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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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作品的范围有哪些

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作品的范围有哪些

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作品的范围有哪些(最新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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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国内外作品条件范围

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国内外作品条件范围

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国内外作品条件范围1. 国内外作品要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呀,首先得是原创的。

就像厨师做新菜一样,不能是抄别人的菜谱。

比如说,画家甲自己构思画出一幅独特的山水画,从构图到色彩都是他自己的创意,这就是原创作品,就能受到保护。

这原创就像树上结的新果子,独一无二才好。

要是有人抄袭画家甲的画,那可不行,这就侵犯了著作权呢!哼!2. 不管国内还是国外的作品,要是想被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得有一定的创造性。

创造性是啥呢?就好比搭积木,你不能只是简单地堆起来,得搭出个特别的造型。

像作家乙写小说,他不是平铺直叙地讲故事,而是用独特的叙事结构,加上新奇的人物设定,这就是创造性。

如果都像流水账一样的东西,那还保护个啥劲呢?这就像你做手工,总得有点自己的心思在里面吧,不然谁会觉得它有价值呢?3. 那些能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国内外作品,必须得有可复制性。

这可复制性就像复印机复印文件一样。

拿音乐家丙来说,他创作了一首曲子,这首曲子可以被记录成乐谱,能被演奏,能被制作成唱片,这就是可复制性。

要是一个表演,演完就没了,谁也记不住,没法复制,那怎么能被保护呢?哎呀,这不是明摆着的事儿嘛。

4. 国内外作品要是想被我国著作权法罩着,得在我国境内首次发表或者同时在国内外发表也行。

这就像一个新产品上市,你要么先在咱们这儿开卖,要么同时在国内外开卖。

例如国外的某个摄影作品集,在国外发行的同时也在中国发行了,那这个作品集在中国就受著作权法保护。

要是只在国外偷偷摸摸发行,根本不考虑我们这边,那想被保护就难喽,是不是这个理儿?5. 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不管国内国外的,都得是能以某种有形形式表现的。

这有形形式就像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

像舞蹈家丁创作的一段舞蹈,虽然舞蹈是动态的,但它可以通过录像的方式被记录下来,这就符合要求。

要是一个创意只在脑袋里飘着,谁也不知道是啥样,那可不行,这就像雾里看花,模模糊糊的,怎么保护呀?真让人着急。

著作权法保护的判定标准

著作权法保护的判定标准

著作权法保护的判定标准著作权受我国法律保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公民合法的著作权。

那么,著作权法保护的判定标准是?现在就跟着我来了解一下吧。

一、著作权法保护的判定标准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

著作权侵权行为,既没有征得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属于合理使用和法定使用的情形,这是对作品的擅自使用,因而是一种违反著作权法的行为。

这种侵权行为既可能是对他人的著作人身权造成了损害,也可能对他人的著作财产权造成损害,还可能同时损害他人的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

如非法复制他人作品可能只侵害了他人的著作财产权,而假冒他人作品,则往往同时侵害了他人的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

2、行为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责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

他人在使用著作权作品时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法律有关规定,如果行为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其行为即具有违法性。

至于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未能取得著作权的作品,或者是已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其他人在使用时不存在侵权问题。

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所谓过错,是指侵权人对其侵权行为及其后果所抱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绝大多数是故意的;也有少数既可以由故意构成,也可以由过失构成。

区分过错的形式,在确定侵权人的法律责任时有一定的意义。

一般说来,故意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重于过失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著作权相关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

但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著作权

著作权

著作权一、著作权客体1.作品,是指文学、文艺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治理创造成果。

2.作品取得著作权保护的条件:独创性;固定性,即有形形式;人类共同思感的表达3.排除领域(不得出版与传播的作品和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的情形)A.违禁作品;B.法律法规及官方文件;C.时事新闻;D.历法数表等二、著作权主体1.著作权主体,也称著作权人,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著作权的主体可分为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

2.继受主体包括因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或法律规定取得著作权的人,因合同取得著作权的人。

3.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A.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B.对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的职务作品,作者只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它权利由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享有,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4.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5.(委托作品)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合同未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演绎作品)的著作权由演绎作品的作者享有,但演绎作品的作者在行使著作权时不能侵犯原作作者的著作权;(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电视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人享有;(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全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三、著作权内容1.A.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基于作品创作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B.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2.著作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自己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而获取物质利益的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权利。

