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知情同意书
办理异地就医知情同意书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知情同意书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为保障您的知情同意权,在您决定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备案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述相关内容,在确认已完全知情,并签字同意后再办理手续。
一、相关政策和规定1.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以下简称直接结算)是指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异地安置退休、长期派驻外地工作、异地长期居住及转外就医的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在自主选择办理直接结算备案后,可在本人备案选定的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出院结算时,通过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联网直接结清当次住院医疗费用。
2.参保人员在异地直接结算备案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和结算期等执行本市医疗保险政策;直接结算的医疗保险范围内费用,按日平均累计计算待遇。
3.参保人员在异地直接结算备案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原则上可直接结算。
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本市参保人员因患精神疾病在异地精神病定点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科病房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以及本市参保人员异地门(急)诊就医发生的门诊特殊病、家庭病床、急诊留观等住院类医疗费用不可直接结算。
二、相关注意事项1.参保人员需持社会保障卡在所属辖区经办机构办理直接结算备案。
参保人员只可在异地可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本人的直接结算备案定点医疗机构。
已完成备案的参保人员,若备案的异地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本人的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或转外就医参保人员在异地医疗期间如需再次转院或入院(异地转诊人员出院结算后,当次直接结算备案信息自动失效)实行直接结算时,需再次向所属辖区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直接结算备案。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参保人员在京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流程规范【模板】
***件1**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参保人员在京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流程规范(试行)本流程规范适用于异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以下简称直接结算)相关工作。
一、定点医疗机构(一)入院登记入院登记时,参保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障卡,实名就医。
定点医疗机构应通过读取社会保障卡从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核实相关信息,确认参保人员身份无误后,按直接结算办理入院登记。
(二)住院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应按照《**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相关要求,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和就医管理。
(三)出院结算1.出院结算时,定点医疗机构需通过读取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卡从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核实相关信息,符合**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可与参保人员直接结算。
2.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将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信息上传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待参保地传回费用分解信息,打印《**市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结算单》(见附件3表1),与参保人员结清个人负担的费用,并提供相关纸介材料(见附件2);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定点医疗机构记账后,应按照**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及时将费用申报信息上传至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并在规定期限内将相关纸介材料(见附件2)报送至辖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3.参保人员因故需全额结算住院医疗费用的,应变更结算方式为全额结算后进行结算;结算后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提供相关纸介材料(见附件2),并将相关信息上传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本次住院医疗费用回参保地按规定报销。
二、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受理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记账申报费用的审核、结算(追回、补支)等业务。
1.业务受理岗:受理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报送的纸介申报材料并进行核对,符合规定的材料登记后传递到相关业务岗位。
对于报盘文件,将数据导入异地就医结算系统。
不符合规定的材料,退回定点医疗机构。
北京医科肿瘤医院异地就医报销流程
北京医科肿瘤医院异地就医报销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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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保如期完成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保如期完成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任务的通知【法规类别】保险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京人社医保发[2017]122号【发布部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17.06.08【实施日期】2017.06.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保如期完成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任务的通知(京人社医保发[2017]122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确保如期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任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24号)精神,进一步加快做好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以下简称直接结算)工作,确保如期完成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2017年6月底前,直接结算备案人员范围要从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扩大到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扩大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相关备案信息要同步上传至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所有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纳入直接结算定点范围,全面放开对已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异地统筹地区开展直接结算。
