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计算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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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及实例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及实例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及实例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依法计算并缴纳的税金。

正确计算企业所得税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将为您介绍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及实例,以帮助企业准确计算并缴纳所得税。

一、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如下:所得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其中,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经营所得额减去各项允许扣除的费用后的金额。

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是根据企业所属的税务部门指定的。

二、企业所得税计算实例为了更好地理解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我们将通过一个实际的计算实例来说明。

某企业在一年的经营中,其营业收入为100万元,成本费用为60万元,税前利润为40万元。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该企业需要根据以下公式计算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利润 - 各项扣除费用= 40万元 - 各项扣除费用假设该企业的各项扣除费用包括员工工资、租金、水电费等共计20万元,那么应纳税所得额为40万元 - 20万元 = 20万元。

假设该企业所属的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0元。

根据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所得税额可计算如下:所得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20万元 × 25% - 0元= 5万元所以,该企业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5万元。

三、注意事项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各项扣除费用应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并且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凭证和文件。

2. 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会根据国家税收政策的调整而发生变化,请及时了解最新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以确保计算的准确性。

3. 如果企业有多个业务部门或分支机构,需要根据不同业务部门或分支机构的利润情况进行独立计算,并按照法定程序合并计算企业所得税。

四、总结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是所得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需要确保应纳税所得额的准确性,并了解最新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举例说明

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举例说明

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举例说明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举例说明?怎么交?怎么算出来?企业所得税的征税方式有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

查账征收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大中型企业。

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举例说明,希望大家喜欢!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举例说明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企业所得税是按年利润高低来分阶梯缴纳的:年利润小于100w,目前是按2.5%缴纳。

年利润100-300w,前面100w,按2.5%缴纳,多出的款按5%。

年利润300w以上,全额增收,按25%缴纳。

企业所得税怎么交1、纳税申报人员应在申报期限内打开当地的国家税务总局网站;2、进行身份验证并登录公司账号;3、在【我要办税】功能中的【税费申报及缴纳】栏目选择【企业所得税】税目,点击【填写申报表】功能模块,然后跳转至税务申报界面,完成申报表的填写及上传。

企业所得税怎么算出来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应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适用税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__适用税率。

企业所得税是按年利润高低来分阶梯缴纳的:年利润小于100w,目前是按2.5%缴纳。

年利润100-300w,前面100w,按2.5%缴纳,多出的款按5%。

年利润300w以上,全额增收,按25%缴纳。

企业所得税怎么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步骤如下:收集相关资料:企业所得税的申报需要用到的资料包括企业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核算凭证等,在开始申报之前,企业需要通过内部核算或者外部会计公司来准备好这些资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确定申报方式: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方式主要有直接办理和网上申报两种,具体的申报方式可以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计算实例

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计算实例

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计算实例(2013-03-2915:58:58)转载▼分类:财税实务(仅供参考)标签:杂谈一、总机构基本情况某公司成立于2009年,总部位于北京朝阳区,在北京东城、西城设有分公司。

二、汇总纳税企业的设立总机构2012年在重庆增设分公司(简称重庆分公司),其具体业务流程如下:首先总机构需到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增加其分支机构信息。

并报送《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总分机构备案表(总机构)》完成备案手续。

其次重庆分公司需到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册税务登记手续。

并报送《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总分机构备案表(分支机构)》、完成备案手续。

同时,东城、西城分公司需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总分机构备案表(分支机构)》完成备案手续。

说明:对于总、分机构均在北京市范围内的企业,视同独立纳税单位,不采取分支机构就地预缴的办法;对于总机构在北京市,既有本市也有外省市的分支机构,其在本市的分支机构按照规定参与税款分摊。

汇总纳税企业中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无论是否参与税款分配均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注销的分支机构无论是否参与分配税款,总机构均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变更备案信息。

备案信息发生改变时,需要同时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使税务登记信息与备案信息一致。

