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高级技术支撑人才引进与培养实施细则
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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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院•【公布日期】2001.11.29•【文号】人教字[2001]158号•【施行日期】2001.11.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院属各有关单位:现将《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二00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管理实施细则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全面推进阶段改进和完善各项人才计划的实施意见》,规范“百人计划”(包括“引进国外杰出人才”及从国内招聘的优秀人才,以下同)管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我院在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全面推进阶段,计划引进500名国外杰出人才;同时每年从国内招聘30名左右的优秀人才。
二、招聘计划的制定1.每年2月底以前,各单位根据科技目标、学科建设及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向院“百人计划”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提出招聘申请,填写《“百人计划”招聘岗位申请表》。
2.办公室对申报岗位进行汇总和初审。
初审内容包括:研究所的岗位设置情况和以往的“百人计划”招聘及管理工作情况。
3.主管业务局根据招聘单位设置的招聘岗位与院的战略行动计划重点部署结合情况进行复审和筛选;同时提出新建研究单元的人才招聘计划。
4.办公室汇总各业务局的复审结果,提交院“百人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年度招聘计划,每年招聘人数一般不超过100人。
三、招聘与评审程序1.每年4月份办公室通过有关媒体统一公开发布招聘启事和招聘指南。
2.招聘单位组织初审工作。
应聘者直接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候选人推荐(自荐)表》。
招聘单位成立招聘委员会,通过答辩的形式对应聘人员进行遴选、初审;将通过初审的候选人有关材料报办公室。
中国科学院关于引进国外杰出人才的管理办法-科发人教字[2001]3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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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关于引进国外杰出人才的管理办法正文:---------------------------------------------------------------------------------------------------------------------------------------------------- 中国科学院关于引进国外杰出人才的管理办法(2001年10月17日科发人教字[2001]35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国务院关于中国科学院开展知识创新工程试点的决定精神,根据我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全面推进阶段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队伍建设,促进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进一步促进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带动一批重点学科的发展,提升我院在世界范围的学术地位和竞争实力,在我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全面推进阶段,继续实施引进国外杰出人才计划。
第三条引进国外杰出人才计划包括引进长期回国工作的杰出人才(以下简称“杰出人才”)和招聘短期回国工作的海外知名学者(以下简称“知名学者”)两种方式。
第四条人才引进必须坚持学术水平、科学道德和为国服务的统一,采取按需设岗、公开招聘、严格考核、择优聘任、契约管理、动态调整的原则。
第二章目标和条件第五条在我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全面推进阶段,即从2001年至2005年,计划引进500名左右的国外杰出人才。
第六条引进的杰出人才,应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或自愿放弃外国国籍来华或回国定居的专家学者。
同时,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博士学位。
2.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2年以上国外科研工作经历,一般应在国外获得助理教授及以上或其他相应职位。
3.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过课题(项目)研究的全过程并做出显著成绩。
4.在国内外学术界有一定的影响,能把握本学科领域的发展方向,具有长远的战略构思,能带领一支队伍在国际科学前沿从事研究并做出具有国际水平的创新成果。
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调整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 招聘方式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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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调整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 招聘方式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院•【公布日期】2002.09.20•【文号】科发人教字[2002]323号•【施行日期】2002.09.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调整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招聘方式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科发人教字[2002]323号)院属各单位:为加强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充分发挥研究所在人才引进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加强对院内优秀人才的管理,现将《关于调整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招聘方式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本规定自2003年起执行。
