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附加税之反补贴税与反倾销的税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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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补贴税与反倾销税的异同点在哪

反补贴税与反倾销税的异同点在哪

反补贴税与反倾销税的异同点在哪一、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区别是什么反补贴税是按补贴数额进行征收的。

出口国为其出口商品提供补贴的目的是提高出口商品在国外的竞争力。

进口国征收反补贴税的目的则在于使得到补贴的商品失去人为因素的竞争效力。

进口商品被征收反补贴税后其价格就会提高,这样就抵消了它所享受的补贴金额,从而削弱它的竞争能力,使它不能在进口国市场上进行低价竞争或倾销。

反补贴税的征收期限和承诺的履行期限不超过5年;但是,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补贴税有可能导致补贴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补贴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反倾销税是为抵制外国商品倾销进口,保护国内生产而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即在倾销商品进口时除征收进口关税外,再征收反倾销税。

1.计算公式反倾销税税额=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2.计算程序(1)按照归类原则确定税则归类,将应税货物归入恰当的税目税号;(2)根据反倾销税有关规定,确定应税货物所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3)根据完税价格审定办法、规定,确定应税货物的完税价格;(4)根据汇率使用原则,将外币折算成人民币;(5)按照计算公式正确计算应征反倾销税税款。

进口国政府为了保护本国产业免受外国商品倾销的冲击,就有可能考虑对实施倾销的产品征收反倾稍税。

反倾销税税额一般按倾销幅度征收,以抵销倾销商品价格与正常价格之间的差额;如果被指控倾销商品的出口商作出“价格承诺”(PriceUndertaking),愿意提高其产品的出口价格或停止低价倾销,进口国有关部门在认为这种方法足以消除其倾销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时,也可以暂停或终止反倾销调查,不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或者不予以征收反倾销税。

二、反倾销与反补贴的区别是什么?一、反倾销与反补贴的区别是什么?1、两者的实质不同:(1)反倾销的实质是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

(2)反补贴的实质是进口国主管当局根据其国内相关产业的申请,为了保护受损的国内产业,恢复公平竞争,调查补贴进口,并通过征收反补贴税或价格承诺抵消进口产品享受的补贴。

什么是指反倾销与反补贴

什么是指反倾销与反补贴

什么是指反倾销与反补贴反倾销与反补贴一、什么是反倾销反倾销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

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

如美国政府规定:外国商品刚到岸价低于出厂价格时被认为商品倾销,立即采取反倾销措施。

虽然在《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中对反倾销问题做了明确规定,但实际上各国各行其事,仍把反倾销做为贸易战的主要手段之一。

二、什么是反补贴反补贴是指一国政府或国际社会为了保护本国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秩序,或者为了国际贸易的自由发展,针对补贴行为而采取必要的限制性措施。

包括临时措施、承诺征收反补贴税。

三、反倾销与反补贴对维护对外贸易的重要意义(1)反倾销与反补贴是国家维护对外贸易秩序的重要法律手段,可以克服行政手段的任意性。

(2)由于倾销与补贴都是一种不公平的贸易做法,国家运用反倾销、反补贴的法律措施,可以制止不公平交易,规范贸易竞争行为。

(3)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的实施,可以维护国家宏观经济利益,促进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

(4)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的实施,可以限制进口,合理调节进出口贸易,避免对外贸易损失,保护本国工业。

(5)反倾销与反补贴也是适应国际间发展贸易关系的需要,对维护国际经济贸易新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反补贴的种类临时措施是为顺利进行继续调查而采取的预防性措施,也是进口国调查机关决定是否最终征收反补贴税的前序性非正式措施。

调查机关采取临时性措施,表明其对补贴的存在和补贴进口产品给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已经有了初步肯定性的结论,但采取临时措施并不表明一定要采取最终的反补贴措施。

