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项医疗核心制度要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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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项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

15项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

一、15项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1、首诊负责制度(一)首先接诊的医师和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必须对患者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对急、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

(二)对已接诊的病人,确不属于首诊科室诊治的病人而需要会诊及转诊时,若属危重病人首诊医师及时抢救病人,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及请相关科室急会诊,不得以任何借口或方式推诿病人。

若为门诊病情较平稳病人,应在门诊病历中书写初步诊断后请有关科室会诊,并向病人讲明原因,指导就医路线;如为重症或行动不便的现病人可请会诊医师到诊室进行会诊。

被邀请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三) 首诊医师请其他科室会诊原则上必须先经本科室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查看并同意,被邀请科室须安排主治医师以上人员会诊。

(四) 两个科室的医师诊治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

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协调解决,不得推诿病人。

(五) 多发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病人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病人,不得擅自离去。

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好病历记录。

(六)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病人,须先抢救,同时由病人陪同人员办理挂号与交费手续,不得因强调挂号与交费手续延误抢救时机。

(七)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病人,在病情未稳定之前不得转院,因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需要转院者,须由上级医师亲自查看病情,决定可否转院,对需转院且病情允许转院者,对病情、途中注意事项、护送等均应作好交代和妥善安排。

(八)首诊医生应对病人的去向进行登记备查。

(九)凡在接诊、诊治、抢救病人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病人者,要追究当事人及科室负责人责任。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十五个核心制度.doc

十五个核心制度.doc

十五个核心制度十五个核心制度首诊医师负责制度.首诊负责制度是指凡到我院挂号就诊的伤、病员首诊科室和医师对伤、病员的检查、诊断、治疗和抢救均负有责任的制度。

.对挂号就诊的伤、病员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的进行门诊病历记录。

对非本科范畴或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均不得拒诊。

必要时可请其他科室会诊不得互相推诿。

.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伤、病员移交接班医师。

但首诊医师必须面对面交接清楚做好记录方可离岗。

.对来院的急、危、重症伤病员首诊医师应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

如不属于本专科疾病也应予以抢救同时请相应专科医师会诊救治。

被邀请的医师应立即赶到现场配合首诊医师进行抢救(以首诊医师负责)。

.经检诊或抢救后需住院治疗的伤、病员首诊医师负责同病房联系病房不得拒收对收治有困难时病房应加床位收治病房加床也不能收治或我院无条件收治时应转告医务科或总值班室由医务科或总值班室向他院联系方能转院。

.决定收入院或转院治疗的急、危、重症伤病员首诊医师根据病情负责决定是否护送。

.如遇复杂病例或病人归属有争议时应及时向本科上级医师咨询或组织全院大会诊以决定病人的归属。

当各科在会诊后仍对病人归属有分歧时急诊科或医务科有权作出裁决必要时请示业务院长有关科室必须无条件服从。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一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

经治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查房二次。

.对危重病员住院医师、值班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临时检查病员。

.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根据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查房的内容:()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重危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十六项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核心制度

十六项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核心制度

十六项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是医疗服务的核心要素,对于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至关重要。

为了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制度,下面将介绍十六项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核心制度。

一、医疗质量管理制度:1.临床路径管理制度:通过引入临床路径,明确了患者治疗的全过程管理,提高了医疗质量和效率。

2.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及时、公开地报告不良事件,加强风险管理和应急处理。

3.病例讨论制度:鼓励医疗机构开展病例讨论,提高医生的诊疗水平和团队合作能力。

4.医疗服务评价制度:建立医疗服务评价机制,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评价,提高服务质量。

二、医务人员管理制度:5.医师执业注册制度:落实医师执业注册制度,规范医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的责任感和专业水平。

6.医院质量管理人员选拔制度:加强医务人员的管理,引进专业的医院质量管理人员,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

7.继续医学教育制度:要求医务人员进行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医学知识,提高临床技能和治疗水平。

8.绩效考核制度:将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与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相结合,激励医务人员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三、药品管理制度:9.药品临床应用评价制度:加强对药品的监管,推行药品临床应用评价,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10.不合理用药审查制度:加强对不合理用药的审查和管理,提高药品的合理使用率。

