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贷款管理办法(适合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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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贷款管理办法(适合中小企业)

公司贷款管理办法(适合中小企业)

公司贷款管理办法(适合中小企业)公司贷款管理办法(适合中小企业)1. 引言本文档描述了公司贷款管理办法,旨在帮助中小企业有效管理贷款流程和风险,以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贷款是中小企业获取资金的重要途径之一,根据不同的贷款类型和需求,公司制定了如下的贷款管理办法。

2. 贷款申请流程中小企业在申请贷款之前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准备和申请:2.1 定义贷款需求在开始贷款申请之前,中小企业需要明确贷款的目的和用途,确定所需的贷款金额和期限,并评估贷款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2.2 收集申请材料中小企业需要准备合法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联系明、企业银行账户流水、财务报表、经营计划书等。

2.3 咨询和选择贷款机构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咨询专业人士或进行市场调查,了解不同贷款机构的信誉度、贷款利率、还款方式等相关信息,并选择与企业需求匹配的贷款机构。

2.4 填写申请表格根据贷款机构要求,中小企业需要填写并提交贷款申请表格,确保填写准确、完整。

2.5 提交申请材料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和填写完毕的申请表格提交给贷款机构,并遵守其要求的提交方式和截止日期。

2.6 贷款评估和审批贷款机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和审批,根据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因素来决定是否批准贷款申请。

2.7 签订贷款合同一旦贷款申请获批,中小企业与贷款机构将签订贷款合同,明确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具体条款。

2.8 贷款发放和使用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后,将贷款金额发放到中小企业的账户中,中小企业需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贷款。

3. 贷款还款管理中小企业在贷款期间需要按时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下面是贷款还款管理的相关要点:3.1 还款计划制定在贷款发放前,中小企业应制定还款计划,明确每期的还款金额和还款日期,并确保按照计划进行还款。

3.2 还款方式选择中小企业可根据贷款情况和自身经营状况,选择适合的还款方式,如等额本息还款、等额本金还款等。

招商银行小微企业贷款管理办法

招商银行小微企业贷款管理办法

附件招商银行小微企业贷款管理办法(第二版)第一章总则1 目的为深入推进二次转型,贯彻执行大力发展小微企业业务的战略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2 定义本办法所称的小微企业贷款是指授信金额(1)500万元(含)以内的小微企业对公贷款和(2)个人经营贷款。

其中小微企业对公贷款是指向小型、微型企业(具体指符合国家工信部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发放的对公贷款业务;个人经营贷款是指向从事合法生产经营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解决经营资金需求的贷款。

本办法中“借款企业”指小微企业对公贷款借款企业;“借款人”指个人经营贷款借款人(含个体工商户);“借款人经营实体”指向我行申请个人经营贷款的借款人的用款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所经营字号商户。

“企业实际控制人”是指能够实际支配、控制企业经营管理行为的自然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2.1 企业单一最大持股股东,且持股10%以上;2.2 有股东会决议及法人代表出具的书面证明,证明其是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其中股东会决议签字人数占总股东人数不低于2/3,且符合公司章程对重大事项决定权要求的比例。

对于此类实际控制人,客户经理在贷前实地调查中,应通过对企业员工、上下游企业或商户周边经营者进行调查进行认定。

2.3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经商的公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员工、现役军人)等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员和未成年人不得作为企业实际控制人向我行申请贷款。

2.4我行暂不接受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非盈利性组织作为借款企业或用款企业的小微企业贷款。

不接受承包或挂靠形式的企业或自然人申请办理小微企业贷款。

3 产品分类本办法中的小微企业贷款产品分为总行标准化产品和分行区域化产品两类:3.1 总行标准化产品包括:小微企业抵押贷款[授信金额500万(含)以内的]、小微企业配套贷款、小微企业AUM信用贷款、小微企业小额信用贷款、小微企业POS商户贷款、小微企业供销流量贷款和小微企业质押贷款。

公司贷款管理办法(适合中小企业)【呕心沥血整理版】

公司贷款管理办法(适合中小企业)【呕心沥血整理版】

公司贷款管理办法(适合中小企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大对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促进地方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调整信贷结构,提高资产质量,拓展信贷市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小企业是指各类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小型企业及个体经营户。

小企业的划分标准参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小企业贷款”是指辖内有发展前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具备信贷支持条件的小企业,根据其不同的特点所发放的不同方式的贷款,能有效地促进小企业快速、健康成长.小企业贷款方式主要包括:信用贷款、自助担保贷款、联保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一般小企业贷款。

一般小企业贷款是指单户贷款额在300万元(含)以下的小企业贷款。

第二章贷款对象、条件和用途第四条贷款对象.小企业贷款的对象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产品有销路、经营有效益、经营者素质好、能恪守信用的各类所有制形式的经济组织.第五条贷款条件。

申请小企业贷款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主要经营场所在本省服务区域以内;(二)产权关系明晰;(三)无不良信用记录;(四)生产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五)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贷款用途。

小企业贷款的用途主要包括原材料采购、短期流动资金周转和固定资产的购建等.第三章中小企业信用贷款第七条信用贷款是指:中小企业凭自已的信用向本公司申请免担保发放贷款的一种方式.第八条信用贷款的条件。

企业申请信用贷款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实有资产负债率在40%%(含)以下,现金流量充足;(二)企业开办时间在两年以上且连续两年盈利;(三)无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和对外担保;(四)未发生欠税、欠费、拖欠职工工资和其他各类欠款(正常应付款除外);(五)经营者个人品行端正。

