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辖区电梯事故案例

合集下载

电梯被困警示教育案例(3篇)

电梯被困警示教育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小区一居民楼内,一部电梯在运行过程中突然发生故障,导致两名居民被困。

在救援人员到达现场之前,被困人员情绪激动,试图强行打开电梯门,导致救援工作延误。

此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为进一步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本案例将对此进行详细分析。

二、事件经过1. 事件发生2021年6月10日,某市某小区居民小李和小王乘坐同一部电梯。

在电梯下行至4楼时,突然停止运行,电梯内灯光熄灭,电梯门也无法打开。

小李和小王在电梯内被困。

2. 应急处置被困人员小李和小王立即拨打了物业电话,告知被困情况。

物业工作人员接到电话后,立即通知电梯维修人员前来救援。

在等待救援的过程中,小李和小王情绪逐渐激动,试图强行打开电梯门。

此时,电梯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对电梯进行检查。

由于电梯故障,强行打开电梯门可能导致更严重的后果,因此,维修人员要求被困人员保持冷静,等待救援。

3. 救援过程电梯维修人员检查后发现,电梯故障是由于电路短路引起的。

经过20分钟的紧急维修,电梯恢复正常运行,小李和小王成功脱困。

三、案例分析1. 安全意识不足此案例中,被困人员小李和小王在电梯故障后,没有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试图强行打开电梯门,导致救援工作延误。

这反映出部分公众安全意识不足,缺乏对电梯安全知识的了解。

2. 应急处置不当被困人员小李和小王在等待救援的过程中,情绪激动,试图强行打开电梯门。

这种行为不仅无助于解决问题,反而可能导致更严重的后果。

这提示我们在遇到突发事件时,要保持冷静,按照正确的应急处置方法进行操作。

3. 物业管理不到位此案例中,物业工作人员在接到被困人员电话后,及时通知了电梯维修人员,但在救援过程中,没有对被困人员进行安抚,导致被困人员情绪激动。

这反映出物业管理在应急处置方面存在不足。

四、警示与启示1. 加强安全意识教育政府、物业、社区等部门应加强对公众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公众对电梯安全知识的了解,使大家在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够保持冷静,正确应对。

物业小区安全管理实操案例精选

物业小区安全管理实操案例精选

物业小区安全管理实操案例精选(36)◆细查深究——电梯意外受损怎么办去年某天,某花园富明阁的消防电梯一到底层,就发出异常声响。

大堂保安员及时将其关闭,并立即通知负责维修保养任务的电梯工程公司。

电梯维修人员当即赶到现场,检查后发现位于一层的地坑中有根不知来自何处的1米多长的镀锌铁管,铁管在电梯工作过程中频繁蹿动,导致12个感应器全部损坏。

于是,管理处围绕铁管展开了一系列的调查工作。

他们首先排除了人为破坏的可能,多方分析后认定,铁管是有人搬出搬入时,用其来支撑电梯门(许多人在搬出搬入时都习惯于这样做,这是危及电梯安全的重大隐患,物业公司应当想一个既方便客户又确保安全的两全之策),而不小心滑落到地坑中的。

然后分别找3名大堂保安员,让他们详细回忆近日搬出搬入时有无异常音响。

其中一名保安员反映前天下午4时7楼某家搬运垃圾时,曾听到碰砸声音,当时还到电梯轿厢内查看询问,没发现什么情况,便嘱咐了一些注意事项,未予深究。

由此断定,铁管十之八九是这家这时掉下的(平时蛛丝马迹了然在胸,遇到问题才能追查根源)。

顺藤摸瓜,管理处找到该业主,介绍电梯受损情况及原因。

业主说装修已经结束,责任人无从找起。

管理处当即明确表示,如果业主不能找来装修负责人,那么请来装修人员的业主必须负连带责任。

业主见百般推托都搪塞不过去,只好把装修负责人领到管理处。

装修负责人见到铁管无话可说,按电梯受损配件的市场价格,赔偿了5000多元。

管理处避免了经济损失。

点评:应当说在管理实践中认认真真地办成一件事并不难,难就难在时时处处都丁是丁、卯是卯。

像这个案例,倘若有一个环节马虎一下,事情恐怕就要不了了之。

◆保安可以随便进入居民住宅吗(保安半夜进民宅物业公司被判赔)北京朝阳某住宅区张先生夫妇在凌晨被室内的响动惊醒,立即起床并打开卧室的门,发现有人已走到客厅和卧室过道处,这个人自称是物业公司的保安员,在夜间巡逻中发现该户房门没有锁,怕发生意外,便进屋看看情况。

历年电梯火灾事故案例分析

历年电梯火灾事故案例分析

历年电梯火灾事故案例分析电梯作为一种常见的交通工具,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由于电梯内部包含许多电气设备和运行机械,一旦发生故障或者电气故障,就会造成电梯火灾事故,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带来极大的危害。

这篇文章将通过历年的电梯火灾事故案例,进行分析和总结,以期为今后的电梯安全运行提供一些借鉴和参考。

案例一:2014年北京一电梯着火造成3人死亡2014年5月,北京市某小区内的一部电梯突然发生火灾,导致3人死亡。

经过调查,事故原因系电梯内部电线老化着火,燃烧产生大量的有毒烟雾,导致3名乘客在电梯内窒息死亡。

而在电梯内没有设置灭火器,也没有应急疏散通道,导致乘客无法及时逃生。

这一事故暴露了电梯内部设备老化和安全设施不完善的问题,给电梯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

