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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word版)合同法关于要约承诺内容十个案例

(完整word版)合同法关于要约承诺内容十个案例

合同法案例1. A 公司和 B 公司签订一份少儿衣饰购销合同。

A 公司在 4 月 1 日发出要约,要求 B 公司在 1 个月内承诺。

B 公司于 4 月 5 日收到后即承诺。

由于发生洪水以致该地区通讯中断,至 5 月 5 日承诺才到达 A 公司。

A 公司没有提出疑义。

至 5 月 20 日,市场上少儿衣饰价格上涨, B 公司以“市场价格有变,不能够执行原合同〞为由拒绝执行,而与 C 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

B 公司的承诺可否有效?为什么?答:〔1〕承诺的见效的含义: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见效。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依照交易习惯也许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见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2〕B 公司的承诺有效;?合同法?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限时内发出承诺,依照平时状况能够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高出承诺限时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高出限时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在本案中间,诚然承诺到达要约人时高出承诺限时,可是“发生洪水以致通讯中断〞属于不能抗力, B 公司拥有正当的抗辩原因。

该承诺见效。

2. A 向 B 发出要约,要约规定:“供给 50 台拖拉机, 100 匹马力,每台 CIF 香港 3,500 美元,订立合同后两个月装船,不能撤掉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

〞B收到要约后,马上电复:“接受贵方要约,在订立合同后马上装船。

〞但 A 未作任何回复。

买方的承诺可否有效?答:买方的承诺无效。

在本案中, B 在接到要约后“马上装船〞的回复已经对 A的要约“两个月后装船〞进行了根本性的改正和实质性的更正,因此不吻合承诺的构成要件,属于新要约。

而 A 并没有做出回复,视为合同未建立。

3.张某被某公司录取,于是决定请朋友王某餐馆吃饭以表庆祝,王某欣然赞成,并履约而至。

(完整word)韩世远合同法

(完整word)韩世远合同法

合同法讲座(4)(第四章合同的履行)(韩世远博士:)我这次讲课的主要内容是《合同法》第四章"合同的履行"和第七章"违约责任"。

讲课的顺序按照《合同法》条文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这部分从第60条开始。

第60条第一款规定了合同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

第二款则是一个新的规定,涉及合同义务扩张,是这次《合同法》新增内容中的一个重要表现。

按照原先的三部合同法中的规定,理解合同的履行先要确定合同的内容,即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

而合同的义务主要就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这些义务的不履行就构成了违约。

而这次的《合同法》在这些合同义务之外又额外地规定了一些义务,从而构成了我们称为"合同关系上的义务群"的一系列义务。

具体表现为:在合同缔结过程中有先合同义务;在合同成立后履行过程中有附随义务;在合同关系终了以后有后合同义务。

这样,伴随着合同关系由生到死的整个生命历程中就形成了一群合同义务,或者称为"合同关系上的义务群",从而来具体地规范每一个过程中当事人所应当履行的义务。

这里我重点讲解一下附随义务以及合同关系上的义务群。

合同关系上的义务群在以往我们所学习的民法理论中并没有提到,在其他国家的立法中多数也没有加以规定,而主要是本世纪发达国家的一些判例和学说提出来的。

这次我们的《合同法》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附随义务,确立了合同关系上的义务群。

下面我们就具体地谈一谈这些义务的具体内容以帮助大家比较准确地领会立法的意图。

合同义务是我们确定当事人应如何履行合同、是否违约时首先应确定的一项内容。

最主要的合同义务称为给付义务。

除了给付义务以外,《合同法》的第60条第二款还规定了附随义务。

给付义务又可以分为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

主给付义务通常而言是决定合同关系类形的这样一种最主要的义务。

如买卖合同关系它之所以被认定为是一种买卖关系,是因为一方有付款的义务,而另一方有交付标的物并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完整word版)《合同法》期末模拟试题

(完整word版)《合同法》期末模拟试题

《合同法》期末模拟试题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1.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将其卖给丙。