三、总分机构季度预缴2013年第一季度总机构应纳税所得额800万元,应纳税额200万元;分公司三项权重如下(单位:万元):公司名称营业收入职工薪酬资产总额东城分公司400801000西城分公司500801500重庆分公司10040500合计10002002000四、总机构预缴总分机构处以相同税率地区间的计算过程步骤一:根据分支机构三因素权重计算税款分配比例。

东城分公司分配比例=(400÷1000×0.35)+(80÷200×0.35)+(1000÷3000×0.3)=0.14+0.14+0.1=0.38西城分公司分配比例=(500÷1000×0.35)+(80÷200×0.35)+(1500÷3000×0.3)=0.175+0.14+0.15=0.465重庆分公司分配比例=(100÷1000×0.35)+(40÷200×0.35)+(500÷3000×0.3)=0.035+0.07+0.05=0.155步骤二:总机构应缴纳的税款=200×50%=100万元,其中的50万元为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另50万元为总机构应分摊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实例分析

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实例分析

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实例分析下面是一个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的实例分析:首先,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营业利润-可抵扣费用-减免优惠。

在该实例中,可抵扣费用为100万元,减免优惠为50%。

那么,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100万元-50%*(20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

所以,企业所得税=150万元*25%=37.5万元。

但是,在纳税时,企业还可以享受到一些其他的税务优惠和减免政策,这样可以减少企业的税负。

比如,该企业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研发费用和职工教育经费,以及享受出口退税等政策。

假设该企业在2024年度的研发费用为2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为10万元,出口商品总金额为50万元,出口退税率为13%。

研发费用和职工教育经费的计算:(20万元+10万元)/(20万元+10万元)*1.5=1所以,扣除额=150万元*25%*1=37.5万元。

出口退税额=50万元*13%=6.5万元。

所以,在享受了研发费用和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前扣除以及出口退税政策后,该企业的实际应纳税额为37.5万元-37.5万元-6.5万元=-6.5万元。

这意味着该企业在2024年度实际上可以获得6.5万元的负担减免,即由原本应缴纳的37.5万元企业所得税变成了减免6.5万元,实际上享受到了税务优惠和减免政策。

综上所述,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是为了保护企业的利益和合法权益而进行的,以确保企业在纳税时能够享受到相应的优惠政策和税务减免。

通过合理利用税收政策和纳税调整,企业可以减轻税负,提高经营效益。

然而,企业应该在法律和政策的允许范围内进行纳税调整,并遵守相关的纳税规定和义务。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在企业的税务管理中,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是一个重要的工具。

它用于明确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之间企业所得税的分配情况,确保税收的准确计算和缴纳。

一、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的基本概念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是指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汇总纳税企业。

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统一计算,是指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汇总纳税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

分级管理,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都有对当地机构进行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责任,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别接受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

就地预缴,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应按规定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汇总清算,是指在年度终了后,总机构统一计算汇总纳税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

财政调库,是指财政部定期将缴入中央国库的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待分配收入,按照核定的系数调整至地方国库。

二、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的作用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的主要作用在于明确各分支机构应分摊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这有助于保证税收在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之间的公平分配,避免出现税负不均衡的情况。

同时,它也是税务机关对企业所得税进行征管和监督的重要依据,确保企业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通过填写和使用分配表,总机构能够合理地将企业的整体应纳税额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比例分配给各个分支机构,使得各分支机构清楚了解自身应承担的纳税份额,并按照规定进行预缴和申报。

这有助于提高企业所得税纳税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减少税务风险。

三、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的构成要素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通常包含以下几个关键要素:1、总机构信息包括总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主管税务机关等基本信息。

关于总分机构间分摊查补税款问题的案例分析

关于总分机构间分摊查补税款问题的案例分析

2012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 法》的公告(以下简称总局公告2012年第57 号),对总分机构间査补所得税款(包括滞 纳金、罚款,下同)的分摊作出规定。