11.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及时报告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加强药品监管。

四、医疗设备管理制度:12.医疗设备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医疗设备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13.外购医疗设备审查制度:对外购的医疗设备进行审查,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

五、风险管理制度:14.医疗风险管理制度:引入医疗风险管理,对医疗活动中的风险进行评估和防控。

15.护理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护理风险的管理,提高护理质量和安全。

六、医患沟通与知情同意制度:16.医患沟通与知情同意制度:要求医生与患者进行充分的沟通,明确治疗方案和风险,并取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十五项核心制度)

十五项核心制度)
2科主任签字后向医教科研处递交《申请单》。
3经医教处与有关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
4会诊由科主任、医教科研处处长或医疗副院长主持。
5会诊完毕后,请院外专家填写《院外专家会诊记录单》,一式两份(可复印),原件夹入病历中、复印件医教科研处归档备案。
三、需转外院会诊者,经本科室主任审签,医教科研处批准,主管医师持《申请单》(加盖医教科研处公章后)和《记录单》陪同前往会诊。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一、疑难病例是指诊断不清或治疗效果不佳的特殊病例。造成或可能造成多器官功能异常、危及患者生命的病例为危重病例。
二、住院7天以上未能确诊的病例应组织科室疑难病例讨论;两周以上未能确诊者,科主任可申请院内大会诊或邀请院外会诊,具体参见《会诊制度》。
三、由主管医师准备病历及相关辅助检查结果,如影像资料;治疗组中级以上医师报告病历,陈述当前治疗方案、治疗后出现的病情变化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需要讨论的内容。
8决定患者的出院、转科、转院问题,签发会诊、特殊检查申请单、审查特殊药品处方及病历首页并签字。
9注意听取医护人员和患者对医疗、护理、生活饮食、医院管理各方面的意见,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三、住院医师查房制度
1住院医师查房每日查房至少二次,并上、下午下班前各巡视一次,危重患者和新入院患者及手术患者重点查房并增加巡视次数,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医师。
8对不执行首诊负责制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医疗纠纷的,对当事医师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如需转诊,请参照转诊制度)
查房制度
科室大查房
一、主持人:科主任或科主任指定人员。
二、时间与频次:各科大查房时间应相对固定,保证每周进行一次。
三、参加人员:应为全科医师、护士长、责任护士。

十五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五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五项医疗核心制度一、医疗质量管理制度1. 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医疗质量改进措施。

2. 制定医疗质量评价标准,定期进行医疗质量检查和评估。

3. 建立医疗差错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

二、医疗安全管理制度1. 制定医疗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医疗活动安全。

2. 开展医疗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安全意识。

3. 建立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和分析机制。

三、医疗伦理管理制度1. 建立医疗伦理委员会,负责医疗伦理问题的审议和指导。

2. 制定医疗伦理规范,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

3. 开展医疗伦理教育,提升医务人员的伦理素养。

四、医疗信息管理制度1. 建立医疗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护患者隐私。

2. 制定医疗信息管理规范,确保医疗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建立医疗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五、医疗设备管理制度1. 制定医疗设备采购、使用、维护和报废制度。

2. 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性能评估。

3. 建立医疗设备档案,记录设备使用和维护情况。

六、药品管理制度1. 建立药品采购、储存、使用和报废制度。

2. 制定药品使用指南,规范药品使用。

3. 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机制。

七、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 制定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储存和处理制度。

2. 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 开展医疗废物处理人员培训,提高处理能力。

八、医疗纠纷处理制度1. 建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负责医疗纠纷的调解工作。

2. 制定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明确纠纷处理步骤。

3. 建立医疗纠纷档案,记录纠纷处理过程和结果。

九、医疗人才培养制度1. 制定医疗人才培养计划,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和路径。

2. 建立医疗人才培训体系,提供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

3. 建立医疗人才激励机制,鼓励医务人员提升专业技能。

十、医疗科研管理制度1. 建立医疗科研管理机构,负责科研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2. 制定医疗科研项目申报、审批和实施流程。

