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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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 **********化工有限公司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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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
发布日期:2018 年 4 月 1 日实施日期:2018年4月1日
潍坊 **********化工有限公司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和内容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内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3.定义
3.1 事故隐患
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包括:
a)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况;
b)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制度未作明确规定,但企业危害识别过程中识别出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3.2隐患排查
公司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计划并采取一定的方式和方法,对照风险分级管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情况,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的工作过程。隐患排查也称安全检查。
3.3隐患级别
根据隐患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可能导致事故后果和影响范围为标准而进行的级别划分。一般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3.3.1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3.2 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
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
排除的隐患。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以下情形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3)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
标准要求。
(4)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
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
(5)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
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
安全仪表系统。
(6)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
(7)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管道
充装系统。
(8)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及硫化氢气体管道穿越除厂区( 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
(9)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10)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11)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
(12)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
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13)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
防火防爆的要求。
(14)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系统未设
置不间断电源。
(15)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
(16)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7)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18)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
未有效执行。
(19)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
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
新建装置未制定试生产方案投料开车;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
( 20)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
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
3.4隐患治理
消除或控制隐患的活动或过程。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
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3.5隐患信息
包括隐患名称、位置、状态描述、可能导致后果及其严重程度、治理目标、治理措
施、职责划分、治理期限等信息的总称。企业对事故隐患信息应建档管理。
3.6五定
是指隐患治理应定整改方案、定资金来源、定项目负责人、定整改期限、定控制措
施。
4职责和权限
4.1 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2 安环部负责制定公司级隐患检查表,各车间负责制定车间各层级隐患检查表,分管副总负责公司级综合性隐患排查牵头工作,负责每月对重大风险的隐患排查,检查出的隐
患由安环部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各部门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
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安环部安全员负责对全厂性隐患整改情况
的验收。
4.3 车间负责人负责生产车间隐患排查工作,填写车间综合隐患检查表;负责每周对较大及以上风险的隐患排查,对存在隐患的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由安全
员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各车间成员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
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安全员负责对生产车间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4.4 班组长负责每天对本班组内 3 级以上风险进行隐患排查,网格责任人负责每班本网格
内的日常隐患排查工作,每班按隐患排查清单频次要求填写隐患检查表,并按要求整改
或提报检查出的隐患,由车间负责人将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登记入账并进行公示。网格
不能整改的隐患由车间统一提报至安环部,安环部安全员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
4.5 各专业性检查实施情况:电气安全检查由电仪负责人组织实施,仓储安全检查由仓库负责人组织实施,设备及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安全设施、消防、
危化品安全检查由安环办组织实施,检查周期均为每月。
4.6 安环部负责编制安全检查计划,管理并组织实施各项安全检查表,并按照制度要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