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中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模板

合集下载

国有控股企业规章制度范本

国有控股企业规章制度范本

国有控股企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控股企业的经营活动,保护国有资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国有控股企业。

第三条国有控股企业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循市场化原则开展经营活动。

第四条国有控股企业应坚持经济效益优先原则,以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为根本目的。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国有控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组织结构,明确内部权责关系。

第六条国有控股企业应设立董事会,负责企业经营决策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董事会成员应按照法定程序选举产生,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第八条董事会应制定企业经营发展战略,监督企业经营管理。

第九条国有控股企业应设立监事会,负责监督企业运营情况。

第十条监事会成员应由员工代表、职工代表和专业人士组成,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第十一条监事会应定期对企业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企业合法合规运营。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二条国有控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企业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第十三条国有控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风险控制。

第十四条国有控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十五条国有控股企业应加强市场营销管理,提升产品品质和服务水平。

第十六条国有控股企业应加强科技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十七条国有控股企业应加强社会责任管理,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十八条国有控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和管理。

第十九条国有控股企业应加强对资产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理。

第二十条国有控股企业应加强对资产负债表的分析和评估,确保企业财务状况稳健。

第五章盈利分配第二十一条国有控股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合理确定盈利分配方案。

第二十二条盈利分配方案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布于企业全体员工。

第二十三条盈利分配应以综合考虑企业盈利水平、发展需求和员工权益为原则。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国有控股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商业道德,维护企业形象。

所属控股公司运行监督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所属控股公司运行监督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所属控股公司运行监督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1. 为规范所属控股公司的运行管理,并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得以有效监督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

2. 所属控股公司全体员工应遵守本制度,确保辖下子公司的规范运行,并加强对辖下子公司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监督管理组织3. 所属控股公司设立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监督辖下子公司的运营情况,并定期向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

4. 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子公司的运营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协助解决子公司的经营问题等。

5. 监督管理部门应依法设立相关管理制度,确保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同时要加强团队建设,提高监督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三章监督管理职责6. 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公司董事会的要求,对辖下子公司进行定期监督。

监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的经营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情况等。

7. 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针对子公司经营的风险和问题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

8. 监督管理部门应与公司内部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辖下子公司的运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章子公司监督工作9. 所属控股公司应建立子公司经营监督台账,记录子公司的经营状况、运行问题及解决方案等。

同时,要做好子公司经营数据的汇总和分析工作。

10. 子公司经营数据及时传送给监督管理部门,并配合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11. 子公司应根据所属控股公司的要求,按时提供经营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等相关材料,并及时解答监督管理部门的问题。

第五章风险监控与处理12. 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针对子公司经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应对方案。

13. 对于存在的风险问题,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跟踪、分析,并向董事会提出风险评估及处理建议。

14. 子公司应根据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汇报和解决经营中出现的风险问题,并配合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风险应对工作。

国有控股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国有控股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国有控股公司管理制度范文国有控股公司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提高公司的运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是依法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其出资人为国家。

公司行使出资人权益,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和方式对公司行使资产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

第三条公司的治理以市场化为基础,依法运作,按照国有企业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经营活动和组织管理。

第四条公司的治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总经理是公司的最高执行机构。

第五条公司的董事会依法依规产生,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若干人,并设立监事会进行监督。

董事会和监事会由国务院或地方政府指定代表出资人行使出资人权益的代表组成。

第六条公司设立业务部门、内设机构,并根据需要设立子公司和业务分支机构。

业务部门和内设机构根据公司治理需要设置工作机构和管理岗位。

第二章董事会第七条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公司章程、制定重大事项决策、制定公司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

(二)选举和罢免总经理,根据需要决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

(三)审议和决定重大投资、重大债务融资、重大合同及其他重大事项。

(四)审议和决定公司财务报表及分配方案。

(五)任命内部审计机构和领导干部。

(六)决定公司的综合管理制度、职工管理和福利政策。

(七)决定公司的资产管理和监督制度。

(八)决定公司的社会责任和企业文化建设。

第八条公司的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召集董事会需提前三天通知。

第九条董事会的决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多数通过,其中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确定公司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以及大额投资等重大事项的决议,应当经过出席会议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