3. 建立科研成果评价和奖励机制,鼓励科研创新。

医院考试之医院核心制度十五项

医院考试之医院核心制度十五项

首诊负责制度一、病人首先就诊的科室(包括门急诊、病房、抢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的医师为首诊医师。

首诊医师必须认真详细询问病史(包括现病史、既往史和个人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作出初步诊断及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

对不宜转院转科诊治的重危患者组织力量就地抢救。

二、对考虑非本科疾病的病人,首诊医师均不得拒诊,仍应进行必要的诊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开立会诊医嘱,并向患者介绍其病情及应去会诊的科室。

三、对非本科室范畴危重疾病患者和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不得拒诊,应负责诊疗并进行记录。

必要时,首诊医师可请有关科室会诊,同时应向上级医师汇报,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病人。

四、重危患者如非本科室范畴,首诊医师应首先对患者进行一般抢救,并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并做好记录后方可移交至急诊医师。

五、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

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

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务处或总值班协调解决,不得推诿。

六、如遇复杂病例,需两科或更多科室协同抢救时,应由首诊医师负责实施抢救,同时通知医务处或总值班,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共同抢救治疗。

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

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七、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病人,须先抢救,同时由病人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因强调挂号、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

危重病人在抢救费用不足时,本着先救治后结算的原则,科主任/二线值班医师可临时全权处置,请医务处或总值班在住院证上具名签署意见后紧急办理。

危重病人在急诊抢救期间发生的费用由急诊抢救室护士、经治负责医师负责记追帐。

八、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病人,在病人稳定之前不得转院(转科),因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须由二线医师亲自察看病情,决定是否可以转院(转科),对需要转院而病情允许转院(转科)的病人,须由责任医师(必要时由医务处或总值班)先及接收医院(科室)联系,对病情记录、途中注意事项、护送等均须作好交代和妥善安排。

医院十五项核心制度

医院十五项核心制度

医院十五项核心制度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1.病人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须及时对病人进行必要的检查、做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

2.诊断为非本科疾患,需请其它科室会诊。

若属危重抢救病人,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病人,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病人。

3.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

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4.首诊医师请其它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病人并同意。

被邀科室须有二线医师以上人员参加会诊。

5.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

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疗管理部门或总值班协调解决,不得推诿。

6.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病人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

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7.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病人,须先抢救,同时由病人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因强调挂号、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

8.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病人,在病人稳定之前不得转院,因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须由二线医师亲自察看病情,决定是否可以转院,对需要转院而病情允许转院的病人,须由责任医师(必要时由医疗管理部门或总值班)先与接收医院联系,对病情记录、途中注意事项、护送等均须作好交代和妥善安排。

9.首诊医师应对病人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

10.凡在接诊、诊治、抢救病人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病人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科室的责任。

转科、转院流程一、转科(一)患者入院;(二)在病区主任或科主任的安排下进行详细检查;(三)因病情发生变化或诊断改变或患者及其家属坚持要求转科;(四)因病情危重不能转运,要向家属详细解释并取得同意和签字;(五)经治医生写好转科记录,按联系时间转科;(六)转出科护理人员通知住院处办理续;转出科派人陪同到转入科,向值班医师交待病情;(七)转入科室医师及时检查处理患者,书写转入记录;二、转院(一)因医院技术水平、设备条件或患者特殊疾病,不宜在本院继续治疗的患者;(二)或患者、家属坚持要求转院者,因病情危重可能在转院途中危及生命的,要向家属详细解释并取得同意和签字;如家属坚持转院,向上级医师和科主任报告,并在病历记录中及时离录,请家属签字;(三)由科主任提出转院申请。

