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计算机犯罪的几个问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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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计算机犯罪的见解

我对计算机犯罪的见解

我对计算机犯罪的见解计算机犯罪是指使用计算机、网络或其他信息技术手段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普及,计算机犯罪问题也日益严重。

我对计算机犯罪的见解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

首先,计算机犯罪给社会带来的危害不可小觑。

计算机犯罪行为包括黑客攻击、网络盗窃、计算机病毒传播、网络诈骗等,这些行为不仅直接损害了人们的财产利益,还严重干扰了社会的正常秩序。

例如,网络诈骗让许多人变得谨慎,不敢轻易相信陌生人的信息,这不仅对个人信任关系造成了冲击,也阻碍了社会的良好互动。

其次,计算机犯罪给个人隐私带来威胁。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人们越来越多地将个人信息上传到网络上,这为计算机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他们通过入侵个人电脑、网络账户等手段获取个人信息,这使得个人的隐私安全受到了威胁。

个人信息的泄露会给个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同时也会打击人们对网络安全的信心。

此外,计算机犯罪也给国家安全带来了威胁。

网络攻击是一种隐蔽而高效的攻击手段,它可以越过国界,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因此对国家的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计算机犯罪分子可能利用网络攻击手段窃取国家的重要机密信息,对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造成巨大损失,甚至可能破坏国家的基础设施。

为了应对计算机犯罪问题,我们需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针对计算机犯罪的特点,我们需要制定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和处罚计算机犯罪行为。

同时,还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跨国计算机犯罪活动,形成全球联防联控的格局。

同时,我们也需要加强个人的网络安全意识。

通过提高人们对计算机犯罪的了解和认识,让人们了解如何保护自己的隐私和网络安全,提高自己的防范能力。

此外,加强技术的发展也是应对计算机犯罪的重要手段之一。

我们需要不断提升网络技术的安全性,研发高效的网络安全产品和技术,通过技术手段来预防和应对计算机犯罪问题。

综上所述,计算机犯罪给社会、个人和国家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和威胁。

我们需要加强法律法规制定和执行,加强国际合作,提高个人的网络安全意识,加强技术的发展等多个方面来应对计算机犯罪问题。

计算机网络犯罪带给我们的思考

计算机网络犯罪带给我们的思考

计算机网络犯罪带给我们的思考近年来,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迅猛发展,计算机网络犯罪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计算机网络犯罪以其高效、隐蔽的特性,给我们的生活和社会带来了诸多问题和思考。

本文将通过分析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形式、影响和处理方法,来探讨这一问题。

一、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形式计算机网络犯罪广泛涵盖了各种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黑客入侵、网络诈骗、网络盗窃、计算机病毒攻击等。

这些犯罪行为通过网络渠道进行,利用技术手段窃取他人的个人信息、财产,破坏网络安全,给个人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1. 黑客入侵黑客入侵是指以非法手段进入他人计算机系统或网络设备,获取、篡改或破坏其中的信息的行为。

黑客入侵的对象可以是个人用户、企业机构,甚至国家重要信息系统。

黑客入侵带来的损失不仅仅是金钱上的,还包括对个人和企业的信誉造成的影响。

2. 网络诈骗网络诈骗是指通过虚假信息或欺骗手段,在网络平台上获取他人财产的行为。

网络诈骗手段多样,包括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网络贩卖假冒产品等。

网络诈骗不仅给受害者带来经济损失,还给个人和社会的信任体系带来了严重的破坏。

3. 网络盗窃网络盗窃是指通过网络途径非法获取他人财产的行为,包括以黑客手段获取他人账号、密码,盗取个人财产等。

网络盗窃给人们的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也让人们对网络支付和电子商务等方式产生了疑虑。

4. 计算机病毒攻击计算机病毒攻击通过植入或传播病毒程序,破坏或篡改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

计算机病毒攻击的危害范围广泛,不仅包括个人电脑,还涉及到企业的生产系统、政府的信息系统等。

计算机病毒攻击威胁着社会安全和信息的正常传输。

二、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影响计算机网络犯罪给我们的生活和社会造成了多方面的影响。

1. 经济损失计算机网络犯罪导致大量的财产损失,给个人、企业和国家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

黑客入侵和网络诈骗造成资金的损失,网络盗窃和计算机病毒攻击导致数据的丢失和破坏。

这些经济损失不仅是实际的货币价值,还包括了对个人和企业声誉的影响。

我国在计算机网络犯罪上的缺陷及防治对策论文--大学毕业设计论文

我国在计算机网络犯罪上的缺陷及防治对策论文--大学毕业设计论文

目录引言 (1)一、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基本理论 (1)(一)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定义 (2)(二)计算机网络犯罪的特征 (3)(三)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分类 (3)二、计算机网络犯罪给我国刑法理论带来的困扰 (4)(一)虚拟财产是否应当作为我国刑法所保护的对象 (4)(二)网络故障双方当事人责任分担问题我国法律仍是空白 (5)(三)在计算机网络犯罪中,对当事人的知识产权如何进行保护也是我国理论界面临的一大问题 (5)三、我国在防治计算机网络犯罪存在的问题 (6)(一)我国刑法关于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内容规定的过于简单,不利于法律在现实中的适用 (6)(二)法律上,我国法律对计算机网络犯罪的量刑过轻,刑罚无法与犯罪分子所造成的损失成正比 (6)(三)在计算机网络犯罪的监管处罚方面,我国仍旧是以行政手段为主,而这也不利于我国打击计算机网络犯罪 (7)四、完善我国计算机网络犯罪防治方法的建议 (7)(一)完善计算机网络犯罪的立法,制定关于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单行条例来解决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 (7)(二)在计算机网络犯罪的监管方面,可以单设一个机构来对计算机网络犯罪进行监管与处理 (7)(三)在加强我国法律管理的同时,我国还应当提高我国的计算机软硬件水平,从根本上杜绝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发生 (8)结语 (8)参考文献 (9)致谢 (10)我国在计算机网络犯罪上的缺陷及防治对策【摘要】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人类已经进入了数字化时代。