2017年7月底前,新增备案人员信息与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时同步,对备案人员信息实行动态管理;所有有关定点医疗机构纳入直接结算定点范围,全面开展直接结算业务。
2017年9月底前,备案人员信息上传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比率要达到90%,在线备案人员要全部可以实现直接结算;对已开通账户的异地省市,预付金、结算资金要如期拨付到位。
年底前,进一步巩固完善各项工作。
就医地管理责任基本落实,异地参保人员来京直接结算就医纳入本市统一监管;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本辖区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费用的现场核查率要不低于20%。
异地就医社保承诺书模板
异地就医社保承诺书模板
本人XXX,特此承诺在异地就医期间,严格遵守医疗制度,
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一、我已了解并同意遵守异地就医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遵守医院规定、按照规定提交报销材料等。
二、我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情况,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我同意在异地就医期间,及时向社会保险部门报送需要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发票、诊疗记录等。
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四、我保证在异地就医期间,遵守医生的治疗建议和药物使用说明,且不私自更换医院或医生。
五、我愿意配合社会保险部门的审核工作,提供相关信息及协助调查。
六、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异地就医期间持续有效。
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我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医院使用医保外付费项目知情同意书
使用医保外付费项目知情同意书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科室: 病案号:
医方告知:根据有关规定,下列药品/材料/诊疗项目/服务设施等不属于或者部分不属于公费医疗、大病统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等报销范围,需由患者个人承担。患者可以自主选择是否使用。
医保外自费药品/材料/诊疗项目/服务设施等名称
患方明确意见:有关医保外药品/材料等需要患者个人承担费用的情况,医务人员已向我详细告知,我已充分理解。
患方意见(手写“我同意”或“我不同意”)并签名。
医生签名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科主任签名
签名日期
我同意使用,并个人自愿承担相应的费用。
我不同意使用,并自愿承担由此所发生的一切后果。
住院异地报销委托书范本
住院异地报销委托书范本尊敬的医疗保险管理机构:本人(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人身份证号),因工作或居住原因,需在异地就医。
根据医疗保险相关规定,特此委托(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被委托人身份证号),作为我的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报销代理人。
一、委托事项1. 代为办理本人在异地就医期间的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2. 代为提交所有必要的报销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明细、诊断证明、住院病历等。
3. 代为接收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的报销决定及报销款项。
二、委托权限1. 本委托书授权被委托人全权代表本人与医疗保险管理机构进行沟通、协商。
2. 被委托人有权根据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的要求,补充或更正报销材料。
3. 被委托人有权代表本人签署与报销相关的所有文件和协议。
三、委托期限本委托书自(委托书生效日期)起生效,至(委托书失效日期)止。
在此期间,被委托人有权执行上述委托事项。
四、委托人声明1. 本人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对因提供虚假信息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2. 本人已充分了解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报销的相关政策和程序。
3. 本人承诺在委托期间,不会自行或委托他人重复办理报销手续。
五、其他事项1. 如委托事项发生变更或需要补充,本人将及时通知被委托人,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2.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委托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被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被委托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1.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 医疗费用明细及相关证明材料请注意,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在填写委托书时,请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并按照当地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的具体要求进行操作。
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
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指医疗保险参保人在省内异地就医时,可以直接通过医保电子结算系统,将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给异地医疗机构,避免了个人先行垫付费用的不便和繁琐手续。
为了规范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操作流程和要求,制定了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并提供一整套的资料和材料供参考。
一、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流程:1.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前,应向所在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2.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审核申请材料后,将参保人的相关信息发送至目的地医疗机构。
