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付汇核销流程
进口核销流程和规定
进口核销流程和规定为规范我司进口付汇流程,完善操作体制,提高核销单核销速度,减少差错率和逾期率,现规范进口核销流程如下:1、进口核销单由财务部向付汇银行领取,并在《核销单登记本》上登记;2、在进口付汇发生时,由业务员到财务部领取,并在《核销单登记本》上逐单登记;3、核销单填制好后随付款通知单、报关单、发票、合同、代理进口协议、提单、电汇申请书等付汇单据一同经经理签字后送至财务部付款。
4、财务部核对各付款单据,无误后盖银行预留印鉴,送至银行付汇。
5、银行付汇后,退电汇底单和核销单第二联及其他单据至财务部,由财务部保管核销单第二联,准备核销。
6、凭报关单付款的核销单,由财务部填制一式两联的《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送至外管局核销。
7、预付货款,由于尚未报关进口,核销单上无法填写报关单号码。
因此业务部门应在货到后,尽快催促报关行退回报关单,交回财务部,由财务部配上该票的付汇核销单第二联,填制一式两联的《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送至外管局核销。
8、L/C方式下,由于付款时尚未报关进口,核销单上无法填写报关单号码。
因此业务部门应在货到后,尽快催促报关行退回报关单,交回财务部,由财务部配上该票的付汇核销单第二联,填制一式两联的《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送至外管局核销。
9、外管局核销完毕后,退回一联《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和正本报关单、核销单至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保存。
10、在领用、填写、审核过程中作废的核销单,需在《核销单领用登记本》及核销单上注明“作废”字样,并及时退交银行。
进口付汇单领取、审核管理规定如下:1、核销单统一由业务部门领用从财务领用,填写,不得直接从银行索要。
在付款时随付款单据一并交至财务部,由财务部进行审核、盖章。
2、核销单、报关单等重要单据,在交接过程需有签收。
3、每张核销单一式三联,限一次复写,一次付款使用,不得分批分次填写和使用。
4、每张关单可以分批付汇,每张核销单也可付多张关单货款,但不得多单对多单,且付汇金额合计不得高于对应的关单金额合计。
外汇核销流程及步骤
外汇核销流程及步骤
外汇核销听起来有点复杂,其实也没那么吓人啦。
一、什么是外汇核销。
简单说呢,就是国家对外汇进出进行管理的一种手段。
企业或者个人有外汇收支的时候,得按照规定把这些收支情况向相关部门报告、核对,确保外汇的使用和来源都是合法合规的。
二、企业外汇核销流程。
1. 出口收汇核销。
2. 进口付汇核销。
进口企业在付汇之前,要先到外汇管理局去办理进口付汇备案手续。
这就像是给外汇管理局打个招呼,说我要付钱买东西啦。
然后企业向境外付汇后,要从银行拿到进口付汇核销单。
之后把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付汇核销单等相关资料整理好,再到外汇管理局去核销。
外汇管理局会检查你付的钱是不是真的用于进口货物了,要是对上了,那就核销成功。
三、个人外汇核销。
个人的外汇核销相对简单些。
如果是个人结汇或者购汇,在银行办理业务的时候,银行会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和审核。
比如你出国旅游,要换点外汇,银行会问你用途之类的,然后在系统里做好记录,这其实也是一种简单的外汇核销形式啦。
外汇核销就是为了让外汇的管理更加有序,虽然手续看起来有点繁琐,但是只要按照规定来做,就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啦。
就像我们遵守交通规则一样,虽然有时候觉得有点麻烦,但这是为了大家都能更好地在路上行驶呀。
外汇核销流程及步骤
外汇核销流程及步骤
外汇核销啊,就像是给外汇收支来一场大检查呢。
先说说出口收汇核销的流程。
企业出口货物后,就开始了这个流程。
出口企业得有出口收汇核销单,这可是个关键的东西。
报关的时候,要把核销单交给海关。
等货物顺利出口了,海关会在核销单上盖章啥的,这就相当于给这单出口业务做了个标记。
然后呢,企业就等着收钱啦。
收到外汇之后,要到银行去办理结汇或者入账手续。
银行会在核销单的“收汇情况”栏填写相关信息,像收汇的金额、日期这些重要的小细节。
再讲讲进口付汇核销。
企业进口货物要对外付汇的时候,得先向外管局申领进口付汇核销单。
然后凭着这个核销单和相关的进口合同、发票之类的去银行办理付汇手续。
银行付汇之后呢,企业要把进口货物报关单等单据收集好。
等货物进口完成后,企业拿着这些单据到外汇管理部门进行核销。
外汇管理部门会核查付汇的金额和进口货物的价值等情况是否合理。
不过呢,现在外汇核销的流程也在不断简化,很多地方都在推行网上核销啦。
这样企业就不用跑来跑去那么麻烦,在网上提交单据,审核通过就搞定。
这就像以前要排长队办手续,现在可以坐在办公室里轻松完成一样,真的是超级方便呢。
外汇核销虽然看起来有点复杂,但只要按照流程一步一步来,把各种单据都保管好,就不会有太大问题啦。
就像走迷宫一样,只要沿着正确的路走,总能顺利到达出口的。
进口付汇核销流程
进口付汇核销流程进口付汇核销是指进口企业向银行申报外汇支付的核销手续。
在国际贸易中,进口付汇核销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对于企业来说,掌握正确的核销流程能够有效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下面将详细介绍进口付汇核销的流程。