但现 实情况复杂多变,该文件仍有部分问题未 得到明确,易引发争议。

本文结合实例分 析。

一、 案情简介案例一:2019年,甲市税务局稽査局对 辖区A 公司(总机构)实施税务检査,对其作 出调增2016年及2017年应纳税所得额、补 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的处理决定。

由于A 公司是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在全国 其他地区有多个分支机构,其中B 分公司 2018年办理了注销登记,税企双方针对本 应由其分摊补缴的税款问题发生争议:A 公司认为,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对此问题 并未明确,基于B 分公司已被注销本应由其 承担的税款不需要缴纳;税务机关则认为, 分公司被注销后,不应再作为分摊查补所 得税款对象,本应由其承担的税款统一在A 公司所属地缴纳人库。

案例二:2018年,乙市税务局稽查局自 行对其主管的二级分支机构D 分公司(总机 构为注册地在外省的C 公司)实施税务检 查,发现其存在超税法规定限额列支业务 招待费的情形。

在未提交C 公司统一计算 的情况下,该稽査局自行计算查增的应纳 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并决定直接对D 分公 司作出补税、罚款的处理处罚决定。

税企 双方对于稽查查补所得税款(包括罚款)按 照税法规定比例在总分机构之间进行分摊 的意见一致,但针对能否直接将分公司作 为查补所得税的行政处罚对象问题发生争 议:企业认为,分公司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独 立的纳税主体,该稽査局不能直接对其进 行处罚;税务机关却认为,根据总局公告 2012年第57号第8条第2款及第28条的规 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可以直接将分公 司作为处罚对象。

二、 案例分析实行法人汇总纳税的所得税制是国际通行做法,也是实现所得税调节功能的必 然选择。

所得税核算方法与举例

所得税核算方法与举例

所得税核算方法与举例一、所得税核算方法(1)增值税率平衡法:将销售额减去销售成本和税费后,再减去固定资产折旧和管理费用,得出利润总额。

根据固定资产的折旧程度和资金的运用情况,计算出预期利润。

然后根据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进行计算,确定所得税额。

(3)分部门核算法:将纳税人的所得按照业务部门进行划分,分别计算每个部门的所得税额。

这种方法适用于企事业单位以及具备多个独立经营业务的纳税人。

2.简易核算方法: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统一的计算方法进行核算。

这种方法简化了核算过程,减少了纳税人的核算工作量。

具体核算方法有:(1)比例法:根据税法规定的税率,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所得税额。

(2)差额法:按照收入减去成本的差额确定所得,然后按照统一的税率计算所得税额。

(3)估算法:根据纳税人的历史纳税情况和业务状况,按照税务机关预先确定的比例来估算所得税额。

3.特殊所得税核算方法:适用于特定行业或特定纳税人群体,根据其特殊的经营特点和税务政策,采用特殊的核算方法。

例如,对于金融机构,采用不同的利润计算方法进行核算,对于个体工商户,采用特殊的计税办法进行核算。

二、所得税核算举例1.增值税税负法核算:企业一年销售额为500万元,销售成本和税费为400万元,固定资产折旧和管理费用为80万元,根据税率为20%,计算所得税额的方法为:利润总额=销售额-销售成本和税费-固定资产折旧和管理费用=500万元-400万元-80万元=20万元所得税额=利润总额×税率=20万元×20%=4万元2.工资所得税核算:雇员一年的工资收入为30万元,根据所得税法规定的计算方法,按照不同的税率分段计算所得税额,分段税率如下:0-3万元3-12万元,税率为10%12-25万元,税率为20%25-35万元,税率为25%35-55万元,税率为30%55万元以上,税率为35%根据以上分段税率进行计算,所得税额为:0-3万元,不计算所得税3-12万元,所得税额=(30万元-3万元)×10%=27万元×10%=2.7万元12-25万元,所得税额=(30万元-12万元)×20%+2.7万元=18万元×20%+2.7万元=3.6万元+2.7万元=6.3万元所得税总额=2.7万元+6.3万元=9万元。