案例二:2017年上海一商业大厦电梯发生火灾2017年2月,上海市一商业大厦内的一部电梯突然发生火灾,导致10多名乘客被困,幸好最终被成功解救。

经过调查,事故原因系电梯内部电线短路引发火灾,烟雾弥漫导致乘客无法自行逃生。

与此同时,商业大厦内部的消防设施和应急疏散通道也存在不足,没有及时发挥作用。

这一事故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和对电梯安全的担忧。

案例三:2020年广州一高层建筑电梯发生火灾2020年8月,广州市某高层住宅楼内的一部电梯发生火灾,导致多名乘客被困,其中一名女性因吸入大量烟雾丧生。

经过调查,事故原因系电梯内部电气设备故障引发火灾,电梯内部没有设置灭火器和烟雾报警器,导致乘客无法及时获得救援。

同时,高层建筑内部的消防设施和逃生通道也存在不足,没有有效发挥作用。

这一事故引发了公众对电梯安全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以上三起案例反映了电梯火灾事故的常见原因和救援困难。

首先,电梯内部的电气设备老化和故障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之一。

其次,电梯内部缺乏有效的火灾报警器和灭火器,导致火灾发生后乘客无法及时获得救援。

再次,建筑内部的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也存在不足,使得乘客在火灾发生后难以安全逃生。

物业管理法律电梯案例(3篇)

物业管理法律电梯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小区位于我国某大城市,由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并由某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物业管理。

该小区共有电梯16部,均为客梯,其中一部电梯因设备老化、维护不及时等原因,在2019年8月发生故障,导致电梯轿厢卡在2楼与3楼之间,被困人员被困约2小时。

事故发生后,被困人员报警,消防部门赶到现场进行救援。

经调查,该电梯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物业公司未能及时进行维修,导致事故发生。

二、争议焦点1.物业公司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2.物业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3.被困人员是否可以向物业公司索赔?三、案例分析1.物业公司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物业管理人,有义务保障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然而,物业公司未能及时发现电梯设备存在的问题,未能及时进行维修,导致电梯故障,造成被困人员被困。

因此,物业公司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2.物业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本案中,被困人员因电梯故障被困,虽然未造成残疾或死亡,但物业公司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被困人员遭受身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物业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被困人员是否可以向物业公司索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物业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被困人员作为受害人,有权向物业公司索赔。

在本案中,被困人员可以向物业公司提出赔偿请求,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因电梯故障被困所遭受的损失。

电梯安全事故案例

电梯安全事故案例

电梯安全事故案例
电梯是现代城市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但在日常使用中,电梯安全问题
也备受关注。

电梯安全事故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还会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下面我们就来看几个电梯安全事故的案例,以期引起人们对电梯安全的重视和关注。

案例一,2015年上海电梯坠落事故。

2015年8月,上海某小区内的一部电梯发生坠落事故,造成一名女子当场死亡。

据调查,该电梯在运行过程中突然出现故障,导致坠落。

事故发生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也引发了有关电梯安全的热议。

案例二,2018年北京地铁电梯事故。

2018年,北京地铁内一部电梯发生故障,导致多名乘客被困。

据报道,该电梯在运行过程中突然停止,乘客被困在其中长达数小时。

此事故引发了对地铁电梯安全管理的质疑,也促使相关部门加强了对地铁电梯的安全检查和维护。

案例三,2019年广州商场电梯事故。

2019年,广州某商场内的一部电梯发生故障,造成多名乘客受伤。

据目击者称,电梯在运行中突然发生异响,随后急剧下坠,造成乘客摔倒和受伤。

此事故引发了对商场电梯安全管理的关注,也促使商场方面加强了对电梯设备的维护和检查。

以上案例反映了电梯安全事故对人们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严重威胁,也凸显了
电梯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为了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加强对电梯安全的重视,不仅要关注电梯设备的质量和维护情况,还要在日常使用中注意电梯的安全操作规范,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的城市环境。

希望通过以上案例的分享,能够引起更多人对电梯安全的关注,共同努力为城市的安全出行做出贡献。

实战测评6大典型物业案例,这样处理的都是物业高手…

实战测评6大典型物业案例,这样处理的都是物业高手…

1. 2016年,某工业区A栋发生了一起电梯伤人的事故。

那天在四楼的业主张家两兄弟因为进货要使用电梯,但因电梯的楼层显示装置坏了,无法判明电梯的位置,两人只好在各楼层找,找到五楼,走在前面的弟弟看见电梯门开着,里面黑洞洞的,于是便一脚迈了进去,坠入电梯井死亡。

事发后,物业公司检查了电梯,发现五楼的电梯门锁有“外力破坏”的新鲜痕迹,怀疑是业主急于使用电梯强行推开电梯门,因用力过猛失去重心从而导致事故发生。

而业主则称,他们从今年上半年开始在此办公,迄今为止没有收到过一份物管公司关于电梯使用方面的文件或通知。

出事时,他并不知道电梯停在哪里,怎么可能无故地去五楼搞坏电梯呢?张家起诉到法院,要求物业公司赔偿。

试问电梯伤人事故应该由谁负责?分析这是一起因电梯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本案中,物业公司作为工业区A栋大厦的管理人,负有保障电梯安全运行的法定义务。