承诺承诺主体包括产品的原产国政府或出口国政府,自愿承诺的情形一旦出现,则可以中止或终止调查,而不采取临时措施或征收反补贴税。

反补贴调查中承诺的形式不仅限于价格上的承诺,还包括补贴的取消或限制等情况。

反补贴税征收是指调查机关在仲裁时最终确定征收反补贴税。

关税的主要种类

关税的主要种类
美国对进口玩具征税的普通税率为70%, 而最惠国税率仅为6.8% 。
最惠国税与普通税的比较
美国:羽绒制品 玩具
欧盟:地毯
中国:电视 香水 玩具 卷烟
最惠国税
3.7% 6.8%
8.9%
20% 14.2% 10% 35%
普通税
60% 70%
40%
50% 150% 180% 180%
各国计算平均关税水平采用的是最惠国税。
• 一般地说,进口税税率随着进口商品加工 程度的提高而提高,即工业制成品税率最 高,半制成品次之,原料等初级产品税率 最低甚至免税,这称为关税升级。
1.最惠国税:适用于与该国签订有贸易协 定的国家和地区所进口的商品。
普通税:适用于与该国没有签订这种贸 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所进口的商品。
最惠国税税率比普通税税率低,两者 的差幅相差往往很大。二次大战后,大多 数国家已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方,或 者签订了双边的贸易协定,相互提供最惠 国待遇,适用最惠国税税率。
(六)财政关税 (七)保护关税 (八)收入再分配关税
受惠国要享受普惠制待遇还必须向给惠国提
供原产地证明书(Form A)。对于Form A要填写
正确,符合要求。
(二)出口税
出口税是出口国家的海关在本国出 口商品运出关境时,对本国出口商所 征收的关税。
目前大多数国家不征收出口税,只 有少数发展中国家还征收少量出口税。 其征收出口税在于:增加本国财政收 入;保护本国生产和市场;控制和调 节某种商品的出口流量,保持国内外 市场价格稳定。
——增值标准
又称百分比标准。即根据进口成分或本国成分 占出口商品价值的百分比来确定是否发生了实质 性变化。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美国、俄 罗斯、波兰、匈牙利和保加利亚等国均采用这一 标准。

我国某公司与外商签订一份cif出口合同_整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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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课程名称: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1)。

考试时间: 年月日 (第周星期 )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15分)1.出口信贷是一个国家为支持和扩大本国商品的出口,加强商品的国际竞争能力,由官方金融机构或商业银行对本国出口商、外国进口商或进口方银行提供的比商业利率低的贷款。

2.绿色壁垒进口国为了保护本国市场,借口为保护环境和国民健康,对进口商品提出带有歧视性、针对性的技术、安全和卫生标准,如达不到标准则禁止进口。

3.最惠国待遇一国给予另一国贸易上的利益,适用于与该国有最惠国协定的任何第三国。

4.不清洁提单承运人在提单上加有对货物表面状况或包装不良或存在缺陷等批注的提单。

5.信用证是银行应进口商的要求和指示开给出口商的一种保证付款的凭证,银行承担在信用证条款得到完全遵守的情况下向出口商付款的责任。

二、简答及案例分析(每题8分,共32分)1.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有何异同?(1)同:①两者都是针对个别国家和个别货物征收的进口附加税。

[1分]②目的都是为了保护本国的工业生产和本国市场,避免遭受不正当竞争的重大打击。

[1分](2)异:①征收的对象不同:反补贴税是对于直接或间接的接受任何奖金或补贴的外国货物进口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反倾销税是对于实行商品倾销的进口货物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2分]②征收的条件不同:凡进口货物在生产、制造、加工、买卖、输出过程中所接受的直接或间接的奖金或补贴都构成征收反补贴税的条件;而反倾销税是对用倾销手段将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格的办法挤入另一国市场并因此对其领土内已建立的某项工业造成重大损害或产生重大威胁,或者对其国内工业的新建产生严重阻碍时采取的措施。

[2分]③征收的方法不同:反补贴税的税额一般按奖金或补贴数额征收;反倾销税是对倾销的产品征收数量不超过这一产品的倾销差额的关税。

[1分]④两者相互排斥:不得因抵消倾销或出口补贴,而同时对它既征收反倾销税又征收反补贴税。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物第四章 讲义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物第四章 讲义

第四章国家实施贸易政策的措施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内容的学习,考生应掌握对外贸易政策措施中的关税、非关税、出口促进措施等具体内容、运用方法。

课程内容第一节关税措施一、关税含义关税就是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所设置的海关向进出口商征收的一种税。

二、关税的种类关税的种类很多,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一)按照征收对象或商品流向不同,关税可分为进口关税、出口关税和过境关税(1)进口关税进口关税是进口国家的海关在外国商品输入时,根据海关税则对本国进口商所征收的关税。

进口关税主要分为两种:普通税和最惠国税。

最惠国税适用于来自与该国签订包含有最惠国待遇条款的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商品。

普通税适用于与该国没有签订包含有最惠国待遇条款的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商品,是较高的一种税率。

