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小说专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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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小玉形象新解
班级:2011级1班姓名:罗荣学号:2011501024
【摘要】本文从女主人公的角度对唐传奇名篇《霍小玉传》作了新的阐释,认为霍小玉并非弃妇形象,而是一个千古少有的“至情”女子形象,并指出霍小玉的八年“短愿”,是她“至情”追求的集中表现,是对真爱的弘扬与对婚姻的超越,是对不平社会另一种形式的抗争。
【关键字】霍小玉新解至情
目前所见论及《霍小玉传》的文章,虽在某些方面见仁见智,有所不同,但对女主人公霍小玉的评价,现在学界基本一致的看法是既肯定她的痴情,也同情她的遭遇,更赞赏她的反抗,将其视为近乎弃妇的形象。
在中国文学史上,弃妇形象自《诗经》中的《氓》、《谷风》以降,代不乏人,但若这样评价霍小玉,未免降低了霍小玉形象的审美层次,削弱了其认识价值。
笔者则认为,霍小玉并非弃妇形象,而是一个千古少有的“至情”女子形象。
其美主要在爱情上的全身心投入,以致超越了婚姻,超越了生死,最后为至情付出了生命。
这是光耀千古的闪光点,具有超时空的审美价值。
霍小玉的“至情”一以贯之,在不同时期、不同层面以不同形态表现出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择偶标准看,霍小玉表现出超凡脱俗的高层次。
霍小玉“不邀财货,但慕风流”,欲求“好儿郎,格调相称者”。
这就超越了金钱、地位等世俗的东西,而把人的素质、格调等更为根本的因素放在了首位。
这说明了霍小玉超前的具有近代意义的爱情观,表明霍小玉爱情的真诚纯正与严肃认真,与一般“倡家”拉开了档次。
这与其整体素质的超群绝伦有关,是其“姿质艳”、“高情逸态”、“音乐诗书,无不通解”等“事事过人”的“谪仙人”特征所决定的。
素质高者,其目标自然要高于常人,当然要实现这个高目标的难度也就越大,为此,一旦得到也就会倍加珍惜。
当霍小玉见到李益并确认符合她的择偶标准后,其意外欣喜溢于言表。
这从她闻李益名时的“非常欢惬”,到见面时的“低鬟微笑”,再到帘幕中的“言叙温和,辞气宛媚”、“态有余妍”、“极尽欢爱”,足见她对李益的特别中意,其间感情逐步升华,直至达到至情的高度。
至情使她进一步追求完美,想到爱情永恒性问题。
至情中她并没有失去理智,明确想到爱情与其社会地位的矛盾。
她的“极欢之际,不觉悲至”,是担心眼前“极其欢爱”的生活不能久长,从其
自陈中明确点出两方面原因,一是社会地位的差距:“妾本倡家,自知非匹”;二是人性方面的原因:“但虑一旦色衰,恩移情替”。
而当李益主动提出“请以素缣,著之盟约”,并“藏于宝箧之内”后,她确认了李益的真情,更加珍惜二人的互爱。
这显然更加浓了爱情的含量,逐步达到了至情的最高峰。
然后在此高峰态上“婉娈相得”、“日夜相从”达两年之久。
这是此后她一系列行为的感情基础与逻辑起点。
二、从爱情理想看,霍小玉追求的是“至情”境界。
关于霍小玉提出的八年“短愿”问题,学界有人认为这是“委曲求全”,也有人认为是“自我牺牲”。
这些观点固然不错,亦是文本应有之意,但立足当代文化角度重新审视之,这样理解似乎过于消极了,而应该从积极意义方面进一步评价之。
笔者认为,这是她爱情理想的个性化表述,是她重感情世界轻现实生活的人生选择,是对真爱的弘扬,是对婚姻的超越,是其“至情”的集中表现。
当然也是对不平社会另一种形式的抗争。
试想如果爱情不达到制高点,如何能做出这样惊世骇俗的决定,提出这样以少胜多的解决矛盾方案?作者以平静冷峻的笔调,借人物语言洞彻其心灵世界,表达其高远的人生境界与爱情的超凡形态。
李益的登科授官并将“之官”的新变化,又一次将霍小玉推到爱情与现实的尖锐矛盾面前,她经过深思熟虑做出了果断决定,显现出她温柔之外的刚烈一面。
她从李益主观条件的优越与“堂有严亲”的客观因素两方面综合考虑,认定“君之此去,必就佳姻,盟约之言,徒虚语耳”。
这写出霍小玉智慧与清醒的一面,揭示出婚姻与爱情难以调和的矛盾现实,按正常思维二人的婚姻已毫无希望与可能,而霍小玉却以超常的思维提出了超常的办法。
她坦诚地说: 妾年十八,君才二十有二,迨君壮室之秋,犹有八岁。
一生欢爱,愿毕此期。
然后妙选高门,以谐秦晋,亦未为晚。
妾便舍弃人事,剪发披缁,夙昔之愿,于此足矣。
这段掷地有声的果决语言的内涵相当丰富,可归结出这样几点:从社会现实的角度说,这是婚姻对爱情扭曲的结果,二人可以有不受时空约束的爱情,但绝不可能有为社会认可的婚姻。
