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责任险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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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责任保险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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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责任保险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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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责任保险”?
是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 标的的保险。
什么是“民事赔偿责任”?
民事赔偿责任是行为人侵犯他人民事权利所应承担 的法律后果。这种法律后果是由国家法律规定并以 强制力保证执行的。
责任保险是以保险客户的法律赔偿 风险为承保对象的一类保险!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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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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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责任险保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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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事故赔偿 限额 (1) 每次事故每人 伤亡限额(2) 每次事故每人 财产损失限额
2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累计事故责任 险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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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费用责任 限额
4
每次事故免 赔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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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责任险具体案例
综合性 商场
经营服装、餐饮、影视剧场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0万(其中每人伤亡限额10万,财产10 万) 累计累计赔偿限额100万 每次事故财产损失免赔额1000元
公众责任险投保资料
3、现场照片 1、营业执照、组织机
构代码证复印件 投保资料
2、投保单、风险调查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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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种优势
1、保险费可以归入企业销售成本,抵交税收。 2、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的客户,每一年都需要消防验
收,每一年都可以续保,类似于车辆保险的交强险, 客户需求高,抗拒性低。 3、属于我司的绩优险种,承保过程快,利于寿险伙伴 们的展业,利于客户的积累。 4、佣金比车险高
本案分析如下:
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 任。
责任范围的大小,取决于保险合同的约定。
在本案中市政公司与保险公司约定每起保险事故的赔偿 限额为10000元,险种为公众责任保险,那么保险公司 8 要承担10000元的赔偿责任。余下部分市政公司向受害 人支付。

公众责任险条款

公众责任险条款

公众责任险条款一.责任范围1、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范围内,因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本公司按下列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

2、对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费用,本公司亦负责赔偿。

3、本公司对每次事故引起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现行法律裁定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金额为准。

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对应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在保险期限内,本公司在保险单项下对上述经济赔偿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定义: 意外事故: 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

二.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一) 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二) 对为被保险人服务的任何人所遭受的伤害的责任;(三) 对下列财产损失的责任;1. 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或其雇佣人员所有的财产或由其保管或由其控制的财产;2. 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或其雇佣人员因经营业务一直使用和占用的任何物品、土地、房屋或建筑。

(四) 由于下列各项引起的损失或伤害责任:1. 对于未载入保险单明细表而属于被保险人的或其所占有的或以其名义使用的任何牲畜、脚踏车、车辆、火车头、各类船只、飞机、电梯、升降机、自动梯、起重机、吊车或其他升降装置;2. 火灾、地震、爆炸、洪水、烟熏;3. 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污染;4. 有缺陷的卫生装置或任何类型的中毒或任何不洁或有害的食物或饮料;5. 由被保险人作出的或认可的医疗措施或医疗建议;(五) 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引起任何土地、财产、建筑物的损坏责任;(六) 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七) 由于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或恶意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八)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九) 由于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所引起的直接或间接责任;(十) 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款;(十一)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中国平安公众责任险

中国平安公众责任险

中国平安公众责任险公众责任保险(PublicLiability Insurance),又称普通责任保险或综合责任保险,它以被保险人的公众责任为承保对象,是责任保险中独立的、适用范围最为广泛的保险类别。

所谓公众责任,是指致害人在公众活动场所的过错行为致使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依法应由致害人承担的对受害人的经济赔偿责任。

公众责任的构成,以在法律上负有经济赔偿责任为前提,其法律依据是各国的民法及各种有关的单行法规制度。

此外,在一些并非公众活动的场所,如果公众在该场所受到了应当由致害人负责的损害,亦可以归属于公众责任。

因此,无论是餐厅、酒店、旅馆,还是商超、健身房、培训机构等,只要涉及到第三方经营场所,经营主体就承担着对于第三方的法律赔偿责任。

餐厅,由于地面湿滑导致顾客摔倒,餐厅赔不赔?老板赔还是转移给保险公司赔?火锅店,店员在端火锅底料时不小心把火锅底料撒到了顾客身上,导致顾客烫伤,火锅店赔不赔?老板赔还是转移给保险公司赔?酒店,因玻璃破碎导致客户划伤,酒店赔不赔?老板赔还是转移给保险公司赔?教育机构,在培训期间未对孩子起到看管的义务,或看管不当孩子而发生意外,那么教育机构赔不赔?老板赔还是转移给保险公司赔?健身房,经营者因为没有对健身设备进行保养,或者保养不及时和到位,客户在进行健身的过程中因设备损坏导致客户受到人身伤害,那么健身房赔不赔?老板赔还是转移给保险公司赔?企业最怕的就是发生这样的意外,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一年营收就几十万,如果来一个这样的意外,一年的利润基本上都搭进去了。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公共责任保险可以履行赔偿,相当于代替公司转移了它的风险,把第三者应该得到的赔偿通过保险进行赔付。

