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案例物流保险法规案例分析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物流保险法规案例分析

1.上海某制衣厂于2011年11月11日与中国某财产保险公司的代理人签订了包括自燃水淹、失窃等保险事故在内的企业财产保险合同。根据保险合同,该厂将自有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全部投入保险,保险费3万元,保险期限一年。

保险合同中约定:当投保的标的发生保险合同中承保的保险事故而造成损失时可以要求保险公司给予补偿。同时,在财产保险合同、保险单及所附财产明细表中,均写明投保的流动资产包括产成品、原材料和产品均存放在上海厂区库房,并在地图上标明了实际位置。

投保后,制衣厂先后于2012年7月8日、12日两次将保险产成品发往其驻南京的销售部,共计2000件,价值35万元。2012年8月10日,南京气温连日持续高温,引起南京库房的货物自燃,全部被毁。对此损失,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问题:

(1)本案物流保险合同关系中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分别是什么?

(2)本案中引起物流保险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法律事实是什么?

(1)本案物流保险合同关系中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主体:投保人上海某制衣厂和保险人中国某财产保险公司;

客体:上海某制衣厂投保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

内容:

①投保人的权利:当投保的标的发生保险合同中承保的保险事故而造成损失时可以要求保险公司给予补偿;

②投保人的义务: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缴纳保险费的义务;

③保险人的权利: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收取保险费的义务;

④保险人的义务:当投保人的财产发生保险事故遭受损失时承担补偿的义务。

(2)本案中引起物流保险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法律事实

产生:保险合同的签订;

变更:保险标的转移储存场所;

终止:保险标的转移储存场所而未取得保险人的同意。

2.一载货船舶在航行途中不慎搁浅,事后船长下令反复开倒车,强行起浮,但船上轮机受损并且船底划破,致使海水渗进货仓,造成船货部分受损。该船驶至附近的一港口修理并暂卸大部分货物,共花一周时间,增加了各项费用支出,包括船员工资。船修复后装上原货重新启航后不久,A舱起火,船长下令灌水灭火。A舱原载有儿童玩具、茶叶等,灭火后发现儿童玩具一部分被焚毁,另一部分儿童玩具和全部茶叶被水浸湿,试分析上述各项损失的性质,并说明在投保何种险别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方负责赔偿?

案例解析搁浅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以及被水浸湿的玩具和茶叶属共同海损,被火烧毁的玩具属单独海损。投保水渍险情况下,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