第九条信用贷款的金额确定.单户信用贷款累计发放余额不得超过上年度应税销售额度的15%%或100万元(两者靠低).对发放信用贷款的企业原则上不得另行再发放其他方式的贷款,如确实需要发放的,其他方式的贷款必须以不动产“双证”或存单落实抵(质)押.第十条限制性条件。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贷款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贷款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贷款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贷款业务,提高贷款管理水平,保护贷款人的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贷款申请及审批1.贷款人需提交申请书,注明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用途等相关信息,并提供贷款人的个人或企业信用证明文件。

2.贷款申请经公司信贷部门初步审核后,进入风险评估环节。

风险评估考察贷款人信用、还款能力、还款意愿等,以确定是否批准贷款。

3.审批程序由信贷部门负责,审批结果在申请日期起3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三、贷款利率及费用1.根据市场条件及相关政策的调整,公司有权调整贷款利率,并在贷款合同中确定。

2.贷款人需承担相应的利息、手续费等费用,费用标准由公司内部确定并告知贷款人。

四、贷款合同及贷款账户1.通过审批的贷款人需与公司签订贷款合同,明确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还款计划等具体内容。

2.贷款人需提供有效的借据、抵押物证明、保证人等相关文件。

3.公司将为贷款人开立贷款专用账户,贷款人需按要求办理账户开立手续。

五、贷款监管及风险控制1.公司设立专门的贷后监管部门,负责贷款合同的落实、还款情况的监管等工作。

2.借款人需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如发生逾期,公司有权采取合法的追偿措施,并追究相关责任。

3.公司定期进行贷款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授信额度、贷款利率等相关条件。

六、贷款还款1.贷款人需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日期进行还款。

2.如贷款人不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需提前通知公司,并与公司协商制定还款方案。

3.逾期还款的贷款人将承担相应的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并需要缴纳相应的违约金。

七、贷款逾期处理1.贷款人逾期还款七天以上的,公司有权启动逾期处理程序。

3.如贷款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公司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偿。

八、贷款信息保密1.公司将贷款人的个人或企业信用资料保密,严禁将其泄露给任何人员或机构。

2.公司内部员工需严守职业道德,遵守贷款人的个人隐私,不得私自使用或泄露贷款人的个人信息。

小公司借款管理制度

小公司借款管理制度

小公司借款管理制度小公司在制定借款管理制度时,应当明确借款的目的和用途。

借款不应成为解决日常运营资金短缺的手段,而应主要用于公司的扩张、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等长期投资。

这有助于确保借款能够带来经济效益,而不是增加企业的负担。

借款的规模要与企业的实际偿债能力相匹配。

小公司在借款前应进行全面的财务分析,包括对现金流量、利润水平、资产负债率等关键指标的评估。

借款金额不宜超过企业净资产的一定比例,以确保有足够的自有资金作为缓冲,防止因偿债压力过大而影响正常运营。

借款的种类和期限选择也需谨慎。

短期借款虽然利率较低,但还款期限短,适用于解决短期流动性问题;长期借款则适合用于长期的资本支出,尽管利率较高,但还款期限较长,可以减轻企业的还款压力。

小公司应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和偿还能力,选择合适的借款产品。

借款的担保方式也是小公司需要考量的重要因素。

一般而言,小公司由于规模较小,信用记录不足,可能需要提供抵押或质押物来获得借款。

因此,公司应当评估可用于担保的资产情况,避免因担保物不足而错失借款机会或承担过高的借贷成本。

在借款过程中,小公司还应建立健全的借款审批程序。

所有借款申请都需经过严格的审查,包括借款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以及还款计划的制定。

必要时,可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财务咨询和风险评估,以提高决策的准确性。

借款后的管理和使用也不容忽视。

小公司应定期监控借款的使用情况,确保资金按照既定的计划和目标进行投入。

同时,应建立有效的还款机制,确保按时足额偿还本金和利息,维护企业的信誉和市场形象。

银行小企业信贷部贷款管理办法

银行小企业信贷部贷款管理办法

银行小企业信贷部贷款管理办法为了更好地管理银行小企业信贷部的贷款工作,提高贷款的审批效率和质量,制定银行小企业信贷部的贷款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一、贷款申请1. 材料准备借款人应提供准确、完整和合法的文件,包括:(1)申请信贷并注明贷款用途的申请表格;(2)贷款申请人及其管理层的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复印件;(3)最近三年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表和利润表;(4)最近的一份股东会议纪要,证明授权董事会或管理层寻求信贷的意愿;(5)商业计划书,阐明预期的贷款使用方式和偿债能力。

2. 审批流程银行对贷款申请进行评估。

审批过程包括评估申请人的信誉、还款能力和财务稳定性。

二、贷款审批1. 审批标准银行应根据申请人的信誉度、还款能力、财务稳定性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贷款的审批标准。

2. 审批程序(1)借款人向银行提交申请,同时提交全部必要的材料。

(2)银行进行初审,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对贷款的可行性进行评估。

(3)对于初审通过的申请,银行将安排现场勘验,并进行商业计划的撰写。

(4)银行内部审核委员会审查借款人的财务情况和可行性,评估借款人的信用评级。

(5)审核委员会作出决定并通知借款人是否获得贷款。

(6)对于拒绝贷款的案件,委员会要提供详细的解释,加强与申请人之间的沟通和理解。

三、贷款发放1. 合同签订银行颁发贷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按照合同条款进行还款。

