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协调发展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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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协调发展

【热点概述】

所谓协调发展,就是促进有关发展各系统的均衡、协调,充分发挥各要素的优势和潜力,使每个发展要素均满足其他发展要素的要求,发挥整体功能,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均衡、健康发展。

区域协调发展的内容十分丰富,应当包括各区域经济总量的协调、产业结构的协调、经济布局的协调、经济关系的协调和发展时序的协调。

第一,区域经济总量的协调

区域经济总量的协调是指在考虑各区域所处的位置、拥有的人口和目前发展水平的前提下,实现各区域在发展规模上的协调。这是我们通常意义上的区域协调发展。区域经济总量的协调包括区域发展的规模协调和区域经济的水平协调。规模协调是指各地区比较优势和特殊功能都能得到科学、有效的发挥,形成在因地制宜、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特色区域经济的条件下,区域应当具有的发展规模。水平协调是指各地区城乡居民可支配购买力及享受基本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人均差距能够限定在合理范围之内,从而使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衡量发展水平的差距逐步缩小。

第二,区域产业结构的协调

产业的形成和发展都不可能脱离物质基础,只有在合理利用本地自然资源基础上形成的区域产业结构,才能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各产业在发展中要能够按照区域分工的要求,形成本区域的特色产业。区域产业要能够提供与区域发展水平相吻合的产品和服务。区域产业能够合理开发和利用国内外的成熟技术,充分吸收当代最新科学技术成果,具有一定的产业创新能力。区域产业发展能够使当地的生态环境得到保护。

第三,区域经济布局的协调

优化地域经济空间结构,实现区域经济布局协调,是区域协调发展的中心环节和核心任务。根据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在综合评价区域发展优势和制约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和区际之间的经济联系,实现区域经济实体的优化配置,是区域经济布局协调的主要方向。区域经济布局的协调,包括中心城市与周边区域的发展协调、主要基础设施建设在区域间的协调、以及区域的产业功能分布的协调等。

第四,区域经济关系的协调

区域经济关系协调的目标是各地区之间基于市场经济导向的经济技术合作,能够实现全方位、多领域和新水平的目标,形成各区域、各民族之间全面团结和互助合作的新型区域经济关系。

第五,区域发展时序的协调

区域发展历来都有一个时序问题,就是说有先发地区与后发地区的区别。作为国家协调区域发展,确定正确的发展时序十分重要。

新中国建国以来,我国的区域发展战略历经过多次调整,其演进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建国初期到改革开放前,是我国工业布局由沿海向内地推进的阶段。为改变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工业基础薄弱、沿海与内地布局畸重畸轻的格局,同时鉴于当时国际国内政治环境的需要,我国工业布局着力由沿海向内地推进,促进产业均衡布局,投资也明显向内地倾斜。据统计,“一五”时期,内地投资占全国总投资的46.8%。到了兴起“三线”建设高潮的“三五”时期,内地投资占全国总投资的64.7%。经过几十年建设,内地工业产值占全国的比重由1952年的32%提高到了1978年的40%。

第二阶段:从改革开放初到上个世纪90年代中后期,是沿海地区率先发展的阶段。根据邓小平同志关于“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和“两个大局”

的战略思想,国家通过设立经济特区、开放沿海城市等一系列对外开放措施,形成了沿海地区先走一步、率先发展,进而带动内地发展的区域经济格局。1978年至1995年,沿海地区吸引外资占全国的比重达85%,基本建设投资占全国的比重也明显提高,沿海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大大加快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

第三阶段: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后期到现在,是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初步形成的阶段。针对区域发展差距带来的突出矛盾,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提出继续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并且做出了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等重大决策,为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格局指明了方向。

我国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的提出有一个形成过程,大致分为: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逐步明确了区域协调发展的思路,并在管理与调控区域发展手段上不断创新。十六大已经为我们描画了我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基本图景,明确了四大战略区域的发展重点与方向。

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五个统筹”。其中一个即是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具体内容为:积极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继续发挥各个地区的优势和积极性,通过健全市场机制、合作机制、互助机制、扶持机制,逐步扭转区域发展差距拉大的趋势,形成东中西相互促进、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十一五”规划,其中提出了三个“四大”,即四大战略区域(亦称“四大板块”)、四大机制和四大主体功能区。所谓四大战略区域,就是从战略上将发展区域划分为西部地区、东北地区、中部地区与东部地区;所谓四大机制,即通过市场机制、合作机制、互助机制与扶持机制协调区域发展,为企业、地方与中央政府的区域行为提供基本规范;所谓四大主体功能区,就是依据各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不同要求,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此外,还提出促进城镇化发展,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继续发挥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环渤海地区对内地经济发展的带动和辐射作用;继续发挥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的作用,推进天津滨海新区等条件较好地区的开发开放,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再次提出,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形成分工合理、特色明显、优势互补的区域产业结构,推动各地区共同发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和困难地区的扶持,改善中西部地区的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逐步缩小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以及粮食主产区、矿产资源开发地区、生态保护任务较重的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的支持;支持经济发达地区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产业转移,扶持中西部地区优势产业项目,加快这些地区的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鼓励东部地区带动和帮助中西部地区发展,扩大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的对口援助,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纽带、企业为主体、项目为载体的互惠互利机制,建立健全资源开发有偿使用制度和补偿机制,对资源衰退和枯竭的困难地区经济转型实行扶持措施。

党的十七大也提出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必须注重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引导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加强国土规划,按照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完善区域政策,调整经济布局。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突破行政区划界限,形成若干带动力强、联系紧密的经济圈和经济带。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以增强综合承载能力为重点,以特大城市为依托,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与以往相比,十七大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内涵有了新的升华和概括,内容更加丰富,总体目标、发展思路和重点任务更加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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