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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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6篇)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6篇)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____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____元以上,使用期限在____年以上的,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____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医院固定资产分为五类:房屋及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第三十条购入固定资产,按购入价格、包装费用、运输装卸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和进口设备的进口税金等计价。

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其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拆除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

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市场同类固定资产的价格计价。

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无偿调拨或由于医院撤并转入的固定资产,按原单位账面原值记价。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按账面价值的一定比率提取修购基金(详见附件3:医院专用设备修购基金提取年限表),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

具体的比率由医院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使用年限核定,报卫生主管部门备案或批准后执行。

比率一经确定,除有特殊情况外不得随意变动。

第三十二条医院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固定资产盘盈,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按同类固定资产价值或重置完全价值增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

固定资产盘亏及毁损,在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扣除变价收入、保险公司和过失人的赔偿后,冲减固定基金。

第三十三条固定资产清理报废和转让,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

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经有关部门鉴定,报经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批准后,其变价净收入转入修购基金。

人民医院资产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民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人民医院所有固定资产的申购、使用、保管、处置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人民医院资产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权责明确、责任到人;(三)勤俭节约、合理使用;(四)定期盘点、账实相符。

第二章资产分类与范围第四条人民医院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几类:(一)房屋及建筑物:包括医院拥有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如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库房、职工宿舍、食堂、锅炉房等;(二)专业设备:指医院根据业务工作需要购置的价值在800元以上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设备,如医疗仪器、设备、医疗器械等;(三)一般设备:指医院用于业务工作的通用性设备,如办公家具、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等;(四)图书:指医院储藏的统一管理使用的业务用书;(五)其它设备:指以上各类未包括的固定资产。

第五条本制度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包括:(一)购买、接受捐赠、调拨、融资租赁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二)经批准报废后恢复使用的固定资产;(三)因其他原因增加的固定资产。

第三章资产申购与采购第六条资产申购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资产申购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财务部门;(二)财务部门对申购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院长审批;(三)院长审批同意后,由采购部门负责采购。

第七条资产采购需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二)质量可靠、性能优良、价格合理;(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第四章资产使用与保管第八条资产使用部门应按照资产的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资产安全、有效运行。

第九条资产保管部门负责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资产完好无损。

第十条资产使用部门与保管部门应建立定期检查、维护制度,确保资产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第五章资产处置与报废第十一条资产处置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使用部门提出资产处置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财务部门;(二)财务部门对处置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院长审批;(三)院长审批同意后,由相关部门办理资产处置手续。

医院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设备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设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设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权责分明,责任到人;(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三)严格审批,规范流程;(四)定期盘点,确保资产安全。

第二章设备固定资产分类第四条医院设备固定资产分为以下类别:(一)房屋及建筑物:包括医院拥有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二)专业设备:指医院根据业务工作需要购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设备;(三)一般设备:指医院用于业务工作的通用性设备;(四)其他设备:指以上类别未包括的固定资产。

第三章设备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与入库第五条设备固定资产的购置应严格按照预算、计划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设备固定资产的验收应由相关部门负责,确保设备质量、数量、规格符合要求。

第七条设备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由使用部门填写《设备固定资产入库单》,报财务部门办理入库手续。

第四章设备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与保养第八条设备固定资产的使用应由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第九条设备固定资产的维护与保养应由使用部门负责,定期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等保养工作。

第十条设备固定资产出现故障,应及时报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五章设备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与盘点第十一条设备固定资产达到报废条件或因故无法修复时,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办理报废手续。

第十二条设备固定资产的处置应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第十三条设备固定资产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第六章责任与奖惩第十四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设备固定资产的管理负直接责任。

第十五条对在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设备固定资产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医院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入库、领用、调配、报损等环节的手续,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固定资产,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根据《医院财务制度》《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央行政单位的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配置标准》等文件,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1000元及以上(①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超一年,低值在一年以内②价值高低③核算科目都不同)(其中: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及以上),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大类:土地、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动植物及其他。

(1)房屋和建筑物,指产权属于医院的房屋、建筑物以及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施。

