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动土作业管理制度
动土作业管理制度
动土作业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动土作业流程,确保作业安全、高效,减少作业过程中的风险和隐患,特制定本动土作业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动土作业的部门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挖掘、土方施工、地下管线铺设等作业活动。
三、职责与分工1.项目负责人:负责动土作业的整体规划、组织与实施,确保作业符合安全、质量、进度等要求。
2.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动土作业的安全监督与管理,组织安全培训,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作业人员: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认真执行动土作业任务。
四、作业流程1.作业准备:编制动土作业方案,明确作业内容、时间、地点、安全措施等。
进行现场勘查,了解作业环境、地下管线等情况。
准备必要的作业工具和设备,确保其安全可靠。
2.作业审批:提交动土作业申请,包括作业方案、安全措施等,至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经审批同意后,领取动土作业许可证,方可进行作业。
3.作业实施:作业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认真执行动土作业任务。
监护人员应全程监护,确保作业过程安全。
如发现异常情况或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
4.作业验收:作业完成后,应进行现场检查,确保作业质量符合要求。
清理作业现场,恢复作业环境。
五、安全措施1.动土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2.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3.监护人员应全程监护,确保作业过程安全。
4.动土作业过程中,应定期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六、培训与考核1.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熟悉动土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2.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考核评估,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作业能力。
七、附则1.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t为了保障动土作业的安全,并降低动土作业的风险,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二条\t公司负责人是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全面推行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
第三条\t项目经理是动土作业的具体实施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动土作业的安全。
第四条\t动土作业安全管理人员是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专职人员,负责具体的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t动土作业参与人员是指参与具体动土作业的工人及相关工作人员。
第六条\t各级领导和各个岗位人员都有安全管理的责任,应按照本制度要求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t动土作业启动前,项目经理应做好以下安全管理措施:1.编制详细的动土作业方案和作业指导书。
2.确定责任和权限,明确细化各类人员的职责。
3.制定动土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4.组织动土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5.确定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设施。
6.制定动土作业应急预案。
第八条\t动土作业开始后,应做好以下安全管理措施:1.严格按照动土作业方案和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
2.组织动土作业人员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3.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停工或更改作业方案。
4.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情况及时制止。
第九条\t动土作业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总结和评估:1.评估动土作业的安全质量。
2.总结动土作业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条\t发生动土作业事故时的应急处理:1.立即报告事故,采取措施控制事故范围,妥善处理伤员。
2.组织善后工作,包括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和协调处理与事故有关的各方事宜。
第四章安全培训和教育第十一条\t动土作业参与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动土作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2.动土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3.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4.动土作业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
第十二条\t动土作业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岗位培训和考核,不断加强动土作业安全管理水平。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修订条款内容确认人生效口期一、目的为贯彻国家有关法规、标准,保证动土作业人员及隐蔽设施在动土作业时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程序适用于公司内的动土作业。
三、术语与定义动土作业:挖土、打桩、钻探、地锚入土深度0.5m以上;挖掘机、桩机、吊车、装载机、叉车、卡车等机械设备或车辆进入非硬化地面;在非硬化地面堆放大量的设备、机具、材料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四、管理内容与要求4.1动土作业前的安全要求1)动土作业前,工程设备部、属地部门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到动土作业现场进行三者立会,共同进行危害因素识别,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确认施工方案,确认安全防护措施,方可批准动土作业;危害因素及其安全防护措施须填写在“动土作业许可证”内;2)工程设备部应确认:作业点的隐蔽设施,作业点地下电缆、接地线、避雷线等由电气仪表课担当确认;地下管道、排水沟等由工程设备部部长负责确认,确认依据为工程图纸或现场勘察;应向施工单位提供能表明隐蔽设施位置的图纸或示意图(草图);3)所属部门应该确认:动土作业点周围应该保护的设施设备(储罐、配管、电气仪表等),向施工单位负责人说明设施设备的危险因素,以及应该采取的防护措施、应急措施;4)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明确告知作业点地下隐蔽设施情况、危险因素及防护措施、应急措施,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5)作业人员应了解动土作业现场的隐蔽设施的位置、走向,知晓隐蔽设施及周围环境的危险因素及应急对应措施,佩戴合适的劳动防护用品;接到“动土作业许可证”后,方能开始动土作业;6)动土作业前,质量安全部部应对施工负责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配带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7)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隔离墙、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警示灯;夜间进行动土作业,作业点应有充足的照明;8)每天进行动土作业前必须检查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工具、固壁支撑和边坡支护等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9)挖掘机、桩机、吊车、装载机、叉车、卡车等需进入非硬化地面作业前,需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