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中国佛教之丛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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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中国佛教之丛林制度

一、引子

丛林是佛教特有的名词,通指禅宗的寺院,所以也把它叫做禅林。又以芳香之梅檀树林比喻佛门龙象所住之清净丛林,故也称之为旃檀林。《大智度论》卷三载:僧众和合居住於一处,犹如树木聚集之丛林,故以之为喻;《大庄严经论》谓:众僧乃胜智之丛林,又《禅林宝训音译》载:“丛林”二字系取其草木不乱生长之意,表示其中有规矩法度。《四分律名义标释卷》曰:“梵语贫婆陀那,此云丛林……草丛生藐。”《百丈丛林清规正义记》曰:“丛林二字喻也,丛林乃草木葺聚集之义,喻僧坊为众所止之处,行人栖心行道之所。能生道芽,趋登圣果,福利群生也。又此名义,具经解,《华严离世间品》颂曰:‘菩萨妙法树,生於直心地,信种慈悲根,智慧以为身,方便为枝杆,五度为繁密,定业神通花,一切智为果。'又法华经药草品亦卉木丛林,喻随机受化。又律中,凡四僧以上,至百千,同住一处,作法游事,如水乳和,皆名丛林。”

佛教传入中国,至隋唐之际,大放异彩,同时形成了佛教的黄金时期。丛林制度在此一时期亦应运而生,于是就有马祖设丛林,百丈立清规的中国佛教之丛林制度。本文,就中国佛教之丛林制度,略抒管窥之已见。

二、佛教原始制度简介

伟大的释尊在青少年时代,曾受过宫庭式的高级教育,对古印度之各种礼教,都有非常深入的认识和了解。但是为了探发解脱自我与众生苦迫的大道,他决意摆脱一切入山修行,热肠而冷眼的透视人间,审思、参究、体证,以敏锐的智慧,从中道的缘起观,完成了圆满的正觉,成为人间的佛陀。

释尊创觉佛教后,凡是正式出家的弟子们都必须剃除须发,身披袈裟,离情绝俗,断家室之累。男的名为比丘,女的名为比丘尼。比丘(尼)们严格遵守佛陀的戒律和制度,立志精勤,以求佛道。除了应当守心修性,和行为上等等的戒律以外,佛陀又为他们定下了个人生活上,衣、食、住、行的各种制度:

1、衣:如《三中彼经》说:“佛告迦叶周那沙弥,舍粪扫中物至阿耨达池浣洗,诸天遥为作礼,取其浣汁以自沐浴,外道持净毡次后将洗,诸天遥遮,勿淤池也,然此粪衣,竟是世人所弃碎帛收拾抖缀以为法衣,欲令节俭,少欲少事,一纳之外更无余物。”从修行的立场著想,摒除牵累,只许披粪扫衣,所以比丘行住坐卧无所不适。减少物质生活至最低极限的作法有十种利益:“一、于三衣外无求受疲苦;二、无守护疲苦;三、所蓄物少;四、唯身所著为是;五、烟蕴戒行;六、行来无累;七、身体轻便;八、随阿练若处住;九、处处住无顾惜;十、随顺道行。”但是,粪扫衣传到中国以后,就无法适应了,只有象征性地在衣上补上一块。也有乞化百家衣布,补破衲杂而成的,名之为破衲衣、补衲衣或百衲衣。

2、食:佛法说:“法轮未转,食轮先转”。要过修行生活,以假修真,必借这四大组合的身体,所谓“身安则道隆”。但是若欲身安,须要靠吃饭才能维持下去。而原始佛教的生活方式,则以乞食为主。做梵行人,修行与弘法并行,有道之人不耻向人乞食,其目的在于随处说法利生,并不在贪口福,也不是无谋生能力的落泊者。所以,在《行事钞资持记》卷三十六中说:乞食有十种利益:“一、所用活命自属不属他,二、施我食者含住三宝然百岁食,三、施我食者当生悲心,四、顺佛教行,五、易满易养,六、行破骄慢法,七、无见顶善根,八、见我乞食作修、善法者效我,九、不与男子大小诸缘事,