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举例说明

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举例说明

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举例说明
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举例说明
企业所得税即企业收入的税负担,是企业交纳的一种重要税务,其会影响到企业的整体财务状况。

本文将以司法结构公司为例,通过实例来讲解如何计算企业所得税。

首先,需要先决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标准,一般来说,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是按照25%的税率进行计算的。

其次,确定企业的应税所得额,一般来说,企业的应税所得额是根据企业营业收入减去允许的税务扣除项所得而来。

例如,一家公司营业收入为50万元,而税务扣除项有房租支出4万元、水电费5万元,则该公司的应税所得额就是50万元-4万元-5万元=41万元。

接下来,根据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即25%,以及企业的应税所得额,即41万元,就可以计算出该公司应纳税额是多少了。

以上公司为例,计算结果是41万元*25%=10.25万元,也就是该公司需要交纳10.25万元的企业所得税。

此外,税收部门还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企业的税务扣抵项十分灵活,允许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享受投资抵扣、研发抵扣等政策。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抵扣,从而减少交往的税收。

综上所述,企业所得税计算的方法十分简单,尤其是实行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税收进行合理计算,减少企业税务负担,保证企业盈利。

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汇算分摊案例分析

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汇算分摊案例分析

跨地区经营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政策跨地区经营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政策一、相关政策《总局<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二、政策梳理(一)概念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分公司登记规定1.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2.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3.设立分公司的登记时间(1)决定作出之日30日内;(2)经批准之日30日内4.设立分公司需提交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2)公司章程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4)分公司负责人仸职文件和身仹证明(三)企业所得税框架下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适用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57号公告。

1.企业所得税总机构管理层级(2)企业所得税总机构管理层级之二外省分支企业所得税总机构管理层级之二税款计算方法①总机构分摊税款= 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②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 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③某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分摊比例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 (3)企业所得税总机构管理层级之三本省+外省分支(3)企业所得税总机构管理层级之三本省+外省分支企业所得税总机构管理层级之三参与税款分配资格企业所得税总机构管理层级之三不分配税款的情况①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计算实例内容

企业所得税计算实例内容

企业所得税计算实例内容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是每家企业应尽的法定义务,企业计算所得税是⼀个复杂的过程,会涉及到很多数据,要根据企业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定。

那么具体要怎样计算呢?店铺通过⼀个实例为⼤家讲解。

⼀、企业所得税计算实例内容1.某企业为居民企业,2008年发⽣经营业务如下:(1)取得产品销售收⼊4000万元;(2)发⽣产品销售成本2600万元;(3)发⽣销售费⽤770万元(其中⼴告费650万元);管理费⽤48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25万元);财务费⽤60万元;(4)销售税⾦160万元(含增值税120万元);(5)营业外收⼊80万元,营业外⽀出5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区捐款30万元,⽀付税收滞纳⾦6万元);(6)收⼊成本、费⽤中实发⼯资200万元,拨缴⼯会经费5万元、发⽣职⼯福利费31万元、发⽣职⼯教育经费7万元。

2.企业所得税计算步骤(1)计算会计利润总额会计利润总额=4000+80-2600-770-480-60-40-50=80万元(2)计算调增所得额A、⼴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调所得额=650-4000*15%=50万元B、业务招待费调增所得额=25-min(25*60%,4000*0.5%)=25-15=10万元C、捐赠⽀出调增所得额=30-80*12%=20.4万元D、税收滞纳⾦全部调增所得额=6万元E、⼯会经费调增所得额=5-200*2%=1万元F、职⼯福利费调增所得额=31-200*14%=3万元G、职⼯教育经费调增所得额=7-200*2.5%=2万元(3)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80+50+10+20.4+6+1+3+2=172.4万元(4)计算应缴企业所得税2008年应缴企业所得税=172.4*25%=43.1万元⼆、计算企业所得税注意事项1、正确掌握税款准予扣除限额项⽬的范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是指与纳税⼈取得的收⼊有关的成本、费⽤、税⾦和损失。