2002年下半年的人才引进工作仍按照《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管理实施细则》(人教字[2001]158号)执行。
各研究所要对候选人从资格审查、到位时间表的确定、以及与现有学科、项目、队伍的结合等方面严格把关,做好今年的人才引进工作。
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二00二年九月二十日关于调整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招聘方式的若干规定为充分发挥研究所人才引进的主体作用,强化人才引进与创新岗位、院战略重点部署、重大研究方向和项目、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的结合,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更大的效益,院将调整“百人计划”招聘方式,并制定如下若干规定:一、招聘岗位的确定1.各单位按照本单位创新方案,根据科技目标,特别要针对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院重大项目对急需人才的需求,制定本单位的人才规划,向院“百人计划”办公室提出“百人计划”招聘岗位的申请。
2.院各主管业务局根据院战略部署和科技布局的调整等情况对各单位拟招聘岗位进行复审和筛选,同时,对包括新建研究单元在内的各单位“百人计划”招聘岗位提出建议。
3.经院“百人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招聘岗位,通过有关媒体向海内外公开发布。
二、招聘和申报方式1.各单位根据公布的岗位,向海内外公开招聘。
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的科技人才引进与培养
![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的科技人才引进与培养](https://img.taocdn.com/s3/m/253ffacbcd22bcd126fff705cc17552706225e48.png)
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的科技人才引进与培养科技人才的引进与培养是科学技术部的一项重要任务。
作为国家科技创新的主力军,科技部需要拥有一支高素质的科研人员队伍,以推动我国科技事业的快速发展。
本文将探讨科技部工作人员的科技人才引进与培养的相关问题。
一、引进科技人才在科技部工作人员的科技人才引进工作中,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科技人才引进政策科技部应根据国家科技发展需求,制定相应的科技人才引进政策。
政策应明确引进的人才类型、数量和引进条件,以吸引具有创新能力和研究实力的科研人才。
同时,政策还应提供给予科技人才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如住房、税收等方面的支持,以吸引更多高层次的科技人才加入科技部。
2.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在引进科技人才的过程中,科技部应加强与国际上优秀科研机构和高校的合作与交流。
通过与国际领先科研机构的交流,科技部能够吸收到先进的科研理念和技术,促进我国科技事业的快速发展。
同时,科技部还可以通过人员互访和学术交流,引进一些国际一流的科技人才,为我国的科技创新提供更多的智力支持。
3. 加强人才招聘与选拔科技部应建立一套科技人才招聘与选拔的机制,为科技部工作人员的科技人才引进提供有力保障。
在人才招聘和选拔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招聘和选拔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同时,科技部还应加强对科技人才的全面评价,注重科技人才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考量,为科技部引进高素质的科技人才提供参考依据。
二、科技人才的培养除了引进科技人才,科技部还需要加强科技人才的培养工作。
只有通过培养,科技部工作人员的科技创新能力才能得到提升。
1. 加强科技人才培训科技部应建立健全科技人才培训的体系,注重科技人才的能力提升和知识更新。
科技部可以邀请国内外著名科学家和专家进行培训讲座,为科技部工作人员提供最新的科技知识和研究动态。
此外,科技部还可以组织开展各类科技创新竞赛和科技项目研讨会,为科技部工作人员提供更多实践机会和交流平台。
中国科学院高级技术支撑人才引进与培养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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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高级技术支撑人才引进与培养实施细则一、实施目标
实施此细则的目标是增强中国科学院高级技术支撑人才队伍的整体实力,确保中国科学院为国家科技发展提供优质的高级技术支撑。
二、实施内容
(一)高级技术支撑人才引进
1、以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及中国科学院发展需要为依据,确定引进高级技术支撑人才的总量及分配比例;
2、根据需要,引进外国高级技术支撑人才,以满足中国科学院高级技术支撑人才的需求;
3、根据特定的学科需求,采取行业选拔、跨学科联谊等特别招聘形式,引进优秀高级技术支撑人才;
(二)高级技术支撑人才培养
1、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完善奖励激励机制,提高人才的职业技能和团队协作能力;
2、建立高级技术支撑人才的联合培养机制,加强与企业、科研院所的合作,通过多种形式加强高级技术支撑人才的工作培训;
3、优化高级技术支撑人才的活动支持、岗位资源支持等;