(2)出口关税出口关税是出口国家的海关对本国产品输往国外时,对出口商征收的关税。

目前大多数国家对绝大部分出口商品都不征收出口税,因为征收这种出口税势必提高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销售价格,降低商品的竞争能力,不利于扩大出口。

(3)过境税过境税是一国对于通过其关境或国境的外国货物所征收的关税。

目前大多数国家在外国商品经过其领土时不再征收过境税,只是征收少量的准许费、印花费、登记费等。

(二)按照征税的目的不同,关税可分为财政关税、保护关税(1)财政关税又称收入关税,是指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目的而征收的关税。

为达到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对进口商品征收财政关税时,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征税的进口货物必须是国内不能生产或无代用品的商品,以避免对国内市场形成冲击;第二,征税的进口货物在国内必须有大量消费;第三,关税税率必须适中,否则达不到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

(2)保护关税是指以保护本国工业或农业发展为目的而征收的关税。

(三)按照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关税可分为进口附加税、差价税、特惠税和普惠税(1)进口附加税进口附加税是指对进口商品除征收正常关税之外,再额外加收的关税。

【政策】国际贸易政策

【政策】国际贸易政策

【关键字】政策第三章国际贸易政策第一节国际贸易政策概述本节所涉及的问题❖国际贸易政策定义❖国际贸易政策的内容❖国际贸易政策类型❖对外贸易政策的制定一、国际贸易政策定义❖是指一国在一定时期内,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而对外贸活动制定的准则和所采取的手段,是一国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该国的经济基础和对外政策服务的。

二、国际贸易政策的内容❖1、对外贸易总政策、❖2、国别对外政策、❖3、进出口商品政策。

一个国家的对外贸易政策是这个国家的经济政策和对外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随着世界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国际政治、经济关系的发展而改变,同时它也反映各国经济发展的不同水平,反映各国在世界市场上的力量和地位,另外它也受一国内部不同利益集团的影响。

(实质)三、国际贸易政策类型❖1、自由贸易政策:国家对商品进出口不加干预,使商品在国内和国外市场自由比赛。

❖2、保护贸易政策:国家对商品进出口积极加以干预,奖出限入。

四、对外贸易政策的制定❖1、制定对外贸易政策的目的在于:一是保护本国的市场;二是扩大本国产品的出口市场;三是促进本国产业结构的改善;四是获取高额垄断利润或积累资本;五是维护本国对外的政治关系。

❖2、对外贸易政策的制定机构:西方国家是立法机构。

如美国是国会,英国是议会。

❖3、对外贸易政策的具体实施:由行政机构负责。

第二节关税本节所涉及的问题❖关税的概念❖关税的种类❖关税的征收方法一、关税的概念❖1、关税:是一个国家的海关对进出其关境的商品所征收的一种税。

❖2、关税特点:是一种间接税,其负担最终将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3、海关:是设在关境上的国家行政管理机构。

❖4、征收关税的目的:一是增加财政收入;二是保护本国生产。

二、关税的种类❖进口税❖出口税❖过境税❖进口附加税❖差价税❖特惠税❖普惠制(一)进口税❖定义:外国商品通过关境时,由海关向本国进口商征收的关税。

❖分类(1)最惠国税:适用于国家间有“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商品。

反倾销税具体指的是什么

反倾销税具体指的是什么

反倾销税具体指的是什么反倾销税就是对倾销商品所征收的进⼝附加税。

当进⼝国因外国倾销某种产品,国内产业受到损害时,征收相当于出⼝国国内市场价格与倾销价格之间差额的进⼝税。

反倾销税是在终裁时在确定进⼝产品存在倾销,损害和因果关系的基础上征收的,其征税的幅度不⾼于确定的倾销幅度,调查主管机关根据最后调查的结论,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征税建议,由国务院税则委做出决定。

调查主管机关在征收反倾税的决定做出后,对外予以公告,由海关具体执⾏。

对此《中华⼈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三⼗⼋条规定征收反倾销税,由商务部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向商务部予以公告,海关⾃公告规定实施之⽇起执⾏。

