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休假管理办法(试行)[1] - 副本

合集下载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2021年修订)-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8号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2021年修订)-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8号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2021年修订)正文:----------------------------------------------------------------------------------------------------------------------------------------------------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2011年12月2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67号公布根据2021年3月2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第二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维护用户合法权益,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是指依法设立的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利用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向用户提供服务的活动。

第三条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工作应当遵循用户为本、安全畅通、公平合理、公益优先的原则。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科学审慎、安全可靠、提高效率的原则,推进有线电视与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深度融合,提供智慧化广播电视服务和数据传输服务,持续改进服务质量,使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成为国家重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战略性资源平台。

第四条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机制,促进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提高用户覆盖率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全国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在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服务要求第七条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社会公布其业务种类、服务范围、服务时限、资费标准,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备案。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省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的通知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省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的通知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省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3.24•【字号】川发改价格[2014]185号•【施行日期】2014.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价格正文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省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4〕185号)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数字电视产业发展政策,加快全省有线数字电视模数转换工作,规范有线数字电视收费管理方式和服务行为,维护有线电视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印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787号)等有关规定,经成本监审和价格听证,并报省政府同意,现将全省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收费标准及有关收费事宜通知如下:一、全省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一)居民用户1、主终端收费标准城镇居民用户:成都市24元/月∙户,其他市(州)23元/月∙户;农村居民用户:22元/月∙户。

有线电视模数转换期间,由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广电网络公司)负责统一配置主终端单向标清基本型机顶盒(含智能卡)一台。

2、副终端收费标准以户为单位计算,第一台6元/月,第二台4元/月,第三台及以上每台2元/月。

副终端机顶盒由用户自行购买,智能卡由省广电网络公司负责统一配置。

(二)非居民用户终端宾馆、酒店、招待所、餐饮娱乐场所、商场、办公写字楼等非居民用户,每一个接收终端均视为主终端,其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可按不高于居民用户的主终端收费标准,由用户与省广电网络公司协商确定。

二、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优惠减免对象和范围城乡低保对象家庭、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免收主终端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有线电视安装服务及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有线电视安装服务及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有线电视安装服务及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11.21•【字号】川发改价格〔2016〕583号•【施行日期】2016.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有线电视安装服务及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583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实施方案等5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6〕46号),认真做好“去库存”工作,为房地产业发展创造良好市场环境,减轻房地产企业负担,现将进一步规范全省有线电视安装服务及收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规范有线电视安装服务市场行为,引导市场价格机制合理形成(一)认真落实我委《关于放开有线电视安装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755号)要求,有线电视安装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后,安装工程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主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有线电视网络经营企业承担。

承建方应严格按照《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系统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5212-2008)规范,编制清晰、明了的施工图预算,并据此与委托方协商确定、协议明确服务项目、安装成本、服务质量、安装费用等内容,引导市场价格机制合理形成。

(二)省广电网络公司在各地承建有线电视安装工程的协商价格,不得高于当地政府部门原批准的有线数字电视安装费价格,防止价格异常波动。

二、严格执行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政府定价标准,落实优惠减免政策(一)省广电网络公司应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全省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4〕185号)规定,严格执行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和优惠减免政策。

在有线电视模数转换期间,负责统一配置主终端单向标清基本型机顶盒(含智能卡)一台,完善相应政策配套措施,保证传输品质,提升服务质量。

四川省职工带薪休假条例全文,职工带薪休假守则规定.doc

四川省职工带薪休假条例全文,职工带薪休假守则规定.doc

2019年四川省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文,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规定四川省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文,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规定中国劳动法对带薪年休假作了原则性规定,但没有规定带薪年休假的休假时间及具体操作办法,而是指定由国务院制定相应的具体办法。

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已经通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从此,职工带薪年休假就有了法律保障。

2008年9月1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办法》,对带薪年休假更加明确的作出了规定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法规解读:年休假制度不仅是政府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法定权利,同时也是各种所有制企业员工的法定权利。

