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实务
《合同法条款解析与实务指南(202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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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条款解析与实务指南(2024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定义与范围1.1 合同的含义1.2 合同的种类1.3 合同的要素第二条合同订立2.1 要约与承诺2.2 合同的成立2.3 合同的效力第三条合同的履行3.1 履行原则3.2 履行期限3.3 履行地点与方式第四条合同的变更4.1 变更的条件4.2 变更的程序4.3 变更的效力第五条合同的解除5.1 解除的条件5.2 解除的程序5.3 解除的效力第六条合同的终止6.1 终止的条件6.2 终止的程序6.3 终止的效力第七条违约责任7.1 违约的定义7.2 违约责任的形式7.3 违约责任的免除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8.1 协商解决8.2 调解解决8.3 仲裁解决8.4 诉讼解决第九条合同的保管9.1 合同文件的保管9.2 合同信息的保密9.3 合同资料的移交第十条适用法律与争议管辖10.1 适用法律10.2 争议管辖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11.1 生效的条件11.2 生效的时间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12.1 解除的条件与程序12.2 终止的条件与程序第十三条合同的修改与补充13.1 修改的条件13.2 补充的内容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14.2 附加条款的效力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定义与范围1.1 合同的含义1.2 合同的种类1.3 合同的要素本合同的要素包括:合同主体、合同标的、合同价款、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地点与方式、违约责任等。
第二条合同订立2.1 要约与承诺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表达订立合同的意愿,构成要约。
乙方对甲方提出的要约表示同意,构成承诺。
2.2 合同的成立自乙方承诺甲方要约之日起,本合同即告成立。
2.3 合同的效力本合同自成立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第三条合同的履行3.1 履行原则甲乙双方应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和合法原则履行合同。
3.2 履行期限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各自的义务。
全新优质合同法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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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优质合同法实务合同编号:__________合同双方:甲方:(甲方全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全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是一家具有良好信誉和实力的企业,乙方是一家专业提供优质服务的公司,双方为了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发展,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1.1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全新优质合同法实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起草、审核、修改、谈判、纠纷解决等服务。
第二条服务范围与内容2.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具体需求,提供相应的合同法实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为甲方起草、修改各类合同文本;(2)对甲方签订的合同进行法律审核,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3)为甲方提供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咨询和指导;(4)代表甲方处理合同纠纷,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2 乙方应指派具有丰富经验的合同法务人员为客户提供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第三条服务期限3.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3.2 除非一方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续约____年。
第四条费用及支付4.1 乙方提供服务所需的费用,双方协商确定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_。
4.2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支付服务费用。
第五条保密条款5.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市场信息等,应予以严格保密。
5.2 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至本合同终止或履行完毕之日止。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6.2 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完成服务,甲方有权按逾期天数向乙方追讨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违约金=服务费用×逾期天数×1%。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法实务讲座》课件
![《合同法实务讲座》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fa406bac6394dd88d0d233d4b14e852458fb398a.png)
国际合同法的统一化趋势
国际合同法的现状
01
目前国际上存在多个合同法体系,各国合同法存在差异,导致
合同争议解决困难。
国际统一合同法的重要性
02
国际统一合同法能够减少法律冲突,促进国际经济交流与合作
。
国际统一合同法的进展
03
目前国际社会正在努力推动国际统一合同法的发展,但进展缓
慢,需要各国加强合作。
合同法与其他法律的交叉融合
有法律效力。
诉讼解决
双方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向法 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裁决
。
合同纠纷的仲裁和诉讼
仲裁的优势
诉讼的权威性
仲裁程序简便、灵活,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可以避免长期诉讼。
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其裁决具有最高 的权威性和法律效力。
仲裁和诉讼的选择
仲裁和诉讼的程序
当事人可以根据纠纷的性质、标的额大小 、争议程度等因素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总结词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详细描述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合同法的主旨和基本准则,是制定和执行合同法的总指导思 想。主要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合法性原则。
合同法的历史与发展
总结词
合同法的历史与发展
详细描述
合同法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罗马法,其发展经历了多个阶段,包括古代合同法、近代合同法、现代合同法等。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合同法也在不断完善和进步。
02
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合同的成立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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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的条件
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合同内容合法且不违反 法律强制性规定。
要约与承诺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 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 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 示。
合同法实务
![合同法实务](https://img.taocdn.com/s3/m/d28d2f42640e52ea551810a6f524ccbff021ca7b.png)
合同法实务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它不仅关系到经济交易的顺利进行,也涉及到个人权益的保护。
