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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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及管理办法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及管理办法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及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为了进一步加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的力度,使骨干教师迅速成长,克服教师职业怠倦症和骨干教师的满足感的产生,促进骨干教师再生发展,分层培养各级骨干教师,为县、市、省级骨干教师的选送提供依据,激励已被评为各级骨干教师的持续发展,根据学校教师培养的要求,以让教师与学校一起发展,让教师与学生共同成长压滤机滤布厂家为培养目标,遵循骨干教师成长的规律,采取全方位、多途径的培养措施,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教师素质和创新精神的新型骨干教师队伍,为学校教育教学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特制订本意见,试行实施。
二、培养目标使其成为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具有合理的专业知识结构,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在教育教学业务中具有指导、带头、示范作用。
三、措施机制本办法是将各级各类骨干教师以及学校内的骨干教师统一纳入xx中学骨干教师的培养及管理,一个标准进行考核,在本办法中没有骨干教师级别之分,合格者既保留原级骨干教师称号,同时也是xx中学骨干教师,享受xx中学骨干教师津贴。本办法实行年度考核,滚动推行。
1、建立骨干教师成长记录袋此档案长期跟踪记录专职教师成长的经历,按照《骨干教师考核细则》量化,分年度给予考核结论:
优秀、合格、不合格。并由学校签章颁发年度考核合格的骨干教师证书,确定为xx中学骨干教师资格。优秀、合格、不合格的评定办法:
按《细则》量化,95分以上者为优秀,80分以上者为合格,79以下者为不合格。
2、骨干教师选拔办法各级骨干教师的选拔,在符合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初中实际教学时间6周年,三年为一个考核周期。普通教师:
进入学校骨干教师考核行列的考核方案:
师德师风10%,近三年教学成绩30%,教学过程20%,教育科研20%,民主测评20%,按教师总数的5%取其前位名次进入学校骨干教师考核行列。校级骨干:
三年来量化的总成绩,按规定指标取其名次推荐为县级骨干教师。县级骨干:
三年来量化的总成绩,按规定指标取其名次推荐为市级骨干教师。市级骨干:
三年来量化的总成绩,按规定指标取其名次推荐为省级骨干教师。
3、实行骨干教师津贴制度遵照《xx中学骨干教师考核细则》,年度量化考核合格者,由学校行政发给每月20元、全年240元的骨干教师津贴(寒暑假期间的津贴纳入年终考核)。
4、实行骨干教师任免制度各级各类的骨干教师每个年度纳入学校进行资格考核,可进可出,滚动推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否定其学校骨干教师称号。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者,一票否决;
(2)师德师风败坏,给单位造成恶劣影响者,一票否决;
(3)教学成绩末尾者,一票否决;
(4)遵照《xx中学骨干教师考核细则》,凡是连续三年量化考核不合格者,学校有权取消其任何级别的骨干教师称号,并由学校报请上级管理部门批准。
(5)在现有骨干教师中,根据《细则》的量化,按全校教师总数的5%,从低到高取其名次以及考核不合格者,一并进入新一轮的考核。即与申请xx中学骨干教师的普通教师,一并按照进入考核方案,即师德师风10%,除尘滤布近三年教学成绩30%,教学过程20%,教育科研20%,民主测评20%,再按教师总数的5%取其前位名次进入学校骨干教师行列,其余教师被否定。
5、实行骨干教师加分制度根据《xx中学骨干教师考核细则》,连续三年量化考核优秀者,在评职、晋级、评优,选模以及教师福利(如分房等)考核中享受加分优待。具体加分办法是:
周期内考核:
三个优秀,一次性加0.5分。周期内考核:
两个优秀,一个合格,一次性加0.2分。其他情形的考核结论,不享受加分优待。四、管理考核
1、由学校行政、教导处、教科室、教研组联合组成骨干教师管理领导小组。由教科室具体负责对骨干教师进行年度量化考核。
2、骨干教师考评材料必须是由上级教育部门、学校或教研组组织的真实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
3、参加骨干教师考评由教师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
4、考评材料由参评教师本人提供,以具体的数据或翔实的文本资料为左证(无具体左证材料该项不给分)。本办法由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
附送:
学校骨干教师奖励方案
学校骨干教师奖励方案
学校骨干教师奖励方案为推动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为努力实现学校新一轮发展目标,形成重实绩、重贡献的学校内部分配的激励机制,倡导学生在我心中,我在学生心中的师德风尚,调动广大教师的主动性、积极性,建设一支符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需要的高质量,高标准的师资队伍。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校情,设立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一.专项经费的来源局拨经费和自筹经费。二.专项经费的使用1.主要用于教育教学、学校管理、科研等成绩显著的骨干教师。2.专项经费的使用注重即时激励与期末考核奖励相结合,逐步建立长效管理的机制。三.专项经费的支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成绩突出者,学校进行低职高聘。2.指导学生参加市、区学科体育、艺术、科技竞赛中获奖者。3.骨干教师津贴: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双语教学、硕士学历等的教师补贴。4.学期、学年考核奖励费。重点奖励教育教学、学校管理、科研成果显著、贡献突出的骨干教师。5.课题奖励经费。对围绕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平台、二期课改平台、信息化平台、国际化平台、校园文化建设平台的创建等方面开展课题研究和承担市、区教育
科研课题立项并结题的教师予以经费保证和奖励。四.专项经费的管理1.学校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结合上级规定制定学校专项经费使用的试行办法,不断完善提高。2.学校定期向教职工、向局主管部门汇报专项经费的使用具体情况,接受检查与监督。五.评审程序1.凡属于奖励对象的教师对照条件,进行自评、自荐。2.组内讨论推荐,处室提供意见。3.个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或材料4.学校校长办公室统一登记,实施奖励。5.奖励情况反馈。6.重大奖励经校务会或职代会通过方可实施。六.骨干教师的界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积极,取得较为突出成绩并获得一致好评者。2.积极参加教科研,承担校级以上课题,在校、区、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教科研文章或校级以上会议上交流三篇以上经验文章者。3.在实施素质教育中指导学生在学科滤布厂、体育、艺术、科技等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或在指导学生在社会实践中成绩显著者。4.青年教师进步迅速、班级管理成绩突出、带教教师效果明显等得到公认的成绩获得者。5.在教师专业化发展方面全面提高,获取高学历(研究生以上)或国家认定高层次专业,考试证书获得者。七.发放标准:
㈠津贴:
1.校优秀教师津贴费标准为:
1500 201X元/人/月(评选办法见规定) 2.第一学历为硕士研究生,享受津贴标准为:
500元/人/月,享受时间为3年并在此期间完成一定任务(具体要求由教导处制定)。 3.班主任津贴费及考核标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