企业所得税案例分析与计算

企业所得税案例分析与计算

一、企业所得税案例分析题1、某市一家化工生产企业,主要产品为高端墙体涂料,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2×13年生产经营业务如下:(1)全年直接销售涂料取得销售收入8000万元(不含用于对外投资的部分),企业全年涂料销售成本4800万元(不含对外投资的部分)。

(2)2月,企业将自产的一批涂料用于投资,同期同类售价为200万元,货物成本为130万元。

(3)企业接受捐赠原材料一批,价值100万元并取得捐赠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17万元,该项捐赠收入企业已计入营业外收入核算。

(4)1月1日,企业将闲置的办公室出租给B公司,全年收取租金120万元,企业将折旧费用计入了当期管理费用中进行扣除。

(5)企业2×13年度准予税前扣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为47。

1万元;发生的销售费用为1800万元(其中广告费为1500万元);管理费用为8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为90万元);(6)财务费用为360万元,其中,由于生产经营需要,该公司向其母公司借款2000万元,且母公司为其担保向其他企业借款1000万元,使用期限均为6个月(2×13年6月1日—11月30日),企业提供的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证明注明的年利率6%,共支付利息90万元.假设该公司2×13年全年各月的所有者权益为600万元。

本年度该公司无其他关联方借款,企业不能提供相关资料证明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7)已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全年实发工资总额为400万元(属于合理范围),实际发生的职工工会经费6万元、职工福利费6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

(8)对外转让涂料的专利技术所有权,取得收入700万元,相配比的成本、费用为100万元(收入、成本、费用均独立核算).(9)6月,企业从国内购入2台环境净化监测设备并于当月投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万元,进项税额85万元,企业采用直线法按5年计提折旧,残值率8%,相关折旧已经计入管理费用中,税法规定该设备直线法折旧年限为10年。

超实用的总分公司企业所得税计算过程详解!

超实用的总分公司企业所得税计算过程详解!

超实用的总分公司企业所得税计算过程详解!展开全文作者:Fiona 大咖说税原创首发最近有很多的小伙伴来问Fiona,跨地区经营的总公司、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该怎么计算,缴纳?一遇到这个问题,感觉自己的思路就像是乱线团,理都理不清,好不头痛……其实搞清楚这件事并不难,只要我们能抓住其中的主要脉络,就可以轻松解决。

01分支机构的常见形式主要有分公司,子公司,办事处等。

分公司是总公司在住所之外设立的用来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不承担民事行为责任。

探讨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从根本上来说就是在讨论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问题。

税务总局2012年第57号公告中给出了相关规定:二级分支机构:总公司按照规定设立的,领取的营业执照为非法人营业执照,并且财务,业务,人员都是由总公司统一进行核算管理的分支机构。

以下5种的二级分支机构、不需要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遇到总公司、分公司所得税问题的第一件事就是判定分公司是不是可以能就地分摊缴纳的二级分支机构。

02判定完分公司符合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二级分支结构条件,就要解决分摊比例和分摊税额的问题,这一步主要涉及到的就是计算问题。

①分摊比例计算公式小贴士:A 采用的数据为分支机构上一年度的数据B 三级及以下的分支机构的三项内容就一同计入二级分支机构计算,并且分摊比例一经确认,除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当年不能进行调整。

C 如果总机构设立的有部门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并且三项内容与管理职能部门是分开核算的,可以作为一个二级分支机构②分摊税额计算公式根据2012年第57号公告规定,汇总计算的企业所得税的50%在各分支机构按比例分摊就地缴纳;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

小贴士:A 汇总纳税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计算,既包括预缴的的税款,也包括汇算清缴时的补、退税。

