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4.结构部分)》GB5003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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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防空地下室建设要求、设计要求及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的通知

关于印发《防空地下室建设要求、设计要求及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的通知

【标题】关于印发《防空地下室建设要求、设计要求及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的通知【文号】厦人防办〔2005〕50号【颁布单位】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布日期】 2005-07-11【时效性】有效【主题词】人防工程设计通知【内容分类】人防驻厦各建筑设计单位:为规范我市防空地下室设计标准,提高施工图设计质量,现将我办编写的《防空地下室的建设要求、设计要求及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二00五年七月十一日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05年7月11日印发防空地下室建设要求、设计要求及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一、设计范围1、人民防空工程分为附建式防空地下室和单建、坑道、地道式人防工程两部分。

其中附建式防空地下室(防护等级为5、6级的人员掩蔽部、物资库、车库部分),或上部有永久性建筑物的防空地下室,其局部超出上部建筑物投影范围以外的面积不大于防空地下室面积的50%,由各建筑设计院设计。

2、上部有永久性建筑的防空地下室(防护等级为5、6级的人员掩蔽部、物资库、车库部分),其局部超出上部建筑物投影范围以外的面积大于防空地下室面积的50%,属单建式人防工程,由具有人防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3、单建、坑道、地道式人防工程及人民防空医疗救护、防空专业队工程、战时区域电站等专业性工程,由具有人防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二、防空地下室建设要求(一)防空地下室设计面积应满足人防面积指标要求1、新建10层以上或者基础梁底深度3m以上的民用建筑,必须按照地面建筑首层建筑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

2、新建第1条规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4%修建防空地下室。

经市政府同意,对7月1日后报民防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其防空地下室建设指标按以下具体意见办理:①7月1日前已取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复通知书且在有效期内,但尚未取得人防批文的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建设指标按照总建筑面积的2%执行。

②7月1日前取得挂牌出让土地的(以土地拍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建设指标按总建筑面积的2%执行。

人防规范和图集

人防规范和图集

人防设计规范和图集2007-4-17 11:40 【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常用规范介绍(五)人防设计规范和图集内容提要:1.人防工程分类2.人防主体设计3.人防口部设计4.实例讲解5.自由提问一、人防的分类1.人防工程的用途:战备和救灾功能2.我国人防建设的方针:“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3.人防工程分类:按功能分(1)指挥、通信。

(2)中心医院及急救医院;(3)人员掩蔽部:专业队员、一等人员(局级和局级以上)、二等人员;(4)专业队装备部;(5)配套工程:区域水源、电源、监测中心、食品加工、物资加工、物资库、人防通道等。

按抗力分:1、2、2B、3、4、4B、5、6八个等级,其中5级人防抗力为0.1Mpa,6级人防抗力为0.05Mpa.按防化等级分:甲、乙、丙、丁四个等级。

4.人防工程设计规范和图集:(1)国标《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94,适用于4、4B、5、6级各类人防工程设计;(2)上海市标《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程》GBJ 08-49-96,适用于上海市5、6级新建和改建人员掩蔽所、战备物资库和人防汽车库(海拔200以下,软土地基);(3)上海市标《平战结合五、六级人防工程》图集《土建分册》97沪防-561、《设备分册》97沪防-562;(4)全国通用建筑设计标准人防工程标准图集;JSJT-72《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选用图集》JSJT-241《悬板活门、扩散箱选用图集》JSJT-150《通风采光井通用图集》(五级)JSJT-342《通风采光井通用图集》(六级)(5)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第一、二册;(6)上海市人防工程常用设备选编。

5.人防工程设计步骤:人防工程设计首先根据人防工程总体规划和当地人防部门的要求进行设计,确定其部位、规模、使用功能和要求,和工程项目设计各阶段同步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二、人防主体设计1.防护单元:(1)根据使用功能,按照一定的面积划分防护单元,每个防护单元的防护设施和内部设备自成体系;(2)防护单元的面积:专业队员掩蔽部、一般人员掩蔽部≤800m2;专业队装备掩蔽部≤2000m2;配套工程≤2400m2.2.抗爆单元:(1)根据使用功能,按照一定面积,在防护单元内划分抗爆单元;(2)抗爆单元的面积:专业队员掩蔽部、一般人员掩蔽部≤400m2;专业队装备掩蔽部≤1000m2;配套工程≤1200m2;(3)当人防内部用墙体进行小房间布置时,可不划分抗爆单元;人防设置位于多层建筑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可不划分防护单元和抗爆单元;人防设置位于高层建筑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时,可不划分防护单元和抗爆单位;(4)抗爆单元之间应设置抗爆隔墙,连通口处设置抗爆挡墙,可在临战时砌筑。

人防设计规范

人防设计规范

常用规范介绍(五)人防设计规范和图集内容提要:1.人防工程分类2.人防主体设计3.人防口部设计4.实例讲解5.自由提问一、人防的分类1.人防工程的用途:战备和救灾功能2.我国人防建设的方针:“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3.人防工程分类:按功能分(1)指挥、通信。

(2)中心医院及急救医院;(3)人员掩蔽部:专业队员、一等人员(局级和局级以上)、二等人员;(4)专业队装备部;(5)配套工程:区域水源、电源、监测中心、食品加工、物资加工、物资库、人防通道等。

按抗力分:1、2、2B、3、4、4B、5、6八个等级,其中5级人防抗力为0.1Mpa,6级人防抗力为0.05Mpa.按防化等级分:甲、乙、丙、丁四个等级。

4.人防工程设计规范和图集:(1)国标《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94,适用于4、4B、5、6级各类人防工程设计;(2)上海市标《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程》GBJ 08-49-96,适用于上海市5、6级新建和改建人员掩蔽所、战备物资库和人防汽车库(海拔200以下,软土地基);(3)上海市标《平战结合五、六级人防工程》图集《土建分册》97沪防-561、《设备分册》97沪防-562;(4)全国通用建筑设计标准人防工程标准图集;JSJT-72《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选用图集》JSJT-241《悬板活门、扩散箱选用图集》JSJT-150《通风采光井通用图集》(五级)JSJT-342《通风采光井通用图集》(六级)(5)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第一、二册;(6)上海市人防工程常用设备选编。

