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制度大全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经理岗位职责
一、负责组织管理公司安全生产经营工作;
二、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公司的各项工作,并制定工作计划;
三、负责制定公司工作实施细则;
四、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水路运输中做到安全无误;
五、在旺季旅游工作中,要做到因地制宜,有计划的安排;
六、加强公司人员管理,搞好各部门及各船之间的密切协作及相互联络,做到分工不分家;
七、搞好基础管理工作,按公司要求,做好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工作;
八、抓好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提高职工诚信服务、优质服务的良好素质,弘扬正气,抵制歪风,培养良好工作作风,坚持每月的各项学习制度,做到记录齐全;
九、按照各项海事、水运管理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要求,全力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组织公司内船舶、船员做好海事、水运管理部门每年的船舶检验、运输资质年度审验及船员审验。

经理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公司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全面负责,职责如下:
一、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公司各船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组织制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定期组织公司分管负责人以及船员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五、督促其他分管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八、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有效组织事故救援,协助、配合、事故查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副经理岗位职责
一、配合经理搞好公司内各项工作;
二、负责公司船舶调度、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工作;
三、负责公司内各类船舶的日常管理;
四、加强船员培训,不断提高船员素质;
五、随时了解掌握各部门工作情况,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安全生产工作质量;
六、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水上安全生产管理。

副经理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经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定期组织召开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船员的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每月不少于一次);
二、落实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定期组织对公司内各类船舶进行全方位检查,保证船舶适航性及设施设备完好性;
四、对公司内各类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监控,组织排除或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协助、配合事故查处;
五、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安全部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针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及时安排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负责公司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积极完成州、县海事、水运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安全部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岗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业务知识,定期对公司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经费、装备;
四、加强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运行机制,督促落实完成生产责任制,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落实防范措施。

当经理及安全生产副经理第一责任人外出不在本地时,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五、严格落实有关安全检查制度,准确掌握公司船舶的安全情况,务必做到检查合格的船舶才能投入运营;
六、落实安全值班检查工作,做好值班记录等;
七、认真组织开展消防、救生演练活动,检查本公司船舶消防,救生器材的配备情况,落实安全责任;
八、在重大节假日前、中、后应对公司船舶进行安全大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制定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并保证整改效果;
九、负责公司船舶和船员证照的年检工作,督促对公司船舶的定期保养,强化船舶的技术状况,随时保障良好状态;
十、当发生事故,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参与救助工作;
十一、建立船舶技术和船员相关档案,并将相关资料分类存档;
十二、做好安全检查登记统计工作;
十三、做好汛期、重大节假日以及重大活动的安全生产工作预案。

安全员工作职责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公司安排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二、负责公司船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及时组织学习安全监督、
海事管理机构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要求;
三、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内船舶的安全适航状况、持证情况,船员配备和安全设备配备情况;
四、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对公司、船舶存在的不安全现象做到小题大做,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五、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船员船舶安全操作规程考试;
六、具体负责制定公司各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调度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甘肃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水运安全的法律法规文件,贯彻执行主管部门的决议精神;
二、在经理直接领导下,努力钻研业务,深入调查研究,公正、公平的安排船舶出航;
三、熟悉船舶的性能、定员、马力、各区域的单价、年、季应完成的航次,使船舶发挥最大经济效益;
四、了解各航线、各航区的里程、水位及不同的船舶一个航程所用的时间,随时了解气象预报,掌握各季节水位变化,合理调度;
五、随时与船员、接待员取得联系,熟悉船舶值班及轮休情况,掌握旅客消费需求和旅游团人数,以便迅速、合理的安排船舶;
六、贯彻执行协议书和公司规章制度,解答船员的问题;
七、准确统计船舶出航情况,及时准确的向水运管理部门和公司
上报各类统计报表;
八、随时关注协调处理出航船只的搁浅、故障、损坏及其它突发事故或事件(险情);
九、正确指导开票员迅速、准确的开出调度单及收费、开发票工作和通知出航工作;
十、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
十一、有权拒绝调度违章、违纪的出航命令。

船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二、着装整洁、注重仪容仪表,规范文明用语,树立良好形象;
三、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和调度;
四、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甘肃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内河避碰规则》、“六不出航”制度,及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五、出航船舶必须符合适航要求,不开病船,坚决按操作规程驾驶;
六、出航前必须检查船舶的油、水及各部件,以及消防、救生设备是否齐备有效;
七、船员有事需请假时,自行找好带班船员。

八、对待客人态度和蔼,服务周到耐心,学会微笑服务,学会
礼貌用语,严禁粗话、脏话;
九、除开船外,积极为游客做好导游工作;
十、维护船舶、码头、河道的环境卫生,严禁向水中乱抛垃圾、杂物;
十一、下班前收整救生衣、消防等各种设备、设施。