本文将介绍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实务操作要点,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合同法。
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是意思表示真实;三是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四是符合法定形式要求(如有规定)。
当事人通过要约和承诺的方式达成合意,合同即告成立。
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内容通常包括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这些内容应当明确具体,以避免日后发生争议。
合同的效力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但若合同存在欺诈、胁迫、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等情形,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
合同的履行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一旦成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但在双方协商一致或出现法定情形时,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例如,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
违约责任当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
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管辖的法院或仲裁机构。
结语合同法是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交易安全的重要法律工具。
了解和掌握合同法的基本知识和实务操作,对于预防和解决合同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践中,我们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合理行使权利,严格履行义务,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合同法理论与实务5篇
![合同法理论与实务5篇](https://img.taocdn.com/s3/m/9a21a26702d8ce2f0066f5335a8102d277a2615c.png)
合同法理论与实务5篇篇1一、引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合同法在规范市场行为、保护当事人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合同法理论与实务的角度出发,探讨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原则以及在实际应用中的注意事项。
二、合同法概述1. 合同法的定义与性质合同法是调整因创造、变更和终止债权债务关系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涉及主体、客体、内容、形式、效力、履行、变更、终止等方面。
2. 合同法的原则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以及遵守法律法规原则等。
这些原则构成了合同法的基础,是评价合同是否合法、有效以及处理合同纠纷的重要依据。
三、合同订立与履行1. 合同订立合同订立是当事人之间达成合意的过程。
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确保意思表示真实、准确。
同时,合同内容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 合同履行合同履行是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过程。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原则,确保等价有偿。
如遇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轻损失。
四、合同变更与终止1. 合同变更合同变更是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对原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的过程。
在合同变更过程中,应遵循平等原则,确保变更内容合法、有效。
同时,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以免产生纠纷。
2. 合同终止合同终止是当事人协商一致后,解除原合同关系的过程。
在合同终止过程中,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确保终止原因合法、合理。
同时,应处理好终止后的善后事宜,以免对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五、违约责任与赔偿1.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因违反合同约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
2. 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指因违约行为导致对方遭受损失时,违约方应依法承担的赔偿责任。
在赔偿损失时,应遵循公平原则,确保赔偿数额合理、公正。
法律从业资格证合同法实务考试 选择题 64题
![法律从业资格证合同法实务考试 选择题 64题](https://img.taocdn.com/s3/m/6158bd78492fb4daa58da0116c175f0e7cd1190c.png)
1. 根据《合同法》,下列哪项不属于合同的必备要素?A. 当事人B. 标的C. 意思表示D. 履行期限2. 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可以采取下列哪种措施?A. 直接解除合同B. 要求继续履行C. 要求支付违约金D. 要求赔偿损失3. 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是指什么?A. 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B. 当事人故意不履行合同义务C. 当事人过失导致合同无法履行D. 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4. 根据《合同法》,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多少比例?A. 10%B. 20%C. 30%D. 50%5.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在多长时间内提出?A. 立即B. 30日内C. 60日内D. 90日内6.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赔偿损失的,赔偿范围包括哪些?A. 直接损失B. 间接损失C. 预期利益损失D. 直接损失和预期利益损失7.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支付违约金的,违约金应当如何计算?A. 按照合同约定B. 按照实际损失C. 按照法律规定D. 按照当事人协商8.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继续履行的,违约方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履行?A. 立即B. 15日内C. 30日内D. 60日内9.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采取补救措施的,补救措施应当如何实施?A. 按照合同约定B. 按照实际损失C. 按照法律规定D. 按照当事人协商10.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后应当如何处理?A. 立即终止合同B. 返还已支付的款项C. 赔偿损失D. 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并赔偿损失11.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赔偿损失的,赔偿损失的计算基准是什么?A. 合同标的B. 实际损失C. 预期利益D. 违约金12.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支付违约金的,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A. 合同标的的10%B. 合同标的的20%C. 合同标的的30%D. 合同标的的50%13.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继续履行的,继续履行的期限是多少?A. 立即B. 15日内C. 30日内D. 60日内14.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采取补救措施的,补救措施的实施方式是什么?A. 按照合同约定B. 按照实际损失C. 按照法律规定D. 按照当事人协商15.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后的处理方式是什么?A. 立即终止合同B. 返还已支付的款项C. 赔偿损失D. 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并赔偿损失16.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赔偿损失的,赔偿损失的计算基准是什么?A. 合同标的B. 实际损失C. 预期利益D. 违约金17.