公众责任险的内容有哪些(一)责任范围1、在本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范围内,因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本公司按下列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

公 众 责 任 险 保 单

公 众 责 任 险 保 单

公众责任险保单保险单保险合同号:保险公司: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被保险人名称:广州利海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广东利华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保险人地址:1)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春悦街5号广州君林天下2)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世纪绿洲小区广州世纪绿洲3)广东省从化市街口街口岸路1号从化世纪绿洲花园4)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232号广州华海大厦5)广州市石榴岗路9号广州龙祥大厦6)广州市赤岗东路271-281号广州汇龙居7)广州市白云大道北(永泰客运站对面)广州利海绿洲花园被保险人营业场所:同上所述营业性质:物业管理经营业务种类:物业管理保险期间:承保项目:1. 在本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由于在上述地域范围内从事业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对第三者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害,而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金额。

2. 被保险人赔付给第三者的所有诉讼费用及开支。

3. 经本公司事先同意所发生的所有诉讼费用及开支。

赔偿限额:每一次意外事故:保险期间内累计:保险费:申请日期:续保年份:本保险合同经本公司授权代表于年月日签署生效。

续保合同号:所附批单:××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授权代表签名××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条款一、总则本保险合同条款、投保申请书、保险单、批单、批注及其它约定书均为本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且前述投保申请书为订立本保险合同的基础。

本保险合同应视作一个整体,其中特别定义的词语的意义及解释均一致。

二、保险责任鉴于被保险人就投保本保险而言仅从事保险单所列业务,并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本公司(指保险单列明的保险公司)按照本保险合同的规定,以保险单所列的承保项目和赔偿限额为限,对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承担赔偿责任。

三、责任免除除非本保险合同另有特别规定,本保险合同不承保也不包括下列各项:1. 被保险人根据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该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公众责任保险条款

公众责任保险条款

公众责任险条款一、责任范围根据本保险单所列范围,在本保险期内发生意外事故引起的,被保险人在法律上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本公司负责赔偿。

二、除外责任除非另行特别规定,本保险单所列责任,不适用也不包括下列各项。

1.被保险人根据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该项协议,仍应承担的责任除外。

2.对正为被保险人服务的任何人所遭受的伤害的责任。

3.对财产损失的责任:a.被保险人,其雇佣人员或其代理人所有的财产或由其照管或由其控制的财产。

b.被保险人或其雇佣人员或其代理人正在从事或一直从事工作的任何物品、土地、房屋或建筑。

4.由于下列原因或与下列有关而引起的损失或伤害责任a.对于未载入本保险单表列而属于被保险人的或其所占有的或以其名义使用的任何牲口、脚踏车、车辆、火车头、各类船只、飞机、电梯、升降机、自动梯、起重机、吊车或其它升降装置。

b.火灾、地震、爆炸、洪水、烟熏和水污。

c.有缺陷的卫生装置或任何类型的中毒或任何不涪或有害的食物或饮料。

5.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引起任何土地或财产或房屋的损坏责任。

6.由于战争、入侵、外敌行动、敌对行为(不论宣战与否),内战、叛乱、革命、起义、军事行动或篡权行为的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三、其他事项⒈一旦发生保险责任内的事故或索赔或诉讼时,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

2.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在发生任何事故或索赔时,被保险人不应拒绝责任,谈判或做出任何承诺出价、议定或赔款。

在必要时,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接办对任何索赔的抗辩,或以被保险人的名义,由本公司支付费用,为其自己的利益向任何人提出赔偿请求的诉讼。

本公司有权对任何诉讼程序自行处理和解决任何索赔案伴。

本公司如有需要时,被保险人应提供一切有关情况和协助。

3.在发生本保险单项下的索赔时,如同时尚有其他保险承保同样责任或其中任何一部分的责任,本公司对有关赔偿将按比例负责赔付。

4.无论何时,如发生与投保时申报的情况有重大变化,被保险人应在七天内通知本公司。

公众责任保险条款(doc 8页)

公众责任保险条款(doc 8页)

公众责任保险条款(doc 8页)公众责任险条款一、责任范围根据本保险单所列范围,在本保险期内发生意外事故引起的,被保险人在法律上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本公司负责赔偿。