3.目的地医疗机构收到参保人信息后,通过医保电子结算系统查询参保人的身份和医疗保险信息,并与参保人核对相关信息。
4.参保人就医期间,目的地医疗机构负责将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给医保基金,无需参保人个人垫付费用。
5.参保人就医结束后,目的地医疗机构将有关就医资料和费用结算情况及时报送给所在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机构。
6.所在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审核报送资料后,根据政策规定进行费用结算,并将相关费用返还给目的地医疗机构。
二、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申请所需资料:2.参保人的医保卡。
3.参保人的就医证明材料:包括医生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住院病历等。
4.参保人的交款证明:缴纳医保费用的相关证明,如缴费凭证。
5.参保人的申请表: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就诊目的地等。
三、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主要内容:1.参保人的资格要求:参保人必须是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具备正常参保资格。
2.参保人的申请程序: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前需提出申请,并提供申请材料给所在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审核。
3.参保人的医疗机构选择:参保人在异地就医时,需选择目的地医疗机构,确保该医疗机构已与参保人所在基金管理机构建立了直接结算合作关系。
4.参保人的结算方式:参保人在异地就医期间,可享受直接结算待遇,无需个人垫付费用,费用直接结算给目的地医疗机构。
异地就医备案授权委托书
异地就医备案授权委托书尊敬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本人(姓名:XXX,性别:XXX,身份证号码:XXX),因工作或生活需要在统筹地区以外长期居住一年以上,现需在异地就医。
为确保医疗费用能够得到合理报销,特此委托我的亲友(姓名:XXX,性别:XXX,身份证号码:XXX)代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一、授权范围1. 代为提交异地就医备案申请及相关材料;2. 代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后续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补充、手续修改等;3. 代为签署与异地就医备案相关的文件和协议。
二、授权期限本授权书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授权人承诺1. 授权人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2. 授权人同意承担因此授权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3. 授权人承诺在授权期限内,全力配合受托人完成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四、受托人承诺1. 受托人将严格按照授权人的授权范围和期限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2. 受托人将妥善保管授权人提供的所有材料,确保信息安全;3. 受托人将在授权期限内,及时向授权人报告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办理进度。
五、其他事项1. 本授权书一式两份,授权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2. 本授权书未尽事宜,授权人和受托人可协商补充;3.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授权人签名:_____________授权日期: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受托日期:_____________注:本授权书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在签署授权书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并理解授权书的内容,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如有需要,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北京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
北京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备案人员异地就医可直接报销今后,不光异地安置退休人员,而且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城乡居民等四类人群都可以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北京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希望你们喜欢!北京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谈养老将不断提高养老保险待遇:老百姓最关心的养老问题之一就是养老金涨不涨。
可否介绍一下北京近年来养老金的调整情况?徐熙:三年前,北京市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月均2773元;现在,这一数字变成3573元,月均提高了800元,年均增幅8.82%。
同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月均基础养老金也由390元变成510元,年均增幅9.35%。
尤其是居民基础养老金,目前全国的平均水平仅在120元左右,北京增加后的水平超过了500元,就是为了让老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北京市今后仍将不断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确保退休人员养老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在社保支持养老方面,北京市今年还会有哪些政策在全国率先探索?徐熙:养老方面,我们探索关注失能老人的政策。
北京市在海淀区启动居家养老失能护理互助保险试点,采取个人缴费加政府补贴的形式。
去年11月起,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已开始享受护理服务。
未来,我们还将继续在石景山开展试点,建立具有社会保险性质的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促进商业性和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之间的相互补充和完善,形成基础保障和更高层次保障相结合的长期护理制度体系,为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基本生活照料提供基本服务。
谈收入医疗等行业突破工资帽记者:除了退休人员外,对调整提高在职在岗的各类人员的收入水平,北京有哪些政策?徐熙:我们研究制定了针对不同人群的分配政策,对科技、医疗、教育、基层单位的人才,实施更积极的薪酬分配制度。
简单地说,就是要打破天花板,突破工资帽,逐渐形成知识价值引领人才评价和分配的机制。
对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中至少70%可用于奖励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科技特派员在5年时间内保留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同时也享受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服务收益。
异地医保报销委托书范本
异地医保报销委托书范本尊敬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本人(姓名:XXX,身份证号码:XXX),因工作、学习或其他原因,在异地(城市)产生了一定的医疗费用,现需进行医保报销。