这种权利是国家法律赋予的,企业不能随意地予以取消此权利或缩减此权利所含的内容。

企业应对: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年休假制度。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法规解读:此条主要有四个要点:其一是责任主体。

应当给与员工年休假的单位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

其二是前提要件。

年休假的前提是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

其三是法定性质。

年休假权利是员工的法定权利,企业必须保障。

其四是工资待遇。

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与工作的待遇,享受正常工作工资。

企业应对:企业可以调整和改革现有年休假制度。

国家法定标准是1年工龄以上的员工才享有年休假,也就是对于1年以内工龄的员工,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决定是否给予其年休假。

再就是,对于享受年休假待遇的员工,给予正常期间相同的工资,并非给予最低日工资或基本工资即可。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珙县分公司、罗显伍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珙县分公司、罗显伍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珙县分公司、罗显伍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0.16【案件字号】(2020)川15民终210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荷王付兵陈曦【审理法官】李荷王付兵陈曦【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珙县分公司;罗显伍【当事人】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珙县分公司罗显伍【当事人-个人】罗显伍【当事人-公司】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珙县分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周婧四川舟度律师事务所;唐万才四川舟度律师事务所;张拯淮四川协州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周婧四川舟度律师事务所唐万才四川舟度律师事务所张拯淮四川协州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周婧唐万才张拯淮【代理律所】四川舟度律师事务所四川协州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珙县分公司【被告】罗显伍【本院观点】二审中双方当事人主要的争议焦点问题为:罗显伍与广电珙县分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若存在,劳动关系的起止时间如何计算。

【权责关键词】合同证人证言证据不足新证据诉讼请求不予受理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二审中双方当事人主要的争议焦点问题为:罗显伍与广电珙县分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若存在,劳动关系的起止时间如何计算。

结合一、二审查明事实,一审法院认定罗显伍与广电珙县分公司自2001年12月起至今存在劳动关系正确。

理由如下:一是在2010年广电珙县分公司成立以前,从到案证据来看,2001年12月罗显伍由上罗镇广播站时任站长龚建强引荐到站从事有线电视安装维护工作,直至2010年广电珙县分公司成立,吸纳了上罗广播相关业务。

【休假加班】电网公司道真电力公司职工年休假管理办法(WORD4页)

【休假加班】电网公司道真电力公司职工年休假管理办法(WORD4页)

公司电力公司职工年休假管理办法(试行)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根据《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休假管理办法。

一、享受休假待遇的范围凡本公司工作的职工(农电工除外),均可享受休假待遇。

二、休假时间按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行: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三、休假的使用公司职工年休假应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予以安排,必须经公司分管经理同意,公司经理审批准假。

1、休假当年内使用有效,假期五天的最多可分为二次使用,十天的职工最多可分为三次使用,15天的职工可分为四次使用。

如因公司工作任务较忙,公司不批准休假的,可按《条例》第五条支付工资报酬。

2、休假超过规定期限的按事假处理,其它假项超期的可用年休假进行冲减,必须在三次冲减完毕,非工作需要,职工于当年度内未使用完毕的年休假,视为自动放弃。

3、请年休假的部门需由部门事先找到工作代理人,工作代理人原则上以本部门能代理其工作者为优先。

4、部门必须有计划、合理地安排年休假,在本部门有职工休假的情况下,应考虑工作的合理安排和正常开展,非特殊情况一般不得同时批准多名职工的休假(部门人数少于5人的同时休假人数不得超过1人,5-9人的部门同时休假人数不得超过2人、10人及以上的部门同时休假人数不得超过3人)。

5、公司因特殊情况(如抢险救灾或紧急任务)需要职工停止休假上班的,职工必须无条件服从,不服从公司安排的,一律作旷工处理。

6、部门应在每年初元月31日前根据本部门实际工作情况,安排编制本部门职工的轮休计划表,报公司人事部,人事部根据各部门计划汇总进行统筹安排,报公司审批。

7、人事部于每年度终结前三个月内统计尚未休年休假人员,并通知各部门排定于年终前休毕。

若有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原因需顺延休假的,需由部门负责人在每年十二月十五日前提报人事部确认,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顺延至第二年第一季度休毕。