5.人防工程设计步骤:人防工程设计首先根据人防工程总体规划和当地人防部门的要求进行设计,确定其部位、规模、使用功能和要求,和工程项目设计各阶段同步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二、人防主体设计1.防护单元:(1)根据使用功能,按照一定的面积划分防护单元,每个防护单元的防护设施和内部设备自成体系;(2)防护单元的面积:专业队员掩蔽部、一般人员掩蔽部≤800m2;专业队装备掩蔽部≤2000m2;配套工程≤2400m2.2.抗爆单元:(1)根据使用功能,按照一定面积,在防护单元内划分抗爆单元;(2)抗爆单元的面积:专业队员掩蔽部、一般人员掩蔽部≤400m2;专业队装备掩蔽部≤1000m2;配套工程≤1200m2;(3)当人防内部用墙体进行小房间布置时,可不划分抗爆单元;人防设置位于多层建筑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可不划分防护单元和抗爆单元;人防设置位于高层建筑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时,可不划分防护单元和抗爆单位;(4)抗爆单元之间应设置抗爆隔墙,连通口处设置抗爆挡墙,可在临战时砌筑。

防空地下室给排水设计原则——《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解…

防空地下室给排水设计原则——《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解…

防空地下室给排水设计原则——《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解读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任放崔长起关键词防空地下室、战时功能、给水、排水、洗消内容提要本文是作者依据《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2003年版)编制《防空地下室给排水设计》FS01-02国家标准图集时,通过调查与设计人员、设备产品生产厂家讨论,提出防空地下室给排水设计如何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能否准确理解《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2003年版)(以下简称“人防规范”)的给水、排水条文内容,是能否设计出符合功能使用要求的防空地下室的关键所在。

笔者承担国标《防空地下室给排水设计》FS01-02的编制工作,通过对“人防规范”的编写人、设计人员和产品厂家的调查,以及笔者在标准图的编制过程中的学习体会,提出防空地下室给排水设计原则。

一.必须清楚“人防规范”适用于新建或改建的4级、4B级、5级和6级的各类防空地下室(医疗救护工程、指挥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配套工程中的电站、供水站、汽车库、物资库、生产车间等)的战时使用功能的技术要求。

目前防空地下室设计贯彻平战结合的方针,使人防工程也能满足平时使用的功能技术要求。

给排水工程的设计即满足二者功能使用要求,又满足平时转入战时的技术要求。

二.应熟悉掌握“人防规范”中与给排水工程紧密相关的术语含义及设计要求:1.防护单元:在防空地下室中,其防护设施和内部设备均能自成体系的使用空间。

给水系统、排水系统设计必须在防护单元内为独立系统。

2.抗暴单元:在防空地下室中,用抗爆隔墙分隔的使用空间。

一个防护单元可分为2~4个抗爆单元。

给水系统、排水系统设计不受防爆单元约束。

但需考虑抗爆单元战时封堵时对给排水系统的影响。

3.清洁区(密闭区):防空地下室中能满足防毒要求的区域。

给水系统由清洁区通过管道向其他用水点供水。

排水系统由清洁区通过管道向清洁区以外排水。

4.染毒区(非密闭区):防空地下室中能抵御预定的核爆动荷载作用,但允许染毒的区域。

人防工程小知识

人防工程小知识

人防工程小知识FMDB6027(5或6):防护密闭封堵板,封堵口宽度6000,高度2700;括号里面的是防核等级。

LKQ:是指临空墙,防空地下室中一侧直接受核爆冲击波作用,另一侧不接触岩、土的墙体。

临空墙是人防工程中专用的术语名词,通常都是混凝土墙,其厚度是根据抵抗防护能力按照《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来确定的。

详见: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MBQ:密闭墙。

一般情况下,人防墙体不允许使用塑料套管内穿对拉螺栓,因为其对密闭性要求很严,主要是防止生化武器。

我是去年干的人防地下室,防核等级是6级,平时做停车场,现在主体已经施工完了,就剩下竣工验收了。

我推荐你看一下《人民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规范》FJ01~05;《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RFJ01-2008,还有就是下载《人防工程施工要点》,把这几本书看看,对你会有很大帮助。