由于本人无法亲自办理报销事宜,特此委托我的亲友(姓名:XXX,身份证号码:XXX)代为办理异地医保报销相关手续。
一、委托事项1. 代为提交医保报销申请材料,包括医疗费用清单、费用结算单、住院病历、身份证复印件等。
2. 代为办理医保报销手续,包括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之间的沟通、资料审核、报销费用领取等。
3. 代为签署与医保报销相关的各类文件和协议。
4. 办理与医保报销相关的其他事宜。
二、授权范围1. 代理人必须在授权期限内(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办理委托事项。
2. 代理人只能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委托事项。
3.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事项。
三、授权委托人承诺1. 授权委托人保证提供的医疗费用清单、费用结算单、住院病历等材料真实、完整、准确。
2. 授权委托人承诺在授权期限内,积极协助代理人办理医保报销事宜。
3. 授权委托人同意代理人代为签署与医保报销相关的各类文件和协议。
四、责任承担1. 授权委托人承担因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2. 授权委托人承担代理人代为办理医保报销事宜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法律责任。
3. 代理人承担因办理医保报销事宜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1. 授权委托人应向代理人提供必要的协助,如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医保卡等。
2. 代理人应在授权期限内办理委托事项,如因特殊情况需延长授权期限,应提前向授权委托人申请。
3. 授权委托人和代理人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六、签字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本异地医保报销委托书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请根据当地医疗保险政策及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在签订委托书前,请务必详细了解医保报销相关规定,以确保委托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流程2课件
就 医
定点医疗机构应按照《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 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相关要求,为参保人 员提供医疗服务和就医管理。
出院结算时,读卡,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二次核实参保人 结 是否可以结算。先按北京市的医保政策对异地参保人的住院费用明细 算 进行医保划分,并将相关信息上传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待参保地传回
定点医疗机构
实际发生医疗费用 就医地经办机构
就医地省级异地就医结算系统 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
记账结算费用 对账、审核、结算
就医地经办机构
参保地省级异地就医结算系统
个人支付、各项医疗 保险基金支付金额
参保地北京经市办基本机医构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流程2
四、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 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流 程
对于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应告知原因,并给予申请人相关问题的咨询和指导。
复 根据初审结果进行复核,审核无问题的,使用社保卡写卡,在相关表单上签字并盖
审
章确认后存档。有问题的应注明相关问题退回初审岗重新办理。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流程2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三)北京参保人去外地转外就医直接 结算备案登记业务
备注:超转人员待定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流程2
北京参保人去外地转外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登记流程
参保人员或被委托人到区县医保经办部门提交的《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申请 表》 经办人员使用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卡读卡(卡必须在住院业务激活状态下),即时核 初 对所选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属于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上次备案情况等相关信息, 审 判断是否符合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条件
北京医保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北京医保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北京市医保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一、准备材料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
2、北京市居民医保卡;
3、本人及陪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4、就诊医院的住院登记表或门诊病历;
5、已经办理住院或门诊结算的病人,需提供医保定点医院的结算单据。
二、提交备案申请
1、异地就医备案申请提交到当地区的医保部门,包括街道/乡镇卫生院;
2、申请人须向医保部门提交北京市居民医保卡及其他有关材料;
3、首次就诊时,申请人须在就诊之前提出北京市居民医保备案申请,并持有效证件与就诊医院签订《北京市居民医保异地就医备案确认书》;
4、申请者应在备案申请中提供本人及陪护人的身份证明、北京市居民医保卡、住院登记表或门诊病历、定点医院的结算单据等资料。
三、异地就诊备案审核
1、备案申请递交后,医保部门将对申请者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2、如审核无误,医保部门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3、如审核有问题,医保部门将会重新审核,并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四、备案审核通过
1、备案审核通过后,医保部门将向双方发放备案确认书;
2、备案确认书将作为申请人在异地就医时使用的凭证;
3、备案确认书将由申请人、就诊医院和医保部门三方签字;
4、备案确认书要求双方签字后拍照保存,以备查询和审核之用。
五、备案完成
1、备案确认书扫描件发送至医保部门;
2、医保部门审核报销资料,完成申请人的异地就医备案;
3、完成备案后,就可以凭借备案确认书在异地就医。
异地医保结算协议书范本(3篇)
第1篇甲方:(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名称)乙方:(异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就异地医疗保险结算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标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过程中医疗保险费用的结算责任、结算程序、结算标准和结算方式等事宜。
二、协议适用范围1. 本协议适用于甲方参保人员因工作、学习、探亲等原因在乙方所在地区异地就医的情况。
2. 异地就医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长期异地居住的参保人员;(2)短期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3)因转诊、转院等需要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