四川省国营企业固定职工病假待遇改革试行办法-川府发[1987]62号

四川省国营企业固定职工病假待遇改革试行办法-川府发[1987]62号

四川省国营企业固定职工病假待遇改革试行办法正文:---------------------------------------------------------------------------------------------------------------------------------------------------- 四川省国营企业固定职工病假待遇改革试行办法(1987年4月6日川府发〔1987〕62号)为了保险职工病休期间的基本生活,适当解决目前国营企业职工病假待遇上存在弊端,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职工(包括学徒工、熟练工、实习生、练习生,下同)因公负伤(含职业病,下同)在停工治疗期间,工资照发。

第二条职工患病(含非因工负伤,下同),停工治疗在六个月以内的短期病假工资为:一、连续工龄不满三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二、连续工龄满三年不满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三、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四、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五、连续工龄满三十年以上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五发给。

第三条职工患病停工治疗在六个月以上的长期病假工资为:一、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二、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五发给;三、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以上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

第四条一九四九年九月三十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而又符合离、退休后享受原工资照发待遇的职工和原系全国劳动模范、省级劳动模范、以及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的战斗英雄,或曾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荣誉的职工,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五条职工在患病期间,领取的长、短期病假工资,每月低于学徒工第一年生活补贴标准的,应按学徒工第一年生活补贴标准发给。

有限公司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暂行办法(WORD4页)

有限公司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暂行办法(WORD4页)

职工带薪休假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职工休假的管理,保障其身心健康,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四川省电力公司《关于转发<国家电网公司职工带薪休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资[200*]*号)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享受年休假的人员范围:公司所有在职正式职工,参加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第二章休假标准及规定第三条年休假标准:(一)参加工作满一年不满五年的,年休假7天;(二)参加工作满五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10天;(三)参加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4天;(四)参加工作满二十年及以上的,年休假17天;(五)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部级劳动模范(包括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待遇者),不论参加工作年限长短,均可享受年休假17天的待遇。

以上年休假时间包括公休假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一)当年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外调入不满6个月者;(二)当年离岗脱产学习超过6个月者;(三)当年事假累计超过15天者;(四)当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者;(五)当年病假、事假相加超过40天者;(六)当年受到党纪、行政警告及上处分或仍在处分期者。

如当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过了本条第三、四、五其中一项规定期限的,则下一年度不再安排休假。

第五条年休假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的职工,不影响享受年休假待遇,可以同时享受。

(二)享受年休假的职工在休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资金及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三)职工年休假原则上应在当年一次休完,确因工作需要无法一次休完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可分两次休假,但不得跨年度使用。

(四)已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疗养、休养活动的职工,疗养、休养时间超过规定年休假时间的,不再享受年休假;不足的可予以补休。

(五)对符合年休假条件的职工,因工作需要未能休假或未能休完规定天数者,每少休一天,支付职工本人日标准工资百分之二百的补助。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四川省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定价听证会的公告(一)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四川省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定价听证会的公告(一)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四川省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定价听证会的公告(一)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11.11•【字号】•【施行日期】2013.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四川省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定价听证会的公告(一)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委拟于2013年12月中旬召开全省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定价听证会。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23名,其中:消费者10名(四川省范围内居民);经营者1名(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2名(电视机生产商和网络设备器材生产方各1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有关人员8名(省人大代表1名,省政协委员1名,省委宣传部、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广电局各1名,省消费者协会、省价格协会各1名)。

本次听证会的10名消费者参加人由我委委托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征集。

有意参加者可于2013年11月11日(星期一)至11月15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报名。

成都市消费者在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处报名(地址:成都市玉沙路118号四川工商大厦6楼,联系电话:86754370),省内其他地区消费者在当地市(州)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科报名。