另外就是关于人防钢筋的搭接不小于40d,切记。

HHFM1520(6)表示:钢筋混泥土活门槛防护密闭门,门孔宽1500MM,门孔高2000MM,抗力级别6级FMDB5527(6)表示:防护密闭封堵板,封堵孔宽5500MM,封堵孔高2700MM,抗力级别6级.此封堵为内封堵H是代表活门槛的意思,F是代表防护意思,M是代表密闭意思,S是双扇的意K是门式内外可开的意思序号防护设备类型规格型号单位价格(元)备注1 钢筋混凝土单扇防护密闭门HFM0716(5) 樘51102 HFM0820(6) 樘57403 HFM0820(5) 樘59204 HFM0920(6) 樘61005 HFM0920(5) 樘62806 HFM1020(6) 樘64507 HFM1020(5) 樘69208 HFM1220(6) 樘68809 HFM1220(5) 樘746010 HFM1320(6) 樘732011 HFM1320(5) 樘780012 HFM1520(6) 樘785013 HFM1520(5) 樘830014 HFM2020(6) 樘1017015 HFM2020(5) 樘1099016 钢筋混凝土活门槛单扇防护密闭门HHFM0820(6) 樘649017 HHFM0820(5) 樘678018 HHFM0920(6) 樘696019 HHFM0920(5) 樘714020 HHFM1020(6) 樘721021 HHFM1020(5) 樘749022 HHFM1220(6) 樘841023 HHFM1220(5) 樘865025 HHFM1320(5) 樘921026 HHFM1520(6) 樘968027 HHFM1520(5) 樘1063028 HHFM2020(6) 樘1140029 HHFM2020(5) 樘1208030 钢筋混凝土单扇密闭门HM0716 樘404031 HM0820 樘477032 HM0920 樘519033 HM1020 樘555034 HM1220 樘599035 HM1320 樘630036 HM1520 樘690037 HM2020 樘853038 钢筋混凝土活门槛单扇密闭门HHM0820 樘593039 HHM0920 樘639040 HHM1020 樘716041 HHM1220 樘759042 HHM1320 樘791043 HHM1520 樘865044 HHM2020 樘1033045 钢结构单扇防护密闭门GFM0716(6) 樘642046 GFM0716(5) 樘665047 GFM0820(6) 樘716048 GFM0820(5) 樘819049 GFM0920(6) 樘909051 GFM1020(6) 樘983052 GFM1020(5) 樘1092053 GFM1220(6) 樘1112054 GFM1220(5) 樘1199055 GFM1320(6) 樘1189056 GFM1320(5) 樘1327057 GFM1520(6) 樘1249058 GFM1520(5) 樘1543059 GFM2020(6) 樘1892060 GFM2020(5) 樘2140061 钢结构双扇防护密闭门GSFM2525(5) 樘3929062 GSFM3025(5) 樘4749063 GSFM3030(5) 樘5265064 GSFM4025(5) 樘5939065 GSFM4030(5) 樘7546066 GSFM5025(6) 樘7919067 GSFM5025(5) 樘8081068 GSFM6025(6) 樘8330069 GSFM6025(5) 樘9127070 钢结构活门槛单扇防护密闭门GHFM0820(6) 樘845071 GHFM0820(5) 樘896072 GHFM0920(6) 樘971073 GHFM0920(5) 樘1132074 GHFM1020(6) 樘1109075 GHFM1020(5) 樘1175077 GHFM1220(5) 樘1274078 GHFM1320(6) 樘1325079 GHFM1320(5) 樘1508080 GHFM1520(6) 樘1632081 GHFM1520(5) 樘1733082 GHFM2020(6) 樘1837083 GHFM2020(5) 樘2182084 钢结构活门槛双扇防护密闭门GHSFM2525(6) 樘4145085 GHSFM2525(5) 樘4724086 GHSFM3025(6) 樘5133087 GHSFM3025(5) 樘5645088 GHSFM4025(6) 樘6378089 GHSFM4025(5) 樘7065090 GHSFM4030(6) 樘7691091 GHSFM4030(5) 樘8670092 GHSFM5025(6) 樘8057093 GHSFM5025(5) 樘8926094 GHSFM5030(6) 樘8183095 GHSFM6025(6) 樘9758096 GHSFM6025(5) 樘10781097 GHSFM6030(6) 樘10865098 GHSFM7025(6) 樘11816099 GHSFM7025(5) 樘120800100 降落式双扇防护密闭门JSFM2525(5) 樘66150101 JSFM3025(5) 樘79030103 JSFM6025(5) 樘120520104 连通口双向受力双扇防护密闭门GSFMG3025(6) 樘64250 105 GSFMG4025(6) 樘82260106 GSFMG5025(6) 樘92620107 GSFMG6025(6) 樘103030108 坡道内开式双扇防护密闭门NSFM4025(6) 樘96910109 NSFM5025(6) 樘110380110 NSFM6025(6) 樘123850111 钢结构单扇密闭门GM0716 樘4900112 GM0820 樘5690113 GM0920 樘6300114 GM1020 樘6810115 GM1220 樘7400116 GM1320 樘8930117 GM1520 樘12560118 GM2020 樘14560119 钢结构双扇密闭门GSM2525 樘31490120 GSM3025 樘40070121 GSM3030 樘42210122 GSM4025 樘47610123 GSM4030 樘57750124 GSM5025 樘63520125 GSM6025 樘73500126 GSM6030 樘82400127 钢结构活门槛单扇密闭门GHM0820 樘5810129 GHM1020 樘7450130 GHM1220 樘8370131 GHM1320 樘9700132 GHM1520 樘14130133 GHM2020 樘15610134 钢结构活门槛双扇密闭门GHSM2525 樘35490 135 GHSM3025 樘47520136 GHSM4025 樘56460137 GHSM4030 樘66410138 GHSM5025 樘73040139 GHSM5030 樘79150140 GHSM6025 樘84520141 GHSM6030 樘94770142 GHSM7025 樘102680143 降落式双扇密闭门JSM2525 樘46700144 JSM3025 樘59410145 JSM4025 樘70560146 JSM5025 樘86750147 JSM6025 樘96370148 JSM7025 樘121920149 防护密闭屏蔽门FMP0820(5) 樘18460150 FMP1020(5) 樘22360151 FMP1320(5) 樘27010152 FMP1520(5) 樘29030153 密闭屏蔽门MP0820 樘15020155 MP1020 樘16890156 MP1220 樘17980157 MP1320 樘19470158 MP1520 樘21230159 HKP600(5)樘18900160 HKP800(5)樘20300161 HKP1000(5)樘23900162 密闭屏蔽观察窗MGCP1208 樘14470163 电控防护密闭门DFM1020(5) 樘42060164 DFM1320(5) 樘47520165 DFM1520(5) 樘50830166 电控密闭门DM1020 樘39380167 DM1320 樘43640168 DM1520 樘47970169 单扇防护防火密闭门FFHM0820(6) 樘13940 170 FFHM1020(6) 樘16790171 FFHM1220(6) 樘18520172 FFHM1320(6) 樘19850173 FFHM1520(6) 樘22670174 单扇防火密闭门FHM0820 樘6890175 FHM1020 樘7840176 FHM1220 樘9340177 FHM1320 樘11100178 FHM1520 樘13480179 密闭观察窗MGC1008 樘3720181 胶管式防爆波活门KJH200(5)樘1540182 KJH300(5)樘2000183 KJH400(5)樘4600184 KJH500(5)樘5680185 KJH600(5)樘7370186 KJH800(5)樘11470187 KJH1000(5)樘12600188 悬摆式防爆波活门H300(5) 樘1640189 HK400(5) 樘4330190 HK600(5) 樘6210191 HK800(5) 樘7560192 HK1000(5) 樘9580193 连通口双向受力防护密闭封堵板FMDB3030(6)框樘9780 FMDB3030(6)板22340194 FMDB3030(5)框樘9780FMDB3030(5)板23460195 FMDB4030(6)框樘11430FMDB4030(6)板29760196 FMDB4030(5)框樘11430FMDB4030(5)板31420197 FMDB5030(6)框樘13070FMDB5030(6)板37170198 FMDB5030(5)框樘13070FMDB5030(5)板37920199 临空墙防护密闭封堵板LFMDB4025(6)框樘10920LFMDB4025(6)板32730200 LFMDB4027(5)框樘11270 LFMDB4027(5)板36920201 LFMDB5025(6)框樘12610 LFMDB5025(6)板43250202 LFMDB5027(5)框樘12950 LFMDB5027(5)板45640203 LFMDB6027(6)框樘14650 LFMDB6027(6)板57170204 LFMDB7030(5)框樘16010 LFMDB7030(5)板71270205 手动密闭阀DN200 个430 206 DN300 个540207 DN400 个780208 DN500 个1310209 DN600 个2000210 DN800 个3290211 DN1000 个4190212 电动密闭阀DN200 个3000 213 DN300 个3200214 DN400 个3700215 DN500 个4400216 DN600 个6300217 DN800 个7500218 DN1000 个9080219 过滤吸收器500型个58001、220 SR78-1000 个7500221 油网滤尘器LWP-X D2 个1800 管式222 LWP-X D3 个2200 管式223 LWP-X D4 个2600 管式224 LWP-X D5 个3300 管式225 LWP-X D6 个4700 管式226 LWP-X D7 个5800 管式227 LWP-X 个310228 LWP-D 个380229 自动排气活门YF-D200 个370230 YF-D250(AL) 个400231 脚踏两用风机SR900 个3430 2人232 DJF-1 个4170 4人233 超压排气阀PS-D250 个2100 FSH-250注:1、以上所列常用设备均选自《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RFJ01-2008。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施行日期:2006年3月1日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38—2005,自2O06年3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1.3、 3.2.13、 3.2.15、 3.3.1(1)、 3.3.6 (1、2)、 3.3.18、 3.3.26、 3.6.6 (2、3)、 3.7.2、 4.1.3、 4.1.7、 4.9.1、4.11.7、 4.11.17、 5.2.16、 5.3.3、 5.4.1、 6.2.6、 6.2.13 ( 1、2、3)、 6.5.9、 7.2.9、 7.2.10、 7.2.11、 7.3.4、 7.6.6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94同时废止。