合同应包括贷款金额、支付方式、利率、还款期限等内容。

2. 质押在贷款发放前,银行应要求借款人按照规定对所需担保物进行质押。

银行应对担保物进行评估,并制定担保性质、范围和期限等规定。

3. 发放贷款银行应向借款人直接发放贷款,贷款的余额应在借款人还款期限内得到及时清算。

四、还款管理1. 还款方式借款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时间和金额进行还款。

2. 违约处理借款人未按期还款,银行应立即采取措施追缴贷款本息。

银行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追收计划,并采取针对性的催收措施。

中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

中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

中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我国提出了一系列的贷款管理办法。

本文将以“中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为题,探讨中小企业贷款管理的相关内容。

一、贷款准入要求对于中小企业申请贷款,银行会根据其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进行评估。

首先要求企业具备稳定的经营状况,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和还款能力。

此外,企业的信用记录也是银行考量的重要因素,过去的还款记录和信用评级会对贷款申请的结果产生影响。

二、贷款种类中小企业贷款通常可以分为两类:经营性贷款和投资性贷款。

经营性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日常运营资金的周转,包括原材料采购、员工工资、房租等支出。

而投资性贷款则用于企业的设备购置、新业务开展等投资项目。

三、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是中小企业贷款的一个关键因素。

根据国家政策和市场情况,贷款利率通常由央行定价,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浮动。

银行会根据企业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给予不同的贷款利率。

此外,企业还可以选择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的贷款方式。

四、担保方式中小企业贷款通常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方式。

常见的担保方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

抵押是指将企业的资产作为担保,如房产、土地等;质押是指将企业的有价物品作为担保,如存货、设备等;保证则是指由第三方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的选择由企业与银行协商确定。

五、还款方式中小企业贷款的还款方式也是企业在贷款管理中需要考虑的因素。

常见的还款方式有等额本息还款和等额本金还款。

等额本息还款是指每个月还款金额相同,但利息逐月递减;等额本金还款是指每个月偿还的本金金额相同,但利息逐月递增。

企业可以选择适合自身经营情况的还款方式。

六、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是指中小企业贷款的还款期限。

根据贷款的不同种类和用途,贷款期限也各不相同。

对于经营性贷款,期限通常较短,用于企业日常资金周转;而投资性贷款的期限则较长,用于企业的长期投资项目。

企业在申请贷款时,需要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和还款能力来确定贷款期限。

《中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

《中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

《中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中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中小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推动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往往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因此合理规范中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具有重要意义。

二、中小企业贷款管理原则中小企业贷款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风险可控原则:贷款行为应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进行,防范信贷风险。

2. 公平公正原则:对待中小企业应公平公正,不歧视任何企业。

3. 透明度原则:中小企业贷款管理应具有透明度,信息公开,避免不正当行为。

4. 支持创新原则:支持符合政策导向的创新型中小企业。

三、中小企业贷款管理流程中小企业贷款管理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申请阶段: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提交贷款申请。

2. 审批阶段:金融机构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评估,决定是否批准贷款。

3. 合同签订:达成贷款协议,签订贷款合同。

4. 发放贷款:金融机构根据合同约定,将贷款发放给中小企业。

5. 还款管理:中小企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6. 监督检查:金融机构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范风险。

四、中小企业贷款管理注意事项1. 资金用途:中小企业贷款应用于生产经营或项目建设等合法用途。

2. 还款能力:中小企业应根据经营状况制定还款计划,确保按时还款。

3. 信息披露:中小企业应向金融机构如实提供财务信息。

4. 风险防范:中小企业需注意防范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各类风险。

5. 税务合规:中小企业需遵守税法规定,合规经营。

五、中小企业贷款管理政策支持为支持中小企业获得更多贷款支持,政府可以推出一系列政策:1. 设立中小企业专门贷款机构,提供更灵活的贷款服务。

2. 减免中小企业贷款利息,降低融资成本。

3. 政府担保机制,减少中小企业融资风险。

六、结语中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融资,推动经济的稳定增长。

各方应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管理办法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管理办法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管理办法为加强贷款管理,规范贷款行为,防范贷款风险,确定股东权益的实现,根据《担保法》、《合同法》、《贷款通则》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政策和原则第一条本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发放小额贷款为主,重点支持辖区内农户、菜农、个体工商户及中、微小企业的资金需求,解决其生产、生活中的资金困难.第二条本公司发放贷款要遵循“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的原则,坚持“宽、小、快、高”的原则,体现贷款面要宽,贷款额要小,周转速度要快,实现效益要高. 第三条本公司发放的担保贷款,保证贷款保证人不少于二人;抵押贷款最高额不得超过抵押物评估值的70%;质押贷款最高额不得超过质物面值的80%。

第二章贷款种类第四条本公司发放贷款的种类有:1、短期贷款,即期限在6个月以内(含6个月)的贷款;2、中期贷款,即期限在6个月以上,一年半以下的贷款;3、担保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保证贷款,系指按《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保证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抵押贷款,系指按《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质押贷款,系指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第三章贷款程序第五条贷款申请。

借款人申请贷款必须填写《借款申请书》,详细填写本人的基本情况、借款金额、用途、经营项目、还款方式及还款时间.办理担保手续时,提供担保人身份证明、有效财产证明、抵押物清单,财产共有人身份证明,提供保证人同意保证的“担保合同书”。

以第三人财产抵押的,提供财产所有人的“授权书”。

以本人或第三人质物质押的,提供质物的有效证明。

第六条贷款的受理与发放.本公司发放贷款实行“三查”制度,即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

