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鹏刑法总论讲义110102第十一章第一节第二节正当化事由之一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时间条件:正在进行;对象:不法侵害人;意图:防卫
起因条件
(2)结束时间:不法侵害行为已经不可能(继续)侵害或者威 胁法益。但侵害结束,损害尚可挽回时进行防卫也属正当防卫, 如罪犯抢劫既遂后被害人夺回财物。
侵害结束,损害尚可挽回时,也被作为特例认为是不法侵害尚未 结束,对其进行防卫也属正当防卫
2、预先设立防卫装置防卫的问题
(1)如行为本身违法,会危害公共安全,则不被允许 (2)如行为本身不违法,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发挥了作用,
第十一章 正当化事由
(犯罪排除事由)
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被害人承诺 安乐死(论文范例)
方鹏讲义,版权所有
三阶层论
四要件说
违法阻却事由+责任阻却事由
方鹏讲义,版权所有
犯罪排除事由
正当化事由
正 当 防 卫
紧 急 避 险
法 令 行 为
正 当 业 务 行 为
安 乐 死
被推 害定 人的 承承 诺诺
自 救 行 为
自 损 行 为
义 务 冲 突
方鹏讲义,版权所有
第O节 正当化事由概说
(违法阻却事由)
1、形式违法性:构成要件该当(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条件) 2、实质违法性:
(1)法律禁止何种法益侵害? ❖ 受限于罪刑法定原则,是立法问题 (2)法益之间冲突时,法律允许什么优先? ❖ 违法阻却事由
3、正当化事由(违法阻却事由)的理论根据
4、案例:董玉环打死其子案
方鹏讲义,版权所有
(三)防卫对象:不法侵害人本人
1、多人共同违法犯罪侵害本人的情况 2、不得已要挟第三人制止侵害的,可能构成紧急避险 3、防卫对象既可是人身也可是财产 4、对物防卫的处理 5、不符合对象条件的防卫:防卫第三人 (1)理解:防卫第三者是指的是在面临不法侵害时对与 不法侵害无关的第三人实施防卫,造成损害的行为。 (2)性质: A、故意犯罪:明知防卫对象针对的不是不法侵害者 B、假想防卫(过失犯罪或无罪):误认第三者为不法 侵害人
案例:陈学谷扎伤民警
方鹏讲义,版权所有
(二)防卫时间: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开始时间:一般情况下,应以不法侵害人着手实行不法侵 害时为开始(着手说)。但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十分明显、紧 迫,待着手实行后来不及减轻或者避免危害结果时,也应认为已 开始(直接面临说)。
二、正当防卫的五个构成要件
方鹏讲义,版权所有
(一)防卫起因:现实的不法侵害
不法侵害:(1)不法性: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其他违法行为
(2)进攻性、破坏性、紧迫性(防卫必要性) (3)人的侵害,现实的侵害
1、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人 的侵害行为:应当视为不法行为,原则上应允许正当防卫,但
并且没有超过必要限度时,一般可认为是正当防卫 (3)如行为本身不违法,但损害了无辜者的合法权益,不是正
当防卫
方鹏讲义,版权所有
3、不符合时间条件的防卫:防卫不适时
(1)防卫不适时:是指不法侵害尚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而进行“防
卫”的,分为事前加害和事后加害。
(2)性质:
A、故意犯罪:明知不法侵害尚未开始或已经束; B、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而未预见时间; C、意外事件:客观情况使防卫人不可能预见。
方鹏讲义,版权所有
第一节 正当防卫
❖ 第20条[一般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 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 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 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 任。
❖ [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 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 除处罚。
出于人道考虑应尽量避免。
方鹏讲义,版权所有
2、对动物侵害的防卫情形,分为三类:
3、对紧急避险等合法行为,不可实施正当防卫
方鹏讲义,版权所有
4、对自己行为招致不法侵害的防卫:对自己进行的防卫挑
拨不可防卫;但对轻微过失甚至无过错引起对方侵害,或者预 想只会引起对方轻微反击,对方却对重大法益进行侵害时,可 实行正当防卫。
方鹏讲义,版权所有
5、对过失行为 6、为保护赃物而防卫的情况
7、不符合起因条件的防卫:假想防卫
(1)理解:假想防卫是指没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但防卫人 误认为存在着不法侵害,或者客观上存在着侵害,但这种侵害 为合法的,而防卫人不明了其行为合法性而进行防卫,造成损 害的情形。
(2)性质:认识错误,主观心理状态是过失或者意外事件 造成重大人身伤亡: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
❖ 为了正当的目的而采取的适当手段 (1)社会相当性说(手段:行为无价值论) (2)法益衡量说(目的:结果无价值论) ❖ 利益阙如原理:被害人承诺 ❖ 优越的利益原理:紧急避险
方鹏讲义,版权所有
刑法理论中的正当化事由
Text
法令行为
业务行为
正当防卫
被害人承诺
紧急避险
安乐死
法律明文规定的正当化事由
法律未明文规定的正当化事由
方鹏讲义,版权所有
(五)防卫意图:防卫意识
1、认识因素(前提条件)和意志因素(目的正当) 2、不符合意图条件的防卫
(1)挑拨防卫:故意犯罪 (2)互相斗殴:故意犯罪、有可能正当防卫 (3)偶然防卫:故意犯罪 3、案例:于某故意伤害案
方鹏讲义,版权所有
三、特殊防卫(无过当防卫)
(O)定义 (一)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对象、意图条件
❖ [特殊正当防卫]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 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 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方鹏讲义,版权所有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
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 免受正在进行的 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可分为一般正当防卫和特殊正当防卫(无过当防卫)
方鹏讲义,版权所有
(四)限度条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 成重大损害
1、基本适应说、必需说、折衷说 2、必需说,考虑三方面因素: (1)不法侵害的强度 (2)不法侵害的紧迫性(缓急) (3)不法侵害的严重性(权益) 3、不符合限度条件:防卫过当(明显超过,重大损失) (1)性质:
A、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 B、假想防卫过当:过失 (2)处罚: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案例:牛某与李某殴斗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