十五项医疗核心制

十五项医疗核心制
注意事项
在执行首诊负责制度时,医师应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尊重患者的知情 权和自主权,及时向患者及家属告知病情和治疗方案,同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 私。
案例分析
案例概述
某患者因头痛、发热到医院就诊,首诊医师接诊后进行了详细的问诊和体格检查,初步诊 断为感冒,给予对症治疗。但患者病情持续恶化,出现呼吸困难等症状,后经确诊为重症 肺炎。
某医疗机构在病例讨论中发现了某医生在诊疗过程中的疏漏,及时进行了纠正,避免了 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这一案例说明了病例讨论制度有助于提升医生责任心和诊疗能力。
05
会诊制度
定义与重要性
定义
会诊制度是指在医疗工作中,当遇到疑难、 危重病例或涉及多个学科的病例时,组织相 关科室进行集体讨论、共同会诊,提出诊疗 意见或制定治疗方案的规定。
注意事项
病例讨论应注重隐私保护,避免泄露患者个 人信息;同时要确保参与讨论的专家具备相 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以保证讨论质量。
案例分析
案例一
某医院针对一例罕见疾病患者组织了病例讨论,通过多学科协作,最终成功诊断并治疗 了该患者。这一案例凸显了病例讨论制度在提高诊疗质量和保障患者安全方面的重要作
用。
案例二
1. 用血申请应当填写申请表,经 主治医生核准、审核,报请上级 医生核准后方可备血;
3. 凡遇有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 来源不明的血液,应当及时拒绝 。
案例分析
案例一
某医院在为一位大出血产妇进行 输血时,未严格执行临床用血审 核制度,导致输入了不合适的血
液,最终导致产妇死亡。
案例二
某医院在为一位贫血患者输血时, 未按规定填写申请表,也未经上级 医生审核,导致患者输血后出现不 良反应。
08

卫生部十五项医疗核心制度

卫生部十五项医疗核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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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确保患者得到及时、准确、有效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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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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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求:医疗机构应建立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明确讨论范围、讨论流程和记录要求等。对于诊断困难或疗 效不佳的病例,应及时组织相关科室或专家进行讨论,明确诊断并制定治疗方案。讨论结果应记录在病历中, 并通知患者及其家属。
必要时可请院领导参加
Part Six
医疗机构应建立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制定急危重患者抢救流程图 抢救时多科室协同作战,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对急危重患者进行评估、诊断、治疗和护理,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
抢救记录应及时、准确记录病情及抢救过程。 需紧急手术者,相关科室和手术医生应尽快实施手术。 危重患者应转入ICU或相关科室进行进一步救治。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确保患者得到连贯的救治。
Part Eight
医疗机构应建立 危急值报告制度
出现危急值时, 检验据患者病 情、检查结果报 告上级医师或科 主任
并做好记录
定义:危急值是指相关检查数据出现异常,提示患者可能存在生命 危险
报告流程:一旦出现危急值,检验(检查)者必须立即报告给医师
医师职责:接获危急值报告后,医师必须在10分钟内追踪完成检验 (检查)者复核情况和患者病情变化情况,以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Part Five
医疗机构应建立 会诊制度
当患者病情涉及 到其他专业时, 应及时请相关科 室会诊
会诊由请求科室 主任提出,填写 会诊单,经医务 部门批准后进行
会诊应指定医生 或专家进行,并 确定会诊时间、 地点和方式等
会诊包括院内会诊、院际 会诊
院内多科室会诊原则上应 请相应科室主任参加

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十八项内容

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十八项内容

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十八项内容一、病案质量管理制度:病案质量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病案审查、病案质量评价、病案归档和病案统计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建立完善的病案质量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医疗机构的诊疗质量,保证患者权益。

二、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对发生的不良事件进行统一的报告,包括不良事件的类型、原因、处理过程等内容,以便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提升医疗质量。

三、医疗操作规范制度:医疗操作规范制度要求医疗机构明确各项诊疗操作的标准和程序,包括手术操作、药品使用、消毒灭菌等方面的规范,以保证医疗过程的安全和合理性。

四、药品管理制度:药品管理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建立完善的药品调配、购进、储存和使用的管理制度,包括药品质量把关、药品存放环境、药品使用记录等方面的内容。

五、高值耗材管理制度:高值耗材管理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对高值耗材的采购、储存、使用和退还等进行规范管理,以确保高值耗材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六、手术安全管理制度:手术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在手术过程中严格遵循手术准备、手术操作和手术后处理等一系列规范,以最大限度地保障患者的手术安全和术后康复。

七、护理质量管理制度:护理质量管理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建立完善的护理操作规范和护理质量监控体系,提升护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服务。