首先,进口企业需要向银行提交相关的付汇申请材料,包括进口合同、发票、提单、报关单等。
银行会根据这些材料进行审核,并核实付款金额、货物数量、价格等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其次,银行会根据实际情况向外汇管理部门进行申报。
外汇管理部门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货物的真实进口情况,并核对合同金额和实际货款金额是否一致。
接下来,外汇管理部门会根据审核结果向银行下达核销指令。
银行在收到核销指令后,会及时通知进口企业进行核销操作。
进口企业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和核销申请表到银行办理核销手续。
在办理核销手续时,进口企业需要填写核销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的进口合同、发票、提单、报关单等单据。
银行工作人员会对这些单据进行核对,确保与申请表上的信息一致。
最后,银行会根据审核结果进行核销操作,将核销信息录入系统,并出具核销凭证。
进口企业在收到核销凭证后,可以向外商支付货款,并办理相关的清关手续,完成进口货物的交割。
需要注意的是,进口付汇核销流程中,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真实、完整的材料,确保核销操作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另外,在核销过程中,企业也要密切关注银行和外汇管理部门的通知,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避免延误付款和货物交割。
总的来说,进口付汇核销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环节,企业需要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手续,确保资金安全和进口货物的顺利交割。
希望本文所介绍的核销流程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地掌握相关知识,提高进口贸易的效率和安全性。
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管理政策与操作实务.
4、其他特殊情况,外汇局认为需要“禁用”的。
二、业务操作---收汇核销报告
出口单位应当在货物报关出口后 180 天内收汇, 并于不迟于预计收汇日期起 30天内,持核销单、 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及其它规定的核销 凭证,到外汇局进行出口收汇核销报告。 出口单位报告的数据不齐全的,应当补充; 出口单位报告的数据与海关、银行传送的电 子数据不一致,出口单位应当到相关部门办理核 对、修改和补办手续。
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管理政策与操作实务
基础培训
第一部分
出口收汇核销
一、 出口收汇核销概念
出口收汇核销制度建立于 1991 年 1 月 1 日,是 以出口货物的价值为标准,核对是否有相应的外 汇收回国内的一种管理措施。
海关报关单 银行的收汇凭证 外汇核销单 出口单位的出口货款
二、业务操作---流程
境 外 境
二、业务操作---口岸备案及报关
出口单位到海关报关前,应当通过“中国电子 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向报关地海关进行核销单的 口岸备案。 未进行口岸备案的核销单不能用于出口报关, 对已备案成功的核销单在实际报关前可以撤消备 案。 出口单位报关时应当应如实向海关申报成交方 式,并按成交方式申报成交价格、数量、运费、 保费以及加工贸易合同协议号等信息,保证报关 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六、遗失单证的处理
核销单遗失
(三)已办理核销手续后遗失核销单退税专用联的, 出口单位应当凭税务部门签发的退税情况证明向外汇局 提出核销单退税专用联挂失、补办申请。对税务部门证 明未退税的,外汇局在“出口收汇系统”进行挂失处理 后,于三个工作日内为出口单位签发“出口收汇核销单 退税专用联补办证明” 。
外汇核销制度
外汇核销制度一、核销定义外汇核销是指企业在出口收汇或进口付汇过程中,按照外汇管理局的规定,对相应金额的外汇进行确认和注销的行为。
核销是外汇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企业进行国际贸易必须履行的义务。
二、核销对象外汇核销的对象包括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两个方面。
出口收汇是指企业出口商品后,按照合同约定收回的外汇款项;进口付汇是指企业进口商品后,支付的外汇款项。
这些外汇款项需要进行核销,以避免违规行为和保证国家外汇储备的安全。
三、核销程序1. 企业应向外汇管理局申请办理外汇登记证,并获得企业代码和核销密码。
2.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核销管理制度,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收汇和付汇,并记录每笔业务的核销单号、收汇金额、付汇金额等信息。
3. 企业应在外汇管理局规定的时间内,向当地外汇管理局递交核销单和相关凭证进行核销。
核销单应与收汇金额或付汇金额相等,且凭证齐全、真实、有效。
