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28edb4e4c9d376eeaeaad1f34693daef5ef713a0.png)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公布日期】1991.02.05•【文号】中发[1991]6号•【施行日期】1991.02.05•【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宗教正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发[1991]6号1991年2月5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爱国宗教团体的共同努力下,党的宗教政策逐步得到贯彻落实,宗教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开放和安排了宗教活动场所,恢复和建立了爱国宗教团体,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和政策的保护,依法处理了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宗教活动在大多数地区是正常的。
宗教界人士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觉悟有了提高,他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积极协助党和政府贯彻宗教政策,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促进祖国统一、开展国际友好往来等方面,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
党领导的各民族宗教界爱国统一战线进一步巩固和壮大,各民族信教群众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实践证明,党和政府的宗教政策是正确的,宗教工作总的形势是好的。
但是必须看到,境外敌对势力一直利用宗教作为其推行“和平演变”战略的一个重要手段,不断对我进行渗透和破坏活动。
民族分裂主义分子也利用宗教煽动骚乱闹事,攻击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有的地方少数敌对分子活动猖獗,建立非法组织,同我们争夺寺观教堂领导权;有的非法开办经文学校、修院、神学院,同我们争夺青少年。
有的寺庙恢复了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一些基层出现利用宗教干预国家行政、干预司法、干预学校教育的情况。
同时也必须看到,在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有的地方侵犯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侵犯寺观教堂的合法权益,干涉宗教团体正常的教务活动,应该退还的宗教房产和寺观教堂长期得不到解决。
中国共产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
![中国共产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ca58ca64f4335a8102d276a20029bd64783e6228.png)
中国共产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中国共产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除了汉族以外,有55个少数民族。
汉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0%以上,其余55个少数民族总人口不到全国总人口的十分之一。
但是,少数民族分布地区却很大,占全国总面积的50%――64%,而且资源十分丰富。
同时,我国2万多公里的陆地边防线几乎都在少数民族地区,战略地位十分重要。
因此,执行正确的民族政策,对国家的统一、社会的稳定、边防的巩固和经济的发展,都是十分重要的。
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民族问题,坚决主张各民族一律平等,在平等的基础上联合起来。
但是,怎样解决好我国的民族问题,在党的历史上,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党的民族纲领是强调民族自决权,主张实行联邦制。
党在后来的革命实践中,经过对中国少数民族的特点和状况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后,运用马列主义国家学说和民族理论,从我国各民族大分散小聚居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建国前就决定以民族区域自治作为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
1947年5月,中国第一个省级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成立。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对民族区域自治区作了明确规定。
1952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区实施纲要》。
中国不采取前苏联的联邦制而采取民族区域自治,作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依据马克思主义原理、从中国国情出发而制定的。
第一,中国悠久的历史发展使中国各民族大都是交错聚居的,除西藏外,没有一个地区是单一的民族区域。
若要实行严格的单一民族的联邦制,自成一个民族共和国,很多人要搬迁,这对各民族的团结和发展都很不利。
第二,民族区域自治对我国各民族大分散、小聚居的状况有很大的适应性,大民族可以自治,小民族也可以自治;少数民族人口占多数的聚居区可以自治,少数民族人口占少数的聚居区也可以自治;有些民族可以在一个聚居区有自治区,还可以在别的聚居区有自治州、自治县;多民族聚居的地方还可以实行多民族联合自治。
宗教政策的基本内容
![宗教政策的基本内容](https://img.taocdn.com/s3/m/9971da16f11dc281e53a580216fc700abb6852be.png)
宗教政策的基本内容有:
1. 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对待宗教的基本政策。
2. 中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最大限度团结广大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
3.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实现宗教信仰自由的根本保证。
4. 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信教公民必须承担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义务。
5. 坚持维护祖国统一的政治方向,反对任何形式的民族分裂主义活动。
6. 坚持依法治国的方针,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不受侵犯。
7. 坚持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是我国宪法确定的原则。
8. 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是我国宗教事业发展的基本方针。
9. 坚持对宗教事务进行依法管理的原则是我国宗教工作的基本准则。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告诉我。
我国的民族宗教政策发言稿
![我国的民族宗教政策发言稿](https://img.taocdn.com/s3/m/76f02d261fb91a37f111f18583d049649b660ead.png)
我国的民族宗教政策发言稿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大家好!我国民族宗教政策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政策,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方针。