如:业务用房、行政用房、后勤用房、职工宿舍及食堂等。

(2)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用途的设备。

如:CT、X光机、B超、实验仪器等医疗设备。

(3)通用设备,指常用的办公和事务方面的设备。

如:计算机、办公设备、车辆、电气设备、通信设备等。

(4)文物和陈列品,指博物馆、展览馆等的各种文物和陈列品。

如:古玩、字画、纪念物品等。

(5)图书档案,指专业图书馆、文化馆的图书和单位的业务书籍。

包括政治、业务、文艺等书籍。

(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指各种教学、行政办公家具。

如公办桌、文件柜、沙发等。

以上固定资产都应按财政资产管理系统即固定资产国家分类标准进行分类核算。

第二章权责划分第四条医院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坚持“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结合,用和管结合,账实相符”的原则。

医院固定资产业务管理制度

医院固定资产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合理利用和有效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保管、处置等业务活动。

第三条医院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第二章固定资产分类与计价第四条医院固定资产分为以下五大类:1. 房屋及建筑物:包括医院拥有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2. 专业设备:指医院根据业务需要购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设备,如医疗设备、仪器等;3. 一般设备:指医院用于业务工作的通用性设备,如办公家具、交通工具等;4. 图书:指医院储藏的统一管理使用的业务用书;5. 其他固定资产:指不属于以上四类的其他固定资产。

第五条固定资产计价按照以下原则:1. 外购固定资产:以购入价格加上购入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如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等)计价;2. 自制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成本计价;3. 捐赠固定资产:按照捐赠方提供的凭证或者市场价格计价。

第三章固定资产购置与验收第六条固定资产购置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 需求分析:各部门根据业务需求提出购置申请;2. 项目论证: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购置项目进行论证;3. 预算编制:根据项目论证结果编制预算;4. 购置审批:经医院领导班子审批后进行购置;5. 验收:购置后,由采购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共同进行验收。

第七条固定资产验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验收时间:在购置后一个月内完成;2. 验收内容:核对数量、规格、型号、质量等;3. 验收结果: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

第四章固定资产使用与保管第八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使用责任,确保资产安全。

第九条固定资产保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建立固定资产台账,详细记录资产信息;2. 定期检查资产状况,发现问题时及时报修;3. 加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资产信息化管理。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利用效率,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保管和处置行为,保障医院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院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高效的原则,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第四条医院应设立固定资产管理组织,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

第二章固定资产分类第五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包括以下五大类:(一)房屋及建筑物类:指医院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二)专业设备类:指医院根据业务工作需要购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设备,如医疗仪器、设备、医疗器械等。

(三)一般设备类:指医院用于业务工作的通用性设备,如办公家具、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等。

(四)图书类:指医院储藏的统一管理使用的业务用书。

(五)其他固定资产类:指以上各类未包括的固定资产。

第三章固定资产采购和验收第六条固定资产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合格的供应商,确保采购质量。

第七条固定资产采购前,应进行可行性论证,明确采购设备的必要性、技术参数、预算金额等。

第八条固定资产采购合同应明确设备质量、售后服务、培训等内容。

第九条固定资产验收应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进行,确保固定资产的完好、合规。

第四章固定资产使用和保管第十条固定资产使用应遵循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保管应设立专门的责任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安全保管。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使用记录,定期进行资产检查和维护。

第五章固定资产盘点和处置第十三条医院应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确保固定资产的账实相符。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处置应遵循合法、合规、审慎的原则,经医院审批后进行。

国企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国企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医院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

第三条国有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规范操作,责任到人;(三)合理配置,提高效益;(四)账实相符,定期盘点。

第二章固定资产分类及管理职责第四条固定资产分类:(一)房屋及建筑物类:包括医疗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等;(二)专业设备类:包括医疗设备、检验设备、科研设备等;(三)一般设备类:包括家具、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等;(四)图书类:包括纸质图书、电子图书等;(五)其他固定资产:包括文物、艺术品等。

第五条管理职责:(一)医院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财务核算、监督和管理;(二)医院总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调配、维修和报废;(三)使用科室负责固定资产的使用、保养和日常管理;(四)审计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固定资产购置及验收第六条固定资产购置:(一)医院财务部门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编制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经医院领导班子审批后实施;(二)采购部门按照采购计划,通过公开招标、询价等方式,选择合适的供应商;(三)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固定资产验收:(一)采购部门收到货物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二)验收合格后,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三)验收不合格的,退回供应商或要求进行维修。

