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人员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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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人员录用)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人员录用)提要:借调:指原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主要是中建总公司系统各单位的职工),经与原单位协商进行借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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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人员录用)
一、员工配置
员工配置要控制在公司编制范围内,坚持精简、高效的原则。配置工作程序如下:
1、管理层:各单位增加人员,须提前半个月填写《人力资源申请表》(见附表QR-001R),人力资源部填写意见后交主管总经理审批后配置。
2、作业层:对一次性需配置5人以上的,需填报《人力资源申请表》,对5人以下或急需人员,各单位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告需增人数及工种,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配置。对因工作需要招聘临时工的,由各管理处(分公司)负责招聘,但须填报《招用临时劳务工审批表》(见附表QR-005R),并到人力资源部领取体检表格,经体检合格后录用。
3、对将入伙管理处,根据会审通过的"入伙方案"配置人员。
二、员工
1、借调:指原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主要
是中建总公司系统各单位的职工),经与原单位协商进行借调。通过借调的方式录用的员工,合同期一般为两年。(从2000年起公司原则上不再接受借调人员,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总经理批准)。
2、聘用:指各类招聘员工(包括接纳公开招聘、有关人员推荐或定点机构选送等),经面试、考核合格后录用。合同期为一年。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接收学生:指计划内接收国内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由上级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
(2)、公开招聘及人才交流中心介绍:根据招聘条件在相应的报纸、
网络上刊登招聘广告,或通过政府认可、信誉良好的人才交流中心,经
面试、考核合格后录用,合同期一般为一年。
(3)、定点组织选送:指操作层员工。人力资源部负责选定劳务输送机构并同对方签订劳务用工合同。
(4)、推荐:公司内任何员工均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推荐人才,但不可干预录用或工作分配。推荐人在进行推荐时须将推荐对象的个人简历、学历及资历证明等资料交人力资源部审阅。经人力资源部初审合格后通知面试,经考核合格后录用。
3、有关费用
(1)、借调费:最高限额为8000元/年,其次为6000元、4000元。具体标准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其任职职务、职称、学历、工作经历等审定,总经理批准执行;工作须满一年后付借调费;于每年年初统一支付。
(2)、报到路费:凡招收的计划内本科毕业生和借调人员,按其家庭所在地或毕业院校至公司直达火车硬卧报销。其他人员见工费用均由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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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员工性质
无论何种的人员,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即取消原干部或工人身份,统称为公司员工。
四、聘用标准
1、管理人员标准:
(1)、年龄:男士不超过四十五周岁,女士不超过四十周岁,高级职称人员可适当放宽。聘用离退休人员,须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2)、身体状况:身体健康,无肝炎、肺结核、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且男士身高不宜低于,女士不低于。
(3)、工作态度:服从领导、听从分配、积极主动、认真负责。
(4)、工作能力:要求能够熟练处理本岗位的各项工作。
(5)、学历职称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应届毕业生须为本科以上学历。
2、维修工标准: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
(2)、学历要求:高中、中技及以上学历。
(3)、专业水平:必须有三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验。
(4)、特种工(电工、电梯工)标准:须持深圳市劳动局签发或转审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普通维修工(水工、泥工、空调工等)必须通过公司的应知应会考核。
3、护卫员标准:
(1)、年龄:18-25周岁之间。
(2)、身体状况: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75m以上。
(3)、学历:具高中(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4)、有较强的观察、记忆、分析和辨别能力,有责任心。
4、应聘人员的见工时间安排为每周一、三、五上午8:00-10:00。
五、招聘程序
1、推荐:应聘人必须由本公司在职人员或相关人士所推荐,推荐人须先递交应聘人资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到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初审合格后通知面试。。
2、面试负责人在对应聘者的仪表、资历、表达能力、应聘动机及专业水平等进行测评后,填写《见工登记表》(见附表QR-002R),面试
负责人在面试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人员录用)提要:借调:指原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主要是中建总公司系统各单位的职工),经与原单位协商进行借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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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栏填写测评结果。人力资源部安排考核合格者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根据体检情况决定是否进入录用程序。
3、录用:经面试考核和体检合格后,择优录用。被录用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身份证和毕业证及职称证的复印件、证件验证书、体检表、一寸标准照一张,担保书(见附表QR-004R)。经人力资源部验证无误后开具任职通知单,被录用者凭人力资源部的《任职通知单》(见附表QR-008R)在指定日期到任职单位报到。
4、担保:任何被录用员工都须办理担保手续,且担保人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或具有深圳户口、有稳定职业和独立经济能力的成年公民。新员工须在报到时办妥担保手续。担保人须认真阅读《推荐人须知》(见附表QR-003R),亲笔签字后担保即时生效。
5、试用:新录用员工均实行三个月试用期。
(1)、新员工试用期薪金标准:月基薪均为80%;月奖金三个月内为50%、第3-6个月为奖金标准的80%(第一个月奖金标准:管理层为100元,作业层50元)。
(2)、新员工试用期满的前一星期,由单位填写《转正审批表》(见附表QR-009R)报人力资源部。管理层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对其进行考核,作业层员工由各单位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延长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或辞退,并由其所在单位将人力资源部开具的《转正通知单》(见附表QR-010R)或《延期转正通知单》(见附表QR-011R)转交给员工本人。延长试用期间的基薪与奖金标准与试用期相同。延长试用期后经考核仍不合格者辞退。
6、续约:从签订用工合同之日始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人力资源部根据《续约考核审批表》(见附表QR-012R)对其工作能力、表现、业绩等进行考核,并做出续约或终止合同的决定,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本人。(《终止合同通知单》见附表QR-013R)。
7、解约: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辞退或转正、续约考核不合格等不再聘用的员工,应办理离职手续。办理离职结算手续的程序如下:
(1)、管理层员工解约:
A、辞退:由人力资源部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其本人,在工作交接完毕并经主管、有关部门签字后,持《员工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