二、除外责任除非另行特别规定,本保险单所列责任,不适用也不包括下列各项。

1.被保险人根据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该项协议,仍应承担的责任除外。

2.对正为被保险人服务的任何人所遭受的伤害的责任。

3.对财产损失的责任:a.被保险人,其雇佣人员或其代理人所有的财产或由其照管或由其控制的财产。

b.被保险人或其雇佣人员或其代理人正在从事或一直从事工作的任何物品、土地、房屋或建筑。

4.由于下列原因或与下列有关而引起的损失或伤害责任a.对于未载入本保险单表列而属于被保险人的或其所占有的或以其名义使用的任何牲口、脚踏车、车辆、火车头、各类船只、飞机、电梯、升降机、自动梯、起重机、吊车或其它升降装置。

b.火灾、地震、爆炸、洪水、烟熏和水污。

c.有缺陷的卫生装置或任何类型的中毒或任何不涪或有害的食物或饮料。

5.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引起任何土地或财产或房屋的损坏责任。

6.由于战争、入侵、外敌行动、敌对行为(不论宣战与否),内战、叛乱、革命、起义、军事行动或篡权行为的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三、其他事项⒈一旦发生保险责任内的事故或索赔或诉讼时,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

2.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在发生任何事故或索赔时,被保险人不应拒绝责任,谈判或做出任何承诺出价、议定或赔款。

在必要时,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接办对任何索赔的抗辩,或以被保险人的名义,由本公司支付费用,为其自己的利益向任何人提出赔偿请求的诉讼。

本公司有权对任何诉讼程序自行处理和解决任何索赔案伴。

本公司如有需要时,被保险人应提供一切有关情况和协助。

3.在发生本保险单项下的索赔时,如同时尚有其他保险承保同样责任或其中任何一部分的责任,本公司对有关赔偿将按比例负责赔付。

2024年公众责任险条款(1993)

2024年公众责任险条款(1993)

2024年公众责任险条款(1993)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保险名称及编号1.1本保险合同名称为“2024年公众责任险”。

1.2本保险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保险人及被保险人第三条保险责任3.1保险人同意在保险期间内,对被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第四条保险期间4.1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为____年,自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之日止。

第五条保险金额及免赔额5.1保险金额:本保险合同总保险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元。

5.2免赔额:每次事故的免赔额为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六条保险费及支付方式6.1被保险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

保险费为________________元。

6.2保险费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保险事故的通知及协助7.1被保险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7.2保险人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资料,被保险人应予以配合。

第八条索赔及赔偿8.1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8.2保险人在收到被保险人的索赔申请后,应在合理时间内进行审核,并根据本合同约定支付赔偿金。

第九条争议解决9.1本合同的解释、适用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约定10.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保险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被保险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附件:________________(如有)注意事项:1.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条款,确保对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保险金额、免赔额等关键信息有清晰的认识。

《公众责任保险》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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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bility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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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众责任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众责任保险的当事人 二、公众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 三、公众责任保险的责任免除 四、公众责任保险的保险期限 五、公众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与免赔额 六、公众责任保险的保险费(率) 七、公众责任保险的保险理赔 八、公众责任保险的常用附加险条款
2、责任损失可能产生的财务后果:包括两个部 分,一是损害赔偿金,包括补偿性赔偿和惩罚 性赔偿;二是因争议可能发生诉讼或仲裁等产 生的费用。
Liability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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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众责任保险
(一)公众责任保险概述 (二)公众责任保险的特征 (三)公众责任保险的种类 (四)我国公众责任保险的产生及发展
保险、餐饮场所责任保险、旅行社责任保险、房 地产责任保险等;
Liability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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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我国公众责任保险的产生及发展
6、21世纪初期,我国公众场所的重、特大火灾接二 连三地发生,而受害者的损失无法从致害人那里 得到补偿,最终均由国家财政来承担,但财政补 偿的力量非常有限。
Liability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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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众责任保险概述
一、公众责任
二、公众责任保险
Liability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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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众责任
公众责任的概念:是指致害人在公共活动场所的过 错行为致使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依法应由 致害人承担的对受害人的经济赔偿责任。
1、场所责任险
场所责任保险是公众责任保险中业务量最大的一个险 别,它是公众责任保险的主要业务来源。
根据场所的不同,分为旅馆责任保险、电梯责任保险 、停车场责任保险、展览会责任保险、娱乐场所责任 保险 、校园方责任保险、工厂责任保险、机场责任保 险等若干具体险种。