3.著作人身权与著作财产权区别:A.两者的归属不同:著作人身权只能由作者或者著作权原始主体所有;而著作财产权不仅可以由作者或者著作权原始主体所有,也可以归著作权继受主体所有。

8、第六章著作权法律保护

8、第六章著作权法律保护
第六章 著作权法律保护
第六章 著作权法律保护
[提要] : 著作权是著作权人对作品依法享有 专有权利,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著 作权人许可,任何他人不得擅自实施其 著作权,否则构成对著作权的侵犯,就 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 著作权法律保护
我国《著作权法》的立法宗旨 是:一方面保护作者个人利益,尊 重作者的人格和愿望;另一方面鼓 励传播智力作品,满足和丰富全体 人民的精神生活,促进整个社会的 发展,协调作者个人利益与社会利 益的关系。
第一节
著作权侵权行为
注:如果是作者为了扩大
自己的影响而要求一些没 有参加作品创作的名人在 自己作品上署名的,则不 以侵权论处。
第一节
著作权侵权行为
(五)、侵犯某些财产权行为, 如未经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 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 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 方式使用作品的行为。
第一节
著作权侵权行为
间接侵权是指不法行为 并未直接侵犯受著作权法 保护的作品,但为侵权行 为提供条件,从而对著作 权造成侵害,如出售非法 复制的图书、影碟等。 直接侵权是指不 法行为直接侵犯受著 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 如未经授权复制、发 行权利人的作品。
第一节
著作权侵权行为
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
擅自发表他人的作品,指未经作 者同意,公开作者没有公开过的作品 的行为。此种行为主要侵犯的是作者 所享有的著作人身权中的发表权。
第一节
著作权侵权行为
(十)、侵犯相关权侵Fra bibliotek相关权,是指侵犯表演 者、录音、录像制者权和广播电 视组织权。
第一节
著作权侵权行为
具体表现为:☆未经表演者认可、从 现场直播或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录 制其表演; ☆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录 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通过信息 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而未经录音录像 制品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 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 ☆未经许可播放或复制广播电视的。

民法典中的著作权法规定

民法典中的著作权法规定

民法典中的著作权法规定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著作权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著作权法作为关于著作权的法律规定,为保护创作者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在我国,民法典中的著作权法规定了有关著作权的具体内容和保护措施。

本文将详细探讨民法典中的著作权法规定及其作用。

一、著作权的产生与范围根据民法典中的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是指对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应享有的权利”。

这些作品可以是文字、音乐、美术、摄影、影视等各种表现形式的创作。

创作者只要完成了创作并满足一定的创作要求,就自然地获得了著作权。

这个权利保护范围内包含了创作者的所有权益,包括著作的署名权、复制权、发表权、改编权等。

著作权的产生使得创作者有了对其作品的控制权,同时也为其他人使用作品提供了合法性的依据。

二、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民法典中的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加50年。

在这个期间内,著作权人对作品享有独占的权利。

任何未经许可的复制、传播或其他侵犯著作权人权益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的设立,保障了创作者的利益,并为长期发展和传承文化作品提供了保障。

三、著作权的转让和许可民法典中的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可以通过转让或许可方式进行权益的转移或授权。

著作权人可以将自己的著作权转让给他人,也可以选择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作品。

著作权转让需要签订合同并明确约定权利范围和使用条件等细节,而著作权许可则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授权。

这些规定不仅保护了著作权人的经济权益,也促进了文化作品的传播和交流。

四、侵权责任和制裁民法典中的著作权法规定,对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著作权人可以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恶意的侵权行为,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这些规定有效地维护了创作者的合法权益,鼓励了创作和创新。

五、著作权的国际保护根据民法典中的著作权法规定,我国承认并保护国际上的著作权。

根据国际公约的规定,我国与其他国家签署了相关的著作权互惠协定,为跨国的著作权保护提供了法律基础。

版权-著作权保护内容及保护范围

版权-著作权保护内容及保护范围

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

版权最初的涵义是copyright(版和权),也就是复制权。

此乃因过去印刷术的不普及,当时社会认为附随于著作物最重要的权利莫过于将之印刷出版之权,故有此称呼。

不过随着时代演进及科技的进步,著作的种类逐渐增加。

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著作权作品特征:一、作品是思想、情感的表现形式,不是思想、情感本身二、作品应当具有独创性三、该表现形式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范畴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一、不具备作品实质条件,主要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二、为保护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不适宜以著作权法保护(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时事新闻(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的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单纯事实消息。