4、构建对高级技术支撑人才工作状况进行考核的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
5、结合国家有关政策,定期审查引进国外高级技术支撑人才的情况,确保他们的技术支撑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维护国家科学技术利益。
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关于规范“百人计划”招聘及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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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关于规范“百人计划”招聘及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院•【公布日期】1999.07.16•【文号】科发人教字[1999]0381号•【施行日期】1999.07.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关于规范“百人计划”招聘及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科发人教字[1999]0381号)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现将《关于规范“百人计划”招聘及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关于规范“百人计划”招聘及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二、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管理合同书三、中国科学院“引进国外杰出人才”候选人推荐(自荐)表(略)四、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候选人推荐(自荐)表(略)一九九九年七月十六日附件一:中国科学院关于规范“百人计划”招聘及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科发人教字[1999]0381号)知识创新工程启动以来,我院对人才的需求,在数量上要进一步扩大,在素质上要进一步提高。
为适应这一要求,院决定今后要充分利用“百人计划”在国内外的积极影响,多渠道招聘高素质人才。
为此,就规范“百人计划”招聘及分类管理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意见:一、引进国外杰出人才是今后院“百人计划”招聘的主要渠道。
此类人员的招聘以知识创新工程的试点单位(基地)为主,按照《中国科学院关于引进国外杰出人才的管理办法》操作〔申报者需填报《中国科学院“引进国外杰出人才”候选人推荐(自荐)表》〕,经财政部核准后,由财政部拨专款200万元/人予以支持,其中,基建经费27万元,科学事业费173万元。
二、从国内各有关单位(不包括院内单位)招聘优秀人才,是院“百人计划”招聘的另一主要渠道。
根据知识创新工程的需要,各研究所可在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重点发展领域等方面,从院外(国内)招聘急需的杰出人才,按“百人计划”的管理办法运作〔申报者需填报《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候选人推荐(自荐)表》〕,经院审核批准后列入“百人计划”管理,由院专项拨款支持(院拨180万元,其中原则上不少于1/3的经费用于购置仪器设备,招聘单位匹配20万元)。
中国科学院支撑与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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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支撑与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支撑与管理人才是我院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院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和实现“四个一流”的重要保障,进一步加强我院支撑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是我院人才系统工程的主要内容之一。
第二条我院支撑与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必须围绕科技创新中心任务,统筹兼顾技术支撑、公共支撑、管理及成果转移转化人才,坚持在实践中凝聚和造就人才,保证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
第三条通过实施“支撑与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培养和吸引一批关键技术支撑人才和骨干管理人才,带动我院支撑和管理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以满足我院改革创新、跨越发展的需要。
第二章计划内容与目标第四条“支撑与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包括四方面内容:优秀技术支撑人才培养和引进、公共支撑人才培养、骨干管理人才培养和成果转移转化人才培养。
第五条未来5年,将依托院、所两级技术支撑平台及大科学装置的建设和运行,培养和引进150名高级技术支撑人才,培训技术支撑人员300-500名,遴选和奖励高技能人才50名,有效推动全院技术支撑队伍建设。
(一)每年遴选20名左右杰出技术人才给予重点支持;每年引进院、所两级技术支撑平台及大科学装置急需紧缺的关键技术人才5-10名。
(二)每年培训60-100名技术支撑人员。
(三)每两年开展一次“中国科学院技术能手”评选活动,适时组织技能竞赛活动,选取若干科研特殊工种进行实际操作和知识竞赛。
第六条每年支持10-20名优秀的公共支撑人才、20-30名管理骨干和20-30名成果转移转化关键人才参加境内外培训。
第三章基本条件与遴选办法第七条各类人才培养和选拔的基本条件:(一)杰出技术人才和引进的关键技术人才:在院、所两级技术平台及大科学装置的建设、运行、维护中做出突出贡献,或曾作为国内外大科学装置设计、科技平台建设及运行的主要负责人之一;在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推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一流成果;能带领一支技术团队为科研提供良好技术支撑的中青年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的科技人才引进与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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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的科技人才引进与培养科技人才引进与培养是科学技术部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为了促进科技创新和提升国家科技实力,科学技术部一直致力于招聘和培养优秀的科技人才。
