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教师对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的成因与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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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教师对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的成因与危害性
摘要:我国《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早已明确宣布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非法,但是,由于受封建教育思想、严重的教师心理健康问题、教师缺乏新鲜的教育思想、传统“应试教育”思想和传统评价方式等因素的影响,在部分家长眼里,体罚是教师出于对孩子的爱和关怀,在部分教师眼里,体罚和变相体罚是自己从事教育教学的法宝利器,致使体罚和变相体罚的现象层出不穷,既摧残学生的身心,又影响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家长的关系,还破坏正常的教学活动,酿成了严重的危害性。
(层出不穷:接连不断的出现。摧残:使(身体、精神等)蒙受严重损失。)关键词:教师体罚学生成因与危害性分析
我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也明文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中小学教师行为“十不准”第二条规定“不准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然而,由于长期受封建思想、严重的教师心理健康问题、教师缺乏新鲜的教育思想、传统“应试教育”观念和传统评价方式等因素的影响,在部分家长眼里,体罚是教师出于对孩子的爱和关怀,是对自己和孩子的一种负责任行为,在部分教师眼里,体罚和变相体罚是自己树立教师形象、树立“师道尊严”、改善教学效益和促进学生进步的法宝利器。于是乎,体罚与变相体罚如“野草”一般“烧不尽”,总是在“春风”之中“吹又生”,且有“一浪高过一浪”的势头,既摧残学生的身心,又影响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家长的关系,还破坏正常的教学活动。其成因和危害性,很值得探究和思考。
一、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成因
(一)、封建教育思想源远流长、根深蒂固。在漫长的封建社会,形成了一整套严格的封建等级制度,并成了所谓的“三纲五常”的封建伦理道德,子女被看成父母的私有财产,几乎拥有生杀予夺的大权,更不用说体罚了。在学校内部,教师一方面获得了父母所“授予”的权力――“师徒如父子”,另一方面获得了社会的普遍认可和支持,“严师出高徒”、“严是爱,松是害”、“不打不成器”、“棍棒底下出英雄”。于是,教师拥有了教育和体罚学生的权力,拥有了教育和体罚学生的舆论支持,所以,当学生的言行出现“越轨”时,体罚自然“随之而来”。还有,在中国早期的学校里,弟子的行为是受到严格控制的,在《弟子职》里,就有关于这方面的出色描述,其中,体罚便是教师控制学生行为的手段之一。我国古代教育著作《礼记·学记》中说:“夏楚二物,收其威也”,这“夏”“楚”二物就是古代用以体罚学生的树条。正是这些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深深影响着众多家长和众多教师,致使他们无视国家的法律,无视社会的道德,无视孩子的权利,无视自己的义务,把体罚当作合法的教育方式,甚至变本加厉。
(越轨:(行为)超出规章制度所允许的范围。三纲五常:封建礼教所提倡的人与人之间的道德标准。三纲指父为子纲、君为臣纲、夫为妻纲。五常传说不一,通常指仁、义、礼、智、信。生杀予夺:指反动统治者掌握生死、赏罚的大权。“夏楚二物,收其威也。”:夏楚两物(教鞭)是用来警惕鞭策学生,收到整肃威仪的效果;变本加厉:变得比原来更加严重。)
(二)、严重的教师心理健康问题导致体罚。如同常见病“感冒”一样,心理健康问题几乎人人都会遇到,教师也不例外。由于受生活空间紧缩、生活节奏加快、社会竞争激烈、教学任务重、工作超负荷和教育对象多变等因素的影响,大多数教师精神负担加重,身心疾病增加。“辽宁省1999年的一项检测结果表明:有51.23%的教师存在心理健康方面的问题”[1]“1995年,高峰、袁军对上海市97所3055名小学老师进行量表(SCL-90)。调查发现小学老师有相当普遍的心理健康问题。”[2]有资料显示,目前教学一线教师中有半数以上教师存在心理问题。面对过多的心理健康问题,一些心理素质不强、心理健康值不高的教师茫然不知所措,既不会调节,又不会控制,更不会合理释放,致使心理健康问题愈积愈深,愈积愈大,使他们常常处于情绪低落、心境不佳的状态。在教学中,一旦个别学
生的言行与自己的要求不相一致时,他们就会借题发挥,恣意发泄,把自己压抑紧张的情绪转移到学生这个弱势群体上,把学生当作发泄的对象,把体罚和变相体罚当作发泄的方式。客观地说,这时的学生,已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物”,一个供教师发泄情绪的物。
(借题发挥:借谈论另一个题目来表示自己真正的意思。恣意:任意、任性。发泄:尽量发出(情欲或不满情绪)。)
(三)、教师缺乏新鲜的教育思想。在生活当中,往往有这样一些教师,他们把自己看得很高很大,自以为很了不起,对继续教育敷衍了事,对校本培训带理不理,不及时更新头脑中的教育思想,不及时转变教学行为和方式,久而久之,不但思想变得陈旧落后,而且行为也变得陈旧落后。他们在教学中,不以学生为中心,不尊重学生的权利和个性,仍然偏爱那些强势智能、顺从听话的学生,课堂上给予他们“特殊关照”,课后给他们单独“开小灶”,对那些学习上存在困难的学生,却缺乏正确对待的态度,不分析原因,不探究对策,不因人施教,经常冷眉冷对,不屑一顾,或是歧视,或是剥夺其接受教育的机会,或是动不动就辱骂和体罚。这些长期生活在体罚和变相体罚阴影下的学困生,自尊心经常被伤害,权利经常被侵犯,天长日久,有的丧失了学习的信心和生活的勇气,有的甚至把自己封闭起来,学习越来越跟不上,成绩越来越低,导致教师越来越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的次数也越来越多,程度越来越重,从而造成体罚和变相体罚的恶性循环。
(敷衍了事:做事不负责或待人不恳切,只做只做表面上的应付。久而久之:经过了相当长的时间。恶性循环:若干事互为因果,循环不已,越来越坏。)
(四)、教师缺乏合理的管理方式和充分的责任心。为了显示自己在管理和教学上的公正合理,部分教师给学生规定了类似这样的体罚细则:一道作业题完不成,用竹板打两下手心,课堂上不注意听讲,罚面壁十分钟,成绩低于60分,罚抄试卷五遍……。在大多数学生眼里,这些体罚和变相体罚的程度已经够严厉的了,可在某些学生的心里,情愿去挨打,也不愿意做一道作业题,情愿去面壁,也不愿意认真听讲,情愿抄试卷,也不愿意努力学习、提高成绩。他们通常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