人们通过计算机网络足不出户就可以获得大量的信息。

计算机网络技术在使人们在了解世界、满足自己需求方面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可以说,计算机网络技术是人类发展史上生产力发展史上最大的一次飞跃。

但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计算机网络技术在给人们带来极大的便利的同时,一些不法分子却借助计算机网络不断破坏现有的社会秩序。

由于计算机网络的一些特性,使得计算机网络犯罪出现了一些不同于其他犯罪的新特性,给人们在防治犯罪方面带来了极大地困难。

计算机犯罪的法律责任问题

计算机犯罪的法律责任问题

计算机犯罪的法律责任问题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计算机技术也不断在进步。

计算机的出现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让人们的社交,娱乐,工作等方面都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也催生了一些计算机犯罪的案件的出现。

和传统的犯罪不同,计算机犯罪一般不需要直接肢体接触,而是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的。

这种方式既使得犯罪者的作案过程变得更加难以抓捕,也使得受害者的损失变得无法估量。

计算机犯罪作为一种新型犯罪,也需要相应的法律约束,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本文就计算机犯罪的法律责任问题进行探讨。

一、计算机犯罪的类型和危害计算机犯罪是指利用计算机及其网络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计算机犯罪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计算机病毒和恶意软件攻击:病毒和恶意软件是指侵入计算机系统,以破坏和传播为主要目的的软件程序。

病毒和恶意软件可以导致系统崩溃和数据丢失等问题,对计算机系统的运营和使用造成了很大的危害。

2.计算机网络攻击:网络攻击是指针对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破坏性或非法行为。

网络攻击可以造成网络服务的中断,通信信息被窃取和篡改等问题,对国家安全和经济造成了很大的威胁。

3.计算机网络诈骗:网络诈骗是指通过网络手段进行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以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手法多样,具有欺骗性、隐蔽性、可操作性、垃圾信息扰民等特点。

4.计算机软件盗版:计算机软件盗版是指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授权,直接或间接利用计算机网络等方式复制、发布、传播他人的软件产品,侵犯了著作权人的知识产权。

计算机犯罪所带来的危害是非常严重的,一方面给个人的利益带来很大的损失,另一方面也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全造成了威胁。

因此,应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严厉打击。

二、计算机犯罪的法律责任如何对计算机犯罪者进行法律责任追究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计算机犯罪的施行人员多为个人或犯罪团伙,他们往往使用的是高科技的手段进行犯罪,难以被检测和查处。

但这一点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逃避法律责任。

浅谈网络犯罪论文(1)

浅谈网络犯罪论文(1)

浅谈网络犯罪论文(1)
网络犯罪是指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在网络环境下实施犯罪活动,如网络诈骗、网络侵权、网络盗窃等。

网络犯罪已经成为当前社会安全领域的重大问题,给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诸多威胁。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浅谈网络犯罪问题。

一、网络犯罪的常见类型
1.网络诈骗:诱骗受害人提供个人信息,进行网络购物或资金交易,实施非法盈利活动。

2.黑客攻击:利用漏洞,对他人电脑进行非法访问、篡改、破坏等行为。

3.网络侵权:利用网络平台传播、复制、销售侵权作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4.网络盗窃:利用网络手段窃取他人银行账户信息、网上支付密码、个人身份证等。

二、网络犯罪的危害
网络犯罪活动不仅危害个人和企业安全,而且可能引发社会和国家安全问题。

例如,黑客攻击可能导致国家网络基础设施的瘫痪,网络诈骗可能损害个人财产和信誉。

三、网络犯罪的防范措施
1.提高安全意识:加深人们对网络网络犯罪的认识和了解,学习安全知识,提升防范意识。

2.技术防范:加强网络安全技术建设,必要时采取加密、防火墙、安全认证等技术手段防范攻击。

3.政策法规防范:制定网络犯罪防范政策和法规,严厉打击网络犯罪活动。

四、网络犯罪在全球范围的应对
随着网络犯罪活动越来越普遍,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开始加强合作,构建网络犯罪应对的全球网络安全体系。

例如,美国在2009年成立了网络犯罪调查和协调中心,以应对其国内和外部的网络犯罪活动。

总之,网络犯罪已经成为当前社会安全领域的重要问题,需要人们齐心协力加以防范和应对。

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应该加强合作,共同构建网络安全的全球体系。

计算机网络犯罪浅议

计算机网络犯罪浅议

计算机网络犯罪浅议科技的日益发展使得计算机成为百姓化的工具,网络的发展形成了一个与现实世界相对独立的虚拟空间,计算机网络犯罪就产生于此。

所谓计算机网络犯罪,就是犯罪分子利用计算机或网络的技术上或管理上的部分安全漏洞,通过计算机网络对受害者的计算机或网络系统进行非授权操作,从而造成受害者在经济、名誉以及心理等方面损失的犯罪行为。

也就是说犯罪分子以计算机或网络为犯罪工具或攻击对象,故意实施的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触犯有关法律规范的行为。