第十条董事会设立各种專門委员会并办公,以便更好地行使职权。

專門委员会包括但不限于战略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财务委员会、董事会事务办公厅。

公司控股日常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控股日常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控股企业的日常管理,确保控股企业规范、高效、有序地运作,促进控股企业健康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企业,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法人主体。

第三条公司控股企业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控股企业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控股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

委员会成员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五条控股企业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执行控股企业管理委员会的决策,协调各部门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第六条公司控股企业应设立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行使公司股东权利,监督公司控股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

第三章日常管理第七条公司控股企业应按照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制定自身发展战略目标,并按年度分解执行经营计划和经营指标。

第八条公司控股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包括财务管理、风险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确保企业合规经营。

第九条公司控股企业应定期向公司报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确保信息透明。

第十条公司控股企业应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一条公司控股企业应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员工素质。

第十二条公司控股企业应加强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确保企业稳定发展。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三条公司设立控股企业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控股企业的日常监督和考核。

第十四条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公司控股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体系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公司控股企业应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进行考核,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公司控股企业违反本制度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控股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控股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控股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实现控股公司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保障公司运营秩序,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员工的工作时间、考勤方式、请假休假规定等,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同时充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控股公司全体在岗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实习等用工形式。

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员工遵守。

三、工作时间1. 公司实行标准工作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为:上午:09:00 - 12:00下午:13:00 - 18:00中午休息1小时。

2. 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作息时间,但需保证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3. 公司鼓励各部门合理安排工作,确保员工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避免加班。

4. 特殊岗位或特殊情况下,需调整工作时间的,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5. 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到岗,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日需通过公司指定的考勤系统进行签到,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指纹识别、刷脸识别、IC卡等。

签到记录将作为员工出勤的依据。

a. 员工签到时需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不得冒用他人身份签到。

b. 员工应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签到,签到地点为公司指定的考勤设备所在位置。

2、签到次数和时间a. 员工每日需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b. 上午签到时间为08:50至09:10,下午签到时间为12:50至13:10。

c. 员工应在规定签到时间内完成签到,迟到或早退将按照迟到、旷工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a. 员工因公外出无法按时签到,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由上级在考勤系统中进行备注。

b. 因公外出期间,员工应保存相关证明材料,如外出公函、出差申请表等,以备查核。

4、忘记签到处理a. 员工因忘记签到,应在当日内及时向直接上级报告,并由上级协助处理。

2024年所属控股公司运行监督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2024年所属控股公司运行监督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2024年所属控股公司运行监督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资产及投资监督管理,强化对控股公司的运行监管,确保资产保值增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参照《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国有重点企业运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对控股公司的运行监督管理。

本制度中所述控股公司,是指本公司持有主导地位的公司。

第三条运行监督管理工作由本公司负责,各控股公司应积极配合实施。

第四条运行监督管理应确保企业正常运行,控股公司应自觉接受监督。

第五条运行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预决算监管、资产监管、投资项目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监管以及重大事项监管等。

第二章主要内容第六条预算管理。

控股公司负责财务预算的编制、审核和汇总工作,以战略规划为导向,以业务部门为编制起点,正确分析市场形势和政策走向,科学预测年度经营目标和计划,合理选择预算编制方法,以资产、负债、收入、成本、费用、利润、资金为核心指标,构建预算编制体系,优化资源配置,实现总量平衡和控制。

控股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应包括以下重点内容:(一)预算年度内预计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规模、质量及结构;(二)预算年度内预计实现的经营成果及利润分配情况;(三)预算年度内预计发生的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四)预算年度内预计的生产、销售或营业规模及其带来的收入、成本和费用;(五)预算年度内预计发生的产权并购、增资扩股、长短期投资及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和资金来源;(六)预算年度内预计的对外筹资总体规模与分布结构;(七)其他相关内容。