公众责任保险条款介绍

公众责任保险条款介绍

公众责任保险条款介绍公众责任保险是一种保险产品,旨在保护企业和个人对第三方造成的意外损失。

本文将详细介绍公众责任保险条款。

一、公众责任保险定义公众责任保险是保险公司提供的一种保险产品,旨在保护企业和个人对第三方造成的意外损失。

二、公众责任保险适用范围该保险产品适用于企业和个人,用于保护第三方在与被保险人进行业务交往时,因被保险人的疏忽或疏忽而造成的意外损失。

三、公众责任保险保障范围该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通常包括以下方面:1、意外伤害或死亡:保险公司将为第三方提供死亡或受伤的意外事故中的赔偿。

2、物质损失:保险公司将为第三方提供有关财产的任何意外损失的赔偿。

3、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将为第三方提供在意外事故中所需的医疗费用。

四、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公众责任保险的保险费用通常取决于以下因素:1、被保险人的保险种类2、被保险人的风险状况3、被保险人的历史记录4、被保险人的保险期限五、公众责任保险的投保及理赔公众责任保险的投保流程包括以下步骤:1、被保险人选择适合自己的该保险产品。

2、被保险人申请该保险产品,填写投保单。

3、保险公司审核申请资料,如没有问题,在接受投保申请后,保险公司将发放保险单。

理赔流程包括以下步骤:1、第三方受到了意外损失,需要求偿。

2、第三方提出理赔申请。

3、保险公司派出调查员进行调查。

4、保险公司向有关方面核实损失的情况。

5、被保险人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据。

6、保险公司根据批准赔偿范围进行赔偿。

六、公众责任保险的注意事项1、购买公众责任保险时,需要详细了解投保产品的保障范围,保险费用和理赔流程。

2、要按照公众责任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保险费用,并不得未经保险公司同意随意更改保险合同。

3、在发生意外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并积极配合保险公司的调查。

4、被保险人有责任对第三方损失负责,但这并不意味着保险公司承担的损失超出合同规定的范围。

七、结语公众责任保险是一种重要的企业和个人风险保障方式,能够有效地保护被保险人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太保 公众责任险

太保 公众责任险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为“本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或其他书面文件构成。

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下同)的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他合法成立的组织均可成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第三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列明的场所范围内,在从事经营活动或自身业务过程中因过失导致意外事故发生,造成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并且受害方在保险期限内首次提出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下同)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第四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第五条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对于未载入本保险单明细表而属于被保险人的或其所占有的或以其名义使用的任何牲畜、自行车、汽车、机车、各类船只、飞机、电梯、升降机、自动梯、起重机、吊车或其他升降装置;(二)被保险人或其雇员、代表出售、赠与产品、货物、商品;(三)有缺陷的卫生装置或任何类型的中毒或任何不洁或有害的食物或饮料;(四)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因从事医师、律师、会计师等属专门职业性质的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赔偿责任。

(五)被保险人从事建筑、安装或装修工程。

第六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或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或其雇员或其代表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犯罪行为或重大过失;(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恐怖主义活动、罢工、暴动、民众骚乱;(三)行政行为、司法行为;(四)自然灾害;(五)火灾、爆炸、烟熏;(六)核反应、核辐射、核爆炸及其他放射性污染;(七)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非放射性污染;(八)被保险人或其雇员或以被保险人名义从事相关工作者超越其经营范围或职责范围的行为;(九)接触、使用石棉、石棉制品或含有石棉成分的物质。

有关公众责任险保险合同新5篇

有关公众责任险保险合同新5篇

有关公众责任险保险合同新5篇篇1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投保人/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公众责任险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及保障对象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公众责任险交易中的权利与义务。

保障对象包括乙方在保险期间因经营业务导致公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产生的赔偿责任。

二、保险范围本合同承保乙方在保险期间因下列原因导致的公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1. 乙方场所内的意外事故;2. 乙方所拥有或管理的建筑物、设备、装置等造成的第三者伤害;3.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食品、饮料等卫生事故;4. 其他因乙方的业务活动导致的公众伤害。

三、保险金额与保费1. 保险金额: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2. 保费: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给甲方。

保险费根据乙方的业务性质、风险程度、赔偿限额等因素确定,具体金额详见本合同附件。

四、保险期限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赔偿处理1. 发生保险事故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2.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赔偿请求后,应及时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

3. 若乙方对赔偿请求负有责任,甲方应在核实后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4. 赔偿范围、标准及程序等详见本合同附件。

六、合同变更与解除1. 本合同的变更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除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否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1.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 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违约责任承担方式详见本合同附件。