4. 外汇管理局对企业的核销单和凭证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进行核销操作。
5. 对于违规或不符合规定的核销,外汇管理局将依法进行处理。
四、核销单管理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核销单管理制度,确保核销单的真实、完整、安全。
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核销单的保管、使用和登记工作,并建立核销单档案。
同时,企业应定期对核销单进行检查和清理,避免遗失或被盗用。
五、核销期限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企业应在收汇或付汇后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核销。
具体核销期限根据不同贸易方式和地区而有所不同,企业应在外汇管理局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六、核销凭证核销凭证是指在核销过程中使用的各种单据和证明文件。
具体包括出口收汇核销单、进口付汇核销单、海关报关单、商业发票、装箱单等相关单据和文件。
这些凭证应真实、完整、有效,并按照规定进行保管和使用。
七、核销制度目的外汇核销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外汇收支行为,加强外汇管理,促进国际贸易健康发展。
通过核销制度,可以有效地监控外汇资金的流入和流出,防止违规操作和洗钱等不法活动,保障国家外汇储备的安全和稳定。
进口付汇核销制度
进口付汇核销制度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是指外管局对于在中国境内购汇资金用于进口贸易的核销管理制度。
进口付汇是指在中国进口商品、服务、技术等物品时向国外付款所需支付的汇款。
根据中国的外汇管理制度,企业需要完成进口付汇的结算手续,并通过外管局完成付汇的核销。
下面将针对进口付汇核销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进口付汇核销制度的实施范围进口付汇核销涉及的范围是狭义的,主要包括企业外汇账户资金用于进口货物、技术、服务、工程款等,以及企业中的外汇账户转移至海外账户的资金。
而在广义上,也包括了其他需要在中国境内进行购汇的实体和个人,如外国个人在中国购置房地产、股票等等。
二、进口付汇核销制度的流程步骤1. 购汇申请企业需要对已成交的进口订单进行购汇前申请。
购汇申请需要填写进口合同信息、货款、汇率等相关信息,需提供合同、收款单、发票等相关证明文件,并根据不同的进口商品加入不同的政策因素,如关税、VAT等。
2. 现汇购汇现汇购汇是指企业以外币购买人民币,用于支付进口货款等。
完成购汇手续后,企业需要将购买的外汇汇入其外汇资金账户。
3. 进口付汇进口付汇是指企业在购汇的基础上支付进口款项。
企业需要向境外供应商提供支付方式、外币金额等信息,并按照双方协议进行支付。
同时,企业需要进行相应的凭证保留,如支付凭证、发票、汇款回执等。
4. 进口付汇核销进口付汇核销是指企业将已付汇的资金核销至外管局。
企业需出具进口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相关证件,由银行利用国家外汇管理信息系统向外管局报送资料。
三、进口付汇核销制度的管理措施1. 外汇管理部门对于企业的进口付汇申请进行审查,会对申请的信息和文件进行审核和确认,是否符合中国相关外汇管理政策。
2. 在购汇和核销过程中,银行和企业需保护外管局管理的秘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3. 对于存在问题的进口付汇企业,外管局将启动审计或调查,并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甚至在严重情况下会吊销掉企业的外汇经营执照。
四、进口付汇核销制度的优缺点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旨在加强外汇管理,防止资金流失,控制外汇市场的波动,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进口付汇核销操作规程
进口付汇核销操作规程一、进口付汇核销单的发放程序(一)外汇指定银行向外汇管理部门申领进口付汇核销单外汇指定银行根据自身进口付汇业务量凭单位介绍信到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在京外汇指定银行总行到国家外汇管理局)领取“进口付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
核销单原则上按需要量领取,每月领单量总和不得超过该行两个月的实际需要量,如业务量突增,可随时增领。
领取核销单后,应立即在核销单左上角填写本行行名,以免进口单位用单位混淆。
(二)进口单位向外汇指定银行申领核销单进口单位根据进口业务量凭单位介绍信按月向外汇指定银行领取核销单。
领单后,应将空白核销单按不同的领单行登记,严禁在不同的外汇指定银行之间串用核销单。
二、进口付汇核销手续的办理(一)进口单位填写核销单进口单位无论采取何种结算方式,在办理进口付汇手续时,除提供规定的凭证外,均应当填写一式两联的核销单,并加盖单位印章。
(二)进口付汇核销手续,由进口单位在其付汇的外汇指定银行办理。
外汇指定银行在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手续时,应按不同的结算方式采取不同的核销方式。
1.信用证、托收、货到付款的汇款项下的进口付汇采取逐笔同步核销方式(1)信用证项下的进口付汇核销进口单位应当在开证时填写核销单并交开证行,付汇金额栏填写实际开证金额。