八、感染控制管理制度:感染控制管理制度要求医疗机构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严格的消毒灭菌操作、隔离措施和感染监测等,以预防和控制医院内感染的发生。

九、医务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医务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制定医务人员的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以提升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十、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医疗设备管理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建立设备购置、验收、维护和报废的管理制度,保证医疗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和有效使用。

十一、临床路径管理制度:临床路径管理制度要求医疗机构为常见疾病制定标准化的诊疗路径,明确各项操作和治疗流程,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医疗质量的提升。

医疗十五项核心制度

医疗十五项核心制度

医疗十五项核心制度医疗是一个国家民生的重要方面,保障人民的健康是国家的责任。

为了确保医疗事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我国制定了医疗十五项核心制度。

首先是医疗保险制度。

我国建立了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制度,通过保险来减轻患者的负担,确保人民可以享受到合理的医疗服务。

同时,医疗保险还对医疗机构进行限额管理,避免涨价导致医疗费用过高。

其次是医疗资源配置制度。

为了保障人民的基本医疗需求,我国通过医疗资源配置制度来合理分配医疗资源。

这包括调整医疗机构布局,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等。

第三是医疗机构评价制度。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我国实行医疗机构评价制度。

通过评价来鼓励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可以帮助患者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

第四是医疗费用控制制度。

为了遏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我国建立了医疗费用控制制度。

这包括医用耗材谈判制度、药品招标采购制度等。

通过可以降低医疗费用,减轻人民的经济负担。

第五是医疗安全制度。

医疗安全是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是医疗质量的基础。

我国通过建立医疗安全制度来加强医疗事故的防范和处理,提高患者安全保障水平。

第六是医疗纠纷处理制度。

医疗纠纷是一个社会问题,处理好医患矛盾对于医疗事业的稳定发展至关重要。

我国通过建立医疗纠纷处理制度,旨在公正处理医患纠纷,保护医生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是医疗创新推广制度。

创新是医疗事业发展的动力,我国鼓励医疗创新,通过制度保护知识产权,加强技术交流和合作,推广先进的医疗技术和设备,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八是医疗人才培养制度。

医疗人才是医疗事业的核心,我国通过建立医疗人才培养制度,加强医生、护士等医疗人才的培养和管理,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

第九是医疗信息化建设制度。

建立医疗信息化系统可以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安全性,方便患者就医和就诊。

我国通过医疗信息化建设制度,推进医疗信息化工作,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十是医疗服务质量评价制度。

为了确保患者获得有质量的医疗服务,我国建立了医疗服务质量评价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医疗核心制度是指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针和基本制度,目的是推动全面健康医疗改革,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这些制度包括医疗保险制度、药品价格制度、医疗服务价格制度、公立医院改革、医疗事故纠纷制度、医学人才培养机制、综合医院绩效评价制度、医疗信息化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员参保制度、医疗卫生教育体系、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医药卫生法律法规制定、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医疗废物管理与处置、医疗设备采购与使用、医疗保障制度和医疗器械监管制度。

一、医疗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是指为了满足全民医疗保障需求,实现医疗费用全覆盖的制度。

国家对各类人群实行不同的医疗保险制度,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

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有助于解决人们就医时的经济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二、药品价格制度:药品价格制度是指对药品价格进行监管与控制的制度。

国家设立了药品价格监管机构,对药品价格进行监督和调控,防止药品价格虚高,保障公众利益。

同时,国家还通过政策措施降低药品价格,提高药品的可及性。

三、医疗服务价格制度:医疗服务价格制度是指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监管和控制的制度。

国家对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分类管理,制定不同的价格政策,合理调整价格水平,防止过度收费,保障公众权益。

四、公立医院改革:公立医院改革是指对公立医院的管理体制、运营机制、人事制度等进行改革,实现公立医院的良性发展。

国家推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实现医院运营可持续发展。

五、医疗事故纠纷制度:医疗事故纠纷制度是指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鉴定、赔偿和处理的制度。

国家建立了医疗事故纠纷调解机构,加强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保护患者合法权益,推动医疗纠纷化解工作。