为了维护国家的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保障各民族宗教信仰自由,我们必须严格贯彻执行这一政策。
今天,我就我国的民族宗教政策进行介绍和阐述。
首先,我想强调的是,我国民族宗教政策是依法治国的一项法定政策。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活动的正常进行。
所有公民都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国家也要保障各民族宗教信仰的正当权益。
其次,我国的民族宗教政策是稳定团结的一项政策。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拥有众多的宗教信仰。
为了维护国家的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我们必须平等对待各民族宗教信仰,促进民族宗教和谐发展。
我们要鼓励各民族团结互助,增进民族之间的了解和友谊,促进各民族宗教和睦共处。
再次,我国的民族宗教政策是传承和发展的一项政策。
我国拥有丰富的宗教文化传统,这是我国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要积极发扬和传承宗教文化,促进各民族宗教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推动宗教文化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最后,我国的民族宗教政策是管理和监督的一项政策。
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宗教活动也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法规。
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宗教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宗教活动的合法合规,防范宗教极端势力的渗透和破坏,维护国家的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总而言之,我国的民族宗教政策是依法治国、稳定团结、传承发展、管理监督的一项政策。
我们党和政府将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这一政策,保障宗教信仰自由,促进民族宗教和睦共处,促进宗教文化传承和发展,维护国家的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我们相信,在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民族宗教工作一定能够取得更大的成就,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
高中政治必修2课件第七课第三框我国的宗教政策
![高中政治必修2课件第七课第三框我国的宗教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16bb4bdf482fb4daa48d4bdb.png)
第十四页,共35页。
二、新时代大学生应如何对待宗教,弘扬科学精神 情境链接 长春某区法院曾在高悬的国徽之旁,让工匠塑了一把辟邪
剑;山西交口县在县政府院内挖了 9 个坑,将画有五岳灵符和 写着符字的方砖、条砖、铜镜、桃木板、铜钱等所谓镇邪物品 埋入……类似种种匪夷所思的怪诞行为,指向的莫不是权力、 地位与金钱,它们才是某些官员真正膜拜的对象。
第九页,共35页。
(3)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①内容: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是要求 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而是要求他们热爱祖国、 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 法规和方针政策;要求他们从事的宗教活动服从和服务于国家 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支持他们努力对宗教教义作出 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支持他们与各族人民一道反对一切 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为民 族团结、社会发展和祖国统一多做贡献。
(2)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金瓶掣签”属于正常的宗 教活动。所以,我国政府认可西藏的这一宗教活动。
第六页,共35页。
探究导学 1.我国宗教概况。 (1)我国是多宗教国家,信教人数比例不大,绝对数字不小。 (2)在社会主义社会宗教还将长期存在。
第七页,共35页。
2.全面理解我国的宗教政策。 (1)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内涵: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 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 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 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包括两个方面:既保护信仰宗教的自由, 又保护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解析】 国家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宗教 界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宗教活动,①③当选;②④观点错误。 故选 B。
【最新】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
![【最新】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b6fc515bf6ec4afe04a1b0717fd5360cba1a8d01.png)
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一、党的民族政策是指国家和政党为调节民族关系,处理民族问题而采取的相关措施、规定等的总和。
从世界范围来看,民族政策的实质和作用有积极和消极之分,前者如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民族发展政策;后者如种族隔离、种族歧视政策等。
从内容来看,有政策原则和政策措施之分。
民族政策原则一般是指在民族工作的全局中必须遵循的大政方针,如我国实行的民族平等团结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等;具体的民族政策措施,通常是对涉及民族问题的某一方面而做出的具体的规定。
我们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实际上是有关少数民族的政策。
它是党和政府根据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结合我国多民族的基本国情和民族问题长期存在的客观实际制定的,其本质是促进各民族平等团结、发展进步和共同繁荣,是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民族问题的重要行为准则,是我国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创造性地提出的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和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民族区域自治,不只是民族或地方的单纯自治,而是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结合,是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的结合。