付汇时,外汇指定银行应在付汇日期栏进行逐笔登记。
核销完毕,加盖“已核销章”,第一联留存,第二联退进口单位。
(2)托收项下的进口付汇核销外汇指定银行审核对方银行和进口单位提供的合同、发票、进口货物到货提单与核销单所填内容无误后,在核销单上加盖“已核销”章,第一联留存,第二联退进口单位。
(3)货到付款的汇款项下的进口付汇核销外汇指定银行审核进口单位提供的合同、发票和进口货物报关单与核销单所填内容无误后,在核销单上加盖“已核销”章,第一联留存,第二联退进口单位。
2.预付货款项下的进口付汇采取到货逐笔核销方式外汇指定银行为进口单位办理预付货款项下付汇时,应按照《进口付汇核销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在核销单上填写付汇日期,并加盖经办人员名章,第一联留存,第二联退进口单位。
关于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进口付汇核销问题
关于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进口付汇核销问题摘要:作为有效的外汇使用监管手段,进口付汇核销的存在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十分广泛的。
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是近年来各地频繁使用的一种资金形式,大大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以及技术和人员水平的提高。
但这种特殊的资金使用方式,进口付汇核销仍然是可行的外汇监管手段,却由于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一些特点,使得进口付汇核销执行中出现了一些特有的矛盾和问题。
关键词:进口付汇核销;外国政府贷款;问题一、进口付汇核销概述1、进口付汇核销的定义进口付汇核销是以付汇的金额为标准核对是否有相应的货物进口到国内或有其他证明抵冲付汇的一种事后管理措施。
2、进口付汇核销的主体一般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进口单位和付汇银行。
3、进口付汇核销的报审流程(1)进口付汇到货的数据报审:进口单位根据《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的要求,按月将“贸易付汇到货核销表”及所附单证报送外汇管理局审查的业务过程和手续。
进口单位在办理到货报审的时候,须提交进口付汇核销单(相关改革规定出台后,目前核销已无需提交进口付汇核销单)、进口付汇备案表(如果核销单付汇原因出填写的是“正常付汇”,进口单位可不提供该单据)、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结汇水单及收账通知单和外汇管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及文件。
(2)进口付汇备案手续:进口付汇备案是外汇管理局依据有关法规要求企业在办理规定监督范围内付汇或开立信用证前想外汇管理局核销部门登记,外汇局凭以跟踪核销的事前备案业务。
进口单位在办理备案业务时,须提交进口付汇备案申请函(申请函内容应包含申请备案原因及备案内容)、进口合同正本及主要条款复印件、开征申请书、进口付汇/托收通知单及复印件(银行出具)电汇通知书(如结算方式为汇款的情况下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及其复印件、结汇水单,收账通知单或转口所得的信用证、预付款保函、进口付汇备案表和在特殊备案情况下,外汇管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及文件。
进口付汇流程
进口付汇流程进口付汇是指境内企业或个人向境外付款的行为,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资本项目等多种形式。
进口付汇流程是指在进行进口付款时,所需要经过的一系列程序和步骤。
下面将详细介绍进口付汇的流程。
首先,进口付汇流程的第一步是签订合同。
当境内企业需要进口商品或服务时,首先需要与境外供应商签订进口合同,明确商品或服务的品种、数量、价格、质量标准、交货地点、付款方式等内容。
合同是进口付汇的基础,也是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约束。
第二步是办理结汇核销。
结汇核销是指企业向银行提交相关单据,办理购汇手续,将人民币兑换成外汇。
在进口付款之前,企业需要向银行出具进口合同、发票、提单等单据,办理相应的结汇核销手续,确保有足够的外汇用于进口付款。
第三步是办理进口付款。
办理进口付款是指企业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通过银行向境外供应商支付货款。
在办理进口付款时,企业需要向银行提供进口合同、发票、提单、结汇核销单据等资料,经过银行的审核和核准后,完成付款手续。
第四步是办理货物清关。
货物清关是指进口货物到达境内口岸后,需要进行报关、查验、交税等手续,确保货物合法进入境内市场。
企业需要向海关提交进口货物清单、报关单、商检单等单据,按照规定办理进口货物的清关手续。
最后一步是办理货款核销。
货款核销是指企业向银行出具进口货款核销单据,确认货款已经支付给境外供应商。
在货款核销后,进口付汇流程就正式完成,企业可以取得进口货物,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进行销售或使用。
