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调整经济关系的一般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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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法的渊源形式 法的结构形式。
法的渊源形式
1. 宪法。 2. 3. 行政法规。 4. 5. 6. 7. 8. 国际条约。
多选题
1.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渊源中,包括有( ) A.规章 B.经济法 C.自治条例 D.国际条约 2.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渊源中,包括有( ) A.宪法 B.行政法规 C.行政法 D.地方性法 规
最早出现的法都是诸法合一,各种不同的法律规 范都综合规定在一部法典里,诸法一体,刑民不 分,而且以刑为主。 古代的综合法典内也有不少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 规范,甚至某些单行法规。如调整财产关系和使 用关系的法律规范;调整税赋和徭役关系的法律 规范;调整农业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 的法律规范;调整手工业管理方面的法律规范; 调整专卖行业(诸如盐、铁)方面的法律规范; 以及调整度量衡、交通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等。
(四)
法的解释,即法律规范的解释,是指有关 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个人为适用或遵守 法律规范,根据法律规范、立法精神、法 学理论,对现行法律规范、法律义务、概 念、术语等含义、内容所作的各种说明。
法的解释可分为正式解释、非正式解释 正式解释亦称法定解释、有权解释、官方 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 释。这些解释是在其解释者职权范围内的 解释,具有法的效力。 非正式解释如学理解释,不具有法的约束 力。
法的结构形式
法的结构形式是指由法律规范、法的部门 和法的体系组成的内部结构。三者的关系 是:法律规范组成法的部门,法的部门构
1.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是法的最基本的组织细胞。 它通常由三部分要素构成 2.法的部门。按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同类性和 关联性,可将同类的或密切相联的法律规范,按 一定逻辑顺序集中起来,形成各种不同的法的部 门。 3.法的体系。各个法律部门,各种法律、法规,按 其地位、效力的区别及所调整的关系的相互关联 状况,按照一定标准、次序,排列组合成的统一 体系即为法的体系。
第一节 法与法律调整
一、 法的本质和结构
我们现在所讲的法、法律,除特别指明外, 均指广义的,即都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在一个 国家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 (或称社会规范)。在这一广义意义上, 两个概念是同义的。
(一)
Hale Waihona Puke Baidu
法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人类进入阶级社 会后的产物,是在原始社会解体后形成的 私有制经济基础上确立起来的、与国家相 伴而生的上层建筑,是阶级矛盾、阶级斗 争不可调和的产物。法也不是永恒的,它 将会随着阶级的消灭而消亡。
三、
(一) (二)
(一)
法的实施是将一般的法律规范运用于具体的社会关系之中 以实现法律规范目的的过程。它包括法的适用和法的遵守 两种基本形式,具体地说包括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 督各个环节和全过程。 法的适用即法律规范的适用,是指国家的司法机关、行政 执法机关、国家授权的其他组织及它们的公职人员的一种 国家职能活动,它们以国家的名义行使国家权力,将法律 规范运用于具体的组织和个人的社会关系之中,作出判断、 评价和处理,使之形成权利义务关系或使之受到法律制裁, 以实现法律规范的目的。
(二)
1. 法不是超阶级的,它总是属于一定阶级的,历史上、世界上从来 2. 法所属于的阶级只能是取得统治地位的统治阶级,反映的也只能 3. 法是统治阶级整体意志的体现,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部分 人(集团、阶层)意志的体现; 4. 法是统治阶级基本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体现,而不是统治阶级全部 意志和利益的体现。因为许多非基本的阶级意志是可以通过其他方式 5. 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实质上是统治阶级利益的体现,因此 统治阶级的意志不是随心所欲凭空产生的,归根结底,是由统治阶级 所处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二)
法律调整是法的功能的体现和实现,实际上是法 的实施过程及其结果(目的)的体现和实现。 根据不同的社会关系以及不同的法律规范的要求, 这种调整的方式、手段和目的、结果也必然是多 种多样的,包括确认、许可、指导、引导、限制、 鼓励、禁止、制裁、协调、调节、监督、检查等 等。在不同的关系、不同的规范中,法律调整就 会有不同的含义。
(二)
以《法国民法典》及后来的《德国民法典》为标 志,确立了民法独立部门法的地位和对经济关系 调整的民法模式。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其局限性亦日益显露出来。 由于资本主义商事组织和商事活动的发展和加强, 民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其需要。为弥补其不足,在 资本主义国家相继颁布了大量的商事法规,有的 还制定了商法典,因而又形成了以民法为基本法、 以商法为特别法的民商法调整模式。但其实质仍
法的效力指法律规范的生效范围,包括: 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对人效力。 空间效力指法律适用的地域范围; 时间效力指法律规范的生效时间、失效时 间以及对生效前的行为、事件有无溯及力 的问题; 对人的效力即法律规范可适用于哪些人, 包括:属人主义、属地主义、保护主义等
二、
(一) 法与国家 (二) (三)
综上所述,法的定义是:“法是由一定的 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 实施的规范体系,是通过对人们的权利、 义务的规定,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 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2004年卷一单选1
1.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下列表述哪 一项是正确的? A.法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 B.法既执行政治职能,也执行社会公共职 能 C.法最终决定于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国 家结构、国际环境等条件 D.法不受客观规律的影响
第二节 经济关系的
一、
经济关系是指在一定的生产方式基础上产生的有 关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诸种关系的总称。 法对经济关系的调整走过了合——分——合的历 史发展过程。从早期的诸法一体的综合调整模式 到曾经由民法或行政法分别调整模式直至现代社 会民法、经济法、行政法和刑法几个主要法律部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