本文将探讨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的科技人才引进与培养相关的重要举措和策略。
一、招聘计划的制定科学技术部根据国家的科技发展需求和工作任务,制定科技人才引进的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旨在确保科学技术部拥有足够的科技人才储备,以适应科技发展的需要,并满足各项工作任务的要求。
招聘计划通常包括招聘的人数、专业领域、学历要求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科学技术部会定期进行人才需求的调研,了解各个领域的科技人才供需情况,并根据调研结果制定招聘计划。
二、创新人才引进渠道为了吸引更多的优秀科技人才,科学技术部采取了多种创新的人才引进渠道。
这些渠道旨在为具有创新能力和潜力的科技人才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并加快他们的科技成果应用和转化。
首先,科学技术部开展了海外人才引进计划。
通过与国外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吸引了一批海内外顶尖科学家和科技专家加入科学技术部,为我国科技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其次,科学技术部积极引进国内优秀人才。
通过组织科技人员交流、举办高水平学术会议和研讨会等方式,吸引国内具有潜力和创新能力的科技人才。
三、培养与提升科技人才科学技术部注重培养和提升现有科技人才的能力和素质,为他们提供更广阔的发展平台和机会。
在人才培养方面,科学技术部采取了以下措施:1. 组织培训和学习活动。
科学技术部定期组织各类培训班、研讨会和讲座,让科技人员学习最新的科技知识和技能,提高专业能力。
2. 搭建交流平台。
科学技术部积极发挥科技交流平台的作用,为科技人员提供展示成果和交流合作的机会,促进他们之间的互动和合作。
3. 推动创新实践。
科学技术部鼓励科技人员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实践,支持他们申请科研项目和开展科技成果转化。
四、激励机制的完善为了更好地激励科技人才,科学技术部不断完善激励机制,提供丰厚的待遇和良好的工作环境。
中国科学院关于引进国外杰出人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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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关于引进国外杰出人才和招聘海外知名学者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国务院关于中国科学院实施知识创新工程的决定精神,根据我院知识创新工程三期(以下简称“创新三期”)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提高队伍的创新能力,充分发挥我院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骨干和引领作用,不断提升我国在世界范围的学术地位和竞争实力,在创新三期,在我院继续实施引进国外杰出人才和招聘海外知名学者计划。
第二条引进国外杰出人才(以下简称“杰出人才”)计划是指引进到我院长期工作的海外杰出人才;招聘海外知名学者(以下简称“知名学者”)计划是指招聘短期来我院工作的海外知名学者。
第三条人才引进必须坚持德才兼备,实行按需设岗、公开招聘、严格考核、择优支持、契约管理、动态调整。
第二章目标和条件第四条在创新三期,计划引进500名左右的杰出人才和招聘200名左右的知名学者。
第五条引进的杰出人才,应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或自愿放弃外国国籍来华或回国定居的专家学者。
同时,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博士学位;2.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4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一般应在国外获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3.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过课题(项目)研究的全过程并做出显著成绩;4.在国内外学术界有一定的影响,能把握本学科领域的发展方向,具有长远的战略构思,能带领一支队伍在国际科学前沿从事研究并做出具有国际水平的创新成果;5.在本学科领域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做出过具有国际水平的研究成果,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有影响的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等,其研究水平足以担当招聘单位的学术带头人;6.恪守科学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严谨治学、尊重他人,具有为我国科技事业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而艰苦创业的奉献精神。
第六条为充分发挥海内外优秀人才的团队作用,促进我院交叉学科、新兴学科的发展,并在一些领域前沿的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创新三期将以团队引进方式继续招聘海外知名学者短期回国工作。
中国科学院关于引进国外杰出人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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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关于引进国外杰出人才和招聘海外知名学者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国务院关于中国科学院实施知识创新工程的决定精神,根据我院知识创新工程三期(以下简称“创新三期”)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提高队伍的创新能力,充分发挥我院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骨干和引领作用,不断提升我国在世界范围的学术地位和竞争实力,在创新三期,在我院继续实施引进国外杰出人才和招聘海外知名学者计划。
