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树名木普查建档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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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树名木的普查 与建档
一、古树名木普查建档的意义
1、搞清古树名木资源总量、种类、分布状况,管护中的经 验和存在问题; 2、古树名木在生态、科研、人文、地理、旅游诸方面具有 重要价值; 3、为制定古树名木保护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二、古树名木调查前的准备工作
情况的了解。对过往资料搜集及进行社会调查,已搞过正规 普查的,要将原资料进行分析,尽量利用,对缺项因子,要 认真进行补充调查。万勿遗漏。
(6)树高:用测高器或米尺实测,单位记
作米。 (7)胸围、胸径:指距地面1.3米处树干 的围径与直径。(米尺与树干保持垂直) 基径:指树干基部正常状态的直径。记载 时需注明距地面距离。 地表围径:贴近地面的树干围径。如古树 基部已悬根,则量根际围径。 乔木测胸围,灌木、藤本测地围。以上数 据单位记作厘米,记至整数。
(8)树冠部分:冠形指树冠的不同形状 如扁圆形、馒头形、卵圆形等;冠高指 分支点以上至最高点高度;
冠幅分东西和南北两个方向测量,以树冠垂直投影确定冠 幅宽度,单位用米。
(9)树干部分:干形指主干形质。分通直、弯曲、尖 削三类;枝下高指最下面的活枝条距地面的高度,单位 记作米,保留1位小数;干高指主干高度,单位记作米, 保留1位小数。
路线的确定。认真研究,划分和确定调查路线。具体原则是 在能照顾到全局的前提下,路线越少越好,不要繁琐,不走 回头路。 工具用品的准备。GPS定位仪、数码相机、测高器、坡度仪、 50m钢卷尺、5m钢卷尺、胸径卡尺、指南针、标本夹、记录 表格等。
三、古树名木调查内容
1、单株调查内容 (1)填写省(市、区)、市(地、州)、县(市、区)名称,调 查号顺序由各乡镇(街道)统一定,填写阿拉伯数字。在各乡 镇(街道)调查的基础上,全县(市、区)古树名木统一编号。 (2)树种:无把握识别的树种,要采集叶、花、果或小枝 作标本,供专家鉴定。中名以《山东树木志》的中名为准。 别名是除中名以外的当地俗名。誉名是具有特别人文内涵的、 流传久远的名称。科别与学名必须经过正确鉴定后填写。科 别用中文,学名用拉丁文。 (3)树龄考证:以“志”、碑文或其它文献、资料、民间 传说确定树龄。
古树名木调查确定树龄参考数据表
树 龄 树种种类
柏类、白皮松 五角枫、油松、君迁子 100年以上 银杏、流苏 国槐、榆、皂角 柏类、白皮松、七叶树 300年以上 油松
胸径(高1.3M处)
30CM 40CM 50CM 60CM 60CM 70CM
银杏、国槐等
90-100CM
六、古树名木后续资源调查
市
(县、市、区)
调查号
标本部位(打“√” 表示)
鉴定否(打“√”表 示)
鉴定人 原 鉴 定 日期 拉丁名
职称 中文名
原处理 记载
参考书
鉴 鉴定结果 鉴定摘要 中文名 拉丁名 定 记 录 科 属
鉴定人
备注 调查单位:
职称
日期
年
月
日
调查人员:
日期
五、树龄确定和参考数据
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树龄确定:分三种情况,凡是有文献、史料及传说有据的可 视作“真实年龄”;有传说,无据可依的作“传说年龄”; “估测年龄”估测前要认真走访,并根据各地制定的参照数 据类推估计。 参考数据:本参考数据是山东省园艺学会园林专业委员会古 树名木学组于一九九二年二月制定的。
参考资料: 《全国古树名木普查建档技术规定》 《风景园林及城市绿化文件汇编》(二) ----山东省园林协会2000年7月印刷
2、古树群调查内容
古树名木树群调查按种进行。如为混交,须逐种分别调查记 载。表中有关项目说明如下(有的项目与单株调查相同,下 面仅列不同者): 龄阶、株数:数群,可能同龄也可能不同龄。如同龄则不需 划龄阶;如不同龄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划分龄阶分别调查记 载。株树是指同龄或同龄阶的植株总数。 树木姿态: 树木姿态各项目都是以同龄或同龄阶全部植株为 总体来对待。如“冠形”及“动势”, 既要有各植株较一 致的,也要有个别不一致的,特殊的单独写出来。