平安公众责任保险条款2019版word精品文档13页

平安公众责任保险条款2019版word精品文档13页

产品条款平安公众责任保险条款(2019版)总则第一条凡依法设立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可以成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第二条在本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场所内因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对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本公司按照本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

第三条在本保险期间内,发生本条款第二条所规定的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受害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对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本公司按照本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

第四条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实际支付的、事先经本公司书面同意的必要、合理的诉讼费用,本公司按照本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

除外责任第五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责任,本公司不负责赔偿:(一)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民众骚乱、暴动、恐怖活动;(二)核辐射、核污染、核聚变、核裂变;(三)地震、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四)被保险人或其雇员的故意行为;(五)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六)任何形式的污染;(七)被保险人超越经营范围的行为;(八)被保险人侵害他人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个人隐私的行为;(九)被保险人侵害他人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以及商业秘密的行为;(十)被保险人所有、管理的机动车辆、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船舶、起重机械、电梯、升降机、自动扶梯导致的损失;(十一)火灾、爆炸、烟熏。

第六条下列损失、费用、责任,本公司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雇员的人身伤亡;(二)被保险人或其雇员所有、管理的财产所遭受的损失;(三)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出租、委托他人管理的财产所遭受的损失;(四)被保险人或其雇员租借、保管的他人财产所遭受的损失;(五)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因未履行与他人所订立的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及其附随义务造成的该合同对方当事人的损失。

(六)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因从事医师、药剂师、美容师、会计师、审计师、设计师、监理师、评估师、律师等专门职业造成的损失;(七)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出售、赠与的产品、货物、商品所导致的损失;(八)患传染病以及食物、饮料、酒精中毒造成的损失;(九)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因从事加工、修理、改进、承揽等工作造成委托人的损失;(十)被保险人与他人签订的协议所约定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依法仍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不受此限;(十一)游泳池(馆、场)内因溺水导致的任何人身伤害;(十二)因刮蹭、碰撞、倾覆造成停放车辆的损失;(十三)停放车辆车内财产的损失;(十四)因建设工程施工引起的任何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十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以外所发生的任何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十六)在保险单列明的场所外所发生的任何损失;(十七)保险单约定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损失(即:免赔额或免赔率);(十八)保险单载明的场所内各住户、承租户室(户)内发生的意外事故造成的任何损失;(十九)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不合格的,发生火灾事故造成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二十)护理人员的误工费、交通费和住宿费。

【中保】公众责任保险条款

【中保】公众责任保险条款

【中保】公众责任保险条款保险对象第一条凡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其他经济组织及自然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第二条在本保险有效期限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以及由于意外事故造成下列损失或费用,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一)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二)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诉讼费用;(三)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对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所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上述第(一)与第(二)项每次事故赔偿总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第(三)项每次事故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责任免除第三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盗窃、抢劫;(三)政府有关当局的没收、征用;(四)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五)地震、雷击、暴雨、供水、火山爆发、地下火、龙卷风、台风、暴风等自然灾害;(六)烟熏、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污染;(七)锅炉爆炸、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八)直接或间接由于计算机2000年问题引起的损失。

第四条被保险人的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或其他代表、雇佣人员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以及上述人员所有的或由其保管或控制的财产的损失;(二)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款;(三)被保险人与他人签定协议所约定的责任,但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在此列。

第五条下列属于其他险种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因从事医师、律师、会计师、设计师、建筑师、美容师或其他专门职业所发生的赔偿责任;(二)不洁、有害食物或饮料引起的食物中毒或传染性疾病,有缺陷的卫生装置,以及售出的商品、食物、饮料存在缺陷造成他人的损害;(三)对于未载入本保险单而属于被保险人的或其所占有的或以其名义使用的任何牲畜、车辆、火车头、各类船只、飞机、电梯、升降机、自动梯、起重机、吊车或其他升降装置造成的损失;(四)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引起任何土地、财产、建筑物的损害责任。

公众责任险合同模板

公众责任险合同模板

公众责任险合同模板甲方(保险人):乙方(被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产品名称:公众责任险第二条险种责任:1. 被保险人因经营活动造成第三方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情况,甲方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乙方给付相应的责任限额内的保险金。

2. 本保险责任范围限定为在投保地点及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在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因过失或疏忽导致的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第三条保险期间:1. 本合同自保险单生效之日起生效,保险期间为自保险单载明的起始日期至止日期。