民族区域自治包括三种类型,即以一个少数民族的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的自治地方,如西藏自治区;在由一个大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的自治地方内,还包括了一个或几个人口较少的其他民族的自治地方,如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建有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蒙古族、回族的自治州,还建有锡伯族、塔吉克族的自治县;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联合建立的自治地方,如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胜各族自治县等。
按其行政地位,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
到目前为止,中国共有民族自治地方155个,其中自治区5个,自治州30个,自治县(旗)120个。
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对于充分尊重和保障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对于巩固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繁荣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国建国时期的宗教政策与宗教自由保障
![中国建国时期的宗教政策与宗教自由保障](https://img.taocdn.com/s3/m/18338408f011f18583d049649b6648d7c1c70898.png)
中国建国时期的宗教政策与宗教自由保障中国建国初期,面临着诸多重大问题,其中之一是如何处理宗教事务。
在这个时期,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宗教政策,旨在保障宗教自由,并与宗教界建立稳定的关系。
本文将探讨中国建国时期的宗教政策以及对宗教自由的保障。
一、宗教政策的制定背景在新中国成立之初,社会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革。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下,致力于实现国家的独立和人民的解放。
然而,宗教在中国社会中仍占据重要地位,因此,解决宗教问题成为了一项问题亟待解决的任务。
中国政府迫切需要制定一套适应国情、能够平衡宗教与政治关系的宗教政策。
二、宗教政策的主要原则1. 宗教信仰自由原则中国建国时期的宗教政策坚持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宪法明确规定中国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并禁止任何形式的宗教迫害。
政府强调宗教信仰属于个人内心世界的范畴,对公民进行宗教信仰的选择不进行任何干预。
2. 社会主义宗教政策原则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社会主义的宗教政策。
其核心目标在于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同时确保宗教与政治相分离,防止宗教成为干涉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工具。
由此,中国政府支持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事务,但也要求宗教团体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主义价值观。
3. 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原则中国建国时期,政府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旨在维护国家的正常社会秩序和公民的利益。
政府设立了宗教事务管理机构,负责协调宗教活动、颁布宗教政策以及管理宗教组织和场所的登记等相关事务。
同时,政府也监督和指导宗教团体的财务管理,以确保透明和合法。
三、宗教自由的保障措施1. 建立宗教团体登记制度中国建国时期,政府建立了宗教团体登记制度。
宗教团体需要向政府申请登记,以合法地开展宗教活动。
登记制度的实施为宗教团体提供了合法的发展空间,也方便政府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2. 宗教人员的政治要求宗教人员在中国建国时期,被要求要拥护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并积极参与社会主义建设。
宗教人员应当具备政治觉悟,并不得作为任何反动势力的工具。
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
![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972ad56bce2f0066f53322d9.png)
控,积极引导 加强对人民群众的科学世界观和无神论教育,
弘扬科学精神
宗教的消极影响
宗教的民间性,难以全面掌握 宗教中蕴含着不安定因素 宗教和科学精神的对立 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
三、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
(二)、独立自主办教会的原则
我国《宪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宗教团 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已经成为我国宗教界办教的 基本原则。独立自主自办教会是指在政治上、 经济上和教会事务管理上,由中国信徒独立自 主自办,不受境外势力的利用和支配,而不是 指当信当行的教义教规。新中国成立初期,境 外势力利用天主教反对新生的人民政权,激起 我国天主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强烈义愤,天主 教界有识之士由此发起了轰轰烈烈的反帝爱国 运动,并得到全国人民的支持。
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 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 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面,有信仰这个教 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 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 信教的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 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 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中国共产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行动 指南,党的全部理论、思想和行动都是建立在 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基础之上的。只有在这个 基础上,才谈得上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 才谈得上用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 实践。由此,也就决定了党员不能赞同唯心主 义、不能信仰宗教成为中国共产党一项基本的 思想和组织原则,而这一原则在不同历史时期 都为我们党所强调,并明确写在党的重要文件 中。
《中国共产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知识点详解
![《中国共产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知识点详解](https://img.taocdn.com/s3/m/f8d73be0c5da50e2534d7f7a.png)
