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戴河新区教育系统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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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教育局关于批复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贵教办〔2022〕18号

贵港市教育局关于批复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贵教办〔2022〕18号

贵港市教育局关于批复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正文:---------------------------------------------------------------------------------------------------------------------------------------------------- 贵港市教育局关于批复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局二层机构、市直各公办学校:根据《贵港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贵财预〔2022〕1号)文件精神,经审核,现批复2022年预算数据给你单位,具体见附件。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文件精神,做好预算公开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依法组织收入,确保应收尽收各执收单位要依法组织各项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并按规定的科目、级次、缴库方式,及时将非税收入足额上缴财政国库或财政专户,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同时,各单位不得截留、挪用非税收入,不得擅自扩大征收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确保完成收入任务。

二、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执行支出预算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预算执行中要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杜绝铺张浪费。

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严禁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从严控制新增预算支出,除疫情防控、疫情救灾、政策性增人增支以及国家政策调整增加财政支出等急需在当年安排的新增支出外,在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追加安排新增支出预算,确需安排的必须报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

预算执行中不可预见的增支项目,主要通过调整部门预算支出结构予以解决。

三、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一)规范预算执行。

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随意调整和变更预算,严禁擅自改变预算项目和资金用途。

年度执行过程中,因客观情况必须调整或追加的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政策规定按程序申请办理;涉及经济科目调剂的,需按程序申请办理。

人民政府关于教育发展情况的自查汇报

人民政府关于教育发展情况的自查汇报

人民政府关于教育发展情况的自查汇报人民政府关于教育发展情况的自查汇报尊敬的领导、各位专家、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我是教育局局长,今天我代表我们市政府向大家介绍我市教育发展情况。

一、教育投入我们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多年来坚持把教育发展放在优先发展位置,全市的教育投入每年都在逐年提升。

2020年,全市教育投入超过500亿元,占全市财政预算的20%以上。

我们的教育经费的大部分用于提高师资和教育设施的建设,同时还加大了对农村、贫困地区学校的扶持力度,这样可以保证教育资源的均等化分配。

二、师资队伍我们的师资力量是我市教育发展的重要保障。

目前全市的教师总数已经达到50万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占比超过35%,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占比达到80%以上。

同时,我们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培训,提高教育水平和素质,进一步增强了教师的培训机会。

三、教育质量“高品质、高水平、全面发展”是我们的教育目标,我们在教育质量保障上进行了大量的努力。

全市各类学校教育质量连年提高,中小学生基础教育水平稳步提高,高校教育在国内外影响力不断扩大,占全国各类高校排名前20%的学科已达50 个。

我们还积极推进了中小学新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为全市中小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教育公平我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公平,针对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教育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让全市学生都享受到平等优质的教育资源。

我们在基础设施、教材、师资等方面加大了对农村、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还在基础教育阶段推进了免费义务教育政策。

同时,我们积极扶持一些优质教育资源的开放共享,让更多家庭可以受益于优质的教育资源。

五、教育创新我们鼓励教育创新,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积极推动互联网+教育、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高新技术与教育的深度融合,打造教育新生态、推进现代教育体系建设。

我们不断加强与国内外一流高校、名校、知名企业、社会机构等的合作,积极推进教育国际化进程,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背景的高素质人才。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实施方案的通知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实施方案的通知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22•【字号】葫政办发〔2020〕107号•【施行日期】2020.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葫芦岛市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22日葫芦岛市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先发展教育、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要求,全面加强我市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优化结构为主线、优先保障为前提、强化管理为关键、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为目的,妥善处理转变预算安排方式与优先发展教育的关系,改革完善教育投入使用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推进葫芦岛市教育现代化。

实现政府主导、权责清晰、分担合理、社会多元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进一步完善,教育财政投入持续增长,规划科学、标准支撑、重点突出、可持续发展的教育经费使用体系基本形成。

二、重点任务(一)持续保障财政投入。

按照“两个只增不减”(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要求,切实足额承担财政教育支出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基本标准。

按照国家要求,结合经济发展水平适时对基本标准进行调整。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二)鼓励扩大社会投入。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27•【字号】秦政[2011]90号•【施行日期】2011.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秦政〔2011〕9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范财政支出行为,强化支出责任,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09〕76号)及《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冀政〔2010〕138号),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秦皇岛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秦皇岛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范财政支出行为,优化支出结构,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09〕76号)及《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冀政〔2010〕138号)中有关绩效评价的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支出产出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是绩效评价的主体。

预算部门(单位)(以下简称部门单位)是指与财政部门有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第四条绩效评价的范围为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含债务性资金)。

第五条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原则。

教育系统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教育系统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教育系统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基本情况(一)部门机构设置教育部门预算编制72个单位,其中行政机关1个,7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具体单位如下:教委机关行政编制43人,实际37人,工勤编制15人,实际4人;所属事业编制5623人,实际4997 人。