从案情来看,其行为存在严重的过错,应承担赔偿的民事责任。

表现在:(1)物业公司没有在电梯轿厢内和电梯前厅张贴电梯安全使用说明和剩电梯注意事项。

(2)物业公司的过错与张弟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3)张弟主观上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2.某物业公司将管理的物业的外墙面租给广告公司,广告公司在墙面作布体广告,但一天当地刮4级风,将布体广告刮掉后把业主停放在楼下的轿车砸坏。

试问此案应如何处理?分析根据案情分析:1.当地刮4级风,不属于发生不可抗力,不够成免责条件。

因此,责任人够不成免责。

2.物业公司虽然出租外墙面,不是使用人,但物业公司必须保证小区的物业设备设施及附属安全可靠,对业主的安全负有责任。

另外,出租人还应当负管理不善的责任。

因此,物业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3.广告公司毕竟是使用人,对安装的广告的安全性应有保证,不能对物、人构成威胁,而现广告公司的广告体落下造成他人的经济损失。

因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刘某、张某是夫妻关系,但由于发生矛盾,使夫妻关系紧张。

电梯层门事故50例

电梯层门事故50例

电梯层门事故50例案例1: 2002年12月31日9时20分,大连LT公司原料车间车间发生一名作业人员驾驶叉车从三层电梯间坠入电梯井内(坠落高度约12米),造成车毁人亡。

事故经过: 2002年10月大连HJ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公司)与大连LT有限公司(以下简称LT公司)签订了《叉车服务合同》。

12月31日8时,大连物流公司叉车司机徐*在LT 公司一车间三层驾驶叉车向提升物料的货运电梯装运货物。

9时20分,当叉车司机徐*将电梯上的货物卸下后,LT公司一车间电梯操作员贾*将电梯轿箱提升到四层,但三层的电梯厅门却没有按规定关闭(电梯超过法定检验期达九个月,且带病运行)。

当叉车司机徐*驾驶叉车向电梯内运送物料时,因电梯厅门是敞开的,误以为电梯轿箱还在三层,就按正常工作程序驾叉车向电梯上开去,不慎连车带人一起坠入电梯井内(坠落高度约12米),徐*严重摔伤,后立即送往大连市中心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于当日14时30分死亡。

案例2:2008年2月7日14时许,某电梯公司维修工赵兴隆乘坐由电梯司机李月娟操作的1#客梯到12层,赵兴隆、李月娟走出电梯,李月娟从相邻的2#货梯12层层门坠入电梯井道,至底坑后死亡。

根据现场勘查和电梯层门构造分析,人体倚靠该层门不足以使门下端滑块脱出地坎槽。

案例3:2008年3月17日16时左右,某公司1名保洁人员将中欧宾馆办公楼2#电梯厅门打开,揭保护膜打扫卫生时,不慎坠入井道,后经抢救脱离危险。

案例4:2008年3月17日晚上,位于北京西直门南大街11号的人民医院新楼内,装修工人徐波在电梯井道内工作,其余3人在轿厢内工作,晚9时30分,配合工作的电梯维修工启动电梯轿厢上行,听到井道内发出异常声响,打开底层厅门,发现徐波倒在底坑地面靠近右侧井道处,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该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徐无电梯操作证,违章进入井道,悬空冒险作业,相互配合不一致。

案例5:2008年4月10日上午,某电梯公司维修工人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2#楼三单元北侧电梯地下三层底坑内有一具死尸。

法律经典案例电梯案(3篇)

法律经典案例电梯案(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电梯作为现代建筑中不可或缺的设施,广泛应用于住宅、商场、办公楼等各类场所。

然而,电梯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在我国,电梯事故引发的纠纷也日益增多。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电梯事故案例——电梯案为例,探讨相关法律问题。

二、案情简介2018年6月,某市居民李某在乘坐小区电梯时,因电梯突然下坠,导致其从电梯井内摔出,造成严重受伤。

经调查,该电梯已超过国家规定的检验期限,但物业公司未及时对其进行维修和检验。

李某遂将物业公司及电梯生产厂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

三、法院判决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物业公司作为电梯的管理单位,有义务保障电梯的安全运行。

本案中,物业公司未及时对电梯进行维修和检验,导致电梯发生事故,其存在过错。

电梯生产厂家作为电梯的制造者,对电梯的质量负有保证责任。

本案中,电梯下坠的原因系电梯本身存在缺陷,故电梯生产厂家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据此,法院判决物业公司及电梯生产厂家共同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计20万元。

李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二审法院。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四、案例分析(一)侵权责任的承担本案中,物业公司作为电梯的管理单位,对电梯的安全运行负有直接的管理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物业公司未及时对电梯进行维修和检验,导致电梯发生事故,其存在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

(二)产品责任的承担本案中,电梯生产厂家作为电梯的制造者,对电梯的质量负有保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电梯下坠的原因系电梯本身存在缺陷,故电梯生产厂家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物业站事故案例警示教育(3篇)

物业站事故案例警示教育(3篇)

第1篇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物业管理工作在保障居民生活质量、维护社区和谐稳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物业管理过程中也伴随着诸多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会给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损失,还会影响物业企业的声誉和社会稳定。

为加强物业安全管理,提高物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本文将通过对一起典型物业站事故案例的分析,进行警示教育。