) 从这里可见,若是我们完全引用政府的公文,法律文件等并不属于侵权。

在著作权中,最复杂的权利对象大概就是音乐著作权了,下面借用音乐著作权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著作权的不同形式。

在理解一项权利的时候,首先我们要弄清权利对象,在音乐版权中,根据歌曲的制作过程,这个对象可以是音乐作品,也可以是录音制品。

而因为录音制品是根据音乐作品衍生出来的产品,因此录音制品也被称为领接权客体。

我们平时在听到一首歌的时候,其实是在听一个录音制品,并不是现场直播。

而录音制品的权利人是录音制作者,但是录音制品的合法传播还需要经过词、曲作者、表演者的共同许可。

《著作权法》对作品中情节设定的保护限度

《著作权法》对作品中情节设定的保护限度

《著作权法》对作品中情节设定的保护限度一、引言在当今社会,文学作品、影视作品等各种创意作品层出不穷,其中的情节设定是作品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然而,由于情节设定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作为创作者,我们对于《著作权法》对作品中情节设定的保护限度常常存在疑问。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出发,对这一主题进行全面评估,并撰写有价值的文章,以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一问题。

二、什么是《著作权法》?在深入探讨《著作权法》对作品中情节设定的保护限度之前,我们有必要对《著作权法》本身有一定的了解。

《著作权法》是维护文学艺术家和科学家的创作成果、保护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的繁荣发展的一部法律。

三、情节设定在作品中的重要性1. 情节设定的定义情节设定是指一部作品中所呈现的情节内容,包括故事情节的设置、发展和转折等方面。

2. 情节设定的重要性在文学作品中,情节设定是推动故事发展的核心,是塑造人物性格、展现主题思想的关键。

在影视作品中,情节设定更是直接影响作品的叙事效果和影响力。

四、《著作权法》对作品中情节设定的保护限度1. 对情节设定的独创性要求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情节设定的保护是有一定要求的,其必须具有一定的独创性,不能简单地模仿他人的作品。

2. 对情节设定的使用限制《著作权法》限制他人对于已有作品中情节设定的抄袭和篡改,保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

但在一定条件下,对于情节设定的转化和改编是允许的。

3. 对情节设定的保护时限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对于情节设定的保护时限是有限的,通常是作者一生及50年。

五、个人观点与理解在我看来,《著作权法》对作品中情节设定的保护限度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创作者的合法权益,鼓励创新和独创性。

但同时也需要兼顾到对文化遗产的尊重和保护,鼓励对经典作品的转化和再创作。

在现实中,我们需要更加审慎地对待情节设定的使用,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同时也要保护创作者不因为《著作权法》对作品中情节设定的保护限度而受到不必要的束缚。

著作权制度

著作权制度

著作权制度一、著作权的保护范围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以及相关的衍生产品,如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电影、电子出版物等。

这些作品必须是以一定形式表现出来的智力成果,且必须具有独创性。

此外,著作权法还保护作者在创作过程中产生的其他相关权利,如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等。

二、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的归属是指作品的使用权、复制权、表演权、出租权等权利的所有人。

一般来说,著作权归属于作品的作者。

但有些情况下,例如在雇佣合同或合作合同中,著作权可能归属于雇主或合作方。

此外,对于法人作品和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也有特殊的规定。

三、著作权的期限著作权的期限是指著作权的有效期限。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不同类型的作品具有不同的著作权期限。

例如,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是永久保护的。

而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等权利的有效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

对于合作作品,著作权的有效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但不得超过该合作作品最后一位作者死后第50年12月31日。

四、著作权的保护方式著作权的保护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协商:当著作权受到侵犯时,作者可以通过与侵权方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

2.调解:当协商无果时,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诉讼:如果调解仍无法解决问题,作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救济。