(12)裸根:暴露在地面上的根。 测量其长度、粗度、方向 及动势。
(13)传说记载:简明记载群众中、历史上流传的对该树各 种神奇故事,以及与其有关的名人轶事和奇特怪异性状的传 说等,记在该树卡片的背页,字数300字以内。 (14)保护现状及建议:主要针对该树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 题,包括周围环境不利因素,简要提出今后保护对策建议。
(4)管护责任单位或个人:根据调查情况,如实填写具体 负责管护古树名木的单位和个人。 (5)生境:指生长环境。详细填写该树的具体位置,小地 名要准确,是单位内的可填单位名称及部位。GPS定位要准 确。坡度应实测;坡向分东、西、南、北、东南、东北、 西南、西北,平地不填;土壤名称填至土类; 植被按乔、灌、草顺序各写1-2个优势植物名称,并注明 覆盖度。
四、古树名木树种鉴定
树种鉴定,非疑难树种,由县(市、区)调查人员确定,调查 人员无把握定名的疑难树种,野外填写《古树名木树种鉴定 表》,并采集标本,由县(市、区)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标本鉴 定,县<市、区)无法确定的,标本送市(地、州)鉴定,以此 类推。
古树名木树种鉴定表
山 东省
标本产地 标本采 集记载 采集人 采集日期 枝 叶 年 花 月 日 果
上部表现:古树上部常有干枯、枯死、火烧、病虫害痕迹等 非正常状态。应写明现状,并注意长度宽度或粗度与完整度, 详细记载。
动势:指大小、层次、曲直、粗细、方向等发展势态。应详细如实记录。 其它:调查表中未列但实际存在的有关姿态、特征等内容。如树瘤、树 奶、树洞、树体连生、基部分杈等。
(10)主枝:自树干上发出的枝。测量其基径、长度、分 枝角度、伸展方向及动势。 (11)二次枝:自主枝上发出的枝。(同上)
古树后续资源是指树龄80年以上100年以下的树木,
由县、市、区管理古树名木的部门组织鉴定,报市
园林部门确认。
调查内容同前。
七、古树名木建档管理
各地普查结束,经普查领导小组审查定稿后,要形成 完整的古树名木资源档案,实行微机动态管理。在建 档的同时设立标牌,以资识别和保护。古树名木档案 每五年更新一次。 档案资料: 1、古树名木单株调查表、树群调查表及对应照片、 文字描述 2、古树名木清单、名录 3、古树名木汇总表
一、古树名木普查建档的意义
1、搞清古树名木资源总量、种类、分布状况,管护中的经 验和存在问题; 2、古树名木在生态、科研、人文、地理、旅游诸方面具有 重要价值; 3、为制定古树名木保护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二、古树名木调查前的准备工作
情况的了解。对过往资料搜集及进行社会调查,已搞过正规 普查的,要将原资料进行分析,尽量利用,对缺项因子,要 认真进行补充调查。万勿遗漏。
(6)树高:用测高器或米尺实测,单位记
作米。 (7)胸围、胸径:指距地面1.3米处树干 的围径与直径。(米尺与树干保持垂直) 基径:指树干基部正常状态的直径。记载 时需注明距地面距离。 地表围径:贴近地面的树干围径。如古树 基部已悬根,则量根际围径。 乔木测胸围,灌木、藤本测地围。以上数 据单位记作厘米,记至整数。
(8)树冠部分:冠形指树冠的不同形状 如扁圆形、馒头形、卵圆形等;冠高指 分支点以上至最高点高度;
冠幅分东西和南北两个方向测量,以树冠垂直投影确定冠 幅宽度,单位用米。
(9)树干部分:干形指主干形质。分通直、弯曲、尖 削三类;枝下高指最下面的活枝条距地面的高度,单位 记作米,保留1位小数;干高指主干高度,单位记作米, 保留1位小数。
路线的确定。认真研究,划分和确定调查路线。具体原则是 在能照顾到全局的前提下,路线越少越好,不要繁琐,不走 回头路。 工具用品的准备。GPS定位仪、数码相机、测高器、坡度仪、 50m钢卷尺、5m钢卷尺、胸径卡尺、指南针、标本夹、记录 表格等。
三、古树名木调查内容
1、单株调查内容 (1)填写省(市、区)、市(地、州)、县(市、区)名称,调 查号顺序由各乡镇(街道)统一定,填写阿拉伯数字。在各乡 镇(街道)调查的基础上,全县(市、区)古树名木统一编号。 (2)树种:无把握识别的树种,要采集叶、花、果或小枝 作标本,供专家鉴定。中名以《山东树木志》的中名为准。 别名是除中名以外的当地俗名。誉名是具有特别人文内涵的、 流传久远的名称。科别与学名必须经过正确鉴定后填写。科 别用中文,学名用拉丁文。 (3)树龄考证:以“志”、碑文或其它文献、资料、民间 传说确定树龄。
