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老龄工作委员会

黔南老龄办〔2018〕16号

黔南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黔南州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

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州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各县(市)老龄委:

今年是实施《黔南州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第三年,根据贵州省老龄委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贵州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州老龄委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审议同意,在全州开展《黔南州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执行情况评估工作,为做好《规划》中期执行情况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以《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为主要依据,坚持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全面检查和评估对《规划》的落实情况,特别是一些重要任务、主要指标的完成情况。

(二)州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对照《规划执行情况评估主要指标及内容》,结合本部门的任务逐项进行检查评估。检查评估范围不仅局限于《规划执行情况评估主要指标及内容》,对《规划》中一些未能量化的内容也要逐一对照进行检查分析评估,确保评估内容全面客观。

二、检查评估的方式

检查评估工作采取自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是州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对实施《规划》的情况进行自查,全面评估本部门、本地区《规划》执行情况,分析《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进一步落实《规划》的对策建议,形成自查评估分析报告报送州老龄办。二是由州老龄办牵头,组织有关老龄委成员单位组成检查组,赴各县(市)通过座谈汇报、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县(市)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州检查组组成人员另行通知)

三、自查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与“十二五”期末的比较情况。

(二)贯彻落实《规划》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绩和经

验。

(三)实施《规划》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四)对进一步落实《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重点就老年宜居环境建设、老年群体社会管理、老年人社会参与、老年人权益保障、老龄产业发展、农村老龄事业发展等领域的发展指标、主要任务、政策举措,以及要创制的重大政策、可实施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同时填报《规划执行情况评估主要指标及内容》表。

四、时间安排

8月,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评估,9月10日前,向州老龄办提交自查评估分析报告(含纸质版和电子版),协同平台州老龄办收文员邮箱,电话8224575。

9月中下旬,州检查组到各县(市)实地检查评估。

10月底,州老龄办根据各单位、各县(市)自查情况和实地抽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形成全州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报州政府。

五、有关要求

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检查评估,是科学评估总结“十三五”规划中期实施情况,是坚持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也是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加快推进老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各县(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专门力量认真开展自查评估,准确填报自查评估表格,按时上报自查评估报

告(统一采用2018年6月底数据),对2018年末的数据要进行适当预估。

附件:1.《黔南州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评估指标体系

2.《黔南州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评估指标

含义

黔南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29日黔南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 29日印发

附件1

《黔南州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2

《黔南州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评估指标含义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该指标为《贵州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黔南州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主要指标之一,指实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占应参加人口总数的百分比。

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该指标为《贵州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黔南州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主要指标之一,指实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占应参加人口总数的百分比。

3.【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该指标为《黔南州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主要指标之一,指进行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人数占有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百分比。

4.【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县(市)占比】指发放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通常指高龄、失能、养老服务“三项”补贴,有一项补贴即可)的县级行政区数量占本区域所有县级行政区数量的百分比。

5.【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保障范围占比】指本地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纳入

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保障范围的百分比。

6.【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指实施集中供养的农村特困人数占农村特困人口总数的百分比。

7.【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指现有养老床位总数按现有老年人人数(以千人为基本单位)进行分配所得床位个数。

8.【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该指标为《“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主要指标之一,指本地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所有床位数的百分比。

9.【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该指标为《“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主要指标之一,指本地所有养老机构床位数中提供专业护理服务、收住失能失智老人的床位数所占百分比。

10.【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指拥有符合标准的养老服务设施(包含设立养老服务场所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社区个数占社区总个数的百分比。

11.【农村社区(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指拥有符合标准的养老服务设施的农村社区(村)个数占社区(村)总个数的百分比。

12.【城市社区为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指建立社区为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的社区个数占城市社区总个数的百分比。

13.【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该指标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