第四章固定资产使用及维护第八条固定资产使用:(一)使用科室按照固定资产使用规范,合理使用固定资产;(二)使用科室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三)使用科室应做好固定资产的保养工作,延长使用寿命。

第九条固定资产维护:(一)医院总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二)对重要设备,应定期进行保养和检修;(三)对无法维修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报废。

2024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024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024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资产安全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管理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的限额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配置、高效使用、严格监管、依法处置的原则。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分类与编码第五条医院的固定资产按照用途和性质分为房屋及构筑物、医疗设备、办公设备、交通工具、图书资料、家具用具及其他等类别。

第六条每项固定资产都应有唯一的编码,以便于识别和管理。

编码规则由财务部门统一制定。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购置第七条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根据医院的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经过严格的预算审批程序,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购置的固定资产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行业规定,确保质量合格。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使用与保管第九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应遵守操作规程,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第十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保养工作。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保管应做到账实相符,定期进行清查盘点。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维修与更新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的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维修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达到使用年限或技术落后时,应及时提出更新计划,并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六章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处置第十四条固定资产因损坏、老化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应按规定程序申请报废。

第十五条报废的固定资产应由财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置。

第七章监督与责任第十六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的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固定资产管理情况。

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固定资产损失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其安全、有效地利用和保值增值,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固定资产指为医院生产活动提供长期使用的资产,包括建筑物、设备、机器、交通工具等。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合规、安全、高效、规范的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第四条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由医院设立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具体责任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主管负责。

第二章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第五条医院所有的固定资产应当进行登记管理,包括资产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值、使用年限等信息。

第六条固定资产登记应当按照分类管理,分为建筑物、设备、机器、交通工具等类别,建立相应的资产编码。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登记应当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保证资产的准确、完整、及时性。

第八条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应当在购置后及时登记,包括资产的来源、购置日期、购置金额等信息。

第九条固定资产的减值或报废应当及时登记,包括减值或报废的原因、处理方式等信息。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移交、借用应当登记,包括移交或借用的原因、使用期限等信息。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闲置、封存、变卖等情况应当及时登记,相关方需经过审批。

第十二条对固定资产的登记信息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核对,确保资产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固定资产使用管理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应当按照制度规定,合理、有效地进行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和良好使用。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使用,确保设备操作正常。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应当经过审批和登记,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不得私自转让、借用。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应当及时进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的安全管理应当加强,设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性能。

第四章固定资产处置管理第十八条固定资产的处置应当按照程序进行,经过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医院资产管理制度(5篇)

医院资产管理制度(5篇)

医院资产管理制度(5篇)医院资产管理制度(精选5篇)医院资产管理制度篇1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管理办法。

二、负责固定资产的明细核算,保持核对帐、物、卡相符。

三、负责编制固有关固定资产的报表。

四、按时准确计提折旧。

五、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按权限规定办理盘亏、盘盈、报废审批手续。

六、办置固定资产购置、调入调出、价值重估、折旧、调整、内部转移、租赁、封存、出售及报废等会计手续,定期清查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七、和有关部门共同分析固定资产使用效果并负责提供相关资料。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院资产管理制度篇2一、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分类和计价1、确认标准(1)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资形态。

(2)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设备,也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2、范围和分类(1)房屋及建筑物:指产权属于本单位的一切房屋建筑物及各种附属设施;(2)专业设备:指用于业务的各种医疗仪器、设备等;(3)一般设备:指办公与事务用的设备、家具、用具、交通工具等;(4)图书:指各种专业图书、技术图书和重要杂志等;(5)其他固定资产:指不属于以上各类范围的固定资产。

3、计价(1)购入的固定资产,按购入价格,包括运输装卸、包装费用、安装调试费和进口税金等计价;(2)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3)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发生的房屋建筑物,按其原值加上改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拆除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4)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5)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6)接受捐款的固定资产,按市场同类固定资产的价格计价。

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7)无偿调拨或由于医院撤并转入的固定资产,按原单位帐面原值计价;(8)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2024年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2024年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2024年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文为强化医院固定资产管理,明确各科室责任,确保国有资产安全,提升固定资产投资效益,保障医疗、科研等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固定资产分类固定资产指医院在提供医疗保健服务过程中,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且在使用中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