第二条引进国外杰出人才(以下简称“杰出人才”)计划是指引进到我院长期工作的海外杰出人才;招聘海外知名学者(以下简称“知名学者”)计划是指招聘短期来我院工作的海外知名学者。
第三条人才引进必须坚持德才兼备,实行按需设岗、公开招聘、严格考核、择优支持、契约管理、动态调整。
第二章目标和条件第四条在创新三期,计划引进500名左右的杰出人才和招聘200名左右的知名学者。
第五条引进的杰出人才,应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或自愿放弃外国国籍来华或回国定居的专家学者。
同时,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博士学位;2.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4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一般应在国外获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3.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过课题(项目)研究的全过程并做出显著成绩;4.在国内外学术界有一定的影响,能把握本学科领域的发展方向,具有长远的战略构思,能带领一支队伍在国际科学前沿从事研究并做出具有国际水平的创新成果;5.在本学科领域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做出过具有国际水平的研究成果,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有影响的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等,其研究水平足以担当招聘单位的学术带头人;6.恪守科学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严谨治学、尊重他人,具有为我国科技事业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而艰苦创业的奉献精神。
第六条为充分发挥海内外优秀人才的团队作用,促进我院交叉学科、新兴学科的发展,并在一些领域前沿的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创新三期将以团队引进方式继续招聘海外知名学者短期回国工作。
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的科技人才引进与培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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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的科技人才引进与培养政策科技人才的引进与培养是科学技术部一项重要的工作,旨在促进国家科技事业的发展。
本文将围绕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的科技人才引进与培养政策展开论述,旨在深入了解该政策的具体内容和实施细则。
一、引进政策为了吸引更多的优秀科技人才,科学技术部制定了一系列引进政策和措施。
首先,针对高层次人才,科学技术部实行特殊岗位设置和特殊待遇政策。
高层次人才可以申请科学技术部的特殊岗位,享受相应的津贴和奖励。
其次,科学技术部还鼓励国内外著名高校和科研机构引进科技人才,与其开展合作项目。
此外,科学技术部还建立了科技人才引进专家库,为各单位提供科技人才的咨询和推荐服务。
二、培养政策除了引进政策,科学技术部还非常注重科技人才的培养工作。
针对年轻科技人才,科学技术部实行了多层次、多渠道的培养计划。
首先,科学技术部鼓励年轻科技人才参与国内外重要科研项目,提供奖励和支持。
其次,科学技术部组织举办各类学术交流活动,鼓励年轻科技人才与国内外同行交流学习。
此外,科学技术部还注重对年轻科技人才进行职称评审和荣誉奖励,以激励他们在科技创新方面的进取心和创造力。
三、资助政策为了更好地支持科技人才的创新研究,科学技术部实行了一系列资助政策。
首先,科学技术部设立了科技项目资助基金,为科技人才提供项目经费支持。
其次,科学技术部鼓励科技人才申请国家和地方科技计划项目,提供大额项目资金支持。
此外,科学技术部还设立了创新创业基金,为科技人才的创新创业提供资金支持。
四、评价机制为了更好地评价和监督科技人才引进与培养工作,科学技术部建立了科技人才评价机制。
首先,科学技术部制定了科技人才引进与培养工作的评价指标和标准,对各地区和单位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
其次,科学技术部还建立了科技人才绩效考核制度,对科技人才的工作成果进行评估和奖励。
此外,科学技术部还注重科技人才的培养和交流记录,作为评价科技人才的重要参考。
结语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的科技人才引进与培养政策在提高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促进科技进步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的人才引进与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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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的人才引进与培养根据您的要求,以下是关于"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的人才引进与培养"的文章: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的人才引进与培养科学技术部作为承担国家科学技术政策研究、科学技术政策法规的制定和管理、科学技术计划的组织实施等职责的机构,拥有广泛的科学技术领域的人才需求。
为了满足部门发展的需要,科学技术部积极开展人才引进与培养工作,旨在引进优秀人才和提升现有人才的综合能力。
本文将从引进和培养两方面详细介绍科学技术部的相关工作。
