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规员日常工作指引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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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规员日常工作指引第一条为有效规范营业部合规员的日常工作,更有效的发挥合规员在协助营业部防范合规风险方面的作用,根据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等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各营业部均需按照公司要求设立合规员岗位。

第三条合规员在合规部的领导下对所在营业部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并在发现营业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时,及时向营业部总经理及合规部报告。

第四条合规员有权为工作需要查询营业部的经营管理材料。营业部应当支持和配合合规员开展工作,并为其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设备、资源。

第五条合规员应当对营业部的以下事项进行合规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一)内部管理制度;

(二)重大决策;

(三)新产品或新业务方案;

(四)营业部对外签署的合同及协议;

(五)营业部通过手机短信、现场广播、电子邮件、行情交易系统等对客户的信息提示;

(六)对外发布的信息;

(七)报送监管机关的文件;

(八)营业部送交总部盖章的文件。

对于合规员出具的意见,营业部不予采纳的,合规员应当及时向合规部上报。

第六条合规员每年对营业部员工是否取得从业资格或通过资格考试以及是否具有相关岗位其他专业资质要求进行一次整体检查;在营业部有新进人员或者人员调岗的同时,合规员需检查该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对于营业部聘任无相应资质人员或营业部新任员工在规定的期限内未通过相应资格考试而继续留任的,合规员应予以制止,并将情况上报合规部。

合规员每年需对营业部人员进行协会后续培训及其他专业资质年检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第七条合规员每年对营业部员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一次整体检查。在营业部有新进人员的同时,合规员需检查营业部是否按照规定程序与该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

第八条合规员应当每季度对营业部现有员工开户、持股及担任客户代理人的情况予以检查。对于已开立账户的员工,合规员应当每月检查其持仓情况是否合规。对于营业部新聘员工,合规员应当在其正式入职前对其账户开立、持股及担任客户代理人的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存在持股或担任代理人情况的员工,合规员应当要求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周内进行整改,员工没有在限期内整改的,合规员可要求营业

部以适当理由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对于可以通过相关经手人员签字情况确认流程执行情况的事务,合规员每天抽取当日办理该业务10%的资料(对于大宗交易、红冲蓝补等特殊业务以及新开机构户文本,合规员应当进行全面的复查,对新开个人户文本抽查率不得低于15%),了解相关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合规员应及时提示相关人员进行更正。对于抽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业务资料,业务人员应对当天的该项资料进行全面复查。

对于无法通过纸面资料留痕等了解相关流程合规情况的,合规员应当在日常工作中予以适当关注,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提示相关人员进行更正。

第十条合规员按照合规部的规定组织营业部开展反洗钱工作,包括督促营业部做好客户识别、风险等级划分及审核调整、身份证件更新、员工培训、宣传、大额及可疑交易识别与报送、报送相关监管报表等工作,并每年至少两次对营业部反洗钱工作的合规情况进行自律检查及评估。相关工作应当留好检查底稿、做好留痕工作。

第十一条合规员应当对营业部每笔司法协助情况进行事前审核,以确认执法机关是否有权要求进行相关协助以及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并督促营业部及时将相关材料报合规部备案。

第十二条合规员应督促营业部对交易所明令及公司明

确要求的异常客户进行监控。合规员应督促营业部通过回访形式对被要求监控的异常客户进行风险提示,告知相关监管信息,并做好客户反馈记录。

第十三条合规员应当对营业部公示信息内容进行持续关注,提示营业部按照规定张贴必要的信息及声明。营业部在投资者园地、信息公告栏处张贴的信息以及通过其他方式提供给客户的资料,除公司统一下发的文件外,在公示之前应当经过合规员审查。

第十四条合规员应持续关注并督促营业部按要求开展风险提示、投资者教育、客户适当性管理等工作。

第十五条合规员应当对营业部营销工作开展合规情况进行持续关注。关注重点包括但不限于营销人员资质、客户经纪关系对应情况、营销人员是否存在违规开户及截留自然增长客户情况、对客户的佣金折扣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情况等。

第十六条合规员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对营业部营销、柜台、咨询服务、信息技术等情况进行一次合规性检查。

第十七条合规员应当对营业部消防、信息系统及其他安全应急预案、应急小组及应急演练情况进行了解。对于没有制定应急预案,没有成立应急小组的营业部,合规员应当予以督促。若在合规员进行提示后,营业部未立即开展相关改进工作,合规员应当将情况上报合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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