五、著作权的权利内容著作权包括以下权利内容:1.复制权:作者有权复制其作品,包括印刷、复印、翻拍等。

2.发行权:作者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发行其作品以及发行条件。

3.表演权:作者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公开表演其作品以及表演方式。

4.信息网络传播权:作者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其作品以及传播方式。

5.改编权:作者有权改编其作品,包括翻译、改编、注释等。

6.其他相关权利:如出租权、展览权等。

六、著作权的法律责任著作权法规定了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1990.09.07•【文号】主席令第31号•【施行日期】1991.06.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著作权综合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1990年9月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1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杨尚昆1990年9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四)美术、摄影作品;(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六)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七)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四条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时事新闻;(三)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六条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2023年10月全国自学考试00226知识产权法试题答案

2023年10月全国自学考试00226知识产权法试题答案

全国202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知识产权法【代码】:00226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实质条件是【C】A:新颖性B:实用性C:独创性D:美学价值2:某出版社邀请张教授编写《知识产权法教程》,责任编辑孙某对书稿提出若干意见。

该《知识产权法教程》的著作权属于【B】A:某出版社B:张教授C:孙某D:张教授和孙某共同享有3:王某将已完成的硕士论文交给导师肖某审阅,肖某对该论文稍加修改后以王某的名义投稿给《法学新人》杂志发表,署名王某。

《法学新人》杂志刊用了王某的论文。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A:《法学新人》杂志和肖某共同侵犯了王某的保护作品完整权B:《法学新人》杂志侵犯了肖某的著作权C:肖某侵犯了王某的改编权D:肖某侵犯了王某的发表权4: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行为属于【D】A:法定许可使用B:强制许可使用C:对公有领域作品的使用D:著作权法允许的合理使用5:收藏爱好者李某从画家戴某处购得版画《山海情》,二人未就该版画的使用达成协议。

李某将该版画制成图片卖给花漾图片库,后者将该图片上传网络供用户付费下载。

戴某得知后将李某和花漾图片库诉至法院。

戴某的下列主张可以得到法院支持的是【A】A:两被告侵犯了戴某的信息网络传播权B:两被告侵犯了戴某的财产所有权C:两被告侵犯了戴某的摄制权D:两被告侵犯了戴某的发表权6:观复博物馆的收藏丰富而独特,其中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藏品是【A】A:当代名人的书法作品B:古代手工艺品及古玩C:明代皇帝题词的牌匾D:现代名画的数字化高仿真制品7: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授权国内制药企业实施药品专利,这一制度是【D】A:专利权的撤回B:专利权的无效宜告C:专利权的放弃D: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8:某外资企业完成了一项重工机械掘进部分形状、构造的新技术方案,保护该技术方案的最佳方式是申请【C】A:外观设计专利B:商业秘密保护C:实用新型专利D:方法发明专利9:甲研究所承接了上级主管部门的一项药品研发任务,交给所内乙攻关小组进行研制。

著作权保护的六大要素是什么

著作权保护的六大要素是什么

著作权保护的六⼤要素是什么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是⽂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这些作品要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式复制。

⼀般来说,所保护的主要是:⽂学作品、绘画作品、符号作品、影像作品、⼯艺美术品等⽴体作品、表演作品、⾳像作品等以及激光唱盘、多媒体等新的作品形式。

那么,著作权保护的六⼤要素是什么呢?今天,店铺⼩编为您提供相关介绍,供您参考。

著作权保护的六⼤要素是什么⼀、基本原则1.“国民待遇”原则。

即⼀个缔约国把其他缔约国的⽂学、科学和艺术作品当作本国国民的作品加以保护。

这是双边和多边协定中⼏乎普遍采⽤的原则。

2.⼀个缔约国给予其他缔约国的作品以“起源国待遇”,即给予这些作品以相当于作者所属的国家或作品⾸次出版的国家给予的版权保护。

⼀些泛美公约曾实⾏过这⼀原则。

3.⼀个缔约国给予其他缔约国的作品以“第三国待遇”,即甲国给予⼄国的作品以丙国作品享有的版权。

根据这⼀原则,所有缔约国国民的作品都享有同等的版权保护。

⼆、主体著作权保护分⼀般主体与特殊主体:著作权主体⼀般为作者,即直接创作作品的⼈。

1,公民。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者可依法成为著作权的主体;2,法⼈。

由法⼈主持,代表法⼈意志进⾏创作,并由法⼈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视为作者;3,⾮法⼈单位由⾮法⼈单位主持,代表⾮法⼈单位意志进⾏创作并由⾮法⼈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单位视为作者;4,外国⼈。