反倾销税适⽤于终裁公告之⽇后的进⼝被调查产品,中国进⼝商或⽤户在终裁公布之⽇后继续进⼝被调查产品的,须向中国海关交纳反倾销税。

反倾销税的税率是根据对不同的应诉公司所确定的不同倾销幅度⽽定的,实⾏分别税率,但特殊的市场情况下也可以采取统⼀税率。

对于未应诉公司或不合作公司,可以实⾏单⼀的针对进⼝来源地的税率。

反倾销税的纳税义务⼈为倾销进⼝产品的进⼝经营者。

对此《中华⼈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条、第四⼗⼀条、第四⼗⼆条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先,反倾销税⼀般不能追溯征收的原则,是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在反倾销税问题上的体现。

如果没有采取临时措施,⽽最终经调查结果是肯定性的,反倾销税可以追溯征收到可以适⽤临时措施时。

为了防⽌在调查期间,出⼝商抢在进⼝⽅当局采取措施之前,⼤量出⼝倾销产品,从中获利并损害进⼝⽅境内相关产业,协议规定了征收反倾销税的溯及⼒。

如果同时存在以下两种紧急情况,进⼝⽅可以对那些在临时措施适⽤之前90天内进⼊消费领域的产品,追溯征收最终反倾销税:(1)存在倾销造成损害事实,或进⼝商已知道或应知道出⼝商在实施倾销;(2)损害是由于在相当短的时间内进⼊⼤量倾销产品造成的。

国际贸易复习资料考试必备复习

国际贸易复习资料考试必备复习

1.关税:关税是指进出口货物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所设置的海关依据本国的海关法和海关税则,向其进出口商所征收的一种税。

2.非关税壁垒:非关税壁垒是指关税以外的一切限制进口的措施,又称为非关税壁垒。

3.有效关税:是指对某个工业每单位产品“增值”部分的从价税,其税率代表着关税对本国同类产品的真正有效的保护程度。

4.名义关税:是指对于某种进口商品,海关直接根据关税税率而征收的关税5.贸易转移效果:贸易创造是指在关税同盟内部取消关税壁垒后,国内生产成本更高的商品被成员国中生产成本低的商品替代,来自伙伴国的较低廉进口取代了昂贵的国内生产,新的贸易得以创造,从而使资源的使用效率提高,扩大了生产所带来的利益。

6.贸易转移效果:指的是低成本的外部供应商被关税同盟内的高成本的供应商所替代,其结果将导致更高效的非关税同盟国将其生产及出口市场丢失给低效却受到关税及其他壁垒保护的关税同盟成员国。

7.关税同盟:关税同盟是指各成员国之间完全取消了关税壁垒和其他壁垒,实现内部的自由贸易,并对来自非成员国的货物进口实施统一的对外贸易政策、8.共同市场:是指除了在各成员国内完全取消关税和数量限制并建立对外统一关税外,还取消了对生产要素流动的限制,允许劳动,资本等生产要素在成员国间自由流动,甚至企业可以享有区内自由投资的权利。

9.出口卖方信贷:是指出口国银行向本国出口商提供的信贷,以使得进口商可以在贸易合同中得以采用延期付款的方式,从而达到鼓励出口的目的。

10.出口买方信贷:是指出口国银行直接向进口国银行或进口商提供的贷款,用于向出口国购买技术和设备,解决买方一时筹集巨额资金的困难。

11.出口导向战略:是指一国或地区政府采取各种鼓励措施促进制成品出口工业的发展,用工业制成品的出口代替传统的初级产品的出口,以增加外汇收入,带动工业体系的建立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

12.进口替代战略:是指在保护本国工业的前提下,通过引进必须的技术和设备,在国内建立生产能力,发展本国的工业制成品,以替代同类商品的进口以期节约外汇和积累经济发展所需资金的战略。

国际经济与贸易考试重点

国际经济与贸易考试重点

第一章导论1、国际贸易:指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商品和服务的交换活动,反映了世界各国在经济上的相互依赖。

P52、对外贸易:指一国或地区与别国或地区之间商品和服务的交换活动,是一国生产和流通向国外延伸与扩展。

P53、国际贸易额:是用货币表示的反映国际贸易规模的指标,指世界各国和地区出口贸易额的总和。

P54、国际贸易量:用固定年份为基期计算的进出口价格指数去除当年的国际贸易额或对外贸易额,得到相当于按不变价格计算的国际贸易额或对外贸易额。

P55、净出口:在一定时期内某种商品的出口数量(金额)大于进口(金额)数量,其差额就称为净出口。

P56、净进口:在一定时期内某种商品的进口数量大于出口数量,其差额称为净进口。

P57、贸易差额: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出口额和进口额的差额。

P68、出超(贸易顺差):出口额大于进口额.P69、入超(贸易逆差):出口额小于进口额.610、对外贸易条件(TOT):一定时期内出口价格指数与进口价格指数的比值,用来衡量宏观上对外贸易的经济效益。

