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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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
工作日
个
送达
办理
领导签发
备案证明
人
(六)许可、备案证明种类
麻黄素3个月有效许可证
一类
非药品类一次有效许可证(1个月)
1次1个月有效许可证
二、三类
多次6个月有效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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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购买中的禁止行为
(一)个人不得购买第一类、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 (二)禁止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
禁毒形势严峻的重点地区由公安部确定,主要依据 是易制毒化学品流失形势严峻地区,可能包括广东、 福建等冰毒制造严重的省份,吉林、新疆等外流严重 的边境省份。
跨上述行政区域运输的,必须办理运输许可证或 备案证明,否则为非法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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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运输管理中的特许行为
1. 教研用少数量麻黄素. 运输供教学、科研使用的100克以下的麻黄素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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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概述
一、我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意义
(一)从源头上堵截毒品制造,减少毒品供应 (二)履行国际公约义务,树立负责任大国的形
象
二、我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管理的指导思想
保护合法,打击非法,提高效率;提高门槛, 禁止新设,限制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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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易制毒化学品主管部门及其职责
3.软件:健全制度。有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
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健全的销售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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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员:有专业知识,无毒品犯罪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技术、管理、
销售人员具有安全生产和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无毒品犯罪记录
5.其他:附加条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但是,个人合法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药品制剂和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除外。 (三)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单方制剂, 由麻醉药品定点经营企业经销,且不得零售。
(四)未经变更登记,不得进行第一类易制毒化 学品的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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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购买中的特许行为
(一)持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买印鉴卡的医 疗机构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无须 申请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
(1)查验证件:购买许可证和经办人的身份 证明、委托文书。 (2)复印资料:留存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报告疑情:发现可疑情况的,应当立即 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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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销售台帐制度
一是销售台帐:经营单位应建立易制毒 化学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的品种、 数量、日期、购买方等情况。销售台账 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应保存2年备查。 二是使用台帐: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使用台账,并保存2 年备查。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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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流 程图
提交申请材料
县级公安机关
申
请
不予受理通知书
收受审核材料
购
买
受理
单
3 工作日
位
送达
办理
领导签发
备案证明
(五)办理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流程图
申
提交申请材料
请
县级公安机关
购
买
不予受理通知书
收受审核材料
单
位
3
受理
运输
进出口
非 药药 品品 类类
药品监管部门
商务部门
四、我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一)分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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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级管理制度 (三)分部门管理制度 (四)许可制度 (五)进出口国际核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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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生产、经营管理
一、生产、经营许可制度
(一)适用范围 一类易制毒化学品 (二)申请条件
1.资质:依法登记。属依法登记的化工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药品生产 经营企业。 2.硬件:达到国标。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设备、仓储设施和污染物处 理设施,应当在仓储场所等重点区域设置电视监控设施以及与公安机关联网的
报警装置;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经营场所,需要储存、保管易制毒化学品的,还应 当有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仓储设施
(二)个人自用购买少量高锰酸钾的,无须备案。 一次性购买5公斤以下且年用量累计在50公斤以下的 其用途必须是个人自用,不得用于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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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销售管理
一、 销售管理制度 (一)凭证销售
即经营单位销售易制毒化学品时必须凭 购买人持有的购买凭证的数量、品种进 行销售;
(二)售后备案 即经营单位销售易制毒化学品后应及 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进行备案。
二、三类
当地县级公安机关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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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非现金交易义务
禁止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 学品交易。但是,个人合法购买第一类 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和第 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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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销售监管制度
(一)销售查验制度 1.适用范围:一类易制毒化学品 2.责任主体:经营单位
级别管辖:一类中非药品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办;二、 三类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办。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不 负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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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查 1.形式审查(书面审查) 一是材料的齐备性。三项材料缺一不可。 二是材料的合法性。如运输申请人是否是货主 或者委托人,营业执照等经营范围有无易制毒 化学品生产、经营或者使用业务,经办人身份 等。 三是材料的真实性。有无伪造、变造情况。 四是材料的有效性。是否超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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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质审查(实地核查)
以书面审查为主,必要时可以进行实地核查。实 地核查主要是针对申请人和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情况 进行核查.
但是,遇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核查:一是申 请人第一次申请的;二是提供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 的;三是对提供的申请材料有疑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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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 2.医疗用小包装麻黄素.
运输供医疗机构制剂配方使用的小包装麻黄素 3.依法购用中量麻黄素制剂.
