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展总部经济的一些经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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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展总部经济的一些经验启示

作者:东莞办文章来源:驻穗机构报送信息点击数:976 更新时间:2009-8-7 17:52:18

按:目前,吸引更多国内外大中型企业总部入驻,发展总部经济特别是跨国公司总部经济已成为我国许多城市的重要发展目标,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在这一方面已先行一步,取得了重大进展。基于此,我办与东莞市委办公室信息科联合组织收集了新加坡以及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发展总部经济的一些经验启示。该系列综合信息在东莞市委办公室《工作交流》上全文刊发。东莞市委书记刘志庚,市委常委、副市长江凌,副市长顾春芳等市领导做了批示,并转市经贸局、市外经贸局阅办。

上海发展总部经济的一些经验启示

尽管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但上海利用外资增长态势良好,总部经济不断扩大,至2009年3月,在上海投资的国家和地区共有138个,外商在上海累计设立总部经济机构676家,其中跨国公司地区总部224家,投资性公司178家,研发中心274家。另外,有8家中央大企业总部,100多家中央大企业地区总部、重要生产基地或营运部门,24家“民营企业500强”企业总部,上海的总部企业对城市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超过30%,发展总部经济的集聚效应取得了重大进展。

早在2002年,上海就出台了《鼓励外国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暂行规定》,鼓励境外有实力的大型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地区总部,并对公司的规模和中国境内投资额做了相应的条件限制;2003年,上海市政府又首次将“降低综合商务成本”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以增强上海在吸引企业总部的区位竞争优势;2007年,上海总部经济促进中心发布了首张总部经济地图,“圈定”了16家将予以重点扶持的“总部经济”基地。主要有陆家嘴金融贸易区、淮海路总部楼宇区、徐家汇总部楼宇区、南京西路跨国公司总部、张江高科技园区、宝山区的钢铁总部基地、松江区的大业领地—企业总部花园等,勾画出上海“花开四处”的“总部经济”战略。其中,陆家嘴—淮海路/南京路/静安寺—徐家汇—虹桥,这条总部经济的“黄金走廊”积聚了全市70%的总部经济能量,产生的第三产业增加值,至少占全上海服务业增加值的一半以上,而浦东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创造的GDP已占浦东新区GDP总量的1/3。

2009年,上海继续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全面落实2008年出台的《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该规定旨在“降低准入门槛、弱化审批程序、优化运营环境”,着力优化投资环境,努力降低商务成本、加大人才储备力度,突破现有户籍政策、土地政策,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上海提出力争5年内使各种总部企业超过3000家,进一步拉长总部经济地带。

一、明确定位,重点发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经济。上海因其特定的经济位置的作用,决定可以积极发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在上海设立。20世纪80年代后,特别是在1990年,浦东开发区开放后,上海定位于国际经济中心、金融中心、贸易中心、航运中心,总部经济迅速发展。2003年后,上海市主要吸引三类跨国公司总部:地区总部、投资性公司和研发中心,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内外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落户上海,基本形成了由城市CBD地区、高新技术园区、近郊生产性服务业基地、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以及新型创意产业园为基本

构成的城市总部经济发展网络。目前的重点转向吸引两类总部,一是跨国公司营运总部,二是跨国公司的全球总部,同时鼓励已落户的地区总部申请国家性总部。

二、统筹规划,创造良好的综合环境。近年来,上海注意从依靠优惠政策逐渐向发挥综合环境优势来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上海的综合环境优势是其它城市不可比拟的,比如,产业结构均衡、门类配套齐全; 拥有较为成熟的金融市场(如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黄金交易所3大金融市场)等;良好的城市基础设施;良好的社会安全稳定体系;国际化程度颇具规模;信息化水平已经达到一定高度;拥有一批高端人才等。这些都为上海发展跨国公司总部经济奠定了重要基础。同时,上海不但重视改善硬环境,也高度重视改善软环境,特别是狠抓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法制政府建设, 比如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使更多的跨国公司能够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上海;目前正加大力度,狠抓办事公开,规范办事行为,着力提高办事效率, 进一步推动政府转变职能。

三、专门机构,助推总部经济发展。2006年4月,上海市政府设立了专门机构——上海总部经济促进中心,承担促进上海总部经济发展的职能,为上海市政府相关部门服务总部经济提供了一个综合性平台。随着更多企业总部入驻上海,作为政府和企业之间桥梁和纽带的中介机构,总部经济促进中心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将日益显现。它的主要职能体现在:

1.提供决策建议。总部经济促进中心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负责上海市总部经济相关课题研究,开展专题调研,为市区政府制定总部经济促进政策及时提供意见和建议、为上海市出台相关工作意见和政策提供决策支持。总部经济促进中心提供的可行性建议将为上海市政府决策的科学合理和总部经济的健康发展发挥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2.组织总部招商。促进中心将积极支持各区县招商工作,按照上海市重点扶持的16家总部经济基地布局地图,配合上海市有关部门及各区县积极吸引中央大企业、大型民营企业、上市公司以及跨国公司总部和地区总部落户上海,并提供相应配套服务。上海市招商体系总体发展更加完整,尤其对产业带动作用强和影响力大的企业总部的引进力度进一步加大,企业总部的聚集度和辐射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3.协调总部经济健康发展。一是以服务企业总部为抓手,促进政府、园区和总部企业交流沟通,协调解决企业总部发展问题,为其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二是推进企业总部楼宇及园区开发,为符合条件的基地授牌,据此给予相应优惠政策,刺激不同的企业总部不断向更高层级提出申请,促进总部质量的进一步提升;三是权威发布总部经济发展信息、总部园区政策及服务,保证企业总部基地获得及时、可靠的重要信息资源,为企业总部的正常运行提供便利条件。

四、政策到位,出台各项优惠措施。上海在2002年出台的《鼓励外国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暂行规定》为上海吸引跨国公司在沪设立地区总部发挥了突出作用。2008年7月,上海重新修订出台了《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这个规定与2002年的规定相比有4个特点:

1.放宽准入,弱化审批。新规定将原来的“在中国投资累计缴付的注册资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美元”改为1000万美元,以符合服务业跨国公司的需要,对于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门槛”大大降低;新规定弱化审批环节,改原有的审批制为认定制,一经认定即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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