首先对作业点的地下隐蔽设施(管道、电缆等)进行确认;如作业点地下有隐蔽设施,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铺设钢板、垫木等);10)履带式挖掘机、吊车等机械设备在厂内道路上转移时,为防止履带损伤路面,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履带下垫跳板);11)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作业许可证”的内容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12)严禁涂改、转借“动土作业许可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4.2动土作业中的安全要求1)动土作业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件时,不得强拉硬拽,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工程设备部、所属部门处理,采取措施并加警示标识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2)装置区内小范围动土作业一般禁止使用机械设备;3)大范围动土作业在使用机械设备进行动土作业前,应确保作业点地下无隐蔽设施,或隐蔽设施已得到妥善处置(暂时移设、移除),或在隐蔽设施处设置警示标识或采取有效的保护设施,保证在机械设备进行动土时,不损坏隐蔽设施;4)在使用机械设备进行动土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机械设备作业半径以内,机械设备应注意与周围的房屋、管廊、路灯、管道、设备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与高压电缆的间距应满足要求;5)在使用风镐、冲头等工具进行破除混凝土结构、沥青地面的作业时,作业点周围应设置围挡,作业人员应带好防飞溅护具,防止碎石块飞出伤人;6)在雨、雪、雾、雷电、6级以上大风天气时,不得进行动土作业;7)动土作业在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人工轻轻挖掘,禁止使用撬杠、铁镐等工具;8)不得在非硬化地面上大量堆放设备、机具、材料;9)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应及时转移,不准堵塞下水道、窖井,严禁堆放在通道上;坑、槽、井、沟内的积水应及时清理;2)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应使用合格的便携式木梯或金属梯。
动土作业管理制度模版(4篇)
动土作业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动土作业的安全、顺利实施,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动土作业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动土作业,包括土方开挖、建筑拆除、基坑支护等。
第三条动土作业管理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明确、监管有序。
第四条动土作业各方的责任:企业负责人对动土作业负全面安全责任,动土作业班组负责人负责本作业区域内的动土工程作业安全,动土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施工。
第五条动土作业管理目标:全员参与、层层把关、风险控制、事故预防、安全保障。
第二章动土作业前期准备第六条动土作业前期准备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许可证申请、施工方案编制等。
第七条动土作业前期准备主要责任人:项目经理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许可证申请等,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方案编制。
第八条施工方案编制应考虑动土作业的安全性和施工可行性,确保动土作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九条施工方案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流程图、工具、材料、人员配备、安全措施等。
第十条施工方案应在工程施工前进行专门安全培训,并进行演练。
第三章动土作业现场管理第十一条动土作业现场包括施工区域和非施工区域。
第十二条施工区域必须划定,并设立明显标志;非施工区域必须落实封闭措施,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
第十三条动土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岗位要求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接受岗前安全培训。
第十四条动土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操作。
第十五条动土作业前,必须落实安全交底制度,确保作业人员了解作业相关风险和安全措施。
第十六条动土作业必须严格遵守作业时间和工作强度限制,保证休息和饮食。
第十七条动土作业临时用电必须按照规范起草并申请,准确明确电缆通道、接地等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八条动土作业应制定动土施工用水管理方案,明确水源、供水设备、水质检测等。
第四章动土作业安全管理第十九条动土作业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安全评估和安全监控。
第二十条动土作业应制定施工围栏管理措施,明确围栏设置要求和应急疏散通道。
动土作业管理制度(4篇)
动土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动土作业,确保施工安全,保护环境,提高施工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动土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安全第一原则:动土作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原则,做到预防为主,安全施工。
第四条管理要求:动土作业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建立科学合理的制度和流程。
第五条职责分工:建立动土作业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
第二章动土作业的准备阶段第六条动土作业前,必须进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确定动土作业的范围、目标和施工方案。
(二)编制并审批动土作业的施工图纸、技术文件及安全预案。
(三)组织开展现场勘察,了解地质情况和环境条件。
(四)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应有的手续和审批。
(五)确定动土作业的起止时间,制定施工计划。
第七条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熟悉工作内容和安全措施。
工人员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
第三章动土作业的施工阶段第九条动土作业的施工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进行,严禁违规操作。
第十条施工现场必须按照材料供应计划进行,材料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十一条施工过程中必须制定并执行施工计划,确保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进度。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进行,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定期巡查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进行,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第十五条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按照规定报告和申请各项手续。
第四章动土作业的竣工阶段第十六条动土作业竣工前,必须进行验收并编制竣工报告,记录工程施工情况。
第十七条动土作业竣工后,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确保验收人员了解工程情况和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动土作业竣工后,必须进行环境保护整治和恢复工作,确保环境恢复到原状。
提高施工人员的技能和知识。
4、动土作业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作业前的工作:
1、需编制详细的动土作业方案;
2、作业地段负责人需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
3、作业地段负责人应进行施工现场危险源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
4、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