总的来说,进口付汇流程包括签订合同、办理结汇核销、办理进口付款、办理货物清关和办理货款核销等多个环节。
在整个流程中,企业需要与境外供应商、银行、海关等多方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进口付款的顺利进行。
同时,企业还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操作,确保进口付汇的合法合规。
通过规范的流程和操作,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进口风险,促进进口贸易的顺利开展。
进口付汇核销流程图
进口核销业务操作指南项目内容提供材料“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管理尚未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进口企业:1、加盖单位公章的进口单位名录登记申请书;2、商务主管部门的批件或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及复印件;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已经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进口企业:1、进口单位名录登记申请书;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相关证明及复印件;3、银行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开户证明及复印件。
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1、申请书;2、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正本及复印件;3、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它执业证明(副本)及复印件;4、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及复印件;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及复印件;6、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7、中国电子口岸IC卡;8、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黑名单”管理1、进口单位有下列违规行为的,应列入"黑名单":(1)向外汇局或外汇指定银行报审伪造、假冒、涂改、重复使用等进口货物报关单(核销联)或其它凭证的;(2)付汇后无法按时提供有效进口货物报关单或其它到货证明的;(3)需凭备案表付汇而没有备案表;(4)漏报、瞒报等不按规定向外汇局报送核销表及所附单证,或丢失有关核销单证的;(5)违反《贸易进口付汇核销暂行办法》其他规定的。
2、"黑名单"经核实后公布;3、"黑名单"有效期最低为自公布之日起六个月;4、"黑名单"撤销需“名单”内的企业提出撤销申请,外汇局考察其整改情况。
5、对“黑名单”内的企业不予办理:异地付汇、90天以上的远期信用证和先支后收项下转口贸易付汇的备案。
异地付汇项下贸易进口付汇备案管理进口单位办理异地开证、付汇时,外汇局需审核进口单位的备案申请函、进口合同、代理协议(委托代理项下需提供),并根据不同的结算方式审核相应的材料及复印件:1、信用证:开证申请书;2、托收:托收通知书;3、预付货款:商业发票或形式发票;4、货到汇款:商业发票、中国电子口岸IC卡、进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及复印件。
《进出口收付汇核销》课件
核销周期短,手续简便,适用于大部分进口付汇业务。
一般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的流程
进口单位在进口付汇时,需向外汇局提交进口合同、进口付汇备案表等相关单证,外汇局 审核无误后,进行核销操作。
加工贸易进口付汇核销
01
加工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的定义
是指加工贸易企业进口料件时,依据进口付汇备案表等规定提交的单证
是指除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以外的其他贸易 方式下的进口付汇核销。
其他贸易方式进口付汇核销 的特点
适用于特定贸易方式下的进口业务,如易货贸易、 Fra bibliotek境小额贸易等。
其他贸易方式进口付汇核 销的流程
根据不同贸易方式的具体规定,进口单位需 向外汇局提交相应的单证,外汇局审核无误 后,进行核销操作。
05
核销单据及档案管理
核销的基本流程
01
进出口企业向指定银行 申请办理购汇、结汇或 收入、支付等手续;
02
指定银行根据企业提供 的单证和资料进行审核 ;
03
外汇管理局对审核通过 的资料进行核对、审查 、确认;
04
进出口企业根据核销结 果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
02
进出口收汇核销
一般贸易收汇核销
一般贸易收汇核销的定义
一般贸易收汇核销的意义
,向外汇局申请办理加工贸易进口付汇核销手续。
02
加工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的特点
适用于加工贸易企业,核销周期较长,手续相对复杂。
03
加工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的流程