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支付违约金的,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A. 合同标的的10%B. 合同标的的20%C. 合同标的的30%D. 合同标的的50%18.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继续履行的,继续履行的期限是多少?A. 立即B. 15日内C. 30日内D. 60日内19.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采取补救措施的,补救措施的实施方式是什么?A. 按照合同约定B. 按照实际损失C. 按照法律规定D. 按照当事人协商20.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后的处理方式是什么?A. 立即终止合同B. 返还已支付的款项C. 赔偿损失D. 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并赔偿损失21.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赔偿损失的,赔偿损失的计算基准是什么?A. 合同标的B. 实际损失C. 预期利益D. 违约金22.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支付违约金的,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A. 合同标的的10%B. 合同标的的20%C. 合同标的的30%D. 合同标的的50%23.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继续履行的,继续履行的期限是多少?A. 立即B. 15日内C. 30日内D. 60日内24.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采取补救措施的,补救措施的实施方式是什么?A. 按照合同约定B. 按照实际损失C. 按照法律规定D. 按照当事人协商25.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后的处理方式是什么?A. 立即终止合同B. 返还已支付的款项C. 赔偿损失D. 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并赔偿损失26.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赔偿损失的,赔偿损失的计算基准是什么?A. 合同标的B. 实际损失C. 预期利益D. 违约金27.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支付违约金的,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A. 合同标的的10%B. 合同标的的20%C. 合同标的的30%D. 合同标的的50%28.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继续履行的,继续履行的期限是多少?A. 立即B. 15日内C. 30日内D. 60日内29.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采取补救措施的,补救措施的实施方式是什么?A. 按照合同约定B. 按照实际损失C. 按照法律规定D. 按照当事人协商30.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后的处理方式是什么?A. 立即终止合同B. 返还已支付的款项C. 赔偿损失D. 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并赔偿损失31.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赔偿损失的,赔偿损失的计算基准是什么?A. 合同标的B. 实际损失C. 预期利益D. 违约金32.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支付违约金的,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A. 合同标的的10%B. 合同标的的20%C. 合同标的的30%D. 合同标的的50%33.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继续履行的,继续履行的期限是多少?A. 立即B. 15日内C. 30日内D. 60日内34.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采取补救措施的,补救措施的实施方式是什么?A. 按照合同约定B. 按照实际损失C. 按照法律规定D. 按照当事人协商35.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后的处理方式是什么?A. 立即终止合同B. 返还已支付的款项C. 赔偿损失D. 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并赔偿损失36.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赔偿损失的,赔偿损失的计算基准是什么?A. 合同标的B. 实际损失C. 预期利益D. 违约金37.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支付违约金的,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A. 合同标的的10%B. 合同标的的20%C. 合同标的的30%D. 合同标的的50%38.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继续履行的,继续履行的期限是多少?A. 立即B. 15日内C. 30日内D. 60日内39.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采取补救措施的,补救措施的实施方式是什么?A. 按照合同约定B. 按照实际损失C. 按照法律规定D. 按照当事人协商40.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后的处理方式是什么?A. 立即终止合同B. 返还已支付的款项C. 赔偿损失D. 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并赔偿损失41.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赔偿损失的,赔偿损失的计算基准是什么?A. 合同标的B. 实际损失C. 预期利益D. 违约金42.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支付违约金的,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A. 合同标的的10%B. 合同标的的20%C. 合同标的的30%D. 合同标的的50%43.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继续履行的,继续履行的期限是多少?A. 立即B. 15日内C. 30日内D. 60日内44.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采取补救措施的,补救措施的实施方式是什么?A. 按照合同约定B. 按照实际损失C. 按照法律规定D. 按照当事人协商45.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后的处理方式是什么?A. 立即终止合同B. 返还已支付的款项C. 赔偿损失D. 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并赔偿损失46.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赔偿损失的,赔偿损失的计算基准是什么?A. 合同标的B. 实际损失C. 预期利益D. 违约金47.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支付违约金的,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A. 合同标的的10%B. 合同标的的20%C. 合同标的的30%D. 合同标的的50%48.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继续履行的,继续履行的期限是多少?A. 立即B. 15日内C. 30日内D. 60日内49.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采取补救措施的,补救措施的实施方式是什么?A. 按照合同约定B. 按照实际损失C. 按照法律规定D. 按照当事人协商50.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后的处理方式是什么?A. 立即终止合同B. 返还已支付的款项C. 赔偿损失D. 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并赔偿损失51.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赔偿损失的,赔偿损失的计算基准是什么?A. 合同标的B. 实际损失C. 预期利益D. 违约金52.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支付违约金的,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A. 合同标的的10%B. 合同标的的20%C. 合同标的的30%D. 合同标的的50%53.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继续履行的,继续履行的期限是多少?A. 立即B. 15日内C. 30日内D. 60日内54.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采取补救措施的,补救措施的实施方式是什么?A. 按照合同约定B. 按照实际损失C. 按照法律规定D. 按照当事人协商55.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后的处理方式是什么?A. 立即终止合同B. 返还已支付的款项C. 赔偿损失D. 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并赔偿损失56.