一、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多样性(1)网络入侵,散布破坏性病毒、逻辑炸弹或者放臵后门程序犯罪这种计算机网络犯罪行为以造成最大的破坏性为目的,入侵的后果往往非常严重,轻则造成系统局部功能失灵,重则导致计算机系统全部瘫痪,经济损失大。

(2)网络入侵,偷窥、复制、更改或者删除计算机信息犯罪网络的发展使得用户的信息库实际上如同向外界敞开了一扇大门,入侵者可以在受害人毫无察觉的情况下侵入信息系统,进行偷窥、复制、更改或者删除计算机信息,从而损害正常使用者的利益。

(3)网络诈骗、教唆犯罪由于网络传播快、散布广、匿名性的特点,而有关在因特网上传播信息的法规远不如传统媒体监管那么严格与健全,这为虚假信息与误导广告的传播开了方便之门,也为利用网络传授犯罪手法,散发犯罪资料,鼓动犯罪开了方便之门。

(4)网络侮辱、诽谤与恐吓犯罪出于各种目的,向各电子信箱、公告板发送粘贴大量有人身攻击性的文章或散布各种谣言,更有恶劣者,利用各种图象处理软件进行人像合成,将攻击目标的头像与某些黄色图片拼合形成所谓的“写真照”加以散发。

由于网络具有开放性的特点,发送成千上万封电子邮件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其影响和后果绝非传统手段所能比拟。

(5)网络色情传播犯罪由于因特网支持图片的传输,于是大量色情资料就横行其中,随着网络速度的提高和多媒体技术的发展及数字压缩技术的完善,色情资料就越来越多地以声音和影片等多媒体方式出现在因特网上。

计算机网络犯罪问题探讨

计算机网络犯罪问题探讨

计算机网络犯罪问题探讨那素红[摘要]当今世界,以指数方式迅速发展的计算机网络已形成了势不可挡的潮流,将我们卷入新的世纪。

现在因特网(INTERNET)已拥有两亿多的用户,而且以成倍的速度递增,这也仅仅是开始而已。

今后,网络将会变得无时不有,无处不在,它将影响到社会生活的每个方面,带给我们一种全新的生存方式。

然而,科学技术从来就是一把双刃剑,网络也不例外。

互联网在给我们带来E—MAIL、MP3、电子商务、虚拟现实、数字地球的同时,也带来了黑客(HACKER)、计算机病毒、网络色情和网络恐怖主义。

[关键词]计算机网络犯罪;表现形式;特点和危害;解决措施一、计算机网络犯罪种类及表现形式(一)在计算机网络上实施的犯罪种类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表现形式有:袭击网站;在线传播计算机病毒。

(二)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种类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罪;利用计算机实施盗窃罪;利用计算机实施贪污、挪用公款罪;利用计算机窃取国家秘密罪;利用计算机实施其他犯罪:电子讹诈;网上走私;网上非法交易;电子色情服务及色情、虚假广告;网上洗钱;网上诈骗;电子盗窃;网上毁损商誉;在线侮辱、毁谤;网上侵犯商业秘密;网上组织邪教组织;在线间谍;网上刺探、提供国家机密的犯罪。

犯罪特点:行为的跨国性;公然犯与隐秘犯的交织性;无犯罪现场性;犯罪危险及结果的广域性、变异性、快速性;犯罪证据的可修改性;犯罪成本的低投入性。

犯罪趋势:网上犯罪平民化趋势;网上寻找作案目标的趋势;虚拟毒品趋势;网上犯罪数量剧增且总量居先的趋势;网上信息战争趋势。

目前,大学生网络侵犯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利用互联网危害人身权利及合法财产权利的行为。

如利用电子邮件或者在BBS上散布谣言或虚假信息,进行人身攻击,披露他人隐私,偷看他人邮件,冒用他人网名损害对方声誉的行为等。

二是危害互联网运行安全的行为,包括侵入特定计算机信息系统、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擅自中断计算机网络通讯服务等。

计算机犯罪的原因

计算机犯罪的原因

计算机犯罪的原因在当今信息社会中,计算机犯罪已经成为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

计算机犯罪指的是利用计算机技术进行非法活动,包括网络攻击、网络盗窃、网络欺诈等行为。

计算机犯罪的背后有许多原因,本文将探讨其中的几个主要原因。

一、技术进步与滞后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计算机技术也在不断进步。

然而,这种技术进步也助长了计算机犯罪的犯罪手段。

一方面,技术的进步提供了更多实施计算机犯罪的工具和方式,比如通过黑客攻击窃取用户隐私、通过网络钓鱼诈骗用户等。

另一方面,技术的滞后使得网络安全的防护措施相对薄弱,缺乏有效的监管和管理,给计算机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二、经济利益的驱动计算机犯罪往往以经济利益为主要目的。

网络骗局、黑客攻击、网络盗窃等行为背后通常隐藏着获得经济利益的动机。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蓬勃发展,大量的财富在网络上流动,吸引了一些人为了追求个人利益而从事计算机犯罪。

这些人往往利用技术手段窃取他人的财产,给个人和社会带来了严重的损失。

三、心理因素心理因素也是导致计算机犯罪的原因之一。

有些人出于个人的虚荣心、权力欲望、报复心理等心理动机,而从事计算机犯罪行为。

通过黑客攻击、病毒传播等手段,这些人试图通过损害他人获得自己的满足感和成就感。

计算机犯罪给社会带来了不安全感和恐惧感,破坏了互联网的良性运行环境。

四、缺乏教育和法律意识计算机犯罪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人们缺乏对计算机安全的教育和法律意识。

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计算机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的重要工具。

