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护理核心制度样本

卫生部护理核心制度样本
卫生部护理核心制度样本

卫生部护理工作核心制度( 14种)

一、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 一) 医院成立由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副主任)、科护士长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 负责全院护理质量管理目标及各项护理质量标准制定并对护理质量实施控制与管理。

( 二) 护理质量实行护理部、科室、病区三级控制和管理。

1、病区护理质量控制组(1级): 由2—3人组成, 病区护士长参加并负责。按照质量标准对护理质量实施全面控制, 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对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分析, 制定改进措施。检查有登记、记录并及时反馈, 每月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报上一级质控组。

2、科护理质量控制组(Ⅱ级): 由3—5人组成, 科护士长参加并负责。每月有计划地或根据科室护理质量的薄弱环节进行检查, 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报护理部控制组,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分析, 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落实。

3、护理部护理质量控制组(Ⅲ级): 由8—10人组成, 护理部主任参加并负责。每月按护理质量控制项目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对各病区护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 填写检查登记表及综合报表。及时研究、分析、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每月在护士长会议上反馈检查结果, 提出整改意见, 限期整改。

( 三) 建立专职护理文书终末质量控制督察小组, 由主管护师以上人员承担负责全院护理文书质量检查。每月对出院患者的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单、手

术护理记录单等进行检查评价, 不定期到临床科室抽查护理文书书写质量, 填写检

查登记表上报护理部。

( 四) 对护理质量缺陷进行跟踪监控, 实现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

( 五) 各级质控组每月按时上报检查结果, 科及病区于每月30日以前报护理部, 护理部负责对全院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填写报表并在护士长例会上反馈检查评

价结果。

( 六) 护理部随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全院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情况, 每季度召开

一次护理质量分析会, 每年进行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总结并向全院护理人员通报。

( 七) 护理工作质量检查考评结果作为各级护理人员的考核内容。

二、病房管理制度

( 一) 在科主任的领导下, 病房管理由护士长负责, 科主任积极协助, 全体医

护人员参与。

( 二) 严格执行陪护制度, 加强对陪护人员的管理, 积极开展卫生宣教和健康

教育。主管护士应及时向新住院患者介绍住院规则、医院规章制度, 及时进行安全教育, 签署住院患者告知书, 教育患者共同参与病房管理。

( 三) 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静、安全, 避免噪音, 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四) 统一病房陈设, 室内物品和床位应摆放整齐, 固定位置, 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五) 工作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 坚守岗位。工作时间内必须按规定着装。病房内不准吸烟, 工作时间不聊天、不闲坐、不做私事。治疗室、护士站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原则上, 工作时间不接私人电话。

( 六) 患者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患者使用, 出院时清点收回并做终末处理。

( 七) 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 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 建立帐目, 定期清点。如有遗失, 及时查明原因, 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 要办好交接手续。

( 八) 定期召开工休座谈会, 听取患者对医疗、护理、医技、后勤等方面的意见, 对患者反映的问题要有处理意见及反馈, 不断改进工作。

( 九) 病房内不接待非住院患者, 不会客。值班医生与护士及时清理非陪护人员, 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严禁散发各种传单、广告及推销人员进入病房。

( 十) 注意节约水电、按时熄灯和关闭水龙头, 杜绝长流水长明灯。

( 十一) 保持病房清洁卫生, 注意通风, 每日至少清扫两次, 每周大清扫一次。

病房卫生间清洁、无味。

三、抢救工作制度

( 一) 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急救知识培训, 提高其抢救意识和抢救水平, 抢救

患者时做到人员到位、行动敏捷、有条不紊、分秒必争。

( 二) 抢救时做到明确分工, 密切配合, 听从指挥, 坚守岗位。

( 三) 每日核对抢救物品, 班班交接, 做到帐物相符。各种急救药品、器材及物品应做到”五定”: 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抢救物品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必须处于应急状态。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 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 四) 参加抢救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和抢救常规, 确保抢救的顺利

进行。

( 五) 严密观察病情变化, 准确、及时填写患者护理记录单, 记录内容完整、准确。

( 六) 严格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 在抢救患者过程中, 正确执行医嘱。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 护士执行前必须复述一遍, 确认无误后再执行; 保留安瓿以备事后查对。及时记录护理记录单, 来不及记录的于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 并加以说明。