第十五条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第十六条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作业方式、适当工具挖掘,避免破坏隐蔽设施。
第四条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没有《作业证》严禁动土作业。
第五条《作业证》经单位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工程等部门会签,由单位动土作业主管部门审批。
第六条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第七条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第十八条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在基坑或深井下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严防上面土块及其它物体下落砸伤头部,遇有地下水渗出时,应把水引到集水井加以排
4、作业完成后,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第十一条审批人职责
1、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2、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4篇)
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一、引言动土作业是建设项目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在施工阶段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但是,由于动土作业涉及到土方工程,需要进行挖掘、填埋等操作,存在着较高的危险性。
为了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从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管理内容等方面进行详细的阐述,以期为相关单位制定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提供参考。
二、制度目的1.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2.规范动土作业的进行,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程风险;3.合理规划施工流程,保证工程进度的顺利进行;4.规范动土作业人员的素质和技能要求,提高作业质量;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动土作业的施工单位,包括建筑工地、土方工程等。
四、管理要求1.制定负责人员:每个施工现场应指定一名专职负责人员,负责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工作;2.申请程序:(1)动土作业人员应向负责人员提出申请,提供相关的证件材料,如身份证、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2)负责人员审核申请材料,对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发放动土安全作业证;(3)动土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为两年,在有效期内需进行年度复审,不得超时使用;3.人员资质要求:(1)申请人应具备相应的动土作业专业知识;(2)持证人员应熟悉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并按照规定执行;4.安全教育培训:(1)持证人员在取得动土安全作业证后,应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2)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动土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5.施工现场管理:(1)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禁止作业的区域标志,禁止非持证人员进入;(2)持证人员应按照施工指引,合理安排施工流程,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3)施工现场应备有急救箱、消防设施等,以备不时之需;6.事故处理和报告:(1)如发生动土作业事故,持证人员应第一时间报告负责人员,并及时采取紧急措施;(2)负责人员应立即上报事故情况,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3)根据事故的性质和程度,及时修订和完善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4动土作业管理制度
4动土作业管理制度目的:确保动土作业的安全、有序进行,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的动土作业,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二、作业程序1.动土作业方案编制:每个动土项目启动前,需编制详细的动土作业方案,并包括现场布置图、施工工序、安全措施等内容,由项目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编制并报经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审批。
2.建立动土作业组织:根据动土作业方案,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工程师、监理人员、施工人员等,参与动土作业,并确保每个人员都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书。
3.安全措施准备:在动土作业开始前,必须提前准备必要的安全措施设备,包括警示标志、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安全鞋等,并确保这些设备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岗前培训:所有参与动土作业的人员,在作业开始前都需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施工操作要点、应急处理等内容,并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施工现场布置:根据动土作业方案,确保施工现场的布置符合相关规定,包括围栏设置、安全通道划定、危险区域标识等。
6.安全巡检:在动土作业过程中,要进行定期的安全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事故发生。
7.紧急事件处理:如发生动土作业中的紧急事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立即报告给项目负责人和公司安全主管部门,确保事件得到迅速处理。
三、责任分工1.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监督动土作业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动土作业方案进行审批。
2.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动土作业方案,并组织人员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
3.施工人员负责按照动土作业方案进行作业,并遵守相关的安全措施,确保工作安全进行。
4.监理人员负责监督施工作业的安全,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5.公司全体员工共同参与动土作业的安全,如发现安全问题,应及时上报。
四、制度执行1.动土作业管理制度应公布在施工现场,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宣讲,确保每个人都清楚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2.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培训,确保制度的严格执行,及时纠正安全问题。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动土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保障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个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模板:一、总则1. 动土作业是指进行土地工程改造、土方开挖、土石方运输等工作的活动。
2. 动土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范,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环保和质量。
3. 动土作业负责人有责任制定本制度并组织实施,确保动土作业安全。
二、工作责任1. 动土作业负责人应负责全面协调、组织和管理相关工作,确保作业安全。