案例说明上海大咖公司是一家机械设备制造企业,出于生产经营的考虑,分别在2016年1月和2017年1月设立了北京分公司和广州分公司,各负责一个系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企业所得税公式计算例子

企业所得税公式计算例子

企业所得税公式计算例子
以下是 7 条关于企业所得税公式计算例子:
1. 嘿,你知道吗,企业所得税可不是个简单的事儿啊!比如说一家公司这一年的收入有 100 万,成本呢是 60 万,那应纳税所得额就是 100 万减60 万等于40 万呀!哎呀,这就像是你努力工作后得到的成果要交税一样。

2. 哇塞,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就像搭积木一样呢!有一次我看到一个例子,某企业收入 80 万,各种扣除项加起来 30 万,那可不就是 80 万减去 30 万得出 50 万应纳税所得额嘛,简单明了呀!
3. 嘿呀,想想企业所得税,这不就是在给国家做贡献嘛!就像那次看到个例子,公司全年收入 120 万,成本和费用 70 万,120 万减去 70 万不就等于 50 万的应纳税所得额啦,这多直接呀!
4. 哎呀,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可不能马虎呀!就像有个企业,账面上收入90 万,扣除掉合理的支出 40 万,这 90 万减 40 万不就得出来 50 万的应
纳税所得额了么,这可真得弄清楚嘞!
5. 哇哦,企业所得税的事儿可真有趣!你看那个例子,一家企业经营下来收入 75 万,各种能扣的加起来 25 万,乖乖,75 万减去 25 万,可不就得出应纳税所得额 50 万嘛!
6. 嘿,知道吗?企业所得税真的不复杂嘞!比如有家公司收入110 万,支出等扣除项有 60 万,那 110 万减去 60 万不就是 50 万的应纳税所得额呀,这多明显呀!
7. 哎呀呀,别小看企业所得税的公式计算呀!像有个例子里,企业挣了60 万,减掉合法的扣除 10 万,就是 60 万减去 10 万等于 50 万应纳税所
得额呀!所以呀,企业所得税就是这么回事,清楚明了吧!
我的观点结论就是:企业所得税的公式计算其实并不难理解,通过这些具体例子就能很清晰地搞明白啦!。

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汇算分摊案例分析

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汇算分摊案例分析

跨地区经营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政策跨地区经营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政策一、相关政策《总局<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二、政策梳理(一)概念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分公司登记规定1.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2.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3.设立分公司的登记时间(1)决定作出之日30日内;(2)经批准之日30日内4.设立分公司需提交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2)公司章程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4)分公司负责人仸职文件和身仹证明(三)企业所得税框架下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适用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57号公告。

1.企业所得税总机构管理层级(2)企业所得税总机构管理层级之二外省分支企业所得税总机构管理层级之二税款计算方法①总机构分摊税款 = 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②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 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③某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分摊比例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3)企业所得税总机构管理层级之三本省+外省分支(3)企业所得税总机构管理层级之三本省+外省分支企业所得税总机构管理层级之三参与税款分配资格企业所得税总机构管理层级之三不分配税款的情况①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以及案例2017

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以及案例2017

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以及案例2017企业所得税是按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后的利润)计算缴纳的。

那么下面就由小编给大家带来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以及案例2017,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所得税是各地政府在不同时期对个人应纳税收入的定义和征收的百分比不尽相同,有时还分稿费收入、工资收入以及偶然所得(例如彩票中奖)等等情况分别纳税。

所得税又称所得课税、收益税,指国家对法人、自然人和其其他经济组织在一定时期内内的各种所得征收的一类税税收。

利润=主营业务收收入-主营业业务成本-主主营业业务税金及附加+其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出。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税调整减少额。

企业所得得税税率:现行《中华人民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得税的税率为25%的比例例税率。

原“企业所得税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所所得税税率是33%,另有有两档优惠税率,全年应纳纳税所得额3-10万元的的,税率为27%,应纳税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的,税税率为18%;特区和高新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企业的税率为15%。