乙丙之间的合同效力为:()A.无效B.有效C.效力待定D.可变更或撤销2.甲方购买一批货物,约定6月15日提货,但其因没有安排好汽车而未能提货。

当天晚上,出卖人的仓库遭雷击起火,货物被烧毁。

谁应承担损失?A.出卖人,因货物仍在其掌握中B.出卖人,因所有权没转移C.买受人,因其未按时提货D.双方分担,因大家都没过错3.甲是乙公司销售人员,随身携带盖有乙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便于随时对外签约。

后甲被乙公司除名,但未收回空白合同书。

甲以此合同书与丙公司签订购销协议,该协议效力为:()A.不成立B.无效C.效力待定D.有效4.甲商场向乙公司发出采购100台电冰箱的要约,乙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函,5月8日到达甲商场,适逢其总经理外出,5月9日总经理得知该信内容,遂于5月10日告知乙公司收到承诺。

该承诺何时生效?A. 5月1日B. 5月8日C. 5月9日D.5月10日5.某区政府工业主管部门决定将其所属的甲公司两个业务部门分立出去,设立为两个独立的乙丙公司,并在决定中明确该公司以前所负的债务由乙公司承担。

甲公司原欠丁公司100万元,现丁公司要求偿还,该债务应由谁承担?A. 由乙公司B. 由甲乙丙三公司平均承担C. 由甲公司承担D.由甲乙丙三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6.张某为开公司向王某借款10万元,没有约定利息。

一年后公司盈利,张某归还借款时,王某索要5000元利息发生争执。

张某应付利息吗?A. 张某不必支付利息B. 张某应按当地民间利率支付利息C. 张某应按照银行利率支付利息D.张某应在不超过银行存款利率四倍的范围内支付利息7.甲向珠宝店购买钻石戒指一枚,标签标明为天然钻石,买回后被人告知其实是人造钻石。

甲多次向珠宝店交涉,历时一年半未果。

甲于是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买卖合同,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A.不可以,已超过行使撤销权的一年除斥期间B. 可以,珠宝店有欺诈故意C. 可以,未过两年诉讼时效D.可以,双方属于重大误解8.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的型号和技术要求购进一套设备;甲方将设备交付乙方租赁使用,设备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按期交纳租金;租赁期满设备归乙方。

(完整word版)房屋租赁合同(电子版)4篇

(完整word版)房屋租赁合同(电子版)4篇

(完整word版)房屋租赁合同(电子版)4篇篇1对于房屋租赁合同的电子版,需要在确保合同内容清晰明了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格式调整和排版工作,以保证合同的可读性和操作性。

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_______________住宅的所有权人,乙方愿意承租甲方的该住宅,双方达成如下租赁协议:第一条租赁物及数量甲方将出租位于_______________的住宅______________房,共计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_止,共计_______________年/月。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1. 乙方每月应支付租金_______________元,于每月的_______________日前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2. 租金支付后,请及时向甲方提供支付凭证,以便核对。

第四条押金及归还1.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押金__________元,用于履行本合同条款,押金将在合同终止时扣除应支付的费用后退还乙方。

2. 若乙方违反合同规定而导致损失或损坏,甲方有权在押金中扣除修复费用。

3. 合同终止时,甲方应在__________日内将未扣除的押金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使用权的转让和分割1. 乙方不得擅自将租赁物的使用权转让给他人。

2. 除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物分割、改建或添置其他建筑物。

第六条室内装修1. 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进行室内的装修,但需提前向甲方报备并得到甲方同意。

2. 装修完成后,乙方应恢复原状并承担因装修造成的损坏或费用。

第七条其他费用1. 乙方应承担租赁期内的水、电、气、网络等公共费用,并按照实际使用情况支付。

2. 如有其他费用,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八条违约责任1. 如乙方擅自转让、分割、改建或添置其他建筑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归还物件并退还押金。