三、协议内容(一)结算责任1. 甲方负责:(1)向乙方提供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医疗保险待遇标准等相关资料;(2)对参保人员的异地就医申请进行审核;(3)负责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发放;(4)协助乙方处理异地就医中的争议问题。
2. 乙方负责:(1)对甲方提供的参保人员信息进行审核;(2)按照协议规定,对参保人员的异地就医费用进行结算;(3)向甲方提供异地就医费用的结算明细;(4)协助甲方处理异地就医中的争议问题。
(二)结算程序1.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前,应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甲方对参保人员的异地就医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医疗保险待遇标准等相关资料传输至乙方。
3. 乙方收到甲方传输的信息后,对参保人员的异地就医费用进行结算。
4. 乙方将结算结果传输至甲方,甲方负责向参保人员发放医疗保险待遇。
(三)结算标准1. 参保人员在乙方所在地区异地就医,其医疗保险待遇按照以下标准执行:(1)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照甲方规定的标准执行;(2)大病保险待遇:按照乙方规定的标准执行;(3)其他医疗保险待遇:按照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标准执行。
2. 参保人员在乙方所在地区异地就医,其个人账户的资金使用按照以下标准执行:(1)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范围内的医疗费用;(2)个人账户资金不足时,由参保人员自付。
北京医保异地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北京医保异地报销需要什么材料北京近两年对报销医疗费的相关政策做出了相应调整,比方外地医保能否报销,能报销多少,还有一些关于医保的福利。
以下是的北京医保异地报销需要什么材料相关资料,欢迎阅读!(一)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友谊、宣武、广安门中医、同仁、协和、北医三院、北大人民、北大第一、积水潭、朝阳、健宫、良乡)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
(二)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在职人员累计超过2000元,2000元以上的部分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50%,个人自付50%。
退休人员累计超过1300元,1300元以上的部分布满70周岁的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70周岁以上的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2万元。
(三)就医管理:普通门诊,急诊费用个人现金支付,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库的范围,外购药品时要先在定点医院开具专用途方并加盖医疗保险外购专用章,再到定点药店购药。
(四)报销流程: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起付标准,参保人员将单据交到单位或所,单位或社保所将单据录入企业版,将电子信息及单据申报到医保中心。
医保中心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五)申报材料:普通门诊、急诊收据,医疗保险处方(处方双划价),检查治疗的费用明细。
(六)申报日期:每月1-20日,当月费用次月申报,当年费用需再次年1月20日前申报。
(一)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二)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
支付比例分三个档,以三级医院为例,起伏标准:3万元,在职85%,退休91%,3万-4万在职90%,退休94%,4万以上,在职95%,退休97%。
普通住院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精神病住院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起伏标准减半。
跨省异地医保直接结算操作流程
操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一:先备案后就医
在跨省异地就医前,参保人员需按参保地规定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就诊 时需主动表明参保身份并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
操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二:选定点
参保人员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门诊就医 时,需先了解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规定,如果参保地要求参保人员选择一定数量或在指定级别的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 购药的,按照参保地规定执行。
智能化审核
通过引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 术,实现跨省异地医保费用的智 能化审核,提高审核效率和准确
性。
线上服务拓展
借助互联网和移动应用等技术手段 ,为跨省异地就医人员提供更加便 捷、高效的线上服务,如在线预约 、挂号、缴费等。
数据分析与优化
通过对跨省异地医保相关数据的分 析挖掘,发现潜在问题,为政策制 定和调整提供科学依据。
REPORT
03
跨省异地医保直接结算操作 指南
持卡就医及费用垫付规则
持卡就医
跨省异地就医人员应持社会保障卡办理入院登记和出院结算。
费用垫付
对于符合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条件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发生的医疗费 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待治疗结束后,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 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异地就医结算困难
在过去,由于各地医保政策、标准、管理等方面 存在差异,导致异地就医结算流程繁琐、周期长 ,给患者带来不便。
政策目标与意义
简化异地就医结算流程
通过实施跨省异地医保直接结算政策 ,简化异地就医结算流程,缩短结算 周期,方便患者就医。
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备案登记表(空表和表样)
单位名称(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保登记号):
姓名
人员类别
社会保障号码 (身份证号)
参保地 家庭住址
性别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异地转诊人员
登记类别
社会保障卡号 (可选)
异地联系地址
险种
□.职工医保 □.城乡居民医保
□.新增 □.变更 □.取消备案
联系电话1
取消备案社会保障号码身份证号社会保障卡号可选北京市西城区xx省xx市联系电话1联系电话2转往省xx省地区xx市xx县异地定点医疗机构1填写13位统一代码xx市xx医院2填写13位统一代码选填xx市xx医院选填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填写8位代码北京市xx医院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 直接结算备案登记表
联系电话2
转往省 (市、区)
地区 (市、州)
县(区)
定点医疗机构
定点医疗机构代码
定点医疗机构名称
1 异地定点 医疗机构
2
本市定点 医疗机构
本人签字
单位经办人签 字
社保经办机构: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经办日期
办理日期 年 月 日,自办理备案登记次日起生效。
经办人员:
社保经 办机构 盖章:
