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歧视的成因及法律规制研究
职场歧视法律规制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职场歧视现象在我国逐渐引起广泛关注。
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公平就业,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本案例以某公司因性别歧视被劳动仲裁委员会判决赔偿原告为由,探讨职场歧视法律规制问题。
二、案例简介原告小王,女,25岁,毕业于某知名大学。
2018年7月,小王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市场部经理助理。
入职后,小王在工作中表现出色,深受领导和同事的好评。
然而,在2019年3月,公司因业务调整,决定撤销市场部,将小王调至客服部。
小王对此表示反对,认为公司此举系性别歧视,遂向公司提出抗议。
公司以小王工作能力不足为由,拒绝调整其岗位。
随后,小王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三、仲裁过程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了小王的仲裁申请,并依法进行了调查取证。
在审理过程中,仲裁委员会查明以下事实:1. 小王在入职后,工作表现良好,曾多次获得公司表彰。
2. 公司在撤销市场部时,未充分考虑小王的工作能力和意愿。
3. 公司在调整小王岗位过程中,存在性别歧视行为。
4. 小王在仲裁过程中,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公司存在性别歧视。
四、仲裁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在撤销市场部过程中,未充分考虑小王的工作能力和意愿,存在性别歧视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应支付小王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最终,劳动仲裁委员会判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小王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人民币XX元。
五、案例分析本案中,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性别歧视被劳动仲裁委员会判决赔偿原告,体现了我国法律对职场歧视的严厉打击。
以下是对本案的几点分析:1. 职场歧视的法律规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职场歧视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在招聘、培训、晋升、辞退等环节,不得因性别、年龄、民族、宗教信仰等因素对劳动者进行歧视。
《反就业歧视立法研究》范文
《反就业歧视立法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治的完善,就业歧视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就业歧视不仅侵犯了个人的合法权益,也阻碍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因此,反就业歧视立法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通过对反就业歧视立法的深入研究,探讨其必要性、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期为我国的反就业歧视立法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反就业歧视立法的必要性1. 保护劳动者权益:反就业歧视立法能够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就业过程中不受歧视。
2. 促进社会公平:通过反就业歧视立法,可以减少社会不公现象,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
3. 推动经济发展:消除就业歧视有助于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进而推动经济发展。
三、反就业歧视立法的现状目前,我国已出台了一系列反就业歧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然而,由于就业歧视具有多样性、隐蔽性等特点,现行法律体系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如:部分地区和行业存在明显的就业歧视现象;部分劳动者缺乏法律意识,难以有效维护自身权益;执法机构和司法机关在处理就业歧视案件时存在一定难度等。
四、反就业歧视立法存在的问题1. 立法不够完善:现行法律体系对就业歧视的定义、范围、责任等方面存在一定缺陷,难以全面覆盖各种形式的就业歧视。
2. 执法力度不足:执法机构在处理就业歧视案件时存在一定难度,执法力度不足导致部分劳动者无法及时维权。
3. 社会观念影响:部分地区和行业仍存在传统的性别、年龄等观念,对反就业歧视立法产生一定影响。
五、解决措施1. 完善立法:加强对就业歧视的定义、范围、责任等方面的研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适应社会发展需求。
2. 强化执法力度:加大执法机构对就业歧视案件的查处力度,提高司法机关处理此类案件的效率和公正性。
3.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媒体、宣传活动等方式,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 推动企业自律:鼓励企业自觉遵守反就业歧视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企业内外部监督,提高企业形象。
就业歧视的成因及对策分析
就业歧视的成因及对策分析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我国就业歧视的成因及对策分析就业歧视是指为实现某种“不合理”的目的,基于身份、性别、种族、政治见解、宗教信仰、残障、身体健康状况、相貌等原因, 对劳动者进行排斥、限制或者给予优惠的行为。
该情况破坏了劳动者的平等就业的权利。
但基于特定职业内在需要而区别对待的不应被视为歧视。
一、我国目前就业歧视的具体表现1. 户口歧视。
我国二元经济体制的存在和长期的存续, 导致二元户籍制度。
户口歧视便广泛存在于社会的各个角落, 户口歧视大概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歧视农村户口;二是歧视外来人口。
2. 性别歧视。
这是就业中几乎所有女性都曾遇到的问题。
不少用人单位打出了“只限男生”男生优先的招聘条件。
显然是对妇女这一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和践踏。
3. 健康歧视。
残疾人就业受到各种歧视自不必说。
还有一些病毒携带人群也受到歧视。
如乙肝歧视问题, 已经引起全国一亿多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强烈反应。
4. 学历歧视。
高等教育的普及和高招规模的逐年扩大, 涌入求职场所的劳动者的整体学历水平也相对地提高得很快, 伴随而来的是用人单位的条件也水涨船高, 即使是一些适合大专生的岗位, 也非要本科生、研究生不可, 导致人才浪费的现象。
5. 履历歧视。
有的用人单位不组织考查应聘者实际水平如何, 而是过分注重劳动者的履历, 比如明确提出有学生干部经历的优先录用等。
还有一些招聘中, 注明要求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相关工作经历等条件, 以规避“劳动法”为其设定的对劳动者进行培训的义务。
履历歧视导致了很多求职者夸大事实, 凭空捏造履历, 对社会诚信构成了很大的挑战。
除此之外还有体貌歧视、年龄歧视、属相歧视、婚姻歧视, 甚至连姓氏、血型都会产生歧视, 甚至有的证券公司拒绝录用姓“阴”的, 只要姓“阳”, 五花八门, 歧视理由已经到了令人啼笑皆非的程度。
二、就业歧视的原因分析1. 从劳动者的情况分析。
就业的法律相关案例论文(2篇)