驾驶部船员岗位职责
一、驾驶员必须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对船舶的安全航行和乘客人身安全负责,同时对乘客不安全行为进行制止;
二、定期对船舶的舵机和操作装置进行检查保证其操作灵活到位;
三、出航前必须对舵机和操作系统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配合轮机人员做好船舶的出航准备工作;
四、出航前必须履行签证手续;
五、航行中严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航行,严格执行《内规》和其它法规中的有关规定,不违章操作,正确使用船舶声号;
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甘肃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内河避碰规则》等有关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政策和主管部门规定;
七、航行中严守工作岗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酒后驾驶;
八、配合海事、水运部门做好船舶每年审验前的准备工作,接受水上安监部门的检查和安全学习制度;
九、文明驾驶,保持驾驶室的整洁,认真填写航行日志;
十、航行结束,搞好全船上、下甲板及各舱室内外卫生工作,保持船舱整洁。

轮机部船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对航行中发现乘客的不安全行为及时进行制止;
二、开航前检查日用油柜的油量并放去沉淀物和残水;
三、检查油底壳油位,并向尾轴套筒内注压滑油见满油后止;
四、打开冷却系统及燃油润滑管系相同的各阀门;
五、检查主、辅机件上有无遗留工具和其它障碍物;
六、航行中注意检查冷却系统,润滑油压力和温度是否处于规定范围内,发现不正常情况及时寻找原因并解决;
七、航行中加强对机舱的巡回检查做到“四勤”(勤听、勤看、勤模、勤嗅),消除“三漏”(漏油、漏水、漏气)现象,使主、辅机正常运转,同时对主、辅巡回检查时间间隔不超过20分钟;
八、对主、辅机使用蓄电池定期充电,冬季应保证定期充电,以延长其使用寿命;
九、保持机舱整洁,各种专用工具排列摆放整齐,舵底的残水要及时的排除;
十、保护水域清洁,严禁将废油、废水等污染物直接排入河道中,避免造成水域污染;
十一、航行中严禁饮酒,航行结束后认真填写轮机日志。

财务制度
为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强化财务管理,根据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财经法律、法规;
二、使用国家和省、州规定的水路运输票据和单证,遵章守纪,秉公办事,按时完成任务;
三、及时结算公司各船舶营运费用,不拖欠船舶费用;
四、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五、及时完成需要上缴的各类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档案工作,充分发挥档案作用,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及利用档案,为公司安全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档案是指公司从事经营、管理、安全生产以及其他各项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资料、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记录;
二、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

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经理审阅后归档;
三、公司档案包括:
(一)船员台帐、船舶台帐、会议记录、值班记录、隐患排查记
录、应急救援演练记录等等;
(二)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三)本公司与招聘职工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四)本公司与船员签订的安全责任书等文件资料;
(五)本公司的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四、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努力维护公司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
二、组织实施海事管理机构的各项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三、船员必须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对船舶的安全航行和乘客人身安全负责,同时对乘客的不安全行为采取预控措施;
四、出航前应对船舶的机械状况、操作系统及安全设备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做好出航前的准备工作;
五、航行中加强对机舱的巡回检查,做到“四勤”(勤听、勤看、勤摸、勤嗅),消除“三漏”(漏油、漏水、漏气)使各种运转正常;
六、航行中船员严禁饮酒,航行结束后认真填写航行及轮机日志;
七、对船舶卫生进行检查,乘客离船后应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清理,做到船舶内外整洁,船舱明亮;
八、定期对船舶的救生、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做到设备放置好,便于取用;
九、在不同的水位情况下,安排好码头船舶的停靠和夜间值班工作,做到船舶在码头停靠安全稳定。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提高公司员工及各船舶船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及时研究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传达海事、水运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每月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例会1次。

二、会议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会和安全生产工作会、通报会,互通互报,检查工作,研究公司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对安全生产动态做出分析和制定相应的措施,组织公司船员对水路交通安全法规的传达和宣传教育;
三、明确会议宗旨、目的、会议名称、内容和会议周期;
四、会议由专人负责记录,建立安全会议记录簿,公司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做好会议主持,记录人员做好参加人员和会议内容的记录工作;
五、不得无故缺会、旷会,对无故缺会或旷会者,在船舶或船员年审时公司有权不加注意见,或不安排年审;
六、会议期间手机一律设置为静音。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司管理人员、船员安全工作及管理水平,搞好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教育培训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达到公司管理人员、船员遵守有关内河交通安全及水路运输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提高业务技能能力;
二、船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提高安全操作和预防事故的实际能力;
三、新持证船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培训,必须达到能独立上岗工作;
四、公司在检查船员实际工作中,要进行一些现场安全教育培训,使其增强安全意识,确保船舶的安全航行;
五、积极参加海事、水运等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制度
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有效开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定期组织公司各船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并指定专人负责宣传工作;
二、在黄金周、庙会等人员高峰期和重点时段在重点船舶和公司显眼处张贴安全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大力在群众中宣传水上安全知
识、安全法规等;
三、公司要在重点船舶上大力宣传有关水运安全生产管理、事故预防、安全自救、事故救援和现场应急的知识;组织公司成员认真学习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
四、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做到“三勤”:手勤、脚勤、嘴勤;“三深入”:深入每一个船员、深入每一艘船舶、深入每一个码头;
五、公司各部门和各船员必须在宣传工作中积极配合、相互协调,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公司的宣传工作;
六、积极配合参加海事、安监、交通、旅游等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船舶安全检查制度
为认真做好公司内各类船舶安全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船舶安全管理,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十次的船舶安全检查,尤其是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等节假日及各种庙会前、暑期等重点时段,必须进行一次详细的安全检查。