加工贸易企业需向外汇局提交进口合同、进口付汇备案表、加工贸易登
记手册等相关单证,外汇局审核无误后,进行核销操作。
其他贸易方式的进口付汇核销
其他贸易方式进口付汇核 销的定义
进口付汇操作流程
进口付汇操作流程进口付汇具体操作流程一、进口付汇核销监管部门的职责(一)整理银行报送的进口付汇核销单,录入有关数据。
一般要求隔日录入完毕并按付汇日期将核销单归档。
对有问题的核销单及时与银行联系改正。
待国际收支统计申报2.0版软件稳定运行之后,进口付汇核销单数据直接从该软件系统中提取,取消手工录入工作。
(二)审查进口单位的进口到货报审和未到货报审,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报审表录入计算机。
审查三项内容:1、进口单位在报审表上填写的内容与所附单据的内容是否一致无误;2、审核付汇单证与报关单内容是否一致;3、手工操作时审核进口单位提供的报关单表面是否与海关的要求一致,即是否有防伪标签、海关编号,是否有清晰的海关验讫章等;使用报关单核查系统后用计算机核查报关单的真伪。
经审核无误,即在报审表和报关单上加盖报审章,将报关单和报审表(第一联)归档存放,将报审表(第二联)的内容录入计算机;如第一项有问题,则请进口单位更正报审表的内容后再报审;如第二项、第三项有问题,以及报关单属于按规定应办理二次核对的范围之内,则留存有关报关单进行二次核对,经鉴别结果为真实者即将报关单退还进口单位留存,经证实存在问题的即按有关规定移交外汇检查部门处理。
(三)进口付汇备案表审核及签发进口付汇备案表是针对一些核销方式较特殊、银行资金风险较大及逃套汇发生频率较高的进口付汇,如远期信用证、异地付汇、转口贸易、预付款等所采用的一种事前登记、初审办法。
办理备案表表明外汇局已对上述付汇进行了重点跟踪、登记,并按期要求进口单位凭有关凭证向外汇局办理核销报审。
二、进口付汇核销报审流程(一)进口付汇到货的数据报审1、概念进口付汇到货报审是进口单位根据《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的要求,按月将“贸易付汇到货核销表”及所附单证报送外汇局审查的业务过程和手续。
2、业务审核单据根据《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规定,进口单位“应当在有关货物进口报关后一个月内向外汇局办理核销报审手续”。
进口付汇核销流程
一、“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登记”申请申请材料(交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中外资企业:1.中资企业:商务部门颁发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外资企业:商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工商营业执照或银行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开户证明;3.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已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企业不用提供);4.进口单位名录登记申请书;(二)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1.申请书;2.个人有效身份证明;3.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执业证明;4.商务部门颁发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6.组织机构代码证;7.中国电子口岸IC卡。
备注:1.进口单位变更单位名称时,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对外付汇进口单位更名登记申请书、工商局《核准企业变更登记通知书》及全套申请材料2珅请之日超过《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签发日期30个工作日的,进口单位还须提供其在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其他相关部门被正式受理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办理流程:2.企业提交申请资料3.外汇局审核后相应调整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办理期限:材料齐备,符合规定的当场出具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并于15个工作日内列入名录。
二、进口付汇备案(凡申请办理进口付汇备案的进口单位须事先办理“名录”登记)(一)备案基本材料(除备案申请书外,其余材料交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进口付汇备案申请书(见附件2);2.进口合同;3.实行进口配额或特定产品管理的货物,须提供有关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进口证明,进□实行自动登记制的货物,还须提供有关登记表(已在名录无须提供);4.属代理进口的,须提供正本代理进口协议;5.另外,还须区别不同的结算方式提供以下相应的单证资料:(1)货到汇款项下除需提交上述备案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供电子口岸IC卡、商业发票、提单(已在名录无须提供)和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证明联);金属矿砂等大宗散装货物进口报关单金额与付汇金额不符情况下补缴税款,海关按差额补发报关单的,还须提供补征税费证明;止匕外,还需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对凭进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办理售付汇及核销实行分类管理的通知》(汇发〔2003〕15号)区别不同贸易方式的进口报关单提交相应的材料。
