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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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凯旋城I地块工程

牡丹江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绿地·凯旋城I地块工程项目部2012年10月05日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方案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绿地地产集团牡丹江爱民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牡丹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黑龙江省飞天建设监理公司

施工单位:牡丹江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本工程位于牡丹江市爱民区新平路与通乡街交口,为6+1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84217.94 m2,建筑高度21.95m。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抗震设防烈度6度。主体结构砼强度等级为C30、C25。钢筋采用HPB300级钢、HRB335级钢及HRB400级钢。

二、编制依据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4、《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6、《建筑电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7、《黑龙江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8、施工合同、招标文件、设计文件等。

三、分户验收各方人员及职责

经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确认:

1、分户验收领导小组

组长:苗宇(建设单位负责人)

成员:关度豪(建设单位土建工程师);

姜枫(建设单位水电负责人);

王茂发(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李晓军(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

贾春晖(施工单位质检员)

潘东林(监理单位项目总监)

杨明远(监理单位土建监理工程师)

李波(监理单位水电监理工程师)

物业

业主

2、建立会议制度

2.1一户一验实施前,组织宣传会,对总分包管理人员进行教育,统一认识,明确责任,理清流程。

2.2实施过程中,每天上午由甲方根据施工方案确定检查项目、数量及验收方法,下午验收后进行确认并签字。定期(每周一次)和不定期与甲方、监理召开一户一验工作会,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提出改进意见,完善管理程序。

3、建立整改制度及整改小组

3.1验收小组在验收时若发现受检项目不达标由监理下发整改通知单,通知整改小组负责限期整改,整改后再报请验收小组进行复查,复验合格后形成相应的检查验收记录表单。

整改小组:

组长:王茂发(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李晓军(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

组员:贾春晖(施工单位质检员)

4、参建各方职责

4.1建设单位职责

4.1.1组织监理单位编制分户验收方案。工程施工之前,组织监理单位编制分户验收方案,建设单位组织进行审核签认,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方案报监督站备案。

4.1.2组织施工、监理单位研究确定分户验收批项目及内容。组织、协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户验收工作,协助解决分户验收中测量设备、人员、资金等问题。

4.1.3主持施工、监理、物业单位有关人员共同参加分户检查验收工作,并应及时确认签字盖章。

4.1.4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应当作为《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业主。

4.2监理单位职责

4.2.1在建设单位组织下编制分户验收方案。

4.2.2共同确定分户验收方案中的每户住宅和公共部分的检验批项目、以及检查内容和数量。

4.2.3按分组情况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具有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以及足够的检查验收工具。

4.2.4按分户验收方案中确定的每户住宅和公共部位检验批项目和内容,参照户型做法和抽查点,参与确认施工单位分户验收检查评定结果,并记录

问题,对不合格项下发不合项处置记录,签署验收意见并签名。

4.3施工单位职责

4.3.1视工程情况及专业分成若干验收小组负责每个阶段验收工作,配备足够的质量检查人员和检查测量工具。质检人员要具备相应资格,熟悉和掌握分户验收内容及方法。根据分户验收在工程装修、竣工阶段工作量大的特点,安排和调整质检人员及测量工具。

4.3.2按分户验收方案中确定的分户和公共部位检验批项目和内容,参照户型做法表和抽查点,会同建设、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对分户验收项目检查,并及时记录,签字盖章。

4.3.3分包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也应会同总包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分包项目的质量检查评定,并完善签字手续。

4.3.4分户验收相关记录采用表格化手写方式,有可追溯性。

4.4物业单位职责

4.4.1已选定的物业公司应当参与分户验收。

4.4.2配备一定数量的具有相应资格的检查人员,以及足够的检查工具。

4.4.3按分户验收方案中确定的每户住宅和公共部位检验批项目和内容,参照户型做法表和抽查点,验收施工单位分户验收检查评定结果。

四、分户验收的目的及内容、要求

1、分户验收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住宅质量,强化及明确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意识和责任,减少质量投诉,消除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通病,确保竣工房屋使用功能,贯彻建设部建立分户验收制度的要求,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结合《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和武汉

市实际情况,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2、分户验收的概念

分户验收以单位工程每套住宅及公共部分的楼梯间、电梯间及室外、屋面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进行验收,在单位工程验收前,当某一套住宅的某项检验批具备质量验收条件时,根据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重点对允许偏差、观感质量和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为主要验收项目进行检查,并在分户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3、分户验收的相关要求

3.1除每户外还包括公共部分的走廊(含楼梯间、电梯间)、外檐、屋面;

3.2验收的工程要符合设计图纸等设计文件的要求;

3.3对工程观感和使用功能要全部检查,以房间为单位检查并记录;

3.4实测实量部位,按“黑龙江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规范要求确定检查部位、检查数量、检查点,必要时确定实测值的基准值,记录在相应项目表格中第一个空格内,实测值与基准值相比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判为合格。当超出允许偏差时,应在此实测值记录上画圈做出不合格记号,以便判断不合格点是否超出允许偏差1.5倍和不合格点率,实测值应全数记录。

当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装饰装修工程、分户验收检验批一般项目的实测偏差大于等于允许偏差的1.5倍,或不合格点率超出20%时,应整改合格后重新验收,并记录整改项目测量结果。

观感质量为每户全数检查,实测、实量仍按规范要求的比例及最低数量检查。

3.5、分户验收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判定合格方法按规范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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