外国⼈的作品⾸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法享有著作权;5,国家。

(1)国家接受已故作家遗赠作品著作权;(2)古籍作品⽆作者或作者不明确;(3)国家将某些作品收归国有;(4)法⼈或⾮法⼈单位变更或终⽌后,其作品的使⽤权和获得报酬权在保护期内,⽆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或⾮法⼈单位的。

特殊情况下,合作作品、编辑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演绎作品、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法创作的作品则需依法确定著作权⼈。

三、客体1、⽂字作品。

⽂字作品是指以语⾔⽂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

如何申请著作权并保护原创作品

如何申请著作权并保护原创作品

如何申请著作权并保护原创作品著作权是保护原创作品的法律权益,对于创作者而言,申请著作权是保护自己作品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介绍如何申请著作权以及保护原创作品的相关措施。

一、著作权概述著作权是指个人或团体在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创造的作品所享有的权益。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包括对作品的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等权益。

二、申请著作权的条件1. 原创性:申请作品必须是独创的,不能抄袭他人作品。

2. 完整性:作品需要具备一定完整性,不能仅仅是个别词句或片段。

3. 可表现性:作品必须可以以一定形式表现,可以是书面、口头、视觉等形式。

三、著作权的申请流程1. 初步查询:在正式申请前,可以在著作权局的官方网站对已有作品进行初步查询,以确认是否已经有类似作品的著作权。

2. 准备申请材料:准备好作品的正式文本、作品的简介、作者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3. 登记申请:登录著作权局的官方网站,填写申请表格,并上传作品文本、简介等材料。

4. 缴纳申请费用:根据规定,需要缴纳一定的申请费用,交纳完成后,著作权局将开始审核申请。

5. 审核及颁证:著作权局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若符合著作权法的规定,将颁发著作权证书。

四、保护原创作品的措施1. 版权声明:在作品的首尾部分添加版权声明,明确表明该作品受到著作权保护,禁止他人未经授权使用。

2. 签订合同:与他人进行合作时,应签订相关合同,明确约定双方的权益及责任,并在合同中明确对原创作品的保护。

3. 水印与数字版权:将作品加上水印或者进行数字版权标识,以有效防止他人盗用、复制。

4. 监控侵权行为:定期在各种媒体平台进行搜索和监控,发现侵权行为及时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5. 提高意识:加强对著作权法的了解,积极学习相关知识,在了解自身权益的基础上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原创作品。

五、维权渠道若发现他人侵犯了原创作品的权益,创作者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进行维权:1. 和解协商:与侵权方进行沟通和协商,寻求和解的解决办法。

作品取得著作权的条件

作品取得著作权的条件

作品取得著作权的条件平时我们读的很多作品其实都是有著作权的,不然可能就会随意被人抄袭、篡改的,但不是写出作品来就拥有著作权的,想要获得著作权的话必须得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那么作品取得著作权的条件?下面就由我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一、作品取得著作权的条件取得著作权需要的条件有:1、实质条件,即法律以文学艺术作品的产生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惟一的法律事实;2、形式条件,即作品完成之后,是不附加其他条件、附加一定条件或再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才能获得著作。

二、侵犯著作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

(一)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1、行为的违法性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要件。

2、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事实,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

3、因果关系侵权行为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即特定的损害事实是否是行为人的行为必然引起的结果。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反映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心理状态。

(二)特殊侵权行为需要依照法律特别规定的具体要件,通常不需要行为人主观具有过错,适用无过错责任。

其行为是某种间接侵权行为,往往与责任人有关的其他行为或事件构成,在责任承担上需要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

三、著作权权利的限制有哪些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以上就是我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作品取得著作权的条件的相关内容。

知识产权法学第1阶段江南大学练习题答案 共三个阶段,这是其中一个阶段,答案在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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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知识产权法学》第章至第章(总分100分)__________学习中心(教学点)批次:层次:专业:学号:身份证号:姓名:得分:一单选题 (共10题,总分值20分,下列选项中有且仅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请在答题卡上正确填涂。