外资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另有3%的地方所得税税。

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为20%。

企业应纳所得得税额=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除项目金额企业所得税的的税率即据以计算企业所得得税应纳税额的法定比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规定,2016年新的规定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为25%。

非居民企业在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直接计算法的计算公式及实例

企业所得税直接计算法的计算公式及实例

文章标题:深度解析企业所得税直接计算法在企业所得税制度中,企业所得税直接计算法是一种简化纳税计算程序的税收政策。

它极大地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了更大的税收优惠,从而鼓励了企业的发展壮大。

本文将就企业所得税直接计算法的计算公式及实例进行全面评估,并深入探讨其对企业经济发展的影响。

一、企业所得税直接计算法的计算公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的规定,纳税人可以选择按照计税依据加总或者按照销售额的百分之三进行计算税额。

计算公式如下:企业所得税=(销售收入-准予抠除的成本、费用和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抠除数其中,销售收入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全部收入,准予抠除的成本、费用和损失是指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过程中支出的与取得销售收入有关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二、企业所得税直接计算法的实例假设某企业在某一年度内销售收入为100万元,准予抠除的成本、费用和损失为60万元,适用税率为25%,速算抠除数为5万元,那么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企业所得税=(100-60)×25-5=10万元通过上述实例可以看出,企业所得税直接计算法相比于一般纳税人的税收政策来说,所需要缴纳的税额更少,对企业的财务状况有明显的利好效果。

三、对企业的影响企业所得税直接计算法的实施,可以减少企业的税负压力,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利润。

这种税收优惠政策有助于激发企业的生产经营积极性,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

这也为我国的税收政策体系增添了一抹亮色,更好地满足了企业的税收需求。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企业所得税直接计算法的实施,对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它为企业减轻了税收负担,提高了企业的盈利能力,有利于企业的持续发展。

然而,对于国家税收政策而言,也需要平衡好税收的激励作用和财政收入间的关系,确保国家财政的可持续性。

总结回顾:通过对企业所得税直接计算法的计算公式及实例的深度解析,我们可以清晰地了解到这一税收政策对于企业和国家的双重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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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计算实例
(2013-03-29 15: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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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财税实务(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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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一、总机构基本情况
某公司成立于2009年,总部位于北京朝阳区,在北京东城、西城设有分公司。

二、汇总纳税企业的设立
总机构2012年在重庆增设分公司(简称重庆分公司),其具体业务流程如下:
首先总机构需到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增加其分支机构信息。

并报送《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总分机构备案表(总机构)》完成备案手续。

其次重庆分公司需到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册税务登记手续。

并报送《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总分机构备案表(分支机构)》、完成备案手续。

同时,东城、西城分公司需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总分机构备案表(分支机构)》完成备案手续。

说明:对于总、分机构均在北京市范围内的企业,视同独立纳税单位,不采取分支机构就地预缴的办法;对于总机构在北京市,既有本市也有外省市的分支机构,其在本市的分支机构按照规定参与税款分摊。

汇总纳税企业中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无论是否参与税款分配均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注销的分支机构无论是否参与分配税款,总机构均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变更备案信息。

备案信息发生改变时,需要同时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使税务登记信息与备案信息一致。

三、总分机构季度预缴
2013年第一季度总机构应纳税所得额800万元,应纳税额200万元;分公司三项权重如下(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营业收入职工薪酬资产总额
四、总机构预缴
总分机构处以相同税率地区间的计算过程
步骤一:根据分支机构三因素权重计算税款分配比例。

东城分公司分配比例=(400÷1000×0.35)+(80÷200×0.35)+(1000÷3000×0.3)=0.14+0.14+0.1=0.38
西城分公司分配比例=(500÷1000×0.35)+(80÷200×0.35)+(1500÷3000×0.3)=0.175+0.14+0.15=0.465
重庆分公司分配比例=(100÷1000×0.35)+(40÷200×0.35)+(500÷3000×0.3)=0.035+0.07+0.05=0.155
步骤二:总机构应缴纳的税款=200×50%=100万元,其中的50万元为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另50万元为总机构应分摊所得税。