第1篇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就业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然而,就业歧视现象仍然存在,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以某公司招聘歧视案为例,分析了就业歧视的法律问题,探讨了我国现行法律对就业歧视的规制,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一、引言就业歧视是指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培训、晋升、薪酬、福利等方面,对劳动者基于性别、年龄、民族、宗教信仰、残疾等因素的差别对待。
近年来,我国就业歧视现象屡见不鲜,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本文旨在通过对某公司招聘歧视案的分析,探讨就业歧视的法律问题,以期为我国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二、案例背景某公司招聘歧视案发生在我国某城市,该公司在招聘过程中,明确要求应聘者年龄在25岁以下,且必须是男性。
这一招聘条件明显带有性别歧视色彩,引发了众多应聘者的不满。
在舆论的压力下,该公司被迫取消了这一招聘条件,但已经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案例分析(一)就业歧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3.《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条: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二)案例中就业歧视的法律问题1.公司招聘条件违反了平等就业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因性别、年龄等因素对劳动者进行差别对待。
2.公司招聘条件违反了宪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八条,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公司招聘条件中的性别限制显然违反了这一规定。
3.公司招聘条件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公司招聘条件中的性别限制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机会,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四、结论某公司招聘歧视案充分暴露了我国就业歧视问题的严重性。
《2024年妇女就业性别歧视劳动法规制问题研究》范文
《妇女就业性别歧视劳动法规制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妇女在劳动市场上的地位与权益保护一直是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
然而,现实中仍存在着性别歧视的问题,尤其在就业方面,妇女的机会与待遇往往不如男性。
为了保护妇女的劳动权益,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劳动法规定来遏制性别歧视的现象。
本文旨在研究妇女就业性别歧视的现状、问题及其在劳动法规制方面的对策,以期为妇女劳动权益保护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妇女就业性别歧视的现状及问题(一)现状尽管社会在性别平等观念上有了很大的进步,但妇女在就业过程中仍面临着诸多困难。
性别歧视在招聘、晋升、薪资、福利待遇等方面均有体现。
许多企业倾向于雇佣男性员工,或在同等条件下对女性求职者设置更高的门槛。
此外,职场中的性别歧视还表现在对女性职工的权益保护不足,如孕期、产期等特殊时期的权益保障。
(二)问题1. 法律制度不完善:当前劳动法中关于性别歧视的规定较为笼统,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惩罚措施,导致执法难度大。
2. 执法力度不足:部分地区在执行劳动法时,对性别歧视问题的重视程度不够,执法力度有待提高。
3. 思想观念的根深蒂固:性别歧视观念在某些地区和人群中仍然存在,这影响了妇女的就业机会和待遇。
三、劳动法规制对策(一)完善法律法规1. 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对劳动法中关于性别歧视的规定进行细化,明确界定性别歧视的范畴、类型和程度。
2. 加大惩罚力度:对违反劳动法中关于性别歧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厉处罚,以起到震慑作用。
3. 设立专门机构:成立专门负责妇女劳动权益保护的机构,负责监督劳动法的执行情况,并处理相关投诉和纠纷。
(二)提高执法力度1.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使其能够准确判断和处理性别歧视问题。
2. 严格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劳动法得到严格执行。
3. 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媒体、公众等社会力量对劳动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性别歧视问题。
(三)改变思想观念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媒体、教育等途径,加强对性别平等观念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妇女劳动权益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大学生就业歧视现象的原因与对策研究
大学生就业歧视现象的原因与对策研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正在毕业后进入就业市场。
然而,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常常遇到就业歧视现象,这对他们的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
本文将探讨大学生就业歧视的原因,并提出一些解决这个问题的对策。
一、就业歧视的原因1. 教育与能力不匹配:尽管大学培养的是综合素质较高的人才,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大学生可能没有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导致与企业的需求不匹配。
2. 年龄与经验因素:许多企业在招聘时更倾向于有工作经验的求职者,而大学生毕业后缺乏实际工作经验,年龄较小的特点可能导致雇主对他们的不信任。
3. 观念与偏见:一些雇主可能会对大学生存在误解与偏见,认为他们缺乏工作责任心、缺乏适应能力等,从而导致对他们的就业歧视。
4. 学历泛滥与就业瓶颈:现代社会大学生的学历普遍提高,导致供大于求,一些企业为了筛选人才只能采取就业歧视的方式来应对学历泛滥的问题。
二、对策研究1. 加强实践教育:大学应该加强对学生的实践教育,在校期间提供更多的实习机会和工作经验,以提高大学生的职业竞争力。
2. 优化职业指导:学校应该加强对大学生的职业指导,帮助他们找到自己的兴趣与潜力所在,并提供相关的职业培训,以增强他们的就业能力。
3. 建立校企合作机制:学校与企业可以开展更多的合作项目,加强学生与企业的联系,为学生提供更多实践机会,并提供求职推荐。
4. 增加就业信息透明度:政府和学校应该建立更加透明的就业信息平台,提供更多真实、全面的就业信息,减少就业歧视的产生。
5. 强化法律保护:政府应加强对大学生就业歧视行为的监管,并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保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6. 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大学生和其家长应有正确的就业观念,不仅仅追求名校与高薪,还应注重培养就业能力和实践经验。