一、人才引进科学技术部坚持人才引进的原则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在引进人才时,注重人才的学术水平、创新能力以及道德伦理修养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科学技术部通过多种途径吸引高层次人才加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1.1 择优引进制度科学技术部建立了严格的择优引进制度,通过招聘公告、内部推荐或合作单位推荐等方式广泛宣传,并通过层层筛选和面试选拔出符合要求的人才。
此外,部门还会委托高校或研究机构进行专业背景、课题研究和社会认可度等方面的评估,以确保引进的人才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
1.2 学术交流与合作为了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科学技术部积极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
通过组织国际学术会议、邀请海外知名学者进行学术演讲等方式,加强与科研院所、高校以及国内外知名企业等的联系,为部门引进人才提供广阔的发展平台。
二、人才培养科学技术部注重人才培养的目标是培养具备科学研究能力和科技管理能力的科技人才。
为此,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培养措施。
2.1 岗位培训与轮岗锻炼新进人员进入科学技术部后,会经过一段系统的岗位培训。
该培训内容包括部门职能、工作流程、政策法规等方面的知识。
此外,多部门间还开展轮岗锻炼,使人员能够更全面地了解和掌握不同领域的工作,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
2.2 学习培养计划科学技术部根据人员不同的岗位需求,制定相应的学习培养计划。
这些计划包括参加各类专业培训班、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和科研方法等,以提升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
《中国科学院关键技术人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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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关键技术人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实施“中国科学院人才培养引进系统工程”的意见》(科发人字﹝2015﹞64号),保障我院科技创新活动的顺利开展,促进重大成果的产出,院将进一步加强技术支撑人才队伍的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遴选条件及方式第二条“关键技术人才”应为我院聘用的工程技术系列中青年骨干人员;具有技术和仪器设备研发的能力,能对仪器和设备做出重要的技术改造及升级;在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推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较好的成果;在院大型仪器区域中心、专业实验平台、所级公共技术服务中心、大科学装置的建设、运行、维护中作出突出的贡献。
第三条用人单位经过遴选后推荐至人事局,人事局负责组织专家进行遴选,择优支持,评审专家组应不少于9位(主要从院评审专家库中产生)。
评审结果由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三章经费支持与管理第四条院支持“关键技术人才”人才专项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技术研发、培训、交流和人员费用,其中人员费用不超过1/3。
项目执行期为3年(从获得拨款支持年度算起),经费按年度预算下拨。
第五条院支持的所有经费,用人单位不得提取管理费。
相1关经费的使用与管理须严格执行国家和院的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并接受院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章日常管理与评估第六条用人单位应与入选者签订《中国科学院人才计划管理协议》,负责入选者的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
对执行期间出现的重大问题和情况需及时报人事局,协商解决。
第七条对出现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的入选者,一经查实,院将取消其入选者资格,并视情况收回相应支持经费。
第八条因用人单位管理不善,导致入选者不能按计划完成任务的,院将追究用人单位的管理责任,并收回院资助的全部经费。
对造成严重影响的,将在全院进行通报,并暂停对该单位的支持。
第九条执行期结束后,各用人单位组织对入选者进行终期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并报人事局审定。
中国科学院高级技术支撑人才引进与培养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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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高级技术支撑人才引进与培养实施细则中国科学院高级技术支撑人才引进与培养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我院实施“中国科学院人才培养引进系统工程”的部署,根据《中国科学院支撑与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及我院人事人才管理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我院高级技术支撑人才培养与引进管理,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高级技术支撑人才引进与培养的支持范围包括现有的关键技术人才和引进的杰出技术人才。
通过培养和吸引一批优秀的技术支撑人才,带动我院支撑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满足我院改革创新、跨越发展的需要。
在未来5-10年,每年遴选20名左右的关键技术人才给予重点支持,引进院、所两级公共技术支撑平台及大科学装置急需、紧缺的杰出技术人才5-10名,培训60-100名技术支撑人员。
第二章招聘与遴选第三条用人单位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单位岗位聘用的相关规定与程序,自行组织招聘。
支持的现有关键技术人才和引进杰出技术人才必须具备《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年龄一般应不超过50岁。