古树名木调查确定树龄参考数据表
树 龄 树种种类
柏类、白皮松 五角枫、油松、君迁子 100年以上 银杏、流苏 国槐、榆、皂角 柏类、白皮松、七叶树 300年以上 油松
胸径(高1.3M处)
30CM 40CM 50CM 60CM 60CM 70CM
银杏、国槐等
90-100CM
六、古树名木后续资源调查
市
(县、市、区)
调查号
标本部位(打“√” 表示)
鉴定否(打“√”表 示)
鉴定人 原 鉴 定 日期 拉丁名
职称 中文名
原处理 记载
参考书
鉴 鉴定结果 鉴定摘要 中文名 拉丁名 定 记 录 科 属
鉴定人
备注 调查单位:
职称
日期
年
月
日
调查人员:
日期
五、树龄确定和参考数据
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树龄确定:分三种情况,凡是有文献、史料及传说有据的可 视作“真实年龄”;有传说,无据可依的作“传说年龄”; “估测年龄”估测前要认真走访,并根据各地制定的参照数 据类推估计。 参考数据:本参考数据是山东省园艺学会园林专业委员会古 树名木学组于一九九二年二月制定的。
参考资料: 《全国古树名木普查建档技术规定》 《风景园林及城市绿化文件汇编》(二) ----山东省园林协会2000年7月印刷
2、古树群调查内容
古树名木树群调查按种进行。如为混交,须逐种分别调查记 载。表中有关项目说明如下(有的项目与单株调查相同,下 面仅列不同者): 龄阶、株数:数群,可能同龄也可能不同龄。如同龄则不需 划龄阶;如不同龄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划分龄阶分别调查记 载。株树是指同龄或同龄阶的植株总数。 树木姿态: 树木姿态各项目都是以同龄或同龄阶全部植株为 总体来对待。如“冠形”及“动势”, 既要有各植株较一 致的,也要有个别不一致的,特殊的单独写出来。
(12)裸根:暴露在地面上的根。 测量其长度、粗度、方向 及动势。
(13)传说记载:简明记载群众中、历史上流传的对该树各 种神奇故事,以及与其有关的名人轶事和奇特怪异性状的传 说等,记在该树卡片的背页,字数300字以内。 (14)保护现状及建议:主要针对该树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 题,包括周围环境不利因素,简要提出今后保护对策建议。
(4)管护责任单位或个人:根据调查情况,如实填写具体 负责管护古树名木的单位和个人。 (5)生境:指生长环境。详细填写该树的具体位置,小地 名要准确,是单位内的可填单位名称及部位。GPS定位要准 确。坡度应实测;坡向分东、西、南、北、东南、东北、 西南、西北,平地不填;土壤名称填至土类; 植被按乔、灌、草顺序各写1-2个优势植物名称,并注明 覆盖度。
四、古树名木树种鉴定
树种鉴定,非疑难树种,由县(市、区)调查人员确定,调查 人员无把握定名的疑难树种,野外填写《古树名木树种鉴定 表》,并采集标本,由县(市、区)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标本鉴 定,县<市、区)无法确定的,标本送市(地、州)鉴定,以此 类推。
古树名木树种鉴定表
山 东省
标本产地 标本采 集记载 采集人 采集日期 枝 叶 年 花 月 日 果
上部表现:古树上部常有干枯、枯死、火烧、病虫害痕迹等 非正常状态。应写明现状,并注意长度宽度或粗度与完整度, 详细记载。
动势:指大小、层次、曲直、粗细、方向等发展势态。应详细如实记录。 其它:调查表中未列但实际存在的有关姿态、特征等内容。如树瘤、树 奶、树洞、树体连生、基部分杈等。
(10)主枝:自树干上发出的枝。测量其基径、长度、分 枝角度、伸展方向及动势。 (11)二次枝:自主枝上发出的枝。(同上)
古树后续资源是指树龄80年以上100年以下的树木,
由县、市、区管理古树名木的部门组织鉴定,报市
园林部门确认。
调查内容同前。
七、古树名木建档管理
各地普查结束,经普查领导小组审查定稿后,要形成 完整的古树名木资源档案,实行微机动态管理。在建 档的同时设立标牌,以资识别和保护。古树名木档案 每五年更新一次。 档案资料: 1、古树名木单株调查表、树群调查表及对应照片、 文字描述 2、古树名木清单、名录 3、古树名木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