依据医院现行财务规定及资产归属关系,固定资产分为五类:房屋及建筑物类、专业设备类、一般设备类、图书类、其他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科室责任制1. 医院采购科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调配和维修,建立科室级的资产明细账,进行定期盘点并办理调拨、变价、报废等相关审批手续。

2. 财务科负责全院固定资产总账及二级明细分类账的建立和核算,参与定期盘点和账目核对,实施会计监督。

3. 后勤保障部设立废旧资产回收仓库,建立“废旧资产回收明细账”,实行账物分离管理。

三、固定资产计价医院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格加上相关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成本和税金)计价。

进口设备按原价加进口税计价。

贷款购置的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的贷款利息也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四、固定资产购置1. 购置固定资产遵循经济效率原则,由科室提出申请,上报采购科,采购科汇总后报院长或院采购委员会批准。

2. 大型医疗设备和贵重医疗仪器在购置前需进行市场论证、财务分析和科室效益预测。

3. 经批准购买的固定资产,发票需在采购科登记,同时建立固定资产台账。

4. 符合县政府采购办管理规定的金额购置固定资产,需报县采购办批准。

五、固定资产调配科室间不得擅自调配固定资产,确需调配的需填写申请单,经院长批准后,由采购科办理调配手续,并通知财务科调整科室成本核算数据。

六、固定资产报废1. 使用期限已满或失去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填写报废单,由采购科组织调查核实,按程序报院长批准。

废旧资产交后勤废旧仓库,由管理人员在报废单上签字,采购科和财务科办理销账手续。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文(5篇)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文(5篇)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规范资产的使用和处置,保护医院的资产安全,提高资产使用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管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的。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房屋、设备、器械等各类固定资产。

第四条本制度的宗旨是:维护资产的安全,合理使用,加强管理和运营效益。

第五条本制度的实施机关是本医院的资产管理部门。

第六条本制度的执行人员是本医院的资产管理部门及其他涉及到资产管理职能的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第七条本制度的监督机关是本医院的资产管理部门及监察部门。

第八条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细则和标准由资产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医院领导审批。

第二章资产分类管理第九条本医院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和设备两大类。

第十条房屋资产包括医院所有的建筑物、房屋等,属于固定性、长期的资产。

第十一条设备资产包括医疗设备、器械等用于医疗工作的设备,属于具备一定使用寿命、固定到场所的资产。

第十二条房屋资产和设备资产应当分别建立相应的资产管理台账,详细记录资产的信息、使用情况和价值变动等。

第十三条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资产进行定期盘点和清查,并将结果记录在资产管理台账中。

第十四条对于已经报废或者无法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置,并做好记录。

第三章资产使用和维护管理第十五条本医院所有的固定资产使用必须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要求。

第十六条所有的固定资产使用人员必须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正确操作,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七条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等问题须立即上报资产管理部门,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第十八条对于长时间不使用的设备资产,资产管理部门应建立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九条设备使用人员应当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清洁,确保其正常运转。

第二十条举办培训、会议等活动需要使用资产的,必须提前向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并按照规定收取相应的费用。

医院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医院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及其他固定资产。

第三条医院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合理配置,高效利用;(三)权责分明,责任到人;(四)定期盘点,及时调整。

第二章固定资产使用范围第四条医院固定资产的使用范围包括:(一)医院各部门、科室、实验室、教研室等内部使用;(二)医院对外合作、科研、教学、培训等外部使用;(三)医院内部调剂、捐赠、报废等特殊使用。

第三章固定资产使用程序第五条固定资产使用前,应办理以下手续:(一)由使用科室填写《固定资产使用申请表》,经科室负责人审批;(二)使用科室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签订《固定资产使用协议》;(三)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办理资产领用手续,填写《固定资产领用登记簿》。

第六条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使用人员应熟悉固定资产的性能、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二)使用过程中,应保持固定资产的完好,不得随意拆卸、改装;(三)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位,保持场地整洁;(四)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固定资产损坏,应及时上报,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维修或更换。