)1. 作品受著作权保护的是()。

(2 分)A. 作品的内容B. 作品的形式C. 作者的思想D. 作者思想的表达2. 知识产权法()。

(2 分)A. 是民法的特别法B. 属于行政法C. 属于经济法D. 是独立的法律部门3. ()不可以转让。

(2 分)A. 发表权B. 复制权C. 发行权D. 出租权4. 著作权的产生是()发展的结果。

(2 分)A. 印刷技术B. 广播技术C. 数字技术D. 复印技术5. ()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邻接权。

(2 分)A. 表演者权B. 录音录象制作者权C. 广播电视组织权D. 出版者权6. ()不是合理使用。

(2 分)A. 对设置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复制并发行B. 对设置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绘画C. 对设置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摄影第1页/共9页D. 对设置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录像7. 美术作品原件转让时,原件持有人获得该美术作品的()。

(2 分)A. 复制权B. 发行权C. 展览权D. 表权8. 著作权()合同应办理登记。

(2 分)A. 非专有许可使用B. 专有许可使用C. 转让D. 质押9. ()是美术作品。

(2 分)A. 工程设计图B. 示意图C. 地图D. 书法10.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享有。

(2 分)A. 制片者B. 编剧C. 导演D. 摄影二多选题 (共5题,总分值15分,下列选项中至少有2个或2个以上选项符合题目要求,请在答题卡上正确填涂。

)11. 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条件是()。

著作权法律

著作权法律

第四条 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 受本法保护。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 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此条文在2010年修改《著作权法》 此条文在2010年修改《著作权法》时改为: 第四条 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 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 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三、我国著作权制度的历史
1910年 大清著作权律》 1910年《大清著作权律》 1928年 中华民国著作权法》 1928年《中华民国著作权法》 1990年 1990年9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通过,于1991年 通过,于1991年6月1日起实施 2001年10月27日 著作权法》 2001年10月27日《著作权法》修改通过, 于同日起实施 2010年 26日 著作权法》 2010年2月26日《著作权法》修改通过,于 2010年 2010年4月1日起实施
(1)文字作品
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 式表现的作品。
(2)口述作品
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 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通过表演的方式来表现的作品
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 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 的作品; 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 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 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 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6.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 6.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
《著作权法》第十五条 电影作品和以 著作权法》 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 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 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 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 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 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著作权法中规定的作品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著作权法中规定的作品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著作权法中规定的作品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著作权⼜叫版权,主要是保护作品的,为了⿎励他⼈进⾏知识创作,法律规定了著作权。

如果⾃⼰的权利受到侵害的,可以运⽤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那么,《著作权法》中规定的作品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著作权法中规定的作品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必须属于创作,⽽不是抄袭。

(⼆)必须属于⽂学、艺术和科学范围的创作。

(三)必须有⼀定的表现形式。

(四)能够固定于某种有体物上,并能复制使⽤。

《著作权法》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学、艺术和⾃然科学、社会科学、⼯程技术等作品:
(⼀)⽂字作品;
(⼆)⼝述作品;
(三)⾳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法创作的作品;
(七)⼯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以上就是⼩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不是所有创作都叫作作品,必须要求具有独创性,并且需要有⼀定的表现形式,才能称之为作品,才会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如果你情况⽐较复杂,店铺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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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条件-
(1)独创性;
独创性又称原创性,是指作品是由作者独立创作的,是作者独立思考和劳动的产物,即在选择和安排文字、情节、音符、颜色、画面、造型等方面是作者独立而成的作品。

因不具备独创性,所以不受法保护。

同时,法只要求作品是独创的,而是否首创的则在所不问。

据此,即使两件作品内容完全一样(当然,客观上不可能存在两件完全相同的作品),只要是作者独立创作完成,两件作品都可以获得独立的。

(2)合法性。

合法性并非作品的构成要素,但它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前提条件。

一般认为,合法性不仅要求作品内容本身没有反动、淫秽等内容,而且不能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况。

如果作品完全是侵犯他人著作权而创作的,不仅不能享有著作权,而且应当承担侵犯著作权的责任;如果作品中部分内容侵犯他人著作权,而整个作品具有独创性,可以就这些没有侵权且具有独创性的内容享有著作权。

(3)可复制性。

复制形式包括印刷、绘画、摄影、录制等。

口头作品也在受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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