然而,很多人对于计算机安全的认识相对薄弱,对于计算机犯罪的危害有所忽视。

另外,法律对于计算机犯罪的惩治力度也相对较弱,导致许多犯罪分子对于计算机犯罪行为有所轻视。

为了解决计算机犯罪问题,需要从源头上解决这些原因。

首先,技术进步与滞后需要得到平衡,加强网络安全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网络安全防护的水平。

其次,加强对计算机犯罪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对计算机犯罪行为进行有效处罚。

浅议计算机犯罪的几个问题(一)

浅议计算机犯罪的几个问题(一)

浅议计算机犯罪的几个问题(一)内容摘要:计算机及信息网络的普遍运用,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出现了计算机犯罪这一新的犯罪方式.鉴于此种新型犯罪极大的危害性和惊人的发展速度,笔者将从计算机犯罪的定义,类型,刑事立法的历史和现状出发,着重论述我国计算机犯罪刑事立法存在的问题.计算机的普遍运用亟待立法予以保障,良好的法律机制与法律和环境将是其走向成熟的标志.关键词:计算机犯罪刑事立法ShallowlydiscussesseveralproblemsaboutthecrimeofcomputersAttract:Theuniversalapplicationofcomputersandinternetplaysasignificantroleinthedevelopmentoft heeconomicsandoursocialprogress.Meanwhile,thecrimeofcomputersappears,too.Giventheserious harmsandtheastonishingspeedofthisnewtypeofcrime,iamgoingtoemphasizeseveralproblemsconsi stinginthecriminallegislationofthecrimeofcomputersinourcountryfromitsdefinition,type,historyan dpresentsituationofthecriminallegislations.Thecommomapplicationofcomputersdemandsurgently anensuranceoflegislations.Agoodlegalsystemandlegalenvironmentwillbe?thesignofthecomputer's mature.Keywords:thecrimeofcomputerscriminallegislations一、计算机概述随着计算机以及信息网络的普遍运用,越来越多的计算机违法案件引起人们的关注,从最初仅是针对钱财的犯罪,发展为针对政治、军事、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的犯罪;单机犯罪,发展到现在的网络犯罪、信息犯罪。

浅析计算机犯罪

浅析计算机犯罪

浅析计算机犯罪摘要:随着计算机应用的日益普及,计算机犯罪也日益猖獗,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也越来越严重。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97《刑法》首次对计算机犯罪作了规定。

文中笔者对计算机犯罪的概念进行了探讨,分析了计算机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对刑法有关计算机犯罪的规定提了一些自己的看法和完善意见。

关键词:计算机犯罪信息传播立法完善引言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是21世纪的时代特征,计算机正在人们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随着以“计算机网络”为核心的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在为国家机关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为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和无限商机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个新兴的犯罪名词――计算机犯罪。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针对这一高科技犯罪,在立法方面存在一定的滞后,在计算机网络管理和计算机犯罪方面基本上处于无法可依或有法难依的状态。

面对计算机犯罪发现难、捕捉难、取证难、定性更难的特点,司法部门如何处理计算机犯罪案件,是一个既紧迫又需长期研究的问题。

我国《刑法》中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列入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表明了我国在打击计算机犯罪活动的坚决态度。

作为一名司法信息专业的大学生,笔者深知计算机犯罪的严重后果,在此,对计算机犯的犯罪构成、特点以及立法完善等问题谈谈自己的一些肤浅的认识,由于本人受理论学养、思辨能力、文字功底等条件所限,恐难有大的理论突破。

笔者深知此点,套用孟夫子一言:“非曰能,愿学焉。

”仅以此文与同道者共勉。

一、计算机犯罪的概念界定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计算机在社会中应用领域的急剧扩大,计算机犯罪的类型和领域不断地增加和扩展,从而使“计算机犯罪”这一术语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获得新的涵义。

因此在学术研究上关于计算机犯罪迄今为止尚无统一的定义。

目前,学理界对于计算机犯罪的概念主要有三类,即:广义说,认为只要利用计算机实施的犯罪均应归入计算机犯罪;狭义说,认为犯罪只能依靠计算机才能实施,其他手段无法实现犯罪目的才能称之为计算机犯罪;折中说,认为计算机犯罪类型包括上述狭义说的全部和广义说中的一部分。

计算机犯罪浅探(一)

计算机犯罪浅探(一)

计算机犯罪浅探(一)摘要]计算机犯罪是当今国际社会面临的一种全新的高科技犯罪,它不仅给受害者造成经济损失,而且扰乱社会的经济秩序,对各国的国家安全,社会文化等都构成了威胁。

计算机犯罪形式多样、特点突出,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防治计算机犯罪,必须加强计算机系统的安全防卫,加强有关计算机犯罪的立法控制和司法控制,加强对计算机使用人员的道德教育。

关键词]计算机犯罪;互联网;表现形式;特点;原因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和突猛发展已经成为我们这个时代最显著的特征,其对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广泛介入,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强大的推动力,而且使人们真正开始进入信息社会和“天涯若比邻”的地球村时代。

但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社会的信息化又使人类处于空前的困境之中,随着计算机在现代社会的迅速普及和人们对其依赖性的日益增强,计算机犯罪开始出现。

自1960年美国发生世界上第一例入司法程序的计算机犯罪案率来看都在逐年大幅攀升,而且数量成倍增加,手段日益更新,并成愈演愈烈之势。

计算机犯罪不仅给受害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扰乱社会的经济秩序,对各国的国家安全、社会文化、道德观念、法律制度等都构成巨大的威胁。

一、计算机犯罪的概念要研究计算机犯罪,首先应该明确计算机犯罪的概念。

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对计算机犯罪的概念可谓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其中主要的观点如下:(一)犯罪工具说此观点认为凡是以计算机及其技术为工具实施的犯罪都是计算机犯罪,强调计算机在犯罪中的作用。