2. 若乙方未按照保险合同规定支付保险费且不接受甲方续保,本合同自保险单止日期次日零时失效。

第四条保险费支付: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

保险费的收取方式、计算方法等详见保险单。

2. 如保险费未及时支付,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保险事故的申报与理赔:1. 发生保险事故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报警,保留相关证据、资料并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理赔资料。

2. 甲方收到理赔申请后,将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核定,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给付保险金。

第六条保险金的给付:1. 保险金给付方式及其金额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2. 保险金给付时,乙方应提供户名、开户行等信息,以便甲方按时给付。

第七条终止合同:1. 本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保险期间届满、保险单止日期、乙方通知解除合同等。

2. 在合同终止后,未到期的保险费不予退保。

第八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如协商无果,应向相关监管机构寻求帮助。

第九条本合同及有关条款的修改及补充,需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保险人):乙方(被保险人):签字:______ 签字:______日期:_______ 日期:______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

公众责任保险合同范本5篇

公众责任保险合同范本5篇

公众责任保险合同范本5篇篇1保险单号码:__________被保险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保险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保险金额:人民币______元整保险费:人民币______元整保险范围:一、被保险人因过失行为导致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二、被保险人因下列原因引起火灾,导致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赔偿:1. 电器设备、线路故障;2. 吸烟、玩火;3. 故意纵火。

三、被保险人因下列原因引起爆炸,导致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赔偿:1. 电器设备、线路故障;2. 爆炸性物品意外爆炸。

四、被保险人因下列原因引起自然灾害,导致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赔偿:1. 地震、海啸;2. 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

五、被保险人因下列原因引起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赔偿:1. 酒后驾驶、无证驾驶;2. 故意自伤自残;3. 自杀未遂。

六、被保险人因下列原因引起医疗事故,导致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赔偿:1. 因医疗过错导致患者人身伤害或死亡;2. 因医疗技术事故导致患者人身伤害或死亡。

七、被保险人因下列原因引起犯罪行为,导致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赔偿:1. 故意杀人、故意伤害;2. 抢劫、强奸;3. 绑架、敲诈勒索。

八、被保险人因下列原因引起意外事件,导致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赔偿:1. 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2. 恐怖活动、武装叛乱或军事冲突。

公众责任险的保险条款

公众责任险的保险条款

公众责任险保险条款
保险公司(甲方):
名称: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投保人(乙方):
名称: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鉴于乙方在甲方投保公众责任险,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保险标的
1. 保险对象:__________
2. 保险地点:__________
3. 保险期间: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二条保险责任
1. 第三者人身损害赔偿
2. 第三者财产损失赔偿
3. 法律费用赔偿
第三条责任限额
1. 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人民币____元
2. 累计责任限额:人民币____元
第四条保险费
1. 总保险费:人民币____元
2. 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3. 支付时间:保险生效前__日内
第五条保险事故通知
1. 发生保险事故,乙方需立即通知甲方
2. 提供必要的事故证明材料
第六条赔偿处理
1. 甲方接到报案后,及时调查核实
2. 确认属于保险责任的,予以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款
1. 因战争、军事行为导致的损失
2. 因被保险人故意行为导致的损失
3. 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
1. 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 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
第九条生效条件
本保险条款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
佚名
【期刊名称】《现代物业:新业主》
【年(卷),期】2009()9
【摘要】国内公众责任险条款保险对象第一条凡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其他经济组织及自然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总页数】1页(P27-27)
【关键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公众责任险;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保险对象;社会团体;被保险人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42.3;F84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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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责任保险条款(doc 8页)

公众责任保险条款(doc 8页)

公众责任保险条款(doc 8页)公众责任险条款一、责任范围根据本保险单所列范围,在本保险期内发生意外事故引起的,被保险人在法律上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本公司负责赔偿。

二、除外责任除非另行特别规定,本保险单所列责任,不适用也不包括下列各项。

1.被保险人根据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该项协议,仍应承担的责任除外。

2.对正为被保险人服务的任何人所遭受的伤害的责任。

3.对财产损失的责任:a.被保险人,其雇佣人员或其代理人所有的财产或由其照管或由其控制的财产。

b.被保险人或其雇佣人员或其代理人正在从事或一直从事工作的任何物品、土地、房屋或建筑。

4.由于下列原因或与下列有关而引起的损失或伤害责任赔案伴。

本公司如有需要时,被保险人应提供一切有关情况和协助。

3.在发生本保险单项下的索赔时,如同时尚有其他保险承保同样责任或其中任何一部分的责任,本公司对有关赔偿将按比例负责赔付。

4.无论何时,如发生与投保时申报的情况有重大变化,被保险人应在七天内通知本公司。

本公司如认为有需要,被保险人应加付保险费。

5.本公司可以在7天前以挂号信通知被保险人注销本保险单。

对未到期的保险费按比例退给被保险人。

6.被保险人应努力做到雇用可靠的、认真的、合格的工作人员并且使所有的建筑物、道路、工厂、机器、装修和设备处于坚实、良好可供使用的状态。

被保险人应遵照当局所颁布的任何法律及规定的要求。

被保险人对已经发现的缺陷如有需要应予立即修复,并视情况需要采取临时性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发生事故。