报名结束后,将在报名的消费者中随机抽取产生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名单,届时我委将邀请省监察厅、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及新闻媒体现场监督。

与本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参加人由我委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

【休假加班】有限公司员工休假管理办法(WORD4页)

【休假加班】有限公司员工休假管理办法(WORD4页)

有限公司员工休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维护员工的休假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依照国家、甘肃省及集团公司的有关假期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核四○四有限公司在职员工。

第三条各类休假要在不影响生产、工作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合理控制,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

第二章假期种类第四条员工按相关规定享有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探亲假、病假、婚假、晚婚假、丧假、护理假、搬家假、无薪事假、产假、哺乳假和计划生育假。

第三章带薪年休假第五条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休假时间:(一)公司执行国务院2007年12月颁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即: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二)根据国家卫生部《放射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007 第55号),结合公司生产工作特点,在国务院规定的年休假天数基础上,适当增加休假。

调整后,公司员工年休假总天数为: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10年的,年休假15天;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20年的,另增加休假5天;已满20年的另增加休假10天。

(三)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六条年休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

分段安排的不跨年度,集中安排的如当年假期未休完,可以延长至次年1月。

第七条年休假休假期间,工资按100%计发,月业绩工资按本单位人均业绩工资计发,不影响年终绩效工资发放。

其中,属于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休假的,按待岗的相关待遇执行。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员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公司休假管理制度

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公司休假管理制度

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公司休假管理制度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公司休假管理制度一、休假的概念休假是指员工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规定,在一定的条件下享受的休息、休闲、放假的权利。

二、休假的种类1. 年休假: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和公司的规定给予员工的年度休假。

2. 病假:员工因病需要休息治疗时可以申请病假,公司根据员工提供的医疗证明给予相应的假期。

3. 事假:员工因事情需要请假时,可以申请事假,公司根据员工的事由给予相应的假期。

三、休假的程序1. 申请:员工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休假申请,并填写休假申请表,注明休假时间和事由。

2. 审批:直接上级对休假申请进行审批,同意后签字确认。

3. 通知:上级将审批通过的休假申请通知员工,并将申请表交给人事部备案。

四、休假的条件1. 年休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有年休假。

根据员工的年限,公司规定了不同等级的休假天数。

员工享受年休假前需提前向上级提出申请,并经过上级批准。

2. 病假:员工需要提供有效的医疗证明,并按照公司规定的病假假期享受时间。

3. 事假:员工需提前向上级提出申请,并说明请假事由。

公司将根据员工请假事由的紧急程度和重要性来批准事假,并给予相应的假期。

五、休假的调整与销假1. 休假调整:员工如需调整已经申请的休假,需提前向上级提出申请,并说明调整原因。

上级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和调整。

2. 销假:员工在休假结束后需及时向上级汇报归来,并填写销假申请表,并经过上级批准。

六、休假的薪资与福利1. 年休假:员工享受年休假期间,公司将按照员工的正常工资标准来支付工资。

2. 病假:员工在病假期间,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实际病假情况支付相应的病假工资。

3. 事假:员工在事假期间,公司将根据员工请假事由和假期的紧急性和重要性来支付相应的事假工资。

七、违反休假制度的处罚1. 提前休假未经批准的员工将被扣除相应的工资。

2. 蓄意隐瞒休假事由、休假期间工作或其他不正当行为的员工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川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休假管理办法(试行)
为保障员工的正当权益,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省公司本部全体员工,各分公司可参照执行。

一、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
(一)公休日,即星期六及星期日。

(二)节假日,包括元旦节、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春节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

二、其他休假
(一)病假
员工因病,经公立医院证明需要休养的(一天以内不需出示医院证明),按休假申请审批程序办理病假手续。

(二)事假
员工因私确有紧急事务需请事假的,按休假申请审批程序办理事假手续。

(三)婚假
1、员工请婚假须凭结婚证明,按休假申请审批程序办理休假手续。

(1)达到法定婚龄的员工(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结婚时,可休婚假3天。

(2)达到法定晚婚年龄的员工(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
结婚时(初婚),可休婚假23天。