贷款管理部门在接到借款人贷款申请后,要认真审查,看是否达到第五条要求,并进行实地调查,掌握借款人的详细资料,其主要内容是: 1、借款人是否本辖区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 2、借款人的经营项目是否合法;3、审查借款人的资信程度和偿债能力,重点防范道德风险;4、审查抵、质押物是否超出《担保法》规定的范围;5、对抵押物的权利、末期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6、核实保证人的担保能力及“保证担保合同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可信,能否提供完全由自己支配无贬值风险的资产作为抵押担保;7、审查保证人是否多头担保,保证的贷款总额是否超出其担保能力。

中小企业融资与贷款管理制度

中小企业融资与贷款管理制度

中小企业融资与贷款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与贷款管理,提高融资效率,保障企业和贷款人的利益,订立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中小企业融资和贷款活动。

3.公司经营部门、财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执行本制度。

二、融资与贷款申请1.中小企业应提前向公司经营部门递交融资和贷款申请。

2.申请料子应包含企业基本信息、财务报表、项目计划及风险评估等。

3.公司经营部门应对申请进行审核,评估融资和贷款的可行性。

4.审核结果应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明确是否通过。

三、融资与贷款审批1.通过初步审核的融资和贷款申请,公司经营部门将其转交给财务部门进行资金评估。

2.财务部门应对融资和贷款申请的资金需求进行评估,并确保公司的资金充裕。

3.财务部门应对申请进行风险评估,确保融资和贷款的归还本领。

4.完成评估后,财务部门向公司风险管理部门提交融资和贷款申请报告。

5.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应对申请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融资和贷款审批看法。

6.贷款额度超出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的,需报批至公司高层决策机构。

四、融资与贷款合同1.经公司审批通过的融资和贷款申请,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与申请企业签订融资和贷款合同。

2.融资和贷款合同应明确借款主体、借款金额、利率及费用、归还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

3.合同签署后,双方应每份保存一份正式合同,并在文件存档系统中备案。

五、融资与贷款使用1.借款人必需依照合同商定的用途使用融资和贷款资金。

2.借款人应确保融资和贷款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使用。

3.借款人应及时向公司财务部门供应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六、融资与贷款归还1.借款人应定时、按量归还融资和贷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人可依据实际经营情况向财务部门提出调整归还计划的申请。

3.未经公司财务部门同意,借款人不得随便延期归还或提前归还贷款。

4.财务部门应定期跟踪借款人归还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逾期归还等问题。

七、融资与贷款监督与风险管理1.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融资和贷款监督与风险管理机制。

中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

中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

中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中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小企业贷款管理,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贷款主体第二条中小企业贷款主体分为以下几类:1.私营企业。

2.合伙企业。

3.个体工商户。

4.小微企业。

5.非营利组织。

第三章贷款资格第三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中小企业,可申请贷款:1.注册合法且经营正常。

2.资信状况良好。

3.具备还款能力。

4.用途符合监管政策要求。

第四章贷款申请流程第四条中小企业贷款申请流程分为以下步骤:1.提交贷款申请材料。

2.银行评估资信状况和还款能力。

3.签订贷款合同。

4.审核并发放贷款。

第五章贷款利率第五条中小企业贷款利率按照市场化原则,由银行与中小企业协商确定,并经相关部门审批。

第六章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第六条中小企业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包括但不限于:1.短期贷款。

2.中期贷款。

3.长期贷款。

4.分期还款。

5.等额本金还款。

6.等额本息还款。

第七章贷款担保措施第七条中小企业贷款应按照担保制度要求确定担保措施,并合理配置担保比例。

第八章贷款监管与风险控制第八条银行应建立中小企业贷款监管和风险控制机制,加强贷款追踪管理和风险预警。

第九章贷款管理信息化第九条银行应建立中小企业贷款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贷款申请、审批、发放、追踪等环节的信息化管理。

附件:1.中小企业贷款申请表格。

2.贷款合同范本。

3.资信评估指标。

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小企业:指依法在境内注册,以盈利为目的,具有独立承担经营风险能力的企业。

2.私营企业:由私人独资或合伙投资设立的企业。

3.合伙企业:以两个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管理、共享盈利的企业。

4.个体工商户:指个人独资或家庭成员共同经营,以营利为目的,隶属于个体经济组织的工商业经营者。

5.小微企业:在中国的企业依法注册登记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1)从业人员不超过300人。

(2)年度销售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者年度总资产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银行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模版银行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一、目的和依据为规范银行小企业贷款业务,促进小企业融资,提高银行小企业贷款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文件。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行对小企业提供的各类贷款业务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保证金贷款、确认保证金贷款等。

三、授信原则1、依法依规原则我行贷款业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文件,遵守商业道德,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信贷审查制度办理。

2、风险控制原则我行在授信时应全面评估借款企业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和资信等级,加强对授信对象管理,采取有效的监督措施,确保贷款资金安全。

3、经营管理原则我行贷款业务应依据企业经营情况、生产规模、财务状况、开发能力等因素,科学判断借款企业的经营潜力,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授信流程1、借款企业提交申请。

2、我行进行资格审查,初步判断贷款申请是否符合授信标准。

3、我行进行授信审查,综合考虑企业信用状况、还款能力、抵质押物价值等因素,制定授信方案。

4、我行向借款企业发放贷款,签订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文件。

5、我行对贷款进行动态管理,及时跟踪借款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

五、贷后管理1、贷后检查我行应根据贷后检查计划,按期对借款企业进行贷后检查,了解借款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收支状况等信息,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贷款的安全。