离退休人员2537人,其中:离休9人,退休2528人。

(二)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本区教育工作的发展战略,组织编制本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教育工作。

统一管理全区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其它各类教育事业;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统筹、协调、指导教学和教育改革工作;负责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和监控工作;制定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学校在校生的学籍管理。

3.管理、指导本区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和协调各类学生的社会实践和校外教育工作。

4.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学前教育、普教、成人教育学校事宜进行审批。

5.统筹、协调和指导本区学习型社会、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对教育建设投资、年度预决算等进行研究、协调和落实;负责统筹管理区本级教育基本建设投资、教育事业经费;管理区本级教育国有资产和教育基本建设项目;负责教育经费的预决算、落实,监督教育经费预算的执行情况。

7.负责编制和落实教育机构的设立、调整、撤并的规划;落实本区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主管全区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初中及以下级别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

8.统筹规划、指导学校后勤改革工作;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校内外环境整治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9.负责本区教育系统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规划、指导本区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研究和现代化信息技术发展工作;负责本区语言文字规范化和推广普通话工作。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9.12.17•【字号】冀财教〔2019〕110号•【施行日期】2019.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冀财教〔2019〕110号财政局、教育局: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19〕144号),依据2019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现提前下达你市(县)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补助经费预算万元(见附件)。

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用于小学的支出列2050202“小学教育”,用于初中的支出列2050203“初中教育”。

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地要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7号)有关精神,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冀财教〔2019〕66号)要求,足额安排、及时拨付应承担的资金预算,确保改革政策落实到位,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农村义务教育营养膳食补助等助学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克扣资金。

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不得暂存个人账户,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工作经费。

由于学生人数变动、供餐天数不足等不可抗因素形成的资金结余,要继续统筹用于营养改善计划,不得挪作他用。

三、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财政部教育部《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19〕121号)、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河北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冀财规〔2019〕22号),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好2020年预算分解下达相关工作。

天恒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代理机构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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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8
北戴河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产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发 业 港 园 区 基 础 设 施 配 套 建 设 项 目 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期)设计
9
西仰陵城中村改造小学(教学、办 公楼)建设项目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文教局
10 海兴县医院立体停车场项目中标结 海兴县医院 果公告
*平均节支率是指,项目节支金额与预算金额的比值的平均值。(节支金额=项目预算金额-中标金额)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9 日 生成
1 / 36
1.2 代理项目趋势
近 3 月(2023-06~2023-08):
近 1 年(2022-09~2023-08):
近 3 年(2020-09~2023-08):
10000.0
2022-10-24
4
雄安新区全域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提 升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施工(一
河北雄安新区公安局
标段)开标记录表
7900.4
2023-01-31
5 河北省雄安新区全域道路交通安全 河北雄安新区公安局 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7497.2
2023-02-03
6
2023 年石家庄市新华区老旧小区改 石家庄市新华区住房 造工程(含楼体工程及配套基础设 和城区建设局
主要资质:
一、代理项目
1.1 总体指标
近 1 年(2022-09~2023-08):
代理项目数(个)
336
同比增长:-4.8%
代理项目金额(亿元)
(不含费率与未公示金额)
¥10.79
同比增长:-84.8%
项目平均金额(万元)
¥503.99

2020年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目录【模板】

2020年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目录【模板】

2020年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目录
一、海港区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二、海港区本级2020年政府预算公开表格
附1-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
附1-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附1-3 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功能分类表
附1-4 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附1-5 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一般性和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安排情况表
附1-6 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分项目安排情况表附1-7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附1-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附1-9 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表
附1-10 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安排情况表
附1-1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转移支付分项目安排情况表
附1-1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
附1-1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附1-14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支出表
附1-1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安排情况表
附1-16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项转移支付分项目安排情况表
附1-17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表
附1-18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表
附2-1 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表
附2-2 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表
三、海港区本级2020年政府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政府债券资金预算情况
3、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情况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5、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6、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工作汇报6篇

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工作汇报6篇

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工作汇报6篇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工作汇报 (1) 坚持旅游发展主战略,积极发展全域旅游。

以明清老街、东石笋旅游开发为依托,通过资源整合,大力将旅游业发展成为毛坦厂的支柱产业,实现镇域全域旅游、“镇景合一”。

建设成“毛坦厂风景区”,具体举措为:整合优化2条精品旅游线路,一条是老街——毛大河滨河景观环线,利用项目资金兴建燕山湖,建设西闸门广场,打通滨河北路,延伸滨河南路至东闸门,如此形成游老街循环路线;另一条是镇区——老三线厂——东石笋——硃砂冲——毛中——涂公祠,重点是保护开发三线厂旅游资源,打通西石笋——硃砂冲旅游道路和硃砂冲环水库景区建设;实施东石笋“二次创业”工程,紧抓镇政府回收东石笋经营管理权契机,进一步打造小景点建设,增设参与性、娱乐性项目,丰富旅游内涵;全力打通“九龙谷”环线,加快环线步道建设,适时启用景区观光车,促使游客进行“二次”消费;积极勘探开发温泉等地热资源,把东石笋打造成休闲度假的“养生慢谷”;东石笋—硃砂冲环线道路进行前期勘探设计,适时进行道路建设。