( 七) 抢救结束后及时清理各种物品并进行初步处理、登记。

( 八) 认真做好抢救患者的各项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烦躁、昏迷及神志不清者, 加床档并采取保护性约束, 确保患者安全。预防和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四、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是根据患者病情的轻重缓急, 护理级别由医生以医嘱的形式下达。分为特别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 一) 特别护理。1、适用对象: 病情危重, 需随时观察, 以便进行抢救的患者, 如严重创伤、各种复杂疑难的大手术后、器官移植、大面积烧伤和”五衰”等患者。

2、护理要求: (1)设立专人24小时护理, 严密观察病情和生命体征变化; (2)制订护理计划(ICU、 NICU患者均有护理计划, 5月1日实施), 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落实护理措施, 正确执行医嘱, 及时准确填写特别护理记录单。(3)备齐急救药品和器材, 以便随时急用。(4)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基础护理工作, 严防并发症, 确保患者安全。(5)了解影响患者心理变化的各种因素, 给予必要的心理护理和疏导, 适时进行健康教育。

( 二) 一级护理。1、适用对象: 病情危重绝对卧床休息的患者, 如重大手术后、休克、瘫痪、昏迷、高热、出血、肝肾功能衰竭和早产儿等。2、护理要求: (1)每15—30分钟巡视患者一次, 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生命体征。(2)制定护理计划, 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及护理措施, 及时填写护理记录单。(3)按需准备抢救药品和器材。

(4)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基础护理工作, 严防并发症。

( 三) 二级护理。1、适用对象: 病情较重, 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患者, 如大手术后病情稳定者, 以及年老体弱、幼儿、慢性病不宜多活动者等。2、护理要求: (1)每1—2小时巡视患者一次, 注意观察病情。(2)生活上给予必要的协助, 了解患者病情动态及心理状态, 满足其身心两方面的需要。(3)生活上给予必要的协助。(4)按时记录护理记录单, 病情变化时及时记录。

( 四) 三级护理。1、适用对象: 病情较轻, 生活基本能自理的患者, 如一般慢性病、疾病恢复期及手术前准备阶段。2、护理要求: (1)每日巡视患者两次, 观察病情。

(2)按护理常规护理。(3)督促患者遵守院规, 了解患者的病情及心理动态需求。(4)做好健康教育。

五、护理交接班制度

( 一) 病房护士实行24小时三班轮流值班制, 值班人员履行各班职责护理患者。( 二) 每天晨会集体交接班, 全体医护人员参加, 一般不超过15分钟。由夜班护士详细报告重危及新入院患者的病情、诊断及护理等有关事项。护士长根据报告作必要的总结, 扼要的布置当天的工作。( 三) 交班后, 由护士长带领接班者共同巡视病房, 对危重患者、手术后患者、待产妇、分娩后、小儿患者以及有特殊情况的患者进行床头交接班。

( 四) 对规定交接班的毒、麻、剧、限药及医疗器械、被服等当面交接清楚并签字。

( 五) 除每天集体交接班外, 各班均需按时交接。接班者应提前10—15分钟到科室, 清点应接物品, 阅读交接班报告和护理记录单。交班者向接班者交清患者病情, 并对危重、手术、小儿患者以及新入院患者进行床头交接。未交接清楚前, 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凡因交接不清所出现的问题由接班者负责。

护理核心制度流程考试题B

护理核心制度试题(5年以上) 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20分) 1、严格执行各项护理操作规程,认真落实消毒隔离制度,防止和减少的发生。 2、病人及家属要求复印病历资料,须经批准,按规定程序到病案室办理。任何人将病历资料提供给他人,不得擅自从病房复印病历,未经许可不得将病历带离医院。 3、凡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水平;凡接触皮肤、黏膜的医疗器械的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水平。 4、护理人员能正确掌握控制医院感染的措施、预防、消毒隔离方法。 5、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理,感染性医疗废弃物置塑料袋内,损伤性废弃物置容器内,标识清楚、交接登记,密闭运送、无害化处理。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护理病例讨论的范围不包括() A疑难、特殊、罕见病例B重大抢救病例C死亡病例D新入院病历 2、凡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 A低效消毒水平B中效消毒水平C高效消毒水平D灭菌水平 3、无菌包一经打开不超过() A4小时B8小时C12小时D24小时 4、护理会诊一般于()小时内完成 A4小时B8小时C12小时D24小时 5、病人安置的原则,以下哪项错误() A感染与非感染病人分室安置B同类感染病人分室安置 C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D传染病和可疑传染病要按传染病常规隔离 6、放置感染性医疗废弃物的垃圾袋为() A黑色B白色C黄色D彩色 7、临时备用医嘱(SOS)()小时内有效 A4小时B8小时C12小时D24小时 8、药物敏试结果阳性以()笔作"+"标记 A黑色B红色C蓝色D蓝黑色 9、保证病人安全,防止差错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是() A查对制度B护理质量管理制度C护理会诊制度 D护理新业务、新技术准入制度 10、“三基”不包括() A基础理论B基本知识C基本技能D基本素质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4分,共20分) 1、护理查房的要求() A查房前要做好充分准备,目的明确B查房病例具有代表性 C查房时应运用护理程序方法D采取多种形式,保证查房质量 2、护理会诊种类分为() A业务会诊B疑难病例会诊C院外会诊D科间会诊 3、护理文件书写严格按照() A卫生部2010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B《四川省护理文件书写规范(试行)》 C《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行表格式护理文书》D《护士条例》 4、护理纠纷或事故处理程序包括()