P611、国际(对外)贸易商品结构:一定时期内各类商品在国际(对外)贸易额中所占的比重。

12、对外贸易依存度:一国的对外贸易额除以国内生产总值。

P713、出口(进口)贸易:指将本国(外国)生产和加工的商品销往他国(本国)市场的贸易活动。

P1014、过境贸易:指贸易货物通过一国国境,不经加工改制就运往另一国的贸易活动。

P1015、复出口:输入本国的外国商品未经加工再输出。

P1016、复进口:输入国外的本国货物未经加工再输入。

P1017、总贸易:以过境为划分进出口而统计的国际贸易。

P1018、专门贸易:以关境为标准划分进出口而统计的国际贸易。

P1019、有形贸易:只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质性商品的交易,再通过已过海关时必须向海关申报,海关依据海关税则对进出口的商品征税,并列入海关的每日统计。

P1020、无形贸易:指国家和地区进行的以无形商品为交易对象的贸易活动。

解“反补贴税”

解“反补贴税”

解“反补贴税”
佚名
【期刊名称】《纸和造纸》
【年(卷),期】2007(26)4
【摘要】反补贴税,又称反津贴税、抵消税或补偿税,是指进口国为了抵消某种进口商品在生产、制造、加工、买卖、输出过程中所接受的直接或间接的奖金或补贴而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征收反补贴税的目的在于增加进口商品的价格,抵消其所享受的贴补金额、削弱其竞争能力,使其不能在进口国的国内市场上进行低价竞争或倾销。

反补贴连同反倾销、保障措施一起,
【总页数】1页(P37-37)
【关键词】补贴;进口商品;输出过程;竞争能力;低价竞争;国内市场;反倾销;征收【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744
【相关文献】
1.试析在SCM协议下中国遭遇反补贴的应对——从美国对中国光伏产业征收反补贴税案件切入 [J], 李莉
2.国有企业的私有化与反补贴税"美国对欧共体钢铁产品征收反补贴税案"评析 [J], 白巴根
3.欧盟终裁对我输欧有机涂层钢板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J],
4.国有企业是否当然为《补贴与反补贴协定》第1.1条意义上"公共机构"辨析——兼评美国对来自中国某些产品最终反倾销和反补贴税措施WTO争端案 [J], 龚柏

5.商务部部长首次对澳大利亚进口大麦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做出回应 [J],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国际贸易理论要点

国际贸易理论要点

第一章第一节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的研究容【单项选择】国际贸易是指世界各国之间货物和效劳交换的活动,是各国间分工的表现形式,反映了世界各国在经济上的相互依靠。

第二节国际贸易的根本概念【单项选择】由于各国在进展货物贸易统计时一般都是按离岸价格〔FOB,即启运运港船上交货价,其中不包括保险费和运费)计算出口额;按到岸价〔CIF,即本钱、保险费加运费〕计算进口额,因此世界出口总额总是小于世界进口总额。

【单项选择】与一个国家的进出口总额不同,世界进出口总额没有任何独立的经济意义,因为它经过了重复计算。

通常所说的国际贸易额是指世界出口总额而言。

【单项选择】对外贸易货物构造是指一定时期一国进出口贸易中各类货物的构成,即*大类或*种货物进出口贸易与整个进出口贸易额之比,以份额表示。

【单项选择】贸易差额用以说明一国对外贸易的收支状况。

当出口总额超过进口总额时,称为贸易顺差,当进口总额超过出口总额时,称为贸易逆差。

【单项选择】对外贸易地理方向指明一国出口货物和效劳的去向和进口货物和效劳的来源,从而反映一国与其他国家或者国家集团之间经济贸易联系的程度。

【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对外贸易依存度又称对外贸易系数。

以一国对外贸易额同该国GNP或GDP比率来表示,用以反映一国经济开展对对外贸易的依赖程度。

一般来说,一国对外贸易依存度直承受经济开展水平及自然资源拥有状况、对外经济政策、国市场容量等因素的影响。

第二章第一节国际分工的形成与开展【单项选择、简答】从18世纪60年代到19世纪60年代的产业革命,使国际分工进入形成阶段。

这一时期的国际分工具体呈现如下特点:首先,大机器工业的建立为国际分工形成奠定了物质根底。

其次,这个时期的国际分工根本是以英国为中心形成的。

再次,随着国际分工的开展,世界市场上交换的商品日益为大宗商品所代替。

第二节影响国际分工形成与开展的主要因素【单项选择】国际分工的萌芽阶段出现了宗主国与殖民地之间最初的分工形成。

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

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

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际贸易的日益繁荣,各国之间的贸易关系变得越来越密切。

然而,贸易摩擦和不公平竞争问题也随之而来。

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和公平竞争的环境,各国采取了一系列的贸易保护措施,其中包括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