本公司根据控股公司财务预算,核定控股公司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考核指标。

依据控股公司年度财务决算结果,组织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的核查,对主要财务预算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财务预算目标的执行情况作为考核和奖惩的依据。

第七条决算管理。

(一)控股公司负责财务决算的编制、审核及报送工作;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根据统一的编制口径、报表格式和编报要求,依据会计账簿和相关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地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国有控股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国有控股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国有控股公司管理制度范文国有控股公司是指国家出资设立或者国家授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控股的企业。

这类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为了保障国有控股公司的健康发展,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一、公司治理结构国有控股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企业,其治理结构应当具备合理性和透明性,以确保公司的决策程序公开、公正、公平。

基于这一原则,国有控股公司的治理结构可能由以下几个要素构成:1. 股东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股东会应由股东组成,股东应包括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合法股东。

股东会应遵循民主决策原则,保证大股东和小股东的利益平衡,并制定具体的决策程序和表决规则。

2. 董事会:作为执行机构,董事会应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决策执行。

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并遵守相应的行为准则。

此外,董事会还应设置独立董事,以监督公司治理过程的准确与合规。

3. 监事会:作为监督机构,监事会应负责公司的监督和审查。

监事会成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独立于董事会关系网之外。

监事会还应制定具体的监督程序和监督指标,以确保公司运营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二、经营决策制度经营决策是国有控股公司管理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

为了提高国有控股公司的决策合理性和效率,可以建立以下决策制度:1. 经营计划制度:国有控股公司应通过科学制定和实施经营计划,明确公司的发展目标和战略方向。

经营计划应包括市场分析、资源配置和风险评估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 资本投资决策制度:在资本投资决策过程中,国有控股公司应该严格遵守投资原则和程序,确保资本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资本投资决策应以市场需求、技术创新和经济效益为依据,同时兼顾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的考虑。

3. 经营风险管理制度:面对日益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国有控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以规避和控制各类风险。

风险管理制度应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经营决策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word

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word

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XX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建设的总体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以公司名义颁布的,符合本规定程序制定的、在全公司范围内适用,具有持续性和普遍效力的规范性文件总称。

第三条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指调整普遍性活动或就某方面工作做出的全面、系统的通用规范,称“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拟订、董事会批准;公司具体规章制度指调整具体活动或就某方面工作做出的具体规范,称“办法”、“细则”、“流程”,由具体部门拟订,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工作手册是规章制度的具体执行的指引性文件,由具体部门拟定,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制定规章制度的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即以法律法规和《章程》为依据,依法制定,依程序制定;(二)合理性原则,即从实际出发,事实求是,符合实际情况;(三)可操作性原则,即制度与流程相结合,具有可操作性;(四)稳定性原则,即制度一经制定,严格执行,并持续改进,不断完善;(五)权责统一原则,即权利与责任统一,明确责任追究。

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管理,是指公司各类规章制度的计划、起草、报批、审定、发布、执行、解释、清理、修订、废止、监督、检查等工作的管理。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管理的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具体管理制度管理的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具体管理制度。

第六条公司总经理具体实施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其职责是:(一)负责组织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二)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三)批准并签发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四)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建设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基本规章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印发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制度。

第八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具体规章的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是:(一)编制规章制度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组织或参与重要规章制度的草拟;(三)会同相关部门对规章制度动态管理;(四)负责规章制度统计、备案、清理汇编等日常管理;(五)负责规章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六)负责规章制度数据库建设、维护工作;(七)承办规章制度体系建设的日常工作。

控股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控股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控股公司管理制度范文控股公司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控股公司的内部管理,并保护股东的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控股公司的管理以公司章程为基本依据,本制度为公司章程的补充和细化。

第三条控股公司的管理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同时充分发挥控股公司的协调和整合作用。

第二章股东权益保护第四条控股公司应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采取措施确保股东在公司经营中的利益得到最大化。

第五条控股公司应定期向股东提供公司经营情况的报告,包括财务状况、经营绩效、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信息。

第六条控股公司应建立健全股东会议制度,明确股东会议的召开程序和议事规则,并由股东会议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三章董事会的职权与行为第七条控股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政策。