2019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考试题及答案

姓名:科室: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 1、会诊医师必须具备的最低职称条件是(B) A、住院医师 B、主治医师 C、副主任医师 D、主任医师 2、病人出院前,哪级医师必须查房?(D) A、住院医师 B、经治医师 C、主治医师 D、经治医师和上级医师 3、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C )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A、1小时 B、2小时 C、6小时 D、12小时 4、对新入院普通病人,住院医师应在(B)小时内进行诊治并开具医嘱。 A、1小时 B、2小时 C、6小时 D、12小时 5、病人入院3天仍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好的,应组织(A)会诊。 A、科内会诊 B、科间会诊 C、全院会诊 D、院外会诊 6、关于抢救中执行口头医嘱,下列说法哪些是错误的?(D) A、护士执行前必须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执行 B、保留安瓶以备事后查对 C、护理记录单要及时记录 D、来不及记录护理记录单的,可于抢救后12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7、一般处方不得超过(B)天用药量;急诊处方不得超过()天用药量。 A、3天,1天 B、7天,3天 C、7天,5天 D、7天,1天 8、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B)时,《输血申请单》需要科主任和输血科主任签字,并报医务科批准。 A、1000ml B、2000ml C、3000ml D、5000ml 9、关于分级护理的描述,下列哪项是正确的?(D) A.特级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变化,一般每15-30min巡视病人一次。 B.一级护理:制定护理计划,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及护理措施,及时准确逐项填写危重患者护理记录。 C.二级护理:适用于病情较轻,生活能基本自理的病人。 D.三级护理:给予卫生保健指导,督促病人遵守院规,满足病人身心需求。 10、二级护理要求每(B)小时巡视患者一次。 A、1小时 B、2-3小时 C、4小时 D、8小时 11、住院医师应在病人出院前(C)小时内完成出院小结。 A、6小时 B、12小时 C、24小时 D、48小时 12、病人入院7天仍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好的,应组织(B)会诊。 A、科内会诊 B、科间会诊 C、全院会诊 D、院外会诊 13、主治医师应对所管病人每(A)天查房一次。 A、1天 B、2天 C、3天 D、4天 14、一般情况下,择期手术的麻醉术前谈话和手术前谈话及签字应在什么时间进行?(A) A、必须在手术前一日完成。

医院十三项核心制度

医院十三项核心制 度 1 2020年6月23日

十三项医疗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四、会诊制度 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七、查对制度 八、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九、医生交接班制度 十、护理分级制度 十一、病历管理制度 十二、病历书写规范 十三、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 一) 、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 首诊医 2 2020年6月23日

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 二) 、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 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 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 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 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 三) 、首诊医师下班前, 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 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 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 四) 、对急、危、重患者, 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 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 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 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 需转院者, 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 院。 ( 五) 、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 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 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 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3 2020年6月23日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 一) 、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 实行主任医师( 或副主任医师) 、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 二) 、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 或主治医师查房, 应有住院医师 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 查房每周2次; 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 实行早晚查房。 ( 三) 、对急危重患者, 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 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 临时检查患者。( 四) 、对新入院患者, 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 主 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 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 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 五) 、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如病历、 X光片、各项 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 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当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 提出诊治意见, 并做出明确 的指示。 4 2020年6月23日