但是发生本保险单项下承保的任何事故后,在未经本公司检查和同意之前,被保险人不得予以改变和修理。

本公司在合理的时间内可以检查任何财物。

本公司的检查人员如发现任何缺陷或危险时,将以书面通知被保险人。

在该项缺陷或危险未被排除并使本公司认为满意之前,对其有关的或因而引起的一切责任本公司概不负责。

7.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经协商达不成协议,可申请伸裁机构或向法院提出诉讼。

公众责任保险单

公众责任保险单

公众责任保险单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保险人):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保险人):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第一章总则1.1 合同主体1.1.1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共同签署,甲方为保险人,乙方为被保险人。

1.1.2 双方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

1.2 合同目的1.2.1 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在公众责任保险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2.2 本合同旨在保障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导致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章保险条款2.1 保险范围2.1.1 本合同所涉及的保险范围为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因经营业务或活动导致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2.1.2 保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a) 乙方场所内发生的意外;b) 乙方场所外的意外,但与乙方业务有关;c) 乙方场所内的火灾、爆炸等意外。

2.2 保险责任限额2.2.1 本合同保险责任限额为人民币 __________ 元。

2.2.2 保险责任限额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a) 第三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b) 第三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c) 乙方场所内火灾、爆炸等意外赔偿限额。

第三章保险期间3.1 保险期间3.1.1 本合同保险期间自 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 日止。

3.1.2 保险期间内,乙方应按照约定缴纳保险费。

第四章保险费用与赔偿4.1 保险费用4.1.1 本合同保险费用为人民币 __________ 元。

4.1.2 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__________ 日内一次性支付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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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责任险中文版
公众责任险,为企业经营撑起保护伞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出入酒店、超市、商场、影剧院、办公楼这些公共场所,享受便利的生活和乐趣。

但往往看似安全的地方,却发生着很多我们无法预料的意外事故。

比如地面积水滑倒摔伤、电梯速降、落物砸伤,这样的“飞来横祸”俨然成为公众场合最大的安全隐患,而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将直接面临官司或索赔。

另外一个经常被我们忽视的高风险场所——教育培训学校。

由于人员集中和环境相对封闭,如果发生意外则更容易造成大面积的伤害。

培训对象为儿童的培训学校,由于儿童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学校一定要具备全面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而事故发生后也将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和道德责任。

但意外往往不可预测,在发生事故或伤亡前,场所经营者是否有更好的选择呢?
提前为场所投保公众责任保险就显得尤其重要了,在经营者面临高额赔偿或巨大损失时,可以成为转嫁风险和弥补损失的有效方式。

什么是公众责任保险
公众责任保险(Public Liability Insurance)又称普通责任保险或综合责任保险,它以被保险人的公众责任为承保对象,是责任保险中独立的、适用范围最为广泛的保险类别。

公众责任,是指致害人在公众活动场所的过错行为致使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依法应由致害人承担的对受害人的经济赔偿责任。

公众责任的构成,以在法律上负有经济赔偿责任为前提,其法律依据是各国的民法及各种有关的单行法规制度。

此外,在一些并非公众活动的场所,如果公众在该场所受到了应当由致害人负责的损害,亦可以归属于公众责任。

因此,各种公共设施场所、工厂、办公楼、学校、医院、商店、展览馆、动物园、宾馆、旅店、影剧院、运动场所,以及工程建设工地等,均存在着公众责任事故风险。

这些场所的所有者、经营管理者等均需要通过投保公众责任保险来转嫁其责任。

保险公司在公众责任保险中主要承担的责任:
一是在被保险人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二是在责任事故发生后,如果引起法律诉讼,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相关的诉讼费支付责任。

但保险公司的最高赔偿责任不超过保单上所规定的每次事故的赔偿限额或累计赔偿的限额。

公众责任险特点:
▪保险标的无形:公众责任险保障的是被保险人在其经营范围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时,由于意外事故,造成他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适用范围较广 : 该险种可适用于工厂、办公楼、旅馆、住宅、商店、医院、学校、影剧院、展览馆等各种公众活动的场所。