总结:大学生就业歧视现象的存在给社会带来了一定的压力与不公平,因此,学校、政府和社会都需要共同努力,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
通过加强实践教育、优化职业指导、建立校企合作机制、增加就业信息透明度、强化法律保护以及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我们可以有效地减少大学生就业歧视现象,为大学生的发展提供更好的环境与机会。
劳动歧视的法律规制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者的权益保护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劳动歧视现象仍然屡见不鲜。
本案例将围绕某市一家企业发生的“同工不同酬”事件,探讨劳动歧视的法律规制。
(一)事件起因某市一家知名企业,员工众多,涉及多个行业和岗位。
该公司在招聘过程中,对男女员工的招聘条件存在明显差异,且在工资待遇上,男女员工存在明显差别。
这一现象引起了部分员工的质疑,进而引发了“同工不同酬”事件。
(二)事件经过1. 员工投诉事件发生后,部分员工向公司反映,认为公司存在性别歧视现象,要求公司整改。
公司对此表示重视,但未给出明确答复。
2. 媒体曝光事件被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舆论压力迫使公司不得不正视问题,展开调查。
3. 公司调查公司成立调查组,对“同工不同酬”事件进行全面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公司确实存在性别歧视现象,男女员工在工资待遇、晋升机会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别。
4. 公司整改在舆论压力和员工投诉的双重作用下,公司决定对“同工不同酬”事件进行整改。
公司调整了招聘条件,取消了性别歧视,并制定了新的薪酬制度,确保男女员工同工同酬。
二、法律规制针对劳动歧视现象,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明确规定,以下将结合本案,分析劳动歧视的法律规制。
(一)宪法层面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这为消除劳动歧视提供了宪法保障。
(二)劳动法层面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2. 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禁止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歧视。
”(三)其他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性别歧视拒绝录用、解雇、降低工资、降低职务等。
女性就业歧视问题的法律规制
女性就业歧视问题的法律规制女性就业歧视是指在职场中,对女性进行不公正的对待或限制其工作机会和权益的行为。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各国制定了不同的法律规制来保护女性的权益,并促进性别平等。
一、国际法律框架1.《联合国公约》:该公约旨在消除对女性的一切形式的歧视,并确保她们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2.《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该公约是国际上最重要的法律文件之一,旨在消除歧视女性的行为,并确保她们获得平等机会参与各个领域。
二、国家级法律规制1. 禁止性别歧视法律:大多数国家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来禁止性别歧视。
这些法律规定了在就业过程中,雇主不得因为性别而做出不公正的决策,例如招聘、晋升、薪资等方面。
2. 平等工资法:该法律要求雇主为男女员工提供相同工作相同报酬,消除因性别而导致的薪资差距。
3. 工作时间和产假保护法:这些法律规定了女性员工享有产假、育儿假等权益,以保护她们在工作和家庭之间的平衡。
三、实施与监督机构1. 平等机会委员会(EOC):该机构在一些国家负责监督和调查性别歧视投诉,并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
2. 劳动监察局:负责确保雇主遵守法律规定,提供公正的就业环境。
3. 人权机构:一些国家设立了专门的机构来保护妇女权益,并监督性别歧视问题。
扩展和深入分析尽管有法律规制的存在,但女性就业歧视问题仍然存在。
性别歧视的主要表现包括薪资差距、升职机会受限以及对孕妇或有家庭责任的女性的歧视等。
在深入探讨这个问题时,可以考虑以下方面:1. 现实案例:举例说明女性就业歧视在不同行业和国家中的存在。
可以提到一些著名案例,如在科技行业中的性别歧视,或在某些国家中女性的招聘和升迁机会受限的情况。
2. 根源分析:分析女性就业歧视问题的根源。
其中包括传统观念的影响、性别角色刻板印象以及职场文化和结构的限制等。
深入剖析这些问题可以揭示导致性别歧视的深层次原因。
3. 政府政策和措施:探讨不同国家对于解决女性就业歧视问题所采取的政策和措施。
论我国就业歧视的法律规制
论我国就业歧视的法律规制在当今社会,就业是民生之本,关系到个人的生存发展和社会的稳定繁荣。
然而,就业歧视现象却屡见不鲜,给求职者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不公平待遇,也阻碍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因此,加强对就业歧视的法律规制,保障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就业歧视是指用人单位基于劳动者的性别、年龄、种族、宗教信仰、户籍、残疾等因素,在招聘、录用、晋升、薪酬、福利等方面给予不公平的待遇。
这种歧视行为不仅违背了公平正义的原则,也损害了劳动者的尊严和权益,同时还破坏了劳动力市场的正常秩序,降低了经济运行效率。
我国在反就业歧视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也明确禁止就业歧视,并规定了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利和用人单位的相应义务。
此外,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也对就业歧视问题进行了规范。
然而,与现实需求相比,我国的就业歧视法律规制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
首先,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虽然我国多部法律都涉及到反就业歧视的内容,但这些规定较为分散和笼统,缺乏具体的认定标准和处罚措施,导致在实践中难以操作和执行。
例如,对于“就业歧视”的定义不够明确,对于一些新型的歧视形式如基因歧视、外貌歧视等缺乏规范,对于歧视行为的举证责任分配不够合理,使得劳动者在维权时面临很大的困难。
其次,执法和监督机制不健全。
劳动监察部门在查处就业歧视行为时,往往存在执法力度不够、执法手段单一等问题。
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用人单位的歧视行为难以得到及时发现和纠正。
此外,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也存在一些弊端,如程序繁琐、周期长、成本高等,使得劳动者在遭受就业歧视后往往选择忍气吞声,而不是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再次,社会公众的反就业歧视意识淡薄。
很多人对就业歧视的认识不足,甚至认为一些歧视行为是理所当然的。
这种观念上的误区不仅助长了就业歧视现象的滋生和蔓延,也使得劳动者在面对歧视时缺乏维权的勇气和信心。
《2024年妇女就业性别歧视劳动法规制问题研究》范文
《妇女就业性别歧视劳动法规制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妇女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就业问题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妇女在就业过程中常常遭遇到性别歧视的问题,这不仅损害了妇女的权益,也制约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因此,对妇女就业性别歧视劳动法规制问题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妇女就业性别歧视的现状、原因及影响,并就相关劳动法规的制定与实施提出建议。