2. 动土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作业规程、操作规范,执行指挥,确保作业安全。
三、安全措施1. 动土作业前,必须进行详细的现场勘察和安全评估,确定施工方案,并向相关部门报备。
2. 动土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确保作业人员和周围人员的安全。
3. 动土作业中,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并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
4. 动土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鞋、防护眼镜等。
5. 动土作业人员必须参加相关安全培训,掌握正确的作业技能和应急处理方法。
四、事故处理1. 如发生事故,动土作业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和报警,并做好事故记录。
2. 动土作业负责人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对于因违反作业规程和安全要求而造成事故的人员,应依法追究责任。
五、监督检查1. 动土作业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检查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设备的安全性能和现场的安全状况。
2. 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
3. 动土作业负责人应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要求配合工作。
六、制度的执行与修订1. 动土作业负责人应确保本制度的执行,并对作业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2. 如有需要,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但必须经过动土作业负责人批准并报备相关部门。
以上是一个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五篇)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动土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事故发生率,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动土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是公司进行动土作业安全管理的基本规范,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条:动土作业包括破土、挖掘、填筑、铺底、打桩等工序。
第五条:本制度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制定,对于没有明确规定的事宜,可参照类似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章职责与管理第六条:公司负责人是动土作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制定安全目标、安全控制措施和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动土作业现场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岗位,负责对动土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第八条:动土作业监理人员要配备,负责对动土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动土作业施工单位要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和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条:动土作业时,应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对现场进行安全评估,确定安全措施。
第三章安全技术措施第十一条:动土作业禁止有下列情况的人员进行:1. 不具备相应的岗位操作资格的人员;2. 有酒后驾驶、酗酒等不良行为记录的人员;3. 患有重大疾病或不适宜从事动土作业的人员;4. 未经过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
第十二条:动土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安全评估,编制详细的安全方案。
第十三条:动土作业区域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四条:动土作业现场配备相应的施工设备和工具,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确保工作正常。
第十五条:在动土作业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引导交通,确保施工区域的交通畅通。
第十六条:动土作业现场要定期进行巡视,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动土作业现场要具备相应的消防设备,配备专人负责消防安全。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八条:动土作业施工单位要对所有从事动土作业的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
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应急救援知识等。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动土作业行为,防止因动土作业引发的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挖掘、填埋、打桩、钻探等动土作业的区域和部门。
三、管理职责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并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作业过程符合安全要求。
3.动土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作业安全。
四、动土作业安全要求1.动土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明确作业区域的地质条件、地下设施、相邻建筑等情况,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2.动土作业区域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防止非作业人员进入。
3.动土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动土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作业区域无地下管线、电缆等设施,如有需提前与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5.动土作业所使用的设备、工具应符合安全要求,并经过检查和确认。
作业过程中,应确保设备稳定、工具完好,防止因设备故障引发的安全事故。
6.动土作业现场应设置专人监护,监护人员应熟悉动土作业的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
五、动土作业审批流程1.动土作业前,作业部门应填写《动土作业审批表》,明确作业内容、时间、地点、安全措施等,并提交给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2.安全管理部门应对《动土作业审批表》进行审查,核实作业内容、安全措施等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签署审批意见。
3.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作业部门方可进行动土作业。
未经审批或审批未通过的动土作业,不得擅自进行。
六、安全检查和监督1.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动土作业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在案。
2.各部门应定期对动土作业区域进行自查,确保安全条件符合要求。
3.安全管理部门应对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 总则1.1 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1.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动土作业的项目,包括土地平整、挖掘、填土等工程。
1.3 本制度应严格执行,违反制度者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2. 责任与义务2.1 项目负责人应负责制定和落实本制度,并且监督施工人员的安全行为。
2.2 动土作业班组长负责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动土作业,并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2.3 所有参与动土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遵守本制度,将安全放在第一位。