第四章固定资产使用责任第七条固定资产使用责任:(一)使用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固定资产的使用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二)使用人员对所使用固定资产负有直接使用责任;(三)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负有监督责任。

第五章固定资产盘点与报废第八条医院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一)盘点周期: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各部门每月进行一次局部盘点;(二)盘点方法:采用实地盘点与账务核对相结合的方式;(三)盘点结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第九条固定资产报废应遵循以下程序:(一)使用科室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经科室负责人审批;(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报废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报废原因;(三)医院领导审批报废申请,办理报废手续;(四)报废固定资产按规定进行处置。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精选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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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凡产权属于医院的一切建筑物及各种附属设施、各种医疗仪器和专业设备、力公与事务用的设备、家具、用具、交通工具等均属于固定资产的范围,均应按规定计价,列入固定资产范围管理。

二、医院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分级核算、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基建办负责建筑物及各种附属设施的管理:设备科负责各种医疗仪器和专业设备、交通工具的管理:科教科微机室负责微机网络、微机及辅助设备的管理;总务科负责事务用的设备、家具、用具的管理。

规财科负责固定资产的总账和分类账。

三、医院设置的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计划、采购、验收、编号、调配、维修、清查盘点、报废、明细账核算、资料档案管理以及办理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工作。

四、设备科协同使用科室要对购置大型设备要对设备的价格、性能、适用范围、预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进行可行性论证。

五、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出借、出租、调拨的报告和审批手续。

凡报损、报废的,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鉴定,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销账,报废和转让的审批权限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六、医院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由管理部门、使用科室、财务部门统一组织并实施。

发现余缺应及时记录,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医院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原则为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保障医疗服务的正常运行,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规范管理,明确责任;2. 优化配置,提高效益;3. 严格审批,确保安全;4. 定期盘点,及时更新。

二、固定资产的定义及分类1. 定义:固定资产是指医院在医疗保健服务活动过程中,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其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2. 分类:(1)房屋及建筑物类;(2)专业设备类;(3)一般设备类;(4)图书类;(5)其他固定资产。

三、各部门职责1. 采购科: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保管调配和维修,建立分科室的财产实物明细账,负责定期清查盘点,办理调拨、变价、报废等有关审批手续。

2. 财务科:负责全院固定资产总账和按五类设置二级明细分类账的建账和核算工作,定期参加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和账目核对工作,实行会计监督。

3. 使用科室: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有效。

4. 后勤保障部:设立废旧资产回收仓库,并建立废旧资产回收明细账,实行账、物分管。

5. 质量控制科:负责对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使用、维护等方面进行质量监督。

四、固定资产管理流程1. 购置:采购科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提出购置申请,经批准后进行采购。

2. 验收:财务科、质量控制科、使用科室共同参与验收,确保资产质量。

3. 入库:采购科将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移交给财务科进行入库登记。

4. 使用:使用科室按照规定使用固定资产,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5. 盘点:财务科定期组织盘点,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6. 报废:固定资产达到报废条件时,使用科室提出报废申请,经批准后进行报废处理。

五、奖惩措施1. 对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造成资产损失、浪费或流失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医院财务科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财务科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固定资产的定义固定资产是指医院在医疗、科研、教学等活动中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的分类1. 房屋及建筑物:包括医院所属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

2. 专业设备:包括医疗设备、科研设备、教学设备等。

3. 一般设备:包括办公设备、家具、车辆等。

4. 图书:包括医院图书馆藏书、资料等。

5. 其他固定资产:包括医院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具有长期使用价值的资产。

四、固定资产管理职责1. 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核算、折旧、报废等管理工作。

2. 使用科室负责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保养和日常管理工作。

3. 采购科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工作。

4. 后勤保障部负责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和报废处理工作。

五、固定资产购置1. 固定资产购置应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决策、合理配置、确保效益;(2)公开透明、公平竞争、择优采购;(3)合理使用、节约成本、提高效益。

2. 固定资产购置前,需进行可行性论证,包括项目必要性、技术可行性、经济效益、资金来源等。

3. 固定资产购置,应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六、固定资产验收1. 固定资产到货后,由使用科室、财务科、采购科共同进行验收。

2. 验收内容包括:设备型号、规格、数量、质量、技术参数等。

3. 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建立固定资产台账。

七、固定资产折旧1.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年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 财务科应按月计提折旧,并在固定资产卡片上注明折旧金额。