2、还款管理我行应建立健全还款管理制度,规范贷款还款流程,加强催收工作,妥善处理贷款违约和逾期等情况,保护银行资产。

3、信用管理我行应加强对借款企业信用状况的跟踪和评估,及时对存在信用风险的企业采取措施,对失信企业实施处罚,提高企业诚信度。

六、风险控制1、信用风险控制我行应建立贷款授信制度,规范授信流程,加强征信信息查询,全面评估借款企业信用状况,确保贷款资金安全。

小贷公司贷款业务管理制度

小贷公司贷款业务管理制度

小贷公司贷款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贷公司的贷款业务管理,促进小贷公司健康发展,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小贷公司的贷款业务管理和实施。

第三条小贷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贷款业务管理机构和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一支高效专业的贷款团队。

第四条小贷公司应当严格遵循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控制贷款风险,保护贷款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小贷公司应当建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贷款审批、放款、追踪、收回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小贷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机制,科学评估借款人的信用情况,提高贷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七条小贷公司应当加强对贷款人的信用管理,及时更新贷款人的信用信息,提高贷款人的信用等级。

第八条小贷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贷后管理制度,加强对还款情况的监督和跟踪,及时处理逾期、欠款等问题。

第九条小贷公司应当加强内部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

第十条小贷公司应当加强与监管部门合作,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贷款业务的重要情况。

第二章贷款审批管理第十一条小贷公司在开展贷款业务时,应当将贷款审批作为关键环节,建立规范的审批流程和程序。

第十二条贷款审批应当由专业的审批团队进行,根据借款人的资信情况和贷款用途等要素做出科学判断和决策。

第十三条贷款审批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确保贷款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贷款审批应当将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作为重要考量因素,避免风险。

第十五条贷款审批文件应当完整准确,审批意见应当明确具体,审批结论应当科学合理。

第十六条贷款审批应当尊重借款人的隐私权,保护借款人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

第十七条小贷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贷款审批监督机制,加强对审批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对于复杂的贷款审批案件,小贷公司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保审批决策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第十九条贷款审批结果应当及时向借款人通知,明确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重要事项。

小贷公司贷款管理制度

小贷公司贷款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小贷公司贷款业务,加强风险管理,保障公司稳健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二、贷款对象1. 贷款对象应为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大陆居民。

2. 贷款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1)有稳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经营地点;(2)有稳定的收入来源;(3)无不良信用记录;(4)贷款用途合法合规,不得用于炒股、赌博等行为;(5)符合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贷款额度及期限1. 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收入水平、还款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最高不超过公司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2. 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需求、还款能力等因素确定,一般不超过一年。

四、贷款利率及费用1. 贷款利率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内部规定执行,具体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

2. 贷款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担保费、评估费、保险费等,具体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贷款审批及发放1. 借款人向公司提交贷款申请,公司进行审核。

2. 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贷款合同,明确贷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

3. 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六、贷款还款1. 借款人应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还款方式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2. 如借款人逾期还款,公司有权按照合同约定采取催收措施。

七、贷款风险管理1. 公司建立健全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对贷款业务进行全面风险管理。

2. 公司定期对贷款业务进行风险评估,确保贷款业务稳健运行。

3. 公司对贷款业务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操作、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补充和完善。

中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

中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

中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中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以下简称分行)中小企业贷款行为,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信贷资产安全,提高贷款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国家开发银行总行有关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贷款是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城乡就业与再就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推动企业和社会信用建设的小额贷款业务。

第三条中小企业贷款管理是指以信用建设为核心,从与政府合作机制的建立、贷款受理、评议、审批、合同签订到贷款发放与回收、贷款监管及贷款处分的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中小企业贷款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服务政府政策,贯彻政府意图,体现政策性;(二)遵循信贷规则,构筑信用结构,建立风险分担机制,防范贷款风险;(三)依托政府及政府部门,建立操作平台;(四)业务公开、决策民主、程序规范、财务透明;(五)操作简单、方便易行;(六)以保本微利为经营目标,在保本基础上争取实现微利。

第二章贷款管理组织第五条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由分行和地方政府联合开展,双方签订《中小企业贷款合作协议》,明确责任与义务。

第六条贷款组织机构及职能(一)分行根据国家开发银行总行授权组织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业务。

分行客户处、评审处根据各自职责具体负责实施工作。

(二)区(市)县政府设立中小企业贷款专管机构,作为业务操作平台,受分行委托,负责中小企业贷款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区(市)县政府会同分行选聘评议员,由评议员负责中小企业贷款的评议工作。

(四)区(市)县政府出资组建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

(五)分行选择结算经办行受托办理中小企业贷款资金支付和结算。

(六)中小企业信用促进会、区(市)县政府和分行协同选择会计师事务所,为贷款企业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贷款对象和条件第三章.第七条中小企业贷款对象为《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业[2003]143号)所指的企业,重点是科技型、资源综合利用型、农副产品加工型、出口创汇型和社区服务型企业。

小贷公司贷款业务管理制度

小贷公司贷款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贷公司贷款业务管理,防范金融风险,提高贷款业务质量,保障公司及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贷款业务的开展、管理、监督和评价。

第三条公司贷款业务应遵循合法、合规、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流动性、收益性。

第二章贷款业务申请与审批第四条贷款业务申请(一)客户申请贷款时,应向公司提交完整的贷款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收入证明、贷款用途说明、担保物等。

(二)公司应要求客户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申请材料,对客户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第五条贷款业务审批(一)公司应设立贷款审批委员会,负责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批。

(二)贷款审批委员会应根据客户信用状况、贷款用途、还款能力等因素,对贷款申请进行综合评估。

(三)贷款审批委员会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并向客户反馈审批结果。

第三章贷款发放与回收第六条贷款发放(一)经审批委员会批准的贷款,公司应与客户签订贷款合同,明确贷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事项。