1 总则1.0.1 为使人民防空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设计符合战时及平时的功能要求,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依据现行的《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或改建的属于下列抗力级别范围内的甲、乙类防空地下室以及居住小区内的结合民用建筑易地修建的甲、乙类单建掘开式人防工程设计。

1 防常规武器抗力级别5级和6级(以下分别简称为常5级和常6级);2 防核武器抗力级别4级、4B级、5级、6级和6B级(以下分别简称为核4级、核4B级、核5级、核6级和核6B级)。

注:本规范中对“防空地下室”的各项要求和规定,除注明者外均适用于居住小区内的结合民用建筑易地修建的单建掘开式人防工程。

1.0.3 防空地下室设计必须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并应坚持人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在平面布置、结构选型、通风防潮、给水排水和供电照明等方面,应采取相应措施使其在确保战备效益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人防等级的划分有四种方式来划分的

人防等级的划分有四种方式来划分的

人防等级的划分有四种方式来划分的按抗力等级划分,可分为1、2、2b、3、4、4b、5、6等8个等级,工程可直接称为某级人防工程;按战时用途划分,可分为指挥通讯、人员掩蔽、医院、救护站、仓库、车库等;按平时用途可分为商场、游乐场、游馆、影剧院(会堂)等;按防化等级可分为甲、乙、丙、丁4个等级。

下面可以看下人防等级的划分的相关知识人防的分类1.人防工程的用途战备和救灾功能2.我国人防建设的方针长久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搭配搭配调节”3.人防工程分类按功能分(1)指挥、通讯信息.(2)中心医院同急救医院;(3)人员掩蔽部专业队员、一等人员(局级和局级以上)、二等人员;(4)专业队装备部;(5)配套工程区域水源、电源、监测中心、食品食物食品食物加工、物资加工、物资库、人防通道等。

常用规范介绍(五)人防设计规范和图集主讲:周建峰内容提要:1.人防工程分类2.人防主体设计3.人防口部设计4.实例讲解5.自由提问一、人防的分类1.人防工程的用途:战备和救灾功能2.我国人防建设的方针:“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3.人防工程分类:按功能分(1)指挥、通信.(2)中心医院及急救医院;(3)人员掩蔽部:专业队员、一等人员(局级和局级以上)、二等人员;(4)专业队装备部;(5)配套工程:区域水源、电源、监测中心、食品加工、物资加工、物资库、人防通道等。

按抗力分:1、2、2B、3、4、4B、5、6八个等级,其中5级人防抗力为0.1Mpa,6级人防抗力为0.05Mpa。

按防化等级分:甲、乙、丙、丁四个等级。

4.人防工程设计规范和图集:(1)国标《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94,适用于4、4B、5、6级各类人防工程设计;(2)上海市标《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程》GBJ 08-49-96,适用于上海市5、6级新建和改建人员掩蔽所、战备物资库和人防汽车库(海拔200以下,软土地基);(3)上海市标《平战结合五、六级人防工程》图集《土建分册》97沪防-561、《设备分册》97沪防-562;(4)全国通用建筑设计标准人防工程标准图集;·JSJT-72《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选用图集》·JSJT-241《悬板活门、扩散箱选用图集》·JSJT-150《通风采光井通用图集》(五级)·JSJT-342《通风采光井通用图集》(六级)(5)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第一、二册;(6)上海市人防工程常用设备选编。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4.结构部分)》GB50038-94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4.结构部分)》GB50038-94

1) 当ΔPm(N/mm2)>20α1 时,平顶结构 K=2.0,非平顶结构 K=1.8; 2) ΔPm(N/mm2)<16α1 时,K 值按非饱和土确定; 3) 当 16α1≤ΔPm(N/mm2)≤20α1 时,K 值可按线性内插确定。
3、 结构顶板覆土厚度 h 小于结构不利覆土厚度 hm 时,K 值可按线性内插确定。对主体结构,当结构
4.3 荷载及荷载组合
4.3.1 作用在防空地下室结构上的荷载,应包括核爆动荷载、上部建筑物自重、土压力、水压力及防空地 下室自重等。
对核爆动荷载,设计时采用一次作用。 4.3.2 全埋式防空地下室结构上的核爆动荷载,可按同时均匀作用在结构各部位设计(图 4.3.2-a)。
当 6 级防空地下室顶板底面高出室外地面时,尚应验算地面空气冲击波对高出地面外墙的单向作用(图 4.3.2-b)。
1.2~1.5
0.8
砂土
中砂 细砂
300~400 250~350
1.5
0.5
2.0
0.4
粉砂
200~300
2.0
0.3
粉土
200~300
2.0~2.5
0.2
粉质粘土
150~250
2.0~2.5
0.1
粘土 粘性土
老粘土
120~220 300~400
2.0~2.5
0.1
1.5~2.0
0.3
红粘土
150~250
427在计算土中外墙核爆动荷载时对4b级及以下的防空地下室当上部建筑物的外墙为钢筋混凝土承重墙或对上部建筑物为抗震设防的砌体结构或框架结构的6级防空地下室均应计入上部建筑物对地面空气冲击波超压值的影响空气冲击波超压计算值pms应按表427的规定采用

人防规范和图集

人防规范和图集

人防设计规范和图集2007-4-17 11:40【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常用规范介绍(五)人防设计规范和图集内容提要:1.人防工程分类2.人防主体设计3.人防口部设计4.实例讲解5.自由提问一、人防的分类1.人防工程的用途:战备和救灾功能2.我国人防建设的方针:“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3.人防工程分类:按功能分(1)指挥、通信。

