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体系的建议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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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体系的建议和方案

一、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居家养老服务一般采取区、街道、社区与民间服务实体三级管理、四级运作的方式进行。区政府成立居家养老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居家养老的领导。区民政局和区老龄委办公室是居家养老工作的指导管理机关,负责制定相关政策与方案措施,并主导其运作和走向;各街道办事处是居家养老工作的主管单位和实施部门;各社区配合所在街道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民间非营利性服务机构是承接居家养老各种服务功能的实体,对确定的服务对象实行上门服务和日托照顾。区、街道、社区与民间服务实体的具体职责如下:

1、区民政局和街道老龄委办公室负责制定相关政策、搞好指导协调、安排分配资金,并在局内设立居家养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提出居家养老服务的原则意见,确定服务对象的补贴标准;建立信息库,汇总有关数据,并负责对街道、社区、民间服务实体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考评。

2、街道办事处负责居家养老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实施细则。街道在社发科设立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对社区申报服务对象的资格确认和补贴标准的审核,并对社区和民间服务实体机构进行检查与监督,负责服务补贴经费的结算和发放,负责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3、社区居委会设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站,建立为老服务队伍(下岗职工、外来人员)和义工志愿者队伍(低龄老人),指定工作人员负责宣传动员,受理服务申请,搞好入户调查,初步确定服务对象及所需服务时间、补贴额度或补贴比例;负责服务时间、服务经费的初审,协助街道对服务实体、服务质量进行跟踪和监督;按区、街道的规范标准分门别类建立居家养老工作服务信息。

4、服务实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负责对服务对象实施上门服务日托照顾。服务项目包括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精神慰藉等,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并根据服务需求变化,规范服务内容,开发新的服务项目,提供专业化、人性化的优质服务。

二、确定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

1.服务内容:

生活照料为基本服务,以医疗保健、法律维权、文化教育、体育健身等为专项服务。具体分为六大类:

(1)生活照料类:为老年人提供托老、购物、配餐、送餐、家政服务等一般照料和陪护等特殊照料的服务。

(2)医疗保健类:为老年人提供疾病防治、康复护理、心理卫生、临终关怀、健康教育、建立健康档案、开设家庭病床等服务。

(3)法律维权类: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维权及维护老年人赡养、财产、婚姻等合法权利等服务。

(4)文化教育类:为老年人提供老年电大、老年学校、知识讲座、学习培训、书法绘画、图书电子阅览等服务。

(5)体育健身类:为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体育健身设施、健身团队等服务。

(6)志愿服务类:为老年人提供邻里互助、谈心交流、精神慰藉等服务。

2、服务形式:

(1)上门照料服务: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居住在自己家中有部分生活能力但又不能完全自理的老年人;长期生病卧床及无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的空巢老人提供照料服务。

同时,还可由服务热线结合起来,以方便老人在碰到突发情况时随时呼叫。

(2)日托服务:通过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休闲娱乐、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服务。

三、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及运作方式

1、服务对象:

服务对象为城市社区75周岁以上需要服务的老年人。重点对象是高龄、独居、经济特困老人且生活自理有困难的老人。

2、收费方式:

根据老年人的年龄、身体状况、家庭经济条件等多种形式,采取无偿、低偿、有偿、义工、社会力量为老服务五种方式。

3、运作方式:

以政府购买服务、发放服务券的形式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支持。不以现金形式发放,而是采用记名“服务券”形式发到老年人手中,专业人员通过提供服务,然后向服务对象收取同等价值的“服务券”再到居家养老指导中心兑换现金。

(1)无偿服务(政府购买服务):

三无老人(不适宜去福利院居住的)、75周岁以上独居、空巢老人中享有低保、低保边缘、特困残疾证、特困职工证、国家定补精减职工、重点优抚对象、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部门先进)称号、老居委干部、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经济困难的老人、百岁老人每人每月补贴150元。

(2)低偿服务:

独居、空巢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并且经济比较困难的老人,每人每月补贴50元。

(3)有偿服务(自己购买服务):

有经济能力、需要专门上门服务的老人。

(4)义工服务:

低龄老人担当起义工的职责,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社区服务中心逐一记录义工的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统一入档,若干年后,当义工本人需要服务时,由社区服务中心为其提供养老服务。

(5)动员社会力量为老购买服务:

针对特殊困难老人的需要,实行企业或社会个人为其认购服务。

四、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

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包括互联网站、呼叫中心和一套运营管理系统以及配套的通信终端构成。

通过为老年人提供集移动通讯和一键通为一体的老人手机及呼叫器等智能终端产品,全天候为老年人提供紧急支援、信息查询、远程医疗、社区服务、居家养老上门、电器维修等服务项目的综合服务系统。

其服务特点:一是随时随地;二是一键求助;三是安全便捷。

1、信息化平台:

通过这套信息化的平台,可以建立完整的需要服务的老人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个

人信息(住址、病史、联系方式等等),子女、社区物业、社区医疗中心等从属于个人的紧密型信息。老年人的信息科已按照区域划分由街道办或居委会进行收集和确认入网。

入网的老年人拨打平台服务热线,客服人员就可以立即知道老人的个人信息,响应老人的服务请求。并安排社区义工、有关服务机构上门给老年人提供针对性服务。

服务可分为紧急救援、生活帮助和主动关怀三种类型。主动关怀最好用电话的方式通知给老人,老年人不方便看短信。

2、通信终端:

按照服务对象的类型,采用无偿、低偿、有偿相结合的方式由政府或个人购买对应的服务终端;终端产品有呼叫器(电子保姆)、老人手机等,适合于不同类型和经济能力的老人。

对于没有配备终端的老人,可以通过配发“爱心卡”的方式获得平台服务。爱心卡上面标明平台呼叫中心的号码,方便老人记忆和拨打,当老人遇到紧急状况时,也可由其他人拨打平台获取老人个人信息和获得平台的服务支持。

3、建设的目标

以社区为依托,老龄人群为服务对象,企事业服务机构为网点,社区义工为补充,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中心为支撑,建立一站式居家养老服务平台;

深度整合社会及行业上下游信息及服务资源,为构建全方位的信息化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提供强大的支撑。

让老人生活安心、舒心;让老人子女放心、省心;替政府分忧---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五、设计工作方法和步骤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采取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方法进行。整个工作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

主要完成社会调查、制定工作方案和补贴标准、成立区居家养老领导小组、确定试点社区等工作。

2、试点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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