《中国共产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知识点详解在教师招聘笔试中,《政治生活》中“中国共产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这个知识点历来是考查的重点,经常以单选题的形式出现。
这个知识点主要考查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内容、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意义以及应该以科学的精神对待宗教等,下面我们将就此知识点与大家分享。
【考点精讲】中国共产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一)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内容1.宗教信仰自由政策(1)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包括两个方面:既保护信仰宗教的自由,又保护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2)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我国尊重和保护人权的重要体现。
2.国家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国家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目的是为了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制止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3.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任何境外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我国的宗教事务。
既要支持宗教界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又要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坚决打击宗教极端势力。
4.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文化,努力把宗教教义同中华文化相融合。
5.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要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从事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与民族的整体利益;支持他们努力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支持他们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祖国统一多作贡献。
(二)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意义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也是多宗教国家,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往往交织在一起,因而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有利于更好地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基本原则,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的全面发展,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
(三)弘扬科学精神1.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是鼓励人们信仰宗教,而是要人们科学地对待宗教。
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党的民族宗教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57efee600b1c59eef8c7b4c0.png)
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知识-----1、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什么?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既尊重群众信仰宗教的自由,又尊重群众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依法管理宗教活动规范有序进行。
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切实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增强自养能力,形成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保证宗教组织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的人士手中。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
2、什么是民族平等的政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历史长短、发展程度高低,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一律平等,不允许对任何民族进行歧视和压迫;不论是聚居还是散杂居的各民族,均以平等的地位参与国家事务和地方事务。
3、什么是民族团结政策?国内各民族的团结是党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互相离不开,全国56个民族结成一体,谁也离不开谁;各民族只有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才能实现共同的繁荣与发展。
4、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
宗教信仰自由,就是说: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在多数群众不信教的地方,要注意尊重和保护少数信教群众的权益;在多数群众信教的地方,要注意尊重和保护少数不信教群众的权益。
要坚决纠正干涉宗教信仰自由、排斥和歧视信教群众、侵犯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合法权益的现象,也要坚决纠正排斥和歧视不信教群众以及信仰不同宗教群众的现象。
民族宗教政策知识点
![民族宗教政策知识点](https://img.taocdn.com/s3/m/12d98732ccbff121dd368390.png)
民族宗教政策知识点1、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什么?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既尊重群众信仰宗教的自由,又尊重群众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依法管理宗教活动规范有序进行。
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切实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增强自养能力,形成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保证宗教组织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的人士手中。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
