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关于善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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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图关于善的论述
一、什么是“善”:柏拉图对于善日喻的妙用
什么是“善”的理念呢? 柏拉图有句格言: 恶人亲往犯法,止于梦者便为善人。在《理想国》中,柏拉图带着神秘的口吻说:关于善的理念,“要把我现在心里揣摩到解释清楚,我觉得眼下还是太难”,许多人都昧于“善”的真义,“我担心我的能力也办不到,单凭热情,画虎不成,反惹笑话。”因此,他拒绝对“善”的理念做直接的论述,而只用打比喻的办法,借“善之子”来揣摩和说明“善”,这个比喻也就是学者们称之为“日喻”的。
柏拉图把世界两重化,分为“可见世界”(即由可见的个别的事物构成的世界)和“可知世界”(即由理念构成的世界),并把不同的认识对象和认识能力分别归属于这两个不同的世界:“可见世界”里的认识对象是个别事物,与之相对应的认识能力是视力;“可知世界”里的认识对象是一般理念,与之相对应的认识能力是理智。所谓“善之子”是指可见世界里的太阳,由于太阳的光线照耀才使眼睛产生视觉能力,看到可见世界中的个别事物,因此柏拉图认为用这个通俗的比喻说明“善”的理念在“可知世界”中的地位与作用就可以理解“善”的理念是什么了。他指出:人的灵魂就好比眼睛一样,当他注视被真理和实在所照耀的对象时,它便能够认识这些东西,了解它们,显然是有了智慧。但是当它转而去看那些暗淡的生灭世界时,它便模糊起来,只有变动不定的意见了,显得好像是没有智慧的东西了。现在我可以告诉你,这个给予对象以真理并给予认识主体以认识能力的东西,就是“善”的理念。它乃是真理和知识的原因。真理和知识是好东西,但它却是更好的东西。你虽然可以把它看成知识的对象,但是把它看成某种超乎真理和知识的东西才是恰当的。“……‘善’是具有更高的价值和荣誉的”。这是柏拉图对“善”的理念的一种解释。这种解释已经把“善”的理念提高了,但他并不满足,接着他又进一步对“善”的理念作了深刻论述:“我想你会说,太阳不仅使我们看见的事物成为可见事物,并且还使它们产生,成长,并且得到营养,但是太阳自己却不是被产生。……同样,你也可以说,知识的对象不仅从‘善’得到它们的可知性并且从‘善’得到它们自己的存在和实在性,但是‘善’自己却不是存在,而是超乎存在之上的,比存在更尊严更有威力的东西”。这就是柏拉图对“善”的理念最全面,最完整的诠释。
二、“善”的理念的认识:善是和谐的需要
对国家三部分成员(治国者、辅助者、工农业生产者)进行美德的培育,是柏拉图提出的治国安邦之道。如何实现培育美德的任务?柏拉图提出治国者认识理念尤其是最高的“善”的理念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学习柏拉图哲学,熟知柏拉图哲学的义理,才能掌握到治国的最高知识。在这里,美德和知识便溶为一体,或者说知识是决定美德的天然基础与根本条件。
对此,柏拉图作了系统分析。他首先提出:“谁看来最能守卫城邦的法律和习惯”,亦即上面所说的那四种美德呢?他由浅入深地回答说,“不管是看守什么事物的人”,无疑不能用“盲者”而应用“视力敏锐的人去担当”。所谓“视力敏锐的人”就是指知道每一事物的实在,心中有关于这一事物清晰的原型,亦即具有柏拉图一般“理念”知识的人。这种人的认识“是完全清醒的”,就是具有哲学家的知识。柏拉图认为,“懂得事物实在的知识……是一切美德中最大的美德。”只有具备这种哲学知识的人才能真正了解什么是美德和正义,在城邦里按照这些美德的原型“制订出关于美,正义和善的法律,并守护它们。”此外,柏拉图
还认为,一个专心致志于理念知识的人,他会把注意力“永远放在永恒不变的事物上”,看到这些事物“按照理性的要求有秩序地活动着”并“竭力摹仿它们”,这种“和神圣的秩序有着亲密交往的哲学家,在人力许可的范围内也会使自己变得有秩序和神圣的”。因此,具备关于事物理念的哲学知识,无论对于塑造美德还是构建协调一致的国家“秩序体”,都是绝对必需的。
为了认识正义,节制和其他一切理念,柏拉图进一步指出认识最高的“善”的理念的重要性。“善的理念是最大的知识问题,关于正义等等的知识只有从它演绎出来的才是有用的和有益的。……关于善的理念我们知道得很少;如果我们不知道它,那么别的知识再多对我们也没有任何益处,正如别的东西,虽拥有而不拥有其善者,与我们无益一样。”“因此,只有一个具有这些方面知识的护卫者监督着城邦的政治制度,这个国家才能完全地走上轨道。”
三、“善”理念的影响
首先,柏拉图的至善论,在古代以至整个哲学发展史上,都有深远的影响。亚里士多德尽管对柏拉图的至善论进行了批判,他在《尼科马库论理学》中,联系柏拉图的理念论来批判至善论时,仍然接受了柏拉图所下的关于善的定义,“善是万物追求的目的。”“每种技艺和每种研究,每种行动和职业,被认为是以某种善为目的;由于这种理由,善曾经被正确地宣称为是万物追求的目的。”亚里士多德并进一步把神学目的论和柏拉图的至善论结合起来,把善看作是认识和事物运动的原理,原因,目的;把善、终极的善,看作是整个宇宙系统,世界的最终目的,即第一推动者或神。也就是说,亚里士多德接受了柏拉图的至善论的基本思想,并进一步把它改造成为纯形式,第一推动者,神。而唯物主义者伊壁鸠鲁,则在和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持对立的立场的同时,给了善以不同的内容,认为快乐才是善,并且同样强调善在自己整个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我们说快乐是幸福生活的开始和目的。因为我们认为幸福生活是我们天生的最高的善,我们的一切取舍都从快乐出发;我们的最终目的乃是得到快乐,而以感触为标准来判断一切的善。”在伊壁鸠鲁那里,“善”不仅在道德伦理上有了不同的内涵,而且也失去了柏拉图所强调的那种本体论,认识论上的意义。斯多亚学派的创始人把善和有益,有用等同起来。新柏拉图学派的普罗提诺,则基本上又回到了柏拉图的至善论,通过对善的等级的描述,从而达到终极的本原:一,并把一和善等同起来;这样也就把柏拉图体系中,苏格拉底和巴门尼德的因素,即苏格拉底在道德伦理中的善和巴门尼德存在论中的一,再次统一了起来。
总之,“善”的理念处于理念世界的金字塔顶,是一切知识和真理的来源,是世界的太阳和光源。善不是指某种具体的善德,而是使事物能与其理念相似的那种性质。那么治理国家的人应该是明白善道,理解圣谕的人。即治理国家的人应该是符合“善”的理念的人。这种对“善”的理念和虚设的符合“善”的理念的统治者的狂热而导致的唯美主义,激进主义可能会使我们放弃理性,代之以对政治奇迹的不顾一切的向往,但它总是诉诸情感而不是理性,尽管有着创造人间天堂的最善良的愿望,但是真正的政治有其实际的操作层面和具体的国家机构设置等一系列的问题。就像中国哲学中内圣外王的思想,内圣能否开出外王来?即一个相对抽象的东西(善的理念或内圣),它能否走向自己的对立面,以“辨证的必然性”实现一个与其本性相违的东西?这是值得我们思索的问题。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