六、医学人才培养机制:医学人才培养机制是指对医学人才教育培养进行规范和优化的机制。

国家加强医学人才培养,提高医学教育质量,加强实践教学,推动医学教育与医疗卫生服务深度融合。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释义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释义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释义医疗核心制度是指为了建立与推进健康中国战略,确保人民群众享有全方位、高质量、可及性的医疗服务,我国在医疗体制改革中逐步实施的十八项重要政策和制度。

这些制度旨在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医疗质量、推动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与利用。

下面将逐项对这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做出释义。

一、全民医保制度全民医保制度是一项基于社会保障的制度,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全民普惠医疗,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权益。

全民医保制度覆盖面广,参保人员包括城乡居民和非工商户人员。

二、基本医保制度基本医保制度是全民医保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药保险。

该制度通过支付保险费和个人支付,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三、医疗救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是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医疗救助的制度。

该制度通过政府财政资金和社会捐赠,帮助贫困患者解决医疗费用问题。

四、分级诊疗制度分级诊疗制度是指通过合理的患者流向和医疗资源的分配,将基层医疗机构作为首诊门诊,在患者就医时进行初步诊断和治疗,减少对大医院的过度就医。

五、公立医院改革公立医院改革的核心是完善公立医院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医院服务与经济效益相结合。

这项制度旨在提高医疗质量,减轻患者负担。

六、药品供应保障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对药品的需要,落实药品安全监管,推进药品供应的规范化和合理化。

七、药品价格谈判制度药品价格谈判制度是指国家对15个在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疗效好、价格高的药品进行谈判,以降低药品价格,为患者减轻负担。

八、医疗服务价格制度医疗服务价格制度是指对医疗服务的价格进行规定和管理,以防止不合理的价格行为,维护患者权益。

九、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制度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制度是通过医疗行业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医疗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提高医疗质量。

十、医生多点执业制度医生多点执业制度是指医生可以在不同的医疗机构同时执业,提高医生的收入、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

十一、远程医疗制度远程医疗制度是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为患者提供远程诊断、远程医疗服务的制度。

卫生部医疗核心制度十五个

卫生部医疗核心制度十五个

卫生部医疗核心制度十五个卫生部作为我国卫生健康事业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医疗核心制度。

这些制度是指以保障人民健康为目标,为实现全面健康、公平可及、质量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而建立的一系列法律、规章、政策和机制。

一、基本医疗制度基本医疗制度是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核心,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这些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旨在为我国广大居民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

二、医疗服务定点制度医疗服务定点制度是指将医疗机构按级别和职能进行分类,并确定各级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范围。

这个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适宜的医疗服务,并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

三、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是指建立健全医疗质量评价体系,通过开展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医疗技术、服务态度等方面的评价,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的权益,提升医疗质量。

四、医疗费用管理制度医疗费用管理制度是指通过价格管理、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设定和医疗费用的报销策略等手段,对医疗费用进行管理。

这个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遏制医疗费用过高的现象,保证人民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得到合理控制。

五、医疗服务监管制度医疗服务监管制度是指完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投诉处理机制,落实临床路径、病历管理等规定,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和日常巡查。

这个制度的实施,可以加强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和管理,维护医疗秩序,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六、医药分开制度医药分开制度是指将医疗机构的医疗和药品销售分开,并限制医疗机构的药品销售行为。

这个制度的实施,可以避免医疗机构过度开药和医药企业腐败现象,减少医疗行业的不正当利益关联。

七、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医疗纠纷处理制度是指建立健全医疗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机制,为医疗纠纷的解决提供多样化的途径。

这个制度的实施,可以公正、公平地解决医疗纠纷,保护患者权益,维护医疗秩序。

八、医疗救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是指建立医疗救助基金和医疗救助机构,为经济困难的群众提供医疗救助。

医院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

医院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

医院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医院的医疗核心制度是指在医疗服务过程中,为了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维护医患关系的良好发展,医院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以下是医院的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一、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医院设立医疗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监督和评估医疗服务的质量,确保医院的医疗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二、安全管理制度医院建立医患双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预防医疗事故的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处理流程,确保医院的医疗服务过程安全可靠。

三、科研与教学管理制度医院重视科研和教学工作,设立科研和教学管理部门,制定规范和程序,加强科研和教学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医院的学术发展。