2、什么是民族平等的政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历史长短、发展程度高低,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一律平等,不允许对任何民族进行歧视和压迫;不论是聚居还是散杂居的各民族,均以平等的地位参与国家事务和地方事务。
3、什么是民族团结政策?国内各民族的团结是党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互相离不开,全国56个民族结成一体,谁也离不开谁;各民族只有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才能实现共同的繁荣与发展。
4、我国宗教的特点是什么?答: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长期性和复杂性。
5、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各宗教共同遵守的一个原则是什么?答: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和自治、自养、自传。
6、当宗教教法与国家法律相矛盾时,该如何处理?答:宗教教法应无条件地服从国家法律。
7、宗教极端势力具有哪些危害?答:1、严重危害国家安全;2、制造民族对立,破坏民族团结;3、危害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4、毒化宗教氛围,损毁宗教形象和声誉。
8、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是指什么?答:是指政府对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而不是去干涉宗教内部的事务。
9、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要旨是什么?答: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需要划清的几个界限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需要划清的几个界限](https://img.taocdn.com/s3/m/7cce3685d4d8d15abe234ed7.png)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需要划清的几个界限1、划清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宗教作为意识形态,是人们的思想信仰问题,一般都属于人民内部的矛盾。
但是,那些披着宗教外衣进行违法活动的,甚至利用宗教来谋财害命、残害群众的,利用宗教来玩弄妇女的,就不是人民内部矛盾,而是敌我矛盾,对这些违法活动,必须依法制裁。
对于那些披着宗教外衣的帝国主义分子,我们党对他们也是从来不客气的,建国后,特别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后,经常有一些帝国主义分子,披着宗教的外衣,到我国窃取军事情报和经济情报,对这些人,只要我们发现,都毫不客气地把他驱逐出境。
对于那些披着宗教外衣的分裂主义分子,我们党和国家也是采取镇压的办法的。
2、划清宗教与行政、司法、教育等的界限我们国家的一些少数民族,历史上长期存在政教合一的制度。
所以我们在贯彻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时,必须要坚持政教分离的原则。
这项原则的含义就是:一方面,国家不用行政办法干涉宗教,国家允许信教群众有正当的宗教活动,允许有固定的宗教场所,允许有阿訇、喇嘛、和尚、尼姑等宗教职业人员。
这几年,我们国家还帮助信教群众修建了一批清真寺、佛寺,还帮助建立了几所神学院,培养神职人员。
另一方面,国家规定宗教不能干预国家行政、不能干预司法、教育,也不能干预婚姻。
我们国家绝不允许任何人强迫少年儿童入教和出家,绝不允许恢复宗教特权和宗教剥削制度,绝不允许利用宗教来反对党的领导,破坏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划清宗教与迷信的界限所谓迷信,就是对人或事物的盲目信仰和崇拜。
从广义来说,迷信应该包括宗教信仰,因为任何宗教信仰都是迷信的表现。
但是,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宗教和迷信是有区别的。
它们的区别在于:每一种宗教,都有某一个既定的崇拜偶像,都有系统的教义、教规,都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如寺、庙),都有一定的宗教仪式。
而迷信则没有共同一致的崇拜偶像,没有系统的教义、教规,也没有固定的宗教仪式和共同的活动场所。
迷信一般是指看相、算命、占卜,看风水、驱鬼治病等等。
2022新疆特岗教师考试试题《综合知识》:党的民族政策
![2022新疆特岗教师考试试题《综合知识》:党的民族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6726151ffbd6195f312b3169a45177232f60e485.png)
2022新疆特岗教师考试试题《综合知识》:党的民族政策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宪法规定,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是()。
A.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B.民族区域自治C.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D.尊重各民族的语言文字2.下列有关民族区域自治认识正确的是()。
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根本政治制度②民族区域自治是我们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国策③《民族区域自治法》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法律保障④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A.①③④B.①②③C.①②④D.②③④3.既是我国处理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又是我国民族政策的核心内容的是()。
A.民族平等B.民族团结C.民族区域自治D.各民族共同繁荣4.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是指()。
①各民族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等都得到发展②各民族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③实现各民族同步富裕,同时繁荣④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共同繁荣A.①③④B.①②③C.①②④D.②③④5.全面理解和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就要()。
①既保护人们信教的自由,又保护人们不信教的自由②坚持政治、法律、教育与宗教相分离③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④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A.①②③④B.①②③C.①②④D.②③④6.近年来,党和国家实施了一系列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如“西部大开发战略”“兴边富民行动”等,这些政策()。
A.消除了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B.表明我国已经实现了各民族共同繁荣C.消除了民族间的经济文化差异D.有利于促进民族地区的发展7.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大会的2987名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411名,占代表总数的13.7%,每个少数民族都有代表,人口较少的民族也至少有一名代表。
这表明我国在处理民族关系时坚持()。