2.4 管理人员负责审核施工计划,并跟踪执行情况,确保施工按照要求进行。
3. 安全措施3.1 施工前,应进行现场勘察,了解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并做好相应的安全风险评估。
3.2 动土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和安全措施,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交底。
3.3 在进行挖掘作业时,应使用专业的挖掘设备,确保操作人员和周围人员的安全。
3.4 动土作业过程中,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杂物和垃圾,保持施工区域的整洁。
3.5 所有施工人员应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帽、安全鞋等个人防护装备,并严禁饮酒、吸烟等影响安全的行为。
3.6 施工区域应设立明显的禁止入内标志,并采取隔离措施,以防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3.7 在进行填土作业时,应确保填土层次平稳,以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
4. 紧急情况处理4.1 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施工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并通过呼救器材向其他人员发出求助信号。
4.2 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的应急救援机制,包括指定紧急避险点和培训施工人员的急救知识。
4.3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进行详细的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 安全培训与教育5.1 所有施工人员应接受与动土作业相关的安全培训和教育,了解动土作业的危险性和安全措施。
5.2 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动土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操作规程、紧急避险措施等。
动土作业管理制度
动土作业管理制度一、引言动土作业是建筑施工的重要环节之一,同时也是高风险作业。
为了保障工地施工安全,确保动土作业的顺利进行,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动土作业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作业准备1. 在动土作业开始前,负责动土作业的班组应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动土施工区域、布置施工场地、确保施工设备齐全、清理作业现场等。
2. 动土作业前,必须对施工区域进行评估,确定土壤稳定状态。
若发现土层松软或存在其他风险因素,应采取相应措施,如加固土壤或选择其他施工方法。
3. 准备作业的相关工具和设备,并确保其良好的状态和可靠性。
所有设备必须经过检查,确保操作正常并满足施工要求。
三、安全措施1. 在动土作业现场周围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指示作业区域,并保证警示标志的清晰可见。
工地周边人员严禁入内,并负责维护安全秩序。
2. 班组成员在作业前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服、防护手套等。
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3. 动土时,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动土技能,并了解应急预案,熟悉各类应急设备位置和使用方法。
四、作业流程1. 实施动土作业时,必须由专人负责指导和监督,确保施工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任何时候都不能违反规定进行施工,必须按照规定顺序进行。
2. 动土作业时应确保设备和工具的操作符合安全标准,并保持设备和工具的良好状态。
在操作过程中必须遵守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
3. 如果发现作业中出现问题,应立即停工,并采取相应措施排除问题。
必要时可以对施工方案进行调整或重新安排施工流程。
五、应急预案1. 动土作业过程中,应建立有效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灾害事故、人员伤亡、设备故障等情况的处置方案,确保应急措施能够及时、有效地启动并得到执行。
2. 动土作业现场应配备常用的应急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防护设备、消防设备、急救设备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动土作业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执行,必须有专人负责,并进行相应的培训,确保各类应急情况的处理能够及时有效。
动土作业管理制度
动土作业管理制度动土作业管理制度一、前言动土作业是指在施工现场用机械设备对土地进行开挖、挖掘等作业的过程。
为了保障施工作业的安全和有效进行,制定动土作业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二、管理目的动土作业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动土作业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事故风险,保障工人和环境安全。
三、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动土作业的施工现场,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工程施工人员、监理人员和其他支持人员都应遵守该制度。
四、管理要求4.1 动土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动土作业前,需要进行勘察、规划、设计等准备工作,确保作业区域周边无人员及设备,设置警示标志,封闭相关区域,通知相关人员避开。
4.2 动土作业时的操作要求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具备相应的技术操作能力。
2. 严格按照作业程序操作,禁止超负荷操作,禁止擅自改动设备设施。
3. 在作业过程中及时清理作业现场,防止因杂物或堆积物导致安全隐患。
4.3 动土作业结束后的工作1. 动土作业结束后,设备应做好停放与闭合工作,保持施工现场整洁。
2. 监管人员应当对作业现场进行巡查,确认没有人员和设备遗留在现场。
五、安全措施为保障动土作业的安全,需采取以下安全措施:1. 操作人员应穿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装备,保证人身安全。
2. 确保设备完好并进行定期维护,防止设备故障导致事故发生。
3. 搬运作业时要注意均匀分配重量,防止因载重过重而发生事故。
六、应急处置在动土作业过程中,如果出现事故或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七、监督检查为了有效落实动土作业管理制度,需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与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和整改。
八、附则1. 动土作业管理制度需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进完善。
2. 操作人员违反管理制度的,依据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及教育。
以上是关于动土作业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所有从业人员都能严格遵守,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
动土作业管理制度
动土作业管理制度一、为什么需要动土作业管理制度动土作业是指对地面及地下设施进行挖掘、破坏、填方等工作的过程,这类工作往往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
如果不加以严格管理,很容易发生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情况。
因此,建立和完善动土作业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动土作业管理制度的建立,不仅可以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还能提高工程质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动土作业管理的基本要求1、依法办事。
在进行动土作业前,必须取得相关的动土许可证,同时要做好相关程序的申报工作。
2、严格遵循施工程序。
施工前,必须严格按照《动土作业预案》进行施工准备工作,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培训。
3、保障施工安全。