(完整word版)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4篇

(完整word版)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4篇

(完整word版)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4篇篇1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为规范和统一公司内部合同管理制度,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提高合同管理效率,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合同签订、履行和管理的部门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主体、合同管理人员、合同承办人员等。

第三条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诚实信用原则,实行谨慎审慎原则,严格依法办事,维护公司利益,保证合同履行质量。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合同管理的协调、监督和执行。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文件、档案体系,确保合同管理的规范、高效和便捷。

第六条公司应当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制定不同特点和类型的合同模板,合同模板的制定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第七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合同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合同管理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防范合同管理风险。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合同追踪和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合同顺利履行。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九条合同签订主体应当经过合同管理部门审批,并按照公司内部程序和规定进行合同签订。

第十条合同签订主体在签订合同前应当对合同内容进行认真审查,确保合同条款清晰、合法、合规。

第十一条合同签订主体应当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确定合同的履行条款、支付条款、违约责任条款等内容,确保合同履行达到公司的经营目标。

第十二条合同签订主体应当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及时与对方沟通,解决合同履行中的矛盾和问题,保证合同的顺利实施。

第十三条合同签订主体应当在合同履行结束后及时对合同进行归档和整理,确保合同文件的完整和安全存档。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十四条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合同按时、按量履行。

第十五条合同执行主体应当负责合同的具体履行工作,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和要求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合同执行主体应当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报告合同履行情况,如遇到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协调解决。

【2018-2019】《合同法》第113条-范文word版 (8页)

【2018-2019】《合同法》第113条-范文word版 (8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合同法》第113条《合同法》第113条【1】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释义】本条规定了赔偿损失。

1.赔偿损失的构成赔偿损失在民法土包括违约的赔偿损失、侵权的赔偿损失及其它的赔偿损失。

本条的赔偿损失指违约的赔偿损失,它是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财产等损失的赔偿。

承担赔偿损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四:一是有违约行为,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

二是有损失后果,违约行为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了财产等损失。

三是违约行为与财产等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违约行为是财产等损失的原因,财产等损失是违约后果。

四是违约人有过错,或者虽无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赔偿。

赔偿损失的属性是补偿,弥补非违约人所遭受的损失。

这种属性决定赔偿损失的适用前提是违约行为造成财产等损失的后果,如果违约行为未给非违约人造成损失,则不能用赔偿损失的方式追究违约人的民事责任。

2.赔偿损失的范围赔偿损失的范围可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双方约定。

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和当事人没有另行约定的情况下,应按完全赔偿原则,赔偿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指财产上的直接减少。

间接损失又称所失利益,指失去的可以预期取得的利益。

可以获得的预期的利益,简称可得利益。

可得的利益指利润,而不是营业额。

例如,汽车修理厂与出租车司机约定10日修理好损坏的夏利车,汽车修理厂迟延3日交付,司机开出租车每日可获利润200元。

(完整word版)房屋租赁合同(电子版)5篇

(完整word版)房屋租赁合同(电子版)5篇

(完整word版)房屋租赁合同(电子版)5篇篇1对于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来说,是确保租户和房东之间权益的保障。

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需要充分了解合同内容并签字确认。

下面是一份完整的房屋租赁合同模板,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本房屋的合法所有人,乙方同意租赁以下房屋并遵守以下租赁条款:第一条房屋信息1. 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2. 房屋用途:住宅3. 房屋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4. 房屋设施:______________(详细列出房屋内部的设施,如空调、洗衣机、冰箱等)第二条租赁期限1. 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2. 租赁期满,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如需继续租赁,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第三条租金及付款方式1. 租金总额:________元,每月应支付______元;2. 付款方式:每月_____号前将租金转账至甲方指定账户;3. 押金:______元,租期满无违约行为时将全额退还。