A.民族平等B.民族团结C.各民族共同繁荣D.民族融合8.当今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民族矛盾日益突出,而我国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全国各民族人民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中国建国时期的宗教政策和信仰自由
![中国建国时期的宗教政策和信仰自由](https://img.taocdn.com/s3/m/c0fa4f65bf23482fb4daa58da0116c175f0e1e30.png)
中国建国时期的宗教政策和信仰自由在中国建国初期,宗教政策和信仰自由是一个备受关注和辩论的议题。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中国在面临建设社会主义的巨大挑战之际,试图通过实施新的宗教政策来平衡共产主义理念与宗教信仰之间的关系。
本文将探讨中国建国时期的宗教政策以及信仰自由的变革。
一、新中国成立后的宗教政策新中国建国之初,宗教政策经历了一系列的调整和变革。
中国共产党通过实施宗教国家化政策,试图将宗教收归国家管理,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价值观的融合。
此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宗教财产收归国家所有。
新中国成立后,宗教的土地和财产被收归国家所有,以确保国家对宗教的控制和管理。
这一举措旨在减少宗教的经济实力,使宗教不能成为挑战共产党领导权威的力量。
2. 宗教组织实行国家注册。
新中国实行了有组织的宗教管理制度,宗教组织需要向国家注册,并接受国家的管理和监督。
通过这种方式,国家可以更好地控制宗教组织的活动范围和内容。
3. 宗教教育归于国家监管。
在宗教教育方面,新中国试图通过宗教学院和宗教教育机构的设立和监管,以确保宗教教育与社会主义价值观的融合,消除宗教对教育的单一影响。
以上这些措施,使得宗教在中国社会的地位和影响力大大削弱。
宗教不再作为个人信仰的私人事务,而成为国家的管理对象。
二、信仰自由的限制与演变尽管中国共产党试图实施严格的宗教国家化政策,限制宗教的权力和影响力,但信仰自由的问题依然存在。
特别是在中国建国初期,一些宗教团体和信徒发生了抵抗和反抗。
1. 宗教迫害与压制。
早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府对一些宗教团体实施了迫害和压制措施,一些宗教领袖和信徒遭到逮捕和审判。
这导致了信仰自由受到严重限制,并引发了一些社会的不稳定和冲突。
2. 宗教政策的调整与开放。
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逐渐放松了宗教政策。
1982年宪法颁布,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
此后,中国政府开始重视宗教的社会功能和文化价值,鼓励宗教与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和谐相处。
中国建国时期的宗教信仰与政策
![中国建国时期的宗教信仰与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7e9a336ef11dc281e53a580216fc700abb6852d3.png)
中国建国时期的宗教信仰与政策中国建国后,随着社会主义思想的兴起和国家体制的变革,中国的宗教信仰和政策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毛泽东领导的共产党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限制宗教对社会的影响,并试图将其置于国家的控制之下。
本文将探讨中国建国时期宗教信仰与政策之间的关系。
一、新中国的初期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共产党政府采取了宗教自由与宗教国家分离的政策。
宪法中明确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
然而,由于当时国家的主导思想是无神论的马列主义,从意识形态上看,宗教被视为封建迷信,与社会主义建设背道而驰,因此宗教在政治生活中被限制住了。
二、限制宗教活动在新中国初期,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限制宗教活动。
宗教机构和寺庙受到限制,一些寺庙被关闭或改造成别的用途。
宗教教育也受到限制,宗教学校被关闭,而且禁止宗教信徒进行宗教传教。
此外,由于宗教被视为妨碍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因素,一些宗教仪式和信仰习俗受到了质疑和压制。
三、修道与信仰自由尽管在建国初期,宗教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但在70年代后期,中国的政策发生了一些变化。
按照邓小平的改革开放政策,中国开始向外界开放,并逐渐放宽了对宗教的限制。
人们逐渐被允许修道和信仰自由,一些宗教寺庙也开始重新开放。
信众有机会继续进行宗教活动。
四、宗教活动的监管尽管宗教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解放,但中国政府仍然实施对宗教活动的严格监管。
政府对宗教机构和宗教团体的注册、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
此外,政府还对宗教组织和信仰活动进行了限制,以防止宗教对社会和政治秩序的干扰。
这种监管政策旨在确保宗教活动与国家利益保持一致。
五、宗教改革与宗教信仰的发展中国建国时期的宗教政策和信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中国逐渐放宽了对宗教的限制,宗教信仰得到了一定的自由发展。
然而,中国政府仍然保持着宗教管理和控制的角色,对宗教活动实施限制和监管。
结论中国建国时期的宗教信仰与政策存在着复杂的关系。
初期,宗教受到了较大的限制,被视为封建迷信。
党和国家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党和国家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be70091c52d380eb62946d2d.png)
党和国家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长期政策,将在整个社会主义阶段贯彻执行。
它绝不是一时的权宜之计的政策,只要宗教存在,这一政策就有效。
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法律含义是,对国家来说,宗教信仰是公民个人的私事,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包括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别种宗教的自由;过去不信教,现在信教,过去信教,现在不信教,都是自由的,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和组织都不得加以干涉。
党和国家采取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实质,就是要使宗教信仰问题成为公民个人自由选择的问题,成为公民个人的私事,也就是说,国家承认现存宗教这个客观事实,国家不干涉正当的宗教活动,对国家来说宗教是个人的私事,信仰宗教或是不信仰宗教,国家一律不加以干涉,每个公民可以根据自己情况自由选择,而且这个选择允许有变化。
这是国家赋予公民的基本的民主权利之一。
总之,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处理一切宗教问题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使信教的群众团结起来,把他们的意志和力量集中到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这个共同目标上来。
任何背离这个基本点的言论和行动,都是错误的,都应该受到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坚决抵制和反对。
宗教政策法规学习
![宗教政策法规学习](https://img.taocdn.com/s3/m/4cd355bc65ce0508763213b0.png)
110、对于擅自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的,如何处置?
