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三章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
第一节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普遍选举权原则(最基本原则)强调的是选举权、被选举权范围(即选举主体、客体)的广泛性
定义:每个享有国家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人都拥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有限选举权:财产限制、性别限制、受教育程度限制、种族限制等
(二)平等选举权原则
1、定义: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能有一次投票权,每一选民所投的票的价值和效力是相同的。“一人一票”和“一票一价”。
2、不平等现象:
(1)议会议员名额分配不均;因此代表的选民数不同,存在事实的不平等。(2)每个投票人所投票数不等;
(3)每票的价值不等;
(4)选区人口比例不均衡造成的选民选票价值的事实差异。
(三)直接选举权原则
定义:选民直接投票选出议会议员和国家公职人员。直接选举能准确表达民意。一般来说,西方国家下院议员由直接选举产生,上院议员和总统,有的国家采用直接选举,有的国家采用间接选举。
间接选举:由选民投票选出选举人或选举人团,再由选举人(或选举人团)投票选出立法议员或国家公职人员。美国总统、德国总统、意大利总统和法国议会参议员选举。
(四)秘密投票原则
定义:选民遵循选举法规定,按照自己的意愿填写选票并秘密投票,选票不向他人公开。保障公民意愿的真实表达。
公开投票:就是在公开的环境下选民公开表达自己的投票意向。类型:举手表决、呼声表决、双记名表决、唱名投票
1856年澳大利亚最先实行无记名投票。
第二节西方国家选举类型、选举组织及选举参与
一、大选
选出国家最高权力机构的代表或国家最高领导人,一般来说,是产生国家执政党的选举。
英国大选:议会下议院议员的选举。日本大选:众议院选举
美国大选:总统选举法国、俄罗斯大选:总统选举
二、中期选举
实行总统制的国家,在两届总统选举之间举行的国会选举为中期选举。中期选举通常在11月第一个星期后的星期二举行;
作用:是对执政党执政效果的检验,或者也可以借此形成对主要政党实力变化的评估。
三、预选
预选是美国总统选举中的特殊环节。就是在州的范围内由民主党和共和党分别举行的选举本党总统候选人或出席本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活动。“第一轮选举”。在大选年的年初至年中进行。
预选方式:关门预选,开门预选,全开放预选
四、总统选举
美国总统选举:方式:间接选举制度:选举人团制度原则:赢者通吃
法国总统选举:法国的总统任期五年。方式:公民直接投票。制度:多数两轮投票制。
二轮多数投票制:第一轮投票:绝对多数选票当选
否则进入二轮投票:得票最多的两个候选人参选,相对多数票即可当选
五、议会选举
议会选举对于不同国家意义不同。
议会制国家:大选总统制国家:不涉及执政党地位
六、地方选举(自学)
第三节选区划分与选票计算
一、选区划分
(一)选区划分的基本原则
1.选区划分的最基本原则:“一人一票原则”
2.根据自然界限划分选区的原则
3.随着人口变动不断改划选区的原则
(二)选区划分
小选区制(单记名选区、单选举区):每个选区只选举一名代表(美国、英国、加拿大、法国)
大选区制(多名制选区、复选举区):每个选区可选出两名以上的代表(德国、意大利)
(三)不同的选区划分方法产生的影响
选举地理学:凭借政治权力人为的制造有利于本党竞选获胜的选区划分方法:违背人口比例平衡原则或者不根据自然界限划分选区。“化零为整”或者“化零为整”。
二、选票计算
(一)多数代表制:在一个选区内获得多数选民投票的候选人或候选人名单当选,而得票较少的候选人或政党败落。
1.相对多数代表制(简单多数代表制):由获得一选区最多选票候选人当选。如英、美、印度议会议员以及南美大多数国家。
2.绝对多数代表制(两轮选举制或过半数选举制):在一选区内获得超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当选。如法国。
3.对多数代表制的分析
(1)小选举区—相对多数代表制
特点:a、简单,易操作,对大党有利,不利于小党发展,有利于稳定强势的政府。
b、往往忽略大多数选民的投票意愿,当选者只是少数选民的选择。
(2)小选举区—绝对多数代表制
特点:a、提高了当选的门槛,使选举结果更具有合理性。
b、需要多轮次的角逐,耗费时间、人力、物力资源。
限制选举轮次的主要方法:a、结合相对多数计票制。b、淘汰制。c、集中选票制。 d、选择投票制。e、转让制。
(3)总:对多数代表制的批判:多数选举制并不符合民主平等的思想原则,因为它是“仅仅代表多数”而非“代表全体”。是“人民的一部分统治另一部分”。(二)、比例代表制(自学)
第四节西方国家选举监督制度
一、选举监督制度的建立及其基本内容
(一)选举监督制度的建立。所谓选举监督制度就是对国家政治选举的竞选者及其参与行为进行批评、建议、检举、控告的制度,是以促进选举合法化为目的而建立的公开控制和纠错的机制。
西方国家选举监督制度的建立是从立法规范选举财政开始的。
西方国家选举监督制度还体现在设立国家选举监督机构上。
(二)选举监督的基本内容
1.对选举参与者资格的监督,包括选民和候选人是否符合年龄资格、是否经过正式候选人提名程序、是否拥有本国国籍、是否完成选民登记、是否有参选限制的职业问题。
2.对选举过程中各个程序的监督,包括选区划分是否符合基本原则、候选人提名是否合乎法律规定、竞选经费的筹集和使用是否公开、选票计算是否合法、选举结果的公布是否符合程序。
3.对保护选民政治权利情况的监督,包括选民是否受到区别对待、选民投票是否受到政治权力或暴力的胁迫、选民是否被平等告之选举事项。
4.对选举工作人员具体工作状况的监督。
二、选举监督权的行使
1.社会监督:包括公民个人监督、社会团体监督、政治组织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
2.司法监督:对选举过程的监督有可能产生选举诉讼,所谓选举诉讼就是对选举过程及结果涉嫌违法行为向司法机关等提出控告,由司法机关等机构受理和裁决此类诉讼,因此形成了司法对政治选举活动的监督。
第四章当代西方国家政党制度
第一节政党概述
一、政党的涵义与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