如何办理进出口付收汇核销
如何办理进出口付收汇核销进出口付收汇核销是指企业进行国际贸易时,通过银行提供的服务确认货款的收付情况。
以下是办理进出口付收汇核销的步骤:1. 准备文件:企业需要准备与国际贸易相关的文件,包括合同、发票、提单、信用证、进出口许可证等。
2. 联系银行:企业需要联系自己的开户银行,并向银行说明希望办理进出口付收汇核销的具体事项。
3.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文件和相关申请表格提交给银行。
申请表格中通常需要填写企业名称、进出口贸易的金额、币种、交易对方等信息。
4. 银行审核:银行将审核所提交的申请资料,并核实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5. 支付手续费:银行将根据一定的比例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企业需要支付相关费用。
6. 汇率确定:银行将根据当天的汇率确定汇款金额,并告知企业。
7. 核销汇款:企业将货款转至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填写核销申请表格。
8. 银行确认:银行收到企业的货款后,将核销申请表格提交给外汇管理部门进行核销。
9. 收到核销凭证:银行将会向企业提供核销凭证,表明该笔汇款已经核销成功。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国家和地区的办理程序可能会有所不同,企业在办理前应该咨询银行和相关政府部门,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
另外,企业应该确保所提供的文件真实可靠,以避免办理过程中的问题和延误。
进出口付收汇核销是企业进行国际贸易时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它对于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能够及时、准确地办理进出口付收汇核销不仅有助于企业合理运用资金,提高资金周转效率,还可以有效规避汇率风险,保证贸易交易的顺利进行。
下面我将继续为大家介绍与办理进出口付收汇核销相关的内容。
首先,我将进一步介绍办理进出口付收汇核销的具体步骤。
步骤1是准备文件。
作为企业办理进出口付收汇核销的基础,准备好相关文件至关重要。
这些文件包括合同、发票、提单、信用证以及进出口许可证等。
接下来,步骤2是联系银行。
作为企业选择的开户银行,银行将提供必要的服务,帮助企业办理付收汇核销事宜。
进口付汇核销操作流程
进口付汇核销操作流程(一)2003-03-08 11:29:42 作者:佚名来源:一、“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办理1. 进口单位如何申请进入“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进口单位应持以下单据正本及复印件到所在地外汇局申请进入“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1)对外经济贸易部门赋予企业进口经营权的批件;(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发的营业执照;(3)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为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注册短期工商营业执照后突击骗购外汇,从1999年10月1日起,对工商营业执照上有效期为一年(含一年)以下的进口企业不得列入“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
2. “名录”由谁公布?在京中央级进口单位和在工商管理总局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北京外汇管理部所辖的进口单位和外商投资企业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总局公布。
地方企业名录由其所在地外汇管理分局集中公布或由分局下属分支局分别公布。
3. “名录”公布有几种形式?外汇管理局向外汇指定银行公布“名录”的途径主要有两条:(1)通过发文形式,将文件发向所辖外汇指定银行、辖内外汇管理分支局(部),再由各分支局(部)逐级转发给所辖外汇指定银行;(2)在“名录”文件已经批准公布的情况下,为便利银行、企业查询,提高名录时效性,可以通过“名录(单)”网络系统发布。
4. “名录”的内容及适用范围是什么?“名录”包含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通知”部分,包括要说明的事项及“名录”生效时间;第二部分为“名录”部分,包含新公布生效的进口单位编码、进口单位名称、所在地外汇局名称和因更名等原因而撤销的进口单位名录。
