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钻铣刀机技术协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宜昌永鑫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微钻铣刀机
技
术
协
议
甲方:宜昌永鑫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甲方购买微钻铣刀机由乙方提供 , 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技术协议。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生产经营的质保体系进行咨询和考察,乙方有义务进行相应的配合。
2. 年月日前乙方提供产品零部件接口定义尺寸及技术规格。
3.本技术协议规定了项目非标设备材料、制造、检验和试验标准及特殊要求;安装指导,技术支持服务;
技术文件及报告提供;包装及运输等内容;具体供货明细按详细设计文件要求。随着设备设计阶段的推进,设计文件可能需要适当的修改,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并不得影响设备交货期和质量。
4.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的,在设备材料、制造、检验、试验、包装运输及服务项目中,乙方
必须完全满足本技术协议所提出的要求,任何偏差都应取得甲方的书面确认。并对所提供的设备质量负有全部责任。
5.乙方对甲方要求的标准、规范、数据表及技术协议的任何偏离,均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甲方澄清,
并经甲方认可后方能生效。对有矛盾的条款按照下列优先
-----采购合同
-----技术规格书
-----附加的技术文件
-----行业标准规范
-----设备制造标准
6.如本协议与地方的标准规范及法令的某些要求,或标准规范之间的某些要求有冲突时,应按较严
格的要求执行。
7.甲方将参加乙方供货的非标准设备的检验和试验,但并不能免除乙方应负的全部责任。乙方接受甲方
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检验。
8.甲方对乙方设备的审核,不能减轻或取消乙方对所供设备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9.乙方须按技术协议规定,制定详细的质量控制计划并按照相关的制造检验标准的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和
试验。在质量控制点,乙方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在甲方检验人员到场或提供有效的检验资料并取得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工作。
10.设备出厂前在甲方组织的终验收时,甲方有权利检查设备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及试验的记录和
制造加工记录,并有要求乙方进行解释的权利。
11.甲方非标准设备检查和检验不能免除乙方的责任。
12.设备须在检验和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包装、发货,所采用的包装方法应符合安全、经济、不受损的要求。乙方应对不合适的包装所引起的设备生锈、损坏和丢失承担全部责任。
13.针对超限的设备外形尺寸,较大难以运输的问题,乙方在制造和运输过程中应予以考虑。如设备到厂后因设备尺寸,重量原因需附加费用安装定位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4.检验和试验计划由乙方提出,甲方审核确认。
15.检验和试验计划应标明必要的检查控制点,须甲方代表到场
16.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满前,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修复、更换,修复更换后的质保期为12个月,不影响设备整体的质保期;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也应及时协助修复、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只能收取成本费)。
17.如果设备和材料任一零部件经检验和试验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合同技术附件中的规定,乙方
应设法消除其缺陷,并不得多于二次; 无法消除缺陷的零部件或设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直至产品合格。
18.按照本协议进行的所有检验和试验,无论甲方是否派代表参加,都不能减轻或免除乙方(包括
承包商)按合同要求应承担的责任
19.除接口尺寸外,乙方应对所提供产品的内部设计负责,由产品内部的结构设计、尺寸、强度、
制造缺陷等原因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0.乙方应在签署技术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零部件开发计划,计划中的各个时间节点如因故不
能按时完成,应提前书面传真或电邮方式及时告知甲方。在甲方书面同意后,方能变更进度计划。迟延履行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延迟行为索赔。
21.电气配件必须采用知名品牌或甲方指定品牌(以双方确认的配件和零部件清单为准)以保证质量。不
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如乙方违反此协议内容,甲方有权拒付货款,如因配件质量不良致使设备运行发生异常,乙方必须限期改善,甲方有权对乙方追责。
22.产品图纸和技术标准由乙方提供,乙方应对其先进性和正确性负责,在签约时向甲方提供《零部件
清单》,其内容包括零部件型号、名称等。必要是乙方还应向甲方提供部件的定型实验报告、鉴定合格证明等文件。
23.严格执行双方确定的技术标准,按图施工,如乙方要变更产品设计或技术标准,须征得甲方书
面同意,修改后由甲方确认。如没有书面许可,乙方私自更改而生产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24.若本协议委托开发的产品属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认证产品,乙方须在生产前向甲方提供
该产品的认证证书,同时按甲方要求提供认证所需数据。
25.乙方需提供随机专用工具、检测仪表。对尺寸和形状不宜用通用量具测量的零部件,乙方必须
制备专用检具并向甲方提供一套。
26.甲方向乙方提供测试用的产品,乙方需按甲方要求的周期做产品性能实验,并将产品和试验报
告提供给甲方。如产品丢失乙方需作相应赔偿。
27.乙方在签订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需向甲方提供产品的外形安装尺寸三维数模、品质基准书、图
纸、产品设计规格等文件。
28.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均应有设备代码、材料类型、生产日期等永久性标识。
29.乙方应按技术协议要求的验收流程进行交货验收,如未按协议执行设备在后期使用中发现存在
设计缺陷等不良状况,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提出改善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负责处理。
30.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乙方提供的资料、文件、技术等涉及侵犯第三方专利而引起的纠纷应由乙
方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