擅自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停止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其中,大型宗教活动是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擅自举办的,登记管理机关还可以责令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l)不得进行宗教活动;
(2)不得开设宗教课或向学生传播宗教,不得组织学生到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教学和实践活动,干扰、阻挠学校向学生进行思仰宗教,更不得在学校内从事任何发展教徒、成立宗教团体和组织的活动;
(4)中等和中等以下学校的教材不得有宣传宗教思想的内容,大学某些学科采用有宗教内容的教材应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5、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第十四条 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设立宗旨不违背本条例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
(二)当地信教公民有经常进行集体宗教活动的需要;
(三)有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
(四)有必要的资金;
(五)布局合理,不妨碍周围单位和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第十五条 宗教活动场所经批准筹备并建设完工后,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申请登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该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组织、规章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
## 2、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是什么?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党的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
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
![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5f36a5f09f3143323968011ca300a6c30c22f11f.png)
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1、什么是民族平等的政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历史长短、发展程度高低,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一律平等,不允许对任何民族进行歧视和压迫;不论是聚居还是杂散居的各民族,均以平等的地位参与国家事务和地方事务。
2、什么是民族团结政策?国内各民族的团结是党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相互离不开,全国56个民族结成一体,谁也离不开谁;各民族人民要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学习、互相谅解;各民族只有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才能实现共同的繁荣与发展。
3、什么是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这是我们党从中国国情出发,解决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也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
4、宗教工作的四条重要原则是什么?第一,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
第二,我国宗教坚持实行独立办教的原则。
第三,我们坚持政教分离的原则。
第四,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5、任免宗教教职人员有哪些程序和规定?从事宗教职业的人员,如伊斯兰教的伊玛目,一般应按以下程序产生: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举荐,信教群众民主评议,基层党政组织审查,县(市)宗教事务部门审批,县(市)伊协聘任并颁发任职证书。
宗教职人员主要从当地产生,本地确无合适人选需从外地搬请的,要经地、州(市)宗教事务部门批准。
6、党的民族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概括为九点:一是高举爱国主义旗帜,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主义;二是坚持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三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四是大力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五是帮助少数民族加快经济发展;六是大力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文化、教育和科学技术,推进科教兴国战略,促进少数民族的繁荣和进步;七是尊重和发展少数语言文字;八是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九是团结少数民族上层爱国人士。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独立自主办教会的原则
我 国《宪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宗教团体
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已经成为我国宗教界办教的基 本原则。独立自主自办教会是指在政治上、经 济上和教会事务管理上,由中国信徒独立自主 自办,不受境外势力的利用和支配,而不是指 当信当行的教义教规。新中国成立初期,境外 势力利用天主教反对新生的人民政权,激起我 国天主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强烈义愤,天主教 界有识之士由此发起了轰轰烈烈的反帝爱国运 动,并得到全国人民的支持。
5.宗教和政治、教育分离的原则
公民和宗教团体或组织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 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规 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干预国民教 育,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学校宣扬宗教;要鼓励 广大爱国宗教人士在信教群众中宣传党的教育 方针和科教兴国战略,调动信教群众支持办好 国民教育方面的积极性。国家保护公民的宗教 信仰自由,但公民也必须坚持不利用宗教干预 国家行政、司法、教育、婚姻等,履行国民义 务教育的责任。
1.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权
在中国不论信仰宗教还是不信仰宗教的群众, 在政治上、经济上根本利益是一致的,而在思想 信仰上的差异是次要的。在多数群众不信仰宗教 的地方,要注意尊重信教群众,互相团结、和睦 相处。在多数群众信仰宗教的地方,要注意尊重 和保护少数群众不信仰宗教的权利,使全体信仰 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各民族群众团结起来,共同 努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正常的宗教活动