二、妇女就业性别歧视的现状(一)现状描述妇女在就业过程中遭遇的性别歧视表现为多种形式,如招聘过程中的不平等机会、职场中的晋升障碍、薪资差异等。
这些现象在不同行业和地区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了妇女的职业发展。
(二)问题成因妇女就业性别歧视的产生,既有历史、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原因,也有法律制度不够完善、执法力度不够严格等原因。
此外,部分企业和个人对性别平等的认识不足,也是导致性别歧视的重要原因。
三、妇女就业性别歧视的影响(一)对妇女的个人影响性别歧视使妇女在就业过程中遭受不公平待遇,导致其职业发展受限,自尊心和自信心受到打击。
同时,这也影响了妇女的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
(二)对社会的影响妇女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受到的性别歧视也会对社会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解决妇女就业性别歧视问题,对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四、劳动法规制的作用与现状(一)劳动法规制的作用劳动法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对于防止和解决妇女就业性别歧视问题具有重要作用。
劳动法通过规定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妇女提供法律保障,使其在就业过程中享有平等的机会和待遇。
(二)劳动法规制的现状虽然我国劳动法在保障妇女就业权益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如部分地区和行业对妇女的就业限制仍然存在,执法力度不够严格,对性别歧视的认定和处罚不够明确等。
五、完善劳动法规制的建议(一)加强立法工作应进一步完善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性别歧视的内容和处罚措施,为妇女提供更加全面的法律保障。
《2024年妇女就业性别歧视劳动法规制问题研究》范文
《妇女就业性别歧视劳动法规制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妇女在就业市场中的地位逐渐提高,但性别歧视问题依然存在,尤其是劳动市场上的性别歧视问题依然严重。
这种现象不仅违背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也对妇女的合法权益产生了不良影响。
本文将对妇女就业性别歧视的劳动法规制问题进行研究,分析现有法律体系下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妇女就业性别歧视的现状妇女在就业过程中遭遇的性别歧视问题主要表现为招聘歧视、晋升歧视、薪酬歧视等。
这些歧视不仅使妇女的职业发展受到限制,还影响了她们的自尊心和自信心。
此外,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许多妇女在遭受性别歧视时无法维权。
三、劳动法规制妇女就业性别歧视的现状尽管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来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如《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许多企业和个人对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较低。
其次,执法力度不够严格,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处罚力度不够。
最后,缺乏针对妇女就业性别歧视的专门法律,导致妇女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四、劳动法规制妇女就业性别歧视的必要性制定和完善劳动法规制妇女就业性别歧视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这是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利的必然要求;其次,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和谐发展;最后,有助于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和自我价值实现。
因此,完善劳动法规制妇女就业性别歧视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五、完善劳动法规制妇女就业性别歧视的建议针对现有劳动法规制妇女就业性别歧视的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建议: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专门的反性别歧视法律,明确禁止各种形式的性别歧视行为。
2. 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和个人对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
3. 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严格处罚,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
4. 建立完善的投诉和举报机制,方便妇女在遭受性别歧视时进行维权。
论就业歧视的狭义界定我国就业歧视法律规制的起点
论就业歧视的狭义界定我国就业歧视法律规制的起点一、概述作为一种社会现象,长期以来一直存在于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中。
它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阻碍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就业歧视主要指的是在招聘、录用、晋升等就业环节中,基于劳动者的性别、年龄、种族、宗教信仰、残疾状况等个人特征,而给予其不平等的对待或机会。
这种不平等对待不仅体现在薪资水平、福利待遇等方面,更在于职业发展机会、培训提升等方面的限制。
我国对于就业歧视的法律规制起步较晚,但近年来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在逐步完善。
由于就业歧视的复杂性和隐蔽性,现行的法律规制体系仍存在一定的不足和缺陷。
明确就业歧视的狭义界定,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准确地识别和打击就业歧视行为,也为我国就业歧视法律规制的完善提供了重要的起点。
在狭义界定下,我们可以更加清晰地看到就业歧视的本质和危害,进而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认知度等措施,可以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就业歧视的良好氛围。
还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和执法体系,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和落地。
明确就业歧视的狭义界定是我国就业歧视法律规制的起点。
在此基础上,我们需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监管执法力度等多方面努力,以推动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公平与正义。
1. 阐述就业歧视现象的普遍性与严重性就业歧视现象在我国社会中普遍存在,其严重性不容忽视。
无论是在求职招聘过程中,还是在员工晋升和薪资待遇上,都可以发现种种不公平、不合理的就业歧视行为。
这种歧视往往基于性别、年龄、学历、地域、户籍、身体条件等多种因素,导致部分群体在就业市场上遭受不公平待遇,难以获得应有的机会和权益。