分支机构应缴纳的税款=200×50%=100万元。

步骤三:根据分配比例计算分配税款额。

东城分公司=100×0.38=38万元;
西城分公司=100×0.465=46.5万元;
重庆分公司=100×0.155=15.5万元。

上述实例是建立在总机构与各分支机构适用税率均为25%的前提基础上,若重庆分公司符合总局2012年第12号公告(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要求,适用15%税率,则应先计算分配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各自适用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加总后计算分配所得税额,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总分机构处以不同税率地区间的计算过程
步骤一:根据分支机构三因素权重计算税款分配比例。

东城分公司分配比例=(400÷1000×0.35)+80÷200×0.35)+(1000÷3000×0.3)=0.14+0.14+0.1=0.38
西城分公司分配比例=(500÷1000×0.35)+(80÷200×0.35)+(1500÷3000×0.3)=0.175+0.14+0.15=0.465
重庆分公司分配比例=(100÷1000×0.35)+(40÷200×0.35)+(500÷3000×0.3)=0.035+0.07+0.05=0.155
步骤二:计算总机构应分摊的所得额=800×50%=400万元。

步骤三:计算分支机构应分摊的所得额
东城分公司=800×50%×0.38=152万元;
西城分公司=800×50%×0.465=186万元;
重庆分公司=800×50%×0.155=62万元。

步骤四:计算总机构应纳所得税额=400×25%=100万元。

步骤五:计算分支机构应纳所得税额
东城分公司=152×25%=38万元;
西城分公司=186×25%=46.5万元;
重庆分公司=62×15%=9.3万元
此时重庆分公司的10%税率差为6.2万元
步骤六:将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别计算的应纳所得税额汇总。

100+38+46.5+9.3=193.8万元。

步骤七:将汇总后的应纳所得税额按照分配比例分摊。

总机构应分摊税款=193.8×50%=96.9万元,其中的48.45万元为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另外的48.45万元为总机构应分摊所得税。

各分支机构应分摊税款=193.8×50%=96.9万元。

东城分公司=96.9×0.38=36.82万元;
西城分公司=96.9×0.465=45.06万元;
重庆分公司=96.9×0.155=15.02万元。

五、季度预缴申报表的填写
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主表
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分支机构在季度终了后15日内取得总机构申报后加盖有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复印件),并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报送。

六、总机构汇算清缴
年度汇算清缴时总、分机构的计算、分配方法与预缴相同。

需要注意的是,总机构年度汇算清缴如果发生退税行为,其申请退税金额应同样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分配,由总机构及各参与分配的分支机构共同办理退税。

假设总机构2013年度汇算清缴时发生退税200万元,沿用实例三中的基本要素数据,其分配计算方法如下:
步骤一:根据分支机构三因素权重计算税款分配比例。

东城分公司分配比例=(400÷1000×0.35)+(80÷200×0.35)+(1000÷3000×0.3)=0.14+0.14+0.1=0.38
西城分公司分配比例=(500÷1000×0.35)+(80÷200×0.35)+(1500÷3000×0.3)=0.175+0.14+0.15=0.465
重庆分公司分配比例=(100÷1000×0.35)+(40÷200×0.35)+(500÷3000×0.3)=0.035+0.07+0.05=0.155
步骤二:总机构申请退税金额为:
-200×50%= -100万元,各参与分配的分支机构申请退税金额为-200×50%= -100万元。

步骤三:根据分配比例计算分配税款额。

东城分公司退税金额:-100×0.38= -38万元;
西城分公司退税金额:-100×0.465= -46.5万元;重庆分公司退税金额:-100×0.155= -1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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