(2)中心医院及急救医院;(3)人员掩蔽部:专业队员、一等人员(局级和局级以上)、二等人员;(4)专业队装备部;(5)配套工程:区域水源、电源、监测中心、食品加工、物资加工、物资库、人防通道等。

按抗力分:1、2、2B、3、4、4B、5、6八个等级,其中5级人防抗力为0.1Mpa,6级人防抗力为0.05Mpa.按防化等级分:甲、乙、丙、丁四个等级。

4.人防工程设计规范和图集:(1)国标《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94,适用于4、4B、5、6级各类人防工程设计;(2)上海市标《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程》GBJ 08-49-96,适用于上海市5、6级新建和改建人员掩蔽所、战备物资库和人防汽车库(海拔200以下,软土地基);(3)上海市标《平战结合五、六级人防工程》图集《土建分册》97沪防-561、《设备分册》97沪防-562;(4)全国通用建筑设计标准人防工程标准图集;JSJT-72《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选用图集》JSJT-241《悬板活门、扩散箱选用图集》JSJT-150《通风采光井通用图集》(五级)JSJT-342《通风采光井通用图集》(六级)(5)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第一、二册;(6)上海市人防工程常用设备选编。

5.人防工程设计步骤:人防工程设计首先根据人防工程总体规划和当地人防部门的要求进行设计,确定其部位、规模、使用功能和要求,和工程项目设计各阶段同步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二、人防主体设计1.防护单元:(1)根据使用功能,按照一定的面积划分防护单元,每个防护单元的防护设施和内部设备自成体系;(2)防护单元的面积:专业队员掩蔽部、一般人员掩蔽部≤800m2;专业队装备掩蔽部≤2000m2;配套工程≤2400m2.2.抗爆单元:(1)根据使用功能,按照一定面积,在防护单元内划分抗爆单元;(2)抗爆单元的面积:专业队员掩蔽部、一般人员掩蔽部≤400m2;专业队装备掩蔽部≤1000m2;配套工程≤1200m2;(3)当人防内部用墙体进行小房间布置时,可不划分抗爆单元;人防设置位于多层建筑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可不划分防护单元和抗爆单元;人防设置位于高层建筑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时,可不划分防护单元和抗爆单位;(4)抗爆单元之间应设置抗爆隔墙,连通口处设置抗爆挡墙,可在临战时砌筑。

人防等级

人防等级

国防工程的防护等级划分与人防工程的等级划分的国家标准对常规武器的防护分为常1~4 常5级常6级。

为核武器的防护分为核1~4,4B,核5级,核6级,核6B级。

其中常1~4,核1~4一般都是国家防空指挥及救援用工程,具体防护标准属于国家机密。

人防设计规范国家标准有关的信息一、人防的分类1.人防工程的用途:战备和救灾功能2.我国人防建设的方针:“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3.人防工程分类:按功能分(1)指挥、通信。

(2)中心医院及急救医院;(3)人员掩蔽部:专业队员、一等人员(局级和局级以上)、二等人员;(4)专业队装备部;(5)配套工程:区域水源、电源、监测中心、食品加工、物资加工、物资库、人防通道等。

按抗力分:1、2、2B、3、4、4B、5、6八个等级,其中5级人防抗力为0.1Mpa,6级人防抗力为0.05Mpa.按防化等级分:甲、乙、丙、丁四个等级。

4.人防工程设计规范和图集:(1)国标《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94,适用于4、4B、5、6级各类人防工程设计;(2)上海市标《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程》GBJ 08-49-96,适用于上海市5、6级新建和改建人员掩蔽所、战备物资库和人防汽车库(海拔200以下,软土地基);(3)上海市标《平战结合五、六级人防工程》图集《土建分册》97沪防-561、《设备分册》97沪防-562;(4)全国通用建筑设计标准人防工程标准图集;JSJT-72《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选用图集》JSJT-241《悬板活门、扩散箱选用图集》JSJT-150《通风采光井通用图集》(五级)JSJT-342《通风采光井通用图集》(六级)(5)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第一、二册;(6)上海市人防工程常用设备选编。

5.人防工程设计步骤:人防工程设计首先根据人防工程总体规划和当地人防部门的要求进行设计,确定其部位、规模、使用功能和要求,和工程项目设计各阶段同步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人防结构监理评估报告(新)

人防结构监理评估报告(新)

津发小区地下室人防工程结构质量自评报告一、工程概况津发小区人防工程坐落于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 建设单位为中福(湖北)置业有限公司, 由中博建设集团施工总承包, 武汉科达工程监理公司实施监理。

本工程为附建式人防工程, 地下一层, 层高3.6m, 上部为5栋18+1层住宅, 主体下部基础形式为筏板, 地下室车库部分基础形式为防水底板+钢筋混凝土灌注墩。

筏板厚度为1300mm(C30混凝土, 抗渗等级S8),Ø900钢筋砼灌注桩基(C25混凝土)、10mm厚混凝土垫层(C15混凝土), 基础防水底板厚400mm(C30混凝土, , 抗渗等级S8), 主楼范围内外墙混凝土厚350mm(C40混凝土, 抗渗等级S8)、主楼范围外外墙混凝土厚350mm(C35混凝土, 抗渗等级S8), 顶板C35混凝土厚250mm(覆土1.150m);地下室设有800mm宽后浇带六条。

本工程人防区面积14614m2, 掩蔽面积10485m2, 掩蔽人数4687人, 抗力级别为核6级, 常6级;人防采用穿战时清洁式通风、过滤式通风、隔绝式防护的通风方式。

越维护结构、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的管线及预留管为热镀锌钢管并做防护密闭或密闭处理, 每防护单元内以不小于500mm厚粗砂砂袋堆垒分割为若干个掩蔽面积不小于500m2的抗爆单元, 并按要求设置了抗爆挡墙;该工程每个防护单元设有两个人员出入口, 并设有扩散室、简易洗消间、滤毒室、风机房和污水泵房等。

电力线路通过防爆波竖井引入人防区, 人防排风口部设超压排风装置, 防护密闭门外侧设 1.0m3 的战时染毒集水井;平时使用的通风井及临空墙上的洞口采取战时封堵转换措施。

人防地下室外墙防水采用2.0mm厚丙烯酸酯类高分子聚合物涂膜、30mm厚聚苯板保护层;人防门选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及防爆波活门, 甲、乙级防火门;局部填充墙采用200mm加气混凝土砌块、内墙防水乳胶漆饰面;地面为水泥砂浆抹灰压光;白色防水乳胶漆顶棚做法。