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赔偿损失的,赔偿损失的计算基准是什么?A. 合同标的B. 实际损失C. 预期利益D. 违约金57.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支付违约金的,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A. 合同标的的10%B. 合同标的的20%C. 合同标的的30%D. 合同标的的50%58.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继续履行的,继续履行的期限是多少?A. 立即B. 15日内C. 30日内D. 60日内59.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采取补救措施的,补救措施的实施方式是什么?A. 按照合同约定B. 按照实际损失C. 按照法律规定D. 按照当事人协商60.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后的处理方式是什么?A. 立即终止合同B. 返还已支付的款项C. 赔偿损失D. 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并赔偿损失61.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赔偿损失的,赔偿损失的计算基准是什么?A. 合同标的B. 实际损失C. 预期利益D. 违约金62.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支付违约金的,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A. 合同标的的10%B. 合同标的的20%C. 合同标的的30%D. 合同标的的50%63.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继续履行的,继续履行的期限是多少?A. 立即B. 15日内C. 30日内D. 60日内64.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采取补救措施的,补救措施的实施方式是什么?A. 按照合同约定B. 按照实际损失C. 按照法律规定D. 按照当事人协商答案:1. D2. B3. A4. B5. B6. D7. A8. C9. A10. D11. B12. C13. C14. A15. D16. B17. C18. C19. A20. D21. B22. C23. C24. A25. D26. B27. C28. C29. A30. D31. B32. C33. C34. A35. D36. B37. C38. C39. A40. D41. B42. C43. C44. A45. D46. B47. C48. C49. A50. D51. B52. C53. C54. A55. D56. B57. C58. C59. A60. D61. B62. C63. C64. A。
2024版合同法基础合同法律实务指南
![2024版合同法基础合同法律实务指南](https://img.taocdn.com/s3/m/eeccefc803d276a20029bd64783e0912a3167c19.png)
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 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 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 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 取其他补救措施。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 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 理的零部件。
06 合同法律风险管理与防范
CHAPTER
合同法律风险识别与评估
风险识别
合同纠纷处理
建立合同纠纷处理机制,包括协商、 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确 保合同纠纷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谢谢
THANKS
解除程序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 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 以解除合同。
03 合同违约责任与救济
CHAPTER
合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违约行为
合同一方未按照合同约 定履行义务,包括不履 行、迟延履行、不完全
履行等。
损害结果
违约行为给合同另一方 造成了损害,包括财产
合同法律的作用
合同法律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交易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 要作用。它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的规则,为当事人提 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和争议解决机制。
合同法律的历史与发展
古代合同制度
古代社会中的合同制度主要表现为简 单的借贷、买卖等契约关系,受到事 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 申请仲裁,由仲裁机构作出裁决。
诉讼解决
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04 合同的解释与争议解决
CHAPTER
合同解释的原则与方法
文义解释原则
整体解释原则
根据合同条款的字面含义和通常理解进行解 释。
将合同条款和构成部分看成一个整体,从各 条款及构成部分的相互关联、逻辑顺序等方 面理解合同的含义。
借贷合同:2024年合同法实务操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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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合同:2024年合同法实务操作标准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贷款方的主体资格及定义1.2 借款方的主体资格及定义1.3 合同中所用术语的定义第二条:贷款金额与用途2.1 贷款金额2.2 贷款用途第三条:贷款期限3.1 贷款期限的起止时间3.2 还款期限的计算方式第四条:贷款利率4.1 贷款的年利率4.2 贷款利息的计算方式第五条:还款方式与还款计划5.1 还款方式5.2 还款计划表第六条:担保方式及担保人6.1 担保方式的约定6.2 担保人的主体资格及责任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借款方的违约行为7.2 贷款方的违约行为7.3 违约责任的计算方式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8.1 争议的解决方式8.2 争议解决机构的约定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9.1 合同变更的条件9.2 合同解除的条件第十条:合同的效力10.1 合同的生效条件10.2 合同的失效条件第十一条:合同的保密条款11.1 保密信息的定义11.2 保密信息的披露范围第十二条:合同的继承与转让12.1 合同继承的约定12.2 合同转让的约定第十三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13.1 合同适用的法律13.2 争议解决的法律适用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与本合同相关的其他约定14.2 本合同的附件清单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贷款方的主体资格及定义1.2 借款方的主体资格及定义1.3 合同中所用术语的定义(1)贷款: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的货币资金。
(2)贷款本金:指乙方从甲方取得的贷款金额。
(3)利息:指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计算方式支付给甲方的贷款利息。
(4)贷款期限:指从甲方将贷款金额支付给乙方之日起至乙方还清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之日止的时间。
(5)还款: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向甲方支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行为。
第二条:贷款金额与用途2.1 贷款金额2.2 贷款用途乙方承诺,所取得的贷款仅用于____(用途),并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合同法实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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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标的
01 审查合同标的相关条款,查明合同标的
名称是否确定。 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审查合同标的是
02 否合法,是否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
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
03 根据不断变动的现实条件,审查合同标
的是否可能给付,明确合同的效力。
04
权力义务
SUMMARY OF THE CONTRACT
权利义务
第一阶段
合同权利义务约定不清,对标 的物数量、质量、包装、运输、 风险转移、检验标准或是检验
期间等缺乏明确约定。
第二阶段