一、事故案例概述某市某小区物业站,于2023年3月发生一起电梯安全事故。

事故当天,业主小李(化名)乘坐电梯时,电梯突然失控,从15楼快速下降至1楼,过程中电梯内紧急制动装置失效。

事故发生后,电梯内人员被困,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调查,事故原因为电梯维保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导致电梯安全装置失效。

二、事故原因分析1. 安全意识淡薄:物业站管理人员和电梯维保单位对电梯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安全意识淡薄,导致在日常工作中忽视了对电梯安全装置的检查和维护。

2. 管理不到位:物业站管理人员对电梯维保工作的监管不力,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电梯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存在侥幸心理。

3. 维保不规范:电梯维保单位在维保过程中,未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存在违规操作行为,导致电梯安全装置失效。

4. 应急处理不及时:事故发生后,物业站管理人员和电梯维保单位在应急处理方面存在延误,未能及时采取措施解救被困人员。

三、事故警示教育1. 加强安全意识教育:物业企业和电梯维保单位要定期开展安全意识教育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2. 完善管理制度:物业企业要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和维保单位的职责,确保电梯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3. 强化监督检查:物业企业要加强对电梯维保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维保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4. 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物业企业和电梯维保单位要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宣传电梯安全知识,提高业主的安全意识,引导业主正确使用电梯。

电梯事故法律案例分析(3篇)

电梯事故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小区一栋高层住宅楼,业主王某于2021年5月入住。

2021年7月8日,王某在使用电梯时,电梯突然失控,从10楼坠落到1楼,造成王某重伤。

经调查,事故原因为电梯维护保养公司未按时进行电梯保养,导致电梯故障。

王某要求电梯维护保养公司和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双方协商未果,王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1. 电梯维护保养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2. 物业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三、案例分析(一)电梯维护保养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1. 电梯维护保养公司责任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在本案中,电梯维护保养公司未按时进行电梯保养,导致电梯故障,从而造成王某受伤。

根据法律规定,电梯维护保养公司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电梯维护保养公司责任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二条,侵权人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电梯维护保养公司未按时进行电梯保养,导致电梯故障,造成王某受伤。

根据法律规定,电梯维护保养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物业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1. 物业公司责任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电梯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和保养。

在本案中,物业公司作为物业服务企业,有义务对小区内的电梯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和保养。

然而,物业公司未履行相关义务,导致电梯故障,造成王某受伤。

根据法律规定,物业公司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物业公司责任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二条,侵权人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物业公司未履行电梯保养义务,导致电梯故障,造成王某受伤。

根据法律规定,物业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判决结果法院审理认为,电梯维护保养公司和物业公司均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电梯有关事故案例

电梯有关事故案例

有关事故案例案例1:2011年10月15日下午16时左右,江苏省仪征市南京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病房大楼北侧一部电梯出现故障,将准备乘坐电梯上行的1名乘客绊倒,电梯门未关闭,轿厢就自动往上运行,此名乘客被卡住后电梯停止运行,造成1人死亡,6楼电梯层门破坏。

直接原因:发生事故的电梯一直处于带闸运行状态,高速旋转的制动器制动轮和闸瓦摩擦产生温升,且升温较高,最终导致制动器闸瓦产生热分解而使其当时制动性能衰退,在6楼停层时,抱闸力(制动力)不够,轿厢在对重的作用下,继续上行,发生事故。

轿厢内没有专职司机,使用单位未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第九条第(五)项的要求“对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必须由持证的电梯司机操作”。

间接原因:使用单位未建立健全电梯维护保养制度,自2002年投入使用至今,该电梯未进行一次大修或更换。

未按规定配备专职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维保单位维保制度未能贯彻到日常维护工作中,发现电梯仅依靠合同规定的维保已经不能保证安全运行,需要改造、维修或者更换零部件、更新电梯时,未能以书面形式告知使用单位。

案例2:2011年9月9日0时20分左右,东莞市康大建材有限公司于东莞市南城区鸿福商务写字楼19楼刚结束业务培训课,约150名员工欲乘坐写字楼内的两台电梯下1楼。

已经运送完第一批乘客返回19楼的A1号乘客电梯(以下简称“事故电梯”),在21名乘客进入轿厢后,高速滑行到-1楼,并发生了轿厢蹲底事故,导致12名乘客受轻伤。

直接原因:由于超载。

曳引机制动器制动闸瓦严重磨损、制动力严重不足无法将超载的电梯保持在静止状态,致使电梯在拖闸的情况下从19楼向-1楼溜车,超速后限速器安全钳未动作,轿厢蹲底,由于冲击和轿厢顶部的杂物、对重碎块跌落轿厢致部分乘客受伤。

间接原因:电梯在验收检验合格后,电梯使用单位在轿厢内进行了装修,增设了大理石、在轿厢壁增设了镜面反光板、在轿厢顶部增设了空调设备等增加了轿厢重量,没有对电梯受力状况进行验算,没有采取增加对重块等措施,使电梯平衡系数严重不足,导致轿厢侧超载程度相对加重。