年月日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
XX市XX医院(选填)
本市定点 医疗机构
填写8位代码
北京市XX医院
本人签字 单位经办人签 字 社保经办机构: 办理日期 年
经办人员:
李四
张三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136********
月 日,自办理备案登记次日起生效。
办理异地就医知情同意书
办理异地就医知情同意书异地就医备案审批一、转诊转院因本市技术与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危重疑难患者,需转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由当地最高级别医疗机构(附件1)主治医师以上填写《XX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转诊转院审批表》(下列简称《转诊转院审批表》),经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审核、分管院长审查签字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后,报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人社所,下同)备案审批。
病情危急的,能够由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转院审批表》先行转诊转院,自入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补办备案手续。
二、急诊住院参保人员因公出差、探亲或者准假外出时,因急、危重病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急诊住院的,须在入院后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单位报告,由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急诊住院备案手续。
三、异地安置人员住院已办理异地安置审批手续的异地居住退休人员与长期居外工作人员,在居住地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应在入院3日内通知参保单位,单位在其入院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证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住院备案手续。
转居住地以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单位需持个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诊转院备案手续。
异地就医备案自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之日起,有效时限为60天。
在转诊有效期内因各类原因转入医疗机构不能收住院的,可在转入地选择一家我市协议医院或者当地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亦可到转入地以外的我市协议医院或者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住院后即时告知参保单位,由单位在入院3日内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书面办理转诊医院变更备案手续。
已办理转诊转院备案手续,在转入医院手术治疗后需复查的,可由参保单位出具复诊证明,提供当时手术住院病历复印件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器官移植患者与癌症放化疗患者需短期内多次复诊的,可办理一次性复诊备案手续,有效期为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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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
费用直接结算知情同意书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为保障您的知情同意权,在您决定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备案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述相关内容,在确认已完全知情,并签字同意后再办理手续。
一、相关政策和规定
1.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以下简称直接结算)是指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异地安置退休、长期派驻外地工作、异地长期居住及转外就医的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在自主选择办理直接结算备案后,可在本人备案选定的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出院结算时,通过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联网直接结清当次住院医疗费用。
2.参保人员在异地直接结算备案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和结算期等执行本市医疗保险政策;直接结算的医疗保险范围内费用,按日平均累计计算待遇。
3.参保人员在异地直接结算备案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原则上可直接结算。
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
职工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本市参保人员因患精神疾病在异地精神病定点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科病房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以及本市参保人员异地门(急)诊就医发生的门诊特殊病、家庭病床、急诊留观等住院类医疗费用不可直接结算。
二、相关注意事项
1.参保人员需持社会保障卡在所属辖区经办机构办理直接结算备案。
参保人员只可在异地可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本人的直接结算备案定点医疗机构。
已完成备案的参保人员,若备案的异地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本人的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或转外就医参保人员在异地医疗期间如需再次转院或入院(异地转诊人员出院结算后,当次直接结算备案信息自动失效)实行直接结算时,需再次向所属辖区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直接结算备案。
2.参保人员在异地直接结算备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执行就医地相关流程。
办理入院登记、出院结算等手续时,需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实名就医。
3.参保人员在异地直接结算备案定点医疗机构出院结算时,原则上应采取直接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参保人员只需与医疗机构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审核后与医疗机构结算。
4.参保人员因故需全额结算费用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按原规定流程手工报销。
5.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期间,应遵守就医地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对于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可暂停直接结算,并依据本市医疗保险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相关内容本人或被委托人确认已完全知情,并同意办理直接结算备案。
参保人或被委托人签字: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