人防分类

人防分类

一、人防的分类1.人防工程的用途:战备和救灾功能2.我国人防建设的方针:“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3.人防工程分类:按功能分(1)指挥、通信。

(2)中心医院及急救医院;(3)人员掩蔽部:专业队员、一等人员(局级和局级以上)、二等人员;(4)专业队装备部;(5)配套工程:区域水源、电源、监测中心、食品加工、物资加工、物资库、人防通道等。

按抗力分:1、2、2B、3、4、4B、5、6八个等级,其中5级人防抗力为0.1Mpa,6级人防抗力为0.05Mpa.按防化等级分:甲、乙、丙、丁四个等级。

4.人防工程设计规范和图集:(1)国标《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94,适用于4、4B、5、6级各类人防工程设计;(2)上海市标《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程》GBJ 08-49-96,适用于上海市5、6级新建和改建人员掩蔽所、战备物资库和人防汽车库(海拔200以下,软土地基);(3)上海市标《平战结合五、六级人防工程》图集《土建分册》97沪防-561、《设备分册》97沪防-562;(4)全国通用建筑设计标准人防工程标准图集;JSJT-72《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选用图集》JSJT-241《悬板活门、扩散箱选用图集》JSJT-150《通风采光井通用图集》(五级)JSJT-342《通风采光井通用图集》(六级)(5)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第一、二册;(6)上海市人防工程常用设备选编。

5.人防工程设计步骤:人防工程设计首先根据人防工程总体规划和当地人防部门的要求进行设计,确定其部位、规模、使用功能和要求,和工程项目设计各阶段同步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二、人防主体设计1.防护单元:(1)根据使用功能,按照一定的面积划分防护单元,每个防护单元的防护设施和内部设备自成体系;(2)防护单元的面积:专业队员掩蔽部、一般人员掩蔽部≤800m2;专业队装备掩蔽部≤2000m2;配套工程≤2400m2.2.抗爆单元:(1)根据使用功能,按照一定面积,在防护单元内划分抗爆单元;(2)抗爆单元的面积:专业队员掩蔽部、一般人员掩蔽部≤400m2;专业队装备掩蔽部≤1000m2;配套工程≤1200m2;(3)当人防内部用墙体进行小房间布置时,可不划分抗爆单元;人防设置位于多层建筑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可不划分防护单元和抗爆单元;人防设置位于高层建筑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时,可不划分防护单元和抗爆单位;(4)抗爆单元之间应设置抗爆隔墙,连通口处设置抗爆挡墙,可在临战时砌筑。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5年5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1995]13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89]3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建筑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的《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

原《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J38-79)于1995年10月1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建设部建筑设计院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五年一月十三日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89]3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负责主编,具体由建设部建筑设计院会同有关设计、科研和高等院校等单位对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J38-79)进行修订而成,经建设部1995年1月13日以建标[1995]13号文批准,并会同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修订组进行了深入地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防空地下室工程设计的实践经验,借鉴了国外的先进规范和经验,同时针对主要技术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和试验验证工作,并广泛地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经反复修改,最后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按照现行《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的有关规定,对有关战时防护要求和平战结合方面的各条款进行了修改;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8-84)的规定,结构设计采用了以概率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根据国家有关早期核辐射防护设计方面的规定,修改了早期核辐射防护部分的有关条款;按照《建筑结构设计通用符号、计量单位和基本术语》(GBJ83-85)的要求,修改了符号、计量单位和基本术语。

为提高规范的质量,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建设部建筑设计院地下建筑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甲19号,邮政编码100044),并抄送建设部人防工程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35),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

3.1.7 进排风机室、水泵间及其它产生噪声和振动的房间,应根据其噪声的强度和周围
房间的使用要求,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
3.1.8 防空地下室设计应符合战时防护及使用功能要求,平战结合的工程并应满足平时
使用要求。当平时使用要求与战时防护要求不一致时,设计中应采取平战功能转换措施。采
取的转换措施应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防空地下室的功能转换。
击波到来时即能自动关闭的防爆波活门和利用空间扩散作用削弱冲击波压力的扩散室 或扩散箱等。 2.1.21 滤毒室 gas-filtering room
装有通风滤毒设备的专用房间。 2.1.22 密闭通道 airtight passage
由防护密闭门与密闭门之间或两道密闭门之间所构成的,并仅依靠密闭隔绝作用阻 挡毒剂侵入室内的密闭空间。在室外染毒情况下,不允许人员出入的通道。 2.1.23 防毒通道 air-lock
合规划,地上与地下综合考虑,统筹安排。
3.1.2 掩蔽人员的防空地下室应布置在人员居住、工作的适中位置,其服务半径不宜大
于 200m。
3.1.3 防空地下室距甲类、乙类易燃易爆生产厂房、库房的距离不应小于 50m;距有害
液体、重毒气体的贮罐不应小于 100m。
3.1.4 根据战时及平时的使用需要,防空地下室之间宜在一定范围内连通。
供染毒人员清除局部皮肤上有害物的房间。 2.1.26 口部建筑 gateway building
在防空地下室室外出入口通道敞开段上方建造的地面建筑物。 2.1.27 防倒塌棚架 collapse-proof shed
设置在出入口敞开段上方,用于防止口部堵塞的棚架。棚架能在预定的冲击波和地 面建筑物倒塌荷载作用下不致坍塌。 2.1.28 人防有效面积 effective floor area for civil air defence

楼梯规范整理

楼梯规范整理

楼梯不应采用易于攀登的花格栏杆。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 67一89
3.1.7 走道
一,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表3.1.7的规定。
走道最小净宽 表3.1.7
走 道 长 度 走 道 净 宽 (m)
一、二 二、三层 500 第二层和第三层人数之和不超过100人
三 级 二、三层 200 第二层和第三层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
四 级 二 层 200 第二层人数不超过30人
四、设有不少于两个疏散楼梯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公共建筑,如顶层局部升高时,其高出部分的层数不超过两层,每层面积不超过200m2,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楼梯,但应另设一个直通平屋面的安全出口。
5.3.6 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当必须共用楼梯间时,应在首层与半地下层的入口处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乙级的防火门隔开,并应有明显的标志。
耐 火 等 级 耐 火 等 级
一、二级 三 级 四 级 一、二级 三 级 四 级
托儿所、
幼儿园 25 20 - 20 15 -
五、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m。楼段净高不应小于2.20m。
九、有儿童经常使用的楼梯的梯井净宽大于0.20m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4.2.4 栏杆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栏首层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出口,当层数不超过四层时,可将对外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不超过15m处。
安 全 疏 散 距 离 表5.3.8
名 称 房间至外部出口或封闭楼梯间的最大距离(m)
位于两个外部出口或楼梯间之间的房间 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来源:发布时间:2004-5-23 16:47:0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5年5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1995]13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89]3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建筑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的《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