对现场的施工环境,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施工环境安全可靠。
4、确保设备完好。
施工设备和工具应当保持完好,确保施工过程中不会出现工具设备损坏引起的事故。
5、监督管理。
应当有专门的监督人员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
6、通风安全。
对作业环境进行通风处理,避免露天施工时产生的有害气体对人造成危害。
7、做好安全防护。
施工环境中,应当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并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三、动土作业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1、动土作业前的准备1) 动土作业前,必须编制详细的《动土作业预案》。
预案中应包括任务分配、工作程序、安全指导等内容。
2) 准备和安排必要的施工设备。
对施工所需要的各种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3) 组织施工人员参加安全培训,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规程。
4) 动土作业前,必须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取得相应的动土许可证。
2、动土作业中的安全管理1) 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并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2) 每日进行施工环境的通风处理,避免有害气体对施工人员的危害。
3) 设立安全警示标识,提示施工人员注意安全,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4) 严格控制施工人员的作业时间和作业强度,确保施工人员在安全的环境下进行作业。
最新动土作业管理制度
最新动土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动土作业,确保施工安全,提高工程质量,保护环境,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根据工程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动土作业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工地的动土作业过程中。
第三条动土作业管理制度的宗旨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理为重点,保障施工安全。
对有违规行为的责任人,将依据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第四条动土作业管理制度的制订、施行和检查工作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并报总公司安全生产部备案。
第二章动土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五条动土作业前,项目经理应当制定项目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动土计划,并将其报工程监理单位审核。
动土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动土作业的要求和安全知识。
第六条开展动土作业前,应当对土质进行检测,了解土层的性质,确定动土的范围和方式。
并制定动土方案和风险评估,明确动土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应对措施。
第七条动土作业前,项目经理应当派遣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周边环境检查,确保动土过程中周边环境和建筑结构不受影响。
第三章动土作业的管理第八条动土作业中,应当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合理布置施工人员,明确每个人员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第九条动土作业现场应当设置警示标志,标明动土区域,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
同时应当设置施工通道和疏散通道,保证施工人员安全有序撤离。
第十条动土作业中,应当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施工设备和工具,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动土作业中,应当确保土方作业时遵守相关规范,保证土方作业的稳定和安全。
第十二条对于动土作业中出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报告项目经理,寻求解决方案。
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整改完善后方可继续。
第四章动土作业后的整改和验收第十三条动土作业完成后,应当进行整改和验收工作。
项目经理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安全。
第十四条项目经理应当对动土作业的整个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估,发现问题并汲取教训,做好工作的反思和改进。
动土作业管理制度范文
动土作业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动土作业是建筑行业中的关键环节,它涉及到项目的进展和质量问题,因此必须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动土作业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动土作业的程序与责任,规范动土作业的执行过程,保障工程的安全与质量。
二、动土作业的范围1. 定义:动土作业是指对土地或者建筑物地基进行刨挖、填筑、破坏、加固等活动的施工行为。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中涉及到的所有动土作业。
三、动土作业管理的责任1.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动土作业,确保施工按照规定进行。
2. 监理工程师:监督动土作业的设计和施工过程,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及时报告。
3. 动土作业班组长:负责指挥动土作业,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四、动土作业管理的程序1. 动土作业前,项目经理应组织召开动土作业安全会议,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
2. 动土作业前,项目经理应编制动土施工方案,明确施工的技术要求和施工步骤。
3. 动土作业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监督,对施工质量进行抽查,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4. 动土作业后,项目经理应组织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五、动土作业管理的措施1. 安全措施:动土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施工人员应佩戴安全帽、防尘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并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2. 施工工艺:动土作业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施工和盲目扩大施工范围,确保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3. 环境保护:动土作业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避免土壤污染和水源受到污染,确保施工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4. 质量控制:动土作业应按照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施工,保证各项质量要求得到满足,并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
六、动土作业管理的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动土作业管理制度的行为,项目经理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整改。
2. 对于严重违反动土作业管理制度的行为,项目经理应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要求进行整改。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目的:以“谁审批,谁作业、谁负责”为原则,明确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规范动土作业,防止滑坡、塌方和因施工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对埋地隐蔽工程设备设施的破坏、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适用:公司各部门,同时也适用于进入公司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职责:1)安环部负责本规定的修订和解释,监督检查动土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并派人监护,对违反规定的进行处罚;参与施工方案审核和竣工验收。