“名录”适用于已经对外经贸部门批准,享有进口经营权的所有进口单位。
5. “名录”的更新、使用与查询手续有什么规定?根据《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的规定,企业由于更名等原因要求更新名录时,外汇局在核定其提供的材料后,为其重新公布名录,并将更改前的旧名录撤销。
银行在收到“名录”文件或电子信息后,可为“名录”内的企业直接办理对应付汇、开立信用证业务(要求提前到外汇局备案的结算业务除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进口付汇核销流程
进口付汇核销流程
一、进口付汇核销监管部门的职责
(一)整理银行报送的进口付汇核销单,录入有关数据。
一般要求隔日录入完毕并按付汇日期将核销单归档。
对有问题的核销单及时与银行联系改正。
待国际收支统计申报2.0版软件稳定运行之后,进口付汇核销单数据直接从该软件系统中提取,取消手工录入工作。
(二)审查进口单位的进口到货报审和未到货报审,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报审表录入计算机。
审查三项内容:
1、进口单位在报审表上填写的内容与所附单据的内容是否一致无误;
2、审核付汇单证与报关单内容是否一致;
3、手工操作时审核进口单位提供的报关单表面是否与海关的要求一致,即是否有防伪标签、海关编号,是否有清晰的海关验讫章等;使用报关单核查系统后用计算机核查报关单的真伪。
经审核无误,即在报审表和报关单上加盖报审章,将报关单和报审表(第一联)归档存放,将报审表(第二联)的内容录入计算机;如第一项有问题,则请进口单位更正报审表的内容后再报审;如第二项、第三项有问题,以及报关单属于按规定应办理二次核对的范围之内,则留存有关报关单进行二次核对,经鉴别
结果为真实者即将报关单退还进口单位留存,经证实存在问题的即按有关规定移交外汇检查部门处理。
(三)进口付汇备案表审核及签发
进口付汇备案表是针对一些核销方式较特殊、银行资金风险较大及逃套汇发生频率较高的进口付汇,如远期信用证、异地付汇、转口贸易、预付款等所采用的一种事前登记、初审办法。
办理备案表表明外汇局已对上述付汇进行了重点跟踪、登记,并按期要求进口单位凭有关凭证向外汇局办理核销报审。
二、进口付汇核销报审流程
(一)进口付汇到货的数据报审
1、概念
进口付汇到货报审是进口单位根据《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的要求,按月将“贸易付汇到货核销表”及所附单证报送外汇局审查的业务过程和手续。
2、业务审核单据
根据《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规定,进口单位“应当在有关货物进口报关后一个月内向外汇局办理核销报审手续”。
进口单位在办理到货报审手续时,须对应提供下列单据:
(1)进口付汇核销单(如核销单上的结算方式为“货到付款”,则报关单号栏不得为空);
(2)进口付汇备案表(如核销单付汇原因为“正常付汇”,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3)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如核销单上的结算方式为“货到付汇”,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4)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一式两份,均为打印件并加盖公司章);
(5)结汇水单及收帐通知单(如核销单付汇原因不为“境外工程使用物资”及“转口贸易”,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6)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文件。
上述单据的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清晰、准确。
3、办理进口付汇报审业务手续:
(1)进口单位须备齐上述单据,一并交外汇局进口核销业务人员初审。
(2)初审人员对于未通过审核的单据,应在向企业报审人员明确不能报审的原因后退还进口单位。
(3)初审结束后,经办人员签字并转交其他业务人员复核;
(4)复核人员对于未通过审核的单据,应在向企业报审人员明确不能报审的原因后退还进口单位。
(5)复核无误,则复核员签字并将企业报审的全部单据及IC卡留存并留下企业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
(6)外汇局将留存的报关单及企业IC卡通过报关单检查系统检验报关单的真伪。
如无误,则将IC卡退进口单位,并在到货报审表和报关单上加盖“已报审”章;如报关单通不过检查,则将有关材料及情况转检查部门。
(二)进口付汇备案手续
进口付汇备案是外汇管理局依据有关法规要求企业在办理规定监督范围内付汇或开立信用证前向外汇局核销部门登记,外汇局凭以跟踪核销的事前备案业务。
1、企业在办理下列付汇或开立信用证业务时,须办理备案手续:
(1)开立90天以上(不含90天)的远期信用证;
(2)信用证开立日期距最迟装运日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
(3)办理90天以上(不含90天)承兑交单的承兑业务;
(4)提单签发日期距付汇日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的付汇交单业务;
(5)付汇日期距预计到货日期超过90天的预付货款;
(6)超过合同总额的15%且超过等值10万美元的预付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