对法律规定的义务认识不清。
第三阶段
对法律规定的义务认识不清。
28
4 护理查房的准备
PA R T
2299
4 护理查房的准备
用物准备:根据病情携带必要的查房用品,以保证查房顺利进行。
皮尺、打诊锤用品等。
专科 用物
① 查房车 ② 血压计 ③ 体温计 ④ 压舌板
基本 用物
用物 准备
病人 资料 准备
① 医疗病历 ② 护理病历 ③ 影像资料 ④等
⑤ 手消液
⑥ 听诊器
30
4 护理查房的准备
入室、出室顺序:
入室顺序:责任护士、查房者、其他护士按职称由 高到低排序、实习生。
05
04
03
02
01
进门
入室顺序:责任护士、查房者、其他护士按职称由 高到低排序、实习生。
01
02
03 04 05
出门
实习生 其他护士 其他护士 查房者 责任护士 按职称由高到低排序
合同法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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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实务第一章合同法导论第一节合同的概念和性质一、合同的概念和性质的法理分析(一)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法律行为1、民法上的合同、劳动法上的合同、行政法上的合同、国家法上的合同。
2、债权合同与物权合同、身份合同(二)合同是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不同二、案例分析案例1、1996年7月原告梁某经人介绍与被告刘某相识,双方开始建立恋爱关系。
1997年12月双方协商后开始对被告朱某所有的、两被告共同居住使用的、坐落于某市三元区工业中路159号的房屋一套进行装修,至1998年6月左右结束。
装修期间因雇佣工人、购买材料等共计花费23000元左右,其中包括原告诉请主张的18158元支出。
此后,原告梁某与被告刘某终止了恋爱关系。
原告梁某向法院起诉称:其与被告刘某建立恋爱关系后,由于两被告许诺将被告朱某所有的、坐落于三元区工业中路159号的住房一套,作为二人今后结婚用房,故原告在未与被告刘某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于1997年底至1998年8月出资23000元装修该房。
后被告刘某终止了与原告的恋爱关系,故要求判令两被告共同返还其有证据证实的装修出资款18158元。
被告朱某、刘某共同答辩称:装修房屋是事实,但装修的目的只是改善居住环境,而非为刘某结婚之用。
装修出资皆系两被告筹措,原告仅是受两被告之托经手购买材料、雇请工人。
即使装修系原告出资,也是其自愿的赠与,无权要求返还。
刘某非本案适格被告,不应承担责任。
因此原告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和法律根据,应予裁决驳回。
(马强:《论婚约制度及婚约解除后赠与物归属问题》,《审判前沿:新类型案件审判实务》2003年第1辑第3-4页,法律出版社2003年6月第1版。
)案例2、江西省彭泽县物资平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诉江西省彭泽县交通局、彭泽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案2001年4月江西省彭泽县物资平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两被告江西省彭泽县交通局、彭泽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书。
合同法实务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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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实务要点学习合同法这么久,今天来说说关键要点!首先呢,我理解合同的订立是超级重要的。
这里面要约和承诺两个环节得搞清楚。
要约就好像你去菜市场买菜,你跟摊主说“我出5块钱买你这把青菜”,这就是一个要约,明确地表示出你要买的东西以及价钱。
摊主要是说“行嘞”,这就相当于承诺,那这买卖的合同就在这个时候订立了。
不过我之前老是混淆要约邀请和要约,后来我总结,像商场发的宣传单那就是要约邀请,只是吸引人来买东西,但并不是一定想要订立合同的那种明确表示。
合同的效力也很让人头疼。
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还有效力待定合同,这几个概念真让人头大。
拿无效合同来说,比如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就无效。
就像小偷偷了东西,然后低价卖给别人写的那个买卖合同肯定是无效的,因为偷来的东西本身是不合法取得的,不可以用来买卖。
我理解有效合同就是符合法定条件能够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呢,像一方欺诈另一方订立的合同,被欺诈方就可以选择撤销。
我记得我一开始学习效力待定合同的时候,真的很懵,后来发现主要是主体能力的问题,像未成年人订立的与其年龄能力不符的合同,这种就是效力待定的,等他的法定代理人来确定到底有效还是无效。
还有合同的履行问题。
在履行过程中得遵循全面履行原则。
打个比方,你订了个做蛋糕的合同,要求里面加草莓果酱,蛋糕店就得按照要求去做,不能随便改成别的果酱。
当然了,还有不安抗辩权这个点。
我理解就是如果有确切证据表明对方有无法履行合同的可能,自己这方可以暂停履行。
比如说你跟一家工厂订了货,结果发现这个工厂已经欠了很多钱,设备都被抵押了,那你就有权利不安抗辩,暂停付款或者拿货。
对了还有违约责任。
这是保障合同履行的重要方面。
如果一方不按照合同做,就得承担违约责任。
比如我和装修公司签了合同,规定了装修的时间、质量等,要是他们延期或者装修质量不达标,就得赔偿。
我总结违约赔偿的计算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像有约定赔偿金按照约定,没有约定就按照法定之类的。
合同法操作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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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操作实务一、引言合同法是民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各类合同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的操作实务是指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进行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操作的实际操作方法和技巧。
本文将从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四个方面,介绍合同法操作实务。
二、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是指当事人通过意思表示达成协议,确定合同内容、形成合同约束关系的过程。
在合同的订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写明合同主体:合同主体包括甲方和乙方,应明确双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以确保双方的身份明确。
2.约定合同的目的和内容:合同目的是指所要达成的法律效果,合同内容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
合同目的和内容应明确具体,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3.合同的形式要求:有些合同需要按照法律规定采取特定的形式,如不动产买卖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的形式要求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4.确定合同的生效时间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时间是指合同开始产生法律效力的时间,履行期限是指双方约定的履行合同的时间范围。
生效时间和履行期限应清晰明确。
5.编写合同的条款:合同的条款是对合同内容的具体约定。
编写合同的条款时,应注意使用明确的措辞,避免产生歧义。
三、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实现合同目的的过程。
在合同的履行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义务的履行方式:合同中约定了各方的权利义务,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履行。
履行方式可以是付款、交付物品、提供服务等,双方应协商确定合适的履行方式。
2.合同履行的时间和地点: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履行合同。
如果没有约定,应按照合同性质和交易习惯确定合理的履行时间和地点。
3.保证合同履行安全:在合同履行中,双方应确保合同履行的安全性。
例如,在货物交付过程中,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提供货物质量检验报告。
4.解决履行纠纷的方式:如果合同的履行出现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合同法实务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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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实务全书第一条合同概述a. 合同的定义①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b. 合同的分类① 按照合同的性质分类: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技术合同等。