会签《动土安全作业票》。
2)工程部负责施工技术方案审核、作业前技术交底、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事前风险辨识、现场安全确认、过程安全管理、过程质量管理、组织竣工验收,负责审批《动土安全作业票》。
对动土作业全过程安全负责。
3)操作部负责在生产区域开展的动土作业进行会签,调度可根据生产作业和实际情况对作业的停止发出指令。
参与施工方案审核和竣工验收。
4)施工单位是进行动土作业的责任主体,对动土作业过程及施工安全负责。
5)动土作业负责管理人: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工程副总、工程部(经理、工程副经理、土建工程师)、操作部(经理、副经理)、安环部(经理、副经理、消防、安全工程师)。
6)动土作业会签人员:工程部(经理、分管副经理和工程工程师)、安环部(经理、分管副经理和工程师)、操作部(经理、副经理)、负责监督本次《动土安全作业票》上列出的安全措施的落实及确认,严格执行动土作业规定,保证本次作业的安全。
7)动土作业审批人员:工程部(经理、分管副经理)。
负责监督本次《动土安全作业票》上列出的安全措施的落实及确认,严格执行动土作业规定,保证本次作业的安全。
管理内容:1.定义动土作业:是指在整个公司范围内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2.基本要求2.1.动土作业的危害识别:动土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作业位置,应进行危害识别,根据《动土安全作业票》上列举的危害因素,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和落实安全措施,并进行确认。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样本(3篇)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样本第一章定义及范围第一条动土作业是指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的;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cm2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第二条动土作业的范围:生产区域和生活区域由企业组织实施的动土作业。
第三条有资质的外单位在企业所属区域进行动土作业,若其作业对企业构成影响、危及安全,应及时制止。
第二章动土作业安全要求第四条动土作业前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必须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获得批准后,方可作业,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
第五条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第六条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第七条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
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第八条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第九条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辩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部门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第十条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严禁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
第十一条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
2、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必须铺设跳板。
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
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3、根据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架。
挖出的泥土堆放处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0.8m,高度不得超过1.5m。
4、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
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间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措施。
动土作业管理制度
动土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动土作业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内的动土作业管理。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部门所辖区域内的动土作业安全负责。
第四条动土作业必须遵守本制度,严格执行安全规定,确保作业安全。
第二章动土作业定义及范围第五条动土作业是指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在0.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第六条动土作业范围包括:生产区域、生活区域以及其他由企业组织实施的动土作业。
第三章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要求第七条动土作业前必须进行风险分析,并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未取得《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的,不准进行动土作业。
第八条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应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第九条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第十条动土作业必须按照《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内容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第十一条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第十二条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并及时报告动土审批部门处理。
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第四章动土作业许可证管理第十三条《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办理。
第十四条《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动土作业的名称、地点、范围、工期;二、动土作业的风险分析及安全措施;三、施工单位名称、施工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四、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及培训情况;五、其他应当包括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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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土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动土作业管理,避免施工开挖时对建构筑物、地下隐蔽设施等造成破坏,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非煤企业的动土作业管理(包括厂区内部外委施工)。
第三条动土作业: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 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第四条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没有《作业证》严禁动土作业。