第八条控股公司的董事会应当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并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和审查。

第九条控股公司的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制定合理的权力分工,确保董事会的决策科学、合规。

第四章监事会的职权与行为第十条控股公司应设立监事会或监事,对公司董事会的活动进行监督和审计。

第十一条控股公司的监事会应当保持独立性,行使监督职权,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绩效进行审计和监督。

第十二条控股公司的监事会应定期向股东会议报告,并及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五章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与行为第十三条控股公司应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确保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决策能够正常进行。

第十四条控股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并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第十五条控股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维护公司的利益,保持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六章财务管理与风险控制第十六条控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司的财务核算和报告程序。

第十七条控股公司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公司的经营安全。

控股公司质量管理制度范本

控股公司质量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控股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高产品质量,满足客户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员工及与公司业务相关的第三方。

第三条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顾客为关注焦点,满足顾客需求和期望;(二)领导作用,明确质量目标,加强全员参与;(三)全员参与,提高员工质量意识,激发员工积极性;(四)过程方法,识别、控制、改进过程,确保产品质量;(五)持续改进,不断优化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实施和维护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以下要素:(一)质量方针和目标;(二)组织结构和职责;(三)资源管理;(四)产品实现;(五)测量、分析和改进。

第五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一)质量手册;(二)程序文件;(三)作业指导书;(四)质量记录。

第三章组织结构与职责第六条公司设立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第七条质量管理委员会下设以下部门:(一)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质量体系的建立、实施、监督和持续改进;(二)生产部门:负责产品质量的实现,确保生产过程符合质量要求;(三)技术部门:负责产品研发、设计、工艺和标准的制定;(四)采购部门:负责供应商质量管理和物料质量控制;(五)销售部门:负责客户质量要求和售后服务。

第八条各部门应明确职责,加强协作,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第四章资源管理第九条公司应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所需资源,包括人力资源、物资资源、信息资源等。

第十条公司应制定人力资源政策,选拔、培训、激励员工,提高员工质量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

第五章产品实现第十二条公司应按照产品实现流程,实施以下活动:(一)市场调研:了解顾客需求和期望,制定产品策划;(二)产品研发:进行产品设计和开发,确保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三)生产制造:控制生产过程,确保产品质量;(四)检验与试验:对产品进行检验和试验,确保产品符合规定要求;(五)交付:按照合同要求,交付合格产品。

所属控股公司运行监督管理制度(4篇)

所属控股公司运行监督管理制度(4篇)

所属控股公司运行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所属控股公司的运行管理,加强对所属企业的监督,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所属控股公司,包括直接控股、间接控股和参股企业。

第三条所属控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构和工作制度,完善运行监督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

第四条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行使监督职责,对所属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所属控股公司所有。

第二章监督管理机构第六条所属控股公司应当建立独立的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所属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

第七条监督管理机构由监事会、内部审计部门和合规部门组成,并在公司组织架构中设立。

第八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股东选举产生,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所属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总经理和董事会。

第九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监事会和董事会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条合规部门负责公司的合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合规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员工行为监督、合规培训等。

第三章运行监督管理制度第十一条所属控股公司应当制定并不断完善运行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所属企业的运作,确保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运行监督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公司章程和组织架构:明确公司的组织架构和管理职责,规定各级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二)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制度、会计核算制度、财务报告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等。

(三)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公司的内控制度,并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流程和机制。

(四)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风险管理政策、风险评估和防控措施、危机应对预案等。

(五)合规管理制度:包括合规监督、法律风险防控、反腐败制度等。

【制度编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

【制度编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控股公司规章制度体系,规范我司规章制度制定、修订和废止程序,推进制度化进程,参考《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及其他相关制度规范,结合实际,特拟定本规定。

第二条总经办为控股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废止的协调管理部门,负责规章制度的管理和汇编工作。