物业案例:电梯伤人事故

物业案例:电梯伤人事故

物业管理师案例:1998年12⽉13⽇下午,某⼯业区405栋发⽣了⼀起电梯伤⼈的事故。

那天在四楼开公司的事主崔家两兄弟因为进货要使⽤电梯,但因电梯的楼层显⽰装置坏了,⽆法判明电梯的位置,两⼈只好在各楼层找,找到五楼,⾛在前⾯的崔弟看见电梯门开着,⾥⾯⿊洞洞的,于是便⼀脚迈了进去,坠⼊电梯井死亡。

事发后,物业管理公司检查了电梯,发现五楼的电梯门锁有“外⼒破坏”的新鲜痕迹,怀疑是事主急于使⽤电梯强⾏推开电梯门,因⽤⼒过猛失去重⼼从⽽导致事故的发⽣。

⽽事主⽅⾯则宣称,他们从今年上半年开始在这⾥办公司,迄今为⽌没有收到过⼀份物业管理单位关于电梯使⽤⽅⾯的⽂件或通知。

出事时,他并不知道电梯停在哪⾥,怎么可能⽆故地去五楼搞坏电梯呢?崔家诉⾄法院,要求物业管理公司给予赔偿。

评析: 在这起因电梯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中,问题的焦点是对原、被告是否存在过错的认定,及被告的过错与本案⼈⾝损害后果是否存在联系,是否须承担责任的认定上。

本案中,物业管理公司作为⼯业区405栋⼤厦的管理⼈,负有保障电梯安全运⾏的法定义务。

从案情来看,其⾏为存在严重的过错应承担赔偿的民事责任,表现在:(1)物业管理公司没有在电梯轿厢内和电梯前厅张贴电梯安全使⽤说明和乘客乘梯注意事项。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条“经营者对可能危及⼈⾝、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警⽰,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法,以及防⽌危害发⽣的⽅法”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在电梯轿厢内和电梯前厅张贴电梯安全使⽤说明和乘客乘梯注意事项,但物业管理公司却不作为,未作任何说明。

(2)物业管理公司未能及时检查、排除电梯故障。

电梯的运⾏是靠其精密设备、安全装置及安全技术操作、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保养制度来保证安全的。

物业管理公司作为电梯的管理⼈,应当执⾏劳动部《起重机械安全监督规定》中有关电梯安全使⽤、安全管理、检查、检验的规定,但其却疏忽⼤意未及时排除故障,以致电梯|考试|⼤|的楼层显⽰装置不能正常显⽰,乘客⽆法判明电梯所在位置。

法律案例电梯坠井事故分析(2篇)

法律案例电梯坠井事故分析(2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某小区发生一起电梯坠井事故,导致一名业主受伤。

事故发生后,业主将物业管理公司和电梯生产厂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0万元。

此案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也引发了关于电梯安全、物业管理责任、产品质量等方面的讨论。

二、案件事实1. 事故发生时间:2020年5月10日2. 事故地点:某市某小区A栋住宅楼3. 事故原因:电梯井道内存在裂缝,导致电梯坠井4. 事故经过:业主在乘坐电梯时,电梯突然坠落,业主从电梯内坠落至地面,造成腿部骨折。

5. 事故责任方:物业管理公司和电梯生产厂家三、案件分析1. 物业管理公司的责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公共设施安全运行。

在本案中,物业管理公司未对电梯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导致电梯出现裂缝,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因此,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电梯生产厂家的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电梯生产厂家生产的电梯存在缺陷,导致电梯坠井,业主受伤。

因此,电梯生产厂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事故赔偿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本案中,业主受伤,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0万元。

根据法律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和电梯生产厂家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案件启示1. 电梯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物业管理公司应加强对电梯的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2. 电梯生产厂家应提高产品质量,确保产品安全可靠。

3. 业主应提高安全意识,正确使用电梯,避免发生意外。

4.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电梯安全的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物业运营安全事故案例

物业运营安全事故案例

物业运营安全事故案例咱小区曾经发生过这么一件事儿,可把大家吓得不轻。

有一天,老张正在楼下悠闲地遛弯儿呢,突然听到头顶上一阵呼啸声。

老张这心里“咯噔”一下,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一个花盆就“哐当”一声,在他脚边摔得粉碎。