从李益的角度说,这是霍小玉为对方着想的牺牲与奉献,她可以不要婚姻,而李益则不能不要,这样以李益三十岁为界的人生设计,李益就可先有爱情,纵情驰骋于爱河,三十而立后再去追求事业,同时择取符合社会规范的婚姻,鱼与熊掌兼得。
从霍小玉的角度说,这是她经过激烈思想斗争后的艰难选择与取舍——舍弃婚姻而选择爱情。
这是她深思熟虑后以弱胜强的超越与升华。
真爱可提升人的精神境界,使其超越社会现实的婚姻,没有婚姻而胜过婚姻,即以感情的超凡浓度胜过一般人那种走进爱情坟墓后的淡而无味、吵吵闹闹甚至反目成仇的婚姻。
这是人生的一种浓缩与转化,她要以一当十,以八年之期完成常人一生的
欢爱,以加大生命密度来胜过别人的生命长度。
秦观笔下为人传诵的名句“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所表达的超越思想,早已寓于霍小玉的“短愿”之中,且内涵更为丰富。
此后她欲转化为六根清净的空门生活,说明在感情世界里,她的生命已经结束,而将进入另一个与感情绝缘的空灵世界。
这体现了霍小玉浪漫的理想化的性格,是她超凡脱俗的高层次追求,闪现出具有超时空的人性美、感情美、理想美的光彩。
本篇中霍小玉最耀眼的闪光点应在此。
三、从殉情结局看,霍小玉的以生命为代价是其“至情”的最后证明。
关于霍小玉为何而死的问题,笔者认为其死是殉情悲剧,即为真正的爱情不能实现而付出了宝贵的生命,而非怨恨而死。
《紫钗记》中的霍小玉也是为真情死了一回——“长哭数声倒地闷绝”,然后在李益的呼唤下又醒转过来,死而复生,这与杜丽娘也十分相似。
作者以淋漓尽致的铺叙笔法,从各种角度极力渲染霍小玉的至情表现与殉情悲剧。
这表现在霍小玉的一系列行动,有“数访音信”的急切“寻求”,有“潜卖箧中服玩之物”、“多方召致”的不懈追求,有“日夜涕泣,都忘寝食”的极端举动。
这也表现在霍小玉内心感情的揭示上,有不得音信的“怀忧抱恨”与“想望不移”,有知李益避而不见的“恨叹”和“冤愤益深”,有与李益重会时的“含怒凝视”和“长恸号哭”。
这还表现在霍小玉身体状况的变化上,由“羸卧空闺,遂成沉疾”,到“委顿床枕”,到“转侧须人”。
这种至情又可从霍小玉在重病卧床的情况下,“忽闻生来,然自起,更衣而出,恍若有神”等描写中表现出来。
凡此足见,刻骨铭心的真爱至情则是贯穿始终的核心因素。
这样评价,霍小玉的形象更高更美,更有光彩,更能打动人心。
黑格尔精辟地指出:“爱情在女子身上特别显得最美,因为女子把全部精神生活和现实生活都集中在爱情里和推广成为爱情,她只有在爱情里才找到生命的支持力;如果她在爱情方面遭遇不幸,她就会像一道光焰被第一阵狂风吹熄掉。
”1这种观点正可借用来恰切说明霍小玉的死,帮助读者理解霍小玉的爱情之美的至高层次。
四、从死后现身看,霍小玉身虽殒而魂仍“至情”不改。
从男女主人公性格碰撞的角度说,李益的不解释导致了霍小玉的误会,因误会而怨恨,因怨恨而声言要报复:“我死之后,必为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这是霍小玉“负心”判断与刚烈性格相互作用的结果,既符合人物性格逻辑,又合情合理。
当李益已经“为之缟素,旦夕哭泣甚哀”之后,霍小玉在“将葬之夕”而魂灵重现,且“容貌妍丽,婉若平生”。
她此时“斜身倚帷,手引绣带,顾谓生曰”的神态,充分表明她已经不再怨恨李益;她深情
1黑格尔.《美学》第二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327页
的倾诉语言——“愧君相送,尚有余情。
幽冥之中,能不感叹”——清楚地说明她已经认定李益并未负心,因此她已经理解并原谅了他。
不仅不再恨他,而且仍然一如既往地含情脉脉,至情不改。
如果小说到此戛然而止,那么霍小玉的形象就是完美的,一以贯之的。
可小说却仍然铺叙了因为霍小玉的报复而使李益“妻妾终日不安”的恐怖生活,显然就既不合情也不合理了。
这部分报复内容附于卷尾,虽然有历史上李益“有疾病而多猜忌”(《旧唐书·李益传》)的现实生活原型为据,但将这一恐怖惨剧的产生原因加之霍小玉身上,则未免大大损害了霍小玉的形象,同时也丑化了李益的形象,减弱了作品前面描写的审美感受与艺术魅力。
霍小玉为了心中的爱情梦想而努力,反抗严酷的封建等级制度,可是这种封建制度的力量过于强大,她的爱情梦想最终被残酷的社会现实击得粉碎。
《霍小玉传》不愧为唐代爱情传奇的压卷之作,它以以传奇的形式,展示了女性,尤其是身陷社会底层的女性,为爱情理想而不屈抗争的丰富多彩的性格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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