卫生部护理核心制度

卫生部护理工作核心制度(14 种) 一、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一)医院成立由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副主任)、科护士长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护理质量管理目标及各项护理质量标准制定并对护理质量实施控制与管理。 (二)护理质量实行护理部、科室、病区三级控制和管理。 1、病区护理质量控制组(1 级):由2—3人组成,病区护士长参加并负责。按照质量标准对护理质量实施全面控制,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分析,制定改进措施。检查有登记、记录并及时反馈,每月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报上一级质控组。 2、科护理质量控制组(U级):由3—5人组成,科护士长参加并负责。每月有计划地或根据科室护理质量的薄弱环节进行检查,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报护理部控制组,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落实。 3、护理部护理质量控制组(川级):由8—10人组成,护理部主任参加并负责。每月按护理质量控制项目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对各病区护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填写检查登记表及综合报表。及时研究、分析、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每月在护士长会议上反馈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三)建立专职护理文书终末质量控制督察小组,由主管护师以上人员承担负责全院护理文书质量检查。每月对出院患者的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单、手术护理记录单等进行检查评价,不定期到临床科室抽查护理文书书写质量,填写检查登记表上报护理部。 (四)对护理质量缺陷进行跟踪监控,实现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 (五)各级质控组每月按时上报检查结果,科及病区于每月30日以前报护理部,护理部负责对全院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填写报表并在护士长例会上反馈检查评价结果。 (六)护理部随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全院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护理质量分析会,每年进行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总结并向全院护理人员通报。 (七)护理工作质量检查考评结果作为各级护理人员的考核内容。 二、病房管理制度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下,病房管理由护士长负责,科主任积极协助,全体医护人员参与。 (二)严格执行陪护制度,加强对陪护人员的管理,积极开展卫生宣教和健康教育。主管护士应及时向新住院患者介绍住院规则、医院规章制度,及时进行安全教育,签署住院患者告知书,教育患者共同参与病房管理。 (三)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四)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应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五)工作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工作时间内必须按规定着装。病房内不准吸烟,工作时间不聊天、不闲坐、不做私事。治疗室、护士站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原则上,工作时间不接私人电话。

护理工作核心制度

查对制度 1、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每日总对,包括医嘱单、执行卡、各种标识(饮食、护理级别、过敏、隔离等),设总查对登记本。单线班处理的医嘱,由下一班负责查对。 (2)各项医嘱处理后,应核对并签名。 (3)临时执行的医嘱,需经第二人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记录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名。 (4)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大声复述一遍,经医师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完毕,医师补开医嘱并签名;安瓿留于抢救后再次核对。 (5)对有疑问的医嘱须经核实后,方可执行。 2、发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发药、注射、输液等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一注意”。 三查:备药时与备药后查,发药、注射、处置前查,发药、注射、处置后查。 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药品有效期。 一注意:注意用药后的反应。 (2)备药时要检查药品是否在有效期内、标签是否清晰;水剂、片剂有无变质;安瓿、注射液瓶有无裂痕;密封铝盖有无松动;输液瓶(袋)有无漏水;药液有无浑浊和絮状物等。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3)备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4)麻醉药使用后须保留空安瓿备查,同时在毒、麻药品管理记录本上登记并签名。 (5)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6)发药、注射、输液时,患者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核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7)输液瓶加药后要在标签上注明床号、姓名、主要药

名、剂量,并留下空安瓿,经另一人核对后方可使用。 3、输血查对制度 (1)抽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1)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患者血型化验单上的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 2)抽血时要有2名护士(一名护士值班时,由值班医师协助)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3)抽血(交叉)前须在盛装血标本的试管上贴好写有病区(科室)、床号、住院号、患者姓名等的条形码,条形码字迹必须清晰无误。 4)抽血时对化验单与患者身份有疑问时,应与主管医师重新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如发现错误,应重新填写化验单和条形码,切勿在错误化验单和错误条形码上直接修改。 (2)取血查对制度 取血时,认真核对血袋上的姓名、性别、编号、输血数量、血型等是否与交叉配血报告单相符,确保准确无误。检查血液有效期及外观,符合规范要求。 (3)输血过程查对制度 1)输血前患者查对:须由2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上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核对供血者的姓名、编号、血型;核对供血者与患者的交叉相容试验结果;核对血袋上标签的姓名、编号、血型与交叉配血报告单上是否相符。查实相符后进行下一步程序。 2)输血前血液及用物查对:检查血袋上的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外渗,血液外观质量,确认未过期、无溶血、无凝血、无变质后方可使用。检查所用的输血器及针头是否在有效期内。 3)输血时查对:须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及交叉配血单)到患者床旁核对床号,询问患者姓名,查看床头卡,询问血型,确认受血者后方可输血。 4)输血后查对:完成输血操作后,再次核对医嘱,患者