老张那是惊出一身冷汗啊,这要是再往前那么一小步,那花盆可就直接砸他脑袋上了。

后来一查才知道,是楼上一户人家在阳台种花,那花盆就放在阳台边缘,也没个固定啥的。

那天风一吹,花盆就像长了翅膀一样飞了出去。

这事儿就反映出物业运营安全管理上的漏洞啊。

物业呢,平时就没注意到这种高空坠物的隐患排查。

要是他们能提前提醒业主把花盆放好,或者在小区里多宣传宣传高空坠物的危险性,也许就不会发生这样吓人的事儿了。

咱小区的电梯啊,也出过一次大问题。

那天,小王下班回家,像往常一样走进电梯。

电梯门刚关上,就开始嘎吱嘎吱响,这声音就像恐怖片里的音效似的。

小王心里就有点发毛了。

突然,电梯“哐”的一下就停住了,灯还闪了几下。

小王被困在里面,手机还没信号。

他在里面又拍又喊的,可电梯就像一个铁盒子把他困住了。

后来才知道,是电梯的维保没有做到位。

物业呢,和电梯维保公司签了合同,但是没有好好监督他们。

维保公司就有点偷懒,有些该检查的零件没检查仔细。

这就导致了电梯出现故障,差点把小王吓出心脏病来。

你说这要是电梯再出点别的更严重的问题,那可就不是吓吓小王这么简单的事儿了。

这物业啊,可得长点儿心,把这种关系到业主生命安全的设备维护好。

有一回啊,小区里着了一场火,那可真是乱成一锅粥了。

起火的是一楼的一个杂物间,那里面堆了好多业主乱放的杂物。

不知道是谁家小孩在那附近玩火,一下子就把那些杂物点着了。

火着起来的时候,浓烟滚滚的。

可是呢,小区里的消防设施有些是坏的。

消火栓里的水就像涓涓细流一样,根本就喷不出多少水来,灭火器也有好多过期的。

这物业平时也没好好检查这些消防设施啊。

好在邻居们发现得早,赶紧打电话叫了消防队,才没造成更大的损失。

不过这件事也给物业敲响了警钟,小区的消防安全可不是闹着玩的,必须得把消防设施维护好,还要制止业主在公共区域乱堆杂物的行为,不然下次可就没这么幸运了。

电梯典型事故案例及分析

电梯典型事故案例及分析

电梯典型事故案例及分析目录电梯典型事故案例及分析 (1)业主被困电梯内获解救时被夹死 (4)宁波市第二医院电梯坠落事故 (6)电梯事故与安全探讨 (7)电梯伤亡事故及预防措施 (9)电梯典型事故案例 (13)电梯安全与事故浅析 (16)常见电梯停梯故障分析及防范 (19)一起电梯夹人事故分析 (21)一起发生在电梯井内的高处坠落事故 (23)电梯使用安全警示(附案例) (25)电梯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28)电梯事故案例:电梯层门事故50例 (41)电梯事故案例4个 (54)电梯典型事故案例及分析案例1某百货商店仓库有1台手开门2t货梯,基站为前后对穿门。

仓库工作人员习惯将电梯停在基站,前后门同时打开作为通道,因此经常有推车通行,门框被撞击,致使门电锁接触不良而影响运行。

一个下雨天,电梯驾驶员利用应急按钮操作电梯运行,使电梯离开基站,而基站前后门仍敞开。

仓库1位职工在电梯停在基站时经过轿厢通道上厕所,上完厕所急匆匆低头冒雨返回经轿厢通道,而此时电梯已离开基站,于是一脚踏空坠落底坑,造成2根肋骨骨折。

事故分析:(1)该库领导对电梯管理不严,层门电锁损坏不及时报修而带病运行,驾驶员利用应急按钮在层门开启的情况下违章操作。

(2)违反了电梯的安全规定,把电梯轿厢作为通道。

(3)对损坏电梯设备的人员没有追究责任,及时处理。

案例2某市级医院1台手开门电梯,门电锁经常接触不良。

一天电梯驾驶员发觉5楼层门电锁损坏,他认为反正过几天电梯维修工就要来保养,因而没有去联系报修。

为了不影响电梯的运行,他擅自用导线将层门电锁短接暂时使用。

当早班即将下班时,驾驶员把电梯开到5楼,并将层门虚掩留下一门缝,离开轿厢去办私事。

此时,5楼一勤杂工擅自启动电梯将一车垃圾用该电梯送往l楼,而5楼层门仍没关严。

驾驶员返回时,随手拉开层门一脚跨进,坠落到l楼轿顶当场死亡。

事故分析:(1)电梯驾驶员发觉5楼层门锁损坏,没有及时与电梯维修工联系修复,而是私自处理,使层门电锁失去安全作用。

安全教育事故案例合集(3篇)

安全教育事故案例合集(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安全教育在预防和减少事故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一些领域,由于忽视安全教育,导致了一系列事故的发生。

本文将汇总几起典型的安全教育事故案例,以警示人们重视安全,加强安全教育。

二、案例一:电梯事故2019年某月,某市一居民小区发生了一起电梯事故。

一名年轻女子在使用电梯时,因未注意电梯门完全闭合,导致其身体被夹在电梯门和轿厢之间。

事故发生后,女子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但不幸离世。

事后调查发现,该电梯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未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此外,小区物业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严重漏洞,未对业主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案例启示: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提高业主的安全意识。

三、案例二:火灾事故2020年某月,某市一居民小区发生了一起火灾事故。

事故原因为居民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引发火灾。

火灾导致5人受伤,数十户居民受灾。

事后调查发现,该小区物业未对居民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设施也存在严重不足。

案例启示: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完善消防设施,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四、案例三:交通事故2021年某月,某市一辆大型货车在行驶过程中,因驾驶员疲劳驾驶导致车辆失控,冲入路边行人道,造成3人死亡,多人受伤。

事后调查发现,驾驶员在事发前连续多日加班,未休息好,存在疲劳驾驶现象。

案例启示: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确保驾驶员休息充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五、案例四:高空坠物事故2022年某月,某市一高层住宅小区发生了一起高空坠物事故。

一名男子在楼下行走时,被从楼上掉落的玻璃砸中头部,当场死亡。

事后调查发现,该玻璃窗为楼上一住户更换,更换过程中未采取安全措施,导致玻璃窗脱落。

案例启示:加强高空作业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居民安全意识。

六、案例五:校园安全事故2023年某月,某市一小学发生了一起校园安全事故。

一名学生在课间玩耍时,不慎从楼梯上摔下,造成骨折。

电梯事故法律案例分析(3篇)