反倾销是指一个国家采取措施,限制或禁止进口国家对其国内市场进行倾销行为。

倾销是指一国企业以低于市场价格出售产品,从而获得不正当的竞争优势。

当进口国发现其国内产业受到倾销行为的影响时,可以采取反倾销措施来保护本国产业。

这些措施包括对进口产品征收关税、实施配额限制或采取反倾销税等。

反倾销措施的实施对于保护本国产业和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可以防止不公平竞争,保护国内产业的利益。

倾销行为可能导致国内产业的衰退和失业率的上升,通过反倾销措施,进口国可以有效地遏制倾销行为,保护本国产业的发展。

其次,反倾销措施可以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的环境。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各国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如果不加以限制和监管,倾销行为可能会破坏市场秩序,导致市场失衡和经济不稳定。

然而,反倾销措施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

首先,过度使用反倾销措施可能导致贸易保护主义的倾向。

一些国家可能滥用反倾销措施,以保护本国产业为名义,限制进口和扭曲市场竞争。

这种行为可能导致贸易壁垒的增加,阻碍自由贸易的发展。

其次,反倾销措施可能对进口国消费者产生负面影响。

由于反倾销措施可能导致进口产品的价格上涨,消费者可能面临更高的购买成本和较少的选择。

因此,需要在制定和实施反倾销措施时,权衡各方利益,确保公平竞争和市场效率。

与反倾销措施相似,反补贴措施也是一种贸易保护措施,旨在限制或禁止进口国家对其国内市场进行补贴行为。

补贴是指国家对本国企业提供经济支持,以促进其出口或提高其竞争力。

当进口国发现其国内产业受到补贴行为的不公平竞争影响时,可以采取反补贴措施来保护本国产业。

这些措施包括对进口产品征收反补贴税、实施配额限制或采取其他限制措施。

解读国际贸易法中的反倾销与反补贴

解读国际贸易法中的反倾销与反补贴

解读国际贸易法中的反倾销与反补贴国际贸易法是规范国际贸易行为的法律体系,其中的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是保护国内产业免受不公平贸易行为侵害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对国际贸易法中的反倾销与反补贴进行解读,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相关规定。

一、反倾销措施的解读反倾销是指国家通过对进口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或采取其他限制措施,以应对其他国家出口产品价格低于其正当价值、且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的情况。

在国际贸易法中,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反倾销协定》是最主要的规范性文件。

反倾销的核心目的是防止其他国家或地区通过不正当手段倾销产品,破坏本国产业的竞争力。

反倾销税作为其中的一种措施,可以使进口产品的价格提高,减少竞争压力,促进本国产业发展。

同时,反倾销措施也需要遵守相关国际规则,以确保措施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在反倾销措施的实施上,国际贸易法要求各成员国进行充分的调查,以明确倾销的事实、倾销幅度和对国内产业的损害程度等相关情况。

只有在确有不正当行为存在且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时,成员国才能采取反倾销措施。

此外,反倾销措施必须符合非歧视原则,不能对特定国家或企业实施歧视性对待。

在反倾销争端解决方面,国际贸易法规定了一套争端解决机制,即通过WTO成员之间的谈判和争端解决机构的介入来解决争端。

这为各成员国在争端解决过程中提供了法律和程序保障。

二、反补贴措施的解读反补贴是指国家针对其他国家或地区向本国企业提供补贴导致国内产业受损的情况,采取的反制措施。

WTO的《反补贴协定》是国际贸易法中关于反补贴措施的重要法律文件。

反补贴措施的目的是防止其他国家或地区通过提供补贴导致本国产业无法与其竞争。

补贴可能包括直接给予财政援助、减少税收负担、提供低成本贷款等方式。

反补贴措施可以通过针对进口产品征收反补贴税、实施数量限制等方式实施,以恢复本国产业的公平竞争地位。

反补贴措施的实施也需要遵守相关的程序和原则。

各成员国需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确定补贴的事实、性质和对本国产业的损害程度。

报关员的进出口货物反倾销和反补贴

报关员的进出口货物反倾销和反补贴

报关员的进出口货物反倾销和反补贴报关员在进出口货物的报关过程中,需要面对各种贸易摩擦和非关税壁垒。

其中,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手段,旨在保护本国产业免受低价倾销和补贴竞争的影响。