(二)犯罪对象说此说认为计算机犯罪是以计算机内部的信息为犯罪客体的一种新型犯罪形式,具体表现为滥用计算机以及破坏计算机的犯罪行为。

而以计算机为工具进行盗窃、诈骗等传统型犯罪的并不称为计算机犯罪。

持该观点的典型定义是认为计算机犯罪是指针对和利用计算机系统,通过非法操作或者其他手段对计算机系统内部数据的安全完整性或系统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结果的行为。

(三)犯罪工具和对象并合说该观点目前处于通说地位,认为计算机犯罪不是计算机本身的犯罪,而是行为人借助计算机和已掌握的计算机技术以达到其犯罪的的犯罪,人是计算机犯罪的主体。

计算机犯罪若干问题的探讨(一)

计算机犯罪若干问题的探讨(一)

计算机犯罪若干问题的探讨(一)摘要:随着计算机应用的日益普及,计算机犯罪也日益猖獗,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也越来越严重。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97《刑法》首次对计算机犯罪作了规定。

文中笔者对计算机犯罪的概念进行了探讨,分析了计算机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及其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对刑法有关计算机犯罪的规定提了一些自己的看法和完善意见。

关键词:计算机犯罪信息系统立法完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以来,随着计算机首先在军事和科学工程领域的应用,计算机犯罪开始出现。

到七十年代中后期,计算机在全球开始普及,随着操作系统简化、人机对话功能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使用、掌握计算机,特别是进入九十年代以后,计算机的应用领域扩展至银行、保险、航空、证券、商务等领域,计算机犯罪呈滋生蔓延趋势。

今天,计算机犯罪已成为现代社会的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也越来越严重,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

美国等发达国家从二十世纪70年代起即开始研究计算机犯罪问题,尽管仍没有形成完整的学科体系,但在犯罪手段、法律控制等方面有不少研究成果。

我国由于计算机普及率不高,这种新的犯罪类型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学术研究方面目前刚刚起步,虽然我国也出台了一系列关于计算机系统安全及惩处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法规,如《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二百八十七条就对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利用计算机进行传统犯罪作出了规定,但从目前的计算机犯罪发展速度来看,这些立法仍然有相当大的不足和缺陷。

一、计算机犯罪的概念表述计算机犯罪与计算机技术密切相关。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计算机在社会中应用领域的急剧扩大,计算机犯罪的类型和领域不断地增加和扩展,从而使“计算机犯罪”这一术语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获得新的涵义。

国外有数据说、角色说、技术说、工具说、涉及说等五种观点,国内则有相关说、滥用说、工具说、工具对象说和信息对象说等五种,这些观点各有优劣,但都存在争议,因此在学术研究上关于计算机犯罪迄今为止尚无统一的定义。

计算机犯罪浅谈

计算机犯罪浅谈

(题目)计算机犯罪浅谈(正文)摘要:世界第一台公认的电子数字计算机是1946年面世的“ENIAC”,然后经过几十年的改进、完善,计算机逐渐走进了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每个领域。

随着因特网的出现,计算机更是如虎添翼,为人类的进步作出了杰出贡献。

但与此同时,各种计算机犯罪也开始出现。

本文对计算机犯罪的相关方面和预防作出浅析。

方法:通过阅读和收集一些书籍或网络上的资料范围:计算机犯罪结果:对计算机犯罪原因的分析和提出解决方案关键词:计算机犯罪、概念、特点、分类、原因、预防正文:1.概论犯罪是一个古老的社会现象,只要有人类社会的存在,就一定伴随着犯罪。

随着社会的进步,犯罪的途径也五花八门,而且呈现出高科技犯罪的趋势,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计算机犯罪。

世界上第一例有案可查的涉计算机犯罪案例于1958年发生于美国硅谷,但直到1966年才被发现。

而在中国,第一例涉及计算机犯罪发生于1986年,而被破获的第一例纯粹的计算机犯罪则是发生在1996年11月2日。

从首例计算机犯罪被发现至今,有关计算机的犯罪无论从犯罪类型还是犯罪作案率来看都是在逐年增长,方法也层出不穷,危害性也越来越大。

正如国外有的犯罪学家所言:“未来信息化社会犯罪的形式将主要是计算机犯罪。

”要更好地了解什么是计算机犯罪,首先就要知道什么是计算机犯罪。

2.计算机犯罪的概念对于什么是计算机犯罪,理论界有各种各样的说法。

综合各种意见,计算机犯罪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计算机犯罪是指行为人故意直接对计算机实施侵入或破坏,或者利用计算机实施有关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其它犯罪行为的总称;狭义的计算机犯罪仅指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故意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等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功能及有关数据、应用程序等进行破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且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计算机犯罪的特点(1)计算机犯罪的技术含量高、隐蔽性强。

对计算机网络犯罪若干法律问题的思考

对计算机网络犯罪若干法律问题的思考

对计算机网络犯罪若干法律问题的思考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计算机网络犯罪也愈发频繁。

计算机网络犯罪指的是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包括网络盗窃、网络欺诈、网络侵犯、网络恶意传播等多种形式。

在这些犯罪活动中,常常涉及到法律问题,需要通过法律手段进行惩治和维护社会秩序。

本文将就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法律问题进行思考和分析。

一、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法律定义计算机网络犯罪在我国刑法中并没有明确的定义。

目前,我国有关计算机犯罪相关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

其中,刑法修正案中对于计算机犯罪有明确的规定,如对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等,这些都属于计算机网络犯罪的范畴。