愿景美好,资金匮乏。

因此,我们希望积极争取市、区政府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建议区政府设立两项资金支持方案:一是全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明清老街保护开发利用专项资金,用于老街雨污管网、消防自来水管网、强弱电管网和街面铺装修复等基础设施建设,用于危旧房屋保护和修复;用于非遗、传统手工艺作坊;用于书画协会,楹联协会和民宿等老街旅游资源的开发。

二是支持毛坦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两条精品旅游线路开发;用于东石笋景区游步道建设、基础设施配套;用于“三线厂”保护开发;用于毛坦厂中学景点建设;用于入镇形象标识建设;用于镇游客集散中心建设等。

坚持规划先行,引领毛坦厂风景区发展。

我镇正在着手制定镇域旅游专线规划和集镇风貌规划,希望用规划引领发展,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有规划、慎建设”的旅游开发理念。

我们相信,毛坦厂镇在“旅游发展主战略”的引领下,经过3至5年的持续资金投入,国家5A级“毛坦厂风景区”,一定会初具雏形。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教师队伍建设资金(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教师队伍建设资金(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教师队伍建设资金(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9.12.27•【字号】冀财教〔2019〕146号•【施行日期】2019.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冀财教〔2019〕149号有关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教育局:为支持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救助政策,现下达你市(县)2020年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见附件)。

收入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50205“高等教育”。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此次下达的省级补助资金的范围是集中连片特困县、国贫县和省贫县,共计62个县。

结合2019年62个县省级下达救助资金的结余情况,对结余资金大于应下达资金的13个县此次暂不安排省级资金,结余资金继续用于2020年救助工作,故此次对49个贫困县予以补助。

二、各地财政、教育部门要按照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的《河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救助工作。

一次性救助标准为每生2000-3000元,具体数额由县评定小组确定,主要解决大学新生报到的路费、学校助学金发放前的生活费等。

各县要优先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救助工作;因人数减少形成的资金结余,可以统筹用于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也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三、各地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资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同时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对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020年大学新生入学救助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冀财教〔2019〕146号主题词: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教师队伍建设资金(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通知有关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教育局: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落实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冀教财〔2014〕37号)以及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扩大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冀财教〔2017〕4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市(县、区)2020年教师队伍建设省级补助资金预算万元(见附件),专项用于边远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老校长相关支出补助。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和《邯山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邯山区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一、部门职责(一)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三)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工作;(四)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湿地保护、荒漠化防治、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及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

二、单位构成部门机构设置情况(一)收入说明: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额为447.4万元,(二)支出说明:总支出为447.4万元。

全部为基本支。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基本支出预算总计44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74.69万元,同比去年有所增长,增长原因是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统一提高了工资标准,增加了公务交通补贴、通讯补贴。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为472.7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2018年我局严格按政策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总额3万元,其中无车辆购置费和出国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无公务接待费用。

五、工作活动绩效目标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活动名称活动描述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绩效描述8 9 11 12 13造林绿化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

制定全县造林绿化指导性计划,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标准和规程,指导植树造林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承担邯郸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增加有林地面积,提高全县绿化水平和森林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

全县完成造林绿化1.001万亩反映森林森林覆盖率造林绿化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

制定全县造林绿化指导性计划,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标准和规程,指导植树造林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承担邯郸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增加有林地面积,提高全县绿化水平和森林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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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戴河新区教育系统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2020年
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拟定地方性教育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规定;管理区级教育经费,监督财政拨款的执行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对区属学校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安排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教育系统的收支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放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20年预算收入16745.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711.70万元;财政专户核拨33.72万元。

2.支出说明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为16745.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50.74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5205.89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944.85万元;项目支出594.68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较2019年增长4656.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长4670.25万元,主要是增加人员经费;项目支出减少13.54万元,主要是生源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教育系统日常公用经费共计安排944.85万元、项目支出经费共计安排594.68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正常运转的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日常维修费、办公楼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四、财政拔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经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今年对“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进行了压减。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教育系统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25.83万元。

具体内容见下表。

六、国有资产信息情况
教育系统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5752.27万元,本年无预算拟购置固定资产。

编制部门: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1日
七、名词解释
1、一般预算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费:是指为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主要包括:办公费、
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取暖费、办公物业服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八、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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