卫生部十三项医疗核心制度增强版

卫生部十三项医疗核心制度增强版 1

卫生部十三项医疗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四、会诊制度 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七、查对制度 八、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九、医生交接班制度 十、护理分级制度 十一、病历管理制度 十二、病历书写规范 十三、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具体内容: 医院管理年:十三项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 一) 、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 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 转科等工作负责。 2

( 二) 、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 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 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 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 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 三) 、首诊医师下班前, 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 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 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 四) 、对急、危、重患者, 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 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 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 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 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 需转院者, 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 五) 、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 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 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 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 、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 实行主任医师( 或 3

十三项核心制度内容

十三项核心制度内容 1、门、急诊首诊负责制度 1、首诊负责制 (1) 患者就诊时,第一位接待患者的科室与医师即为首诊科室与首诊医师。 (2)对非本专业范畴疾病的患者与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生均不得拒诊。 (3)首诊医师在接诊非本专业病员后,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就诊的科室。 (4)对于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诊疗。必要时,可请有关科室会诊。严禁相互推诿。 2、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1、因各种原因或疾病导致病人生命体征出现严重病态,威胁病人生命或在治疗过程中有可能出现意外与并发症威胁病人生命安全的被视为危重病人。 2、危重病人就诊实行首诊负责。首诊医师与接诊的科室必须负责病人的急救与生命体征的维持,直至落实好相关科室与医师进行诊疗为止。 3、对于患多科疾病或边缘病的危重病人,参与抢救中最高年资的医师即任的急救小组组长,负责指挥现场救治。 4、重危病人抢救必须听从急救小组负责人或主管医师指挥,迅速将病人转入急救室与ICU 进行救治。特别紧急无法转运的应就地抢救,召集救护车与医院急救小组赶赴抢救。(院前) 5、在急救室、ICU工作的医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急救设备使用及抢救常规及抢救程序。切实做到急病人所急

6、在医院内发生意外与严重并发症导致病人危重状态或危重病人抢救需行政特别支持的,必须立即上报医务部直至院长。 7、重危病人的转送必须由主管医护人员或主要诊疗操作的医护人员陪同,根据病情由主管医师决定护送人员的医疗等级。请护士陪同需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医嘱。无医嘱视为主管(治)医师亲自陪同。急救梯随叫随到。 8、保持各种抢救、治疗设备及医疗基本设施的完好,要实行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证急救设备齐备完好,满足急救工作需要。急救药品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药剂科要保证任何时候都能提供充分的急救药品。各辅助科室要保证急救检查设备的完好与随时应急并建立制度。 9、危重病人急救中全体医护人员应以抢救病人生命为第一,接到抢救指令10分钟须奔赴抢救场所。为救命,主持抢救负责人有权力签署“特急特救”意见,先抢救后付费。但此权仅限首次,行使后应立即报告医务部或总值班。次后应及时催费。 10、抢救记录应在抢救后6小时内完成。 11、保证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80%。 12、如违反以上条例视为责任事件,医院将进行严厉处罚。因此引起的后果,当事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3、手术前讨论制度 1、中等以上的择期手术、重大手术、疑难危重手术、毁损性手术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常规执行术前讨论制度。 2、术前讨论重点:术前诊断就是否合理,手术适应症就是否明确,合理选择手术方式,麻醉方式,输血及预防应用抗菌药物,术前准备情况评估,术中或术后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及对策等。防止医疗差错、事故发生,提高医疗安全性。 3、科主任负责组织讨论,必要时上报医务部或医疗副院长组织院内、外有关科室进行会诊讨论决定。

十三项护理核心制度全

13项护理核心制度 一、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1、成立由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护士长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督导、检查。 2、负责制定各项质量检查标准,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3、质量委员会成员定期召开会议,总结质量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反馈到全体护士。 4、实行护理部、科护士长、护士长三级质量管理,院质检小组每月抽查两次,护理部每月抽项查、每季全面查,并有记录。 5、将质量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当事人及护理部,护理部全面总结后,以护理质量改进回复书的形式反馈给相应科室。 6、科室根据存在问题和反馈意见进行改进,并以质量改进回复书的形式汇报护理部,以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7、护理工作质量检查结果作为科室进一步质量改进的参考及护士长管理考核重点。 二、病房管理制度 1、病区在科主任领导下,护士长负责管理,病区工作人员协助管理。 2、保持病区整洁、舒适、安全、避免噪音,工作人员做到走路轻、关门轻、说话轻、操作轻。 3、统一病区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位置固定,精密贵重仪器有使用要求并专人保管,不得随意变动。