电梯事故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电梯作为高层建筑不可或缺的垂直交通工具,其安全问题日益受到广泛关注。

本文以一起典型的电梯事故为例,分析其法律问题,以期对类似事件的处理提供参考。

(一)事故经过2018年6月,某市某小区居民王某在家中休息时,突然遭遇电梯事故。

事发时,王某乘坐的电梯在运行过程中突然停止,电梯门无法打开,王某被困在电梯内。

经过邻居的帮助,王某被成功救出。

事后,王某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其精神损害赔偿金及医疗费等损失。

(二)事故原因经调查,该电梯事故是由于电梯维护保养不到位导致的。

物业公司未能按照规定对电梯进行定期保养,导致电梯安全部件损坏,最终发生事故。

二、法律分析(一)物业公司法律责任1.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物业公司作为电梯的管理人,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王某遭受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

2.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电梯、消防设施等共用设施设备,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管理和维护。

在本案中,物业公司未能按照规定对电梯进行定期保养,违反了相关法规。

(二)王某损失赔偿1. 精神损害赔偿金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在本案中,王某遭受电梯事故,心理受到了严重创伤,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 医疗费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

在本案中,王某因电梯事故受到身体伤害,有权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医疗费。

三、案例启示1. 重视电梯安全,加强物业管理本案反映出电梯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事故案例典型三违小故事后勤物业

事故案例典型三违小故事后勤物业

事故案例典型三违小故事后勤物业通常人们认为:物业管理应该是低风险的职业,只是简单的看看门,扫扫地!其实,这是大众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误解,或者说是由于对这个行业一知半解造成的。

另外,物业管理服务人员人身安全风险也容易被企业所忽略,许多企业还不能从风险的高度的来看待这个问题。

笔者研究近年一系列物业管理服务风险事件,认为物业从业人员人身伤亡事件所占比重还是比较大的。

案发现场2008年8月6日8点左右,南京市某小区内一幢小高层电梯发生故障,维修工王某赶来修理时突然触电身亡,倒在水中。

据了解,事发原因是电梯安全阀出了故障,因为电梯维修有24小时服务的规定,王某连夜赶来维修。

他到现场后发现电梯井内有积水,便和其他物业管理人员商议先把水舀出来,在舀水的过程中,王某不知何故碰到了电梯井内的线路,导致当场触电死亡。

据现场有关人员分析,当时维修工下到电梯井清理积水,他想拔掉电线插头以切断电源,不料被水浸湿的插头带电,导致他当场触电。

“在水中,只要是36伏以上的电压、达到60毫安的电量就可以致命!”事后了解,死亡员工是该小区电梯维保公司的员工,虽然不是物业服务企业的员工,但这次惨痛的教训,也给我们物业服务企业敲响了警钟,物业管理服务,风险无处不在。

谈到物业管理服务风险,人们首先想到的则是由于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疏忽,未尽到相应责任,从而给业主带来的人身、财产侵害,很少有人关心物业从业人员在其管理服务过程中,自身也存在着较大的人身安全风险。

那么,物业从业人员在其服务工作过程中主要会存在哪些人身安全风险呢?十大风险1.自然灾害事件中的人身安全风险。

5·12汶川大地震仍令我们记忆犹新。

地震、强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因其具有很大的不确定因素,无疑会增加风险防范的难度。

工作人员在灾害来临之际,出于工作本能和职业道德,通常会自发组织业主及时疏散,从而将宝贵的逃生机会留给了别人,自身安全却不能保证。

除此之外,物业管理服务从业人员在巡逻、为业主服务的过程中,则可能会遇到空中坠物、水淹等意外伤害。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物业辖区电梯事故案例
物业辖区电梯事故案例
案例一
熊孩子撒尿致电梯瘫痪物业温馨提醒文明乘坐电梯
央广网北京11月1日消息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日前,贝森路附近一小区,一名放学回家的小学生,对准电梯楼层按钮下的“小方块”,舒舒服服方便了一下。

这一尿,可不得了,直接命中了电梯“命门”,也就是电梯的控制面板,整个电梯都瘫痪了。

后来,一些居民出于气愤准备曝光这个“熊孩子”,不过在一番讨论过后,大家还是冷静下来。

由物业贴出了温馨提示,侧面提醒家长要教育孩子,并告诫业主文明乘坐电梯,保护公共设施。

目前,电梯已经更换了零件,恢复了运转。

案例二
电梯急坠母子受伤物业公司被判赔偿
人民网北京11月2日(记者李婧)66岁的张女士家住北京市朝阳区一小区,一次在与儿子搭乘电梯时,母子二人突然遭遇电梯急坠事故。

对此,物业公司则不认可电梯故障。

因认为物业公司未尽安全保障和救助义务,母子二人将该公司诉至法院,索赔医疗及精神损失。

记者日前从北京市朝阳法院获悉,法院认定物业公司责任,判决物业公司赔偿了张女士母子的全部医疗损失。

据张女士二人回忆,今年4月26日14:45左右,其二人在5层乘坐电梯,电梯突然发生坠落事故,从5层坠落至3层,电梯门也被撞开。

二人当即出现头晕、头痛、发抖、四肢冰凉、两腿发软、哆嗦、抽筋等症状,心脏极度难受。

事发后,二人立即致电物业公司,此后3名工作人员对电梯进行了查看,但对瘫坐在地上的二人却不闻不问。

二人表示,由于坠梯时张女士距离电梯墙壁较近,在坠梯过程中手扶墙壁,因此伤势较轻,孙先生位于电梯中间,未能抓扶到任何东西,故受伤较重。

当天,经拨打120急救电话,二人被送往医院,经诊断为高处坠落伤、头胸腹外伤,张女士花费医疗费179.53元、孙先生花费医疗费4127.8元。

事发后,原告晚上常做噩梦,心脏也有疼痛等不适,精神上遭受极大痛苦。

张女士二人认为,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者,对小区内的配套设施、设备安全负有相应义务,其应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并在出现人身损害时,及时给予救助。