第二章规章制度的释义与制订原则第三条规章制度是指章程、规定、办法、细则、守则、须知等文本的简称。

但不能称为条例。

章程是指为规范本组织性质、运作机制及成员的思想、行为而制定的纲领性文件。

规定是指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某项工作、事务或活动制定的带有约束性、规范性措施的文书。

办法是指职能部门在办理某一事项、开展某一活动以及贯彻执行某一政策、法规或上级指示精神时所制定的具体要求的条文。

细则又称实施细则是指对某项条例、政策、规定或其部分条文进行解释或说明的一种文书。

守则是对某种人员提出应当共同遵守的规则。

须知是对某一方面工作需要共同知道并遵守的事项。

此外,必要时,对某一项工作、问题提出带有约束性的措施,或者为贯彻执行上级某一项决定、规章而提出的意见,称意见。

第四条规章制度制订应遵循下列原则:(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符合国家的相关方针、政策。

(二)讲求实际,注重实效,严格程序,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实效性。

(三)符合行文规则及逻辑规范,简明易懂。

(四)严格按照《浙江中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文本格式规范》要求,规范文稿格式。

第三章规章制度的制订程序第五条制订规章制度程序:包括立项、起草、意见征求、审核、签发、公布。

其中起草、审核、公布是必要程序。

第六条立项控股公司各职能部门认为需要制订某项规章制度,报请分管领导申请立项,并报控股公司总经办申请备案。

第七条起草规章制度由控股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起草,并由其负责解释。

(一)控股公司经理班子认为有必要制定相应规章制度,可以责成相关部门负责起草。

国有控股公司章程模板(参考)

国有控股公司章程模板(参考)

国有控股公司章程模板(参考)国有控股公司章程提示:1.楷体加粗部分为党建部分,可选择适用。

2.本章程适用于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及实际控制公司。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维护公司及出资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等规定,由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政府部委规章、地方性法规,并受本章程规定约束。

第三条公司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和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开展党的活动。

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公司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围绕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开展工作。

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

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写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列入公司财务预算,从公司管理费用税前开支。

第四条本公司的股东(含受让股权的继任股东)、董事、监事和经理层高管均受本章程约束。

第五条具有党员身份的董事、监事、高管,以及章程规定的党组织及其成员,除受本章程约束外,还需遵守党章的规定。

第六条本公司依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所设置的一切机构、组织(包括党组织、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股东、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职工代表大会等机构),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央国资委)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按照本章程的规定,实行公司法人结构治理。

第七条公司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市有限公司住所:市区。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国有控股企业规章制度范本

国有控股企业规章制度范本

国有控股企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控股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企业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国有控股企业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第三条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企业财产。

第四条企业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企业的形象、声誉的行为。

第五条企业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六条国有控股企业应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分别负责企业的决策、监督和日常经营管理。

第七条董事会负责制定企业的发展战略、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等,并监督经理层的执行情况。

第八条监事会对董事会及经理层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企业的合法、合规经营。

第九条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策,组织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十条国有控股企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员工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的业务技能和职业素养。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国有控股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企业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四条企业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应按照国家和企业的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履行财务监督职责。

第十五条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纳税。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六条国有控股企业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保证企业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

第十七条企业应对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第十八条企业应加强对无形资产的保护,防止无形资产的流失。

第六章安全生产第十九条国有控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二十条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控股集团公司行政管理制度(WORD51页)

控股集团公司行政管理制度(WORD51页)

行政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的行政管理工作效率,节约开支,减少成本,规范运行程序,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第二节行政管理运行程序第三条本制度所提“行政管理运行程序”,系指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事业部)应依据各自的职能、职责分工,对其所领导或负有指导责任的下属机构、人员的行政事务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的分工与准则。

第四条一般行政事务检查与处理程序。

(一)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各职能部门(事业部)、子公司负责人等高层管理人员应按照分工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下属各部门、机构的行政事务工作,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二)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级管理人员应在三天内提出处理意见,对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进行直接处理;超越职权或需要协调的问题上报处理。

(三)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公司毎月召开的工作会议上汇报上个月的行政事务检查情况。