(二)贷款发放前,公司应确保贷款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第七条贷款回收(一)贷款到期前,公司应提醒客户按时还款。

(二)客户未按时还款的,公司应采取催收措施,包括电话催收、短信催收、上门催收等。

(三)对逾期贷款,公司可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进行追偿。

第四章贷款风险管理第八条贷款风险分类(一)公司应根据贷款客户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因素,对贷款进行风险分类。

(二)贷款风险分类应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九条贷款风险控制措施(一)公司应建立健全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对贷款业务进行全面风险管理。

(二)公司应加强对贷款资金使用的监控,确保贷款资金用于合法、合规用途。

(三)公司应定期对贷款客户进行风险评估,及时调整贷款风险控制措施。

第五章监督与评价第十条贷款业务监督(一)公司应设立贷款业务监督部门,负责对贷款业务进行日常监督。

公司贷款管理办法适合中小企业

公司贷款管理办法适合中小企业

公司贷款管理办法适合中小企业一、背景介绍在市场经济中,中小企业常面临资金短缺的困扰。

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各级政府与金融机构相继制定了适合中小企业的贷款管理办法。

本文将就公司贷款管理办法适合中小企业的相关问题展开分析。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小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经济增长和促进就业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然而,由于中小企业规模较小、信用状况尚未充分建立等原因,常常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产生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三、公司贷款管理办法1. 制定灵活的贷款政策针对中小企业的特点和需求,政府与金融机构制定了灵活的贷款政策。

一方面,中小企业在申请贷款时可以提供较为简化的材料,减轻企业的贷款申请压力。

另一方面,针对中小企业更容易出现的还款压力,政府和金融机构会提供灵活的还款方式,如分期偿还等,以提高中小企业贷款的可持续性。

2. 支持创新型企业政府与金融机构在贷款管理办法中对创新型企业给予特殊支持。

创新型企业往往面临更高的风险,但也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为了鼓励创新,政府和金融机构会提供更为宽松的贷款条件,并配套实施各项优惠政策,如专利权保护、税收减免等,以促进创新型企业的融资。

3. 加强风险评估与监管为了保证贷款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政府和金融机构加强了对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评估与监管。

通过严格的贷前审查和贷后跟踪,确保贷款的合规性和风险可控性。

同时,加大对贷款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尽可能减少不良贷款的发生,确保中小企业健康稳定的贷款环境。

四、公司贷款管理办法对中小企业的影响公司贷款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首先,通过灵活的贷款政策,中小企业能够更便捷地获取到融资,解决了资金匮乏问题,推动了企业的发展。

其次,对创新型企业的特殊支持使得更多的创新型企业得以获得融资,促进了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此外,中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的完善使得企业的贷款环境更加规范,减少了贷款风险,提高了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能力。

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

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

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大年夜对小企业贷款支撑力度,促进处所经济的健康、快速成长,进一步调剂信贷构造,进步资产质量,拓展信贷市场,特制订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的小企业是指各类所有制和组织情势的小型企业及个体经营户。

小企业的划分标准参照《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小企业贷款”是指辖内有成长前景、相符国度家当政策和具备信贷支撑前提的小企业,依照其不合的特点所发放的不合方法的贷款,能有效的促进小企业快速、健康成长。

小企业贷款方法重要包含:信用贷款、自助担保贷款、联保贷款、小我乐业贷款和一样小企业贷款。

小企业贷款额度应履行银监发(2008)23号文件规定。

第二章贷款对象、前提和用处第四条贷款对象。

小企业贷款的对象为经工商行政部分核准挂号并有固定的临盆经营场合,产品有销路、经营有效益、经营者本质好、能固守信用的各类所有制情势的经济组织。

第五条贷款前提。

申请小企业贷款应当具备以下全然前提:(一)重要经营场合在本县办事区域内;(二)产权关系了了;(三)无不良记录;(四)临盆经营项目相符国度家当政策和司法律例的规定;(五)贷款公司规定的其他前提。

第六条贷款用处。

小企业贷款的用处重要包含原材料采购、短期流淌资金周转和固定资产的购建等。

第三章小企业信用贷款第七条信用贷款是指:小企业凭本身的信用向本公司申请免担保发放贷款的一种方法。

第八条信用贷款的前提。

企业申请信用贷款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前提:(一)实有资产负债率在40%(含)以下,现金流量充分;(二)企业创办时刻在两年以上且连续两年盈利;(三)无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和对外担保;(四)未产生欠税、欠费、拖欠职工工资和其他各类欠款(正常敷衍款除外);(五)经营者小我操行正派。

第九条信用贷款的金额确信。

单户信用贷款累计发放余额不得跨过上年度应税发卖额度的15%或100万元(两者靠低)。

对发放信用贷款的企业原则上不得另行再发放其他方法的贷款,如确切须要发放的,其他方法的贷款必须以不动产“双证”或存单落实抵(质)押。

中小企业财务部的短期借款与长期贷款管理

中小企业财务部的短期借款与长期贷款管理

中小企业财务部的短期借款与长期贷款管理在中小企业的日常运营中,短期借款和长期贷款的管理是财务部门非常关注的事项之一。

合理利用和管理这些资金来源,对于企业的发展和稳定运作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中小企业财务部门在短期借款和长期贷款管理方面的一些策略和注意事项。