十、次第乞食于众生中起平等心。”至于时间,则是过午不食。至多是早上、中午两餐。因为修行者把吃饭只看作维持生命和治疗饿病的药物吧了。

3、住:原始佛教对住,是随遇而安;屋檐、庙廊、树下、旷野、荒冢,两足跏趺,便心安理得地参悟去了。冢间坐者,在《十住毗婆沙论》中说有十种利益:“一、常得无常想;二、得死想;三、得不净想;四、一切世间不可乐想;五、常得远离一切所爱人;六、常得想心;七、远离戏说;八、心常厌离;九、勤行精进;十、解除怖畏”。“树下坐者,无有房舍卧所受用疲苦,及随四依地易得无过,复无有众闹等,在露地坐者,如《大智度论》说:“我观树下如半食,无异荫覆闵乐,难受者,便受露地日光遍照,空中明净,易入空定。”《行事钞资持记》卷三十六亦说有露地坐有十种利益:“一、无求好精舍住疲苦;二、无求好卧具疲苦;三、不恼上座,四、不令下座愁恼;五、少欲;六、少事;七、趣得而用;八、少用则少务;九、不起诤因;十、不夺他所有。”由此可见原始佛教修行者的风格。

4、行:佛门有一句老话说:“出家不参方,犹如菩萨不开光。”原始佛教的苦行者们,为了立志求道,光头赤足安祥而走。所谓:“一钵千家饭,孤身万里游”。目的只有一个:发明自心的本地风光。头陀不三宿空桑之下,无不是要行者莫再对事物留恋不舍,因为“诸行无常,是生灭法。”“生灭灭已,寂灭为乐。”才是修行者所追求的。

三、丛林制度之由来

佛教戒律,是由释尊所制定的,它规范了僧众的集体生活及主个人生活的准则。丛林制度的建立,亦是源于佛教戒律的演变。佛教传来中国,到梁武的时,达摩祖师渡海东来,传佛心印的法门,就在东士扎根了。传到六祖慧能大师,此一法门大弘其道,盛极一时,如日丽东方,光芒万丈。此后马祖道一与百丈怀海禅师,鉴于中国的风士民情与地理环境等各方面的因素,所以改变佛教东来的制度,因地制宜的创立了中国佛教的丛林制度。丛林制度的规范,尤得力于百丈怀海。据禅门正统载:“元和九年,百丈怀海禅师,始立天下丛林规式,谓之清规。”因此就有了马祖创丛林;百丈立清规的说法。

四、中国佛教之丛林制度

中国佛教的丛林制度,创于唐宪宗元和年间的百丈怀海禅师。他参照大小乘经律,制定清规二卷,一时流通极广,但后来散逸,至后世已查不到原卷。但是他倡导的“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农禅佛教,却历千余年而不衰。他所制定的清规。后人即以百丈清规而命名。丛林本是僧众集团的特称,但在中国是以禅宗为代表的,发展到以后,丛林便不单指禅宗的寺院,其它宗派的寺院也名之为丛林了。

(一)丛林的规模

1、住持和尚:他是职掌全寺的修持(教育)、寺务(行政)、戒律和清规(法律)、弘法(布道)、经济财务等事权的主僧。他在寺内住的所在,叫做方丈。意取维摩诘居室仅有一丈,却可容八万四千狮子之座,所以通常把一寺的住持和尚叫做方丈。有时也叫作住持,就是佛经上住持正法之意。《禅苑清规》尊宿住持条云:“代佛扬化,表异知事,故云传法,各处一方,续佛慧命,斯曰住持。初转法轮,名为出世师承有据,乃号传灯”。《敕修百丈清规》第五住持章云:“佛教入中国四百年而达磨至,又八传而至百丈,唯以道相授。或岩居穴处,或寄律寺,未有住持之名,百丈以禅宗浸盛,上而君相王公,下而儒老百氏,皆响风问道,有徒实蕃(繁)。非崇其位,则师法不严,始奉其师为住持,而尊之曰长老。如天竺之称舍利弗、须菩提为上座,以齿德俱尊也。作广堂以居其众,没而序以分其职,而制粲然矣!至于作务,犹与众均其劳。常曰:“一日不作,一日不食”,乌有庾廪之富,与仆之安哉?故始由众推既而命之官,而犹辞聘不赴哉!后则贵鬻豪夺,视若奇货。然苟非其人,一寺废荡,又遗党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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