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师一优课”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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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一师一优课”注意事项

一、参加范围

1.普通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和心理健康教育等16个学科的教师。

2.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和心理健康教育等15个学科的教师。

3.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品德与生活(社会)、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和心理健康教育等11个学科的教师。

4.幼儿园:取得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学前教育机构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在职教师和园长。

二、活动目标

教师每学年至少上好一节研究课,逐级参加晒课和赛课活动,推动网络课程学习成果在教育教学中的有效应用,促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自主专业发展,推进全区教育优质、均衡、可持续发展。

三、活动安排

1.组织校级“优课”创建活动。4月12日前,各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组织教师全员参加“优课”创建活动。在网络课程学习基础上,每人每学年至少要上好一节研究课。可以利用历届优质课等优秀课例,也可以突破教学进度自主选择擅长的课时内容,通过人人创课、校内亮课、观课评课等,遴选出具有创新特色和推广价值的校级优秀课例。由学校负责按照省定“优课”内容要求、技术标准(见附件2、3)拍摄课堂实录,完成“优课”制作,初中、小学、幼儿园学段要推荐参加区级晒课、赛课活动,高中学校在校内晒课赛课后直接上报市教研室。

2.组织区级晒课、赛课和评选活动。4月中旬,利用区活动平台,分学段、学科组织晒课、赛课活动,评选出区级“优课”,并择优参加市级评选。各学校要组织教师观课、评课,分享典型经验,学习推广优秀课例。4月18日前,将评选出的“优课”向市平台推送完毕。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只参加市级、省级晒课,不参与市级、省级观评课和“优课”评选活动。

3.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创建的“优课”可同步参加教育部“一师一优课”活动。参加教育部“优课”评选须具备以下条件:(1)课例符合教育部审定通过的中小学课程教材目录。(2)课例被评为山东省省级“优课”者,教师本人通过山东省教师教育网个人空间提供的链接,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传课例。具体办法和要求详见山东省教师教育网个人空间说明和国家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四、有关要求

1.教师要以培养学生核心素养为重点,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和信息化生本生态课堂的构建。在远程研修、校本研修基础上,每人至少上好一节研究课。通过各级“晒课”和“赛课”,使基础教育每个学科、具有典型意义的课型至少有一位优秀教师讲授,形成全区优质课程资源。

2.要坚持立德树人,秉承先进的教学理念,确立合理的教学目标,有效整合教学内容,灵活运用教学方法和策略,确保教学效果,并形成独特的教学特色和风格。

3.教学内容须符合2011版课程标准要求,体现学科特点和信息技术应用的融合性,突出展现数字教育资源的课堂应用及如何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等。

4.教师展示、交流的基本单元为一个“作品包”,作品包由一个课堂教学视频及相关文件组成。作品包必须包含的文件类型有10个:(1)课堂实录;(2)课件设计;(3)课标分析;(4)教材分析;(5)学情分析;(6)教学设计;(7)评测练习;(8)效果分析;(9)观评记录;(10)课后反思。

5.提高对“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忌功利思想和形式主义。各学校要在推进教师全员“研究课、上好课”的基础上,把真正的好课选出来,把“优课”的示范、引领作用发挥好。学校要做好优课课堂实录的拍摄工作,切忌在优课课堂实录拍摄等环节增加教师工作压力和经济负担。教师要把“优课”创建与日常教学进度安排有机结合起来,在创课活动中要注重实效,尊重学生,遵循教育规律。严禁违背教育规律上“表演课”“花瓶课”“彩排课”“重复课”,给学生造成负面影响,学校对此类行为要严格监督。对弄虚作假、功利色彩浓重的课例,一律不得入选各级“优课”。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区教体局成立优课创建和晒课赛课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全面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活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

2.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本次活动由区教研室牵头,教师教育办协调,区电教站配合,共同完成活动的组织工作。区教研室负责拟定“优课”评选方案、评选范围、评选标准,组建专家评选团队,对学校“晒课”、区级“优课”评选、在线看课、评课等进行指导,评选区级“优课”并对推荐上报的市级“优课”进行指导,帮助教师提炼和总结经验。区电教站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平台保障,指导学校做好网络管理与“优课”录制等工作。

3.加强过程管理,确保活动实效。校(园)长是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完善规章制度,有计划地组织全体教师参与“一师一优课”创建活动。请各学校于4月3日前,将活动方案通过办公平台报区教研室,高中学校直接将活动方案报市教研室。在校级“优课”创建过程中,区教研室各学科教研员要及时跟进,同步开展教研

指导,帮助教师深入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切实提高“优课”课例的质量。

课例上传及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联系电话:4291260。

中小学教师“优课”标准

附件2

一、中小学教师“优课”研究内容

“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中的“课”,是指教学内容相对完整的课,如语文教学中的一篇课文,或数学教学中的一节。教师只是展示、交流其中的一个课时。但提供交流的优课课例应包括以下内容:

1.关于课程标准的研究。教师应清晰地说明本课教材的教学在整个学科课程价值实现中的定位。

2.关于教材内容的研究。教师要说明研究相关教学内容在整个课程教材体系中的地位,不同教材版本对相关教学内容的处理,课程教材内容的整合,课程教学资源的取舍,教材内容教学的重点、难点,以及本部分内容的教学应分为几个课时,包括哪些课型,等等。

3.关于学情的研究。学生学习相关课程教学内容的知识基础、生活经验准备,不同学习基础的学生学习相关内容的难度分析,课前或课外学习准备,等等。

4.一堂完整的课堂教学设计。应包括学生课前或课外学习活动设计、教师课堂教学活动设计、学生课堂学习活动设计、课堂学生学习效果评测工具和方法设计,等等。

5.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

6.课堂实录。有条件的学校,可在自动录播教室中进行自动录播

7.学生当堂学习效果评测结果及分析。

8.同行教师或专家观课、评课记录。

9.课后自我反思。

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内容须符合2011版课程标准要求,体现学科特点。鼓励和提倡教师有效应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

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所有内容,过程完整,画面清晰。提倡进行适当的后期剪辑处理,在适当环节插入教学资源呈现画面,保证资源呈现画面清晰可见。

二、中小学教师“优课”教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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