1. 短期借款管理短期借款通常是指企业为了应对资金周转问题而采取的临时性借款方式,通常期限在一年以内。

以下是中小企业财务部门管理短期借款的一些建议:1.1 资金需求的准确预测财务部门应该对企业短期内的资金需求进行准确的预测和分析。

这涉及到对企业项目、销售计划和现金流量的合理预测,以避免因资金短缺而导致的运营困难。

只有在充分了解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短期借款的安排和管理。

1.2 多元化的短期借款渠道财务部门应该寻求多元化的短期借款渠道,以增加企业的借款来源。

除了传统的商业银行贷款,还可以考虑通过商业票据、应收账款贴现、短期债券等方式获取短期资金支持。

通过拓宽借款渠道,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多的选择和更有利的利率条件。

1.3 合理利用短期借款财务部门在使用短期借款时应保持谨慎,并合理规划资金的使用。

一方面,要尽量避免频繁的短期借款,以减少财务成本和借款风险。

另一方面,要确保借款资金的使用是高效的,将其用于推动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活动。

2. 长期贷款管理与短期借款相比,长期贷款通常指的是企业为了购买资产、扩大规模或进行投资而从金融机构获取的长期性贷款。

以下是中小企业财务部门在长期贷款管理方面的一些建议:2.1 需要综合考虑的因素在申请长期贷款时,财务部门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企业的需求、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负债率等。

要选择合适的贷款方案,并确保还款能力与企业的经营状况相匹配。

2.2 与金融机构的良好沟通财务部门应该与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并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这包括及时提供企业的财务信息、项目规划以及与贷款相关的报告和证明材料。

通过与金融机构的紧密合作,可以获得更好的贷款条件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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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贷款管理办法(适合中小企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大对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促进地方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调整信贷结构,提高资产质量,拓展信贷市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小企业是指各类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小型企业及个体经营户。

小企业的划分标准参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小企业贷款”是指辖内有发展前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具备信贷支持条件的小企业,根据其不同的特点所发放的不同方式的贷款,能有效地促进小企业快速、健康成长。

小企业贷款方式主要包括:信用贷款、自助担保贷款、联保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一般小企业贷款。

一般小企业贷款是指单户贷款额在300万元(含)以下的小企业贷款。

第二章贷款对象、条件和用途第四条贷款对象。

小企业贷款的对象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产品有销路、经营有效益、经营者素质好、能恪守信用的各类所有制形式的经济组织。

第五条贷款条件。

申请小企业贷款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主要经营场所在本省服务区域以内;(二)产权关系明晰;(三)无不良信用记录;(四)生产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五)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贷款用途。

小企业贷款的用途主要包括原材料采购、短期流动资金周转和固定资产的购建等。

第三章中小企业信用贷款第七条信用贷款是指:中小企业凭自已的信用向本公司申请免担保发放贷款的一种方式。

第八条信用贷款的条件。

企业申请信用贷款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实有资产负债率在40%%(含)以下,现金流量充足;(二)企业开办时间在两年以上且连续两年盈利;(三)无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和对外担保;(四)未发生欠税、欠费、拖欠职工工资和其他各类欠款(正常应付款除外);(五)经营者个人品行端正。

第九条信用贷款的金额确定。

单户信用贷款累计发放余额不得超过上年度应税销售额度的15%%或100万元(两者靠低)。

对发放信用贷款的企业原则上不得另行再发放其他方式的贷款,如确实需要发放的,其他方式的贷款必须以不动产“双证”或存单落实抵(质)押。

第十条限制性条件。

借款企业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取消信用贷款资格:(一)发生贷款逾期或欠息在10天以上的;(二)向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或在其他金融机构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三)信用贷款额度已经不能满足借款人生产需要,而要求申请其他方式贷款(存单质押、“双证”抵押的贷款除外)的;(四)企业经营者有其他不良行为发生的;(五)发生其他可能影响企业信用程度降低的情况,贷款行认为应取消其信用贷款资格的。

第十一条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应逐笔调查核实签订信用借款合同,不得以借新还旧方式发放贷款,不得签订最高额信用借款合同,信用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四章中小企业自助担保贷款第十二条自助担保贷款是企业法人申请贷款由企业经营者、股东及其家属或企业管理人员等个人内部关系人共同为企业提供担保,承担连带风险责任的一种贷款方式。

第十三条自助担保贷款的条件。

企业申请自助担保贷款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实有资产负债率在50%(含)以下,现金流量充足;(二)开办时间在两年以上并有盈利;(三)未发生欠税、欠费、拖欠职工工资和其他各类拖欠款(正常应付款除外);(四)主要经营者、股东等家庭资信状况良好,家庭关系和睦,家庭成员自愿以共有财产承担企业贷款的经济连带风险责任。

第十四条自助担保贷款的额度确定。

单户自助担保贷款累计余额不得超过上年度应税销售额的20%或150万元(两者靠低),对条件符合、确实需要超过限定额度的,应追加关系人以外有担保能力的第三人作保证或落实抵(质)押。

第十五条自助担保贷款可以逐笔签订个人内部关系人担保借款合同,也可签订最高额担保合同,最高额担保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第十六条自助担保贷款借款合同的签订,采用主从合一合同。

多个内部关系人作为保证人的,在签订保证借款合同时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应当面签字确认。

每个保证人的家庭成员应在保证人财产共有人同意意见书上当面签名确认(财产共有人同意保证意见书附后)。

第十七条内部关系人是指:企业主要经营者,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股东、财务负责人等。

内部关系人的家庭财产共有人是指配偶、子女、父母和其他共同享有家庭财产的人员。

第十八条自助担保贷款的保证人一般不少于两名,必要时应将财务负责人作为保证人。

同时要求借款人、保证人提供公司职务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公司章程和户口簿等有关资料,贷款人必须认真审核确认。