医疗机构或者麻醉药品经营企业购买麻黄素片剂6 万片以下、注射剂l.5万支以下。
货主或者承运人持有依法取得的购买许可证明或者 麻醉药品调拨单的,无须申请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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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体措施:
(1)查验证件:购买许可证和经办人的身份 证明、委托文书。 (2)复印资料:留存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报告疑情:发现可疑情况的,应当立即 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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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销售台帐备案制度
1.台帐制度: 一是销售台帐:经营单位应建立易制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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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销售单位义务
(一)凭证销售
即经营单位销售易制毒化学品时 必须凭购买人持有的购买凭证的数 量、品种进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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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销售查验制度 1.适用范围:一类易制毒化学品 2.责任主体: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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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体措施:
(六)审批部门及时限
药品类
省级食药监管部门
非药品类
省级公安机关
许可证
10
许可证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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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办理第一类中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购买许可证流程图
3
工作日 县级
提交材料 公安机关 申
请
收受
购
不予受理通知
审核材料
买
单
位 县级
公安机关
市级 公安机关
7 工作日
省级
报送
公安机关
报 送 受理
一类
当地公安机关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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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类月报制度: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
学品的销售情况,应当自销售之日起30日内
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二、三类
当地公安机关
30日
问题:当地公安机关?是县级、地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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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运输管理
一、运输管理概述 (一)运输含义及其特征
审批
市级
不予 许可 通知书
办理 许可
证
公安机关
二、购买备案制度 (一)适用范围
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二)申请主体
购买人:谁购买谁申请。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三)申请条件
1.资质:单位资格有效。经营企业提交企业营业执照 ; 其他组织提交登记证书(成立批准文件)(副本和复 印件);个人购买三类的,提供身份证明。 2.用途:使用合法。合法使用需要证明 (原件)
吊销登记。生产、经营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
吊销决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被吊销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及时 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或者企业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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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经营备案制度
(一)适用范围 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二)备案部门
生产二、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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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机关 职权管辖:非药品类的,由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办理。药品
类的由负责。铁路、交通、民航、林业等专门公安机关以及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公安机关不负责办理。
地域管辖:购买人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药监部门办 理。购买人为单位的,所在地为购买单位的住所地,有营业执照 的,为营业执照载明的单位住所地;购买人为自然人的,其所在 地为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不符的,为经常居住地。 营业执照注册地与公司实际所在地或者物品实际使用地不一致的, 以公司注册地为准。
地级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经营二类
地级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经营三类
县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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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证明 当日
备案证明 当日 备案证明 当日
(三)备案内容
生产经营的品种、数量、主要流向等
(四)备案时限
30日。生产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 生产之日起30日内,将生产的品种、数量等情况,向 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备案。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释义
主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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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基本概况及性质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公布, 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它属于行政法规.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2006年4 月21日发布,10月1日起实施.它属于部门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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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购买管理
一、购买许可制度 (一)适用范围
一类易制毒化学品 (二)申请主体
购买人:谁购买谁申请。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三)申请条件
1.资质:单位资格有效。经营企业提交企业营业执照 ; 其他组织提交登记证书(成立批准文件)(副本和复 印件) 2.用途:使用合法。合法使用需要证明 (原件)
运输含义:运输是指在我国境内使易 制毒化学品发生空间位置移动的活动。
运输特征:途径上包括公路、铁路、水路
和航空等各种运输途径;方式上包括使用车、 船、航空器等交通工具以及人力、畜力携带、 搬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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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运输管理范围
《条例》规定了三种情形: 1.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运输的。 2.跨直辖市市界运输的。 3.跨禁毒形势严峻的重点地区的县级行政区域运输的。
公安部门
食药监管部门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商务主管部门
卫生主管部门
易制毒化学品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海关总署 价格主管部门 铁路主管部门 交通主管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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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公安机关
非 药 品 类
生产
药 品 类
非 药 品 类
经营
药 品 类
非 药 品 类
购买
药 品 类
非 药药 品品 类类
(三)审批部门
药品类
国务院食药监管部门
许可证
非药品类
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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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批时限 60日。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提 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四)变更与吊销 变更登记。取得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应当凭生产、经营
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不得进行第 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
化学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的品种、 数量、日期、购买方等情况。销售台账 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应保存2年备查。 二是使用台帐: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使用台账,并保存2 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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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情况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案制度:
一类周报制度: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情
况,应当自销售之日起5日内报当地公安机关 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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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售后备案制度:
1. 一类周报制度: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
的销售情况,应当自销售之日起5日内报当地 县级公安机关备案
一类
当地县级公安机关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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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三类月报制度:第二类、第三类
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应当自销售之日起 30日内报当地县级公安机关备案。(当地为 销售单位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