二、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法律责任计算机网络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分为犯罪主体和犯罪客体两个方面。

犯罪主体即是犯罪分子,他们进行计算机网络犯罪活动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而犯罪客体则是指被犯罪分子侵害的对象,通常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对于网络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失,犯罪分子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三、计算机网络犯罪的证据问题计算机网络犯罪往往在虚拟的网络环境中进行,这给取证工作带来了很多困难。

首先,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技术含量较高,常常需要专业的技术人员才能够追踪和获取相关的证据。

其次,网络环境的开放性和匿名性使得犯罪分子难以被跟踪和抓捕。

因此,对于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取证工作,需要有相关的专业人员和技术手段来进行。

四、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惩治和预防计算机网络犯罪对于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造成了巨大的威胁,惩治和预防这类犯罪行为是非常必要和紧迫的。

首先,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修订,以适应计算机网络犯罪活动的快速演变。

其次,要提高执法部门的技术能力和专业素养,加强对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

计算机犯罪:一个技术缺陷

计算机犯罪:一个技术缺陷

计算机犯罪一个技术缺陷导论当今社会,计算机成为普遍采用的机器。

计算机犯罪问题也无处不再,危害严重,蔓延迅速。

同计算罪作斗争困难重重。

由于犯罪手段高超,情节复杂,追诉往往难以进行。

执法官员通常缺乏调查高技术性的计算机犯罪所必需的训练。

甚至立法对技术的发展也望尘莫及。

由于许多人认为计算机犯处于比普通罪犯高级的阶层,所以对计算机犯罪的控制陷入困境。

甚而有人把计算机犯罪尊为与机器或者大公司对抗的民间英雄。

鉴于上述问题,有必要对保护个人计算机、数据和网络的法律以及控制计算机犯罪的国际或者国内立法做出评价。

由于信息网络的日渐扩大和计算机的国际性利用,在对计算机犯罪进行调查方面的诸多问题都具有国际性。

本文将探讨计算机犯罪的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数据安全与完整,二是对国家安全的威胁,三是软件版权的保护。

数据安全历史上,政府机构和公司都非常关注紧密数据的安全,颁布了公司专利数据的立法;近几年,制定了财产权利法,规定追溯盗窃与有形财产不同的数据和秘密的人。

计算机主机、个人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的涌现,为数据安全与完整带来了崭新的课题。

就保障机密数据的安全与完整而言,强制力往往是存取控制的前提。

在个人计算机普及以前,数据保存在档案柜、档案库或者“计算机房”内,以机械锁和保安员加以包围。

个人计算机硬盘存储技术和联网性能的出现,是的在一台个人计算机上可以对许许多多的数据库进行访问,并可存储大量数据。

这种个人计算机几乎没有免受未经授权的访问的机械性安全装置。

这种情况的产生,可能是因为个人计算机最初采用时,数量很少,懂得如何使用的人也很少。

数据安全时内在的,即使有人访问了个人计算机,他也不能断定如何做出有害的事情。

过去,这种内在保护运作正常,而现在它已经不再安全。

比如1989年美国一所中西部的县监狱里,一位囚犯获取了犯人登记计算机的访问方法,篡改了他的释放时间,差一点越狱成功。

一项调查披露,该监狱的计算机没有口令保护这样的安全措施以保护系统免受无权侵入,因为他们认为囚犯不会这么聪明灵巧,及时取得了访问方法,也不懂如何操作。

浅谈计算机网络犯罪中的法律问题

浅谈计算机网络犯罪中的法律问题

浅谈计算机网络犯罪中的法律问题【摘要】最近十年,网络犯罪案件急剧攀升,危及国家安全和公民合法权益。

更为棘手的是,网络犯罪的手段不断更新,而相应的法律法规却很难与时俱进,这不但给公安机关的破获带来了困难,也给网络犯罪的执法带来了困难。

本文将从网络犯罪的类型谈起,对网络犯罪的执法进行简单的探讨。

【关键词】网络犯罪;新趋势;执法;防范随着我国网络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在民众中普及度相当高,而在现实社会向虚拟网络社会发展过程中,亦相应伴随了互联网技术繁衍的各类高端网络犯罪,这无疑会成为诸多社会现实中众多危险之中相当重要的因素。

作为一位法院工作人员,我对网络犯罪进行了以下一些思考。

一、网络犯罪的类型(一)网络色情、暴力犯罪利用计算机网络建立淫秽网站、网页,组织网上裸聊以及传播淫秽报刊、音像、影片等的犯罪。

这种以盈利为目的,在网上传黄、售黄的犯罪,不受地域时空的限制,作案手段繁多,损害对象面广量大,从遍布街头巷尾的网吧到机关办公室、学校家庭等都是被侵害对象。

尤其是处于青春期阶段缺乏自控能力的广大青少年更是深受其害。

并且,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价值观的多元化,社会道德失范等原因,也为这类计算机网络犯罪提供了一定的社会基础。

(二)网络侵犯安全、财产犯罪过去的犯罪一般只局限于一时一地,而网络犯罪则会导致全世界受到破坏,有的甚至会引起社会恐慌,其危害性远非一般的传统犯罪所能比拟。

涉及财产的网络犯罪,动辄就会造成上百万、上千万甚至上亿元的损失。

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从电力、国防、银行、航运、通讯系统等国家的各个部门现在都是数字化、网络化管理,一旦这些部门遭到侵入和破坏,后果将不堪设想。

