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考公务员论述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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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96年3月,甲村村民王某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村里某地块的3亩耕地,承包期限为30年,自1996年3月至2026年2月。2003年2月,王某因外出经商,自愿将该承包地交回,村里因王某投入增加土地生产能力而补偿给他500元。2007年5月,王某经商失败,回到村里要求村委会将原承包地交还给他耕种,他愿意交还500元补偿款,村委会是否应该把王某交回的承包地重新发给王某耕种?
2、某集体经济组织开展第二轮承包,为保证土地发包工作的顺利进行,该集体经济组织决定聘请某专业机构制定土地承包方案,然后再与村民签订承包合同,该集体经济组织的这一行为是否合法?
3、新任村民委员会干部与乡镇党委、政府“对着干”,你作为村书记该怎么办?
4、占某的父亲早年去世,最近母亲也因病去世。忙完母亲后事后,占某想把父母生前的承包地转包给堂兄种植。村委会得知后,认为占某与妻子多年前将户口迁到打工的某设区市,没有本村户口,不能处理其父母生前承包地的转包。但占某认为,《物权法》出台就是要保护私有财产,父母只有自己一个子女,他们生前的承包地理应由其继承,继承后他就有权转包。你认为村委会做的对还是占某做的对?为什么?
5、李三多(化名)原籍是山西寿阳某村的村民,2001年和河北女青年王媛(化名)结婚,婚后由于王媛是独生女,而三多家兄弟三人,生活较为贫困,就一直在王媛所在的村生活居住。一晃10年过去了。三多经过打拼,成了村子里数一数二的致富能手。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开始了,三多心里开始盘算,自己虽然原来不是本村人,现在户籍也不在本村,但自己在本村生活了10年,也该算本村人了吧。如果自己能够竞选村委会主任,一旦成功,不但能够带领乡亲们致富,也算对自己成为本村人的一个认可。三多就这个问题咨询村干部,村干部对他说,你能否参加竞选,需要村民说了算。请问村干部的这种说法对不对?为什么?
6、王富强(化名)是王家庄(化名)村的一名退役军人,现年38岁。2005年,王富强因乙型肝炎住院治疗期间和同病房的赵大水(化名)相处的相当不错,因为他看到赵大水人善良,并且乐于帮助人。但这个赵大水是基督教徒,经常向王富强宣传基督教的教义。王富强在赵大水的影响下逐渐信仰上基督教。康复出院回家后,定期做礼拜、邀请教友到家中集会、交流心得。除此之外,王富强还经常向村民传教,在他的宣传下,本村好多位妇女和两位男士均成为了基督教徒。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开始了,这个王富强竟然要求参加村委会干部的竞选。村党支部书记王明博(化名)认为,如果王富强能够当选,会带动村子里更多的人加入基督教,这样一来,不但做礼拜影耽误时间,还会导致本村成为基督教村,这是绝对不允许的。在他的倡议下,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也都认为不应该让一个基督教徒加入进村民委员会的队伍,于是,就不同意王富强参与村民委员会职务的竞选。请问村委会的这种做法对不对?为什么?
7、郭某一直在设区市做生意。5年前,他将自己的承包地转包他人,土地转包合同中约定,转包费每年800元,转包期限20年,转包费1.6万元,一次性付清。2007年郭某在设区市里买了房子,一家五口转为该城市户口。村委会认为郭某迁出户口后,就不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应该再收取土地流转费,要其将2008年以后剩余的土地流转费返还村委会所有。你认为村委会做的对吗?为什么?
8、某村农民俞某、屠某是同一村民组农民。俞某自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起,就从村集体获得一块0 .9 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1998 年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俞某继续承包这块地,并获得了《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有效期为 3 0 年。1999 年,俞某全家外出做生意,将这块承包地交给屠某夫妇代为耕种,并口头约定可随时收回。2004 年,俞某回乡后向屠某夫妇索要这块耕地,但屠某夫妇认为自己耕种这块土地多年,土地承包关系早已发生改变,所以拒绝了俞某的要求。请问屠某夫妇的做法对吗?为什么?
9、陶某3年前与村委会签订了为期30年的土地承包合同。但近两年陶某一直在县城做生意,没有时间管理土地。今年春天陶某与邻居李某协商后,签订了土地转包协议,将承包土地转包给李某经营。村委会得知后,以此事没有征得村委会同意为由,认定转包协议无效,并
说陶某要不承包土地,村委会就要提前收回承包土地。请问村委会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10、武某所在某集体经济组织开展第二轮承包,其两个孩子在读大学期间,村委会重新分配土地,孩子因户口变动带入学校所在地而没能分到土地。而武某家的经济收入主要是土地收益,所以失去孩子的承包地将更加难以维持两个孩子的学业。村委会的这种做法对吗?为什么?
11、刘家庄(化名)是一边远山区村,村里年满18周岁的公民仅有226人。乡政府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之际认为,像这样的小村子,设立村民选举委员会实在太麻烦,不如由村党支部直接组织换届选举的好。于是,乡政府发文对本辖区内选民不满300人的村庄规定不再设立村民选举委员会,而直接由村党支部支持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政府的这种做法对吗?为什么?
12、陈备战(化名)系大陈庄(化名)村一从事建筑业的个体老板,手中比较有钱。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之际,这个陈备战公开向大陈庄村民承诺,如果他能够当选村主任,保证自己出资为本村在乡中心小学上学的近50名小学生专门购买一辆校车,专门派人接送这些孩子上下学;并且自己出资将本村通往县城公路的坑洼不平的道路修成宽 8米左右的柏油路。面对这些承诺,很多村民都愿意将自己手中的选票投给陈备战。但其他参与竞选的人认为,陈备战这是在变相贿选。请问,陈备战这种情况算不算贿选?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