为此,张女士二人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索赔二人医疗费共4307.33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每人2500元。

物业公司则称,事发当天,接张女士二人电话后,该公司工作人员对电梯进行了检查,发现电梯运转正常,而张女士二人则坐在一层台阶上,身体也无异样。

经该公司及电梯厂商分别检测,均未发现电梯故障,且电梯厂商表示,如发生坠梯事件,电梯应停在坠梯位置,无法继续运行。

因此,该公司不认可事发当天出现了坠梯事故,亦不认可张女士二人因此受伤,故不同意赔偿。

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发当日,张女士二人除在事发后第一时间拨打物业公司电话以外,还在15:05分拨打了110报警。

太阳宫派出所民警出警到达了现场。

根据110接处警记录记载,报警原因为“乘坐电梯时电梯发生故障后身体感到不适,同物业商谈看病一事发生纠纷”。

事发次日,中日友好医院为孙先生出具了诊断证明书,孙先生伤情临床诊断为“高处坠落伤、头胸腹外伤”。

庭审中,法庭询问物业公司,涉案电梯中是否有监控设备,能否提供事发时电梯内的监控录像。

物业公司称有监控设备,但事故发生前监控设备即已损坏,因此无法提交事发时的监控录像。

法院经审理认为,从张女士母子提交的证据及陈述的事实经过来看,打电话联系物业公司、报警协调处置纠纷、前往医院就诊并如实陈述就医原因,这些处理方式符合一般人基于日常生活经验做出的反应。

相反,作为物业管理责任方的物业公司,却无法提供电梯内监控的内容及电梯内监控损坏的证明,这使得法院确信张女士母子陈述的事实具有高度可能性,故依法认定张女士母子主张的坠梯事实成立。

被告作为维修养护小区内电梯的责任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张女士母子主张的医疗费,有有效证据佐证的,依法予以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因未造成严重后果,法律依据不足,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物业公司分别赔偿孙先生、张女士医疗费4127.80元、179.53元。

宣判后,张女士母子及物业公司均未上诉。

案例三
电梯口滑倒受伤物业该不该赔偿?
秦女士5岁的孩子在小区内电梯口突然滑倒,经医院诊断孩子右肘关节骨折,仅医药费就花了二千多,另外还需要治疗三个多月。

秦女士了解到,物业公司近期维修暖气管道造成地下停车场电梯附近积水,未能及时清理地面积水,是导致孩子滑倒的主要原因。

因此秦女士拿着医药费发票要求物业管理公司赔偿,物业管理公司否认自身有过错并且拒绝赔偿!
◆律师解答北京隆安(济南)律师事务所房地产法律事务部白金印律师分析,这是一种人身权利受到侵害和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物业服务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两种法律关系相结合的一种案例。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36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物业管理公司既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有提供安全保障的义务,就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及其家属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

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在提供安全保障服务方面本身就存在着漏洞,而物业管理公司并没有弥补,致使发生了侵害业
主的事实,物业管理公司要承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法律责任,理应赔偿业主的损失。

结合本案,小区物业由于未能及时清理干净地面积水才导致秦女士的小孩滑倒的后果,这是由于小区物业的疏忽造成的,小区物业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小区物业应当赔偿秦女士相应的医药费用。

◆提示
一、物业公司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业主的人身和财产承担安全保障义务。

二、判断物业公司是否违反安全保障义务,除根据法律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外,还应当结合业主缴纳的物业费水平、物业公司的安保能力等予以综合考量。

三、如果物业公司已经履行了法定和约定义务,即使业主有人身和财产损害,物业公司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最新政策
住建部、财政部新规电梯故障等紧急情况
可直接申请使用维修金
对于部分老旧小区来说,电梯、排水等公共设施老化,甚至出现外墙脱落等状况,迫切需要实施更新改造。

按照此前的相关规定,物业要想动用维修基金,必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以下简称“双三分之二”)同意。

因此,不少老旧小区的设施改造工作,由于业主和物业意见不一致而难以进行。

2015年10月17日,住建部和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
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

明确提出,当发生电梯故障、消防设施故障、屋面外墙渗漏、排水设施堵塞爆裂、楼体外立面存在脱落危险等紧急情况时,可不经过业主“双三分之二”表决同意,直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同时,鼓励业主使用维修资金对长期失修失养、配套设施不全、保温节能缺失、环境脏乱差的老旧小区进行更新改造,主要包括房屋本体和配套设施两大方面。

《通知》强调,在使用维修资金过程中,各地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推行公开招投标方式选聘施工单位,引导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审价、监理、验收等使用管理工作,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维修资金的用前表决、工程内容、验收结果及费用分摊等事项的公示义务,保证维修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

感谢您的阅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