4、定期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定期召开患者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区工作。 5、保持病区清洁整齐,布局有序,注意通风。 6、医务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佩戴工作牌上岗。 7、患者必须着医院患者服装,携带必要生活用品。 8、护士全面负责保管病区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账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9、病区内不得接待非住院患者,不会客。住院患者不得随意离开病区,如需离开病区,必须写请假条,经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同意后,方可离开病区。 10、患者被服、用具等按基数配给患者保管,收取一定的押金,出院结清手续后清点回收,如数退回押金。 三、抢救工作制度 1、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科主任不在时,有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特殊病人或跨科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报请医务科,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 2、对危重病人不得有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分工明确,紧密合作,各司其职,并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准确,各种记录及时全面。 3、抢救器材和药品必须完备,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储存、定期

护理工作核心制度知识分享

护理工作核心制度

护理工作核心制度 一、分级护理制度 (一)特级护理 病情依据 1.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的患者。 2.各种复杂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后的患者。 3.严重外伤和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护理要求 1.设专人24小时护理,备齐急救药品、器材,以备急用。 2.按照医嘱和疾病护理常规,严密观察病情和生命体征。 3.正确及时地做好各项治疗、标本收集及护理,并做好记录。 4.做好各项基础护理,无并发症。 (二)一级护理 病情依据 1.重症患者、各种大手术后尚需严格卧床休息以及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 2.生活部分能自理,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护理要求 1.根据病情需要,按照疾病护理常规,落实护理措施,建立护理记录。 2.按病情需要,密切观察并随时发现病情变化,做好记录。 3.按病情需要,配备急救用物以备必要时应用。

5.做好晨、晚间护理,保持皮肤清洁,预防并发症。 (三)二级护理 病情依据 1.急性症状消失、病情趋于稳定,仍需卧床休息的患者。 2.慢性病限制活动或生活大部分可以自理的患者。 护理要求 1.做好晨、晚间护理,并协助病员做好生活护理。 2.帮助和指导病员在床上或室内适当活动。 3.注意观察病情,发现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师并积极协助处理。 4.了解病员思想变化,做好心理护理。 6.协助病员定时理发、剪指(趾)甲、刮胡子。 (四)三级护理 病情依据生活完全可以自理、病情较轻或恢复期的患者。 护理要求 1.注意观察病情,发现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师并积极协助处理。 2.按时治疗和做各种检查。 3.指导病员遵守院规,保证休息。 4.督促病员做好日常生活自理。 二、医嘱执行制度 1.护士应遵医嘱为病人实施各种治疗和护理。 2.医师下达医嘱后,需2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对可疑的医嘱,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3.执行者应根据医嘱内容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并

乡镇卫生院十三项核心制度

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的十三项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1、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3、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5、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3、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4、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5、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6、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

护理十三项核心规章制度

护理十三项核心制度 一、护理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前,护士长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患者记录,重点巡视危重患者和新患者,并安排护理工作,做好交班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2、当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写好交班报告及各项护理记录,处理好用 过的物品。遇到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代,与接班者共同做好查对方可离去。 3、各班必须为下一班备好各项用物。 4、交接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等交待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发现问题, 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再发生问题,则应由接班者负责。 5、在交接班过程中遇到抢救患者时,共同参与抢救,抢救完后交代清楚。 附:六个不交不接: 1、本班任务没有完成不交接; 2、办公室、治疗室及病区环境不整洁不交接; 3、用过物品处置不当不交接; 4、物品及急救药品器材不齐不交接; 5、危重患者护理不周不交接; 6、工作人员衣着不整齐不交接。 二、护理查对制度 1、医嘱查对 ①转抄医嘱后,应做到第二人查对确认后,方可执行。 ②转抄医嘱者与查对者均须签全名。 ③临时医嘱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④抢救患者时,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待医生认为无误后,方可执行。并及时补开医嘱。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后再弃去。 ⑤整理医嘱单后,必须经第二人查对。 ⑥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 2、服药、注射、各项操作查对 ①服药、注射、操作前必须严格进行三查七对。 三查:服药、注射、操作前查;服药、注射、操作中查;服药、注射、操作后查。 七对:对床号、、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 ②备药前要检查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医嘱是否相符,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安