② 按照合同的标的分类:动产合同、不动产合同、知识产权合同等。
c. 合同的订立① 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② 订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者形式自由的除外。
第二条合同的效力a. 合同的生效① 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b. 合同的无效① 因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②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合同无效。
c.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① 合同的变更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② 合同的解除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条件。
第三条合同的履行a. 履行原则① 履行合同应当遵循全面履行原则。
② 履行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b. 履行方式① 履行合同应当采取适当的方式。
② 履行合同应当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期限、地点等要求。
c. 履行不能和违约责任① 履行不能是指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合同。
②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合同的担保a. 担保的定义① 担保是指为保证债务履行,由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权利或者其他担保方式。
b. 担保的种类① 保证金担保② 抵押担保③ 质押担保④ 保证担保c. 担保的效力① 担保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② 担保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守担保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五条合同的终止a. 合同终止的原因① 合同履行完毕② 合同解除③ 合同约定终止④ 合同因不可抗力终止b. 合同终止的效力① 合同终止后,合同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终止后的义务。
合同法实务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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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实务要点一、合同订立前。
1. 明确需求和目的。
就像你去逛街买衣服,得先知道自己想要啥样的。
在订立合同之前,双方得把自己想要达成的目标搞清楚。
比如说,你要找装修公司装修房子,你得想清楚是要简约风还是欧式风,预算多少,大概啥时候要完工。
不然到时候合同里写得模棱两可,就容易出乱子。
2. 找对合作伙伴。
这就好比找对象,得找靠谱的。
看看对方的信誉、资质啥的。
如果是和企业合作,就查查它有没有营业执照,有没有啥不良记录。
可不能随便找个街头小广告上的“皮包公司”就签合同。
要是和个人合作,也得了解下他的人品、能力。
不然就像上了一艘有洞的船,迟早得沉。
3. 协商谈判。
这是个互相试探、互相妥协的过程。
就像两个人讨价还价买东西一样。
双方要把合同的主要条款,像价格、质量标准、交货日期这些,都谈清楚。
谈判的时候也别太强势,不然把对方惹毛了,这合同可能就签不成了。
但也不能太软弱,自己的利益还是得守住。
比如说,你是卖水果的,对方想要低价进货,你得权衡一下成本和利润,然后跟他好好商量个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
二、合同订立时。
1. 合同形式。
合同不一定非得是那种厚厚的、写满字的纸质文件。
口头合同有时候也行,但是有风险。
就像你跟朋友说“你帮我做个事,我给你一百块”,这就是口头合同。
可要是你朋友做完事,你不认账了,就容易扯皮。
所以重要的、金额大的交易,最好还是用书面合同。
现在还有电子合同,也很方便,但是也要注意它的法律效力和保存方式。
2. 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得详细、明确。
不能有模糊不清的地方。
比如说“质量好”这种说法就太笼统了,得说清楚按照什么标准来衡量质量好,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还是双方另行约定的特殊标准。
还有违约条款,这就像是给合同上了一道保险。
得规定清楚如果一方违约了,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是赔钱呢,还是继续履行合同。
比如说你租房子,房东要是提前把房子收回去,那他得赔你多少违约金,这都得写在合同里。
3. 签字盖章。
这就像是给合同盖个章,表示“我认可这个合同了”。
合同法实务培训课件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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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中断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不可抗力 或其他原因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
计算。
THANK YOU
合同法实务培训课件课件
汇报人: 202X-12-22
• 合同法概述 • 合同的种类与形式 • 合同的订立与成立 • 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 合同违约责任与救济措施 • 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与法律适用
01
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的定义与性质
定义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合同成立的形式
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 字或者盖章时成立。
合同订立的程序与效力
合同订立的程序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 式或者其他方式。
合同效力的认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 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经济合理原则
合同当事人应当根据经济合理 的原则选择适当的履行方式,
避免浪费和损失。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
合同变更的条件
合同变更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包括双方协商一致、法律规定或者法 院判决等。
合同变更的程序
合同变更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包括协商达成协议、按 照法院裁定等程序进行。
合同解除的条件与程序
合同解除的条件
合同解除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包括双方协商一致、法律规定或者法 院判决等。
合同解除的程序
合同解除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包括协商达成协议、按照 法院裁定等程序进行。
05
合同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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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及实务第一节合同效力与合同解释一、合同和合同关系1、合同的概念:《合同法》中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理解:这是民事合同,且仅是民事合同中的之一。
(非民事性质不属于《合同法》调整,其他法律部门也有合同概念,如国家合同、行政合同、劳动合同;非财产性质的合同不适用于《合同法》,如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分关系的合同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其法律特征为:(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即按当事人意思发生变动权义关系的合法行为。
(2)合同是具有特定目的的行为--即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3)合同是主体具有特定性的相对行为--即双方或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行为。
2、合同关系:合同体现的是合同关系:即由此种法律行为所产生的当事人之间的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
合同关系的三个基本构成要素:主体;内容;客体。
(1)合同关系的主体:即在合同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解决“谁”在参与合同关系的问题。
注:人们在一般情况下既有权利又有义务,但在具体的关系中,我们根据其地位称为“权利主体”(债权人)和“义务主体”(债务人)。
(2)合同关系的内容:即合同关系当事人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解决参加者的“权利和义务”问题。