四、药品管理制度医院设立药品管理部门,制定药品采购、配送、贮存和使用的规章制度,确保药品的质量可靠、价格合理,避免药品滥用和浪费。

五、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医院设立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实施医疗设备的定期检验、维护和更新,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安全。

六、病案管理制度医院设立病案管理部门,规范病案的书写和管理流程,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和医疗信息安全,提高医院病案质量和管理水平。

七、感染控制与防治制度医院设立感染控制与防治部门,制定感染控制与防治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加强医院感染控制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医院环境的洁净和医疗操作的无菌。

八、医疗卫生服务管理制度医院设立医疗服务管理部门,制定医疗服务的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确保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够及时、准确、专业地满足患者的需求。

九、护理管理制度医院设立护理管理部门,制定护理服务的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提高护理质量和效益,确保患者的安全和舒适。

十、手术医疗管理制度医院设立手术医疗管理部门,制定手术操作和手术室管理的规章制度,确保手术操作的安全和手术室的无菌。

十一、疼痛管理制度医院设立疼痛管理部门,制定疼痛评估和疼痛缓解的操作规范,提高患者的疼痛管理水平,减轻患者的痛苦。

十二、门急诊管理制度医院设立门急诊管理部门,制定门急诊服务的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提高门急诊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减少患者等候时间。

十五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五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五项医疗核心制度医疗核心制度是指现代医疗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医疗体系的基石,对于保障公民的健康和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介绍十五项医疗核心制度。

一、现代医学核心制度现代医学核心制度是医疗体系的基础,包括现代医学知识、技术和方法等,为医疗服务的提供和实施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医疗信息化核心制度医疗信息化核心制度是现代医疗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通过信息化手段管理患者的电子病历、医疗数据和医疗资源,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三、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包括医疗质量评估、医疗事故处理和医疗纠纷解决等,旨在不断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精细化诊疗核心制度是把医疗服务细化成各个环节,通过量身定制的诊疗方案和个体化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效果和患者的满意度。

五、医疗资源配置核心制度医疗资源配置核心制度是公平合理分配医疗资源,确保患者能够享受到相应的医疗服务。

六、医疗费用监管核心制度医疗费用监管核心制度旨在控制医疗费用的涨幅,防止过度医疗和不合理收费行为的发生。

七、医疗技术评估核心制度医疗技术评估核心制度通过对新技术和新药物进行评估,确保其安全性和有效性,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疗效。

八、医保支付方式核心制度医保支付方式核心制度是指通过制定合理的医保支付政策和机制,合理分配医保资金,保障患者基本医疗需求。

九、医疗服务评估核心制度医疗服务评估核心制度是对医疗服务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估,提供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的参考指标。

十、医疗机构管理核心制度医疗机构管理核心制度是指对医疗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保证医疗机构的规范运作和服务质量。

十一、医疗人员管理核心制度医疗人员管理核心制度是对医疗人员资质、行为和责任进行管理和监督,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的保障。

十二、医疗教育培训核心制度医疗教育培训核心制度是培养优秀医疗人才的基础,通过医疗教育和培训,提高医疗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

十三、医患沟通交流核心制度医患沟通交流核心制度是营造良好医患关系的基础,通过合理沟通和交流,增加医患理解和信任。

15项医疗管理制度

15项医疗管理制度

15项医疗管理制度1. 人员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医务人员的岗位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招聘、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确保医疗服务的稳定和持续。

2. 财务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收费政策和计费标准,加强收费监督和财务审计,提高财务运作效率和透明度。

3. 质量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和实施质量控制标准和程序,建立质量评估和改进机制,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和质量。

4. 安全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医疗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5. 设备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设备管理制度,做好医疗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更新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6. 药品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管理制度,规范药品的采购、配送、储存和使用,加强药品监管和药物安全。

7. 医疗信息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信息管理制度,确保医疗信息的妥善保存和合理利用,保护患者隐私和医疗数据的安全。

8. 风险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风险管理制度,识别和评估医疗活动中存在的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控制和管理,避免发生意外事件。