本文将探讨报关员在处理进出口货物反倾销和反补贴问题时的注意事项和工作流程。

一、什么是反倾销和反补贴?1. 反倾销:反倾销是指政府对进口产品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关税措施,以解决倾销给本国产业造成的损害。

倾销指进口产品的价格低于其正常价值,或低于国内市场价格。

反倾销调查通常通过对涉嫌倾销的产品进行价格比较和损害调查来验证。

2. 反补贴:反补贴是指政府针对竞争对手对本国企业提供补贴的行为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以解决这种补贴导致的损害。

常见的补贴形式包括直接补贴、减税或免税、贷款或担保等。

反补贴调查通常需要验证是否存在补贴、补贴是否对本国产业造成了损害,并计算补贴的幅度。

二、报关员在处理反倾销和反补贴问题时的注意事项1.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报关员应熟悉并遵守国际贸易法律法规,特别是关于反倾销和反补贴的国际协议和国内法律。

这包括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反倾销协定》和《补贴与反补贴协议》,以及本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2. 做好数据收集与分析:报关员需要准备和分析大量进出口数据,包括进出口货物的数量、价格、生产成本、销售情况等。

这些数据将用于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中的价格比较和损害分析。

3.与相关部门合作: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通常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合作,包括贸易部门、产业部门和海关等。

报关员需要与这些部门进行紧密合作,提供必要的数据和信息,协助调查工作的进行。

三、报关员在处理反倾销和反补贴问题时的工作流程1. 接收调查通知:当货物涉嫌反倾销或反补贴时,报关员将收到相关部门的调查通知。

通知中会包含调查的范围、要求提供的数据和信息,以及相关的截止日期等。

2. 数据准备与报送:报关员根据调查通知要求,准备进出口货物的相关数据和信息。

简述反贴补税与反倾销税的异同

简述反贴补税与反倾销税的异同

3. 简述反贴补税与反倾销税的异同。

1)
相同点:①都属于对进口商品征收的进口附加税。

是一种特定的时性措施。

②都是为了防止外国商品低价倾销,对国外某个国家实行歧视或报复。

2)
不同点:①反补贴税,是对于直接或间接地接受奖金或补贴的外国商品进口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反补贴税的税额一般按“补贴数额”征收。

其目的在与增加进口商品的成本,抵消出口国对该项商品所做补贴的鼓励作用。

②反倾销税是对于实行商品倾销的进口商品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进口商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行倾销,并对进口国的同类产品造成重大损失是构成征收反倾销税的重要条件。

反倾销税的税额一般以倾销差额征收,其目的在与抵制商品倾销,保护本国的市场与工业。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考试要点整理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考试要点整理

名词解释国际贸易:国际贸易是世界各国(地区)之间商品和服务交换的活动,是国际分工的结果与表现形式。

又称“世界贸易”。

对外贸易依存度:又称对外贸易系数,指一国对外贸易额占该国GDP的比重,反映对外贸易在该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出口贸易依存度与进口贸易依存度贸易条件:指一国一定时期内出口一单位的商品所能换回的进口商品数量之间的比率。

总贸易:指以国境为标准来统计的货物的进出口情况专门贸易:指以关境为标准来统计的货物的进出口情况比较优势:根据比较优势理论,如果一个国家在本国生产一种产品的机会成本低于在其他国家生产该产品的机会成本,则这个国家在生产该产品上就拥有比较优势。

斯托珀-萨缪尔森定理:某一产品价格上升,导致该产品使用密集的生产要素的实际价格或报酬提高,另一种生产要素实际价格下降。

里昂剔夫之谜:1953年里昂剔夫利用投入-产出表对美国1947年的对外贸易实际情况进行验证,发现其实际的情况与H-O理论的结论相反,即美国作为资本丰富、劳动短缺的国家出口的却是劳动密集型产品、进口资本密集型产品。

产业内贸易:指同一产业内的产品在具有相同或相似生产要素禀赋的国家间进行的贸易,或者说一国在同一产品既有出口又有进口.重叠需求:两国之间贸易关系的密切程度由两国的需求结构与收入水平决定。