(3)合同关系的客体:即合同关系主体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所指向的对象——解决参加者涉及的“利益”问题。
主要客体包括物、行为(或行为结果)、智力成果(或精神产品)。
注意:在具体的合同关系问题中,客体并不是单一的,即使在同一法律关系中也有可能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客体。
3、合同权利:合同权利是指债权人依法或依约而享有的请求债务人为一定给付的权利,是最主要的债权。
包含三要素:(1)自由权——是自己决定或选择的权利;(2)请求权——可通过对特定人的请求以实现权利;(3)胜诉权——是保障自己权利实现的手段。
注意:权利和义务是一切法律规范、法律部门,甚至整个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
2024全新优质合同法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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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全新优质合同法实务合同编号_________一、合同主体甲方:(甲方全称)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乙方:(乙方全称)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如有其他相关方,可在此处添加)二、合同前言鉴于甲方在_______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优质的产品,乙方对甲方的产品和服务有强烈需求,为了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服务/产品,达成如下协议。
三、定义与解释(1)甲方:指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明的甲方全称。
(2)乙方:指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明的乙方全称。
(3)合同标的:指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服务/产品。
(4)合同金额: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服务/产品费用。
(5)合同期限:指本合同约定的双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
(6)违约金:指本合同约定的违反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赔偿金额。
(7)其他:双方共同认可的定义。
2. 本合同中涉及的术语和名词,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
四、权利与义务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合同标的。
(2)甲方应保证合同标的安全、合格、符合双方约定的一般要求。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的顺利实施。
(4)甲方应按约定时间、地点、方式交付合同标的。
(5)甲方应履行合同过程中的告知义务,及时通知乙方合同标的的进度、质量等情况。
(6)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对乙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
(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接收甲方提供的合同标的。
(3)乙方应履行合同过程中的协助义务,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确保合同的顺利实施。
(4)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对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
合同法知识及实务培训ppt课件
![合同法知识及实务培训ppt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098427173a3567ec102de2bd960590c69fc3d84b.png)
1主体审查
1主体审查
在合同关系中,首先就要先弄清楚,与你签订合同的相对方是谁?不能张冠李戴,也不能未审查对方的资信能力就随意签订合同。 合同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资信能力(履约资格、履约素质)——能否独立签约?有无履约能力?
明确你在和谁交易?
1主体审查
合同相对人不具备相应资信、能力;
1.4小结
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
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逻辑前提,在合同不成立的情况下,谈不上合同有效与无效的问题。
合同成立是一个事实判断,其回答的问题是“有没有某一合同存在”。合同成立过程中,合同不具有约束力,除非有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 合同成立过程中,过错当事人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生效是一个价值判断,回答的问题是“已经存在的某一合同是否能获得法律的保护”。合同一旦生效,就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如果违反合同承担的是违约责任。
情形二:后甲公司发现丙公司有该种零件出售,甲就向丙公司采购了一批零部件,但未通知乙公司。乙公司制造了该种零部件后,通知甲公司商谈购买事宜,甲公司以已向丙公司购买为理由拒绝商谈。
我国《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成立合同过程中 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法条解析
1主体审查
1.2 法人职能部门
——不具有法人独立人格,是法人的一个内部组成部分。
签约资格:一般不具有签约资格,以职能部门名义签署的合同无效。
但是,如果职能部门具有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实质仍是以公司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则可认定该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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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学计划(2014年春季学期)
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仲裁委员会合作教学课程
合同法实务
一、课程名称、性质、课时、学分、教材及听课对象
1、课程名称及课程编号
课程编号:02930091
新课编号:
课程名称:(中文名)合同法实务
(英文名)Contract Legal Practice
2、课程性质:任选
3、课时:48
4、学分:3
5、教材:[见后]
6、听课对象:本科生(本科3年级及以上)、研究生(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研究生)
二、指导思想和目的要求
本课程主要为法学院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讲授与合同相关的法律实务。
合同是最为常用、最为多变的法律实践中的具体形式,涉及到诸多的法律部门。
本课程的授课人包括本院教师、本院兼职导师、兼职教授,以及校外专家,均为北京仲裁委员会中的仲裁员或各级人民法院的法官。
课程主要讲授在实际律师业务中的合同常见问题,以交易为中心的合同起草、修订审查、具体条款的拟定,综合训练学生对合同条文的理解和应用;合同中的条款表述及其修订,常见错误和常用技巧;合同取得法律救济的相关选择、判断标准和技巧等。
课程要求学生参与实际的合同起草和纠纷解决对抗训练。
本课程的目的在于,通过对合同文本及其应用的实务训练,增强学生综合运用已经学习的能力,将法律知识应用于实际交易中的能力,并对合同纠纷的解决思路有框架性的理解,掌握和提高应用能力,为参加实务工作奠定基础。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选修课程的学生可以具备分析交易和草拟合同、为企业和法律服务机构管理合同履行过程以及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初步具备拟定解决纠纷策略并加以实现的实务操作能力。
本课程自2013年开始,采用小班封闭训练授课,限40人。
对学生的强制性要求包括:
(1)无论本科或研究生,均要求已经修过下列相关内容的课程:合同法、
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课程;
(2)认真出勤并参与分组或集体讨论,不无故缺课;
(3)认真完成每次课后指定的作业;
(4)对所知悉的涉及实际案件当事人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5)有志于从事法律实务工作。
如果初选人数超出40人,采用面试方法(2014年面试将于2月18/19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待定)确定人数;不能坚持或主动退选的空余名额不再替补录取,并且选修学生在以下情形下计零分或视为退选:
(1)无故缺课2次以上;
(2)无故不交作业2次以上。
考试成绩由平时成绩70%和期末成绩30%组成。
三、授课教员简介
本课程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和北京仲裁委员会合作,授课和培训教师包括:北京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校外导师,北京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法官(见后)。
四、教材和参考书
教材:(自行印刷)
参考书:
1. Tina L. Stark, Drafting Contracts: How and Why Lawyers Do What They Do, Wolters Kluwer Law & Business, 2007.
2. Ian R. MacNeil and Paul J. Gudel, Contracts: Exchange Transactions and Relations: Cases and Materials, Third Edition, Foundation Press, 2001.
3. Victor Goldberg, Framing Contract Law: An Economic Perspectiv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6.
五、教学内容
课程同时将邀请3-4位实务专家以公开讲座形式讲授相关内容。
一、教学方法与考核方式
1、教学方法
以多媒体、板书教学结合,以口授为主,结合课堂讨论、、分组对抗训练等方式,要求学生按时完成指定课后作业,提倡学生提问和参与,并鼓励课堂听讲和课下讨论、预习和复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考核方式
开卷书面考试,以案例分析或合同的审查、修改和起草和分组对抗等形式,考察学生运用所学的原理和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附:授课教师介绍
一主讲教师
邓峰,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华南贸易仲裁委员会等多家仲裁机构仲裁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美国哈佛大学哈佛燕京访问学者。
主要研究领域:企业公司法、经济法总论、法律经济学。
主要教授企业公司法、企业公司法专题、经济法总论、法律经济学、企业理论与公司治理、并购与重组等课程。
王家路,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台湾中华仲裁协会仲裁员。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德国马堡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民商法博士研究生。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北京市优秀律师。
长期担任国家和北京市政府机关的常年以及项目法律顾问和立法的专家顾问,曾为多家跨国公司及国内大型企业提供过专项法律服务以及代理多起诉讼仲裁业务。
王家路律师作为仲裁员,曾审理并裁决过几百起仲裁案件,积累了丰富的仲裁实务经验。
王红松,曾任北京仲裁委员会秘书长,现任北京仲裁委员会副主任,亚太地区仲裁组织(APRAG)副主席。
北京经济学院经济学学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硕士。
美国派普丹大学(Pepperdine University)法学院施特劳斯争议解决中心高级顾问团成员。
外交学院、中央财经大学、湖南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
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
参与筹建北京仲裁委员会,并连任五届北仲秘书长,推动和见证了北仲以及整个中国商事仲裁制度的发展。
二实务训练指导教师【部分】
王闯,现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
法学博士。
先后师从民商法学权威崔建远、梁慧星教授。
先后参与起草《担保法司法解释》和《合同法司法解释》,负责起草《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关于审理会计师事务所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关于审理金融市场委托理财类合同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物权法担保物权编司法解释》等一系列重要司法解释,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赵杭,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及德国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北京大学文学学士,德国曼海姆大学法学博士。
曾作为德国旭普林建设公司驻中国的首席代表,参加过世界银行贷款中国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高速铁路客运专线无渣轨道工程等大型、重点工程项目的合同及索赔谈判,有着丰富的建设工程的法律实务经验。
担任仲裁员以来,先后审结百余件案件,处理过众多的复杂工程纠纷案件,并擅长引导对抗的双方寻求纠纷解决中的共同利益,运用调解方式审结工程纠纷。
吕国平,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作为企业法律顾问,参加了所在企业众多项目的合同谈判,取得了大量第一手的资料,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
曾作为中方代表团的成员,参加中德技术转让合同示范文本的多轮谈判。
作为代理人,承办过多起诉讼案件。
作为撰稿人,完成了由法律出版社与CCH联合出版的《中国知识产权法》(活页)“技术转让”部分的撰写及追加;参与了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大纲的审定和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指定用书的编写和修订;在《中外法学》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多篇。
闫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民商法法学硕士。
最高人民法院买卖合同司法解释起草组、保险法司法解释起草组成员。
中国法学会保险法研究会理事,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副秘书长。
主要从事合同法、保险法方面的案件审理和调研工作。
先后执笔完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司法文件,与他人共同撰写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合同章条文理解与适用》一书,并参与编写《合同法疑难案例判解》等著作。
刘凯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主要从事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并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先后撰写专著、教材10部,发表论文60余篇。
代表性著作有《契约观念与秩序创新》,《民法总论》,“论基于所有权的物权请求权”等。
全国优秀教师,北京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北京大学法学院十佳教师,2004年被选入第一批中国当代法学名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