第四条使用规定1. 房屋仅供居住使用,不得进行商业活动;2. 禁止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进行装修;3. 禁止携带宠物进入房屋;4. 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扰民;5. 其他______________;第五条维护义务1. 乙方负责定期保洁,保持房屋内外卫生;2. 如房屋设施损坏,需及时通知甲方维修或更换;3. 乙方需爱护房屋设施,合理使用水电设备。

第六条违约责任1. 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的,每日按合同金额的______%支付滞纳金;2. 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违反使用规定的,应承担修复费用;3. 乙方在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七条解除合同1. 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2.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2018最新】《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word版本 (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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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最新】《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word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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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1】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释义】本条规定了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
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违约金的标的物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
的其它财产。

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之分。

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

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违约金。

约定违约金是一种合同关系,有的称违约金合同。

违约金合同是诺成合同,与定金合同不同,不以预先给付为成立要件。

(完整word版)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3篇

(完整word版)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3篇

(完整word版)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3篇篇1第一章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保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

第二章合同订立三、公司各部门在业务活动中涉及的合同,须事先报请公司法务部门审核,并由公司法务部门负责起草合同文本。

合同订立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四、合同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1. 双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2. 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格等交易条件;3. 履行方式、期限、地点;4. 违约责任及赔偿方式;5. 争议解决方式及适用法律;6. 其他需要约定的内容。

五、合同订立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1. 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符合法律法规要求;2. 注意保护公司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3. 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4. 对合同条款进行充分协商,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第三章合同履行六、合同签订后,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合同顺利执行。

七、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报告公司法务部门:1. 对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2.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3. 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况。

八、法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报请公司领导审批。

第四章合同变更和终止九、合同变更和终止应遵循法律法规规定,并经过双方协商一致。

合同变更和终止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变更或终止的内容及双方权益保障措施。

十、合同变更和终止的书面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1. 变更或终止的缘由;2. 变更或终止的具体内容;3. 双方权益保障措施;4. 争议解决方式及适用法律。

第五章合同管理责任十一、公司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责任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部门负责人为合同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负领导责任。

十二、公司法务部门负责合同的法律审核和风险防范,对合同的合法性和安全性负责。

01第一章合同及合同法概述-精

01第一章合同及合同法概述-精
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
•第一节 合同的概念及其相对性 •第二节 合同的分类 •第三节 合同法的内涵 •第四节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
重点概念、提要 1、合同的定义及法律特征; 2、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3、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4、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5、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6、束己合同与利他合同;
01第一章合同及合同法 概述-精
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
2020年4月6日星期一
总论:9章 概述+订立+效力+履行+担保 +变更与转让+权利义务终止 +违约责任+解释 分论:15章 15种有名合同
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
法律根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3 .15 1999年10.1施行 23章428条
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
2)违约当事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3)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债务不能履行
时,债务人的责任 4)债务人只能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而不是其他主体
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
老王交给老张一吨西瓜,由老张保管。在将西 瓜搬到老张家的仓库之后,老张发现自家的仓 库顶棚已经漏了,并且天气预报近几日将接连 下雨。老张便联系老王,但无法找到老王。在 快要下雨时,老张自己做主,将西瓜搬到了老 孙家的仓库。由于老孙忘记锁上仓库的门,导 致西瓜被人偷走。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11、方新军《现代社会中的新合同研究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2、柯华庆《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博弈分 析》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
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
第一章 合同及合同法概述

【最新2018】合同法论文-优秀word范文 (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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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合同法论文篇一:合同法论文.关于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论述摘要: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联系紧密又互相区别的法律概念。

正确区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基本含义和构成要件不仅具有重要的法律理论意义,而且对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适当履行合同义务也具有深远的司法实践意义。

在很多情况下,我们往往只是注重合同成立而忽略了合同生效,从而在不少方面失去了自己的合法利益。

因此,合理的认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有助于我们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合同成立;合同生效;法律意义;司法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我们研究《合同法》时两个经常被提到和用到的概念。

正确区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基本含义和构成要件不仅具有重要的法律理论意义,而且对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适当履行合同义务也具有深远的司法实践意义。

