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农村养老保障的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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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农村养老保障的战略意义
问题的提出
如何将学习和贯彻新宪法“三个代表”的原则落在农民利益上,本文研究证明了以下三个悖论:解决农民养老保障(以下简称“农保”)的关键问题不仅是资金,更重要的是解放思想和制度创新;发达国家的经验已经证明,养老金不是富裕农民的专利,而是帮助农民脱贫的公共政策手段之一。不要等城市养老保障制度完善后再考虑农村问题,尽早建立可以整合城乡养老保障体系的平台,对城镇化建设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不是扶贫政策,而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手段。
1.一般议论
目前,我国正处于解决农保问题的战略机遇期,前进则一举多得,不进则退,农保制度安排的成本将成倍增加,甚至成为阻碍党和政府既定战略目标实现的社会原因之一。
1.1我国农民养老保障现状
目前,“农保”亟待解决的问题有三个:政府承担支付养老金的最
后责任,而承诺水平过高;县农保机构直接管理和运营农保基金,投资渠道窄,运作不规范,基金风险大;原制度设计已过时,且管理不规范。
综上所述,一个综合的可持续发展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尚未形成,在土地初级保障的基础上,绝大多数农民的养老缺乏保障,这将加剧城乡差距,酿成一系列社会问题。
我党和政府向农民提供养老金的思想产生于新中国建立之初。
法律渊源。我国《宪法》第45条规定的获得物质帮助权利包括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第44条规定的退休制度没有将企业和事业单位限制在城镇。因此,《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提出:“有条件的基本核算单位可以实行养老金制度”。
政策渊源。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决定》提出:“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同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价值取向。中国农村养老保障改革经历了从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
几个发展阶段,在不同社会背景下其政策选择的价值取向不同。
第一阶段的政策选择具有明显的互助倾向(1949以后-1980年),即依靠集体经济,走互助养老保障道路。其价值取向是“低效率的公平”。
第三阶段(党的十六大以后)的政策选择正在淡化二元结构,树立“城乡整合发展”的理念,依靠土地和市场建立“土地与家庭保障”相结合的养老保障模式,并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开始建立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该模式的价值取向应当强调“公平与效率结合,实现更高效率的公平”。
1.3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紧迫性
社会学意义的大家庭正在消失。可以提供养老保障的家庭指社会学意义的三代或四代同堂的大家庭,而这种家庭伴随着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正在解体。相反,4/2/1结构的家庭在农村普及速度超过城市。农村家庭结构的变化是削弱土地保障功能的重要原因。
可见,农民养老已经面临严重问题。
200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72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476
元,这仅是表面现象。
严重的贫富“两极分化”和国民收人分配的“歧视”将严重破坏社会公平基本原则。而社会分配不公是不稳定的根源之一,必然对社会稳定造成巨大冲击。因此,在我国加入WTO和继续改革开放之际,还富于民,消除长期存在的城乡收入分配不公,具有社会矫正功能和发展战略意义。可以说,现在是解决农民养老保障的关键时刻,从战略角度讲,鼓励和资助农民进行养老储蓄的过程,也是促进农村金融发展和文明建设的过程,是一举多得的公共选择。
2.方法研究
2.1国际比较法
比较目标:城乡养老保障制度建设是否应当或可以同步发展?
近年来,随着欧盟各国人口老龄化状况严重及其总体削减社会保障费用的大背景,对农民养老金的管理也日趋严格,主要发展趋势如下:提高农民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普遍都提高到65岁或以上;除普遍国民年金外,其它计划的养老金给付均与缴费情况相联系;对领取全额养老金的条件更加严格。欧盟各国农民养老金计划筹资来源多样化,包括缴费、政府补贴和税收等。个人缴费份额在提高、政府补贴比例
在下降,以避免原福利国家高福利的通病。
2.2实证研究法
研究目标:举办农民养老金计划的公共政策具有什么社会功能?
日本实现工业化的进程情况与中国情况比较接近。在战后50年间,日本成功地从一个农业人口占将近四成的国家完成城市化,并将农村人口降低至4%。日本实行“国民皆保险”
上述政策旨在提高农村老人福利的同时,鼓励他们离开土地进入城市。当日本又开始鼓励农民留在土地上的时候,权益转让金即被取消。
(2)农民养老金是日本农业政策选择中的重要因素鼓励离农。在战后初期,为了保障农业得到稳定发展,并实现西方式的农业现代化,日本政府大力推行城市化的进程。《农业劳动者年金基金法》鼓励农民离开土地,并对将土地经营权进行转让后丧失生活源泉的农民给予补偿政策,这在农民的国民年金中表现得很突出。
推行返农政策。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日本农业人口急剧下降,当年的农业劳动力逐渐进入高龄,而年轻人纷纷进入大城市谋生(日语称之为“上京”),农业人口高龄化程度十分严重。因此,日本的
农业政策从鼓励“离农”转向“返农”,养老金政策也随之调整。
(3)农协组织发挥了重要作用经办农民年金的机构是农业协作组织(农协)。日本农协的组织结构别具一格,面对农民是供销联合体(县以下),面对政府是行政、贸易和金融的多功能组织(县以上),其共济职能的主要特点有三个:一,从中央到都道府县、再到市町村的三级组织结构:农协共济采取三段制方式进行经营,即“共济”、“再共济”和“再再共济”;将参保人的风险加以分散,以维持共济事业的稳定性。二,保险功能:农协共济提供人身保险,包括疾病保险、伤害保险、养老保险(年金)和死亡保险。三,成功优势:费用较商业保险少,成本低;无营销费用;保全性强,解约率低;道德风险低,逆选择可能性小;可以兼业经营寿险和财险。
本研究证明:养老金计划是帮助农民脱贫的政策手段,同时还是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战略措施。
2.3组合设计法
相对个人缴费来说,参保率是个较好的评价指标。数据显示:参保率与GDP 弱相关,这说明:农民参保积极性与GDP 和收入关系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