比如曾经美国国防部有数次黑客入侵使得美军进入紧急临战状态,大批核弹蓄势待发。

二、网络犯罪的新趋势(一)犯罪行为更加隐蔽犯罪分子以互联网为载体,以虚假的身份进入网络这个虚拟的空间,而且在网络空间实施犯罪,避免了与被害人的直接接触,更谈不上使用暴力,因而被发现的几率非常小。

论计算机犯罪的几个问题

论计算机犯罪的几个问题

作者: 石英
作者机构: 辽宁大学法学院,沈阳
出版物刊名: 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页码: 134-142页
主题词: 计算机犯罪;网络安全;犯罪手段;成因;犯罪预防
摘要:传播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盗用网上服务,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财产犯罪,传播淫秽物品,网上经济间谍,侵犯知识产权等,是计算机犯罪常见形式。

计算机犯罪具有高技术性,快速和隐蔽性,犯罪人员低龄化,犯罪地域广、跨国犯罪突出,危害性大,造成的损失严重等特点。

其犯罪原因有:经济利益驱动,网络安全方面存在缺陷,犯罪行为人缺乏法律意识,发现难破案难,法律不健全,打击不力等。

加强和完善计算机立法,提高计算机信息系统的。

谈谈计算机犯罪

谈谈计算机犯罪

谈谈计算机犯罪内容摘要:由于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和计算机网络的广泛普及,计算机犯罪日益成为一种新型的危害社会、破坏经济发展的邪恶力量,其自身技术更新迅速,作案手段多样,为破案造成很大的难度。

为此,只有深入研究计算机犯罪,掌握计算机犯罪的发展规律,才能有效的阻止其发生发展,本文从计算机犯罪的类型、特征、犯罪构成、预防措施等多方面对计算机犯罪进行分析、描述,以求能够深入了解计算机犯罪,从而更好的防范和避免计算机犯罪的侵害。

计算机犯罪是一种高科技犯罪,随着社会进步,计算机犯罪逐渐遍及社会各个领域,造成的经济损失也越来越多。

现阶段计算机犯罪的类型主要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窃用计算机服务罪。

我国刑法第285、287条对上述计算机犯罪类型均有规定。

计算机犯罪与普通犯罪比较具有鲜明的特点,如:有高度隐蔽性,作案不留痕迹,具有高智能性、复杂性、国际性,发现概率低、侦查困难等多种特征。

由于计算机犯罪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我们必须从完善法律制度,增强法律的震撼力,加强执法人员计算机专业知识学习,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切断不良媒介影响等方面加以防范。

防治计算机犯罪任重道远。

关键词:计算机犯罪; 类型特征; 犯罪构成; 防范措施随着社会、经济及计算机应用技术的高速发展,计算机的应用已普及到现代社会的各行各业,在许多领域如军事、安全、经济、银行、电力、气象和民航等全国性系统都需要使用计算机,因此在计算机和网络当中存储了大量关系产业发展及领域安全的重要信息,一旦被犯罪分子利用,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

特别是由于计算机的发展迅速,计算机犯罪的手段及技术更新很快,使安全部门难以有效的抵御计算机犯罪分子的攻击,因此,要使社会稳定、高效的发展,必须大力加强计算机安全工作。

一、;什么是计算机犯罪所谓计算机犯罪,是指行为人利用计算机实施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

它应当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以计算机为犯罪工具而进行的犯罪,如利用计算机进行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等犯罪;另一种是以计算机为破坏对象而实施的犯罪,如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犯罪。

浅议计算机犯罪的几个问题

浅议计算机犯罪的几个问题

浅议计算机犯罪的几个问题
蔡晓莲
【期刊名称】《网络与信息》
【年(卷),期】2009(023)007
【摘要】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广泛应用和迅猛发展,一方面使社会生产力获得极大解放,另一方面又给人类社会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其中尤以计算机犯罪为甚.计算机犯罪日益成为一种新型犯罪,其技术更新迅速,作案手段多样.本文从计算机犯罪的概念、特点、发展趋势、犯罪手段及预防措施等多方面对计算机犯罪进行分析,以求能够
深入了解计算机犯罪,从而更好地防范计算机犯罪.
【总页数】2页(P10-11)
【作者】蔡晓莲
【作者单位】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拉萨市,85000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P3
【相关文献】
1.对计算机犯罪几个问题的梳理 [J], 余辉胜
2.突然与应然之间——对计算机犯罪中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之梳理 [J], 余辉胜
3.论计算机犯罪的几个问题 [J], 胡学相;吴锴
4.计算机犯罪的几个问题 [J], 覃辉
5.论计算机犯罪的几个问题 [J], 石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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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计算机犯罪的几个问题(一)
内容摘要:计算机及信息网络的普遍运用,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出现了计算机犯罪这一新的犯罪方式.鉴于此种新型犯罪极大的危害性和惊人的发展速度,笔者将从计算机犯罪的定义,类型,刑事立法的历史和现状出发,着重论述我国计算机犯罪刑事立法存在的问题.计算机的普遍运用亟待立法予以保障,良好的法律机制与法律和环境将是其走向成熟的标志.
关键词:计算机犯罪刑事立法Shallowlydiscussesseveralproblemsaboutthecrimeofcomputers
Attract:Theuniversalapplicationofcomputersandinternetplaysasignificantroleinthedevelopmentoft heeconomicsandoursocialprogress.Meanwhile,thecrimeofcomputersappears,too.Giventheserious harmsandtheastonishingspeedofthisnewtypeofcrime,iamgoingtoemphasizeseveralproblemsconsi stinginthecriminallegislationofthecrimeofcomputersinourcountryfromitsdefinition,type,historyan dpresentsituationofthecriminallegislations.Thecommomapplicationofcomputersdemandsurgently anensuranceoflegislations.Agoodlegalsystemandlegalenvironmentwillbe?thesignofthecomputer's mature.
Keywords:thecrimeofcomputerscriminallegislations
一、计算机概述
随着计算机以及信息网络的普遍运用,越来越多的计算机违法案件引起人们的关注,从最初仅是针对钱财的犯罪,发展为针对政治、军事、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的犯罪;单机犯罪,发展到现在的网络犯罪、信息犯罪。