同时将有关书面材料上交综合办公室,以作为被检查部门、机构行政事务考核的依据之一。

(四)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彻底解决和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应进行跟踪调查,务求取得实效。

第五条重大事项处理与督办程序(一)对于紧急决策、限时完成的工作任务等重大事项的重大问题,采用上级向下级发布《重大事项通知书》的方式进行。

书面通知应明确工作任务、执行者姓名、完成时限等事项,同时指定督办人。

(二)执行人、督办人应分别在书面通知上签字,按照限定的时间开始执行和督办,同时分别向上级反馈任务执行情况。

对于特别重大的问题,应频繁复命报告工作进程与任务完成情况。

(三)对于重大事项处理不当,公司将按相关制度规定追究执行人、督办人的责任。

第三节行政办公规定第六条为塑造良好企业形象,提高办公效率,公司全体办公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七条办公人员的仪表要求(一)上班着装整洁,佩挂工号牌。

(二)头发梳理整齐,端庄大方。

第八条办公场所的要求(一)保持室内整洁、卫生、门、窗、桌、凳、椅经常擦洗干净:室内办公设施物品应摆放整齐有序。

国投公司管理制度模板范文

国投公司管理制度模板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投公司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投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分支机构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公司管理职责,规范员工行为,维护公司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国投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负责公司的决策、监督和执行。

第五条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和重大决策,并对公司经营管理进行监督。

第六条监事会负责对公司财务、经营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七条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八条员工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优秀人才。

第九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条员工享有法定福利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培训、晋升等机会。

第十一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一)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二条公司财务管理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各部门应按照预算执行。

第十四条公司严格执行成本控制制度,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章信息管理第十五条公司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安全。

第十六条公司内部信息传输应遵循保密原则,未经授权不得泄露。

第十七条公司应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防止信息泄露和计算机犯罪。

第六章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第十八条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九条公司应积极履行环境保护责任,降低污染物排放,保护生态环境。

第七章附件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国投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控股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控股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控股人员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控股人员管理,维护公司稳定运营,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控股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在公司拥有重要权力和决策权的领导人员。

第四条控股人员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正公平、激励约束、容错容忍、奖惩有据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控股人员管理制度,规范控股人员的选拔任用、考核激励、管理监督等工作。

第二章选拔任用第六条控股人员的选拔任用应当注重能力素质、职业操守和价值观念,确保选任的人员具备良好的操守和职业道德,对公司发展具有战略眼光和敏锐的市场洞察力。

第七条控股人员的选拔应当依法、公开、公平、竞争,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搞权力寻租、拉票拉票,不能以个人意志代替公平公正原则。

第八条控股人员的选拔任用程序应当完整、严密、规范,任命权限应当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结构。

第九条新任控股人员应当接受公司组织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履职。

第三章考核激励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控股人员考核制度,明确考核标准和程序,激励优秀控股人员,对不符合规定的控股人员进行适当的惩处。

第十一条控股人员的考核应当以工作业绩、风险管理、合规合法、管理水平等指标为主要依据。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根据控股人员的实际表现,合理设定薪酬水平和激励机制,确保控股人员的薪酬水平与公司业绩和控制风险的能力相匹配。

第十三条对于表现突出的控股人员,公司可以给予适当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年终奖金、股权激励、晋升提拔等。

第四章管理监督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严格的监督审查制度,对控股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审查,防止权力寻租、腐败腐化等不正之风。

第十五条公司要求控股人员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不得违法乱纪。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加强内部控制,确保控股人员行使职权的合法合规,规范管理决策程序,杜绝违法违规的行为。

所属控股公司运行监督管理制度范文

所属控股公司运行监督管理制度范文

所属控股公司运行监督管理制度范文标题:所属控股公司运行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所属控股公司的运行监督管理,规范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制定本《所属控股公司运行监督管理制度》。

第二条所属控股公司是指上级主体对下级企业或机构拥有控股权的公司,拥有一定资金、企业或机构资源和管理能力,并对下级企业或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属控股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相关公司的全体员工。