医院十三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三项核心制度 1首诊负责制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分级护理制度 4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制度 5会诊制度 6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7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8术前讨论制度 9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0查对制度 11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 12医师交接班制度 13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是体现医院卫生技术人员对患者高度负责,防止因推诿病人而贻误救治时机,保证患者来院后得到认真、及时诊治、抢救的一项重要制度。为了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制定医院的相关规定,望各科室、部门遵照本制度严格执行。 一、凡来院就诊的患者尤其是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必须认真负责地进行诊治和抢救。 二、属于两科以上多科属疾病的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进行认真负责的诊疗,并根据病情需要请专科会诊。 三、必须转科治疗的患者,须经转入科室会诊同意。转科前,由首诊医师开写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转出科室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室,向值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 四、凡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收、拒治。 五、因技术力量、设备条件限制本院不能诊治,必须转院的患者,首诊医师在征得医务科、总值班、业务院长同意后方可执行,并提前与相关医院联系;如估计患者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若患者家属要求转院,要做好相关的医疗文书记载。转院途中,需有我院医务人员全程护送。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为了确保三级医师负责制的认真执行,各级临床医师有效履行自己的职责,保证患者得到连贯性医疗服务,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提高各级医师的医疗水平,培养良好的医疗行为和医疗习惯,制定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查房频次及时限 1、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1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等有关人员参加。住院期间,对一般病情的新入院患者的首次查房应在其入院48小时内完成。对危重患者,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应即时查房,并有查房记录。 2、主治医师查房对一般病情患者的查房每日至少1次,由住院医师及有关人员参加,住院医师负责记录和落实诊疗计划。对危重患者应随时查房,但至少不少于每日两次。 3、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要全面负责,对一般患者每日至少查房两次,危重患者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检查处理,执行上级医师指示,书写整理病历,及时完成病程记录,汇总、归纳、整理、分析各种检查化验结果,出现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医师。负责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参加科室值班。 二、查房基本规范 1、查房前,在交班会上应明确查房的患者及患者数,以掌握本次查房的概况并能对查房时间加以控制,避免故此失彼。 2、下级医师及参加查房的护理人员应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如病历、影像学资料、化验检查报告、所需检查器材等。

十三项核心制度

十三项医疗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四、会诊制度 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七、查对制度 八、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九、医生交接班制度 十、护理分级制度 十一、病历管理制度 十二、病历书写规范 十三、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

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六)、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

十八项护理核心制度

目录 一、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二、病房管理制度 三、抢救工作制度 四、分级护理制度 五、护理交接班制度 六、查对制度 七、给药制度 八、护理查房制度 九、患者健康教育制度 十、护理会诊制度 十一、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十二、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十三、护理差错、事故报告制度 十四、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十五、防范患者跌倒、坠床的管理制度 十六、防范患者坠床、跌倒的预案及处理流程十七、压疮的预防制度 十八、压疮预报管理制度

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医院成立由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护士长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护理质量管理目标及各项护理质量标准制定并对护理质量实施控制与管理。 一、护理质量管理实行护理部、病区二级控制和管理。病区护理质量控制组(1级):由1-2人组成,病区护士长参加并负责。按照质量标准对护理质量实施全面控制,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分析,制定改进措施。检查有登记、记录并及时反馈,每月填写护士长手册报上一级质控组。 二、护理部护理质量控制组(Ⅱ级):由3-5人组成,护理部主任参加并负责。每月按护理质量控制项目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对各病区护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时分析、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每月在护士长会议上反馈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三、建立护理文书终末质量控制督察小组,由各科护士长承担负责本科护理文书质量检查。护士长每月对出院患者的体温单、医嘱单、入院评估单、护理记录单等进行检查评价,填写检查登记表上报护理部。 四、对护理质量缺陷进行跟踪监控,实现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

五、各级质控组每月按时上报检查结果,病区于每月30日以前报护理部,护理部负责对全院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填写报表并在护士长例会上反馈检查评价结果。 六、护理部随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全院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护理质量分析会,每年进行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总结并向全院护理人员通报。 七、护理工作质量检查考评结果作为各级护理人员的考核内容。

护理_工作核心制度

护理工作核心制度 一、分级护理制度 (一)特级护理 病情依据 1.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的患者。 2.各种复杂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后的患者。 3.严重外伤和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护理要求 1.设专人24小时护理,备齐急救药品、器材,以备急用。 2.按照医嘱和疾病护理常规,严密观察病情和生命体征。 3.正确及时地做好各项治疗、标本收集及护理,并做好记录。 4.做好各项基础护理,无并发症。 (二)一级护理 病情依据 1.重症患者、各种大手术后尚需严格卧床休息以及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2.生活部分能自理,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护理要求 1.根据病情需要,按照疾病护理常规,落实护理措施,建立护理记录。2.按病情需要,密切观察并随时发现病情变化,做好记录。 3.按病情需要,配备急救用物以备必要时应用。 5.做好晨、晚间护理,保持皮肤清洁,预防并发症。 (三)二级护理 病情依据 1.急性症状消失、病情趋于稳定,仍需卧床休息的患者。 2.慢性病限制活动或生活大部分可以自理的患者。