原《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J38-79)于1995年10月1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建设部建筑设计院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五年一月十三日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89]3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负责主编,具体由建设部建筑设计院会同有关设计、科研和高等院校等单位对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J38-79)进行修订而成,经建设部1995年1月13日以建标[1995]13号文批准,并会同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修订组进行了深入地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防空地下室工程设计的实践经验,借鉴了国外的先进规范和经验,同时针对主要技术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和试验验证工作,并广泛地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经反复修改,最后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按照现行《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的有关规定,对有关战时防护要求和平战结合方面的各条款进行了修改;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8-84)的规定,结构设计采用了以概率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根据国家有关早期核辐射防护设计方面的规定,修改了早期核辐射防护部分的有关条款;按照《建筑结构设计通用符号、计量单位和基本术语》(GBJ83-85)的要求,修改了符号、计量单位和基本术语。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要求规范48288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要求规范48288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GB50038—94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国建设部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5年5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的通知建标[1995]13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89]3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建筑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的《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GB50038-94),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

原《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GBJ38-79)于1995年10月1日废止。

本规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建设部建筑负责。

中华人民国建设部一九九五年一月十三日修订说明本规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89]3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负责主编,具体由建设部建筑会同有关设计、科研和高等院校等单位对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GBJ38-79)进行修订而成,经建设部1995年1月13日以建标[1995]13号文批准,并会同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

在修订过程中,规修订组进行了深入地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防空地下室工程设计的实践经验,借鉴了国外的先进规和经验,同时针对主要技术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和试验验证工作,并广泛地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经反复修改,最后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次修订的主要容有:按照现行《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的有关规定,对有关战时防护要求和平战结合方面的各条款进行了修改;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8-84)的规定,结构设计采用了以概率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根据国家有关早期核辐射防护设计方面的规定,修改了早期核辐射防护部分的有关条款;按照《建筑结构设计通用符号、计量单位和基本术语》(GBJ83-85)的要求,修改了符号、计量单位和基本术语。