9. 人才培养与发展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人才培养与发展制度,为医务人员提供职业发展和学习机会,培养优秀医疗团队,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10. 制度宣贯与监督机制:医疗机构应建立制度宣贯与监督机制,加强对医疗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建立监督评估机制,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和落实。

11. 患者权益保护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患者权益保护制度,确保患者的知情权、自主权和隐私权,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12. 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医疗纠纷的调解和处理工作,维护医疗秩序和社会和谐。

13. 违规行为惩罚机制:医疗机构应建立违规行为惩罚机制,严格执行医疗管理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维护医疗秩序和诚信环境。

14.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医疗机构应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对工作,保障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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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楼县人民医院十五项医疗核心制度为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和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我院初步拟定了十五项医疗核心制度,请各科室参照执行。

本制度中如有与当前国家法律法规或卫生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最新的规章制度相抵触的,则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最新的规章制度执行。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五项医疗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四、会诊制度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七、术前讨论制度八、查对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医生交接班制度十一、护理分级制度十二、新技术准入制度十三、病历书写规范及病历管理制度十四、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五、医患沟通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至少1次。

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病危、病重患者入院当日必须有上级医师(主治医师或副主任以上医师)查房记录。

节假日及双休日可由值班主治医师代查房。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

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六)查房内容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

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一)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二)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四)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

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四、会诊制度(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到位。

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

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

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

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

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

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

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

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

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

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务科同意或由医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

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

会诊时由医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务科科长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

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医疗机构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次,由医务科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六)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必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一)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

(二)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务科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三)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四) 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

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

在抢救过程中要作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五)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

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1,手术分类,根据国家新版教材,参照国际、国内专业会议建议,按照手术的难易程度、大小、是否已经开展情况将手术分为四类:(1)一类手术:简单小型手术;(2)二类手术:小型手术及简单中型手术;(3)三类手术:中型手术及一般大手术;(4)四类手术:疑难重症大手术及科研手术、新开展手术、多科联合手术。

2,各级人员参加手术范围,根据医生专业技术水平、从事专业工作时间与职责限定:(1)住院医师可担当一类手术的术者,二、三类手术的助手;高年资住院医师可担当二类手术的术者。

(2)主治医师可担当二类手术的术者,或在副主任医师的帮助下,担当三类手术的术者,四类手术的助手,高年资主治医师可担当三类手术的术者。

(3)副主任医师可担当三类手术的术者,或在主任医师的帮助下,担当四类手术的术者。

(4)主任医师可担当三、四类手术的术者。

(5)上级医师均有义务和权力指导下级医师进行手术,要求副主任医师和主任医师检查监督全科室手术情况,以确保手术质量和安全。

3,手术批准权限:包括决定手术时间、指征、术式、手术组成员的分工等。

(1)一类手术由主治医师或高年资医师审批。

(2)二类手术由副主任医师或高年资主治医师审批。

(3)三类手术由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兼行政正副科主任审批。

(4)四类手术中的疑难重症大手术、多科联合手术由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审批并报医务办备案;科研手术、新开展手术由科主任报告医务办,由主管医疗副院长审批后进行。

七、术前讨论制度(一)对重大、疑难、致残、重要器官摘除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二)术前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科内所有医师参加,手术医师、护士长和责任护士必须参加。

(三)讨论内容包括:诊断及其依据;手术适应证;手术方式、要点及注意事项;手术可能发生的危险、意外、并发症及其预防措施;是否履行了手术同意书签字手续(需本院主管医师负责谈话签字);麻醉方式的选择,手术室的配合要求;术后注意事项,患者思想情况与要求等;检查术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

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四)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手术病情复杂需相关科室配合者,应提前2-3天邀请麻醉科及有关科室人员会诊,并做好充分的术前准备。

八、查对制度一、临床科室(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十对”:摆好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

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药品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二、手术室病人查对制度(1)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及其标志、术前用药等情况。

(2)手术人员手术前在次核对科别、住院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用药。

(3)有关人员要查无菌包内灭菌指标、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各种用品类别、规格、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4)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缝合前由器械护士和巡回护士严格核对大纱垫、纱布、纱卷、器械数目是否与术前数目相符,核对无误后,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手术切口,严防将异物遗漏体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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