第五章中小企业联保贷款第十九条联保贷款是指多个中小企业自愿组合成一个联保小组,各联保成员企业提供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联保风险基金,本公司按联保基金的一定倍数发放的贷款。

第二十条联保贷款的条件。

企业申请联保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实有资产负债率在60%(含)以下,现金流量充足;(二)企业正常经营在一年以上;(三)企业联保小组自愿组合,户数一般要求在5户以上,最低不少于3户(含);(四)企业联保小组成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第二十一条联保小组的成立。

联保小组为自愿组合,应当向贷款公司提出申请,经贷款人调查审核同意后,所有成员共同与贷款人签订联保贷款合同,并确定一名联保小组成员企业负责人作为牵头人(组长),负责协助贷款管理和信息沟通。

第二十二条联保基金的额度确定和缴纳。

联保小组成员企业的联保基金额度按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一般按上年实际应税销售额的5%缴纳,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以单位定期存款形式存入贷款公司,存单由贷款公司保管,并在背书上注明存款已作为联保贷款合同项下的质押物,出质人为联保小组成员企业,质权人为贷款公司。

第二十三条联保贷款的额度和期限的确定。

中小企业联保贷款的限额最高不超过实际缴纳联保基金额度的5倍,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二十四条联保贷款的风险处置。

联保小组成员的贷款本息产生风险或损失,应从联保基金中扣除,扣收后不足部分应继续向任何一家或全部联保成员企业追索。

第二十五条联保基金的补充。

当联保小组成员企业中的其中一家企业造成贷款损失扣除联保基金还贷后,其余几家成员企业应在一个月之内补足应缴纳的联保基金(按各自原缴纳比例补足),如未能及时补足的应提前收回联保贷款,如需重新组建的应当重新签订联保贷款合同。

第二十六条合同签订。

联保贷款的合同一般采用最高额联保借款合同,合同期限最高一般不超过两年,期满后可续订。

第六章中小企业固定资产贷款第二十七条中小企业固定资产贷款是指:企业用于购置主要生产设备、扩建厂房和技术改造等需要向本公司申请的贷款。

中小企业固定资产贷款属于一次核定、分次或一次发放,分期逐笔归还,按季结息,到期收回的中长期贷款。

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贷款的条件。

企业申请固定资产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实有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二)产品无积压,而目前的生产规模确实已无法满足市场需求或设备陈旧、现有设备已不能适应产品更新的需要;(三)发展的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无环境污染,所购的设备为非限制性设备;(四)落实可靠的担保,原则上应落实抵(质)押;(五)提供有关批文和可行性方案;(六)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有关条件。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贷款的申请和审批。

固定资产贷款由借款人申请,填写中长期(项目)借款申请书,并提供贷款公司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贷款人受理后应及时开展调查,由调查人形成详细的书面调查报告,提交集体讨论,逐级报批。

第三十条固定资产贷款额度的确定。

固定资产贷款可采用贷款、进口信用证、进口押汇和银行承兑等信用方式,额度应控制在所购买的固定资产实际支出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60%。

中小企业固定资产贷款余额一般应控制在300万元(含)以下,超过300万元的按一般中长期项目贷款的要求办理。

固定资产贷款应实行到期收回,不得循环周转使用,但进口信用证、进口押汇到期后可转为固定资产贷款。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贷款的期限。

固定资产贷款最后一笔到期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

贷款还款期限根据企业的现金流量、综合效益、投资回收期等合理确定建设期和还款期。

第三十二条贷款的发放。

固定资产贷款实行一次发放分期监督支付,或在合同约定期内分次发放。

在贷款发放之前,贷款人应审核借款人的自有资金筹集到位情况,自有资金应按约定的比例存入贷款公司的结算账户,借款人不得将购建固定资产的应付(赊欠)款、基建工程垫资等抵充自有资金,贷款发放后由贷款人逐笔审核监督支付。

第三十三条贷款利率。

固定资产分期还款利率按各笔的不同期限确定同档次利率执行,并在借款借据中明确,一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实行一年一定,逾期计收罚息。

第三十四条合同签订。

固定资产贷款经有权部门批准后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一般适用最高额担保借款合同,各笔贷款的期限、利率在借款借据中明确。

第七章贷款流程第三十五条尽职调查。

实行双人调查制度,信贷人员通过调查后对贷款授信报告中所含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和可靠性负责,如存在隐瞒风险事实、弄虚作假等有关失职行为的应按贷款责任制和其他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三十六条贷款审核。

贷款公司应督促中小企业健全和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并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对无法核实真实的财务数据的中小企业,贷款公司在审核时注重现场实地调查,收集各类非财务信息。

第三十七条贷款的审批。

信贷业务的授信和发放的审批,根据授权权限按《润达小额贷款公司信贷审批操作规程》审批。

第三十八条贷后监督。

贷款发放后要根据不同的贷款方式和条件,及时开展跟踪检查工作,其中首次检查应在贷款发放后一个月之内进行,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当初条件具备但由于市场和财务状况发生变化,应及时采取措施。

第三十九条统计和监测。

中小企业贷款应登记台账,及时记载和反映贷款发生情况,实行动态监测,除一般中小企业贷款以外,对中小企业信用贷款、中小企业自助担保贷款、中小企业联保贷款、中小企业固定资产贷款等均应独立建台账,并按月上报,以便监督和管理。

第四十条借款的合同文本采用一般的借款合同文本,并在合同文本的右上角盖上相关贷款种类的戳记以示区别,戳记的规格为1公分×4公分。

第八章附则第四十一条在信贷管理上本办法未明确的仍按本公司和上级有关部门有关信贷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润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信贷审批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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