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闸安全评价报告编写参考提纲及水闸安全鉴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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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闸安全评价报告编写参考
规范和办法的具体要求:安全评价应在现状调查、现场安全检测和工程复核计算基础上,充分论证数据资料可靠性和安全检测、复核计算方法及其结果的合理性,提出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水闸安全类别评定结果和处理措施建议,并编制水闸安全评价总报告。
1、工程概况
说明:侧重叙述水闸基本工程特性及重要性。
2、主要成果结论
2.1 工程现状调查
重点:(1)工程现状调查的结论性内容;(2)提出的检测及复核计算项目,应尤其注意与后两个报告的衔接性。
2.2 工程安全检测
重点:(1)工程安全检测的结论性内容,其中宜分为两个方面,第一方面是不需要开展复核计算,可由安全检测直接判定的项目,如电气设施、观测设施有效性、金属结构报废结论等项目,第二个方面是需要进一步开展复核计算方可判定的项目如过水能力、结构强度和变形、结构稳定和抗渗稳定等项目;(2)针对上述第二个方面,给复核计算提供的参数的合理性论述,应尤其注意复核计算中采用的参数在此处一定应清楚的说明。
2.3 工程复核计算
重点:(1)根据工程检测提供的参数,结合其他资料所开展复核计算工作的项目的主要结论;(2)针对得到的主要结论,如可与工程现状调查、工程安全检测中的定性、定量数据或结论相互印证,则需要在此处说出以证明计算的合理性,例如抗渗稳定项目得到的结论为渗流不稳定,则可对比水闸前述成果的渗流异常现象来说明,得到结构承载力不足或抗滑稳定性不足的结论,则可与前述成果中对应的现象进行相互印证。
一般来说,工程复核计算开展项目的原则是,成果一、二有异常且无法判定时才需要开展,故此部分内容成果合理性的判断一般需要有一个相互印证的结论,这个也是规范和管理办法中提出的合理性三个字的主要出发点。
2.4 主要成果
按照安全鉴定规定,对水闸稳定性和抗渗稳定性、抗震能力、消能防冲、水闸过水能力、混凝土结构、闸门和启闭机、电气设备、观测设施、其他共计9个方面,逐一给出评价结论,结论要明确简短,如针对抗渗稳定性,结论可叙述为两个方面(1)不满足设计要求;(2)列出具体不满足的参数计算值与设计要求两个方面的对比。
一致性的问题不用在此处论述,主要放在2.1、2.2、2.3三个方面进行论述即可。
3、水闸安全评价及安全鉴定类别评定结果
3.1 水闸安全评价
主要分为三个方面开展评价:(1)运用指标,要明确的提出那些运用指标达不到设计标准;(2)损坏程度,要明确的提出目前水闸损坏的程度,并根据三个主要成果对损坏与工程安全之间的关系做出准确判断;(3)恢复设计指标(正常运行)的主要措施,要清楚的提出,是采用除险加固手段(不涉及地基加固等水闸重大项目叫做除险加固)还是采用拆除重建、降低标准的方面,要在两个方面做出一个选择。
3.2 安全鉴定类别评定
综上所述,××水闸安全鉴定类别建议评定为×类闸。
4、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措施建议
从水闸安全鉴定本身来说,这部分内容是针对3.1中第三个方面,即水闸可修性的一个延伸;从水闸立项及后继衔接问题来说,这部分内容是初步设计开展的根本出发点,也是初设审查、巡查时的主要依据。
4.1 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将前述成果中反映出来的水闸主要病险问题在此处参考9项内容,列出有问题的项,要特别注意,某一项存在问题的精准性,如结构稳定性的问题,要说明是工程的那个部位的那个参数不稳定。同时本部分的内容也是提出4.2部分的主要依据。
4.2 处理措施建议
一般情况下应与09年除险加固专项规划中估算投资所依据的处理措施建议保持一致
第六章水闸安全评价成果审查
水闸安全评价应由水闸鉴定组织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参加水闸安全鉴定会议,成立专家组,对《工程现状调查分析报告》、《现场安全检测报告》、《工程复核计算报告》等安全评价成果进行审查,形成《水闸安全鉴定报告书》。
第一节水闸安全评价成果审查
一、评价准则和标准
1.评价准则
对水闸安全性、耐久性和适用性的要求即为水闸安全评价准则,具体可从运用指标是否能达到设计标准、结构损伤程度及结构的可修复性三方面判别。
工程现状调查分析报告、现场安全检测报告以及复核计算报告的审查,是水闸安全评价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水闸安全类别的评定。
2.水闸安全类别评定标准
依据SL214-98《水闸安全鉴定规定》的规定,水闸安全类别分为四类,评定标准分别为:
一类闸:运用指标能达到设计标准,无影响正常运行的缺陷,按常规维修养护即可保证正常运行。通常称之为正常水闸。
二类闸:运用指标基本达到设计标准,工程存在一定损坏,经大修后,可达到正常运行。
该类水闸略低于国家现行标准要求,某些设施存在较大损坏或设备老化,需要进行工程大修或设备更新。通常称之为可用水闸。
三类闸:运用指标达不到设计标准,工程存在严重损坏,经除险加固后,才能达到正常运行。
该类水闸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存在的问题对工程正常使用影响较大,应当立即采取除险加固措施,才能保证工程的安全运行,通常称之为病闸。对大修工期较长,与新建水闸相比,费用相差不多的水闸,管理和主管单位也可考虑拆除重建。
四类闸:运用指标无法达到设计标准,工程存在严重安全问题,需降低标准运用或报废重建。(原规定适用条文为报废重建,但考虑到现行的规章制度,结合后期除险加固相关问题,现阶段一般不主张采用这个词,而建议采用拆除重建这个词。基于此,故对险闸的问题在恢复设计功能的措施上面,08年所编写的
《水闸安全鉴定技术指南》一书中专门在下段中提出了拆除重建的观点,供参考) 该类水闸严重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已不能正常使用。通常称之为险闸,一般应拆除重建。
二、成果审查
水闸安全评价成果重点审查工程现状调查分析报告、现场安全检测报告和工程复核计算报告中资料数据的来源与可靠性,现场安全检测和工程复核计算的项目的完整性、方法的规范性、结论的合理性等方面内容。
水闸安全鉴定承担单位可参照表6.1填写各项内容供审查。
第二节水闸安全鉴定报告书编写
水闸安全鉴定报告书的各项分析评价内容,应在工程现状调查分析、现场安全检测以及复核计算三项成果的审查结果基础上逐项填写。
根据上述各项分析评价结果,利用综合评判方法,对水闸安全状况提出相应的鉴定结论,评定水闸安全类别,编写水闸安全鉴定报告书,报送审定部门进行审定,对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适用性指标达不到设计标准,如过流或消能防冲能力不足、启闭设备老化、闸门不能正常使用、观测设施无效、胸墙漏水等,建议按照二类或三类闸分类,并采取相应的维修或处理措施。
影响水闸安全性的一些关键项,如防洪能力、抗滑能力、抗渗能力、结构强度等严重不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的,建议按照四类闸分类,建议降级使用或拆除重建。
实际引流能力不足使用要求,其他方面均满足规范要求的水闸,建议降低引流标准,按一类闸分类或降级使用。
对于因河道或水库运行方式变化,大堤及水库防洪标准提高造成水闸防洪能力不足的水闸,建议按四类水闸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