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企业合同履约备案制度 促进辖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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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企业合同履约记录备案制度
促进企业管理水平提升
合同是连接市场的纽带。经济越发展,合同越重要。作为处在市场监管执法一线的基层工商所,是整个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它通过对市场的日常监管,对经济案件,经济纠纷的处置和化解来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法规,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在工商部门取消两费收缴、转变工作中心的新时期,如何加强企业合同监管工作,是我们值得沉思的课题.
今年以来,分局围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辖区内合同监管工作要求,将合同监管的内容纳入“经济户口”和市场巡查的工作范畴.以强化日常监管、查处利用合同进行欺诈等违法行为为切入点,积极开展合同维权活动,确定了合同监管工作的重点,建立了合同监管有效机制。特别是通过推行企业合同履约记录备案制度,规范了企业合同行为,提高了企业合同履约率,减少了企业合同纠纷,推进了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到位.
一.明确目标,建立合同监管新机制.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分局将合同监管工作置于日常基础性工作来抓,年初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企业合同履约记录备
案工作,并决定将这项工作作为分局今年的重点创新工作来抓,多次主动请示和征求黄石市局、大冶市局合同科领导对开展这项工作的意见和指示,尽快明确工作思路和目标要求,及时成立了由分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合同专管员和综合室主任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坚持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体系,每一个巡查队组,每一名干部都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任务要求,确保合同监管工作部署早、思路清、措施实.
二是建立业务培训机制。合同监督管理工作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理论性都比较强的工作。不仅要求相关人员具有比较全面的法律法规知识,还要求其有较高的理论素养。推行企业合同履约记录备案制度是一项探索型工作,要抓好这项工作,首先要掌握好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此我们多次邀请对口领导和学者对分局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同时通过召开经验交流,案件案例互审互评会,集中学习合同法律法规等方式,不断提高分局干部合同法律法规水平。其次要求相关人员对企业管理的有关理论知识有一定的了解。分局利用案例分析分、座谈会、讨论会的形式,边学习边研究,提升了监督管理人员的理论素养。
二积极探索,实现企业合同履约记录备案制度新突破
建立企业合同履约记录备案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合同行为,提高合同履约率,预防合同风险,建立企业合同资料库,同时建立企业不良信用档案,及时发现并查处合同违法行为。今年四月份,《分局推行企业合同履约记录备案制度实施方案》正式出台。该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实施范围和对象、方法和措施、工作目标和要求等内容。方案出台后,我们分步骤进行了实施。首批选择试点的五家企业(大冶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湖北中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太平洋保险有限公司大冶支公司、大冶市环亚旅行社有限公司、大冶市桥虹物业)进行了跟踪服务和日常监管,共备案合同履约记录377份,合同金额19210万元,其中已履约完毕261份,正在履约中116份。经过近八个月的试点,摸索到了一些合同监管工作的做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又感觉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总结提高。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积极宣传合同法规,热情上门服务企业。四月中旬分局和市局合同科负责人逐户深入五家企业召开现场办公会,并提前通知企业负责人、企业合同领导小组成员及合同管理人员参加会议,在听取和了解企业合同管理现状的同时,分局向企业介绍了试
行企业合同履约记录备案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操作方法,同时积极向企业宣传合同法规,介绍工商部门开展“合同解忧工程”,“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意义。为试点企业上了生动的第一课,深受企业老板和合同管理人员的赞扬,为试点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举办企业合同管理员培训班,着力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七月中旬分局根据试行企业履约记录备案工作的需要举办了一期培训班,请市局合同科负责人授课,系统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湖北省合同监管条例》及《大冶市工商局专业市场分局试行企业合同履约记录备案制度实施方案》进行了学习培训,对企业合同履约记录备案工作的操作方法进行了经验交流和座谈,结业前进行了统一考试,平均成绩达96分.市局合同科为他们颁发了结业证书,培训结束后,各单位合同管理员按统一制作的《合同履约记录备案表》。(此表包括合同名称、对方单位、标的物、金额、有效期、责任部门及经办人,合同内容摘要及实际条款约定、合同履行情况等内容)按月填报我局,对企业合同签订和履约情况企业负责人和工商部门一目了然.既便于企业老板对自身合同的决策和管理,也便于工商部门发现企业的合同风险
和欺诈行为的发生.
三.是坚持了“五个结合”。一是与实施合同帮扶工程、日常服务相结合;二是与强化合同监管,开展打击合同欺诈相结合;三是与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相结合;四是与开展格式条款文本备案相结合;五是将表格备案与单个合同备案相结合.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建立了激励机制,对合同履约率达到100%的企业优先推荐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企业年检”免检企业”,企业变更登记提供绿色通道服务等.同时按月对合同履约情况通过红盾信息网向社会公示,提高其社会知名度.对在实施备案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信息的依据有关法规及时责令改正和查处。
四.加强日常监管,开展实地抽查。抽查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根据不同情况组织分局干部对试点企业合同履约记录各案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检查。对迟报、漏报、虚报合同履约记录备案表的企业将重点检查并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实行零距离监管,同时将监督检查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披露,对违反工商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查处,经过今年来对五家企业的试点,整体情况良好,没有发现违约、失约和合同欺诈行为,报送备案表和数据资料绝大多数比较真实。这说明只要我们真心服务企业,
企业尝到了甜头,那怕增加了人力、财力的投入他们也是乐意的。
三.企业合同履约备案当中发现的问题
(一)是行业主管部门对于所属行业的合同指导不充分。保险合同、旅游合同是目前所发现的合同纠纷的重灾区。保险公司与投保方对履行合同具体条款存在理解不一致的问题。旅游格式合同条款当中存在签订合同双方的权利责任存在不对等的问题。
(二)是对工商部门对部分合同履约记录情况的真实、有效性工商部门无法作出权威的结论。由于许多合同的条款的落实较为专业,基层工商部门无法介入。例如,建筑安装合同本身条款多、枝术要求复杂、影响变动因素多、履约周期长,在合同的质量、价款等具体条款上兑现落实评价标准不一。保险合同、装璜合同都有专业性较强的特点,是否做到完全履约,只有得到了合同双方的认同才能算数。工商能够介入的只有格式合同文本的推广。
(三)是部分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当中存在重视主体经营合同管理,弱化辅业合同管理。主体经营合同当中,重视原始合同的订立,而轻视补充合同的订立变更。如建筑安装企业大多存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