第四条凡从海内外公开招聘的杰出技术人才,各单位须在引进人才到位工作后2年内进行推荐和申报。
因各种原因超出申报时间,但在后续工作中表现突出并在相应岗位上发挥重要作用的,可按现有关键技术人才推荐。
第五条院每年受理高级技术支撑人才培养与引进推荐人选的申报工作,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推荐、申报工作流程如下:(一)用人单位结合院支撑体系建设、大科学装置建设和大型工程项目完成的需要,经本单位所务会研究,提出支持现有关键技术人AAAAAA才、引进杰出技术人才推荐人选,并按要求填写《中国科学院“高级技术支撑人才引进与培养”人选推荐表》(简称《推荐表》);(二)各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将《推荐表》和代表被推荐人技术水平的相关材料报院人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院人才办”),院人才办负责被推荐人资格的审核工作;(三)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推荐人选,院人才办(人事教育局、计划财务局会同各专业局)将组织院级专家评审组进行评议并遴选出建议资助人选名单;(四)根据专家组的评审推荐意见和年度支持计划,报请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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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高级技术支撑人才引进与培养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我院实施“中国科学院人才培养引进系统工程”的部署,根据《中国科学院支撑与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及我院人事人才管理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我院高级技术支撑人才培养与引进管理,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高级技术支撑人才引进与培养的支持范围包括现有的关键技术人才和引进的杰出技术人才。
通过培养和吸引一批优秀的技术支撑人才,带动我院支撑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满足我院改革创新、跨越发展的需要。
在未来年,每年遴选名左右的关键技术人才给予重点支持,引进院、所两级公共技术支撑平台及大科学装置急需、紧缺的杰出技术人才名,培训名技术支撑人员。
第二章招聘与遴选
第三条用人单位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单位岗位聘用的相关规定与程序,自行组织招聘。
支持的现有关键技术人才和引进杰出技术人才必须具备《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年龄一般应不超过岁。
第四条凡从海内外公开招聘的杰出技术人才,各单位须在引进人才到位工作后年内进行推荐和申报。
因各种原因超出申报时间,但在后续工作中表现突出并在相应岗位上发挥重要作用的,可按现有关键技术人才推荐。
第五条院每年受理高级技术支撑人才培养与引进推荐人选的申报工作,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推荐、申报工作流程如下:
(一)用人单位结合院支撑体系建设、大科学装置建设和大型工程项目完成的需要,经本单位所务会研究,提出支持现有关键技术人才、引进杰出技术人才推荐人选,并按要求填写《中国科学院“高级技术支撑人才引进与培养”人选推荐表》(简称《推荐表》);
(二)各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将《推荐表》和代表被推荐人技术水平的相关材料报院人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院人才办”),院人才办负责被推荐人资格的审核工作;
(三)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推荐人选,院人才办(人事教育局、计划财务局会同各专业局)将组织院级专家评审组进行评议并遴选出建议资助人选名单;
(四)根据专家组的评审推荐意见和年度支持计划,报请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三章资助方式
第六条经院评审并确定的现有关键技术人才,自批准后的下一年度起享受每月元特殊津贴,所需经费从院、所两级技术平台建设的相关费用或从院下拨的年度经费中支付,期限为年。
第七条引进杰出技术人才将获得国内“百人计划”专项经费万元资助,主要用于人才培养、团队建设及部分住房补贴。
享受“百人计划”入选者的相应待遇,有关费用从专项经费中支付。
第八条凡获支持的现有关键技术人才和引进杰出技术人才,各单位可根据技术平台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需要,年内优先推荐并派往国外合作单位进行再培养(高级研究学者一般不超过个月),直接纳入院公派留学资助计划。
第九条根据院、所两级技术平台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需要,每年组织期技术支撑人才培训班(每期学员控制在人以内),并纳入院继续教育职工培训计划,每期资助培训费用万元,所需经费从院、所两级技术平台建设的相关费用中支付。
培训班由具体承办单位向院人才办提出相关申请,经院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荣誉与管理
第十条凡经院审定的现有关键技术人才、引进杰出技术人才,由院统一颁发“中国科学院杰出技术人才”荣誉证书。
第十一条在资助期间,将参照“百人计划”的有关管理办法对现有关键技术人才、引进杰出技术人才进行统一管理,在资助结束后按要求组织对其进行评估。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可根据现有关键技术人才、引进杰出技术人才的能力和水平,按照相关程序将其聘用到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岗位,特别优秀者,最高可聘至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且不占院核定的相应岗位等级职数与比例;对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也可聘至一级专业技术岗位。
第十三条凡经院审定的现有关键技术人才、引进杰出技术人才均可与用人单位签订长期聘用合同,合同期限至本人法定退休年龄。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本细则由人事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