第四条所属控股公司的运行监督管理,应坚持依法、规范、公正、透明的原则,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强化内控,加强风险管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第五条所属控股公司的运行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异常情况报告制度和风险预警制度,及时向公司上级主体报告。

第六条公司上级主体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派驻监督人员对所属控股公司进行实地检查,督促履行责任,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二章运行监督管理机构第七条所属控股公司应当设立运行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所属下级企业或机构的运行进行监督管理,机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运行监督管理规定和制度,明确监督管理范围和依据。

(二)建立并完善绩效评估体系,对下级企业或机构的业绩进行评估。

(三)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完善的风险管控机制,防范和化解风险。

(四)规范企业运作行为,促进各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五)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异常情况报告制度和风险预警制度,及时报告上级主体。

第八条运行监督管理机构应当由公司上级主体指定专门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负责,拥有一定的人员和资金保障。

第九条运行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严守商业机密,不泄露相关公司和个人的隐私。

第三章运行监督管理制度第十条运行监督管理制度是运行监督管理机构业务工作的基本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明确工作责任。

(二)运行监督管理机构的内部组织和工作程序,确保监督工作的有序开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控股中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模板4制度文件管理办法(模板) 版本号:V1.0 受控编号:BN-GM-S003 主办部门:审批:年月日实施日期:年月日密级:■秘密□机密□绝密目录
1.目的(1)
2.适用范围(1)
3.术语定义(1)
4.职责权限(1)
5.主要内容0
5.1基本原则(1)
5.2文件类型、编码和命名规范
(1)
5.3编码规则(2)
5.4管理权限(3)
5.5制度制订/修订、发布流程0
5.5.1文件制订/修订、发布流程图(4)
5.5.2流程说明(5)
5.6文件宣传、培训(5)
6.相关文件(5)
6.1附属文件(5)
6.2关联文件0
7.其他(5)
8.修订记录(5)
制度文件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制度文件(以下简称制度)的制订、修订、评审、发布和使用管理,确保制度精简、实用、高效,提升工作效率,特制定本文件。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各分支机构所有规章制度文件(不含公文、档案)的编制、修订、发布和废止管理。

公文、档案管理按其相关制度要求执行。

3.
术语定义
3.1规章制度: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规范公司经营管理的文件。

制度
的名称为“章程”、“手册”、“制度”、“办法”、“规定”、
“实施细则”等;
4.
职责权限
4.1文件制订部门:负责具体制度文件的编制、修订、评审和提请发布;负责文件的解释;
组织对所主导制度文件的培训及宣传,确保文件得到全面、有效执行。

5.
主要内容
5.1基本原则
a)要求合法合规:制度内容、要求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b) 格式统一规范:文件的VI 、命名、内容描述和排版格式等符合统一标准规定。

5.2文件类型、编码和命名规范
正文内容为参考样例,使用时请删除
正文为小四(12)号宋体,段前、段后0.5行,行距20磅
所有目录标题:四(14)号宋体,加粗,段前段后0 行,单倍行距-终级子项内容罗列,使用
小写a) b) c)。

-终级子项的父项也为子项罗列,父项则为1) 2) 3)
【注】a)、手册、制度、办法、指引类文件,可根据需要直
接将所涉及的业务流程以流程图和流程说明形式内嵌于本文件中,作为其内容之一。

b)、标准化文件,如技术标准、设计规范、任职资格标准、
财务预算标准、采购价格
标准等,如此标准为强制要求执行的,则归属于制度类文件
管理范围,如仅供参考、技术指导,不强制完全执行,则列为指
引类文件。

5.3编码规则
5.3.1公司各类文件的统一编码规则为:“公司代码-业务代码-文控编码+流水号”…
5.3.2业务代码
根据文件内容所对应的业务活动特点,统一将各类文件分别
划分从属于以下业务领域,确定相应职能代码。

5.4管理权限
5.4.1 为确保文件制作、审批过程的专业性、权威性,针对不同类别文件的起草、审核、批
准规定相应责任人的权限。

不同文件的制作、审核、批准权限如下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