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教程课件word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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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公文的概念与特点
一、公文概念
(一)字面意义:公务文书
(二)概念界定
广义:指在公务活动中用以上传下达、处理问题、反映情况、联系事务、商洽工作的具有特定效力和惯用体式的文书。
广义的定义要注意四点:
1、公务活动
2、公文的作用
3、公文的特定效力(参见《国务院关于西安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4、公文的惯用体式
那么哪些文章属于广义公文?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共15种)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
决定、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决议、指示、公报、条例、规定(14种)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决定、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命令(令)、公告、通告、议案(13种)
事务文书:计划、总结、讲话稿、述职报告、工作报告、组织鉴定等。
八无:无亲无故,无怨无恨,无牵无挂,无恃无畏。
狭义:专指党和国家行政机关正式规定的文种。也称为是“法定公文”。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共15种)
(三)公文、文书、文件
1、文书
指处理一切公私事务的文字材料。包括公务文书和私人文书。私人文书如:私人书信、日记、自传、手稿、家谱、房契、地契等。
2、文件
专指各级党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发出的具有固定格式的正式公文。参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十一五”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二、公文特点
受命性,实用性,时限性,法定性,定向性
程序性(起草、审核、签发、复核、登记、印制、核发)
规范性
第二节公文的源流
一、公文的起源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说:“从铁矿的冶炼开始,并由于文字的发明及其应用于文献记录而过渡到文明时代。”
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学问题》中说:“生产的继续发展,阶级的出现,文字的出现,国家的产生,国家进行管理工作需要比较有条理的文书……”
(一)公文源起要素:1、社会管理活动的发展2、文字的出现
(二)开端:甲骨公文
二、公文的演变
(一)辛亥革命以前
1《尚书》
2典、谟、训、诰、誓、命
3秦朝
4制、诏、奏、书
5汉朝
6汉承秦制,新增了策书、戒书和章、表、驳议。
(二)辛亥革命至新中国成立
1、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公文程式命令》。
2、1931年,中央秘书处《文件处置办法》。
3、抗日战争初期,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改革公文程式的理论与实际》、《公文程式再加改革令》、《陕甘宁边区政府新公文程式》。
4、解放战争后期,《陕甘宁边区政府公文处理制度》、《简明公文程式》、《公文处理办法》、《公文处理暂行办法》。
(三)新中国成立至今
1、党的机关公文
195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统一文件用纸与格式的固定》
198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国共产党各级领导机关文件处理条例(试行)》
199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
2、国家行政机关公文
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文处理暂行办法》
1981年,国务院办公厅《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暂行办法》
1987年,国务院办公厅《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1993年,国务院办公厅《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2000年,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现行:201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3、关于公文的格式
1988年,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家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88) 1999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
现行:2012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
第三节公文的分类
一、公文的分类
1按公文的效力分:规范性公文和非规范性公文
2按公文的使用范围分:通用公文和专用公文
3按公文的性质作用分:
a法规性公文:命令(令)、章程、条例、规定、办法、细则等。
b指挥性公文:命令(令)、决定、决议、批复、意见等。
c知照性公文:公告、通告、通知、通报、公报、函、简报等。
d报请性公文:报告、请示等。
e记录性公文:纪要等
4按公文的行文方向分:
a上行文:请示、报告等。
b下行文:命令(令)、决定、决议、公报、公告、通知、通告、通报、批复、简报等。
c平行文:如函等。
d通行文(泛行文):意见、纪要等。
5按公文的收发方式分:收文,发文
6按公文的机密程度分:秘密公文(密件)普通公文
7按公文办理的时限要求分:常规公文,紧急公文
8按公文的载体分:纸质公文,电子公文
二、学习公文的途径与方法
1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2尽可能多地接触公文实例,从阅读中提高
3要认真练好“内功”,自觉做到多写、多练、多积累。
第二章法定公文概述
第一节定义
一、法定公文的界定
公文的广义和狭义之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二、法定公文的特点
1制发主体的法定性:法定公文由法定的组织及其领导人制发。
2内容效用的权威性:一经制发便具有法定的权威性和效力。
3结构模式的程式性:法定公文在内容项目的排列、用纸规格、印刷装订等方面都有固定的格式规定。
4语言表达的特定性:准确,明白,简洁,庄重,生动
第二节法定公文的分类
一、按行文方向分
上行文:指下级机关向具有隶属关系的上级机关报送的公文。如:请示、报告等。
下行文:指上级机关向所属下级机关发送的或向公众公布的公文。如命令、决定、决议、指示等。
平行文:指同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为协商或通知有关事项而制发的公文。如:函等。通行文(泛行文):它既可用于上行文,又可用于下行文,还可以用于平行文。如:意见、纪要等。
二、按机密程度划分
1密件:绝密、机密、秘密2普通公文
三、按紧急程度分
1常规公文2紧急公文:“特急”、“加急”3电报:“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第三节法定公文的格式
一、公文格式的组成
(一)版头部分
1、版头含义:处于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
注意:
版头部分必须在首页;版头和正文的开始必须同居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