为提高规的质量,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建设部建筑地下建筑所(市车公庄大街甲19号,邮政编码100044),并抄送建设部人防工程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35),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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ζ——土的侧压系数,当无实测资料时可按表 4.3.6 采用。
表 4.3.6
核爆动荷载作用下土的侧压系数ζ值
土的类别
碎石土
砂土
地下水位以上 地下水位以下
粉土
坚硬、硬塑
粘性土
可塑
软塑、流塑
注:1、碎石土及非饱和砂土:密实、颗粒粗的取小值;
2、非饱和粘性土:液性指数低的取小值;
3、饱和粘性土、饱和砂土:含气量α1≤0.1%时取大值。
4.3 荷载及荷载组合
4.3.1 作用在防空地下室结构上的荷载,应包括核爆动荷载、上部建筑物自重、土压力、水压力及防空地 下室自重等。
对核爆动荷载,设计时采用一次作用。 4.3.2 全埋式防空地下室结构上的核爆动荷载,可按同时均匀作用在结构各部位设计(图 4.3.2-a)。
当 6 级防空地下室顶板底面高出室外地面时,尚应验算地面空气冲击波对高出地面外墙的单向作用(图 4.3.2-b)。
3、ΔPm(N/mm2)>20α1 时,v0 取 1500(m/s),γ取 1,δ取 1;
4、16α1≤ΔPm(N/mm2)≤20α1 时,v0、γ、δ取线性内插值。
表 4.2.3-3
地面空气冲击波按等冲量简化的等效作用时间 t2 值
抗力等级
t2(s)
6
1.46
5
1.17
4B
0.91
4
0.78
4.2.4 在结构顶板计算中,对 5 级和 6 级防空地下室,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计入上部建筑物对地面
Ph
=
[1 -
h v1t 2
(1 - d
)] D p ms
(4.2.3-1)
t0h=(γ-1)h/v0
(4.2.3-2)
γ= v0/ v1
(4.2.3-3)
式中:Ph——土中压缩波的最大压力(KN/m2),当土的计算深度小于或等于 1.5m 时,Ph 可近似取ΔPms;
t0h——土中压缩波升压时间(s);
a) 全埋式防空地下室
b) 顶板高出地面的防空地下室
图 4.3.2 结构周边核爆动荷载作用方式
4.3.3 防空地下室结构顶板的核爆动荷载最大压力 Pc1 及升压时间 t0h 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1、 顶板计算中不计入上部建筑物影响的防空地下室:
Pc1=K Ph t0h=(γ-1)h/v0 式中:Pc1——防空地下室结构顶板上的核爆动荷载最大压力值(KN/m2); K——顶板上的核爆动荷载的综合反射系数,可按本规范第 4.3.4 条确定。
空气冲击波超压作用的影响。
1、 上部建筑物层数不少于二层,其底层外墙为不低于 240mm 砖砌体强度的墙体,且任何一面外墙墙
面开孔面积不大于该墙面面积的 50%;
2、 上部为单层建筑物,其承重外墙使用的材料和开孔比例符合上款规定,且屋顶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4.2.5 对符合本规范第 4.2.4 条规定的 6 级防空地下室,作用在其上部建筑物底层地面的空气冲击波超压
h——土的计算深度(m)。计算顶板时,取顶板的覆土厚度。计算外墙时,取防空地下室结构外墙
中点至室外地面的深度;
v0——土的起始压力波速(m/s)。当无实测资料时,可按表 4.2.3-1、表 4.2.3-2 采用; γ——波速比。当无实测资料时,可按表 4.2.3-1、表 4.2.3-2 注 2~4 采用;
2.0~2.5
0.2
湿陷性黄土
260~280
2.0~3.0
0.1
淤泥质土
120~150
2.0
0.1
注:1、粘性土坚硬状态 v0 取大值,软塑状态取小值; 2、粘性土 4 级时,γ取大值;
3、碎石土、砂土土体密实时,v0 取大值,γ取小值。
表 4.2.3-2
饱和土起始压力波速 v0 值
含气量α1(%)
侧压系数ζ 0.15~0.25 0.25~0.35 0.70~0.90 0.33~0.43 0.20~0.40 0.40~0.70 0.70~1.00
4.3.7 当 6 级防空地下室的顶板底面按本规范第 3.3.7 条规定高出地面,直接承受空气冲击波作用的外墙
最大水平均布压力 P’c2 可取 2ΔP m。
3.7
4.0
注:表中 l0、hm 定义同表 4.3.5-1。
4.3.6 土中结构外墙上的水平均布核爆动荷载的最大压力 Pc2 及升压时间 t0h 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Pc2=ζPh
(4.3.6-1)
t0h=(γ-1)h/v0
(4.3.6-2)
式中:Pc2——土中结构外墙上的水平均布核爆动荷载的最大压力(KN/m2);
地面建筑物影响时,计算结构顶板,应按本规范第 4.2.4 条~第 4.2.6 条的规定采用;计算结
构外墙,应按本规范第 4.2.7 条的规定采用。
表 4.2.3-1
非饱和土 v0、γ、δ
土的类别 碎石土
起始压力波速 v0(m/s) 波速比γ 应变恢复比δ
300~500
1.2~1.5
0.9
粗砂
350~450
2、非平顶结构综合反射系数取表中数值的 0.9 倍。
4.3.5 土中结构顶板的不利覆土厚度 hm,可按表 4.3.5-1、表 4.3.5-2 采用。
表 4.3.5-1
5 级、6 级防空地下室土中结构顶板不利覆土厚度
6
7
1.22 1.20
1.28 1.26
l0(m)
≤2.0
2.5
3.0
3.5
4.0
4.5
1.2~1.5
0.8
砂土
中砂 细砂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300~400 250~350
1.5
0.5
2.0
0.4
粉砂
200~300
2.0
0.3
粉土
200~300
2.0~2.5
0.2
粉质粘土
150~250
2.0~2.5
0.1
粘土 粘性土
老粘土
120~220 300~400
2.0~2.5
0.1
1.5~2.0
0.3
红粘土
150~250
4
1
0.1
0.05
0.01
0.005 <0.001
起始压力波速 v0 (m/s)
150
200
370
640
910
1200
1500
注:1、α1 为饱和土的含气量,可根据饱和度 Sv、孔隙度 n,按式α1=n(1-Sv)计算确定,当无实测资料
时,可取α1=1%; 2、地面超压ΔPm(N/mm2)<16α1 时,γ取 1.5,v0 取表中值,δ同非饱和土;
防空地下室设计采用的地面空气冲击波最大超压值(简称地面超压)ΔPm,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确 定。地面空气冲击波的其它主要设计参数可按表 4.2.1 采用。
表 4.2.1
地面空气冲击波主要设计参数
抗力等级 按切线简化的等效作用时间 t1(s) 负压值(KN/m2) 动压值(KN/m2)
6
1.0
0.16ΔPm
顶板覆土厚度 h 不大于 0.5m 时,综合反射系数 K 可取 1.0。
表 4.3.4
h≥hm 时非饱和土的综合反射系数 K 值
抗力等级
覆土厚度 h(m)
1
2
3
4
5
5 级、6 级 1.45
1.40
1.35
1.30
1.25
4B 级、4 级 1.52
1.47
1.42
1.37
1.31
注:1、双层结构综合反射系数取表中数值的 1.05 倍;
4.2 核爆炸地面空气冲击波、土中压缩波参数
4.2.1 在结构计算中,核爆炸地面空气冲击波超压波形,可取在峰值压力处按切线简化的无升压时间的三 角形(图 4.2.1)。
图 4.2.1
核爆炸地面空气冲击波简化波形
ΔPm——地面空气冲击波最大超压(N/mm2) t1——地面空气冲击波按切线简化的等效作用时间(S)。
1) 当ΔPm(N/mm2)>20α1 时,平顶结构 K=2.0,非平顶结构 K=1.8; 2) ΔPm(N/mm2)<16α1 时,K 值按非饱和土确定; 3) 当 16α1≤ΔPm(N/mm2)≤20α1 时,K 值可按线性内插确定。
3、 结构顶板覆土厚度 h 小于结构不利覆土厚度 hm 时,K 值可按线性内插确定。对主体结构,当结构
波形可采用有升压时间平台形(图 4.2.2),空气冲击波超压计算值可取ΔPm,升压时间可取 0.025s。 4.2.6 对符合本规范第 4.2.4 条规定的 5 级防空地下室,作用在其上部建筑物底层地面的空气冲击波超压
计算可采用有有升压时间平台形(图 4.2.2),空气冲击波超压计算值可取 0.95ΔPm,升压时间可取 0.025s。 4.2.7 在计算土中外墙核爆动荷载时,对 4B 级及以下的防空地下室,当上部建筑物的外墙为钢筋混凝土
(4.3.3-1) (4.3.3-2)
2、 顶板计算中计入上部建筑物影响的防空地下室:
4.3.4
Pc1=K Ph t0h=0.025+(γ-1)h/v0 结构顶板上核爆动荷载的综合反射系数 K 可按下列规定确定。
(4.3.3-1) (4.3.3-2)
1、 覆土厚度 h 为 0 时,K=1.0;
2、 覆土厚度 h 大于或等于结构不利于覆土厚度 hm 时,非饱和土的 K 值可按表 4.3.4 确定,饱和土的 K 值可按下列规定确定:
人防规范
4.1 一般规定
4.1.1 防空地下室结构的选型,应根据防护要求、使用要求、上部建筑结构类型、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 件以及材料供应和施工条件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对钢筋混凝土结构,可采用预制装配整体式。 4.1.2 防空地下室结构的材料选用,应在满足防护要求的前提下,作到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地下水位以 下或有盐碱腐蚀时,外墙不宜采用砖砌体。当有侵蚀性地下水时,各种材料均应采取防侵蚀措施。 4.1.3 防空地下室的结构设计,应根据防护要求和受力情况做到结构各个部位抗力相协调。 4.1.4 防空地下室结构在核爆动荷载作用下,其动力分析可采用等效静荷载法。 4.1.5 防空地下室结构在核爆动荷载作用下,应验算结构承载力。对结构变形、裂缝开展以及地基承载力 与地基变形可不进行验算。 4.1.6 5 级和 6 级防空地下室结构,当采用平战兼顾设计时,应通过临战加固达到战时防护要求。 4.1.7 防空地下室结构除按本规范设计外,尚应根据其上部建筑在平时使用条件下对防空地下室结构的 要求进行设计,并应取其中控制条件作为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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