第五条《作业证》经单位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工程等部门会签,由单位动土作业主管部门审批。
第六条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第七条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
第九条作业单位负责人职责
1、了解作业内容及现场情况,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2、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安排人员进行动土作业。
第十条作业人职责
1、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2、要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动土作业;
4、作业完成后,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第十一条审批人职责
1、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2、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十二条监护人职责
1、监护人应熟悉动土作业现场及作业人员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得急救知识;
2、监护人对《作业票》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要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落实不到位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停止作业;
3、监护人应掌握动土作业现场的作业人员数量,发现异常,有权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同时报警。
第十三条作业前的工作:
1、需编制详细的动土作业方案;
2、作业地段负责人需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施工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
3、作业地段负责人应进行施工现场危险源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
4、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
第十五条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第十六条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作业方式、适当工具挖掘,避免破坏隐蔽设施。
第十七条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第十八条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在基坑或深井下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严防上面土块及其它物体下落砸伤头部,遇有地下水渗出时,应把水引到集水井加以排除;
2、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方法挖掘,严禁
偷岩或在孤石下挖土,挖出的土石严禁堵塞下水道、排水沟、窨井等地下排水设施;
3、开挖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4、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当使用便携式木梯或便携式金属梯时,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坑、槽、井、沟上端边缘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5、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它对象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
6、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
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0.8 m,高度不得超过1.5 m;
7、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8、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
9、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
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10、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并对可能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进行监测。
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采取了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11、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12、在开挖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壤结构;
13、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和地质开采资料,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流砂等特殊情况);
14、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不得超挖。
如果
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质量。
第十九条动土作业时的安全距离要求:
1、管道、电缆两侧1m内应采用人工开挖;
2、人工开挖时应逐层挖掘,前后操作人员间距不应小于2m,堆土要在1m以外,且高度不得超过1.5m;
3、管线及电缆两侧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4、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5m高护栏,要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上下施工爬梯。
第二十条机械开挖时的注意事项:
1、机械开挖时,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2、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3、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4、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m停、驶。
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
5、挖铲在清底、清坡时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6、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7、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引起支撑破坏或拉损;
8、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9、在水下作业,必须严格检查电器的接地、接零和漏电保护开关,电缆应完好。
第二十一条作业区域内车辆通行的注意事项:
1、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2、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厚钢
板,或浇注混凝土加固。
第二十二条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第二十三条《作业证》的管理:
1、《作业证》由动土作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管理;
2、动土申请单位在动土作业主管部门领取《作业证》,填写有关内容后交施工单位;
3、施工单位接到《作业证》后,填写《作业证》中有关内容后将《作业证》交动土申请单位;
4、动土申请单位从施工单位得到《作业证》后交单位动土作业主管部门,并由其牵头组织工程有关部门审核会签后审批;
5、动土作业审批人员应到现场核对图纸。
查验标志,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签发《作业证》;
6、动土申请单位应将办理好的《作业证》留存,分别送档案室、有关部门、施工单位各一份;
7、《作业证》一式三联,第一联交审批单位留存,第二联交申请单位,第三联由现场作业人员随身携带;
8、一个施工点、一个施工周期内办理一张作业许可证;
9、《作业证》保存期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