二、检查对象:公司内各类船舶。

三、检查内容:各类船舶的证书、证件持有情况,船舶的检验及年审情况,救生衣配备及穿戴情况,消防设施的配备情况,船容船貌等其它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

四、对检查出的隐患,应立即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对查
出存在安全隐患一时不能整改的不适航船舶应立即进行停航进行整改。

五、认真接受各级海事、水运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各项安全检查。

船舶安全值班制度
为确保船舶停锚泊期间安全,落实安全值班,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要对停泊期间的安全值班工作负责;
二、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到位接班,并对值班船舶、码头缆绳及电器设备进行认真检查;
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做与工作无关之事,在值班期间,保证信息畅通;
四、值班中不准饮酒,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忠于职守,看护好船上存放的各类物品,确保船舶的停靠安全;
五、值班人员不准在船上留宿非工作人员;
六、在每年的防汛期间和冬季,尤其要做好值班,防止船舶搁浅、被冲走、海底阀及其它管系冻坏等;严禁他人或亲朋好友在船边游泳,发生不安全现象自己承担一切责任;
七、认真观察水位变化情况,做好必须的防范措施,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八、搞好值班室及周围的环境卫生。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把安全事故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做好公司内各类船舶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不定期对公司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在每周末,节假日等水上交通运输高峰期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责令船主或船员立即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上报公司,并及时停止该船营运;
三、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险情,现场有关人员在全力做好自救的同时,应当立即向本公司负责人报告,公司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救援,并迅速向当地县乡人民政府和海事管理部门报告;
四、对于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主管海事部门报告,发生不报和漏报的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海事、水运等相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船舶救生、消防检查制度
为保证公司内各船舶救生、消防设施的配备齐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内各船舶应严格遵守海事管理机构所规定的船舶救生、消防器材的配备要求。

二、各船舶船员每周定期检查救生、消防设备一次,落实责任,保障安全;
三、做到会报警,会使用救生、消防器材;
四、加强责任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五、做好船舶及浮船码头的防火安全措施;
六、各船必备对乘客救生、消防设备的使用说明;
七、必须用文字表明救生、消防设备的放置地;
八、值班人员定期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恢复或整改。

隐患整改及船舶维修制度
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措施到位,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船员在自检过程中,如发现船舶有故障或隐患时,如果自己能处理的,应及时自行处理,并记录好故障情况和处理结果;
二、船员发现的故障或隐患若自己不能处理,应立即报告公司,公司立即对船舶进行停航要求,将船舶就近停泊,待故障和隐患消除后方可投入营运;
三、安全部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制定维修计划,如能立即消除故障和隐患的,应在最短时间内消除故障或隐患,并记录好故障情况和维修处理结果;
四、如不能及时修复的,安全部应制定维修计划并上报分管安全
生产的副经理;
五、安全部对公司船舶的故障情况、维修过程、处理结果都应有详细记录;
六、公司船舶隐患整改及维修一定要遵循“船员——报安全部——报安全生产副经理”的流程逐级处理。

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为确保对公司危险源的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工作,提高职工的防控、治理和管理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定期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如对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及安全设施设备严重配备不足的船舶,航道水位处于低水位等,摸清底数,掌握各类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分布和发生情况,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定期报告制度;
二、针对本公司存在的各类重大危险源情况,明确专门管理机构监管、配备专职人员检测监控、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开展动态检测监控、分析检测监控参数,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必须定期组织安全部及相关人员对各类重大危险源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对存在缺陷和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整改,消除危险危害因素、确保安全生产;
四、安全部必须加强公司职工对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治理、防灾、避灾等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对重大危险源事故的防控和管理能力。

危险品管理制度
为做好公司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于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应由专人管理,并分别存放,严禁烟火;
二、危险品在运输及使用过程中,要轻拿轻放,尤其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专船专运,并向现场监管的海事部门申报,禁止与乘客和其它车辆一同载运,禁止拖拉及混装其它货物;
三、在使用危险品过程中,禁止各种烟火,必须穿戴专用防护服、手套、眼镜及防护面具;
四、危险品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监护及有效防护措施;
五、禁止船员或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上船。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事故发生后,立足于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并且在第一时间为海事部门提供详细、有效的事故资料,根据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事故发生后,船舶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要根据现场条件和自身能力对事故作最好的应急救援处理,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在应急处理后要以最快速度报告公司。

公司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报当地县、乡政府和海事部门,同时应组织、指挥、调度现场的抢险救助工作并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主动参与组织抢险救助工作,尽力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