就业歧视的普遍性体现在各行各业,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无论是传统行业还是新兴行业,都或多或少存在就业歧视现象。
这种歧视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阻碍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就业歧视还加剧了社会的不平等,使得某些群体在就业市场上长期处于弱势地位,难以摆脱贫困和落后的困境。
《反就业歧视法律研究》范文
《反就业歧视法律研究》篇一一、引言在当代社会,就业歧视已成为一种广泛存在的社会问题,对个体权益的侵害及社会公正的威胁不容忽视。
近年来,为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公平就业、推动社会公正发展,各国家纷纷加强了对反就业歧视的法律研究和立法实践。
本文将围绕反就业歧视法律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旨在为我国的法律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证依据。
二、就业歧视的概述及分类就业歧视是指在就业过程中,由于某种特定的原因,雇主或用人单位对求职者或劳动者进行的不公平对待。
就业歧视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性别歧视、年龄歧视、种族歧视、宗教信仰歧视等。
这些歧视行为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阻碍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就业歧视可以分为多种类型。
例如,按照歧视原因划分,可分为基于个人特征的歧视和基于社会环境的歧视;按照歧视对象划分,可分为性别歧视、年龄歧视等。
本文将重点研究基于性别、年龄和种族等特征的就业歧视问题。
三、反就业歧视法律的理论基础反就业歧视法律的理论基础主要源于平等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
平等原则要求每个人都应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不因个人特征或背景而受到不公平对待。
公平竞争原则则要求在市场竞争中,各主体应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和条件。
这些原则为反就业歧视法律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四、国内外反就业歧视法律现状及比较(一)国内反就业歧视法律现状近年来,我国在反就业歧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反就业歧视法》等,为劳动者提供了法律保障。
同时,各级政府也积极采取措施打击就业歧视行为,推动公平就业。
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和现实困境,我国在反就业歧视方面仍存在许多不足。
(二)国外反就业歧视法律现状及比较相较于我国,许多国家在反就业歧视方面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
如美国、英国、德国等国家都制定了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对各种形式的就业歧视进行了明确规定和处罚。
同时,这些国家还设立了专门的机构负责监督和执行反就业歧视法律,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妇女就业性别歧视劳动法规制问题研究》范文
《妇女就业性别歧视劳动法规制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女性地位的逐渐提升,妇女在就业领域所面临的性别歧视问题依然存在,严重制约了女性职业发展和自我价值的实现。
劳动法规在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妇女就业性别歧视的现状、成因以及劳动法规的规制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二、妇女就业性别歧视的现状及影响(一)现状妇女在就业过程中面临诸多歧视,包括招聘环节的性别限制、晋升环节的性别壁垒、薪酬待遇的不公平等。
这些歧视现象在不同行业和地区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了妇女的职业发展。
(二)影响妇女就业性别歧视不仅损害了妇女的合法权益,还可能导致人力资源的浪费和社会的不稳定。
同时,这也限制了女性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重要作用。
三、妇女就业性别歧视的成因分析(一)传统观念的影响传统观念认为女性应该以家庭为主,导致社会对女性职业发展的期望值较低。
这种观念影响了用人单位的招聘和晋升决策,使得女性在就业过程中面临更多困难。
(二)法律法规不健全当前劳动法规在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益方面仍存在诸多不足,如缺乏具体实施细则、执法力度不够等。
这导致法律法规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企业利益驱动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追求利润最大化,倾向于招聘男性员工。
这种利益驱动使得企业在招聘和晋升过程中忽视性别平等原则,加剧了妇女就业性别歧视的现象。
四、劳动法规对妇女就业性别歧视的规制及问题(一)劳动法规的规制措施为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劳动法规,如《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
这些法规规定了妇女在就业过程中的平等权利和用人单位的义务,为打击妇女就业性别歧视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存在的问题尽管有相关劳动法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
如法律法规缺乏具体实施细则,导致执行难度大;执法力度不够,使得违法成本较低;监管机制不完善,难以有效遏制妇女就业性别歧视的现象。
女性就业歧视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女性就业歧视的原因及对策分析1. 引言1.1 女性就业现状当前我国女性就业现状复杂多变,总体呈现出一些积极趋势,但依然存在一定程度的歧视现象。
根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女性就业率逐年提升,已经超过50%,越来越多女性投身到各行各业。
女性在就业领域仍然遭遇诸多挑战和歧视,如性别工资差距、职业晋升机会不足、职场性别歧视等问题仍然存在。
尤其是在一些传统观念较为浓厚的行业和地区,女性的就业机会受到限制和歧视现象较为严重。
我们需要深入分析女性就业歧视的原因,并找出解决之道,以实现女性就业平等,促进社会的持续发展。
1.2 研究背景在研究背景方面,女性就业歧视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女性的就业机会越来越多,但是依然存在不同程度的歧视现象。
对于女性来说,要想在职场上获得公平待遇并不容易,往往受到各种因素的限制和影响。
过去,社会普遍存在着一种性别刻板印象,认为女性比男性更适合从事某些特定的职业,而在一些领域则被认为不太适合。
这种偏见导致女性在就业选择上受到限制,难以获得公平的竞争机会。
家庭角色观念也是一大影响因素。
传统观念中,女性被认为是家庭的主要照顾者,注定在事业上会受到限制。
许多女性由于要照顾家庭而放弃了自己的事业发展机会,这也是女性就业歧视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需要深入分析女性就业歧视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来促进女性在职场上的平等地位和发展机会。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女性就业的真正平等和公正。
2. 正文2.1 女性就业歧视的原因分析1.性别刻板印象:社会普遍存在着对女性的偏见和刻板印象,认为女性不适合从事某些职业或领导岗位,导致女性在就业时遭受歧视。