3. 固定资产折旧额计入当期成本或费用。

八、固定资产报废1. 固定资产达到报废条件时,由使用科室提出报废申请。

2. 报废申请应包括:固定资产名称、型号、规格、使用年限、折余价值、报废原因等。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固定资产的定义和分类(一)固定资产的定义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1、房屋及建筑物:包括医院的门诊楼、住院楼、办公楼等各类房屋及附属设施。

2、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如医疗设备、科研设备等。

3、一般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如电脑、打印机、空调等。

4、图书:指医院图书馆收藏的各种图书、期刊等。

5、其他固定资产:指不属于以上各类的固定资产,如家具、交通工具等。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及职责(一)设备科负责医疗设备、器械等专用设备的采购、验收、维修、保养、报废等管理工作。

(二)总务科负责房屋及建筑物、一般设备、家具、交通工具等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维修、保养、报废等管理工作。

(三)财务科1、负责固定资产的总账和明细账核算,定期与资产管理部门核对账目,确保账账相符。

2、参与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进行财务处理。

(四)使用部门1、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保管和使用,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

2、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做好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四、固定资产的购置(一)购置计划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设备科和总务科根据医院的发展规划和资金情况,制定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采购1、固定资产的采购应按照政府采购和医院招标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2、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购置计划和采购合同进行采购,确保采购的固定资产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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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定市第二人民医院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和加强各科室、职能部门固定资产管理行为,科学合理购置、分配、使用医院固定资产。

进一步促进医院固定资产使用效能的发挥,根据《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保障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陈立医院固定资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及领导小组职责如下:(一)领导小组成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
二、固定资产的定义
医院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及以上),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并在使用过程总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然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医院固定资产实行三账一卡管理,即:财务部门负责总账和一级明细分类账,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二级分类明细账,使用部门负责建卡(台账)。

2.固定资产需要按不同标准分类。

按经济用途,医院固定资产可分为行政管理用固定资产和医疗服务用固定资产。

3.按使用情况,医院固定资产可分为使用中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和不需用固定资产。

4.按自然属性分类,医院固定资产可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房屋和建筑物,指医院拥有和控制的房屋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其中房屋包括门诊、病房、影像室、制剂室等医疗服务用房、库房、职工宿舍、职工食堂、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水塔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和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专用设备,指医院根据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购置的具有专业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如CT、手术台等。

一般设备,指医院持有的通用性设备,办公家具、交通工具等。

其他固定资产,指以上各类未包含的固定资产,其中包括图书。

5.采购设备运到后,设备处和设备使用部门应对设备进行开箱检查,并填列《设备开箱验收单》
6.设备处人员在《设备开箱验收单》上填列所收到设备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相关参数、出厂日期、制造单位,
以及附属设备和技术文件等。

7.《设备开箱验收单》一式三联,在与采购合同或采购订单核对一致后,由设备处人员、设备使用部门和供货商分别签字确认,并由三方分别归档保存。

8.设备试运行。

1.无需试运行处理。

(1)在对设备进行开箱验收后,设备处人员填制《固定资产移交单》,将验收合格后的固定资产移交给使用部门。

(2)由设备处人员和使用部门相关人员分别在《固定资产移交单》上签字确认。

(3)《固定资产移交单》一式三联,其中一联由使用部门保管,一联由资产管理部门归档保存,并以此作为设备转入的依据,一联随《固定资产转交申请表》交给财务部门。

2.需要试运行处理。

(1)在进行开箱验收确保型号、数量与合同规定一致后,应先由设备使用部门对设备进行试运行。

(2)试运行过程中,应详细填列相关的试运行记录。

(3)试运行合格后,应由设备试运行部门相关人员、安装技术人员、检验员以及供货商。

签字确认,同时,填列《固定资产移交单》,与设备使用部门办理移交手续。

9.验收后续工作
(1)对购入设备办完移交手续后,资产管理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应对固定资产及时进行编号。

(2)固定资产一经编号,不得改变,也不能重复编号,同一编号不能重复使用。

(3)验收后应及时生成该固定资产序号并及时贴于固定资产上。

四、固定资产盘存报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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