2、员工试用期内不予请婚假。

(3)婚假有效期为结婚登记注册日起一年以内,过期不补。

(4)员工请婚假,需交结婚证复印件至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四)计划生育假
1、女员工怀孕并生育,符合国家政策的,凭相关证明按休假申请审批程序办理休假手续,可享受法定计划生育假。

(1)女员工怀孕期间,孕周在32周之前每月可休一天孕期检查假,32周至36周期间可休二天孕期检查假,36周之后每周可休一天孕期检查假直至生产。

(2)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上流产或死产的(须出示医院证明),可休假15天。

(3)女员工生育一胎的假期为90天;难产(须出示医院证明)增加假期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符合晚育条件者可增加产假30天;婴儿在一周岁以内每天可休一小时哺乳假。

2、男员工,在妻子分娩(须出示医院证明)前后,按休假申请审批程序办理休假手续,可休10天护理假;妻子晚育的,可再增加5天护理假。

(五)工伤假
1、工伤是指凡在执行公司职务中因发生事故而造成的伤残。

2、工伤员工及所属部门应及时向人力资源中心申报,由人力资
源中心向相关部门申报确认。

3、休假及补偿等按国家有关工伤规定处理。

(六)丧假
员工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岳父母、公婆)过世的,凭亲属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复印件,按休假申请审批程序办理休假手续,假期3天。

亲属在省内其他城市的额外给予1天路程假,亲属在省外的额外给予3天路程假。

员工其他亲属(舅舅、舅妈、姨妈、姨父、姑姑、姑父、叔伯、叔伯母)过世的,凭亲属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复印件,按休假申请审批程序办理休假手续,假期1天。

(七)年休假
1、员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初次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按工作满一年后剩余时间所占年度比例计算,计算得出数值按高限取整数。

2、累计工作年限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正式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5天;累计工作年限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正式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10天;累计工作年限已满20年的正式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15天。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若休病假时已部分或全部休完当年度年休假后,则相应扣除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4、各部门应依据年度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员工轮流休假。

员工自愿不休年休假,须书面逐级上报,最终经人力资源分管领导批准。

5、年休假不得跨年度使用。

6、年休假最小休假单位为半天。

7、国家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天数。

(八)义务献血假
响应国家号召义务献血的员工,按休假申请审批程序办理休假手续,可享受3天假期。

三、休假的申请审批及销假
(一)休假人填写《员工休假申请表》,经批准并做好工作交接后方能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1、中心主任及以上人员休假,经业务分管总监、业务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及人力资源中心核实后,由公司主要领导批准。

2、中心副主任休假,经中心主任同意及人力资源中心核实后,3天以内的,由业务分管总监、业务分管副总经理批准;3-7天(含7天)的,由人力资源分管副总经理批准;7天以上的,由公司主要领导批准。

3、中心副主任以下员工休假,经人力资源中心核实后,3天以内的,报部门负责人批准;3-7天(含7天)的,由业务分管总监、业务分管副总经理批准;7天以上的,由人力资源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二)员工休假期满后,应及时到人力资源中心办理销假手续,未办理销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如需延长假期,应按规定程序申请审批,未经批准逾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

四、休假期间固定薪资及绩效薪资支付标准
(一)病假
注:试用期员工休病假,按实际休假天数扣除岗位薪资。

(二)事假
事假按实际休假天数扣除岗位薪资和绩效薪资,原则上事假最长不得超过15日。

(三)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护理假、哺乳假、年休假、义务献血假薪酬全额支付。

(四)工伤假
医疗期内,薪酬全额支付;医疗期满后,根据伤残鉴定等级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5、除年休假以外,其他假期都不得间断使用。

五、其他规定
(一)本办法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二0一一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附:《员工休假申请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