护理要求 1.做好晨、晚间护理,并协助病员做好生活护理。 2.帮助和指导病员在床上或室适当活动。 3.注意观察病情,发现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师并积极协助处理。 4.了解病员思想变化,做好心理护理。 6.协助病员定时理发、剪指(趾)甲、刮胡子。 (四)三级护理 病情依据生活完全可以自理、病情较轻或恢复期的患者。 护理要求 1.注意观察病情,发现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师并积极协助处理。 2.按时治疗和做各种检查。 3.指导病员遵守院规,保证休息。 4.督促病员做好日常生活自理。 二、医嘱执行制度 1.护士应遵医嘱为病人实施各种治疗和护理。 2.医师下达医嘱后,需2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对可疑的医嘱,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3.执行者应根据医嘱容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并签全名。 4.除抢救或手术过程中以外,不得执行口头医嘱。如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需重复一遍,药物经二人核对准确后立即执行,并保留使用过的空安瓿,医生补记医嘱后,方可弃去。 5.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做好交接班。 三、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1.各科室抢救车必备的急救药品、器材须经科室主任审核定出种类、数量、规格、剂量。 2.抢救车上药品标签清楚,无破损、变质、过期失效;器材保证处于备用状态,做到两及时:及时检查维修、及时请领报销。 3.抢救车上的急救药械要求设卡,标明所备急救药械名称、规格、剂量、

医院十三项核心制度

----- 十三项医疗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四、会诊制度 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七、查对制度 八、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九、医生交接班制度 十、护理分级制度 十一、病历管理制度 十二、病历书写规范 十三、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 (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六)、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二)、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四)、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13项核心制度内容

医疗核心制度 1、首诊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分级护理制度 4、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5、会诊制度 6、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7、术前讨论制度 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9、查对制度 10、病历书写基本规X与管理制度 11、交接班制度 12、技术准入制度 13、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 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六、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

护理核心制度备课讲稿

护理工作核心制度 护理部 2015年10月修订

目录 一、医嘱、护嘱执行制度 (1) 二、交接班制度 (4) 三、查对制度 (5) 四、护理查房制度 (8) 五、护理会诊制度 (10) 六、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1) 七、分级护理制度 (11) 八、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处理制度 (13) 九、患者告知制度 (14) 十、护理文书书写制度 (15)

一、医嘱、护嘱执行制度 1.医嘱执行制度 1) 医嘱必须由在本医疗机构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医生将医嘱直接书写在医嘱本或电脑上。为避免错误,护士不得代录入医嘱。 2) 医师开出医嘱后,护士应及时、准确、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 3) 临床科室护士站的文员负责打印医嘱执行单,并交由管床的责任护士核对执行;责任护士执行医嘱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 4) 在执行医嘱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以防差错和事故发生。执行医嘱时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查对制度。 5) 一般情况下,护士不得执行医师的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护士应及时在医师补录的医嘱后签上执行时间和执行人姓名。 6) 临床科室每天对所有患者的医嘱必须在当值组长的参与下统一总核对一次。方法是:临床科室护士站的文员(由助理护士担任)打印出全临床科室所有患者当日的医嘱执行单后,交给当班组长和另一位责任护士一起,将打印出的医嘱执行单和医嘱进行一次总核对。对于无法统一核对的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7) 临床科室医嘱执行单实施一人一日一单制。医嘱执行单在科室专项保存。 2.护嘱执行制度 1) 护嘱是高级责任护士、组长或专科护士为帮助责任护士达到预期护理目标,根据患者病情、护理需要而下达的护理措施。护嘱要根据医嘱、患者病情和护理需要,随时下达和调整。护嘱下达前,护士要评估患者的病情和需要。护嘱是促进、维持和恢复患者身心健康所需要采取的护理行为。 2) 护嘱必须由高级责任护士以上人员下达或制订。高级责任护士将护嘱直接书写在护嘱执行单上。护嘱要根据医嘱、患者病情和护理需要,随时下达和调整。护嘱下达前,要评估患者的病情和需要。 3) 护嘱由高级责任护士、(初级)责任护士或助理护士执行。下级护士应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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