计算机犯罪给国际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更多的威胁。

计算机的出现和迅速普及,给人类社会文明的进步带来了正反两方面都不可忽视的影响:一方面,计算机及计算机通信网络已经成为现代化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人类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随着计算机在社会中的普及程度不断提高,以计算机为犯罪对象或者犯罪工具的涉计算机犯罪也随之出现并发展。

当前国际上对计算机犯罪的解定大概分为广义说、狭义说和折中说三中类型。

1、广义说。

广义的计算机犯罪的概念一般指所有涉及到计算机的犯罪形式,其范围非常广泛,但具体表述又各有不同。

如美国司法部将计算机犯罪定义为“在导致成功起诉的非法行为中计算机技术和知识起了基本的行为。

”欧洲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将其定义为“在自动数据处理过程中,任何非法的、违反职业道德的、非经授权的行为都是计算机犯罪。

”广义说的优点在于其从犯罪学角度上较为完善的阐述了计算机犯罪的概念,但是广义说的观点无法从根本上区别计算机犯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使其在司法实践的实用性大大降低。

2、狭义说。

狭义说将计算机犯罪的范围限制为将计算机资产和计算机数据作为犯罪对象的犯罪行为。

狭义说的缺陷是很明显的,其所界定的范围过于峡窄,致使有的计算机犯罪行为无法归入这一类型,如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罪和窃取计算机服务罪。

3、折中说。

他将计算机犯罪定义为计算机作为犯罪工具,或是作为犯罪对象的两种情况的犯罪。

当前,我国计算机犯罪的定义,大致有以下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计算机犯罪是指“利用计算机所实施的危害计算机系统(包括内存数据及程序)安全的行为”;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计算机犯罪是“行为人以计算机为工具或以计算机资产为攻击对象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从两种观点来看第一种观点的定义过于狭窄,而地二中观点又过于广泛,从司法实践中来看,大多可以归如传统型犯罪的范畴当中。

所以计算机犯罪,是指以计算机资产(包括硬件资产,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服务)为犯罪对象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而“行为人以计算机为工具或以计算机资产为攻击对象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称之为涉计算机犯罪更为合适。

对计算机犯罪的类型进行分类,有助于从多种角度研究计算机犯罪这一新的犯罪形式、特征、外延及内涵,为彻底立法惩治和防范这一犯罪作出贡献。

目前国内对计算机犯罪的分类方法主要与以下几种:(1)根据计算机是否受到侵害和计算机犯罪基本概念分类;(2)根据计算机犯罪的目的分类;(3)根据其所指向的具体对象和造成的危害后果;(4)根据刑事司法实践及计算机犯罪的特点等因素分类;(5)从计算机犯罪实践上分类等方法。

根据计算机犯罪定义为“以计算机资产(包括硬件资产,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服务)为犯罪对象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可将计算机犯罪分为以下六类:
1、窃和破坏计算机资产
2、未经批准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资源
3、批准或超越权限接受计算机服务
4、篡改或窃取计算机中保存的信息或文件
5、计算机信息系统装入欺骗性数据和记录
6、窃或诈骗系统中的电子钱财
二、我国计算机犯罪刑事立法的历史和现状
我国在60、70年代由于客观原因,未对计算机犯罪过多的注意。

进入80年代以来,随着计算机在我国的大量应用和普及,我国政府开始注意到计算机犯罪的严重性。

较早的开始注意通过有关计算机犯罪的惩治法规。

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组建了计算机监理与监察司,负责全国计算机安全工作,也负责起草计算机安全规章、法规法律及研究侦破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

该司于1988年正式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列》(草案)的起草工作,该条例于1994年2月18日由国务院公布实施。

1996年8月,公安部修改刑法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安全罪方案〉〉(草稿),并将其部分内容规定如1997年通过刑法典中,即刑法第285条、第286条及287条,为我过惩处某些涉计算机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

此外,我国还相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991年6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1997年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事实办法〉〉(1998年12月13日)。

这一系列的法规、规章与相关法律共同构成了我国的计算机信息吸收同安全保护法律体系。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第285条、第286条、第287条对某些涉计算机犯罪进行了初步的规定。

1997年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51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将第285条规定的罪名统一为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罪,将第286条规定的罪名统一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罪。

三、我国计算机犯罪刑事立法的思考
计算机犯罪不断发展,数量日益增多,犯罪手段不断复杂化,犯罪主体、犯罪对象多样化的趋势下,我国刑法对计算机犯罪所作的规定越来越不适应新的形势,滞后性愈加明显,若任由这种情况发展下去,我国司法界将不得不面对在惩治某些计算机犯罪中无法可依的窘迫境地。

为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对我国计算机刑事立法进行发展和完善,使其跟上计算机犯罪发展趋势是非常有必要的。

综合分析我国犯罪刑事立法现状,有以下几个问题有待解决。

1、罪名欠缺的问题。

我国现行刑法关于计算机犯罪的规定,重点在于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护,但没有充分认识到计算机资产的巨大价值。

所以,应在现有的罪名上增加盗窃、破坏计算机设备罪等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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