▪表现形式丰富 : 主要有普通责任、综合责任、场所责任、电梯责任、承包人责任等,我国则主要表现为场所公众责任。

为什么要投保公众责任保险
生活中的公众责任风险无处不在,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增强,一般的营业性场所都面临责任纠纷风险,毕竟营业性单位有保护消费者基本人身安全的义务。

例如一些学校、教育机构等公众比较聚集的场所,经常会出现学生课间意外摔伤、参与校外活动发生意外、学生滋事斗殴、上学途中交通意外、食物中毒、火灾爆炸事故等多种安全隐患。

一旦发生意外,造成人员伤亡,学校应承担事故责任。

而如果投保了公众责任保险,采用这一商业手段可以有效规避经营者的经济赔偿损失。

生活中随处可见的公众责任风险
一、为企业经营转嫁风险
投保公众责任险使企业能有效转嫁其在经营过程中的各种风险,缓解其可能面临的高额赔偿责任与较小支付能力间的矛盾,避免因无力赔偿而导致的破产和生产中断,进而维持生产的稳定性。

10月8日,广西省灵山县初二女生黄某在教室里听课,天花板上的吊扇突然坠落,转动的风扇叶片刮到其左脸颊,脸部及眼角鲜血直流,构成毁容。

灵山县人民法院判校方负全责,向学生赔偿后续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学校凭着当年3月与某保险公司签订的公众责任险保险单追索赔偿保险金。

提供索赔资料后,经保险公司审核通过顺利获得赔款。

学校通过投保公众责任险,有效的规避责任风险纠纷,维持学校正常发展的稳定性。

二、有效地保护公众切身利益
每一个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者都要对客户以及访问你场所的公众负责。

虽然事故可以减少,但无法完全避免,经营者应以保护公众利益为出发点,使每一位公众获得足够的安全保障。

今年3月,童童在某教育机构上课时,因地面的积水导致童童不慎滑倒摔伤,随即送往医院治疗,治疗费用5800元。

童童父母立即向该教育机构发起索赔,经教育机构与保险公司联系后,最终童童顺利获得赔偿款。

公众责任保险通过市场化风险转移机制,采用商业手段解决赔偿责任等方面的法律纠纷,保障社会大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多项国家法律法规鼓励
国家多次通过各项法律法规,鼓励一些公众聚集的公共场所投保公众责任险,对公众安全尽到保障义务,采用有效途径积极对风险进行防范和控制。

例如: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的通知》(国办发[1995]11号)第三十条:
“重要企业、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和大型商场、宾馆、饭店、影剧院、歌舞厅等公共场所必须参加火灾保险和公众责任险。

对防火工作做得好和自行购置消防车建立专职消防队的投保单位,保险公司可给予优待和奖励”。

《消防法》第三十三条:
国家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何投保公众责任险
保险人在经营公众责任保险业务时,一般不像其他保险业务那样有固定的保险费率表,而是通常视每一被保险人的风险情况逐笔议订费率,以便确保保险人承担的风险责任与所收取的保险费相适应。

因此投保公众责任险需要保险公司根据企业自身风险情况的评估来定制保险方案。

美联作为行业资深的保险经纪公司,在规划保险方案、索赔等方面经验丰富,可按照企业实际需求帮助各企业规划合适的保险方案。

投保公众责任险,按照国际保险界的习惯做法,保险人对公众责任保险一般按每次事故的基本赔偿限额和免赔额分别订定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两项保险费率,如果基本赔偿限额和免赔额需要增减时,保险费率也应适当增减,但又非按比例增减。

公众责任保险费的计算方式包括如下两种情况:
一是以赔偿限额(累计或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计算依据,
即保险人的应收保险费=累计赔偿限额×适用费率;
二是对某些业务按场所面积大小计算保险费,
即保险人的应收保险费=保险场所占用面积(平方米)×每平方米保险费。

最后
美联提醒大家,即使投保了公众责任保险,仍需提高危险防范意识。

企业经营者应聘用合格的工作人员,并且保持所使用的建筑物、道路、工
厂、机器、装置和设备长期处于良好使用状态,对已发现的缺陷立即进行修复,或采取临时性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一旦发生保单承保的事故,应立即联系险企,书面报告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损失程度;在未经险企检查和同意前,不能改变和修理该事故相关的建筑物、道路、工厂、机器、装置以及设备。

投保请咨询美联保险经纪
400-6007-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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