笔者在本文中就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概念、构成要件及意义进行辨析。

一、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概念关于合同成立,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指当事人经过要约、承诺这一合同订立的过程最终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就合同内容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反映的是是法律对当事人意思自治和意思自由的尊重,也是合同法最基本的法律理念体现。

本层含义的合同成立一般认为应当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的构成要件:(1)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2)意思表示一致;(3)通过要约和承诺的过程。

合同成立的第二层含义指的是合同成立的时间,指的是一个时间点,该时间点是区分合同主体是否承担合同责任的重要标志。

合同法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这是对合同成立时间的原则性规定。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分析:合同成立的时间首先区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来分析:1、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为成立,而不需要以交付标的物为成立要件的合同。

对于诺成合同的成立时间可以区别为当事人采用书面合同和不采用书面合同的情况:(1)不采用书面合同的情况,那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生效的形式可以是口头、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

【参考文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解读:第八条-范文word版 (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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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解读:第八条-范文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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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解读:第八条小编精心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解读:第八条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释义】本条是对关于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的规定。

根据合同法的自愿原则,订不订合同、与谁订合同、合同的内容如何等,
由当事人自愿约定。

但是,合同依法成立生效以后,对当事人就具有了法律约
束力。

所谓法律约束力,就是说,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如果不履行合
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所谓受法律保护,就是说,如果一方当事人
未取得对方当事人同意,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
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从而使对方当事人的权益受到损害,受损害方向人民法院
起诉要求维护自己的权益时,法院就要依法维护,对于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的一方当事人强制其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2018最新】合同法实施细则word版本 (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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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合同法实施细则篇一:新合同法实施细则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201X年9月1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四章劳务派遣特别规定第五章法津责任第六章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发布单位】国务院【发布文号】国务院令第535号【发布日期】201X-09-1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八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第三条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2018-2019-201X年司法考试卷三合同法分则:标的物风险转移-word范文模板 (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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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201X年司法考试卷三合同法分则:标的物风险转移-word范文模板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201X年司法考试卷三合同法分则:标的物风险转移路货买卖是指标的物已在运输途中,出卖人寻找买主,出卖在途的标的物。

它可以是出卖人先把标的物装上开往某个目的地的运输工具上,然后再寻找适应的买主订立买卖合同,也可以是按一个买卖合同买受人未实际收取标的物前,再把处于运输途中的标的物转卖给另一方。

一般路货买卖以后一种形式为多,往往是在CIF条件下买方取得卖方交付的有关货物单证后转卖货物。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68条对路货买卖的风险承担问题作了规定,对于在运输途中销售的货物,从订立合同时起,风险就转移到买方承担。

但是,如果情况表明有此需要,从货物交付给签发载有运输合同单据的承运人时起,风险就由买方承担。

尽管如此,如果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者理应知道货物已经遗失或者损坏,而他又不将这一事实告知买方,则这种遗失或者损坏应由卖方负责。

出卖在运输途中的货物,一般在合同订立时,出卖人就应当将有关货物所有权的凭证或者提取货物的单证等交付买方,货物也就处在了买方的支配之下。

因此,一般说来,从订立合同时起转移货物的风险承担也是合理的。

但实际问题是,以合同订立之时来划分路货买卖的风险承担有时是比较困难的。

因为在订立买卖合同时,货物已经装在运输工具上处于运输的途中,在收集不到确切证据的情况下,买卖双方都难以搞清风险的发生到底是发生在运输途中的哪一段,是在合同订立之前还是在之后。

所以公约作出了这样的规定,即如果情况表明有此需要,从货物交付给签发载有运输合同单据的承运人时起,风险就由买方承担。

这就把风险转移的时间提到了货物交付承运人之时,也就是说从货物交付运输之时起,货物风险就由买受人承担了。

之所以这么处理是因为在路货买卖中一般出卖人要转移货物有关单证给买受人,而货物的保险单一般也是同时转让的,当货物发生风险时,买受人就可以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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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分论)知识点
1.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特征: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