重商主义:在对外贸易上强调少买,严禁货币输出国外,力求用行政手段控制货币运动,以贮藏尽量多的货币,因而又被称为货币差额论。

幼稚产业:指该产业的生产成本高于国际市场价格,放任自由竞争则亏损,保护则可以充分实现规模经济,降低成本,最后竞争力提升。

保护、扶植幼稚产业的成本不能超过该产业将来带来的利润。

对外贸易乘数:出口增加国内的有效需求,顺差会对国民收入产生倍数作用,对外贸易乘数的大小取决于一国的边际进口倾向和边际储蓄倾向自由贸易政策:指国家对一国与他国之间的贸易活动不加以直接干预,既不鼓励出口,也不限制进口,使商品和生产要素在国际间自由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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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附加税不同于进口税,在一国(海关税则)中并不能找到,也不像进口税那样受到WTO的严格约束而只能降不能升,其税率的高低往往视征收的具体目的而定。

进口附加税通常是一种特定的临时性措施,是限制商品进口的重要手段,在特定时期有较大的作用。

其目的主要有为了应付国际收支危机,维持进出口平衡,防止国外产品低价倾销,对某个国家实行歧视或报复等。

按照这些目的,我们将其分为反补贴税、反倾销税、差价税、紧急关税、惩罚关税和报复关税六种。

(1)反补贴税
征收的目的在于提高进口商品的价格,抵消其所享受的贴补金额,削弱其竞争能力,使其不能在进口国的国内市场上进行低价竞争或倾销。

为了有效地约束和规范补贴的使用,防止补贴对于国际贸易带来的扭曲作用,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了GATT/WTO《补贴与反补贴税守则》。

据此,征收反补贴税必须证明补贴的存在及这种补贴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如果出口国对某种出口产品实施补贴的行为对进口国国内某项已建立的工业造成重大损害或产生重大威胁,或严重阻碍国内某一工业的新建,进口国可以对该种产品征收反补贴税。

其税额一般按奖金或补贴的数额征收,不能超过该产品接受补贴的净额,且征税期限不得超过5年(潜在的意思即为如果5年之后您的工业还是不行则证明您不适合发展此类工业)。

另外,对于接受补贴的倾销商品,不能同时既征收反倾销税又征收反补贴税。

(2)反倾销税
征收的目的在于抵制商品倾销,保护本国产品的国内市场。

因此,反倾销税额一般按倾销差价征收,由此抵消低价倾销商品价格与其正常价格之间的差额。

《反倾销协议》(《关于执行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六条的协议》)将倾销界定为一国的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水平进入另一国市场并因此对进口国工业造成损害的行为。

正常价格:①相同产品或类似产品在正常交易过程中供国内消费的可比价格;②相同产品或类似产品在正常交易中向第三国出口的最高可比价格;③产品在原产国的生产成本加上合理的推销费用和利润。

三种确定方法依次采用,且仅适用于市场经济国家的产品。

(因为区别于市场经济的体制是计划经济,其价格由国家宏观调控,而非市场决定。

我国被大多数发达国家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实际上是一种歧视,因为完全由市场定价的国家是没有的,现实中存在着“市场失灵”的现象。

)对于来自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产品,西方国家选用替代国价格,即以一个属于市场经济国家所生产的相似产品的成本或出售的价格作为基础来确定其正常价格。

根据《反倾销协议》,确定反倾销的前提条件有三个:
①倾销行为的存在;
②损害的构成;
③倾销和损害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征收反倾销税额不能超过经调查确认的倾销差额,即正常价格与出口价格的差额;征收反倾销税的期限也不得超过为抵消倾销所造成的损害必须的期限。

此外,若被指控倾销的出口商愿意修改其产品的出口价格或停止倾销的做法,进口国有关部门在认为这种方法足以消除其倾销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时,可以暂停或终止对该产品的反倾销调查,不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或者不予以征收反倾销税。

我国受到大量的反倾销起诉,问题究竟存在在哪里?
最大的原因是我国被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

因而对“正常价格”的比较通常适用“第三国价格”,而我国的劳动力成本极其低廉,出口产品又大多为劳动密集型产品,因此很容易被确定为倾销。

长期的解决方案还是应该积极争取“市场经济国家”的地位。

此外,近年相当多的案例显示我国企业不积极应诉,造成了巨大损失。

其背后也显示出了国民的法律素质仍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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