2.职业偏见:一些雇主或招聘人员对女性在工作表现上持有负面看法,认为女性不能胜任某些职位或工作,从而不给予女性足够的机会。
3.家庭角色观念:传统的家庭角色观念使得一些雇主认为女性更适合留在家庭照顾家庭成员,而不是参与工作,这种观念限制了女性的职业发展。
《妇女就业性别歧视劳动法规制问题研究》范文
《妇女就业性别歧视劳动法规制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妇女在社会发展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然而,尽管现代社会倡导性别平等,妇女在就业过程中仍面临着诸多挑战。
其中,性别歧视问题尤为突出,不仅损害了妇女的合法权益,也阻碍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因此,本文旨在探讨妇女就业性别歧视的现状、原因及劳动法规制问题,以期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妇女就业性别歧视的现状妇女在就业过程中面临的性别歧视问题主要表现为招聘歧视、薪酬歧视、晋升机会不均等、职业发展的阻碍等。
这些现象在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均有不同程度的存在。
具体表现为:企业在招聘过程中对妇女的条件设置过高,或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男性;妇女的薪酬普遍低于男性;妇女的晋升机会较少,职业发展受到限制等。
三、妇女就业性别歧视的原因妇女就业性别歧视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社会观念、法律法规、企业制度等。
首先,传统的性别观念根深蒂固,部分人认为女性应以家庭为主,不适合从事高强度、高压力的工作。
这种观念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招聘和晋升决策。
其次,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执法力度不够严格。
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反性别歧视的法律,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取证难、执法成本高等问题,很多案件难以得到妥善处理。
最后,企业制度方面也存在一定问题。
部分企业缺乏性别平等意识,未能建立完善的反性别歧视制度,导致妇女在就业过程中受到不公平待遇。
四、劳动法规制问题研究针对妇女就业性别歧视问题,劳动法规制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
然而,当前劳动法规制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现有法律法规过于原则化,缺乏具体操作指导。
这使得企业在应对性别歧视问题时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也使得执法部门在处理案件时难以把握尺度。
其次,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不够。
尽管有相关法律,但执行过程中存在诸多困难,如取证难、执法成本高等问题。
这导致很多妇女在遭受性别歧视时选择放弃维权。
针对《妇女就业性别歧视劳动法规制问题研究》篇二一、引言在现今社会中,妇女在就业过程中遭遇的性别歧视问题仍然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议题。
就业歧视的成因及其对策
就业歧视的成因及其对策近年来,就业歧视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据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的就业歧视现象日益加剧,其中女性、少数民族、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受到的歧视尤为突出。
这种现象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也对受到歧视的个体和整个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本文将从歧视的成因和对策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就业歧视的成因1. 观念落后就业歧视的根源往往在于观念上的落后。
我们的社会仍然存在着某些特定群体优越意识的问题,尤其是男女不平等、地区不平等、种族不平等等问题,导致社会环境对某些人群的歧视仍然十分普遍和严重。
此外,由于就业歧视涉及到相当复杂的人际关系和文化传统,这也导致了就业歧视问题的难以解决。
2. 基础不足很多人在找工作的时候会遇到许多困难,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基础不足。
一些学校不均衡发展、城乡教育资源差、官僚主义、不良社会风气等都会导致群体基础不足,这些基础不足使得他们面对竞争的时候难以与他人相比,从而在招聘和职位晋升的时候遭到歧视。
3. 就业市场的不规范就业市场不规范,也是导致就业歧视问题的原因之一。
许多公司只看重个人的出身背景、社会关系、面貌等,而忽视了个人的能力和业绩。
此外,一些用人单位往往不遵循公平和正义原则,将一些不符合要求的人安排进入企业,排挤掉了有实力和能力的人。
二、就业歧视的对策1.加强教育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就业歧视的问题,我们必须加强教育。
教育应该从小学阶段开始,提高学生的社会意识和公平意识。
同时,中小学校和高校应该重视特才培训,而不仅仅关注学生的学历证书。
只有我们把人才培养好,才能有优秀的人才进入各行各业,从而达到整体就业市场的高水平。
2.加强法律制度建设随着社会的发展,相关部门应该逐渐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
同时,应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歧视行为的惩罚力度。
当然,相关部门也应该给予相应的奖励和兑现照应政策,这将引领企业更加注重公平和正义,从而逐步改变就业歧视的倾向。
3.多元化招聘策略企业应该采取多元化的招聘策略,不仅仅是跟据人的出身和成长背景,而是更要看重个人的能力和业绩。
就业领域算法歧视的法律规制
03
法律规制现状与问题
国内外法律规制现状
国际法律规制
国际劳工组织、欧盟等国际组织已经出台相关法律和指导原 则,禁止算法在就业领域的歧视行为。
国内法律规制
各国政府也在积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算法歧视的监 管和处罚力度。
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01
02
03
立法空白
目前仍有部分国家尚未出 台相关法律法规,对算法 歧视进行规范和约束。
研究展望
01
深入研究算法歧视的根源
未来研究可以进一步深入探讨算法歧视的根源,了解算法如何继承和放
大人类的偏见和刻板印象。通过揭示问题的根源,有助于制定更有效的
解决方案。
02
探索法律规制的最佳实践
当前法律规制在实践中仍存在诸多挑战。未来研究可以探索有效的法律
规制措施,以及如何在实际操作中实施这些措施。同时,可以借鉴国际
加强行业自律与合作
倡导企业制定自律规范
鼓励企业自主规范算法设计和使用,预防和纠正歧视问题。
加强行业协会的作用
通过行业协会推动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应对算法歧视挑战。
促进政企合作
政府与企业共同参与,共同制定和实施预防算法歧视的措施。
提高公众意识与参与度
加强宣传教育
提高公众对算法歧视问题的认识,增强维权意识 。
执法难度
由于算法歧视具有隐蔽性 和技术性,监管机构在执 法过程中可能面临取证和 鉴定难题。
司法救济
受害者可能面临举证困难 和诉讼成本高昂等问题, 难以获得有效的司法救济 。
法律规制效果的评估与反思
评估指标
评估法律规制效果的关键 指标包括投诉举报量、处 罚案件数、公众认知度等 。
评估方法
我国就业歧视问题及解决对策研究
我国就业歧视问题及解决对策研究【摘要】我国就业歧视问题严重影响着劳动力市场的公平和稳定发展。
本文从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教育以及建立监督机制等方面提出解决对策。
