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道各种管线吊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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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煤矿巷道各类管路吊挂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提升矿井质量标准化水平,规范我矿巷道各类管路吊挂,特制定《祁东煤矿巷道各类管路吊挂管理规定》,望各单位认真执行。
大巷管路安装
一、大巷管路安装标准:
1、大巷管路安设要平直,30米范围内高低差不大于50毫米.
2、大巷管路必须按管径从大到小安装,同一条巷道各类管路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管路尺寸,尽量采用同种规格管路。
3、大巷管路严禁吊挂在行人道侧。
4、大巷管路悬挂在巷道顶板时,必须对顶板岩性进行探察,由技术部门下达各项参数。
5、大巷管路吊挂高度:只行人巷道不得低于1.8米,需要过车运输物料的地点不得低于2.8米。
6、大巷顶部吊挂管路时,每间隔50米采用22公斤/米轨道或11号工字钢加工的横梁做为托梁进行加固。横梁两端深入巷帮不小于400毫米,并采用牛腿进行稳固。横梁两端5米扭矩误差不大于50毫米;横梁纵向要在同一标准水平上,落差不大于20毫米、横向水平允许误差不大于10毫米,以确保管路平直。
7、水管刷浅蓝色,压风管刷红色,每月冲刷一次、严禁出现污垢。
8、管路与管路之间的间距必须一致,间距差不得大于200毫米。
9、管路安装时,小于或等于90度的地方要设弯头,不准拐死弯。
10、管路在分岔后必须安装控制阀门,所用阀门的规格必须与管路规格一致,4寸及以上的高压阀门要编号管理。
11、所有管路必须按规定安设三通阀门,同一条巷道的三通阀门规格必须一致。其中防尘管路皮带机巷管路每隔50米至少设一个三通阀门,其他巷道管路每隔100米至少设一个三通阀门。所有管路三通阀门的方向应一致,严禁对准行人。
12、大巷管路每节必须吊挂、编号管理,每100米喷字标注管路的名称和长度。
二、验收及维护要求
1、大巷管路安装或更换后,必须经分管矿长组织安监处、生产技术部、调度所验收;未经验收使用的给予施工单位负责人罚款500元。
2、大巷管路所属单位维护人员每旬对吊挂可靠性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要建立台账备查。安监处不定期对台账进行抽查,出现脱检现象的给予责任人罚款200元;未建立台账、台账未填写的视为脱检,给予单位负责
人及维护人各罚款200元。
巷道风水管路吊挂标准
一、基本要求:
1、管路安设要平直,30米范围内高低差不大于100毫米.
2、管路应尽量敷设在电缆的另一侧。如条件不允许,必须与电缆敷设在同一侧时,应布置在电缆下方,管路应距离电缆300毫米以上。
3、严禁用高压胶管等连接风水管路,用高压管连接风水管路作临时应急处理时,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4、吊挂高度以设计为准。
5、所有管路必须按规定安设三通阀门,同一条巷道同种规格管路的三通阀门必须按规定标准使用统一规格。其中防
尘管路皮带机巷管路每隔50米至少设一个三通阀门,其他巷道管路每隔100米至少设一个三通阀门。所有管路三通阀门
的方向应一致,严禁对准行人。
6、管路要实行挂牌管理,明确责任人,且每节必须吊挂、编号管理,每100米喷字标注管路的名称和长度。
7、管路在经过风门、岔门、硐室时应架设龙门,按所过硐室等轮廓线设计,紧贴巷道轮廓线、顶板走,不得影响运输、行人及绞车操作。
8、管路吊挂采用托架加固时具体锚杆或锚索参数以经技术部门下达联系单为主。
9、吊挂管路所用钢丝绳要涂油进行养护。
二、吊挂标准:
1、开拓锚喷巷道的风水管路必须用托架配合U型卡固定,托架间距为3米;
2、锚网梁支护巷道管路吊挂在巷道帮部时,管路吊挂自上而下,按直径由细到粗吊挂,最上端一路管路采用双股三分钢丝绳吊挂在帮部锚杆上,吊挂点间距2.1米,钢丝绳采用不少于2付绳卡连接,其间距为100毫米。下方管路依次使用配套“S”钩吊挂,其吊挂点位置与最上端管路吊挂点一致。
3、U型棚支护巷道,管路采用双股三分钢丝绳吊挂在棚腿上,钢丝绳采用不少于2付绳卡连接,间距为100毫米。每节管路采用两处钢丝绳吊挂,吊挂点分别位于管路两端法兰盘以里1.25米处;下方管路依次使用配套“S”钩吊挂,其吊挂点位置与最上端管路吊挂点一致。对已喷注浆的U型棚支护巷道其管路吊挂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也可按锚喷巷道要求进行吊挂。
巷道抽放管路吊挂标准
一、基本要求:
1、抽放管路不得与电缆、信号线同侧吊挂。
2、抽放管路严禁使用铁丝吊挂,一律按要求使用钢丝绳吊挂,并涂油养护。
3、抽放管路吊挂高度要满足车辆过往高度。
4、抽放管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布置在巷道非轨道侧顶部。
5、管路直径较大的非PVC材料管路需进行防腐处理,安装时采用底板垫墩敷设。
6、管路吊挂必须平直(30米范围内高低差小于100毫米)。
7、抽放管路闸阀、三通方向应一致。
8、管路与管路之间的间距必须一致,间距不得大于200毫米。
9、管路、放水器等实行挂牌编号管理,管路每50米进
行编号,管理牌板必须标明管路名称、巡检人、日期、使用
状态、存在问题等。
10、顶板吊挂抽放管路时,每间隔50米采用22公斤/米轨道或11号工字钢加工的横梁做为托梁进行加固。横梁深入巷帮不小于400毫米。
11、管路如吊挂在巷道顶部支护锚杆时,必须有技术部
门下达联系单。
12、管路吊挂在专用锚杆或采用锚杆托梁固定时,锚杆
具体参数以经技术部门下达联系单为主。
13、验收及维护要求按大巷管路执行
二、吊挂标准:
1、锚喷巷道抽放管路应吊挂在巷道顶部,只有一根管路时采用专用锚杆生根,双股三分钢丝绳吊挂,每节抽放管路设两处吊挂
点,分别位于管路两端法兰盘以里1米处。钢丝绳采用不少于2付绳卡连接,绳卡间距为100毫米。多根抽放管路敷设时,在巷道顶板打设专用锚杆生根托梁固定管路,托梁间距4米。
2、锚网梁支护巷道抽放管路吊挂在顶部支护锚杆上时,吊挂点间距为2.1米;打设顶板专用锚杆吊挂时,吊挂点间距为3米。吊挂采用双股三分钢丝绳,绳卡不少于2付,绳卡间距为100毫米。顶部无法满足吊挂要求时,抽放管路应吊挂在巷道帮部距顶板300毫米以下,自上而下,按直径由细到粗吊挂。管路分别采用双股三分钢丝绳吊挂在帮部锚杆上,吊挂点间距为2.1米,钢丝绳采用不少于2付绳卡连接,绳卡间距为100毫米。多路吊挂时吊挂点位置要一致。
3、U型棚支护巷道棚距为0.7米时,吊挂点间距为2.1米;棚距为0.5米时,吊挂点间距为2.0米。吊挂采用双股三分钢丝绳吊挂在棚梁上,钢丝绳采用不少于2付绳卡连接,绳卡间距为100毫米。对已喷注浆的U型棚支护巷道其管路吊挂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也可按锚喷巷道要求进行吊挂。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