陵祭 黄 帝 撒做 弥
喇 嘛 教 经诵
礼 拜
4.中国各种宗教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实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和自治、自养、自传的 原则。这是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一条基 本原则,也是中国宗教的一个显著特色。 各爱国宗教团体和爱国宗教界人士要自觉地维护 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 会的原则,坚持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 行渗透,挫败其推行“和平演变”的图谋。同 时,也要坚决抵制境外宗教团体和个人对中国 宗教事务的干涉,不得在中国境内建立宗教组 织或其他办事机构,建立宗教活动场所,进行 传教活动。
广大宗教界人士为我国社会主义革命与现代化建 设事业做出了贡献,他们当中绝大多数人士是 爱国守法的,与党和政府长期团结合作,同心 同德,荣辱与共,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的积极力量。
(三)、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原因:
既是社会主义社会对我国宗教的客观要求, 也是我国各宗教自身的要求。(包括信教群众在 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
1.党处理同宗教界人士之间关系的原则
在我国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中,党同爱 国宗教人士的关系不因世界观的不同而排斥他 们,与他们“求同存异”,并建立了共同政治 基础上的统一战线。
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 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 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面,有信仰这个教 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 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 信教的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 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 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另一方面要求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宗教信仰 自由不等于宗教活动可以不受任何约束。宗教 界人士和信教群众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 民,要把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承 担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义务。宗教 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活 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反对党的领导和社会 主义制度,宗教活动不得妨碍社会秩序、工作 秩序和生活秩序。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 重信教群众的信仰,但这并不是说就可以放弃 对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放弃在他们中开展思 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教育的工作。
我国是多宗教的国家。我国信仰宗教的人数占总 人口的比例不大, 但绝对数字不少,有上亿人。有 10多个民族基本全民信教。
我国宗教状况
一、全面正确地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一方面要求尊重每个公民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 仰宗教的自由。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强制公 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 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对不尊重公民 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损害宗教界合法权益的错 误行为,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
主讲人:
目录
一、全面正确的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二、正确理解面对宗教
三、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 四、对宗教政策认识的误区
世界三大宗教
佛教
宗教的本质:
基督教
伊斯兰教
宗教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对人们现实生活的虚 幻的反映,是一种唯心主义世界观。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我国的宗教掠影
我国五大宗教: 佛教(传入已有2000多年) 伊斯兰教(传入已有1300多年) 基督教(鸦片战争后传入) 天主教( 鸦片战争后传入) 道教(自产道教有1700多年)
(一)、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
1949年9月29日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 的《共同纲领》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 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权。 1954 年公布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 信仰的自由”。 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国政府对待 宗教问题的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宗教信仰自由 作为公民的一项权利,得到了宪法和法律的保障。
2.实行政教分离的原则
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干预国家行政、干预司法、 干预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绝不允许强迫 任何人,特别是 18 岁以下少年儿童入教、出家 到寺庙学经,绝不允许利用宗教反对中国共产 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国家统一和国 内各民族之间的团结。
3.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宗教信徒活动场所内所进行的正常的宗教生活, 按照宗教习惯自愿的布施、乜贴、献仪、奉献 以及在自己家里进行修持、念经、祷告、守斋 等,均受国家法律保护。同时,宗教团体按照 宪法、法律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可以开办宗教 院校,出版宗教书刊,销售宗教用品和宗教艺 术品,开展宗教方面的国际友好往来,进行宗 教学术文化交流等。公民在行使宗教信仰自由 权利的时候,必须履行自己的应尽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