通过对我国就业歧视问题的分析和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我们意识到全面解决就业歧视问题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未来,需要更多的研究和探讨来找到更多解决问题的有效路径,以确保我国的劳动力市场更加公平和和谐。
【关键词】关键词:就业歧视、劳动力市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监督机制、解决对策、研究展望1. 引言1.1 研究背景就业歧视是指在招聘、录用、晋升、薪酬等方面对某一群体进行歧视性对待的现象,是一个普遍存在且受到广泛关注的社会问题。
我国就业歧视问题严重,涉及到性别、年龄、民族、地域、婚姻状况等多个方面。
长期以来,就业歧视不仅影响着受歧视者的个人发展和生活质量,也阻碍了社会的公平和稳定发展。
针对我国就业歧视问题,国家相关部门多次出台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但效果并不明显,仍有许多隐形的歧视现象存在。
有必要深入研究我国就业歧视问题的根源和特点,提出有效的解决对策,促进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公平和健康发展。
这一部分将主要探讨我国就业歧视问题存在的背景和现状,为后续的研究提供必要的参考依据。
1.2 研究意义就业歧视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其影响深远,不仅会导致个人的职业发展受阻,还会影响整个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
解决这一问题对于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消除就业歧视可以提高劳动力市场的效率,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创新,提高整体劳动生产率。
公平就业机会可以有效激发广大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力,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
解决就业歧视还可以建立起一个更加公正、公平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在研究我国就业歧视问题及解决对策的过程中,探讨其意义不仅可以为学术界提供新的研究视角和方法,也可以为政府部门提供决策参考,推动我国就业市场的健康发展。
1.3 研究目的我国就业歧视问题存在已久,在影响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广大劳动者造成了不公平和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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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4期□/吴红玲就业歧视的成因及法律规制研究2009年8月有媒体报道称,在成都召开的清华大学乙肝新闻报道高级研究班上,国家疾控中心免疫规划中心病毒性肝炎室主任崔富强表示,入学、就业体检中出现的乙肝携带者被拒的消息屡屡见诸媒体,这是对乙肝健康携带者的歧视。
对此,有关专家经过论证达成共识:应该把乙肝两对半的检测改为肝功能检测。
尽管事后卫生部表示,目前无政策修改意向,也没有组织专家论证这个问题。
但是这一报道再次地把就业歧视推到社会公众的视野。
一、就业歧视的危害分析就业是谋生的手段,谋生乃民众生存之道,关注就业实乃关注民生,禁止就业歧视则属维护民众的生存之道。
就业歧视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不仅损害了求职者的权利和尊严,破坏了社会公平,阻碍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劳动力市场的优化配置,成为就业难的一个重要因素,更是影响社会和谐和安定。
(一)有违平等和公正,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平等是宪法和国际人权公约所确立的基本原则。
在平等原则面前,私法自治、契约自由等民法原则必须给以让步,并受到约束。
正如2004中国就业论坛所达成的共识:就业是民生之本,是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的关键。
就业不仅是人们谋生的手段,也是融入社会、给个人和家庭带来希望的重要途径。
使所有人享有平等就业机会、获得充分就业,对于实现社会公正、经济发展和世界和平至关重要。
同时,由于就业歧视损害了人权尊严,违背了公平竞争原则,使部分人失去平等发展的机会,扩大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进一步割裂了弱势群体与强势群体之间的联系,使得弱势群体很难通过自身努力改变其自身处境,其利益诉求就很难通过常规的渠道表达出来,转而通过一种极端的方式进行宣泄,必然增加社会的不稳定性。
(二)妨碍劳动力市场的正常运行,不利于人才的成长各种形式的就业歧视为劳动力市场设置了重重关卡,阻碍了劳动力的正常流动,使劳动力市场供需双方的交易时间延长、交易成本增大。
同时,由于就业歧视,人为地抬高了劳动力的就业门槛,破坏了劳动力市场对工资形成的基础性地位,使劳动力市场的价格信号失灵,影响了整个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
由于不合理的限制和区别对待,使得很多优秀的人才被挡在就业、升学和晋升的门槛之外,使他们无法施展自己的才华,人为地造成了社会人力资源的浪费。
因此,因各种就业歧视设置的种种门槛,剥夺了一部分优秀人才的竞争机会,从整个社会人才资源配置的角度来看,也造成了巨大的浪费,不利于人才的合理流动,不利于人才结构的多元化。
(三)降低资源配置的效率和合理性,不利于经济发展就业意味着职业作为一种资源或财富的分配,即利益的分配,而就业歧视是一种妨碍经济效益与社会公平的主观偏见,造成人力资源的不当配置和严重浪费,导致企业偏离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经NORTHERN ECONOMY学术视点632010年第4期济进步。
就业歧视使一些在就业的劳动者的就业待遇受损,影响在就业劳动力的工作稳定,进而使劳动力市场上的无效交易次数增加,制约生产要素的重组和优化组合,最终使劳动力市场的配置效率下降。
一些人被排挤出公平竞争并非能力的原因而是外在的因素,这种情况在给就业者带来伤害的同时,也容易使用人单位失去最优的资源配置机会。
就业歧视对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单位而言,会造成发展阻碍,从而影响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我国就业歧视的现状与原因在我国,由于受历史和现实多种因素的影响,就业歧视问题比较严重,表现形式也多种多样,从乙肝歧视到性别歧视,从学历歧视到籍贯歧视,而且处在动态变化之中。
从最近几年发生的就业歧视案件可见一斑。
2002年1月,四川大学法学院98级法律系学生蒋韬因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的招录广告限制身高,认为该广告含有歧视成分,将银行诉至法院。
该案被称为“中国宪法平等权第一案”而轰动全国。
2003年4月,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农学系应届毕业生周一超,因体检查出“小三阳”导致体检不合格而未被录用,失去当公务员的机会,冲动之下他将当地人事干部刺杀成一死一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以上的案例只是就业歧视现状的冰山一角,而更多处于弱势地位的被歧视者面对就业歧视,只能选择沉默或被适应。
就业歧视之所以存在,究其原因,主要是:(一)劳动力市场供求比例失衡,这是造成就业歧视的根本原因据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分析报告表明:从长期看,由于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人口生育高峰,形成了当前和未来20年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维持在65%以上的较高水平。
从“十一五”期间看,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年均达2000万人。