出卖人义务:1支付标的物,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3瑕疵担保义务
买受人的义务:1支付价款,2受领标的物,3对标的物检查通知的义务
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规则:标的物是动产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标的物为不动产的,所有权自标的物登记时起转移
标的物风险负担的规则:1买受人亲自提取标的物的,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约定或法定地点时起,风险有买受人承担,2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起,在途风险有买受人承担,3对于需要运输的标的物,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约定不明确的,自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起,风险有买受人承担,4买受人受领迟延的,自迟延成立时起负担标的物风险。

2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
特征:1是双方行为,2是诺成行为,3是无偿行为
主要义务:1转移赠与标的物的权利,2瑕疵担保义务
撤销赠与: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亲属的,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的,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但赠与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或者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合同。

3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特征: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的合同,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出租人义务:1交付出租物,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3瑕疵担保义务
承租人义务:1支付租金,2按照约定的方法适用租赁物,3妥善保管租赁物,4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5通知义务,6返还租赁物
当事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间,没有约定租赁期间的则为不定期租赁。

对于不定期租赁,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依自己的意愿随时解除合同,但在解除合同之前,应预先通知对方。

但是,无论是否约定租赁期间,租赁期间都受20年法定期间的限制。

4承揽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按照他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他方,他方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酬金的合同
特征:1已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2标的物具有特定性,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4具有一定人身性
承揽人义务:1按约定完成工作,2提供或接受原材料,3及时通知和保密义务,4接受监督检查,5交付工作成果,6对工作成果的瑕疵担保
定作人的义务:1按照约定提供材料,2支付报酬,3协助义务,4验收并受领工作成果
5保管合同是指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的合同
特征:保管合同是实践性合同,2保管合同是临时性转移保管物品的占有权,
保管人义务:1妥善保管标的物的义务,2亲自保管义务,3不使用保管物的义务,4返还标的物及孳息的义务,5第三人主张权利时保管应当履行,6承担责任
寄存人的义务:1支付保管费的义务,注意保管人的留置权,2寄存人的告知义务
当事人没有约定保管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合同是无偿合同。

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或不是故意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
特征:1委托合同是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相互信任基础上的,2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3委托合同一般是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4委托合同即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5委托合同为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
委托人义务:1支付费用的义务,2付酬义务,3赔偿义务
受托人义务:1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2遵守委托指示的义务,3报告的义务,4转移利益的义务,5转移权利的义务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1一般原因: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履行已经不可能、委托合同的存续期间届满等;2特殊原因: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2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
7.行纪合同又称信托合同,是指一方根据他方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他方从事贸易活动,并收取报酬的合同。

特征: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

3行纪人是为委托人的利益
办理事务。

4行纪合同为诺成、双务、有偿和不要式合同。

行纪人义务: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3妥善保管的义务4委托物处置的义务负担行纪费用的义务
委托人义务:1及时受领委托物的义务2支付报酬的义务
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

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8.居间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另一方当事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特征:1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2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3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居间人义务: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2忠实义务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
委托人义务:1支付居间报酬的义务2偿付费用的义务
9运输合同是承适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特征:1运输合同的标的是运输行为本身2运输合同是有偿的、双务的合同3多是格式条款合同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承担违约责任:1不可抗拒;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3货物的合理损耗;4货运人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10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承揽合同的一种,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特征:1建设工程合同是以完成特定不动产的工程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合同2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各环节,均体现了国家较强的干预。

承包人义务:1按照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严格施工2接受发包人的必要监督3按期完成和交付合格工程4保修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发包人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2与承包人相互配合,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3组织工程验收4接受建设工程并且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11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的特殊规则有:
1.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是不要式合同,借款合同的形式可由当事人约定。

2.自然人间的借款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偿借款。

3.自然人间有偿借款,其利率不得高于法定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不允许计收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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