全国城镇每年新增劳动力1000万人,加上需要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其他人员,每年需要安排就业的达2400万人。
从劳动力的需求看,按照经济增长保持8%—9%的速度,每年可新增800—900万个就业岗位,加上补充自然减员,可安排就业1200万人左右,年度劳动力供求缺口仍在1200万人左右。
而在农村,虽然乡镇企业和进城务工转移了2亿人,由于土地容纳的农业劳动力有限,按1.7亿计算,则农村富余劳动力还有1.2亿以上。
因此,从总体上看,在未来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城乡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态势将长期存在。
这意味着劳动力市场将长期是“买方市场”,就业机会成为一种稀缺资源。
求职者为了获得可能的工作,往往不得不接受歧视性的工资福利待遇,因此歧视现象也就更容易产生。
(二)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被无限扩大,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用人模式,是就业歧视的重要原因在我国,在引入市场经济替代计划经济的过程中,形成了一种矫枉过正的倾向,即片面地、过分地强调市场、自由和经济效益,忽视了劳动平等权和社会公正。
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力市场的主体,其用人的原则是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收益,本是无可厚非的。
但是,很多单位不愿意招用女性,并不是认为女性的能力不如男性,而是由于招收女性,用人单位将要承担的成本比较高。
女性的生育费用和生育带薪产假等客观上造成了用人单位成本的增加,导致用人单位不愿意为这部分社会成本付费。
同样,基于成本的考虑,用人单位不愿意为外地生源的学生申办户口,不愿意招收缺乏工作经验的应届毕业生。
法律对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没有作出合理限制,许多单位滥用用人自主权,随心所欲地制定用人规则,抬高就业门槛,导致就业歧视问题的产生。
(三)现行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不健全,不能充分保障就业平等实现我国没有专门的禁止就业歧视法或反就业歧视制法,虽有针对禁止就业歧视、保障就业平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但立法显得滞后,立法数量少、层次低。
尽管,我国目前对禁止就业歧视亦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然而,这些禁止歧视的条款零散、笼统、抽象,没有形成系统的立法理论体系,在应对日益普遍和严重的就业歧视中所发挥的作用明显不足,且形式缺乏规范性,内容多有重复,许多法律条文带有短期性,法律效力不高,缺少义务性规范和处罚性规范约束相关主体的行为。
三、构建和完善我国禁止就业歧视的法律机制(一)健全和完善我国禁止就业歧视的法律制度,为禁止就业歧视提供法律依据1.消除现有法律中的歧视性规定。
针对有些地方政府从局部利益出发而颁布的各种影响公平就业的歧视性法规、规章和决定,法制部门应当加强对这些文件的清理工作,对与《宪法》和《劳动法》抵触的规范性文件,要有计划、有步骤地予以废止。
2.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使这些法律法规有可操作性。
如对《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的法律进行修订,使这些法律的责任具体化,对于就业歧视行为的惩罚一定要加大并且要落实到实处,让用人者或雇主付出更多的成本。
3.制定禁止就业歧视的专门性法律,以保证就业歧视NORTHERN ECONOMY学术视点64问题的有效解决。
为了彻底禁止就业歧视行为,保证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的真正实现,我国应该在现行《劳动法》的基础上,根据《宪法》,尽快制定专门的禁止就业歧视的法律。
可借鉴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第100号《男女劳工同工同酬公约》、第111号《1958年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以及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如美国的禁止就业歧视的法律之规定,吸取其精华,结合我国国情,以《宪法》为基本依据,在现有的《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及其相关的法规、规章有关禁止就业歧视之条款的基础上,制定一部禁就业歧视的统一性立法,使就业歧视现象得到遏制,就业者的权利得到法律的有效保障。
(二)建立专门的禁止就业歧视机构,准确有效地认定和解决就业歧视问题我国目前就业管理是由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来完成,主要有培训就业、劳动工资和失业保险等职责上的分工。
为保持法律的协调,建议当前将禁止就业歧视工作内容纳入到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各类就业歧视投诉,参考劳动争议处理,采用行政处理前置程序,即规定就业歧视受害者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投诉,申请处理。
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不服的,在一定期限内再向法院提起诉讼。
待禁止就业歧视法律机制成熟后,再建立一个类似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的专门机构,更有效地处理就业歧视问题。
(三)发挥政府的作用和责任,为平等就业、禁止就业歧视提供有力的保障在立法逐渐完善的基础上,政府必须加强执法以及在宪法、法律的框架下制定行政法规、规章,为平等就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创造一个有利于平等就业环境和空间。
同时,加强劳动监察制度,为受害者提供行政救济。
各级政府加强投入,为劳动监察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员和物质条件,为劳动监察工作提供有利的执法环境,保证劳动监察机构有效地履行劳动监察职责,最终为就业歧视的受害者提供有力的行政救济。
从目前来看,政府主要应该做好以下工作:1.转变劳动就业政策和观念,打破劳动力市场上的壁垒,特别是城乡壁垒和行业性垄断。
要尽快制定劳动标准,完善社会保险体系,使所有的劳动者都享有同等的权利和社会保护。
2.制定扶助弱者或弱势群体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这些政策措施的目的都是要使代表性不足的群体成员在获得工作、教育、培训和提升等机会方面获得参与。
政府应该加大投入,规范弱势劳动者培训制度,形成一套完整的培训机制,建立一些公益性职业培训学校,少收费或者不收费,进行短期培训,使那些收入较低的劳动者学习一些有关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培育和提升我国公民的权利意识和平等观念。
需要政府通过各种途径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权利和平等意识,强化权利和平等观念。
但最主要的是要利用媒体的影响力,曝光歧视,宣传平等,允许各方面对歧视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和对话,使整个社会了解歧视的不同形式,歧视的社会危害性,让公民来决定什么不应该被歧视,使公民权利意识和平等观念深入人心。
(四)鼓励企业进行SA8000认证,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企业作为吸纳就业最基本的载体,无疑在促进就业、解决失业问题方面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承担反就业歧视的社会责任既是企业的道德义务,又是企业的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